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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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换证、补发申请表

道路运输证换证、补发申请表

道路运输证换证、补发申请表
说明:L换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个体户)、《道路运输证》原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运管费《缴讫证》原件、旧车或从
《车辆行驶证》登记日期已超过1年的车辆入户要提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
告》;
2.补办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个体户)、《道路运输
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运管费《缴讫证》原件、旧车或从
《车辆行驶证》登记日期已超过1年的车辆入户要提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
告》、登报挂失的《报纸》原件。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的附件内容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的附件内容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3)59号)的附件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4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议书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安全管理)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锅炉)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压力容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压力管道)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气瓶充装单位)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3.本表格供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参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O市监特令()第号经检查,你(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上述问题违反了第条的规定,根据第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如对本指令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修改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修改单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第2号修改单(对2004年12月3日第1版和2007年5月9日第1号修改单的修改)一、对正文的修改二、对“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的修改三、对“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的修改(一)“一、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部分的修改内容。

(二)“二、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的修改。

1.修改的内容。

2.增加的内容。

在其第(十一)项后增加第(十二)、(十三)项:“(十二)重组的检验机构的管理和核准1.备案。

若干个持有《核准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合并重组的,应当在《核准证》的有效期满前完成合并重组,合并重组后的1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许可实施机关备案,并且提交如下资料:(1)编制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合并重组的文件;(2)原各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证》(原件);(3)其它相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资料。

2.临时许可。

接到备案申请后,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并且确认其合并重组的有效性:(1)经确认合并重组有效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临时《核准证》,临时《核准证》的有效期为一年;(2)经确认合并重组存在问题的,许可实施机关应书面告知当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和提出备案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

3.换证。

合并重组后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临时许可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换证申请,并在临时《核准证》期满前取得新的《核准证》。

换证申请应当提供如下资料,并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编制委员会或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合并重组的文件;(3)其它相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资料。

4.核准要求。

(1)综合检验机构合并重组后只成为一个独立法人,或者重组后成为一个独立法人,同时分支机构仍保留多个法人资格,但是实现了整个新机构的统一管理(合并重组的新机构应当实现人员、设备、设施、财务等统一管理,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新机构统一任命或聘用,所有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变更为新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所有的检验检测报告均要以新机构的名义出具,建立了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实现了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的统一管理),按照一个机构进行核准,核准时对分支机构现场评审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为合并重组后的新机构颁发一张核准证书;(2)综合检验机构合并重组后无法提供独立的法人证书,分支机构仍然保留法人资格,同时未能实行人员、设备、设施、财务等统一管理的,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单独提出核准申请,核准时对分支机构现场评审比例100%,为各分支机构单独颁发核准证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证安全专项检查表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证安全专项检查表
8.使用发生异常时是否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再继续使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9.对以往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使用后是否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特种设备使用项目公司收集相关出厂资料,且资料齐全。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是否定期进行检验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并将合格证张贴设备显著位置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日期:
10.是否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其中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检验等方面内容。
根据《TSG_R7001-2004_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正式)》第四条:(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新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与申请实施制度

新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与申请实施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与申请实施制度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实施制度:(一)、使用登记: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

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15天内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6.1申报应提交的材料:6.2新增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6.3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7、起重机械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申领新的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图

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图

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图附件2: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附件3:载荷试验重量确认书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我单位□安装□改造的□电梯□起重机台,规格型号,额定载重量Gn t。

按载荷试验要求,试验现场已组织重量为100%Gn t,110%Gn t,125% Gn t的试重。

现申明:此重量已得到安装单位(或制造单位)、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共同确认,并对试重重量的准确性负责。

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人:(单位盖章)安装单位(或制造单位)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4:文件编号:ZLJL09.01检验申请书编号: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我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锅炉台,□压力容器台,□压力管道米,□起重机械台,□电梯台,□厂内机动车辆台,□游乐设施台 (必要时附明细表) ,上周期检验时间为年月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特申请定期检验( ),请予安排。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日期:年月日经办联系人:电话:附:报检设备明细表文件编号:ZLJL09.02检验申请书回执/检验通知编号::你单位检验申请已受理,我院检验人员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特殊情况将根据本院规定程序采取必要的检验方法,检验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按以下要求作好检验前准备及配合工作:①检验设备档案资料准备齐全(在用设备申请定期检验的,包括上周期检验报告、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等);②电源、水源及环境条件满足检验要求,需要设置隔离区的,已经进行了隔离,并设置了安全标志;③被检设备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理,盛装的介质排放干净,并与其他相关设备进行了可靠的隔离;④盛装易燃、有毒的设备进行了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保持分析合格;⑤需要打开、拆卸的,已经按照规定完成;⑥高温设备已经得到可靠冷却,满足检验工作条件;⑦需要运行试验的,设备调试完毕,运转正常;⑧需要进行载荷试验的,试验重物已到位并做好转(搬)运准备;⑨管理和操作人员(如行车司机)到位, 人员按要求持证并准备相应操作证书;⑩指定现场协调和安全责任人负责检验现场安全协调工作;其他必要准备。

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公司单位补办检测报告、证书管理规定

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公司单位补办检测报告、证书管理规定

补办检测报告/证书管理规定
第一条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公司发出的检测报告/证书缺失,可以为客户补办。

第二条人事行政部负责检测报告/证书补办工作。

第三条补办检测报告/证书可由检测报告/证书的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

第四条检测报告/证书持有人补办检测报告/证书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检测报告/证书补办申请单。

第五条委托代理人补办检测报告时,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检测报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检测报告/ 证书补办申请单。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对客户填报的的检测报告/证书补办申请单及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

第七条补办申请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检测档案管理人员找出存档的检测报告/证书副本并复印,在复印件上加盖检测专用章,作为补办的检测报告/证书。

第八条相关申请资料及证件材料由人事行政部存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单安装位:名称:工程单位:使用单位检测:日期:告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注意事项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对起重机进行监督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一、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地点工程名安装单设备类设备品备案登记证编型号规安装高 m产品编出厂日设计使用年额定起重额定起重力 tm性参/m工作幅其他参《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检(TSG Q7016-2016)《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依JGJ305-201检天气:温度风速6m/s条检验机构核准证号合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检(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结(实验室资质认定章仪仪(仪器(仪型编型编状具)名状具)游标JLQK-YQ003钢卷完JLQK-YQ00230m 完0-150m接地AS907JLQK-YQ022完经纬C300JLQK-YQ012完阻检验(检验名日期:日期:审核(检验名日期:批准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附页报告编号:报告编号:序监检监检备注监检项目及其内容类别结果号合格 B 25 电气设备安装 8.1合格 B 26 电动机的保护 (1)8合格 (2)线路保护27B 8.2电气电气审查保护合格 (3)错相与缺相保护 28 B 合格 B零位保护 (4)29二、设备基本情况三、安装单位以及现场施工过程报告编号:。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检测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2 、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后,向设备使用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变更;3 、特种设备因故停用1年以上,向特种设备所在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

特种设备重新启用时,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启用手续;4 、对停用、变更、注销报废的特种设备,向设备所在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设备,单位向所在地具有相应项目核准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做好现场准备工作;2 、制定特种设备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计划,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设备下次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定期检验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验机构现场检验,确保安全实施检验;3、检验后,对检验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格使用要求的设备,应按照检验结论确定的参数使用;对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4 、定期检验完成后,组织做好特种设备管路联结、密封、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和内件安装、试运行等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负责;5 、对锅炉水(介)质、能效检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向有核准资质的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测申请,经检测合格后继续使用;6 、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7 、检验检测报告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员归档,及时更换设备检验合格标志,管理部门督促检查。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业务办理综合指南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业务办理综合指南
4
如何处理监督平台信息与申报材料信息不符合的情况?
14
各地区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联系电话
5
如何计算约检期?
15
6
检验报告出具的流程、时限和要求
16
7
如何办理检验检测缴费业务?
17
8
如何查询贵州省特检院收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政策?
18
9
检验检测报告丢失,如何补办?
19
10
如何确定设备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如何查询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
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业务办理综合指南
常见问题目录
1
如何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和检验类别准备报检资料?
11
如何查询贵州省特检院的检验资质?
2
如何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和检验类别申报检验?网上报检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12
如何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3
申报检验中的注意事项?
1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后,如何补办?
2、申报资料齐全
其中,常规委托技术服务至少提供:“贵州省特检院报检申请表”、“委托技术服务协议”、产品合格证,其他材料详见相应种类的申报资料审查表或咨询业务窗口人员。“委托技术服务协议”可进入我院网站下载()
特殊非常规委托技术服务至少提供:“特殊、非常规检验委托书”、“特殊、非常规检验检测(含委托)申请表”,经技术评审、合同评审后,需提供“委托技术服务协议”和其他要求提供的申报资料。“特殊、非常规检验检测(含委托)申请表、委托书”可进入我院网站下载()
②自检报告或自查表
机电类设备需提供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的内容、结论、签字和盖章须完整有效,其中电梯类设备需同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和维修保养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自检报告格式可参照相应的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拟定。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记录表式汇总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记录表式汇总

第三部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记录表式一、特种设备开工告知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注1)告知单编号(注2):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注1: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

注2: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注3: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

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特种设备使用台帐表- -2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锅炉注册登记表使用单位印章:(二)、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三)、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单位印章)登记表编号: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质量技术监督局:我单位企(事)业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电话:因生产(生活)需要,新增型设备台,已于年月日由单位安装完毕。

设备在安装过程经监督检验合格。

因此向你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单位印章年月日五、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报表质量技术监督局:我单位企(事)业代码(身份证)号:地址: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电话:因附表所列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变化,现特向你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

附: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台帐》单位印章年月日六、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拆除)报告大丰质量技术监督局:我单位下列特种设备自年月日起□报停、□报废、□拆除,清单如下。

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1、对停用特种设备做好封存工作,在停用期间绝不使用。

在重新启用前,我单位将自觉提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经检验合格,持检验报告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启用,领回使用登记证后,再投入使用.2、对报废设备严格按要求做好解体工作,确保不能再投入使用。

3、对拆除设备,如需要重新安装使用,自觉请有资质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办理告知手续,经监督检验合格,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后,再投入使用。

特此报告。

经办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注:1、本报告共三份,监察机构、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各执一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29•【文号】国质检特[2009]478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调整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特〔2009〕4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型式试验机构:为落实《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67号公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许可实施(一)关于网上申请。

为顺利实施国家质检总局“金质工程”(一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系统,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新申请企业原则上使用新的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申报,对于本文发布之日前通过旧系统进行申报且已受理的申请,仍按原许可程序办理。

申请单位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网上申请的,应在网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网上处理鉴定评审约请,在网上发出鉴定评审通知书并填写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鉴定评审机构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时,将型式试验报告以附件的形式一并提交。

鉴定评审机构提交鉴定评审报告时,提交的报告、整改确认报告以及附件包含盖章或签字的页面,应以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PG文件)方式提供。

申请单位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网上申请型式许可的,应在网上约请型式试验机构。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网上处理型式试验约请,在网上发出型式试验通知书并填写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时,提交的报告以及附件包含盖章或签字的页面,应以扫描文件(PDF文件或JPG文件)方式提供。

(二)关于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申请。

按照《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67号公告)的要求,调整《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中的受理方式,由总局负责审批的管道元件制造申请,一律由总局负责受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5.10•【文号】质检特函[2004]18号•【施行日期】2004.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特函[200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单位名称、地址等变更的单位(机构)较多,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按照便民的原则,现对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请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的单位,应当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有关资料。

申请表的格式、使用范围、提交的资料、填写要求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可以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网站、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站下载使用。

二、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的,为了使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了解情况,申请表在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前,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但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以质检总局名义颁发特种设备(核准)证的证书变更,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原单位(机构)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原许可(核准)证编号、颁发日期、变更后的具体内容等情况写明,报质检总局,并交回原许可(核准)证、明细表、备案表。

在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的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1.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2.关于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的填写说明二00四年五月十日附件1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原单位│┃┃(机构│┃┃)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原许可││颁│┃┃(核准││发│┃┃)证编││日│┃┃号││期│┃┠───┼───────────────┴─┴───────────────┨┃变更后│┃┃的具体│┃┃内容│┃┖───┴─────────────────────────────────┚提交的文件资料┎─┬───────────────────────────────────┒┃序│文件资料名称┃┃号│┃┠─┼───────────────────────────────────┨┃│┃┠─┼───────────────────────────────────┨┃│┃┠─┼───────────────────────────────────┨┃│┃┠─┼───────────────────────────────────┨┃│┃┠─┼───────────────────────────────────┨┃│┃┠─┴───────────────────────────────────┨┃┃┃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日期:┃┃┃┃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方安全监察机构意见┃┠─────────────────────────────────────┨┃┃┃┃┃┃┃机构负责人:(安全监察专用章)日期:┃┃┃┠─────────────────────────────────────┨┃审批安全监察机构意见┃┠─────────────────────────────────────┨┃┃┃┃┃┃┃┃┃经办人:日期:┃┃┃┃主管负责人:日期:┃┃┃┗━━━━━━━━━━━━━━━━━━━━━━━━━━━━━━━━━━━━━┛附件2 关于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的填写说明1.填写范围1.1 单位发生更名、地址变更等变化,需要更换相应的许可(核准)证的,应当填写此本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许可(核准)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 文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 文档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申请表(请打印填写,每人一份,手写无效)附件二: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申请单位全称(盖章):申请单位所在省份:申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申请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座机:(区号)传真:(区号)移动电话:电子信箱:是否需要纸制证书(请划√选择):□需要□不需要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所在省份执业人所在单位全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1 张三110104********001X HAS ×××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 张三110104********001X HAS ×××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3 …………………………4 李四110105********1811 HAS ×××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77 ×××110105********1811 HAS ×××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78 …………………………注:1.姓名为两个字的,两个字中间不能有空格;2.身份证号中不能有空格或其它任何标点符号;3.所在省份,必须用省份代码;即:北京市-BJS、天津市-TJS、河北省-HES、山西省-SXS、内蒙区-NMQ、辽宁省-LNS、吉林省-JIL、黑龙江-HLS、上海市-SHS、江苏省-JSS、浙江省-ZJS、安徽省-AHS、福建省-FJS、江西省-JXS、山东省-SDS、河南省-HAS、湖北省-HUB、湖南省-HUN、广东省-GDS、广西区-GXQ、海南省-HIS、四川省-SCS、重庆市-CQS、贵州省-GZS、云南省-YNS、西藏区-XZQ、陕西省-SNH、甘肃省-GSS、青海省-QHS、宁夏区-NXQ、新疆区-XJS;4.执业人所在单位,必须用与该单位公章相一致的全称;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必须将10位(包括中间的标点符号)写全。

生产鹤管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流程

生产鹤管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流程

生产鹤管办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流程
一、申请阶段
1.填写申请表
(1)填写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请表
(2)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申请审核
(1)生产鹤管办审核申请表和资料
(2)确认申请符合监督检验条件
二、安排检验
1.检验计划制定
(1)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
(2)安排检验人员
2.通知单位
(1)通知被检单位检验时间和要求
(2)确认双方时间安排
三、检验过程
1.设备检查
(1)对特种设备进行外观和内部检查
(2)检查设备工作状态和安全性能
2.实验检测
(1)进行设备相关实验和检测
(2)测量设备工作参数和性能指标
3.记录报告
(1)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
(2)出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
四、结果处理
1.合格通过
(1)发放合格证书
(2)安排下次检验时间
2.不合格处理
(1)提出不合格意见和要求整改
(2)安排复检或整改后再次检验
五、结案流程
1.归档报告和证书
(1)将检验报告和证书归档保存
2.结案处理
(1)完成监督检验流程并办理结案手续。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及报告出具时效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及报告出具时效一览表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定期校验
检验周期
检验报告(证 书)出具时效
GB1—Ⅳ、 中压燃气 最大时间间隔为 12 年
管道、GB2
1、2 级
GC1、GC2 级不超过 6 年, GC3 级不超过 9 年
3 级 一般不超过 3 年
应对缺陷进行修理,否
4级
则不得投入使用
期间 2 个年度,每年进行 1 次年度
检验
每 3 年一次
设备名称及代码
定期检验 压缩天然气、氢气
特种气瓶 (23T0) 液氮、液氧、液压、
液化天然气
检验周期 3年
3年
检验报告(证 书)出具时效
备注
登记日期 起计算,但 制造日期 与使用登 记日期的 间隔不得 超过 1 个 定期检验 周期。
氧舱 (2410)
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
每年至少一次 每 3 年至少一次
检验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

电梯(3000)
定期检验
每年进行 1 次
使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
限速器检验
2 年一次;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
速器,每年一次。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流动式起重机
每年 1 次
起重机械(4000)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
重机、门座式起重机、 缆索式起重机、桅杆 式起重机、机械式停
每年一次
检验完成后 或对整改情 况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
备注
每年一次 首次投入使用前或改造后 每年一次 每年至少一次
检验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

检验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
内 检验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

监控使用,检验周期由检验机
4级
构确定,累计监控不得超过 3 年,监控期间,使用单位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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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CTJC-009-B13 实施日期:2020年8月3日补办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申请表
备注:1.定期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超过检验周期的不予补办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2.补办定期检验报告/证书的,只能由使用单位申请,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

3.补办监督检验报告/证书的,由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申请,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

4.如果申请单位名称和报告上不一致,需要提供情况说明和补办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未缴检验费的报告不予补办。

6.申请单位开具了介绍信或情况说明并已经加盖公章的,本申请可以不盖公章。

7.补办信息应尽可能完整,申请单位提供的设备信息必须能准确定位到设备检验报告,*号项为必填项目,如果信息不准确或无法定位将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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