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项目经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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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项目经理管理细则

1目的

为确保公司项目实施的规范和有效运行、提高项目经理执业水平、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促进公司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条例规定了项目经理的职责与权限、任命与授权、监督与考核、资格等级评定等管理程序。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对项目经理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16-ISO10006质量管理项目管理指南

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4术语

4.1 项目经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4.2 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4.3 项目经理责任制

企业制定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确保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责任制度。

4.4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企业的管理层与项目部签订的明确项目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工期、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并作为项目完成后考核评价依据的文件。

4.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简称项目管理。

4.6项目收尾管理

对项目的收尾、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考核评价、回访保修等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5职责

5.1 工程部是项目经理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综合能力考核、内部执业评定、评优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党群工作部负责项目经理的聘任、考核与评价管理。

5.3 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经理薪酬、效益兑现管理。

5.4 审计部负责项目经理经营成果及离任审计。

5.5 项目经理的职责

5.5.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代表公司实施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管理,执行合同规定条款,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5.2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和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全面实现项目目标。

5.5.3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5.5.4 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5.5.5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5.6接受公司企业层的指导、监督、检查,并配合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考核。

5.5.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实施竣工收尾工作。

5.5.8组织工程结算及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负责处理项目部解体后的遗留问题,确保项目收尾管理。

5.5.9 协助公司各系统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5.5.10公司规定的其他责任。

5.6 项目经理的权限

5.6.1 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

5.6.2 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5.6.3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系统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建项目部,按公司《项目部设立与解体管理规定》建立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参与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5.6.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管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6.5按公司工程部《施工任务分配管理规定》的要求,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5.6.6按公司采购部《2007年物资管理与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并可提出参考价格和备选供应商名单。

5.6.7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5.6.8 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5.7项目经理的利益和奖罚

5.7.1获得工资和奖励。

5.7.2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经审计后给予奖励或处罚。

5.7.3获得评优表彰、记功等奖励。

6活动描述

6.1 项目经理的条件及职责

6.1.1 项目经理一般规定

6.1.1.1 项目经理必须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6.1.1.2 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并接受公司系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6.1.1.3 项目经理不宜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的管理工作,遇特殊情况,经工程部审核、党群工作部聘任,可以兼任另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6.1.1.4 在项目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公司不应随意撤换项目经理。特殊原因需要撤换项目经理时,应进行审计并按合同规定报告相关方。

6.1.2 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

6.1.2.1 已经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6.1.2.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政治觉悟、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敬业爱企、尽责守信。

6.1.2.3 具有团队精神,善于处理伙伴关系,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者的利益。

6.1.2.4 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强,勇于承担责任。

6.1.2.5 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工程技术及各专业管理特长。

6.1.2.6 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工作的能力,社会活动和协调沟通能力,以及业务谈判技巧和应对突发事件与抗风险的能力。

6.1.2.7 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运行程序和经营管理等基本知识及要求。

6.1.2.8 承担大、中、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应符合《公司内部执业资格等级评定标准》中所规定的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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