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丰乐种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编号: 2020-02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的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 14: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3日9:15 至2020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创业大道四号公司总部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林先生;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38,962,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股份138,958,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8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10,717,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714,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及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海南矿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证券简称:海南矿业公告编号:2020-030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海口总部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及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8.01议案名称: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结果:通过8.02议案名称: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9.01议案名称:预计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结果:通过9.02议案名称:预计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结果:通过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总额45亿元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婷婷律师、许芳铭律师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万集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公告编号:2020-037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64,992,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17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人,代表股份3,656,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60%。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68,649,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438%。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6人,代表股份3,685,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51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_ST金山: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公告编号:2019-05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29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李延群因公出差,委托公司董事陈爱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3人。
董事李延群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李海峰、侯军虎、李西金、邬迪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林刚、王世权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瑞光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王凤峨、副总经理郎国民、副总经理徐宝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862,958,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7%。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共3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862,898,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石艳玲、刘佳穆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019年上市公司股权认购协议书
2019年上市公司股权认购协议书甲方(发行人):公司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注册地址:_____乙方(认购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甲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认购标的及数量1、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_____股。
2、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乙方认购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二、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1、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乙方应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四、限售期1、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00425 青松建化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建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青松建化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2011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青松建化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2012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200万股新股。
2012年6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70万股。
2012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689,395,043股。
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689,395,0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8,939,504.30元,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689,395,0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新增股份于2013年6月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8,790,086股。
二、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6月19日。
青松股份连载二:上市前的青松股份黑幕重重
青松股份连载二:上市前的青松股份黑幕重重有网友在《青松股份连载一:实控人出售股份增疑云变身无实控人考验公司治理水平》文章下面评论道:“其实一家公司不是国企,没有遇到重大财务问题的情况下没有实控人是很罕见的情况,将导致未来公司经验的重大不确定性。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青松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这个问题提的很好,但要全面回答这个问题还要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股份”,证券代码:300132)的上市和实控人的演变谈起,清扬君计划用两篇文章来写。
青松股份于2010年10月登陆创业板,但在上市之前就争议不断。
1、青松股份的年龄问题。
青松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在叙述最初设立情况时称,2001年1月福建省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化工”)成立。
彼时青松股份的官方网站自称于1958年成立,2001年被柯维龙和柯维新兄弟收购。
这与当时农博网的报道差不多:青松化工(原建阳化工总厂)始建于1958年,2001年元月,建阳化工厂总厂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青松化工。
青松股份在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一共有12位股东,都是自然人,持股最多的是柯维龙和与柯维新兄弟,其中实际控制人柯维龙持股56.85%,柯维新持股20.60%。
青松股份介绍公司始建时间,招股书和官网截然不同,两者时间差异足足有43年,不知道当时的青松股份是想表达历史悠久的国企背景和渊源,还是想说明实控人柯氏兄弟能力强,可以收购国企并成功上市?2、实控人柯维龙兄弟的神秘身份福建青松的历史不清不楚,柯维龙兄弟的身份同样模模糊糊。
招股说明书中,这样介绍柯维龙兄弟:柯维龙先生,董事长。
1959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
1980年参加工作。
曾任建阳市龙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贸易”)董事长、青松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南平市人大代表、南平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建阳市政协常委、建阳市工商联合会会长、获得建阳(首届)十大经济人物荣誉。
宏发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公告编号:2020-035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郭满金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翟国富董事、陈龙董事、都红雯董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林旦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0、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为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供应商提供贷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六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青松股份2019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青松股份2019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一、负债规模测算
1.短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32,791.71万元,2019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银行短期借款为22,900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61,713.22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
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28,921.51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
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17,250.56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借款规模是161,484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贷款金额为22,900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
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61,484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83,600.73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27,834.17万元,当前实际的长短期借款合计为85,900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
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
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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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_行政公文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范文一交通银行:获准发行至多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交通银行近日已先后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文。
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
易华录:签订重大合同易华录与蓬莱市民政局签订《蓬莱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PPP项目合同》,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性智慧健康养老社区,包含建设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医院、颐养学院、养老商业中心、养老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额70790万元,项目PPP运作方式采用BOT+BOO 模式。
唐德影视:实施半年度10转15分配方案唐德影视20xx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股权登记日:20xx年 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20xx年10月18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xx年10月18日。
东南网架:被授予第一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东南网架于近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国1 / 6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迄今为止,公司是唯一同时拥有国家发改委授予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平台”和住建部第一批授予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平台”两大平台的企业。
万达院线:前三季度票房收入57.6亿元20xx年9月,万达院线实现票房收入4.11亿元,观影人次1047.9万人次。
1-9月累计票房收入 57.6亿元,同比增长28.5%,累计观影人次14123万人次,同比增长32.4%。
截止20xx年9月30日,公司拥有已开业影院347 家,3056块银幕。
开能环保:子公司与华盛顿大学签战略合作备忘录开能环保控股子公司原能细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华盛顿大学在上海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
双方将在临床研究、技术转化、科研人才、合作研发方面开展交流;拓展渠道以加强双方关系并进一步强化双方在环境水处理、生物医学及工程以及免疫医学领域的优秀地位。
青松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19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10-001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 11月 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0年 11月8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柯维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7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市支行银行账户名称: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账号:1393010104003251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松芝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致: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等。
宝钢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2020-038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5月19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技术中心1号厅(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谢荣先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其他9位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1人,其他5位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第7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963,395,355股;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82,172,472股,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青松股份2020年上半年财务状况报告
青松股份2020年上半年财务状况报告一、资产构成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青松股份2020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450,720.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06,573.41万元,主要以存货、应收账款、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7.32%、30.01%和25.31%。
非流动资产为244,147.47万元,主要以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55.96%、26.95%和5.38%。
资产构成表(万元)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企业营业环节占用的资金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38.26%,说明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会对企业资产的质量和价值带来较大影响,要密切关注企业产品的销售前景和增值能力。
企业流动资产中被别人占用的、应当收回的资产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31.41%,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关注应收款项的质量。
流动资产构成表(万元)项目名称2018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流动资产83,565.81 100.00283,416.85 100.00206,573.41100.00存货23,206.13 27.77 92,078.56 32.49 77,085.19 37.32 应收账款10,054.5 12.03 64,433.02 22.73 62,001 30.01货币资金31,314.64 37.47111,771.8439.44 52,275.12 25.31其他流动资产0.38 0.00 5,629.83 1.99 5,131.17 2.48 其他应收款724.53 0.87 2,494.9 0.88 2,874.53 1.39 交易性金融资产0 - 3,001.87 1.06 2,014.77 0.98 预付款项1,570.74 1.88 1,529.99 0.54 1,954.17 0.953、资产的增减变化2020年上半年总资产为450,720.88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513,293.82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19%。
强生控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2020-040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6月10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民府路90号教培大楼202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章毅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0、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1、2、3、4、5、6、7、8、9、10、12、13、14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青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柯维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柯维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112,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300132青松股份: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21-030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松股份”)于2021年5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谦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谦本”)、上海隆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隆尔”)、上海阳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彬”)分别出具的《关于上海谦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关于上海隆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关于上海阳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上海谦本、上海隆尔、上海阳彬三家公司(以下简称“解散清算主体”)解散清算,三家公司分别持有的青松股份8,083,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48%)、10,210,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65%)、7,658,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5%)股票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三家公司的股东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三家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分别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上海谦本、上海隆尔、上海阳彬取得青松股份股票情况2019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向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0号),核准公司向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等17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股份130,660,886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非公开发行的130,660,886股股份已完成登记,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19年5月28日上市。
其中,上海谦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山协诚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8,083,358股,上海隆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山合富盈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11,583,010股,上海阳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山瑞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7,952,556股。
300132青松股份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青松股份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青松股份2023年三季度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43,516.74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15.85%,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8,195.6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有一定的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但营业安全水平并不太高。
2、财务风险企业净利润为负,负债经营是否可行,取决于能否扭亏为盈。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能为企业提供85,551.68万元的营运资本,投融资活动是协调的。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本为85,551.6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2,562.09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62%。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企业提供26,182.47万元的流动资金。
而企业投融资活动保证了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117,045.96 65.94 82,131.92 -29.83 29,813.46 -63.7 应收账款68,167.47 23.68 61,914.55 -9.17 43,768.11 -29.31 其他应收款0 - 0 - 0 - 预付账款1,788.8 -52.52 1,436.58 -19.69 1,091 -24.06 其他经营性资产17,307.62 112.17 2,798.76 -83.83 4,020.75 43.66 合计204,309.85 48.51 148,281.8 -27.42 78,693.32 -46.93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47,448.22 33.2 29,212.16 -38.43 0 -100 其他应付款0 - 0 - 0 - 预收货款0 -100 0 - 0 - 应付职工薪酬7,211.58 7.75 4,582.4 -36.46 4,255.09 -7.14 应付股利0 - 0 - 0 - 应交税金2,416.18 -47.81 2,031.92 -15.9 1,179.37 -41.96 其他经营性负债35,275.88 102.44 71,478.95 102.63 47,076.39 -34.14 合计92,351.87 27.09 107,305.44 16.19 52,510.85 -51.06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金需求为26,182.4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0,976.3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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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20-04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2020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41,682,5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2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00,839,9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20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40,84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06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94,290,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528%。
公司在任董事9人,9人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均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晓、王婷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68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290,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68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290,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68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290,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68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290,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68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290,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
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1,68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290,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1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47,392,045股。
(1)表决情况:
同意94,278,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4,278,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晓、王婷见证,见证律师认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