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徐世元 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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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的计算步骤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的计算步骤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的计算步骤除了特殊的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一般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利润总额的12%,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三个年度税前扣除。

扣除的顺序是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到当年的部分,再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

通过几个例子来理解例一:企业当年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本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5万元,上年结转公益支出3万元。

第一步计算扣除标准,100*12%=12万元第二步计算实际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总额,5+3=8万元(上年结转本年的加上本年实际发生的)。

第三步用扣除标准和实际可扣除的比较,12-8=4万元,扣除标准大于实际可扣除的。

本年发生的5万元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并且上年结转的3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

纳税调减3万元(3万元结转的部分在上一年实际发生时不允许扣除,做过纳税调增形成暂时性差异,本年可扣除时相应做纳税调减,暂时性差异消除)。

例二:企业当年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本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15万元,上年结转公益支出3万元。

第一步计算扣除标准,100*12%=12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总额,15+3=18万元。

第三步用扣除标准和实际可扣除的比较,12-18=-6万元。

由于扣除标准小于实际可扣除的,只能按照扣除标准12万元扣除。

第四步用限额12万元,先扣除上年结转的3万元,同时做纳税调减3万元,可扣除限额剩余12-3=9万元。

本年发生的15万元可以扣除9万元,有6万元结转下期扣除。

纳税调增6万元,调增的6万元-调减的3万元=本期调增3万元。

PS:上面是教材的思路,我觉得有点复杂,可以直接用扣除标准与当年发生额比较,12-15=-3万元。

差额3万元是扣除标准小于当年发生额,当年的发生额中有3万元不能税前扣除,纳税调增3万元。

结转下年扣除的余额=3(上年结转的)+3(本年不能扣除的)=6万元(由于先扣除结转上年再扣除本年,所以这6万元应该全部是本年结转下年的。

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捐赠是一种社会公益行为,对于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个人和企业,政府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个人和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的政策。

本文将对捐赠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详细解析,以便读者对相关政策有更清晰的了解。

首先,对于个人捐赠者来说,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比例为捐赠金额不超过收入的30%。

这意味着,个人在捐赠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将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比例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

其次,对于企业捐赠者来说,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也是一种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具体标准为捐赠金额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0%。

这意味着,企业在捐赠时可以根据自身的盈利情况,将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比例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和企业在享受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捐赠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事业组织或者项目,不能是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

其次,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必须是合法取得的,不能是违法所得或者来源不明的财产。

最后,捐赠者需要保留相关的捐赠证明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

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和企业在享受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捐赠协议、捐赠收据等。

同时,需要注意合理安排捐赠时间和金额,以便最大程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捐赠者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捐赠方式和项目,以实现最大的公益效益和税收优惠。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慈善救助基金会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发生
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政府给予了公益慈善机构和慈善个人税前扣除的
政策支持。

以下是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
一、个人慈善捐赠
1、税前扣除限额
(1)实际捐赠额不超过20%收入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捐赠额的50%;
(2)实际捐赠额超过20%收入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收入的20%加上实
际捐赠超出20%的部分的50% 。

2、税前扣除对象
指对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慈善救助基金会、公益事业置办单位、医疗救助组织公益性奖学金及其他批准存续,并从事慈善救助和公益
事业的国内组织,向经批准的慈善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捐款才可税前扣除。

二、企业慈善捐赠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可以按税前
扣除50%的标准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捐赠的对象也是指上述的慈善救助基金会、公益事业置办单
位等,还包括经国家认可的社会团体、民间社会组织等非营利组织等。

以上是有关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一些情况,它们对慈善机构和慈
善个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也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
贡献。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投身公益事业,在行动中体恤弱势群体,实
践着慈善的力量。

公益性捐赠如何税前扣除-5个要点[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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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如何税前扣除?5个要点[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本文总结“五要点”法,以方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实务中,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本文总结“五要点”法,以方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

1、受赠单位要分清
(1)受赠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

如果受赠单位是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则不能税前扣除。

(2)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必须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属年度,且受赠单位是在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上。

反之,不能税前扣除。

2、取得票据要合法
不能用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税前扣除,而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作为法定扣除凭证。

3、捐赠跨期要分摊
实务中,有的企业发生一次性公益捐赠数额大且跨期时间长,应按权责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2.11•【文号】财税〔2018〕15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2月11日。

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将自己的财富用于慈善活动,扶贫事业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鼓励企业家及其他富人为慈善机构捐赠财物,多个国家政府都出台了不同的政策来激励企业家,其中一条政策是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旨在为企业捐赠带来更多税收优惠。

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是指企业在捐赠财物时,可以从总所得中扣除捐赠额,然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比如,企业总所得为100万元,捐赠金额为20万元,那么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80万元。

而捐赠的20万元全部可以扣除,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另外,政府还出台了“实物捐赠获得税收优惠”的政策,该政策指企业在捐赠实物,如设备、原材料等时,可以申请税收减免。

捐赠政策必须由税务机关审核同意,方能享受税收优惠。

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助于企业发展,减少企业税收负担,也有助于促进扶贫事业。

由于政府出台了这一政策,越来越多的企业及其他富有的个人开始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他们不仅证明了他们的对社会的感恩之情,还证明了他们的责任心,这对扶贫事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而在落实此政策方面,政府也需要制定详细的规定,既要鼓励企业捐赠,又要规范捐赠流程,以防止捐赠被滥用。

另外,税务机关也应该开展更多监督活动,以确保捐赠款项最终能够用于扶贫事业当中。

综上所述,扶贫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及其相关政策,不仅能够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参与慈善活动,而且还能促进企业发展,带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落实扶贫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地政府及税务机关应该密切关注此政策,加大对此政策的宣传与推广力度,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以期真正达到用它来促进扶贫事业发展和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2.10.08•【文号】国税函[2002]890号•【施行日期】2002.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同意,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其宗旨是发掘、保护、弘扬、发展中华民族文化,广泛联络海内外友好人士,寻求合作伙伴,努力募集资金,用于资助、扶持和发展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二)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三)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四)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捐赠是指个人或企业自愿向慈善组织或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我国税收政策对公益捐赠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个人或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收入额中扣除已实施的公益捐赠支出的一定比例。

具体来说,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已实施的公益捐赠支出在收入额中扣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已实施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中扣除。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其次,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数额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的。

目前,我国对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已实施的公益捐赠支出在收入额中扣除,扣除比例为全额扣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已实施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中扣除,扣除比例为全额扣除。

这意味着,个人和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已实施的公益捐赠支出全额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纳税负担。

再次,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实施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捐赠来实现减税的目的,同时也可以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开展公益捐赠活动来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形象,同时也可以享受减税的政策优惠。

因此,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个人和企业的积极参与。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在实施公益捐赠时,仍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益捐赠的合法合规。

同时,个人和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也需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公益组织或项目,确保捐赠资金或物品的使用得当,真正起到公益效果。

总之,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实施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影响。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日益增强,捐赠公益事业也成为企业社会形象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我国,企业捐赠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但是对于具体的扣除标准,许多企业和个人并不是很清楚。

本文将对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详细解释,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企业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百分之十。

这意味着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以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基础的,最高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百分之十。

其次,对于企业的捐赠对象和项目,也有一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捐赠支出应当捐赠给经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经登记的公益性组织,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

因此,企业在进行捐赠时,需要注意捐赠对象和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捐赠支出能够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另外,对于企业的捐赠行为,还需要注意一些具体的操作细节。

首先,企业在进行捐赠时,应当保存完整的捐赠凭证和相关的捐赠协议,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

其次,企业需要及时将捐赠行为纳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确保捐赠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企业还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对捐赠支出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总之,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需要了解和遵守的重要政策。

通过合理的捐赠支出,企业不仅可以履行社会责任,建设良好的社会形象,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因此,企业在进行捐赠时,应当对相关政策进行充分了解,合理规划捐赠行为,做到合法合规,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性捐赠是指个人或单位向公益性组织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

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进行公益性捐赠不仅可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收入额以前予以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的政策。

下面将从个人和企业两个角度来介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标准为,个人在一纳税年度内对慈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捐赠的金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扣除金额不得超过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0%。

此外,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支出必须是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公益性组织捐赠的,并且要有相应的捐赠证明。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对于企业来说,进行公益性捐赠同样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对慈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标准为,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扣除金额不得超过该纳税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支出同样必须是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公益性组织捐赠的,并且需要有相应的捐赠证明。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意义。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一政策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和单位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次,通过税前扣除的政策,个人和企业可以在减少纳税额的同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最后,这一政策也有助于提高社会公益组织的透明度和责任感,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效益。

总结。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事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益捐赠则是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鼓励更多的个人和企业参与公益捐赠,我国税法规定了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以及相关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就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更多人了解并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

首先,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和企业在捐赠给符合资格的公益组织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的捐赠额。

具体来说,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捐赠额在全年收入的10%以内扣除;而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捐赠额在全年利润的12%以内扣除。

这就意味着,个人和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前扣除优惠,从而减轻税收负担。

其次,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还规定了捐赠对象的资格条件。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资格的公益组织包括慈善组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性社会组织,以及政府认可的其他公益性组织。

这些组织在开展公益活动时,往往需要资金的支持,而公益捐赠成为了它们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

因此,个人和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应当选择符合资格的公益组织作为捐赠对象,以确保捐赠款项能够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再次,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还规定了捐赠款项的形式和证明要求。

个人和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以确保捐赠款项的流向清晰可查。

此外,个人和企业还应当保存捐赠凭证和相关的捐赠证明文件,以备税务部门的审查。

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捐赠款项形式和证明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够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最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还对超额捐赠的处理进行了规定。

个人和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如果捐赠额超出了规定的扣除比例,超额部分可以在未来5年内继续扣除。

这就意味着,个人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合理安排捐赠款项的扣除,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我国税法为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优惠政策。

谈公益捐赠行为税前扣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谈公益捐赠行为税前扣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谈公益捐赠行为税前扣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公益捐赠行为税前扣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法中,均有关于公益捐赠款项允许税前扣除的规定,但是在目前,公益捐赠行为税前扣除的立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是各项规定种类繁多,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不一致。

涉及公益捐赠行为税前扣除的法律规范,第一层次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层次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令,如《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三层次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3号)。

第四层次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联合发文(如财税字[2000]30号、财税[2001]28号),国家税务总局的函件(如国税函[2005]953号),这也是最常见的规定。

最后还有部分各地税务机关的解释、通知等。

这些规定,第一、第二层次的规定较为原则,仅仅就税前公益捐赠的对象、用途、比例等作了原则性规定,第三层次的规定主要是对第一、第二层次的规定进行了解释,一定程度上仍然缺少可操作性,第四层次的规定,通常对某一类型的公益捐赠进行明确,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法律层次上,第一、第二层次的规定具有法律(含行政法规)意义,而第三层次的.规定通常就是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至于第四层次的规定多属于机关内部公文,部分属于规范性文件,一定程度上存在以机关公文解释法律规章的情况,较少具备法律意义。

二是下位法违反规定突破上位法、越权解释情况时有发生。

第一第二层次的法律规范均规定了税前扣除的具体标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为3、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为30,但是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规定中,很多公益捐赠行为的税前扣除标准突破了这些规定。

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无条件全额扣除、有条件全额扣除、10扣除(如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有无条件全额扣除、有条件全额扣除等。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一、社会公益捐赠的定义社会公益捐赠是指企业为了社会公益事业,向符合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公益性单位捐赠的款项或财物。

这种捐赠通常包括爱心捐助、募捐救灾、助学、扶贫、救助贫困儿童和老人、环保等公益领域。

二、社会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和条件1.标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的社会公益捐赠支出,在合理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

该扣除的标准如下:1) 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本年度企业总收入的10% ;2) 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支出额不超过本年度企业总收入的30% 。

2.条件按照《关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这项支出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捐赠行为协议须有书面凭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捐赠范围;2) 企业应当从第二年起,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按照捐赠方式分别列明、纳入当期所得税计算;3) 捐赠行为应当具有公开、透明的性质,规范和合法,受赠单位符合税法规定,没有捐赠和接受方之间的经济套利;4) 捐赠行为应当具有真实性,不得设立有关返还、转让、居间活动等反映出捐赠不具备纯粹性质的条款或行为;5) 检查人员应当对于该项扣除进行审核和确认。

三、社会公益捐赠的适用对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社会公益捐赠需要向符合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公益性单位捐赠的款项或财物,其中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民非、民办公益机构、基金会;公益性单位主要包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慈善组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单位。

四、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作用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来支持公益事业,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 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创新动力。

税前扣除可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鼓励企业在公共领域增加投资,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创新动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四、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第二条所称的社会团体均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二)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三)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3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应当在申请前1年年度检查合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1年以下的基金会具备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四)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含70%),同时需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50%)。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公益捐赠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自愿捐赠的方式,向公益性组织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我国税法对公益捐赠给予了一定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那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针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个人向国家确定的公益性组织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捐赠额度内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实际捐赠金额不超过该人上一纳税年度收入的30%。

此外,对于个人捐赠的物品,需提供相关捐赠凭证和捐赠合同。

其次,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向国家确定的公益性组织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捐赠额度内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为实际捐赠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利润的12%。

同样,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需要提供相关捐赠凭证和捐赠合同,以便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公益捐赠的对象必须是国家确定的公益性组织,而且捐赠的资金、物品必须用于公益事业,不能用于营利性活动。

对于个人而言,需要保留好捐赠凭证和捐赠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备税务部门的审查。

对于企业而言,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益捐赠,并做好相关的会计记录和报税工作。

总的来说,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设立,旨在鼓励更多的个人和企业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但是,在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同时,个人和企业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捐赠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公益事业的成果。

企业对外捐赠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实务解读

企业对外捐赠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实务解读

企业对外捐赠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实务解读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其存在不仅仅是为了盈利,更要考虑到社会责任。

此时,企业对外捐赠是一种体现社会责任的行为,也是企业对社会的回馈。

同时,企业对外捐赠还可获得企业所得税扣除的政策优惠。

一、符合条件的对外捐赠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四)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税金。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对非公益性资产或款项进行的慈善捐赠,可以在计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列支,但列支额不得超过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10%。

另外,企业进行捐赠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对外捐赠需要符合一定条件1、对捐赠资产的性质要求。

对外捐赠资产不包括公益性质的资产。

2、对捐赠对象的要求。

被捐赠对象必须是已经经过审批、具有资格的组织或者单位。

例如,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

3、对捐赠方式的要求。

应当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捐赠,非现金捐赠需要有相应权证或者公证。

三、具体实践中的问题及注意事项1、企业荣誉命名的问题。

企业对外捐赠时,有时可以通过命名权和赞助权进行捐赠,但是对于捐赠资本金来说,企业荣誉的命名权和权利受捐赠单位限制。

因此,企业在对外捐赠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这些区别,按照相关要求去选择捐赠方式。

2、注意财务报告的披露。

企业在捐赠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清晰地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其中主要包括:捐赠的时间、捐赠的金额、捐赠的对象、捐赠的方式等,以作为企业公开透明的证明。

3、捐赠比例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扣除捐赠的比例最大不能超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10%。

同时,即便企业已经超过这个比例,剩余部分也可以在后续年度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对外捐赠不但有社会责任和关注社会的作用,而且在企业所得税上还能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因此,企业在捐赠过程中需要注意与要求相符的条件和规定,以满足各方的要求。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全解析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全解析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全解析佚名【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公布和实施,标志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迈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新税法对原税法做出了重大调整,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行为.新税法中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细致,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后续管理更加规范、到位.那么,纳税人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如何才能充分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本期特别策划结合相关财税文件,就我国现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为您进行全面解析.【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3(000)010【总页数】1页(P1-1)【关键词】税前扣除政策;公益性捐赠;解析;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标准;社会团体;政策执行【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2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公布和实施,标志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迈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新税法对原税法做出了重大调整,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行为。

新税法中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细致,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后续管理更加规范、到位。

那么,纳税人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如何才能充分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本期特别策划结合相关财税文件,就我国现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为您进行全面解析。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要注意,向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0年以来,国家又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公益性捐赠的实务处理问题。

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展开,结合现行的与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以下对如何合理、有效捐赠,准确处理其纳税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

一、与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捐赠时应考虑的问题(一)对外捐赠的范围《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规定,企业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对于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等则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徐世元 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徐世元  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徐世元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上传时间:2007-10-12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规定与现行执行的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和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差异,现行的标准如何,实际操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本文试作一探讨与分析:一、关于基数与比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扣基数为:企业年度利润总额。

扣除比例为12%。

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抵扣基数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比例为3%。

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于中国境内有公益、救济性性质的捐赠可作为成本列支,税前全额扣除。

二、关于扣除标准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末出台,下面对现行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作一归类。

1、按捐赠主体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比例为1.5%、3%和据实扣除。

其中金融、保险企业为1.5%,而其他企业(非外资)为3%,外资企业据实扣除。

2、按受捐赠单位性质或行业分:扣除标准比例为3%、10%和100%(1)向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按10%比例扣除: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某些艺术表演团体(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等)、文物保护单位。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世博会、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等的捐赠按全额扣除。

(3)对向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包括资金和实物),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向贫困地区儿童的捐款,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安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的政策剖析与借鉴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的政策剖析与借鉴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的政策剖析与借鉴
王洪艳;吴小娟
【期刊名称】《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年(卷),期】2017(000)030
【摘要】企业守护着社会的发展,索求资源的同时也在履行着它的社会责任,公益性捐赠是它履行"契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所面临的不仅仅是简单的观念转变,而且应当紧密联合战略机制的调整来着手,保持企业公益性捐赠的良性持续发展,避免造成昙花一现的短暂局面.本文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基点出发,特别选取美国、加拿大两个国家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借鉴意义.
【总页数】3页(P19-21)
【作者】王洪艳;吴小娟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江苏·南京;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江苏·南京【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r有关政策的通知 [J], 财政部税务总局
2.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r有关政策的通知 [J], 财政部;税务总局
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剖析 [J], 马新平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J], ;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J], 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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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
徐世元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
上传时间:2007-10-1
2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规定与现行执行的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和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差异,现行的标准如何,实际操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本文试作一探讨与分析:
一、关于基数与比例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扣基数为:企业年度利润总额。

扣除比例为12%。

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抵扣基数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比例为3%。

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于中国境内有公益、救济性性质的捐赠可作为成本列支,税前全额扣除。

二、关于扣除标准
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末出台,下面对现行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作一归类。

1、按捐赠主体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比例为1.5%、3%和据实扣除。

其中金融、保险企业为1.5%,而其他企业(非外资)为3%,外资企业据实扣除。

2、按受捐赠单位性质或行业分:扣除标准比例为3%、10%和100%
(1)向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按10%比例扣除: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某些艺术表演团体(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等)、文物保护单位。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世博会、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等的捐赠按全额扣除。

(3)对向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包括资金和实物),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向贫困地区儿童的捐款,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安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

(4)几年来国家又相继发文,对全额扣除的机构名单予以确定:这些机构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三、关于条件的规定
凡是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大众,并不以营利为目的;2、具有公益法人资格,其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活动;5、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6、不得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9、捐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分配,也没有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

四、注意几点
1、捐赠方只有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方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而捐赠者直接扣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2、捐赠方应取得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出具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否则税务部门不予确认;
3、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4、纳税人向中国境外的捐赠(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能扣除?
5、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捐赠支出明细表"的填列中"公益救济型捐赠扣除限额"及"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的计算应按照"分项不分户"的原则计算,既不能按受赠户逐户计算,也不能全部合计计算。

只能将所有捐赠支出额按每档扣除率进行分类归项,分项后按"计算捐赠支出的应税所得额"乘以税法及法规规定的相应扣除比例计算"扣除限额",与该项实际捐赠支出额小计比较后确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出处: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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