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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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方面的问答

1、问:我是济南的退休职工,患糖尿病多年,现需住院治疗,请问应如何办理入院手续?

答:您好!参保人住院时,应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按相关规定交纳住院押金。若住院时无卡,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入院证复印件到经办机构开具无卡证明,并将无卡证明及时交给所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2、问:我是一名退休职工,住院期间如何知道哪些项目是不能报销的?

答:您好!参保人住院期间,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使用乙类药品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费用时,应提前告知患者。发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的同意。感谢您的参与!

3、问:我因病住院,现在即将出院,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答:您好!参保人出院时,应持医保卡办理结算手续,只需承担个人负担部分。感谢您的参与!

4、问: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因骨折在某三级甲等医院住院一共花费40000元,为何医保才给报销25000元,个人负担了近40%?

答:您好!住院总费用中需先扣除目录外项目和乙类项目

个人负担部分,剩余部分进入统筹报销范围。进入统筹费用报销范围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感谢您的参与!

5、问:我是一名参保人,请问住院费用中个人需负担哪些费用?

答:您好!住院个人负担费用主要有以下四个部分:

(1)目录外费用

(2)乙类项目个人负担部分

(3)统筹基金和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个人应负担部分(含起付线)

(4)超过大额封顶线以上的部分

感谢您的参与!

6、问:为什么住在同一家医院的参保人交的起付线不一样?

答:您好!目前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比第一次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因为参保人的住院次数不同,所以住同一家医院其起付线不同。感谢您的参与!

7、问:我是一名建国前老工人,请问医保住院报销时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您好!有。根据我市医保政策,建国前老工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感谢您的参与!

8、问:我是一名肿瘤患者,请问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医保最高能报多少?

答:您好!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总费用中扣除目录外费用和乙类项目个人负担部分后,29万以内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超过29万以上的部分完全由个人承担。感谢您的参与!

9、问:15天内重复住院,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您好!因病情需要,同一疾病出院后15天内确需再次住院时,参保人需携带上次出院小结复印件及本次住院证到所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批。感谢您的参与!

10、问:我是一名医保患者,我因急性胰腺炎在医院急诊室观察了4天后才转入病房,请问急诊期间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您好!可以。根据济南市医保政策,在同一定点医疗

机构急诊留观转住院的,其留观期间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感谢您的参与!

11、问:我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现在住在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因病情加重想转到省立医院继续治疗,请问如何办理手续?

答:您好!应从市立五院持医保卡按医保政策结算(由医院做转院标记),并于出院后48小时内及时持医保卡到省立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12、问:我是一名企业职工,因干咳多日且胸透肺部有不规则阴影在济南机车工厂医院住院,医生怀疑患有肺癌,建议去省立医院做加强CT.请问做CT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您好!可以。参保人住院期间院外诊治的(需经治医生批准,并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报销院外诊治备案表》),其院外诊治费用出院时可以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感谢您的参与!

13、问:我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期间住院了,已在医院全额结清了住院费用,请问我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您好!参保人在职转退休期间住院的,应使用医保卡办理结算手续并全额交纳住院费用。待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符合报销条件的由经办人携带住院发票、汇总费用明细、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退休待遇审批表》和《医保年限确认表》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14、问:异地转诊转院有哪些条件,手续如何办理?

答:您好!需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参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治疗的危重疑难病症;

(二)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

(三)接诊医院的诊疗水平必须高于本市诊疗水平。

需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应由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建议,医院医保办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治疗终结后参保人持住院发票、汇总费用明细、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及《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15、问:我父亲是一名退休职工,因突发脑梗在千佛山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于发病2日后去世,请问他抢救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您好!可以。参保人抢救无效死亡的,其抢救期间的门诊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政策报销。经办人应持参保人抢救病历、急诊发票(需盖急诊章)、急诊明细和死亡证明复印件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16、问:长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突发急症住到非定点医院,其费用还可以报销吗?

答:您好!可以。长驻外地、异地安置人员在其长期居住地

突发急症住院的,可在非定点医院就近住院,但必须及时通知单位,单位于参保人入院之日起五日内到经办机构备案后,才能报销。感谢您的参与!

17、问:长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选择的定点医院无法医治的,是否可以转往上级医院治疗?

答:您好!可以。由于病情需要,长驻外地、异地安置人员其定点医院无法医治须转上级医院治疗的,须有其定点医院开具转诊单,并通知单位到经办机构备案后,才能报销。感谢您的参与!

18、问:参保人临时出差在外地突发急症住院了怎么办?

答:您好!参保人临时外出期间突发急症住院治疗的,须及时通知单位,单位应于参保人入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到经办机构备案。医疗终结后,经办人携带住院发票、汇总费用明细、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到经办机构报销。感谢您的参与!

19、问:我是一名在职职工,因突发心梗,由急救车送至齐鲁医院住院,请问急救车上的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您好!可以。参保人需持急救车发票、费用明细和出院结算单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20、问:我是一名女职工,已经参加了五险,因宫外孕住院,经咨询不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请问医保是否可以给予报销?

答:您好!可以。只要职工正常缴纳医疗保险,对于不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宫外孕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给予报销。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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