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企业法202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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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
• (一)我国破产法的构成
• 普通规范 • 特殊规范
• (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
• (三)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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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破产案件的受 理
一、破产界限
二、破产申请
• 债权人申请 • 债务人申请 • 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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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
经济法
目录
➢ 第一章 企业法 ➢ 第二章 公司法 ➢ 第三章 破产法 ➢ 第四章 合同法 ➢ 第五章 担保法 ➢ 第六章 票据法 ➢ 第七章 证券法
➢ 第八章 保险法 ➢ 第九章 金融法 ➢ 第十章 知识产权
法 ➢ 第十一章 产品质
量法和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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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十二章 竞争法 ➢ 第十三章 劳动法
• (一)过程 • (二)和解协议 • (三)和解的效力 • (四)和解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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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
第五节 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
法院对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做出的法律上 的认定。
第一章 企业法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 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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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法
➢ 第三节 独资企业法
一、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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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法
➢六、公司的资本、资产
公司的资本可以指实缴资本、注册资本、授权资 本或发行资本。
公司的资产是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物权、
第二章--《公司法》PPT课件
安徽大学商学院 杜鹏程 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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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 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公司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是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具有法定性。 2.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具有营利性
。
3. 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具有人格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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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两次修改,都只是针对当时亟待解决 的个别问题做出的个别修改。
与此同时,社会各方面要求对公司法做出 较为全面修订的呼声一直较高。
在近几年的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期间, 每年都有较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政协委 员提出修改公司法的议案、建议或者提案;一些 地方、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提 出了修订公司法的意见和建议;一批热心公司研 究的专家学者还提出了公司法修改建议稿。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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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颁行后的第一次修改:
1999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对公司法的个别条款做了修 改。
一是为加强出资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 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将原公司法第 67条关于对国有独资公司监督的原则规定具体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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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支持高 新技术企业进人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原公司法 第219条中增加了一款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 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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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出资方式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设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投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公务员等除外)
事务管理:
1.投资人可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 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 侵害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源自(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可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生产经营场所
2.设立程序
申请登记合伙企业,只要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 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能当场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 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八、有限合伙企业
1.设立 2-50个合伙人,其中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2.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
3. 特别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 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 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六、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2、合伙企业与其债权人的关系 3.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商法(第二章)第1页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第一节 合伙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法条】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2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例题·单选题】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7-3-31)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答疑编号5060630201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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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 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 ) A.美国公民甲,在中国居住达10年以上 B.美国公民乙,一周前取得了中国国籍 C.中国公民丙,正在停职反省的法官 D.中国公民丁,即将退休的财政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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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
•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不属于个 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必备条件的有( )。 A. 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 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 须有企业章程 D. 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
2.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
4.个人独资企业负有保障职工权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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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 (一)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享有所
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
2627课堂训练单选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728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是4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课堂训练多选2829c个人独资企业对被聘用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管理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何种行为
• 注意:前两种情形有4年或2年的期问经过的要求,而第3种情形并无 任何期间经过的要求,如美国2001年的“9·11”事件中,失踪的人 即属第3种情形。
企 业 法
1.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2.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立法概况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 《乡镇企业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四、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一)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职责 (二)政府作为社会经济(行政)管理者的职责
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一)企业国有资产和国家出资企业的概念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四)国家出资企业的财产权及其对出资人的相关
责任
第三节 集体企业法(略讲)
二、我国企业法体系
1.改革开放初期,按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分别立法 2.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努力与国际接轨,按组织和责
任形式不同分别立法 目前为双轨制
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
1、自由主义 2、许可主义 3、准则主义 4、严格准则主义 5、特许主义
(二)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和程序 (三)企业变更的主要情形 (四)企业终止的主要情形
三、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一)厂长负责制
1.含义:国有企业的厂长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 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 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 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2.厂长的任职条件及产生、任期 3.厂长的职权(共6项)
第二章 企业法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企业法概述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集体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02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2,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实惠”不多也是不被投 资者看好的一个原因。一位已办理了个人独资企业 的投资人对记者说,办理银行贷款,个人独资企业 只能作为“个人”而不是“企业”向银行贷款,银 行提供的贷款方式同样适用于个体户。 税收上,按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 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 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 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 资企业只能申报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领取增 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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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存在下列相同点: 第一、两者的投资主体基本相同。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投入的 资产都实行申报制,不需要经过法定的验资机 构验资。 第三、两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相同,都必 须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与 个体工商户均须有必要的资金、场所、从业人 员及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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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梦难圆的原因
1,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出资问题,设立个 人独资企业除了必须具备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合法的企业名称、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固定的生 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 从业人员5个条件外,如果是申请设立某些从事 特殊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还需要行业管理部门 的批准文件。比如办餐饮企业,要有卫生部门的 批准;办文化娱乐企业,要有公安、文化部门的 批准。因此,抛开这些条件限制,只说“投资一 元钱,就能当老板”显然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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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2.2的设立(了解)
2.2.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理解)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2.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2.2.1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
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2.3.2普通合伙企业
4.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 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目录
A B
2.1 企业法概述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2.3 合伙企业法
C
2.1 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企业的分类
三、我国的企业法
企业法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概念
2.1.1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2、企业法
五、独资企业的解散和终止
1、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合作经营各方 的当事人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 规定,通过合营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经营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 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资企业的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
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经 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 该企业的资金汇出,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 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双重优先原则 “企业债务立足于企业的财产,个人的 债务立足于个人的财产”
七、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出资方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事务执行不同: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 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事务。
经济法第1-2章
企业法概述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能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
1.企业的合法性 2企业的盈利性 3.企业的独立性 4.企业的组织性
(二)特征:
(三)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况 现代意义上使用并研究经济法概念 的是20世纪以后德国法学家进行的。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生产力 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市场 这只“看不见的手”存在难以克服的缺 陷,迫切需要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 对经济加以干预。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二、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的概念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企业法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程序
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
证明等文件。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需在登记前批准的项目的,应当依 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二章 企业法
三、合伙企业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人出资+ 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具有共有的性 质,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均应当按照全体合伙人的意志进行。 (三)合伙财产的转让:指合伙人将自己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合伙 企业法》对其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 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法律规范的易变性 2.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 3.经济法律责任的综合性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二)设立程序
1.申请
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独资企业所在 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法律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登记 (1)时限:15日内。 (2)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不予登记的,书面答复理由。 (3)设立分支机构,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思考】
张某个人出资开办了一家服装厂,聘李某 为厂长,并规定凡对外签订500元以上的 合同,须经张同意。1个月后,李未经张 同意,便以工厂的名义从善意第三人手中 购进价值1万元的布匹。试分析李某超越 权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 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我国法律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主要包括以下 几类: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国家公务员; (3)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 (4)警官、法官、检察官; (5)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店”、 “中心”、“工作室”等字样。但不得使 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
3.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 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 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 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企业法
第二章企业法一、单项选择1、企业成立日期的标志为:()A.营业执照的签发日 B.公告日 C.申请登记日 D.批准日2、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A.高校教师 B.医院医生 C.公务员 D.律师3、以下可以成为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A.台湾人李某,20岁 B.香港人人刘某,30岁C.美国人孙某,40岁 D.中国大陆人张某,13岁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法定日期为:()A.15日以内 B.20日以内 C.30日以内 D.10日以内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其财产最优先偿还的是:()A.所欠职工工资 B.所欠国税 C.所欠地方税 D.其它债务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该企业未了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7、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子和其子女(均满18岁)均表示不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清算,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由其子女清算 B.由其妻子清算C.由其子女和妻子共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8、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所有的中国人9、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将100万,后提出与甲离婚。
离婚诉讼期间,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
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不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C.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承担责任D.甲仅以写字楼承担责任。
10、个人独资企业因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而其财产又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先()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缴纳罚款 C.缴纳罚金 D.没收财产11、合伙企业登记的法定日期为:()A.15日以内 B.20日以内 C.30日以内 D.10日以内12、关于合伙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A.可以以劳务出资 B.不可以以劳务出资C.以劳务出资时必须评估 D.以劳务出资时不能超过特定比例13、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按份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14、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A.有限责任 B.共同责任 C.按份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15、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A.有限责任 B.共同责任 C.按份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16、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A.无限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共同责任 D.按份责任。
经济法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案例2-9】合伙人甲、乙、丙、丁设立A合伙 企业,合伙人甲以自己所有的动产折合12万元 出资。A合伙企业成立后,甲与戊签订10万元 的借款合同,甲拟以该动产设定质押担保,问: 甲是否可以以该动产设定质押担保? 【解析2-9】不可以。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的概念 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思考2-7】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 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2万元, 若干年后,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增加为15万元,全部 负债为20万元,不足清偿的5万元该如何处理? 【解析2-7】应当由甲、乙、丙三个合伙人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设立条件 【思考2-3】投资人的劳务、专利技术、家庭 共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其独资企业的 出资吗? 【解析2-3】投资人不得用劳务出资。 设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2.受托人或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思考2-16】赵某是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车 祸成为植物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赵某 属于哪种退伙?退伙日期是哪天? 【解析2-16】属于当然退伙,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为退伙日期。 【思考2-17】普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何异同? 【解析2-17】二者均为非法人企业,投资人均须对企 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区别主要为:(1)投资者 人数不同;(2)损益分配不同;(3)控制与管理方 式不同(前者共同管理,后者一人管理)。
经济法 第二章-企业法
法权益; ❖(2)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3)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5)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
(二)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1) 自行管理。 ❖(2) 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 ❖2.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
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根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 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 投资人决定解散; ❖(2)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 合伙企业财产 ❖1.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 合伙人的出资。 ❖(2)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 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
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 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专 门法律,即《合伙企业法》。
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 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 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二)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 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1) 协商原则; (2)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守法原则; (4) 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5) 依法纳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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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工资---社保---税---债
被宣告死亡
•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 达到法定期限
• a:下落不明满4年(公告期间为1年) ; • 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
• 例:投资人甲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可以自行 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 企业的事务管理。甲委托乙管理事务,内部限 制规定签合同时不能超过100元,乙代表A与善 意的第三人B签订250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不 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该合同有效。
• 甲----乙 (100) • A(乙)-----B(第三人) (250)
事
务
管
理
委托他人管理
受托人的义务
•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 业的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 订书面合同。
•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 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不 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非常重要)
•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 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代
股
内企 资业
份
公 司
一般(2—50人)
一人公司
1人 国有独资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
发起设立
公开[上市公司] 募集 设立 定向[非上市公司]
企
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
业
有限合伙
个人独资企业
传 国有企业 统 企 集体企业 业
私营企业
城镇集体 乡村集体
地 位 治理结构 治理规则
法人 法人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章程
和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责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任
不得泄露本企业秘密;其他禁止行为
六、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投资人决定解散
解
解散的种类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散
清算
清算组组成:自行or人民法院 清算人职责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自然人:中国 完全民事行为人
设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构成、限制)
立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条
(无限额、方式、个人或家庭)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件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 对企业名称的限制 :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 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可以叫厂、店、部、中心、 工作室等等。
非法人
协议
非法人
法人
法人 不定 不定
厂长负责制和”老三会”/ “新三会”
合资企业(股权型)
外合
商营
投 资
合作企业(契约型)
企 业
外商独资企业
法人
章程
董事会 协议
非法人 联合管理
不定
老三会与新三会
• 老三会是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委 会、职代会和工会。“老三会”在以前企 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新三会”是指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改制后,“老三会” 需要有机地渗透到“新三会”中发挥作用。 在同一个企业里,这六个会不能互相替代, 各自按自己的章程办事,但六个会的目标 是一致的,就是把企业的各项工作干得更 好。
(三)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被
诚信、勤勉义务 忠实的义务
聘
用
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人
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员
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的
义
不得: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务
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中国公民:公务员、 投资人——一个自然人 党政军、公、法、司、
检、银、国企不许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从法律地位
不具有法人资格、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但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二、适用范围 Nhomakorabea独
适用于
一个中国的自然人设立的且在 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独资企业
资
企
业
不适用于
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权利 责任
五、 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投资人权利及责任
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 其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投资时注明是个人投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 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企
业
自行管理
的
•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 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未进行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 办理的,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 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申请贷款
权 利
权利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绝摊派权
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
守法义务
务
纳税义务
义务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一节 企业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 企业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 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 织。(合法、营利、独立) 企业是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 二、我国现行企业体系
企业类型
有 限
公
司
现 公司企业
注意: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 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 上,吊销执照。
5、分支机构
•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应当领取执照,其民事责任由设
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分支机构的民责-----总机构承担。
• 6、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是指个人独资企业 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的变更,如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方面发生的改 变。
• 3、出资方式: (1)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 权、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劳务” 出资。(同公司) (2)个人财产OR家庭共有财产。
• 《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 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
• 4 设立程序
• (1)申请(受理—审查)
• (2)登记(收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
未登记经营的,责令停止活动,处3000以下罚 款。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2000-01-01)
个人独资企业法
•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 业的行为,保护投资 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2019-8-30,9届 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 议通过个人独资企业 法,6章48条,自 2000-1-1起施行。
概念 特征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中国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