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外输管线连头方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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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东区三采处理站建设工程

天然气外输管线连头方案

新疆油建工程二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七日

编制:审核:批准:

七东区三采处理站建设工程

天然气外输管线连头方案

1 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及参建单位

工程名称:七东区三采处理站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

监理单位:新疆油田监理公司

总包单位:CPE新疆设计院

施工单位:CPE新疆油建工程二公司

1.2工作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克拉玛依油田七东区,距已建81号原油处理站约3km。项目计划建设原油处理能力35×104t/a,采出水处理能力1500m3/d三采联合站1座及配套的外输管道、供电、仪表、通讯、暖通、道路等设施。原油处理采用气、液两相分离,自然沉降脱游离水、热化学脱水及电脱水处理工艺,处理合格后净化油输至81号站进行交油,伴生气自压输送至81号站进行处理;采出水处理采用重力除油、破乳降粘、聚结气浮、催化沉降、压力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合格净化水输至701注水站作为该站的注水水源;新建气站变电所至采出液处理站的6kV架空线路,作为该站的用电电源;新建采出液处理站至二元注入站的通信光缆,将采出液处理站的信号上传至二厂已建系统;站内建综合办公室、采暖系统等。

此次连头为新建天然气外输管线DN219,PN1.6MPa与已建的82号站到81号站的天然气连头。本次施工的重点是进行氮气置换,确保动火的安全性。本次施工的难点有两点:一是:老管线是钢管内衬塑料复合管,材质不常规,因此造成连头工艺比较复杂。二是连头步骤多,工作量大,连头时间长。三是:与连头有关的工艺流程阀门多,控制点多。

1.3连头示意图(见附图1)

2 施工准备

2.1连头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葛双启

副组长:姚亚军、曾振博、罗运银、宋华、米吉提、陈翔楠、朱勇、吕旭光、朱玉峰、连头厂家负责人(衬塑钢管厂家)

成员:连头各操作工

职责

组长:对天然气连头工作全面负责。包括连头的工期、质量、安全总体协调。

副组长:1、负责连头的现场工作协调;

2、负责连头技术方案的编写、审核;

3、负责连头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负责连头人员的落实;

5、负责连头材料的落实;

成员:1、负责具体的连头操作;

2、遵守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

3、服从现场管理。

2.2 连头人员一览表

2.3 连头设备一览表

2.4 现场勘查与交底

1、据业主交底,已建天然气管线是从82号站至81号站,长约9.5公里,管径大小为DN350mm,管线材质为钢管内衬塑料复合管。观察现场压力表,运行压力为0.34MPa。根据管线大小、长度和氮气置换的损失量计算液氮需约8m3

2、氮气置换点放空点选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从3#计量间的阀门J的堵头引出D50管线至计量间外并在前端焊好D50法兰以连接氮气车。以此为进气口。拆除2#计量间流量计,从阀门F处引出D50管线至计量间外,以此为排气口。

3 施工步骤

3.1 由连头小组按照图纸要求对连头工作进行预制。主要包括:氮气置换进气和排气的临时管线、制作阀门的封堵薄板、锈蚀的阀门螺栓用松动剂进行处理。大约需3~4天。

3.2 在预制工作同时对连头点采用人工开挖,按施工要求挖出连头操作坑6m*3m*2.5m和排污坑1m*1m*3m。

3.3 连头(需3天完成)

在预制等准备工作完毕后进行连头。

3.3.1由业主协调停产放空并切换流程。

3.3.2 氮气置换(需0.5~1天完成)

a、拆除阀门J处的堵头,将预制好的DN50临时管线接在J处堵头上。

b、关闭阀门8、12、1、2、7号阀门。

d、打开阀门J,将管线内天然气进行放空。

e、放空完毕后,关闭5、F将2#计量间流量计右边短节拆除,并将预制好的DN50临时管线从阀门F引出2#计量间

f、打开阀门F,关闭阀门3、4、6、10。将阀门6、7、10、12盲断。

g、用氮气车与氮气置换点进行连接,连接完好后,注入氮气,进行氮气置换,在氮气置换的结束点用四合一检测仪进行检测,当在氮气结束点检测到氮气浓度达到98%时,则氮气充满管线,氮气置换结束。

h、将DN50临时放空线从阀门F拆除并安装到流量计右端后打开阀门5。

3.3.3 现场进行连头氮气置换完毕后,由连头小组进行动火连头(见附图2)。动火级别为1级。(需2天完成)。

a、将B、C两点用锋钢锯条割断,取出BC。(锯开时用四合一检测仪检测)

b、割断管线后放出积液,将积液引入积液坑。

c、对将复合管三通与B、C处的复合管进行融合。

d、分别从B、C处钢管焊接D377/529钢变径,再用D529×10mm钢管连接这两处钢变径。再焊接D377/219钢变径及其钢管部分。焊接前对接地点进行电阻检测,电阻应小于4Ω。

e、对钢变径及直管段内灌注水泥。

f、安装阀门G。

3.3.4 连头结束

连头结束后,由质检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宣布连头结束。

3.3.5 老线投产

a、在连头结束后关闭与新建的天然气管线的阀门。

b、将阀门盲板拆除,恢复关闭的阀门。

c、待水泥固化后(约24小时)由业主协调进行老线投产。

4 安全技术措施

4.1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由项目HSE部进行入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连头作业。

4.2 严格遵循《新疆油田公司管线打开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及《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4.3 进行操作坑开挖时必须有监护人。

4.4 进行操作坑开挖时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堆土距沟边距离不得小于1m。操作坑需挖逃生跑道。

4.5 对操作坑用警戒线进行警戒。

4.6 动火连头处接地装置制作方式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规范,管线施工时必须有2组接地,一组为管线焊接时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Ω,一组为电焊机、角磨机等电气设备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

4.7 所有车辆设备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4.8 严禁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4.9 人员、设备、材料在进场前应按要求进行报验。

4.10 各工种应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

4.11 禁止在已经起吊的重物下停留、行走。

4.12 所有车辆出发前由司机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禁带“病”上路。

4.13 氮气置换时对氮气结束点进行浓度检测,当氮气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连头。

4.14 使用氮气对动火部位管线吹扫时,定时检测动火点的氧气含量(每30分钟1次)。

4.15 使用液氮置换时,定时检查氮气进口管线温度(每30分钟1次)并做好记录,进口管线温度不低于20℃。

4.14 连头小组人员需进82号站或81号站时,应遵守站内规章制度。

5 质量技术措施

5.1 对连头作业的材料进行检查,包括连头的管材、阀门、垫片、螺栓等,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用于连头。

5.2 对连头的特殊工种进行检查,无有效操作证件的人员不得连头。

5.3 在预制工作完毕后,对预制好的半成品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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