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
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证据学期末复习指导》案例题参考答案1.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A .辆汽车的性质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C.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2.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请问: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A.合适,因为刘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B.合适,因为刘律师需要代为承担举证责任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D.不合适,因为刘律师的调查未经人民法院同意3.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答案见教材P246第二段4.在一起行政诉讼中,被告一直未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
人民法院据此作出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请问:人民法院在被告未提供主要证据情况下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提供不了主要证据,则法律就无法推定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行政机关就要败诉,承担不利后果。
见P201——2025.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
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下列哪种证据是指通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手段证明案件事实的方式?A. 直接证据B. 间接证据C. 推定证据D. 间接推定证据答案:A2. 以下哪种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 直接证据B. 间接证据C. 推定证据D. 间接推定证据答案:A3. 以下哪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 直接证据B. 间接证据C. 推定证据D. 间接推定证据答案:A4. 对于证据的鉴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证据鉴定由法庭进行,由法庭专家进行鉴定B. 证据鉴定由检察机关进行,由检察机关专家进行鉴定C. 证据鉴定由公安机关进行,由公安机关专家进行鉴定D. 证据鉴定由国家权威机关进行,由专家进行鉴定答案:D5. 以下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 在刑事案件中,由控辩双方都有举证责任B. 在民事案件中,由原告方举证C. 在民事案件中,由被告方举证D. 在行政案件中,由行政机关举证答案:B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请简要解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并举例说明。
答案: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摄像监控等;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通过推理、推断等可以间接证明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的转述、物证的推理等。
2. 请简要说明中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非法证据原则。
答案:排除非法证据原则是指中国刑事诉讼中,法庭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排除非法取得的证据,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利用非法手段或非法证据迫害被告人。
3. 请简要说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自由性原则。
答案:证据的自由性原则是指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提供、引用各自的证据,法庭应当依法审查这些证据。
这一原则保障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实现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证据法案例
1.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驾驶员将行人撞死后驾车逃逸,当时没有成年的目击者,只有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在现场附近玩耍。
根据小女孩的描述,肇事车辆为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某某型号货车,小女孩还具体说出了汽车是什么颜色的。
经近一步调查,发现肇事现场附近一建筑工地当天来过一辆这样的车送建筑材料。
公安人员到这辆车所属的运输公司找到了这辆车,尽管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了清洗,但最终还是在轮胎上发现了肇事后留下的血迹,经专家鉴定,该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
据此,公安部门逮捕了驾驶员,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不讳。
问:(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是什么证据?(2)小女孩能否作为本案的证人?参考答案:(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证据有:证人证言(4岁半的描述)、鉴定结论(专家对肇事车辆留下的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的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
(2)小女孩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本案中,小女孩虽然年幼,但不影响其对看到肇事车辆的辨认和表达。
2.甲、乙、丙三人犯有共同盗窃罪,在诉讼中,甲供述了盗窃罪后,又揭发乙曾单独在盗窃后实施了强奸罪,另外,还揭发丙曾犯有诈骗罪。
经查证,甲揭发乙、丙二人的犯罪事实属实,甲都未参与实施。
问:(1)甲的揭发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2)同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参考答案:(1)甲的揭发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揭发、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的陈述,如果这种揭发检举的内容与检举揭发人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一定联系,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组成部分。
但是,如果是对非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或者是对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揭发检举,则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组成部分。
证据法期末训练题答案
证据法期末训练题答案第一篇:证据法期末训练题答案证据法期末训练题一、简答题1.什么是调查收集证据,其特征是什么?概念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或者查明特定的案件事实,国家专门机关、律师、一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通过一定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方法获取和汇集证据的活动,称为收集证据。
特征1、收集证据的主体具有广泛性2、收集证据是具有明确目的的行为3、收集证据的活动内容是通过一定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方法获取和惠及证据。
(1)基于职权或者职责(2)基于权利或者证明责任2.作为独立的两种证据种类,书证与物证的差异有哪些?书证与物证的差异1、证明方法不同书证是以文字等表明的思想内容来表现证据事实的,而物证是以其存在状况、物质属性和本身特征来表现案件事实的。
2、是否反映人的主观思想物证一般不反映人的主观思想。
3、是否需要借助专门技术手段对书证的认识一般不需要借助专门技术手段。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书证可以比较完整的反映案件事实;而物证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某个片断。
5、在保存和固定方法上的区别书证可以通过复印、拍照等方式来保存。
3.什么是证明责任的免除?简述其与证明责任倒置之间的关系。
证明责任的免除,即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属于法定无需举证证明的对象时,则免除了当事人就其主张的相应证明责任;在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提出诉讼主张的原告被免除了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证明责任,而由被告方承担证明其主张不成立的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倒置原则的确立有利于维护诉讼的公平原则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并不意味着在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全部需要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的证明责任均由持否定态度的被告承担,而是将侵权案件中,原告较为难以举证的待证事实的证明责任倒置于被告。
因此,证明责任倒置里的证明责任免除仅仅针对提出主张的原告而言,就整体来说,只是举证责任从原告转移到了被告,而且其对原告的免除也不是绝对的。
4.简述补强证据规则的概念与适用条件。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明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以佐证方式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根据。
证据学课程案例分析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素材
证据学课程案例分析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素材摘要案例分析(本题共42小题)20 级 系(部) 年制(高职、中专) 专业 区队学号: 姓名:………………………… 密 …… 封…… 线 …… 内 …… 不 …… 要 …… 答 …… 题 ……………………《证据学》试卷 第 1 页 共 16 页XX 警官职业学院20XX ~20XX 学年度第一学期《证据学》期末考试卷20XX 年12月一、案例分析(本题共 小题,每小题X 分,共X 分)1.(15分)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
尸阵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卡车撞倒栽葱被害人后逃跑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
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谊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驾车从杭州返回肖山,下车后胜上有慌张的神色.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问:上述案例中的证据分别是法定证据中的哪一类?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书证? 哪些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答案:(1)物证有: A 被害人的尸体,B 被害人血迹,C 路面上刹车的痕迹;D 解放牌大卡车;E 解放牌大客车漆皮脱落痕迹;F 被害人骑的摩托车G 被害人手上被掉坏的手表.(8分)(2)书证有:A 被害人手上指明时间的手表;B 肖山某厂的出车表;C 证明离肖山15公里的里程碑.(7分)(3)直接证据有:A 妇女张某的证言;B 司机刘某的陈述;C 与司机同车的赵某的证言;D 法医的鉴定结论。
证据学案例题
证据学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一)1.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
尸阵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
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卡车撞倒栽葱被害人后逃跑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
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
其中一辆肖山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谊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驾车从杭州返回肖山,下车后胜上有慌张的神色.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肇事.问:上述案例中的证据分别是法定证据中的哪一类?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书证? 哪些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哪些证据属于辩护证据?2.原告郝大海,系河南省某村村民,1985年在被告河南省某县工商分行所属金融服务所活期存款9000元.1989年4月3日上午,郝大海持存折到金融服务所取款3000元,尚余6000元.当日下午,郝大海发现存折丢失,因家距金融服务所较远,立即用电话向金融服务所声明挂失.金融服务所工作人员王某某接挂失电话后,经查,原告帐户办的存款分文未动.郝大海在电话中对王某某说:“看着点,别叫人冒支.”王某某答应可以.并告诉郝大海第二天到金融服务所来.之后,王某某没有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为郝大海办理挂失手续,也未向所内其他人员交代此事.第二天下午,郝大海到金融服务所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时,得知存折内的6000元存款已被他人冒领.郝大海要求被告赔偿被他人冒领的存款,被告拒付。
证据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证据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证据的法定种类?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非法录音答案:D2. 在证据法中,以下哪项不是证据的基本原则?A. 相关性原则B. 合法性原则C. 真实性原则D. 随意性原则答案:D3. 根据证据法,以下哪项不属于证据的排除规则?A.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B.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C. 特权规则D. 证据的任意性规则答案:D4.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项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A. 物证B. 书证C. 非法取得的口供D. 证人证言答案:C5. 证据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证据的证明力?A.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B. 间接证据的证明力C. 证人的可信度D. 证据的来源答案:D6.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项不属于证据的分类?A.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B. 主观证据与客观证据C. 法定证据与非法证据D.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答案:C7. 根据证据法,以下哪项不属于证据的收集方法?A. 询问B. 搜查C. 监听D. 观察答案:C8. 在证据法中,以下哪项不是证据的审查判断?A. 证据的合法性审查B. 证据的关联性审查C. 证据的充分性审查D. 证据的可接受性审查答案:C9. 根据证据法,以下哪项不属于证据的运用?A. 证据的提出B. 证据的质证C. 证据的排除D. 证据的保管答案:D10. 在证据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证据的保全?A. 证据的封存B. 证据的扣押C. 证据的复制D. 证据的销毁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证据法中,以下哪些属于证据的法定种类?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电子数据答案:ABCD12. 在证据法中,以下哪些属于证据的基本原则?A. 相关性原则B. 合法性原则C. 真实性原则D. 充分性原则答案:ABC13. 根据证据法,以下哪些属于证据的排除规则?A.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B.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C. 特权规则D. 最佳证据规则答案:ABCD14.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A. 物证B. 书证C. 合法取得的口供D. 证人证言答案:ABCD15. 证据法中,以下哪些属于证据的证明力?A.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B. 间接证据的证明力C. 证人的可信度D. 证据的来源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6. 证据法中的证据必须具有相关性,与案件事实无关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据法案例
证据法案例案例: 1甲从广东某老板处进了一批阁楼片(1)在本案中,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到了哪些证据?分别属于什么法定证据种类?(2)在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中,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答:(1)侦查机关收集到的证据有:淫秽光盘、面包车、手机、嫌疑人的陈诉。
淫秽光盘、面包车、手机均属于物证。
(2)直接证据有淫秽光盘、,淫秽光盘、面包车、手机、嫌疑人甲和乙的陈诉。
间接证据有丙的陈诉。
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二/甲诉乙返还20万元借款问:(1)乙为什么对“已经还了钱”的待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2)乙可否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3)法院应否同意甲不采纳收条的请求?为什么?答:(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乙就要对自己“已经还了钱”的待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2)乙可以申请延期举证。
(3)法院应当不采纳收条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3.A在自家厨房外搭建了一间小屋问:(1)法院决定到现场进行勘验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2)本案中,法院有无违法行为?为什么?答:(1)法院决定到现场进行勘验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73条规定:“勘验物证或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证据法课程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附参考答案
证据法课程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附参考答案摘要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88小题)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共105小题)三、简答题(本题共13小题)四、论述题(本题共6小题)五、参考答案20 级 系(部) 年制(高职、中专) 专业 区队学号: 姓名:………………………… 密 …… 封…… 线 …… 内 …… 不 …… 要 …… 答 …… 题 ……………………《证据法》试卷 第 1 页 共 10 页XX 警官职业学院20XX ~20XX 学年度第一学期《证据法》期末考试卷20XX 年12月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88小题,每小题X 分,共X 分)1.下列不属于证据法调整范围的有( )。
A.证明对象B.证明标准C.犯罪的概念D.推定 2.决斗属于( )证据制度的内容。
A.神示B.形式C. 法定D.自由心证 3.水审、火审主要存在于( )之下。
A.自由心证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形式证据制度D.神示证据制度 4.与控诉式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证据制度是( )。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C. 实事证据制度D.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5.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是指( )的例外A. 直接言词原则B.证据裁判原则C. 自由心证原则D.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6.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功能是指( ) A. 证据方法 B.证据力 C. 证明力 D.证据原因 7.被害人陈述是我国( )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行政诉讼D.三大诉讼8.不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的主体的有( )。
A. 自然人 B.法人 C. 成年人 D.未成年人 9. 口供的收集方法主要是( )。
A.鉴定 B.检验 C 辨认 D.讯问10. 对被告人的口供不能轻信,但经过查证属实以后,( )成为定案的根据。
A.可以 B.一律不能 C.有的能有的不能 D.一般不能11. 下列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不存在回避问题的有( )。
证据学期末考试答案
证据学期末考试答案证据学期末考试答案一、判断正误1、公安机关的任何工作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 )2、对于一般物证,如凶器、血衣等,应应当拍制成照片,并注明实物存放的地点。
( )3、犯罪嫌疑人为实施犯罪而绘制的地图是符号书证。
( )4、在三大诉讼中证人占有优先地位。
( )5、对被害人陈述的收集,主要通过询问的方式进行。
( )6、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明力的确定时要注意审查被告人的品质。
( )7、对当事人的陈述,需要同案件中所出现的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去伪存真。
( )8、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可以是当事人自己聘请的,具备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
( )9、侦察实验笔录属于勘验、检查笔录。
( )10、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在侦查阶段由侦查人员主持进行。
( )1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是通过询问的方法加以固定和保全的。
( )12、当事人的陈述证明力有两重性。
( )13、鉴定人与鉴定的案件之间无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
( )14、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包括对勘验和检查这两种侦察行为或调查所作的纪录。
( )15、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在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勘验、检查,这时应由承办该案的审判人员主持进行。
( )16、证明过程的第一个阶段是判断证据。
( )17、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英国。
( )18、我国奴隶制时期集成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
( )19、关联性是证据最基本的因素和特征。
( )20、大陆法系国家完全禁止采信非法证据。
( )21、诉讼中只有被告可以提出反证。
( )22、刑事诉讼中自诉人不负有证明责任。
( )23、我国奴隶制时期的证据制度中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
( )24、客观性是证据最基本的因素和特征。
( )25、非法证据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严禁采用作为定案的根据。
( )26、为了收集调查物证的扣押,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扣押通常只是一种执行措施。
(完整word版)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
(2011)三、(本题22分)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
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
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
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
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
(完整word版)证据法司考案例
陈某转让一辆中巴车给王某但未办过户。
王某为了运营,与明星汽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挂靠该公司,王某每月向该公司交纳500元,该公司为王某代交规费、代办各种运营手续、保险等。
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支付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
2015年5月,王某所雇司机华某驾驶该中巴车致行人李某受伤,交警大队认定中巴车一方负全责,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但华某认为该事故认定书有问题,提出虽肇事车辆车速过快,但李某横穿马路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事故发生也负有责任.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诉至F省N市J县法院,要求王某、相关利害关系人向其赔付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
被告王某委托N市甲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案件审理中,王某提出其与明星汽运公司存在挂靠关系、明星汽运公司代王某向保险公司交纳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横穿马路没走人行横道等事实;李某陈述了自己受伤、治疗、误工、请他人护理等事实。
诉讼中,各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事实看法不一.李某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因误工被扣误工费、为就医而支付交通费、请他人护理而支付护理费的书面证据。
但李某声称治疗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发票等不慎丢失,其向医院收集这些证据遭拒绝。
李某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该证据,J县法院拒绝。
在诉讼中,李某向J县法院主张自己共花治疗费36650元,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共计12000元。
被告方仅认可治疗费用15000元。
J县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在治疗费方面支持了15000元。
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一个月后,李某聘请N市甲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收集证据、代理本案的再审,并商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约定按协议标的额的35%收取律师费。
经律师说服,医院就李某治伤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支付情况出具了证明,李某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了李某的再审申请并裁定再审。
再审中,李某提出增加赔付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张律师一定坚持该意见,律师将其写入诉状。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证据法学案例分析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
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 (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
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
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成人教育 《证据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证据法学复习题A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被害人陈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害人陈述C.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D.被害人陈述只能由自然人作出2.属于证明对象的是()A.法院总背回避的事实B.证据事实C.众所周知的事实D.公证的事实3.只有对()而言,才有所谓的证明责任A.证明标准B.证明对象C.证据事实D.证据规则4.下列不属于西方证据法律制度历史发展阶段的是()A.神示证据制度B.自由心证证据制度C.法定证据制度D.无罪推定证据制度5.下列不属于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特征的是()A.刑讯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手段B.重视“五听”判案法C.注重对实物证据的收集D.从未存在过神判法6. 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是()A.刑事公诉;B.刑事反诉;C.民事诉讼;D.行政诉讼7. 下列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 侦查人员告知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B. 侦查人员未进行口头询问直接让其书写供词C. 侦查人员讯问某17岁犯罪嫌疑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现场D. 侦查人员未同意犯罪嫌疑人补充并改正笔录的请求8.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时的证明标准是()A.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B.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C. 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D.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9. 大陆法系国家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 )。
A.内心确信 B.高度的盖然性C.盖然性的优势 D.排除合理怀疑10.某公安机关法医王某在下班途中目睹了甲伤害乙的经过,那么()A 王某应当作鉴定人 B.王某应当作证人C.王某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D.王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二、多项选择题1. 证据的合法性包括()A.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B.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法;C.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D.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2. 下列那些属于物证()A.作案的工具;B.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C.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的物品;D.被害人的尸体3. 下列关于证人资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证据法分析法律热点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证据法是研究证据在法律适用中作用和地位的法学分支,是法律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我国,证据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
近年来,我国法律实践中涌现出许多热点案例,其中证据问题成为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选取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热点案例,从证据法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对证据法的理解和应用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男方)甲与被告(女方)乙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不久,甲发现乙有外遇,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21年,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甲提交了以下证据:1. 一段乙与第三者通话的录音;2. 一张乙与第三者开房的酒店住宿发票;3. 一张乙与第三者在一起的照片。
乙对甲提交的证据提出质疑,认为通话录音存在剪辑、照片是摆拍、住宿发票无法证明是乙自己支付。
乙也提交了以下证据:1. 乙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证明双方是朋友关系,并无不正当关系;2. 乙的同事证言,证明乙在案发期间一直在单位工作。
三、证据法分析1. 证据的证明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在本案中,甲提交的通话录音、照片和住宿发票属于视听资料和物证,乙提交的聊天记录和同事证言属于证人证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证据必须具有证明力。
在本案中,甲提交的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通话录音:通话录音可以证明乙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具有较高证明力。
(2)照片:照片可以证明乙与第三者在一起,具有较高证明力。
(3)住宿发票:住宿发票可以证明乙在案发期间曾开房,具有较高证明力。
乙提交的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只能证明乙与第三者是朋友关系,不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2)同事证言:同事证言只能证明乙在案发期间一直在单位工作,不能直接证明乙与第三者无关。
证据法司考案例
证据法司考案例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陈某转让一辆中巴车给王某但未办过户。
王某为了运营,与明星汽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挂靠该公司,王某每月向该公司交纳500元,该公司为王某代交规费、代办各种运营手续、保险等。
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支付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
2015年5月,王某所雇司机华某驾驶该中巴车致行人李某受伤,交警大队认定中巴车一方负全责,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但华某认为该事故认定书有问题,提出虽肇事车辆车速过快,但李某横穿马路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事故发生也负有责任。
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诉至F 省N市J县法院,要求王某、相关利害关系人向其赔付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
被告王某委托N市甲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案件审理中,王某提出其与明星汽运公司存在挂靠关系、明星汽运公司代王某向保险公司交纳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横穿马路没走人行横道等事实;李某陈述了自己受伤、治疗、误工、请他人护理等事实。
诉讼中,各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事实看法不一。
李某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因误工被扣误工费、为就医而支付交通费、请他人护理而支付护理费的书面证据。
但李某声称治疗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发票等不慎丢失,其向医院收集这些证据遭拒绝。
李某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该证据,J县法院拒绝。
在诉讼中,李某向J县法院主张自己共花治疗费36650元,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共计12000元。
被告方仅认可治疗费用15000元。
J县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在治疗费方面支持了15000元。
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一个月后,李某聘请N市甲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收集证据、代理本案的再审,并商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约定按协议标的额的35%收取律师费。
经律师说服,医院就李某治伤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支付情况出具了证明,李某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了李某的再审申请并裁定再审。
证据法案例
1.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驾驶员将行人撞死后驾车逃逸,当时没有成年的目击者,只有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在现场附近玩耍。
根据小女孩的描述,肇事车辆为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某某型号货车,小女孩还具体说出了汽车是什么颜色的。
经近一步调查,发现肇事现场附近一建筑工地当天来过一辆这样的车送建筑材料。
公安人员到这辆车所属的运输公司找到了这辆车,尽管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了清洗,但最终还是在轮胎上发现了肇事后留下的血迹,经专家鉴定,该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
据此,公安部门逮捕了驾驶员,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不讳。
问:(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是什么证据?(2)小女孩能否作为本案的证人?参考答案:(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证据有:证人证言(4岁半的描述)、鉴定结论(专家对肇事车辆留下的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的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
(2)小女孩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本案中,小女孩虽然年幼,但不影响其对看到肇事车辆的辨认和表达。
2.甲、乙、丙三人犯有共同盗窃罪,在诉讼中,甲供述了盗窃罪后,又揭发乙曾单独在盗窃后实施了强奸罪,另外,还揭发丙曾犯有诈骗罪。
经查证,甲揭发乙、丙二人的犯罪事实属实,甲都未参与实施。
问:(1)甲的揭发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2)同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参考答案:(1)甲的揭发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揭发、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的陈述,如果这种揭发检举的内容与检举揭发人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一定联系,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组成部分。
但是,如果是对非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或者是对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揭发检举,则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组成部分。
电大法学本科《证据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开卷)
案例分析题库(开卷)【案例1】.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予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
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
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05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销。
因为原告曾于2006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06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
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
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摘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
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
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
”请回答:(1)本案中现有哪些证据?(请按照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分类列举)(2)其中哪些是传来证据?参考答案:(1)本案中现有证据有:物证:摄像机;书证:被告张某手书借据复印件、摄像机发票复印件;当事人陈述;原告李某陈述、被告张某辩称;证人证言:邱某的证言;视听资料:手机电话录音。
(2)其中传来证据有:被告张某手书借据复印件、摄像机发票复印件、邱某的证言。
【案例2】.某县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在一次例行工作检查中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5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整顿。
但该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没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向餐馆业主出具了一张罚款收据。
该个体餐馆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接到起诉书副本之后,要求被处罚的个体餐馆向其提供处罚当日的卫生不合格的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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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
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 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 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
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
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六、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80万元。
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18万元,而且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吴某则认为他一直向被告王某主张支付货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问:(1)吴某应当对哪些实事承担证明责任?(2)哪些实事应当由王某承担证明责任?七、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极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号在王某家交货.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马某的出租车将货物运到王某的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车和张某的手机.经询问,张某和王某分别供述了贩卖珍稀动物皮革的事实,马某也将本人运送货物的情况作了陈述。
问:(1)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理由何在?(2)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理由何在?八、2000年12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与金星皮革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书,约定由农行兰州城关支行贷给金星皮革公司18万元流动资金,用于购置设备,利率月息为7.05‰,借期从2000年12月21日到2001年6月21日,利率月息为5.02‰。
但在贷款展期届满之后,金星皮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贷款。
无奈之下,农行兰州城关支行一位副行长在2003年3月6日用其办公室电话拨打了金星皮革公司法人代表石某的手机,催要贷款,同时对这次通话进行录音。
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2003年8月26日农行兰州城关支行一纸诉状将金星皮革公司告到了法院。
庭审前,被告否认偷录的录音的真实性,但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其真实性不成问题。
随之而来的焦点是证据的合法性。
请分析该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九、香港居民姜某1997年与内地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合同,约定同年12月底交房,逾期交房超过30天,姜某可以解除合同。
开发商到了交房时间通知姜某去收楼,却没有竣工验收合格证,于是姜某拒绝收楼。
2001年初,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
姜某诉称:1998年9月他曾书面致函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购房款,遭到开发商拒绝;之后,姜某多次致函、致电、发传真给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均置之不理。
此间,姜某还向内地的建设局、公证处作了查询和投诉。
开发商承认收到了姜某的信函、电话及传真,但否认姜某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
一种观点认为,姜某只能证实同对方联系过,不能证实在与对方联系的信函、传真、电话里提出过解除合同的要求,故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1、请分析该观点。
2、你认为应当如何认定该案件事实十、吴某诉王某,要求王某支付其拖欠的货款28000元,被告王某则认为,他仅仅拖欠原告吴某货款2800元。
吴某向法庭提交的欠款条上是这样书写的:“现欠吴某货款贰仟捌仟元,于2001年5月25日前付清。
”落款是王某。
现双方就欠条中书写的“贰仟捌仟元”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吴某认为应当是28000元,而王某则认为应当是2800元。
另外,王某和吴某分别提供了各自的妻子作证,支持自己的主张。
问:1、如何分担本案证明责任?2、对两个证人证言证明力如何评判?3、本案如何处理?十一、A作为C的法定代理人起诉B,要求确认B是C的亲身父亲,并要求B给付抚养费。
B 进行答辩时否认是C的亲身父亲,也拒绝给付抚养费。
A向法院提交了其现任丈夫D与C的亲子鉴定,证明C与现任丈夫无血缘关系,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要求B与 C 之间进行亲子鉴定。
但B坚决不同意。
法院认为,B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不能强制其进行鉴定。
由于没有亲子鉴定结论,不能证明B与C存在血缘关系,即不能认为B是C的亲身父亲,于是判决驳回A的诉讼请求。
1、对该案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何看法?2、应当如何认定该案事实?十二、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
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 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十三、某县卫生防疫站,在一次检查时发现某个体餐馆卫生条件不合格,当即对其罚款600元,并限其立即改正,否则即令其停业。
但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也没有收集有关证据,只给了餐馆业主一罚款收据。
该个体餐馆不服处罚,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卫生防疫站接到起诉书之后,未告知法院即找该个体餐馆要求其提供处罚当日的卫生不合格的有关证据。
请问:(1)该卫生防疫站没有出具决定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该个体餐馆的起诉?(2)该卫生防疫站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十三、2003年12月5日,A从B商场选购一台彩色电视机。
除夕之夜,正当A观看晚会时,电视机突然发生爆炸,将A炸伤。
1999年3月,A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损害是由于电视机质量问题造成的,要求B赔偿一切损失。
但是,B 认为这是由于A使用不当造成的,坚决不予赔偿。
问:本案的举证责任如何分担?十四、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根据以上情况,请问:指控王某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首先应当承担证明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证明责任的,是哪些机关或人员?为什么?十五、宣汉县某单位职工王某和女青年李某结婚后不久,王某迷上了赌博,经常输钱,夫妻俩常常吵架。
脾气暴躁的王某动不动便将妻子打得鼻青脸肿。
1999年3月的一天,王某又因李某唠叨其输了钱,对着李某的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
李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脾被切除。
李某决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通过法医学鉴定,她的伤情属重伤和七级伤残。
之后,她又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丈夫王某的刑事责任。
宣汉县公安局于2000年6月对王某刑事拘留,同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请问:(1)谁负有举证责任?为什么?(2)分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范围十六、张某认为李某建房侵犯其宅基地,因此向甲市国土局反映李某在建房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审批文件。
甲市国土局经调查认为李某在建房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审批文件的问题。
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张某认为被告甲市提交的证据是虚假的。
法院开庭审理中,合议庭要求张某对其主张提供证据,张某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因张某未对其主张举证,合议庭对被告提交的证据予以采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问题:1、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2、请分析本案的处理结果十七、2007年10月,甲以借条为据,起诉乙还款5万元。
诉状称:2004年6月3日,乙因缺钱向我借款5万元,并出据借条一张,但借条上只写了“6月3日”,未写年。
第二年催收时,乙在借条的右上角写明“12月底归还”。
但乙到期仍不还款,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支付逾期利息。
乙辩称,借款是在2004年6月3日,催收也是2004年,甲的起诉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请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问:如何分配本案件争议事实的证明责任?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十八、被告人章某于某年春节在某市一居民小区趁被害人林某一家出去串亲戚之际,撬开林家的门入室盗窃,窃取现金1000元及贵重物品价值6000元。
在其盗窃得手即将离去之际,林某儿子的同学赵某(小学生,男,10岁)来林家找林某的儿子,章某谎称自己是林家的亲戚来帮林某看家。
赵某相信无疑,没有进屋就离开了。
章某趁机溜走。
林某回家后发现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根据赵某提供的情况追查到章某。
在讯问时,章某否认自己实施了盗窃行为。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章某虽否认犯罪,但有目击证人赵某的证人证言和起获的赃物证明章某的盗窃行为,遂将案件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经审查起诉也认为章某犯盗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庭审的过程中,被告人章某的辩护人提出本案的主要证人赵某年仅10岁,不具备作证资格,因此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章某犯盗窃罪证据不足,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章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