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防止火灾蔓延、保证灭火救援场地需

要、节约土地资源、防火间距

的计算。

2.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厂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50m、

3.火灾的危害:危害生命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

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4.火灾发生的原因:电气、吸烟、生活用火不慎、设备故障、玩

火、放火、雷击。

5.粉尘爆炸受下列条件制约:颗粒尺寸、粉尘浓度、空气的含

水量、含氧量、可燃气体含量。6.爆炸极限收以下几个方面影响:火源能量、初始压力、初

温对爆炸极限的影响、惰性气

体。

7.在爆炸下限时,爆炸压力一般不会超过4×105pa。

8.常见爆炸引火源: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化学火源。10.爆炸的特性及参数:爆炸性和敏感度。

10.易燃气体分为两级:Ⅰ级:爆炸下限<10%、爆炸极限范围≥12%。

Ⅱ级: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

11.耐火极限: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12.建筑材料对火灾的影响有四个方面:一是影响点燃和轰然的速度、二是火焰的连续蔓延、三是助长了火灾的热温度、四是产生浓烟及有毒气体。

13.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14.高层建筑防火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地下或半地下室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500

㎡。

15.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可适当增加:

A:设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

4000㎡、

B: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

多层建筑的首层时,不应大于

10000㎡、

C: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

大于2000㎡。

16.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属相

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

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

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

连通。

17.歌舞娱乐放映厅当其布置在地

下或四层以上时,一个厅、室的建

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即使设置

自动喷水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

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

板分隔、门均采用乙级防火门。

18.人员密集场所:剧场、电影院、

礼堂采用甲级防火门、

19.医院、疗养院、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

20.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灭火

设备室、消防水泵、和通风空气调

节机房、变电室、应采用甲级防火

门。锅炉房、变压器、应设置甲级

防火门。

2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的空间进

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

火玻璃时,不低于1.00h。

22.对于不设窗间墙的玻璃幕墙,应

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

低于1.0h、高度不低于1.2m的不

燃烧实体或防火玻璃墙、当室内设

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

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8m。

23.电梯井防火分隔要求:a:应

独立设置、b:井内严禁敷设可燃

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

不应敷

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C:井

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不

燃烧性墙体、D:井壁出开设电梯

门和通气孔外,不应开设其它洞

口、F: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24.防火墙:是具有不少于3.00h

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性实体墙。且应

高出不燃性墙体屋面不小于40cm,

高出可燃性墙体或难燃性墙体屋

面不小于50cm。防火墙应高出墙

的外表面40cm,或防火墙的宽度,

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

2m、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25.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特性:节能

环保性、电气绝缘性、烟雾消除作

用。

26.细水雾灭火系统适于扑救:可

燃固体火灾(A类)、可燃液体火

灾(B类)、电气火灾(E类)。

27.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

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

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

灾、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

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

体的场合、不适于可燃固体深位火

灾。喷头的最低设计不应小于

1.20MPA、

28.局部应用式的开式系统,其保

护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对于外形规则的保护对象,应按

该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

2.对于外形不规则的保护对象,应

为包容该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

体的外表面面积、

3.对于可能发生可燃液体流淌火灾

的保护对象,除应符合上述要求

外,还应包括可燃液体流淌火灾或

喷射火灾可能影响到的区域的水

平投影面积。

29.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

大于30s、全淹没应用方式的瓶组

式系统,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

2s。

30.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31.其它车库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32.汽车库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

33.汽车库、修车库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

34.除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内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5.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雨60℃的液体燃料。

36.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它油浸电气设备。37.人防工程内地下商店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级及三级以下;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38.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面积可增加1倍。设有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当采用A级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不应大于1000㎡。

39.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40.粉尘爆炸受下列条件制约:颗

粒的尺寸、粉尘的浓度、空气的含

水量、含氧量、可燃气体含量。

41.爆炸极限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火源能量、初始压力、初温、惰性

气体。

4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

闪点<28℃的液体,爆炸下限<

10%的气体、在密闭的设备内操作

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

产。乙:闪点≥28℃且<60℃的液

体、爆炸下限≥10%的气体、能与

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

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

液体雾滴。丙:闪点≥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43.建筑材料对火灾的影响有四个

方面:一是影响点燃和轰然的速

度、二是火焰的连续蔓延、三是助

长了火灾的热温度、四是产生浓烟

及有毒气体。

44.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装修材料

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

可适当增加:

A: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

于4000㎡、

B: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计在

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

10000㎡、

C: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

大于2000㎡。

45.玻璃幕墙的防火分隔:

A:对于不设窗间墙的玻璃幕墙,

应在每层楼板外延,设置耐火极限

不低于1.0h、高度不低于1.2m的

不燃烧性实体墙或防火玻璃幕墙;

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该部分墙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8m。

B:幕墙与每层楼板交界处的水平

缝隙和隔墙处的垂直缝隙,应该采

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46.a: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在燃

烧时会散发有毒烟气,不适用于地

下客运设施、地下商业区、高层建

筑和重要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

所、

B:交联聚氯乙烯电线电缆不具

备阻燃性能,适用于有“清洁”的

工业与民用建筑、

C:橡胶电线电缆的弯曲性能好,

适用于水平高差大和垂直敷设的

场所,适用于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供

电线路。

47.阻燃电缆按燃烧时的烟气性可

一般阻燃电缆、低烟低卤阻燃电

缆、无

卤阻燃。

48.眀敷的耐火电缆截面面积应不

小于 2.5㎜²、

49.电气线路的保护措施:短路、

过载、接地故障保护、接地

故障保护电气应根据配电系

统的接地形式、电气

设备使用特点及导体截面面积等

来确定。

50.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

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

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

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

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 、光

源数不宜超过60个、

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

宜超过30A。

51.电动机的具体火灾原

因:过载、断相运行、接触

不良、绝缘损坏、机械摩擦、

选型不当、铁心消耗过大、

接地不良。

52.电动机的火灾预防措

施:合理选择功率和形式、

合理选择启动方式、正确安

装电动机、应设置符合要求

的保护装置、启动符合规范

要求。

53.防止火灾爆炸的基本原

则: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的

浓度、温度、压力和混触条

件、消除一切足以引起起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