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MI-S2半导体制程设备安全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EMI S2半导体制程设备安全准则
2003年9月29日
Content: 1. 目的;2. 范围;3. 注意事项;4. 参考标准;5. 术语;6. 安全理念;7. 一般准则;8. 评估过程;9. 提供给使用者的文件;10. 危险性警告标志;
11. 安全连锁装置;12. 紧急停机;13. 电气安全;14. 消防安全;15. 化学物质加热槽;
16. 人体工学;17. 危险能量隔离;18. 机械设计安全;19. 地震保护;20. 自动机械设备;21. 环境因素;22. 排气;23. 化学品安全;24. 游离辐射安全;25. 非游离辐射安全;
26. 激光安全;27. 噪音
1. 目的(PURPOSE)
为半导体制程设备提供一套实用的环保、安全和卫生准则。
2. 范围(SCOPE)
适用于所有用于芯片制造、量测、组装和测试的设备。
3. 注意事项(LIMITATIONS)
3.1 不可作为检验是否符合本地法规要求的依据;
3.2 没有提供非常详细的半导体制程设备ESH准则;
3.3 参考了众多的国际性法规、标准等。但只是被引用的条文适用于此标准,并不是被引用的标准或法规等所有条文都适用。
4. 参考标准(REFERENCED STANDARDS)
4.1 SEMI Standards
4.2 ANSI Standards (Radio Frequency)
4.3 CEN/CENELEC Standards (Explosion)
4.4 IEC Standards (Electrical)
4.5 ISO Standards (Robot manipulation)
4.6 NFPA Standards
4.7 ACGIH (Industrial Ventilation Manual)
5. 术语(TERMINOLOGIES)
5.1不可燃物质(Non-combustible material):在一般条件(anticipated conditions)下,受热或在火焰中不可燃烧,也不支持燃烧或遇热不可释放出易燃蒸汽之物质。典型不可燃物质有金属、陶瓷、石英等。
5.2 可燃物质(Combustible material):具有火焰传播能力或不满足上述“不可燃物质”定义之物质。
5.3 易燃气体(Flammable gas):在101.3KPa和20℃下,可以和空气形成可被点燃的混合物的气体。
5.4 自燃物质(Pyrophoric material):54.4℃以下在空气中可以自燃的化学品。
5.5 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闪点小于37.8℃ (100F)之液体。
5.6 游离辐射(Ionizing radiation):α、β、γ粒子,X射线,中子,高速离子,高速质子等所有在人体器官内可产生离子之粒子或射线。
5.7 非游离辐射(Non-ionizing radiation):电磁波长在100nm以上者,包括普通电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及可见光等。
5.8 质量平衡(Mass balance):输入与输出的质量流率定性(或定量)平衡。
5.9 灾祸(Mishap):对人体造成死亡、伤害、职业病或对设备、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未预计的或一系列的事件(events)。
5.10 职业曝露浓度极限(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OELs):以一天工作8小时为计算
基础。PEL, TLV等皆属于职业曝露浓度极限定义之专业名词。不同国家对PEL等的定义之标准可能不一致。
5.11 生殖毒害品(Reproductive toxicant):已证实或怀疑对胚胎产生畸形危险,或对胚胎发育及人体生殖功能有明显负面影响的化学物质。
5.12 风险(Risk):以危害严重性和危害机率表示发生灾难的可能性。
5.13 速度压力(Velocity pressure, VP):使空气速度从零到要求的速度所需要的压力值。VP和空气流的动能成正比。
5.14 失效也是安全的(Fail Safe):一种设计,当系统中任何组件失效时,不可造成危险的升级。比如:一个具有失效也是安全设计的温度控制仪,如果失效,会立即停止制程,但同时还可以指示实际温度值。
5.15 危害性制程物料(Hazardous Production Material,HPM):一种固体、流体或气体,其危险程度依NFPA 704标准之等级归类在健康危害、易燃性或反应性为3或4,直接用于研究、实验室或生产制程者,且其最终产品不具任何危害性。
5.16 无线电频率(Radio Frequency, RF):频率范围由3KHz到300GHz的电磁波。微波是频率300 MHz 到300GHz之电磁波。
5.17 连锁(Interlocks):硬件连锁─ 一种由电气机械组件、电缆线或光连结,已经程序设定好的机械控制电路。当电路被切断时,最终的控制部份无法操作。软件连锁─ 计算器控制程序。在其支配之下,装置可或不许被人操作。任何涉及不同程度的安全,软件安全连锁需要硬件安全连锁作支持。
5.18 物质安全资料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 MSDS):书面或印制的危害物质之资料,它是依照29CFR 1910.1200(OSHA格式20)之规定制作的。
6. 安全理念(SAFETY PHILOSOPHY)
6.1 在设备生命周期(安装、操作、保养及废弃处置)中,对其可能发生的潜在安全及卫生危害进行消除,或通过防护措施来减少这种危害。
6.2 在半导体制程设备设计、制造以及评估过程中,必须运用本标准来减少重新设计或翻新带来的破坏性后果。
6.3 必须考虑合乎工业、建筑、电气、消防标准及政府法规之需要。
6.4 设备设计时应该符合规范要求、工业标准、本标准以及良好的工程和制造规范。6.5 任何可预见的失效或操作错误而导致人员危害曝露、厂务设施危害曝露或社区危害曝露危害,以及导致死亡、重大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失的现象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6.6 设备必须有“失效也安全”(FAIL-SAFE)或“故障容许度”(FAULT-TOLERANT)之设计。
6.7 设备组件及配件都应该符合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等级级别或标准规格。
6.8 设备设计初期,为鉴别和评估潜在危害,应该进行危害分析。当设计成熟后,危害分析结果应该更新。
6.9 危害分析应该考量:设备制程或应用、各个制程的危害、可能的失效模式、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性、危害曝露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曝露频率、操作和保养的频率与复杂性、关键安全部件
6.10 控制危害的各种方法的选择顺序如下:
设计时将之消除危害
使用安全设施进行防护-工程控制
提供安全警告设施-工程控制
提供危害警告标签-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