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生子女总量结构及未来发展趋势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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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独生子女总量结构及未来发展趋势估计*

王广州

原载《人口研究》2009年第1期

「内容摘要」中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总量规模持续迅速增加。本文以1990年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原始数据为基础,对当前和未来一

个时期内独生子女总量结构进行估计。估计结果认为,目前我国0~18岁独生子女总

量在1.1亿人左右,且2020年前保持在1.1~1.2亿人之间。60岁以下独生子女母亲

总量在1.3亿人左右,预计2020年60岁以下独生子女母亲总量达到1.5人左右。

关键词:独生子女;孩次递进预测模型;独生子女母亲

「作者简介」王广州,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0732

*本项研究作为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部分。感谢于学军、苏荣和周美林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帮助。

1研究背景

1973年以来,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晚、稀、少"计划生育政策,并对

育龄夫妇生育数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彭。云,1997)。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推行的直

接结果是增加了独生子女产生的可能性。1980年以后,在全国范围内提倡"一对夫妇

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增加了育龄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可能性。回顾

30多年的历史,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人口的生

育水平大幅度下降,家庭平均规模明显缩小。由于越来越多的育龄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数量迅速增加(宋健,2005)。

尽管独生子女总量结构变化是家庭生育行为和生育历史选择的结果,无论有无生

育政策、无论期望生育孩子是多是少、是男是女,对于全部人口生育行为的结果来说,客观上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总量结构受生育过程的影响一直处于

一个动态变化之中。而且,由于对子女独生身份的认定涉及到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特定

属性的动态变化,这种比较复杂的人口动态变化使得独生子女总量结构估计成为一个

比较困难的研究问题,而对未来独生子女总量结构的估计就更加困难。

虽然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设计了孩子数量、结构属性的调查内容,对准

确估计独生子女总量结构有很大帮助,但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无亲生兄弟

姐妹人口是当前1孩的概念,因此,受研究基础数据和研究方法的限制,到底有多少

独生子女还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此外,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2000年人

口普查数据一样,都存在比较严重的低年龄人口漏报问题。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公布的总人口抽样比和漏报率分别为1.325%和1.72%,这对

准确判断独生子女总量结构也有很大影响。目前对独生子女规模的估计从8000万到3.2亿,众说纷纭①,「http:///GB/1045/3964145.html :巴黎百富勤2005年11月的一份研究报告作出了如此预测:1981年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已经达到9千万,年龄在25~30岁,占总人口的7%;1982年到1998年这期间出生的独生子女3.2亿,占全国总人数24%」而对独生子女区域差异、父母年龄结构还没有进行过科学的估计和判断。虽然有学者(杨书章、王广州,2007;郭志刚,2001;杨书章、郭震威,2000)对独生子女总量有过估计,但对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还比较欠缺。由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详细大规模独生子女总量结构方面的专项调查,对独生子女总量结构和变化趋势等方面的研究也很难深入开展。

随着独生子女规模的迅速扩大,独生子女本身也已成为具有鲜明人口特征的组成部分而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无疑对今后的决策和政策研究会产生很大影响。搞清独生子女总量结构,不仅需要认真研究现有独生子女总量结构,同时还要对独生子女总量结构的变化趋势有一个科学的估计,这无论是对分析研究还是制定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现存独生子女总量结构估计为出发点,深入研究独生子女总量结构的变化趋势,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奠定基础。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研究方法

(1)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中国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使城乡人口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水平上,而且表现在几乎所有人口系统的变化过程上。城乡差异归根结底还是人口的农业和非农业属性差异。由于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生育政策和生育水平方面是明显不同的,因此研究独生子女的总量结构和未来发展趋势需要对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进行划分。本文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是按户籍性质来划分的。普查数据表明,1990年、2000年全国非农业人口比重分别为21%和25%,低于同期的城镇人口比重(分别为26%和36%)。按着户口性质划分农业非农业人口既是出于对生育政策的考虑,也是出于对独生子女估计模型和参数设定的考虑。

(2)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母亲

判断独生子女和独生子女亲生母亲的法定依据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为标志。实际上,由于全国各地1孩领证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即使1孩母亲终身没有继续生育下一个孩子,但仍有不少独生子女父母由于各种原因没有领证或者没有领到独生子女证。同时,还有少数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并未停止生育。

虽然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常用数据手册》每年都公布国家人口计生委统计报表中的全国和各地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数,但是,由于全国各地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年龄规定存在很大差别,如有的省份规定0~14岁,有的省份规定0~16岁,还有的省份规定为0~18岁,因此很难按统一的年龄界限判断现有领证

独生子女和曾经领证独生子女总量。此外,由于独生子女领证的行为主体是独生子女父母,而

从现有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公布数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是无法分析领

证独生子女父母基本情况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相应基础数据的分析和公共政

策的研究。

如果从为国家独生子女公共政策服务和基础研究的角度考虑,由于相关公共政策

的影响,尤其是那些以独生子女属性、独生子女父母年龄或家庭人口数为依据的优惠

政策,必然影响1孩父母的独生子女领证率的变化。因此考虑到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实

际情况,本项研究不能仅以现有独生子女领证率或领证独生子女为依据估计目前实际

独生子女总量结构。

统计法定独生子女总量遇到困难,我们定义"事实独生子女".实际上,独生子女可以定义为一对夫妇终身只生的一个孩子(死亡暂不计)。我们称这样的孩子为事实独

生子女,其亲生母亲为事实独生子女母亲,独生子女的生母称为独生妇女。本项研究

只讨论事实独生子女,在论述中略去"事实"二字。

一个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取决于父母的生育行为。从生育的角度看,独生子女与

独生子女亲生母亲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从妇女生育进程分析,要成为独生子女母亲,

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生育一个孩子,第二是不再生育下一孩。具备第一条件的

妇女称为"1孩妇女".从生育过程看,独生妇女都在1孩妇女中,但1孩妇女不一定是

独生妇女。1孩妇女分为两类:一类不再生育的是独生妇女;另一类还要继续生育的

是非独生妇女(杨书章、王广州,2007;王广州、郭志刚、郭震威,2008)。

(3)预测方法

常规人口预测方法在描述妇女的生育状态时不考虑妇女的孩次结构,无法区分妇

女的孩次属性或记录生育孩子与亲生母亲相对应的孩次属性,不能胜任此类独生子女

及其母亲年龄结构二维分布研究的需要,即使是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预测也有一定问题。主要是因为这类方法的生育预测以时期年龄别妇女合计人口作为生育预测的基数,完全不考虑该年龄组业已形成的生育孩次结构。

本文采用马瀛通等创建的年龄-孩次递进模型(马瀛通、王彦祖、杨书章,1986)。年龄-孩次递进模型的基本思路是把育龄妇女的生育过程细化。该方法根据育龄妇女当前年龄和孩次结构状态计算生育下一孩的概率。在生育预测完成后便可以进一步严格

地根据各交互类别育龄妇女的生育数量来更新育龄妇女的孩次类型分布,同时还可以

记录妇女生育孩子的孩次属性。实际上,孩次递进预测有3种基本类型:一是孩次-生育间隔递进模型(Feeney ,1985;Feeney andYu,1987),二是年龄-孩次递进模型(马瀛通、王彦祖、杨书章,1986),三是年龄-孩次-生育间隔递进模型(Siu -Man Ng,1992)。其中,年龄-孩次-生育间隔递进模型需要的基础数据过多过细,仅具有

理论分析与研究的价值,几乎没有得到实际应用,也不适于本项研究(张汉湘等,2004)。

由于我们把独生子女母亲作为独生子女家庭的标志,需要得到独生子女-母亲年龄结构二维分布。这就需要分孩次把子女年龄和他们所对应母亲年龄同时记录下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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