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之侵权行为
《民法》-侵权责任-第一章 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方式是指侵权行为人依法就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具 体的民事责任方式。不同的侵权责任方式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它们 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具体来说,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的责任方式。它既 包括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人履行作为义务,也包括要求不应作为而作为的人履 行不作为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停止侵害的适用,以侵害确已发生但尚未结束为 前提。对于尚未发生的侵害或者已经终止的侵害,不能适用停止侵害的责任方式。
(三)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消除因行为人的行为而有可能导致他人的财产、人身权利受 到损害或者损害扩大的危险。消除危险以危险可能性的现实存在为前提,如果危 险已经转化为现实的损害,也就不适用消除危险的责任方式。
(四)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行为人将非法侵占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返还财产仅适用于 财产侵占性侵权行为,在此种情形下,要使受害人的财产利益恢复至侵占前的状 态,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责令行为人将其所侵占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又称排除妨害,是指排除侵权行为给权利人正常行使权利所造成 的障碍。排除妨碍的适用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给他人正常行使权利造成了妨碍, 这种妨碍应当是实际存在的、不正当的。对于行为人正当行使权利给他人造成的 妨碍,受妨碍人不得请求排除。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对他人正常行使权利造成的妨碍,无论行为人是否 存在过错,也无论妨碍行为持续多久,行为人都应当予以排除。此外,排除妨碍 的费用,也应当由行为人承担。
(五)排除妨碍
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修复被损坏的财产。恢复原状 的适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损坏的财产有修复的可能;二是被损坏的财产 有修复的必要。何为有修复的可能和必要,应视行为人的经济能力、技术手段, 以及受害人的需求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解读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解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明确了对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旨在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对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进行解读。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及要素侵权行为是指主体违反法律或合同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需具备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侵权行为本身。
1. 主体: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侵权主体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 客体:侵权行为的客体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
客体权益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侵权行为对客体权益造成损害。
3. 侵权行为本身:侵权行为应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合同约定的行为。
只有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才能构成侵权。
二、侵权责任的种类及构成要件侵权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以赔偿为主要内容,旨在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责任以处罚为主要目的,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1. 民事侵权责任:民事侵权责任是基于赔偿原则的责任,分为疏忽责任和故意责任两种形式。
(1)疏忽责任:侵权人因过失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构成疏忽责任需满足三个要件:违反义务、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2)故意责任:侵权人故意实施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故意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违法行为致害,需证明侵权人故意侵犯他人权益。
2. 刑事侵权责任:刑事侵权责任是对严重侵权行为的刑事追究,其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客观违法行为及罪刑相适应的社会危害后果。
刑事侵权责任是国家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三、侵权责任的适用原则1. 违法性原则:侵权行为的存在必须以违法为前提,即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才能构成侵权,否则无法确认侵权责任。
2. 违约性原则:侵权责任可作为合同责任的一种补充,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同样可构成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民法典⼀般侵权⾏为包括哪些侵权是⼀种常见的违法⾏为,侵权分割的是他⼈的民事权益,侵权⼈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侵权⾏为可以分为⼀般侵权⾏为和特殊侵权⾏为,那么民法典⼀般侵权⾏为包括什么⾏为?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般侵权⾏为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般侵权⾏为包括侵害⼈⾝权利的⾏为、侵害⼈格权利的⾏为、侵害⾝份权的⾏为、侵害财产权利的⾏为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七⼗九条【⼈⾝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第⼀千⼀百⼋⼗⼆条【侵害⼈⾝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和侵权⼈就赔偿数额协商不⼀致,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千⼀百⼋⼗四条【财产损失计算⽅式】侵害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民事侵权⾏为处理1、协商解决。
双⽅当事⼈在平等⾃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的主持下,在平等、⾃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当事⼈⾃主达成协议,从⽽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对裁决的⾃觉履⾏或由⼀⽅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依法向⼈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对⽣效裁判的⾃觉履⾏或⼈民法院的强制执⾏⽽解决纠纷。
民法典侵权行为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法典侵权⾏为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侵权⾏为发⽣,主要是现在的⽹络⾮常发达,所以信息传播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很多时候个⼈的名誉容易受到他⼈的损害。
那么对于民法典侵权⾏为责任构成要件有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侵权⾏为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要的必要的条件。
所谓损害,是指因⼈的⾏为或对象的危险性⽽导致⼈⾝财产⽅⾯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的客观后果;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真实存在且能够认定的,包括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性;该损害具有法律上的补救性,即补救的必要性——在量上必须达到⼀定程度和补救的可能性——能⽤⼀定的形式填补权利⼈所遭受的缺损。
损害包括财产损害、⼈⾝损害、⼈格损害和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这⾥所说的因果关系是⾏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损害是⾏为的必然结果,所要解决的是侵权责任是否成⽴的问题。
其表现形式有⼀因⼀果、⼀因多果、多因⼀果和多因多果四种。
⾄于如何确定⾏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陆法系多采⽤相当因果关系说,即“⽆此⾏为,虽不必⽣此损害,有此⾏为,通常即⾜以⽣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
⽆此⾏为,必不⽣此种损害,有此⾏为,通常亦不⽣此种损害者,即⽆因果关系。
”同时,当因果形式是多因⼀果或多因多果状态下,在确定因果关系时,还要充分考量损害的原因⼒,即哪些⾏为是损害的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哪些是直接原因,哪些是间接原因,唯有如此,才能确定⾏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以及责任的⼤⼩。
(三)⾏为的违法性⾏为的违法性包括形式的违法和实质的违法。
所谓形式的违法是指⾏为与法律的明⽂规定相抵触。
所谓实质违法是指⾏为不是从形式上⽽是从实质上违法,这种⾏为虽然不能确定违反的具体法律规则,但它却违反了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
(四)过错过错作为⼀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种主观条件,是⾏为⼈实施不法⾏为时的⼼理状态,是⾏为⼈对⾃⼰⾏为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态度。
侵权行为的名词解释民法学
侵权行为的名词解释民法学概述侵权行为是一种违反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指的是侵犯他人权益,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在民法学中,侵权行为被广泛研究和讨论,旨在明确侵权行为的性质、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问题,以便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行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包括侵权行为的权利和义务的制定、履行和终止。
侵权行为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各种权益。
侵权行为的性质可分为侵权责任和侵权故意两种,前者指的是在无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损害他人权益,后者指的是故意造成对他人权益的侵害。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要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这些构成要件可以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进行细分。
对于常见的侵权行为如侵犯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构成要件可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 主体:首先,侵权行为必须由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实施。
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人不能构成侵权行为责任。
2. 行为:侵权行为是指具体的行动或不作为,包括实施违法行为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等。
3. 违法性:侵权行为必须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这要求对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和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直接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必须能够与他人的损害后果产生直接的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损害。
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侵权行为责任的承担是保护受害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重要一环。
在民法学中,侵权行为责任通常分为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损害赔偿等赔偿方式。
刑事责任是一种刑事责任,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的可能。
侵权行为的补偿方式当侵权行为发生时,损害的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具体的侵权行为中,补偿方式可以有多种,如金钱赔偿、道歉、恢复名誉、停止侵权行为等。
金钱赔偿是最常见的补偿方式,通过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民法典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涉及到人们在交往和行为中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问题。
侵权责任制度不仅是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个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石。
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内容、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都得到了明确规定。
一、侵权责任的定义侵权责任是指因个人在行为中违反法律规范,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分为民事侵权责任和行政侵权责任两种形式。
民事侵权责任是指个人在与他人交往中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造成损害,从而应当赔偿其损失的法律责任。
行政侵权责任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人身权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从而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范、造成损害和因果关系三个方面。
首先,违反法律规范是侵权责任形成的前提。
只有当个人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才可以认定其存在侵权责任。
其次,造成损害是侵权责任的核心要素。
个人的行为必须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才对侵权行为负有责任。
最后,构成侵权责任还要求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必然是侵权行为的直接或间接结果。
三、侵权责任的类型和承担方式民法典中对于侵权责任的类型和承担方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侵权责任的类型包括侵权行为责任和举证责任。
侵权行为责任是指侵权人对损害行为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侵权人必须证明其行为没有实施或者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则是指受损害人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损害后果的不同,侵权责任又可以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侵权人需证明其行为的过错或者过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中国民法典是我国民法的总称,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法典性质的民法典。
它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其中涉及到了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的规定。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并对相关概念、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即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名誉、荣誉等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的行为。
侵权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存在广泛,形式多样,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等。
其中,人身权利侵权包括人身自由权利、健康权利、姓名权利等;财产权利侵权包括财产占有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侵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属于民事责任范畴。
当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法律对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证明责任、赔偿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来说,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只要其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尤其是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其承担的责任还可能涉及到行政处罚等方面。
在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方面,原则上由受害人举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其所受到的损害。
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法律对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侵害环境权益和消费者权益时,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至于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损害赔偿、抚慰金、侵权人恢复原状或者消除危险等。
赔偿金额应当合理,既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能给侵权人造成过于沉重的经济负担。
三、典型案例解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的具体应用,下面将结合几个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小王因邻居小李在家中放鞭炮导致其受伤,后小王请求小李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用。
民法中的权利保护侵权行为与救济措施
民法中的权利保护侵权行为与救济措施《民法中的权利保护:侵权行为与救济措施》民法是一部涵盖广泛领域的法律体系,其核心任务之一是保护个体和法人的权益。
在实现这一目标时,民法涉及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相应的救济措施。
本文将深入探讨民法中权利保护的重要方面,特别关注侵权行为的概念、种类以及救济措施,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领域的法律规定。
**侵权行为的概念**在民法中,侵权行为指的是一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合法权益可以包括生命、健康、财产、名誉、隐私等各种方面。
侵权行为的特点是违法性和过错性。
这意味着侵权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侵犯方必须有过错,即故意或疏忽地导致权益受损。
**侵权行为的种类**民法将侵权行为分为若干不同种类,每种种类都针对特定类型的权益侵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侵权行为种类:1. **人身侵权**:包括伤害、谋杀、侵犯人的身体、健康或生命的行为。
2. **财产侵权**:涵盖了盗窃、诈骗、损坏财产等行为,这些行为导致他人的财产权益受损。
3. **名誉侵权**:例如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些行为对他人的声誉和名誉造成损害。
4. **侵犯隐私**:包括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如非法拍摄、窃听和公开私人信息等。
5. **合同侵权**: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侵害了另一方的合同权益。
**救济措施**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民法规定了各种救济措施,以纠正侵权行为并使受害者获得合理的补偿。
这些救济措施包括以下几种:1. **损害赔偿**: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支付经济赔偿,以弥补其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这包括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精神痛苦等各种损害。
2. **停止侵权**:法院可以下令侵权方停止继续侵害受害者的权益,例如禁止发布诽谤性言论或禁止盗用知识产权。
3. **恢复原状**: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侵权方恢复原状,即使受害者的权益回到侵权前的状态。
4. **公开道歉**:侵权方可能被要求公开道歉以修复受害者的名誉或声誉。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定及其适用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定及其适用民法典是我国现行民法的总称,其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内容。
侵权责任制度在法律实践中具有广泛的适用,并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
本文将重点讨论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定及其适用。
侵权责任的基本概念侵权责任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当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
侵权责任的核心内容是违反权益保护原则,即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在法律法规和受害人请求下,应当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主要分为侵犯人身权益、侵犯财产权益和侵犯其他权益三大类。
具体规定如下:一、侵犯人身权益的侵权责任对于造成个人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此外,对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侵权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侵犯财产权益的侵权责任对于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修理费、停工损失等。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侵权行为导致财产灭失或毁损,侵权人还应当承担重要损失赔偿责任。
三、侵犯其他权益的侵权责任除了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之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对其他权益的侵权责任。
例如,对于侵犯个人名誉、荣誉权益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侵犯个人肖像权、个人隐私权等其他权益的行为,侵权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适用原则为确保侵权责任的正确适用,民法典还规定了一系列适用原则。
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重要原则:一、过错原则过错原则是侵权责任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过错原则,侵权人的行为应当基于过失或故意,具备主观过错行为。
只有在侵权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侵权责任的适用条件。
二、损害赔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是侵权责任适用的核心原则之一。
依照损害赔偿原则,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纠纷的处理
反向保理典型案例一、核心企业基本概况:A白色家电制造集团产品旺销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集团年销售额130亿元、出口创汇7亿美元。
2010年,集团总资产187亿元,实现总营业收入超过372亿元,净利润超过3亿元。
目前,A白色家电制造集团基地研制的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空调年产能650万套;生活电器年产能1500万台;冰箱年产能为400万台,洗衣机年产能300万台,洗碗机年产能150万台。
A白色家电制造集团基地不仅是世界领先的白色家电整机制造、研发中心,相关家电核心配件的自我配套能力同样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二、行业分析2013年1-11 月份我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总额达6225 亿元,同比增长14.9%;预计2014 年家电需求量总体较为平稳,但受益于产品升级、均价提升预计家电零售额仍能保持增长,但增速或将放缓。
2013 年1-10月我国家电行业出口额同比增长18%,高于全国外贸出口增速10.2 个百分点。
从供货方来看,明年出口的产品结构将继续优化;从需求端来看,随着欧洲经济稳步复苏以及新兴国家需求稳定增长,预计明年家电出口将延续回升态势。
从上游原材料价格来看,大宗商品金融炒作因素有望下降,金属价格更多地回归产业属性和供需基本面影响,预计原材料价格大幅上行的可能性不大,行业的毛利率将继续稳中有升态势。
三、核心企业基本财务数据1、资产结构分析2、负债结构分析3、营运能力分析4、偿债能力分析四、反向保理方案设计操作流程(一)、名词简称我行:指珠海华润银行核心企业:A白色家电制造集团供应商:A白色家电制造集团的上游客户。
(二)、操作模式采用三方协议的方式签署《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即我行、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其中A白色家电制造集团作为第三方承担买方足额按时付款的最终责任担保。
(三)、可接收的应收帐款:1、买卖双方之间采用赊销结算方式;2、不存在法定或约定限制或禁止应收债权转让的情形,如存在约定禁止转让情形,须先取得债务人、债权人的书面同意;3、应收账款未到期,且应收账款的付款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4、应收账款为核心企业应该对供应商应付账款的净额,不包括预付款、已付款、销售折扣等。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行为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为
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时候⼈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如个⼈的财产受到他⼈的侵害,那么作为受害⼈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段维护⾃⾝的权益的,但是侵权的范围是⽐较⼴的,那么关于民法典侵权⾏为有哪些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为
1、侵害⼈⾝的侵权⾏为。
2、侵害⼈格利益的侵权⾏为。
3、侵害⾝份权的侵权⾏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为。
《民法典》
第九百⼋⼗九条【⼈格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的民事关系。
第九百九⼗条【⼈格权定义】⼈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格权外,⾃然⼈享有基于⼈⾝⾃由、⼈格尊严产⽣的其他⼈格权益。
第九百九⼗⼀条【民事主体的⼈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侵害。
⼆、什么是侵权补充责任
⼀般认为,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为中,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当事⼈承担的侵权责任,就是补充责任。
侵权⾏为补充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或称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的⼀种,是指多数⾏为⼈就基于不同发⽣原因⽽产⽣的同⼀给付内容的数个责任,各个负担全部履⾏义务,并因⾏为⼈之⼀的履⾏⾏为⽽使全体⾏为⼈的责任均归于消灭的侵权责任形态。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侵权⾏为是有很多⽅⾯的,如果侵权⾏为发⽣了那么作为受害⼈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维护,现实社会这样的情况是⽐较多的,要懂得运⽤法律。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法律界定与追究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法律界定与追究侵权责任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因一方的违法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害,从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法律界定与追究一直是民法领域中的重要问题。
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新民法典中对侵权责任的法律界定和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此来加强对侵权行为的规范和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侵权责任的法律界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因非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款明确了侵权责任的基本法律界定。
侵权责任是建立在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非法行为基础上的,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时,才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主要通过民事赔偿来体现。
侵权行为主体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对行为人的要求是依法行事、谨慎行事、恪守公正、尽职尽责等。
二、侵权责任的追究程序侵权责任的追究程序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来实现,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起诉阶段:被侵权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原告需要明确指出侵权行为的性质、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2. 举证阶段: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侵权行为以及损害的存在。
被告也有权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3. 庭审阶段:在庭审过程中,法庭将进行审理、调查并作出判决。
法庭会对双方的证据、辩论以及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
4. 判决阶段:根据庭审过程中的审理结果,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三、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除了对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定外,新民法典还对特定类型的侵权行为作出了特殊规定。
1. 产品责任:新民法典明确规定,生产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拓宽了对产品责任的界定范围,提升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平。
什么是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
什么是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
在民法典中,侵权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其目的是保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就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人身权侵权行为人身权属于个人私人领域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民法典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例如,他人非法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的行为,将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例如,人身伤害、谋杀等都属于人身权的侵权行为。
二、财产权侵权行为财产权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权益之一。
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民法典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也有明确规定。
例如,盗窃、抢劫等行为都属于侵犯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此外,也包括对财产进行破坏、非法占有等行为。
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创新力的源泉。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重危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
在民法典中,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行为。
例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复制他人的作品、仿冒注册商标等行为都构成了侵权行为。
四、侵权行为的责任与救济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法典中,规定了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一般可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个层面。
民事责任主要涉及民事纠纷的解决,行政责任则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另外,民法典还明确了侵权行为的救济机制,包括禁止令、损害赔偿、道歉等方式。
禁止令是对侵权人的限制和制裁,使其停止侵权行为。
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以恢复其损失的平衡。
道歉是对侵权行为进行公开道歉,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和尊严。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旨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侵权行为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侵权行为的救济机制旨在恢复受害人的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
民法典侵权违约赔偿
民法典侵权违约赔偿侵权和违约行为是民法领域中常见的违法行为类型,其所造成的损害需要通过赔偿来弥补。
民法典对于侵权和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侵权行为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的侵害。
在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方面,民法典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1. 直接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当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他人损害时,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应当包括损失的直接损失、合理支出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利益损失三个方面。
2. 间接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可能并非直接导致他人损失,而是通过其他因素间接导致损失。
此时,侵权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额度和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
3. 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在某些侵权行为中,可能会涉及到合同关系。
此时,侵权人不仅需要承担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违约责任方面,民法典对于违约的成因、赔偿金额和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履行、违约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等行为而造成对方合法权益受损。
对于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民法典做出了如下规定:1. 直接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当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对方损失时,违约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金额应当包括损失的直接损失、合理支出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利益损失三个方面。
2. 间接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行为虽然并非直接导致对方损失,但是通过其他因素间接导致损失。
此时,违约责任人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额度和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
3. 合同约定和法定赔偿: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交易情况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和金额。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适用法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
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常见的侵权行为有人身侵权和财产侵权两大类。
在民事法律体系中,侵权行为给受侵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需要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民事侵权法的基本问题之一。
民法典是中国民事主体行为的基本法律,从2017年开始草拟,2021年起正式实施。
该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文将对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进行探讨。
一、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在法律上,侵权行为的赔偿应该遵守以下两个原则:1. 损害赔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是指当侵权行为造成了受侵害人的经济损失时,应该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目的是消除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2. 全面修复原则全面修复原则是指在赔偿时应该全面地修复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等,以达到还原、恢复原本状态的效果。
二、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分为以下三种:1. 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是指侵权行为造成受侵害人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这种经济损失包括被破坏的财产、收入减少、增加的费用等。
原则上应该与受侵害人受到的经济损失相一致。
2. 合理支出赔偿合理支出赔偿是指因防止或减轻侵权行为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修缮、清理、维护或监管费用等。
3. 精神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痛苦、悲痛、恐惧、失望等财产损失的赔偿。
在此类情况下,受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失抚慰金,如果不能通过金钱弥补,则有必要给予其他适当的赔偿方式。
三、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标准1. 合同约定如果侵权行为是在某些特殊的合同约定下发生的,那么侵权行为的赔偿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2. 法律规定如果法律对某些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特别规定,那么应该按照法律进行赔偿。
3. 情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侵权赔偿不能完全按照经济损失、合理支出和精神损失来计算,这时应该按照情理公正原则进行赔偿。
四、侵权行为的证据和责任在侵权赔偿方面,证据和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民法典哪些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
民法典哪些侵权⾏为属于特殊侵权侵权是指侵犯他⼈合法民事权益的⾏为,侵害他⼈合法权益的,侵权⼈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侵权⾏为有很多,有些是属于特殊侵权⾏为,那么民法典属于特殊侵权的侵权⾏为有哪些?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哪些侵权⾏为属于特殊侵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特殊特殊侵权的侵权⾏为包括产品侵权⾏为、国家机关职务侵权⾏为、环境污染侵权⾏为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零⼆条【产品⽣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损害的,⽣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千⼆百零⼋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千⼆百⼀⼗⼋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千⼆百⼆⼗九条【污染环境、破坏⽣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态造成他⼈损害的,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有什么区别1、归责原则适⽤的区别⼀般侵权责任适⽤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为则依民法通则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的合法权益。
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不能按照⼀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这些特殊要件不具有普遍性,每⼀种特殊侵权⾏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不具备该特别条件就不能构成该特殊侵权责任3、举证责任分配⽅式不同⼀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负举证责任。
证明加害⼈的过错,加害⾏为,损害后果,加害⾏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特殊侵权责任实⾏举证责任倒置,但其倒置的范围并不是全部侵权责任要件,⽽是在过错证明实⾏举证责任倒置。
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规定及其适用
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规定及其适用侵权行为是指在民事关系中,一方的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或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或不当利益转移的情形。
侵权行为是民事法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规定非常详尽,本文将对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规定及其适用进行探讨。
一、在民法典中,侵权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侵权行为和不当竞争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
人身权益的侵害包括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益的侵害包括侵犯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包括侵犯声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民法典对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明确规定了名誉权的内容和保护范围,以及追究侵权责任的方式和赔偿标准等。
不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通过欺诈、不正当手段或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当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商业活动中,如虚假广告、商业诋毁、商业诽谤等。
民法典对不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包括禁止不正当竞争、追究不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等方面。
二、侵权行为的适用原则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适用原则是依法赔偿、重罚和保护原则。
依法赔偿原则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一原则体现了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保护行为受害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方在侵权行为后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重罚原则是指对于恶意侵权行为应加重法律制裁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民法典对恶意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加大了对侵权方的处罚力度。
例如,对于虚假广告、商业诋毁等不当竞争行为,侵权方可能面临更高额的赔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制裁。
保护原则是指对于侵权行为的受害方应给予必要的保护和协助。
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民事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民法典民事侵权⾏为包括哪些民法典民事侵权⾏为包括侵害⼈⾝、侵害⼈格利益、侵害⾝份权、侵害财产权、侵害知识产权等。
关于民事侵权⾏为包括哪些的更多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解答。
⼀、民法典民事侵权⾏为包括哪些1.侵害⼈⾝的侵权⾏为。
2.侵害⼈格利益的侵权⾏为。
3.侵害⾝份权的侵权⾏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为。
⼆、民事侵权⾏为的依据《民法典》1.第九百九⼗条【⼈格权定义】⼈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格权外,⾃然⼈享有基于⼈⾝⾃由、⼈格尊严产⽣的其他⼈格权益。
2.第九百九⼗⼀条【民事主体的⼈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侵害。
3.第⼀千⼀百六⼗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的民事关系。
4.第⼀千⼀百六⼗五条【过错责任原则】⾏为⼈因过错侵害他⼈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第⼀千⼀百六⼗六条【⽆过错责任原则】⾏为⼈造成他⼈民事权益损害,不论⾏为⼈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6.第⼀千⼀百六⼗七条【危及他⼈⼈⾝、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式】侵权⾏为危及他⼈⼈⾝、财产安全的,被侵权⼈有权请求侵权⼈承担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7.第⼀千⼀百六⼗⼋条【共同侵权】⼆⼈以上共同实施侵权⾏为,造成他⼈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8.第⼀千⼀百六⼗九条【教唆侵权、帮助侵权】教唆、帮助他⼈实施侵权⾏为的,应当与⾏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实施侵权⾏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的监护⼈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事案件中,侵权⾏为主要包括了侵害⼈⾝权利、⼈格利益权利、⾝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侵权⾏为,在出现了侵权⾏为之后,需要⽴即停⽌该侵权,否则可能会⾯临被起诉。
民法之侵权
• 死亡: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3.精神损害赔偿
• 人身权益被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 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侵权
三、免责事由 正当理由、 外来原因
四、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 合同法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 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 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 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 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侵权责任 (四)返还财产;
(侵权法15 (五)恢复原状;
条)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损害赔偿
1、财产损害的赔偿 • 直接损失 • 间接损失
2、人身损害的赔偿 • 一般伤害: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误工费;
• 伤残:
结婚登记手续。同年6月,江某再次冒用张某的名义到其
单位办理其他手续时被发现。张某遂向有关部门要求撤销
有关结婚证明,宣告该婚姻无效。区民政局于同年11月确
认此婚姻关系无效,撤销了张某和林某的结婚登记,收回
了《结婚证》。张某为此向某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
由于姓名被冒用,其不能及时登记结婚,丧失了参加单位
2.销售者责任——过错责任 另,运输者、仓储者责任
仓储者
运输者 构成要件:
追偿
生产者 销售者
产品缺陷
连带 受害人
1、产品存在缺陷
2、有损害后果发生 3、产品缺陷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免责事由: 1、产品未投入流通
2、投入流通时不存在缺陷 3、依照当时科技水平,缺陷无法发现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民法典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侵权⾏为承担责任的⽅式有哪些在现实⽣活中侵权⾏为是⾮常多的,侵权⾏为损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所以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承担的⽅式是⽐较多的,民法典侵权⾏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式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侵权⾏为承担责任的⽅式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侵权⾏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包括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七⼗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式主要有:(⼀)停⽌侵害;(⼆)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赔偿损失;(九)⽀付违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可以单独适⽤,也可以合并适⽤。
第⼀千⼀百六⼗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的民事关系。
第⼀千⼀百六⼗七条【危及他⼈⼈⾝、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式】侵权⾏为危及他⼈⼈⾝、财产安全的,被侵权⼈有权请求侵权⼈承担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权⾏为与犯罪⾏为的区别在法律出现的早期,侵权⾏为与犯罪⾏为并没有明确的区分。
尤其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具有刑民⼀体的特点,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是交叉在⼀起的。
在西⽅,罗马法时期有了公法和私法之分,犯罪⾏为和侵权⾏为也逐渐有了区别。
侵权⾏为与犯罪⾏为都是违法⾏为。
不过侵权⾏为是民事违法⾏为,犯罪⾏为是刑事违法⾏为,⼆者在⾏为构成上和违法性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
具体⽽⾔,侵权⾏为与犯罪⾏为的区别可以体现在五个⽅⾯:1、⾏为性质不同。
侵权⾏为具有民事违法性,⽽犯罪⾏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2、⾏为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
犯罪⾏为侵犯的客体要⽐侵权⾏为侵害的客体更⼴泛,不仅包括后者的⼈⾝权利、财产权利,还包括其他⼀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
3、⾏为的严重程度不同,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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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
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
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是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①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③教育机构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适用无过错责任,当事人不需要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举证,只需要证明自己所受到的损害事实,以及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与自己所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可以。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致人损害的,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公民个人饲养地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2.特殊侵权责任
(1)监护人侵权责任
①监护人责任的概念
监护人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人损害,由行为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我国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监护人责任的承担
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减轻责任的情形。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监护责任的,是减轻责任,但不是免除责任。
被监护人自己有财产的自己支付。
如果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那么应当首先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再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教育机构的责任
①教育机构责任的概念
教育机构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应由该教育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无民事行
②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
环境污染责任由污染者承担。
《侵权责任法》规定,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即不以污染者主观上存在过错为条件,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事实是由该污染行为引起的,污染者就应当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存在两种情形: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5)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概念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指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确定我国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二元归责体系。
具体体现在:
对于一般主体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对于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