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障碍分级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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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昏迷:对外界任何刺激均无反应,全身肌肉松弛, 无任何自主运动。眼球固定,瞳孔散大,各种反射消 失,大小便多失禁。生命体征已有明显改变,呼吸不 规则,血压或有下降。
• 关键词:任何刺激均无反应 肌肉松弛 反射消失 生命体 征不平稳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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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障碍的分级及鉴别要点
二、以意识内容改变为主的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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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迷:是一种最为严重的意识障碍。患者意识完 全丧失,各种强刺激不能使其觉醒,无有目的的 自主活动,不能自发睁眼。
– 关键词:意识丧失 不能觉醒
– “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一闭,不睁”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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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昏迷:意识完全丧失,仍有较少的无意识自 发动作。随意活动消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 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 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 显改变,可伴谵妄或躁动。
至C-1区和A-1区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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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内分泌活动和生物节律的调节 • 对睡眠、觉醒、意识状态的影响
–网状上行激活系统(ARAS) –网状上行抑制系统(ARIS) –ARAS和ARIS与大脑皮质相互影响决定着意识的各个水平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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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皮质
大脑皮质是大脑的表层,由灰质构成,其厚度约为1到4mm。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重症医学科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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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基本 概念
4.GCS
评分
意识障碍 的分级与 评估
2.分级 与评估
3.鉴别
基本概念:意识
– 指大脑的觉醒程度; – 中枢神经系统对内外环境刺激应答反应能力; – 机体对自身或周围环境感知、理解的能力; – 可通过语言\躯体运动、行为表达出来。
《意识障碍分级》课件
药物或毒素
如镇静剂、毒品、酒精等。
其他
如高热、缺氧、电解质紊乱等 。
意识障碍的评估方法
量表评估
神经学检查
实验室检查
影像学检查
如Glasgow coma scale (GCS)等量表,用于 评估意识障碍程度。
通过观察瞳孔反应、眼 球运动、肢体活动等,
判断意识状态。
如血气分析、血糖检测 等,了解病因及病情状
SUMMAR Y
05
意识障碍的护理与治疗
基础护理措施
保持呼吸道通畅
确保患者呼吸道畅通,及时清理呼吸 道分泌物,防止窒息和吸入性肺炎。
维持生命体征稳定
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体温 、呼吸、心率、血压等,及时发现并 处理异常情况。
营养与饮食护理
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和消化能力,给 予适当的营养支持,如鼻饲或静脉营 养。
GCS评分系统的评分标准
睁眼动作
自发睁眼得4分,语言吩咐后睁眼得3分,疼痛刺激后睁 眼得2分,无睁眼得1分。
语言能力
正常语言交流得5分,言语错乱得4分,只能说出单词得3 分,只能发音得2分,无发音得1分。
运动反应
按吩咐动作得6分,疼痛刺激定位反应得5分,疼痛刺激 屈曲反应得4分,异常屈曲反应得3分,异常伸展反应得2 分,无反应得1分。
目的
帮助医生快速、准确地评 估患者的意识状态,为诊 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GCS评分系统的应用范围
01
主要应用于颅脑外伤、 脑血管病、中毒、癫痫 等引起的意识障碍患者 。
02
03
04
也可用于评估其他神经 系统疾病或全身性疾病 导致的意识障碍。
适用于年龄在3岁以上的 人群。
评估结果可与其他神经 功能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结果相互参照。
意识障碍分级及标准
意识障碍分级及标准
意识障碍分级及标准是根据患者的意识清晰程度和反应能力来评估和分类不同
类型的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可以是急性的,也可以是慢性的,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如颅脑损伤、中风、药物或酒精中毒、代谢紊乱等。
意识障碍的分级通常根据患者的清醒程度和觉醒反应来确定。
以下是常见的意
识障碍分级:
1. 清醒:患者完全清醒,可以与他人进行有意义的对话,并理解和回答问题。
2. 昏迷:患者处于无意识状态,无法自主觉醒,无法做出有意义的反应。
3. 嗜睡:患者昏昏欲睡,可以被唤醒,但回到清醒状态的时间很短。
4. 感觉迟钝:患者清醒度降低,反应迟钝,需要更强的刺激才能唤醒。
5. 意识混乱:患者出现思维混乱、定向力下降、注意力转移和记忆力减退等表现。
在评估意识障碍时,还需要考虑患者的瞳孔反应、肌张力情况、病史、体征等
因素。
此外,有时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神经影像学或实验室检查进行进一步评估,以确定意识障碍的原因。
意识障碍的分级及标准可以帮助医生快速准确地评估和分类患者的病情,为后
续治疗和护理提供指导。
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了解意识障碍的不同级别和对应的表现也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患者的状况,并与医生有效沟通,以便获得适当的护理和支持。
意识状态的观察及肌力分级
意识状态的观察及肌力分级意识障碍意识障碍:是指个体对外界环境刺激缺乏正常反应的一种精神状态。
任何原因引起大脑高级神经中枢功能损害时,都可出现意识障碍。
表现为对自身及外界环境的认识及记忆、思维、定向力、知觉、情感等精神活动的不同程度的异常改变。
意识障碍一般可分为:1. 嗜睡:是最轻的意识障碍。
患者处于持续睡眠状态,但能被言语或轻度刺激唤醒,醒后能正确、简单而缓慢地回答问题,但反应迟钝,刺激去除后又很快入睡。
2( 意识模糊:其程度较嗜睡深,表现为思维和语言不连贯,对时间、地点、人物的定向力完全或部分发生障碍,可有错觉、幻觉、躁动不安、谵语或精神错乱。
3. 昏睡:患者处于熟睡状态,不易唤醒。
压迫眶上神经、摇动身体等强烈刺激可被唤醒,醒后答话含糊或答非所问,停止刺激后即又进入熟睡状态。
4. 昏迷:最严重的意识障碍,按其程度可分为: (1) 浅昏迷:意识大部分丧失,无自主运动,对声、光刺激无反应,对疼痛刺激(如压迫眶上缘)可有痛苦表情及躲避反应。
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眼球运动、吞咽反射、咳嗽反射等可存在。
呼吸、心跳、血压无明显改变,可有大小便失禁或潴留。
(2) 深昏迷: 意识完全丧失,对各种刺激均无反应。
全身肌肉松弛,肢体呈弛缓状态,深浅反射亢进及病理反射出现。
机体仅能维持循环与呼吸的最基本功能,呼吸不规则,血压可下降,大小便失禁或潴留。
护士可根据患者的语言反应,了解其思维、反应、情感活动、定向力等,必要时可通过一些神经反射,如观察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对强刺激(如疼痛)的反应、肢体活动等来判断其有无意识障碍,意识障碍的程度。
肌力的分级肌力:即肌肉运动时最大收缩力。
一般将肌力分为以下0—5级,共六个级别: 0级:完全瘫痪,无肌肉收缩。
1级:仅有肌肉收缩,但不能带动关节活动。
2级:肢体能在床上平行移动,但不能抬离床面。
3级:肢体能抬离床面,但不能抵抗阻力。
4级:肢体能对抗较大的阻力,但较正常者弱。
5级:肌力正常,运动自如。
意识障碍的分类5级口诀
意识障碍的分类5级口诀
意识障碍是指人的意识状态不正常或受到干扰的症状,这可能是由于脑部损伤、神经系统疾病或药物副作用等原因引起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分类意识障碍,可以使用一个简单易记的口诀来帮助我们记忆。
第一级是清醒,这是意识状态最好的一级。
当人处于清醒状态时,他们可以准确地感知和理解周围的环境,能够和他人进行正常的交流和互动。
第二级是嗜睡,这是一个较为轻微的意识障碍。
当人处于嗜睡状态时,他们会有睡意,表现出较低的警觉性,但仍然可以被唤醒并与他人进行简单的对话。
第三级是昏迷,这是一种严重的意识障碍。
当人处于昏迷状态时,他们无法被唤醒,并且没有任何反应。
这可能是由于脑部严重损伤或其他严重的疾病引起的。
第四级是浅昏迷,这是介于嗜睡和昏迷之间的一种状态。
当人处于浅昏迷状态时,他们可能会偶尔有些反应,但仍然无法保持清醒状态。
第五级是植物人状态,这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意识障碍。
当人处于植物人状态时,他们完全失去了意识和反应能力,无法做出任何行动或表达。
通过这个简单的口诀,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意识障碍的分类。
当我们遇到意识障碍的情况时,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分类口诀来判断病人的意识状态,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帮助他们恢复意识。
当然,在面对任何意识障碍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及时就医,让专业的医生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治疗。
意识障碍分级及内容
意识障碍分级及内容
意识障碍是一种常见的病症,用于描述人们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反应受到影响的状态。
根据对意识障碍的症状和程度的评估,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 清醒:意识清晰,能够清楚地感知周围环境,进行正常的交流和思考。
2. 嗜睡或昏睡:意识程度下降,但仍可被唤醒,对外界刺激有反应,如声音、触摸等。
3. 昏迷:意识完全丧失,不能被唤醒,对外界刺激无反应。
4. 脑死亡:意识完全消失,脑干功能停止,无法自主呼吸和维持生命。
意识障碍的主要原因包括脑部疾病、中毒、缺氧、颅脑外伤等。
在医疗领域中,评估意识障碍的程度和内容非常重要,因为这有助于确定病症的严重程度,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以便尽快使患者恢复健康。
- 1 -。
肌力、意识、GLS评分
通常临床将意识障碍分为五级:(1)嗜睡(somnolence):是指意识障碍的早期表现,意识清醒水平下降,精神萎靡,动作减少。
患者持续地处于睡眠状态,能被唤醒,也能正确地回答问题,能够配合身体检查,但刺激停止后又进入睡眠。
(2)昏睡(stupor):是指意识清醒水平较前者降低,需高声喊叫或较强烈的疼痛刺激方可能唤醒,醒后可见表情茫然,能简单台混和不完全地回答问话,对检查也不能够合作,刺激停止后立印进人熟睡。
(3)浅昏迷一旦进人昏迷(coma)状态.患者表现为意识丧失,高声喊叫不能唤醒,亦即对第二信号系统完全失去反应。
此时强烈的疼痛刺激,如压眶上缘可有痛苦表情及躲避反射.可有较少的无意识自发动作。
腹壁反射消失,但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腱反射存在,生命体征无明显改变。
抑制达到皮层。
(4)中昏迷:是指对疼痛的反应消失,自发动作也消失,四肢完全处于瘫痪状态,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阳性。
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和吞咽反射等仍存在,但巳减弱。
呼吸和循环功能尚稳定。
抑制达到皮层下。
(5)深昏迷:是指患者表现眼球固定,瞳孔散大,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和吞咽反射等均消失。
四肢呈弛缓性瘫,腱反射消失,病理反射也消失。
呼吸、循环和体温调节功分值睁眼语言肢体动作1 不能睁眼不能发音刺激无活动2 疼痛刺激睁眼只能发音去大脑强直3 呼唤睁眼能说单字或词去皮层强直4 自动睁眼回答问题错误疼痛刺激躲避5 正确回答问题疼痛刺激定位遵嘱动作6以上满分为15分,最低3分,4分以下为深昏迷,预后不良能发生障碍。
抑制水平达到脑干。
肌力及肌张力分级肌力如何分级根据肌力的情况一般均将肌力分为以下六级0级完全瘫痪不能作任何自由运动。
Ⅰ级可见肌肉轻微收缩。
Ⅱ级肢体能在床上平行移动。
Ⅲ级肢体可以克服地心吸收力能抬离床面。
Ⅳ级肢体能做对抗外界阻力的运动。
Ⅴ级肌力正常运动自如。
肌张力分级几级肌张力的分级每一种病都有它的发展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一般会越来越重肌张力增加也有它的发展过程也有它的等级区分我们常常能听见别人说肌张力几级那到底肌张力等级跟临床症状是怎么对应的呢被动活动(PROM)肌张力分级标准Ⅰ轻度在PROM的后1/4时候即肌肉处于最长位置时出现阻力。
GBS评分病情分级
GBS评分病情分级
一、如何进行GCS评分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comascaleGCS)格拉斯哥昏迷计分法,从睁眼,语言和运动三个方面分别订出具体评分标准,以三者的积分表示意识障碍程度。
最高分为15分表示意识清楚;8分以下为昏迷,最低分为3分。
二、病情严重程度分型
颅脑损伤的分型根据病情轻重,目前国内公认的颅脑损伤临床分为四型,目与GCS十分相关。
(1)轻型GCS13~15分主要指单纯性脑震荡,有或无颅骨骨折。
表现为昏迷时间在30分钟内,有轻微头痛、头晕等自觉症状神经系统和脑脊液检查无明显改变。
(2)中型GSS9~12分主要指轻度脑挫裂伤,有或无颅骨骨折及蛛网膜下腔出血,无脑受压者。
表现为昏迷时间不超过12小时,有轻微的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体温、呼吸、脉搏、血压有轻微变化。
(3)重型GCS6~8分,主要指广泛颅骨骨折,广泛脑挫裂伤,脑干损伤或颅内血肿。
表现为深昏迷,昏迷时间在12小时以上意识障碍逐渐加重或再次出现昏迷,有明显神经系统阳性体征体温呼吸脉搏血压有明显变化。
(4)特重型GCS3~5分,颅脑原发损伤严重,或伴其他部位脏器损伤、休克等。
表现为伤后即深昏迷.去大脑强直.双侧瞳孔散大生命体征严重紊乱或呼吸已近停止及已有脑疝晚期。
意识障碍的分级与评估
大脑皮质
大脑皮质是大脑的表层,由灰质构成,其厚度约为1到4mm。
皮质
灰质
髓质
白质
• 意识的维持依赖大脑皮质的兴奋。脑干上行网状激活系统 接受各种感觉信息的侧支传入,发放兴奋从脑干上传至丘 脑的非特异性核团,再由此弥散投射至大脑皮质,使整个 大脑保持兴奋,维持觉醒状态。
• 关键词:任何刺激均无反应 肌肉松弛 反射消失 生命体 征不平稳
意识障碍的分级及鉴别要点
分级
对疼痛反应
唤醒反应
无意识自发 腱反射 光反射 生命体征 动作
嗜睡(somnolence) (+,明显) (+,呼唤)
+
+
+
稳定
昏睡(stupor)
昏迷(coma) 浅昏迷 中昏迷 深昏迷
(+,迟钝) (+,大声呼唤)
• 维持意识清醒的重要结构
2. 广泛的大脑皮质神经元完整性 (结构、功能)
1. 脑干上行性网状激活系统
脑干上行网状激活系统
• 网状结构是 指脑干内边 界明显的灰 质和白质以 外的细胞体 与纤维相互 混杂分布的 部分。
网状结构的生理学特点
– 是中枢神经系的整合中枢:是神经冲动会聚和发 散的场所
– 信息传递的“非特异性”:联系广泛、多突触传 递
• 对躯体感觉的控制:
– 网状脊髓束对上行感觉信息有控制作用 – 初级传入纤维在脊髓和脑干的终点,接受网状结构的影响 – 与处理感觉信息有关的脑区,均接受脑干网状结构的传入影响 – 听、视、嗅等特殊感觉,也接受网状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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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临床将意识障碍分为五级:
(1)嗜睡(somnolence):是指意识障碍的早期表现,意识清醒水平下降,精神萎靡,动作减少。
患者持续地处于睡眠状态,能被唤醒,也能正确地回答问题,能够配合身体检查,但刺激停止后又进入睡眠。
(2)昏睡(stupor):是指意识清醒水平较前者降低,需高声喊叫或较强烈的疼痛刺激方可能唤醒,醒后可见表情茫然,能简单台混和不完全地回答问话,对检查也不能够合作,刺激停止后立印进人熟睡。
(3)浅昏迷一旦进人昏迷(coma)状态.患者表现为意识丧失,高声喊叫不能唤醒,亦即对第二信号系统完全失去反应。
此时强烈的疼痛刺激,如压眶上缘可有痛苦表情及躲避反射.可有较少的无意识自发动作。
腹壁反射消失,但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腱反射存在,生命体征无明显改变。
抑制达到皮层。
(4)中昏迷:是指对疼痛的反应消失,自发动作也消失,四肢完全处于瘫痪状态,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阳性。
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和吞咽反射等仍存在,但巳减弱。
呼吸和循环功能尚稳定。
抑制达到皮层下。
(5)深昏迷:是指患者表现眼球固定,瞳孔散大,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和吞咽反射等均消失。
四肢呈弛缓性瘫,腱反射消失,病理反射也消失。
呼吸、循环和体温调节功能发生障碍。
抑制水平达到脑干。
答:我国目前医学和法律上,还是以呼吸、心跳停止为判定死亡的标准。
脑死亡还没有引入临床或司法实践。
不过,学术界一直在建议采用脑死亡。
根据有关消息,卫生部也正在进行相关标准的研讨
脑死亡的概念,是指全脑(包括小脑、脑干)功能不可逆中止所引起的死亡。
通常情况下,由于心、肺、脑三个重要生命器官相互之间存在不可分离的紧密联系,任何一个器官不可复性的严重损伤和功能障碍,必然会影响其他两个以及人体所有器官组织的机能,最终导致死亡。
但是,在现代医学技术条件下,已能有效地使许多原来临床上检查心跳停止,已被看做死亡了的人又得以复活;同时,随着人工呼吸机等的发展,能使不可逆性严重脑损伤的人(已经不能复活),长时间(数年、数十年)地保持心跳、血压和呼吸而不“死”。
脑死亡的概念,就是针对这种情况,最早于1968年由美国哈佛医学院一个由医师、神学家和律师等组成的关于脑死亡的特别委员会提出来的
目前,脑死亡的标准已经有几十种方案,并没有一个方案得到广泛公认。
下面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哈佛标准”:。
1、脑昏迷不可逆转。
对刺激完全无反应,即使最疼痛(压眶)刺激也引不出反应。
2、无自主呼吸。
观察1小时,撤去人工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
3、无反射。
包括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转动患者头部或向其耳内灌注冰水也无
眼球运动反应;无眨眼运动;无姿势性活动(去大脑现象);无吞咽、咀嚼、发声;无角膜反射和咽反射;通常无腱反射。
4、平直脑电图。
即等电位脑电图,其技术要求包括5μV/min,对掐、夹或喧哗无反应,记录至少持续10分钟
上述各试验在24小时还要重复一次,而且必须排除低温(32.2℃以下)、中枢神经抑制剂如巴比妥酸盐中毒等情况后,以上结果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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