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精品文档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住院病历内容包括:1.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即的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会诊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
记录应另页书写。
申请会诊记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精品文档即刻完成分钟10会诊记录。
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
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者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术语的使用依照像关标准、规范执行。
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浮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 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
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允许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允许书。
患者不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者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允许书,并及时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
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
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病历书写规范及基本要求
引流液流出,右侧下腹部有一造瘘口,已纱布覆盖(手术医师交代暂不
能开放),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壁浅表静脉未见曲张。腹软,余腹 无压痛及反跳痛,未扪及包块。肝脾肋下未及,Morphy征阴性。肝区 无明显叩击痛。双肾区无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未闻及,调 不高。脊柱四肢无畸形,肌张力及肌力正常,双下肢无浮肿。”
输血记录
输血前严格核对输血记录单,于x时x分输注(血成分多少单位),血袋编号 xxx,于x时x分顺利输完,输血过程中患者有无发热、皮疹、血红蛋白尿等不良 输血反应。
医师签名:xxx
年月日时分
输血后评估
经输血治疗,患者眼睑结膜苍白等症状较前改善,复查血常规:xxx,输血有 效或其他。
医师签名:xxx
住院超过30天管理要求 注意:1、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上报表每月交医务科;
• 2019-02-02 23:00转入记录(ICU)
• “目前情况:患者麻醉未醒。查体:T36.5℃ P98次/分 R 14次/分 BP 142/101mmHg,神志呈麻醉状态,查体欠合作。头颅五官无畸形,双 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2.0mm,对光反射灵敏,头部被纱布包裹,右 侧颞顶部见一引流管,引流通畅,引流出少量血性液体。口唇无发绀, 气管导管在位,深度为距门齿约24cm,固定可,气囊压力大小适中。 颈稍亢,气管居中。双侧胸廓对称无畸形,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 性啰音。心率98次/分,律齐,心音正常,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 腹平软,左上腹见陈旧性手术疤痕,肝脾肋下未扪及,肠鸣音正常。外 生殖器及肛门无异常,导尿管在位。脊柱四肢外观无畸形,双下肢不肿。 四肢肌力未正常引出,肌张力、键反射可。全身深浅感觉未正常测出。”
病历书写规范及要求
广西中医学院一附院
基本要求
1、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 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 院病历。
2、中医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及查体、 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 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举例
四诊合参,患者以小便频数,短涩,滴 沥刺痛,小腹拘急引痛为主症,故诊断为淋 证。缘由患者过食辛辣之品,致湿热内生, 湿性趋下,下注膀胱,湿热蕴结下焦,膀胱 气化失司,发为淋证,表现小便短涩刺痛、 尿黄赤;湿热内蕴,邪正相争,故见发热; 湿热内蕴,灼伤津液,故见口渴,苔黄腻, 脉滑数,均系湿热之象。故本病当辨证为淋 证,证属热淋,病位在肾与膀胱,病性属实 证。
皮肤粘膜:皮肤无苍白、无青紫,无皮疹及出血点, 无黄染,皮肤弹性好,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少于2秒。
淋巴结:全身浅表淋巴结未扪及肿大。
举 例2
头部及其器官: 面容:无特殊;面色:无苍白。 头颅:形态正常;毛发均匀、有光泽,分布正常。 眼:眼睑:无浮肿、下垂;眼球:无突出,活动自如;结
膜:无充血巩膜:无黄染;角膜:透明;瞳孔:等大等圆, 对光反射灵敏。
一、住院病历:一般情况
(一)一般情况: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 族、职业、婚况、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入 院时间、发病节气等。
一、住院病历:主诉
(二) 主诉: 1.主诉要求写出促使患者来医院就诊的最难
受、最痛苦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 时间。
一、住院病历:主诉
2.注意点 (1)主诉应围绕主要疾病描述,具有高度概括性, 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例1:发热、恶寒3天,咳嗽1天。 例2:头晕、视物旋转2小时。 (2)主诉的描述要准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一、病史书写的基本要求按文件要求。
二、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按文件要求。
三、首次病程录按文件要求。
四、日常病程录要求:1、新入院及术后连续三天要有病程录,危重病人随时记录,一般病人三天记录一次。
2、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二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一周内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以后病程录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二次,主任查房每周一次。
危重病例三天内主任必须每天查房。
3、输血病程录反映办理血指征和输血记录。
4、需要会诊者,病程录有会诊记录。
5、各种辅助检查结果、用药及诊疗措施必须及时记入病程录,并告知家属。
6、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告知患者相关情况,并签署同意书。
7、住院一个月以上者,应每月撰写一次阶段小结。
8、转出录于转科前完成,转入录于24小时内完成。
9、交班记录于交班前完成,接班记录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10、疑难待诊病例二周内完成讨论,侧重记录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的鉴别诊断意义以及明确诊断的途径、措施和方法。
11、术前小结应在术前24小时内完成,急症手术应于术前完成,因病情危急须紧急手术者可免写术前小结,但上述内容必须在首次病程录中反映出来。
写明主持人、参加人的姓名和职称。
12、术前讨论:每例手术术前完成,要求按照文件。
写明主持人、参加人的姓名和职称。
13、手术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由主刀书写。
14、术后首次病程录由主刀书写,术后即时完成。
15、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于一周内完成。
16、一般病例在出院、转院的病程录必须反映主治医师意见;危重、疑难病例在出院、转院的病程录必须反映出主任医师(副主任)的意见。
17、抢救记录应在当日6小时内完成。
18、出院记录,要求按照文件。
19、手术同意书,由主刀或一助谈话签名。
20、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以线划在错字上,不得掩盖原来的字迹,当事人盖章,应注明日期、时间,三处以上重写病历。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一、手术记录书写要求(一)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二)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三)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四)手术经过记录内容1.术时患者体位,皮肤消毒方法,消毒巾的铺盖,切口部位、方向、长度、解剖层次及止血方式。
2.探查情况及主要病变部位、大小、与邻近器官或组织的关系;肿瘤应记录有无转移淋巴结肿大等情况。
如与临床诊断不符合时,更应详细记录。
3.手术的理由、方式及步骤,应包括离断、切除病变组织或脏器的名称范围;修补重建组织与脏器的名称;吻合口大小及缝合方法;缝线名称及粗细号数;引流材料的名称、数目和放置部位;吸引物的性质及数量;使用的人体植入物及各种特殊物品的名称、型号、使用数量、厂家等(术后将其标示产品信息的条形码贴入病历)。
手术方式及步骤必要时绘图说明。
4.术毕敷料及器械的清点情况。
5.送检化验、培养、病理标本的名称及病理标本的肉眼所见情况。
6.术中患者耐受情况,术中用药,失血量,输血品种及输血量,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特殊处理和抢救情况。
7.术中麻醉情况,麻醉效果是否满意。
8.如改变原手术计划,术中更改术式、需增加手术内容或扩大手术范围时,需阐明理由,并告知患方,重新签署手术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新的手术方案。
9.术后疾病疗效或预后的判断。
二、手术记录的格式手术记录患者姓名、性别、科室、病房、床号、病历号等。
手术日期、手术时间: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指导者、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发现的情况及处理:手术者签名:记录日期:三、手术记录示例手术记录手术日期、手术时间:2017-11-26 8:00~10:00术前诊断:右侧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癌?术中诊断:右侧甲状腺滤泡状腺癌手术名称:右侧喉返神经探查+右侧甲状腺全切+峡部切除+甲状旁腺自体移植术手术指导者、手术者及助手姓名:吴××主任医师、李××主治医师、王××住院医师麻醉方法:颈丛+全麻手术经过、术中发现的情况及处理:患者取仰卧位,肩部垫高,头后仰。
病历书写规范及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一、基本要求1.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2.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3.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4.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5.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6.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
7.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
8.进修护士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二、体温单填画要求1.体温单项目分为楣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
2.各项目栏除特殊要求和说明外,均应使用同色笔书写。
3.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4.体温单填写、绘画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重新书写。
【填写说明】:1.楣栏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入院日期,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
2.一般项目栏包括: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
(1)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7-29)。
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8-01),其余只填写日期。
(2)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3)手术后天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天,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
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病历书写规范及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一、基本要求1.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含: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盘点记录单。
2.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3.护理文书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纳24 小时制,详细到分钟。
4.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该客观、真切、正确、实时、规范。
5.书写应该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笔迹清楚,表述正确,语句通畅,标点正确。
6.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存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改正时间,改正人署名。
不得采纳刮、粘、涂等方法掩饰或去除本来的笔迹。
上司护理人员有审察改正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
7.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获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拥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批阅并署名,需改正时用红色笔改正并署名。
8.深造护士由接受深造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二、体温单填画要求1.体温单项目分为楣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
2.各项目栏除特别要乞降说明外,均应使用同色笔书写。
3.数字除特别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4.体温单填写、绘画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从头书写。
【填写说明】:1.楣栏项目包含: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纪、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住院日期,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
2.一般项目栏包含: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
(1)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 1 日及跨年度第 1 日需填写年 -月-日(如: 2010- 07-29)。
每页体温单的第 1 日及跨月的第1 日需填写月 -日(如 08-01),其余只填写日期。
(2)住院天数:自住院当天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3)手术后天数:自手术第二天开始计数,连续书写14 天,若在 14 天内进行第 2 次手术,则将第 1 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 2 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时限的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病历书写时限在26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4、日常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
5、日常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1次。
6、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
7、病重患者病程记录每2天至少1次。
8、抢救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9、接班记录应当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10、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12、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即时完成。
13、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每月对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1次。
14、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5、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
17、入院记录上级医师审签,入科48小时内。
18、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入科48小时内。
19、一般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住院每120小时。
20、病重病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医嘱下达72小时内。
21、病危病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医嘱下达24小时内。
22、抢救记录上级医师审签,抢救结束后24小时内。
23、手术后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每次术后72小时内。
24、死亡记录上级医师审签,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
25、出院记录上级医师审签,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
26、最后诊断上级医师审签,病人入科96小时内。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
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2002.1.26.4/20/am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须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3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只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患者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病历书写规范——手术记录的书写要求
⼿术记录由⼿术医师或第⼀助⼿书写于“⼿术记录单”,上级医师审签。
在⼿术后24⼩时内完成(危重病⼈及时完成)。
其内容包括:
(1)⼿术⽇期及时间。
(2)⼿术前诊断。
(3)⼿术名称。
(4)⼿术后诊断。
(5)参加⼿术的医务⼈员。
(6)⿇醉⽅法和⿇醉⼈员。
(7)⿇醉前⽤药及术中⽤药。
(8)⼿术过程。
如病⼈体位、⽪肤消毒及铺⼱⽅法,⼿术切⼝、显露⽅法,探查过程和发现,决定继续⼿术的依据,⼿术的主要步骤,所⽤缝线的种类和号数,缝合⽅式,引流材料及其放置位置和数⽬,吸出物或取出物名称、性质和数量,曾送何种标本检验、培养或病理检查,术中及⼿术结束时病⼈的情况和⿇醉效果,出⾎量及输⾎量,输液内容及数量等。
(9)术中如遇意外,应详细记录其抢救措施及过程。
高风险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高风险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在高风险手术病历的书写中,确保准确、规范和完整的记录非
常重要。
下面是一些高风险手术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
病人基本信息
- 在病历的首页上,要标明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手术信息
- 在记录手术信息时,要包括手术名称、手术日期、手术医生
和麻醉医生的姓名等。
病史和体检相关信息
- 在病历中应详细记录病人的病史和体检结果,特别是与手术
相关的疾病、过敏史、用药情况等。
术前评估
- 在病历中应包括术前评估的内容,包括病情评估、手术风险
评估、术前准备等。
手术过程
- 对于手术过程,要详细、准确地记录手术操作的步骤和细节,包括手术器械使用情况、出血量、输液情况等。
麻醉管理
- 麻醉管理是高风险手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病历中应详细
记录麻醉的方法、药物使用情况、监测指标等。
手术并发症与处理
- 对于手术中出现的并发症,要详细记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
理措施。
在病历中应包括并发症的类型、发生时间、处理方法等信息。
术后记录与随访
- 在病历中应包括术后记录和随访情况。
记录术后的病情变化、用药情况、并发症的处理等。
签名和日期
- 在病历的最后,医生需要签名并注明日期,确保病历的真实
性和可追溯性。
以上是高风险手术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
希望医生们能够依据
这些要求,合理、准确地记录病历信息,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病
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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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
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
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
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麻醉记录
是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
麻醉记录应当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术前特殊情况、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方式及日期、麻醉方式、麻醉诱导及各项操作开始及结束时间、麻醉期间用药名称、方式及剂量、麻醉期间特殊或突发情况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名等。
8.手术记录
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9.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
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10.手术清点记录
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手术清点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1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12.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是指麻醉实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行访视的记录。
麻醉术后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13.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病重(病危)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
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
记录时间应当
具体到分钟。
14.手术同意书
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
15.麻醉同意书
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16.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是指输血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输血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输血的医学文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17.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
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
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8.病危(重)通知书
是指因患者病情危、重时,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并由患方签名的医疗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目前诊断及病情危重情况,患方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一式两份,一份交患方保存,另一份归病历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