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生活COD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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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并政发[2002]3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并政发[2002]3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并政发[2002]35号2002年12月3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公司,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各驻并单位,驻并部队:为了改善我市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增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省物价局同意,从2002年12月1日起,在本市建城区范围内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必要性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口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它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垃圾(工业废渣及特种垃圾等危险固体废弃物除外)。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因设备陈旧、设施落后、处理方法简单,只能维持简易卫生填埋。

填埋场周围的大气、土壤、地下水等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不良影响,阻碍了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太原作为省会城市,城市规模和人口数量在不断发展和增长,生活垃圾量也随之增加。

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缺少必要的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目前处理设施严重不足,不能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2•【字号】晋政办发[2012]101号•【施行日期】201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2日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第一章“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省”建设的重大契机,以全局循环、高端循环为基点,着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生态化,一大批具有强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和重大工程应运而生,开启了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清洁发展、低碳发展的转型跨越新篇章。

1.1进展与成效1.1.1重大项目投资效应凸显近年来,全省充分发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循环经济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以直接投资、贷款贴息和资本金入股等方式,重点支持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循环化改造,先后建设了余热、余压回收,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煤层气综合利用及污水、矿井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等一批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初步形成了具有山西特点的煤电材、煤电铝、煤焦化等循环经济模式。

截止2010年,67%的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2)》确定的100个重大示范项目80%以上已经建成投产,带动全社会投资1400亿元。

1.1.2试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继2007年我省被确定为循环经济试点省以来,2010年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份,太原、晋城、长治、运城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市。

山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山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山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山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2011年2月24日2010年,是山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对经济结构深层次矛盾的困扰,面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繁重任务和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发展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全年全省国民经济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一、综合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9088.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3.5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5161.2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363.4亿元,增长9.1%。

第三产业中,金融保险业增加值448.3亿元,增长6.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654.1亿元,增长7.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675.5亿元,增长18.4%;房地产业增加值192.0亿元,增长5.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385元,按2010年平均汇率计算达到3900美元。

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6.2%、56.8%和37.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0%、70.3%和26.7%。

价格: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8.5%。

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3%。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3.7%。

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9.5%,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9.7%,生活资料价格上涨4.9%。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9.0%。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0%。

房屋销售价格上涨3.0%,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2.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4.8%,房屋租赁价格上涨2.4%。

表1 “十一五”时期主要价格指数上年=100 价格种类20062007200820092010居民消费价格102.0104.6107.299.6103.0工业品出厂价格101.0107.4122.492.0109.5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102.6105.3118.396.6109.0就业: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9.6万人,完成全年计划40万人的124%;创业就业11.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10万人的119%;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15万人的12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2万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1•【字号】晋政办发[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日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山西省“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也是重要的环境公共基础设施。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在“十一五”期间,提出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正常运行”的目标,经过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建成投入运营1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05.9万吨/日,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县县有”,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新增132.6万吨/日的处理能力的目标,为圆满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

与此同时,我省仍存在着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多数污泥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部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十二五”期间,要紧紧抓住当前国家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推动污水处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原因分析和对策实践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原因分析和对策实践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 COD 浓度偏低原因分析和对策实践摘要:本文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问题,从污水源头、管网建设等多方面进行调查,通过第一手调查数据,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偏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可为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提供一个好的参考意见,进而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发挥出污水处理厂真正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关键词:污水处理;COD;调查正文:一、引言“十三五”以来,为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全国县级以上及乡镇所在地都普遍开始进行了污水处理厂建设。

但在实际运行中,大多出现进水COD浓度偏低,特别是南方地区,这种现象更加明显。

我们这次调查的污水处理厂是江苏南通市洪江污水处理厂,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

其生活污水进水 COD 浓度一直在200mg/L 以下,远低于设计要求。

污水中的有机物远远无法满足污水处理工艺中生化系统的活性污泥生长,为维持污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污水处理企业每天要向好氧池投加营养物,污水处理系统无法达到相应的社会效果。

因此,如何提高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水浓度迫在眉睫。

二、调查与分析(一)调查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2019年4月15日原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完成事企改制成立南通市洪江排水有限公司,公司坐落于崇川经济开发区境内,毗邻洪江路,总占地17.669公顷,距长江2.5公里。

公司现有处理能力24.8万m3/日,工业污水占比10%。

一期改扩工程处理能力为4.8万m3/日,采用A20工艺,于2014年9月投入使用。

二、三期处理能力为20万m3/日,均采用改良型五沟式氧化沟工艺,分别于2006年10月、 2011年9月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提标工程30万m3/日分别于2013年9月、2018年7月投入使用,采用“高速加砂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工艺,污泥经离心脱水后,全部外送热电厂焚烧处置,无二次污染。

(二)进水浓度偏低原因分析该污水处理厂自建成运营以来,生活污水进水COD浓度一直较低,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造成较大困扰。

山西省贯彻《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晋政发[1985]51号

山西省贯彻《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晋政发[1985]51号

山西省贯彻《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正文:---------------------------------------------------------------------------------------------------------------------------------------------------- 山西省贯彻《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1985年5月16日晋政发〔1985〕51号)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辖区内的全民、集体以及乡、镇、街道企、事业(包括联营户、专业户、个体户)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有关规定的,一律征收排污费。

对采暖锅炉要收取烟尘排污费。

第三条排污费征收标准,除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附表规定执行外,根据我省的环境特征,对煤矸石、土焦、土硫磺征收排污费。

煤矿堆放的煤矸石,已自燃的,每排放二氧化硫一公斤,收费零点零四元,无专用堆放场所或超越堆放范围,任意堆放煤矸石,每吨一次性征收排污费零点三元。

每炼一吨土焦收费五元。

每炼一吨土硫磺,按销售价的百分之十收取排污费。

严禁在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水源保护区、温泉、疗养区以及城镇近郊和人口稠密区炼土焦、土硫磺。

在公路干线、铁路两旁、河流沿岸、林区等三公里范围内炼土焦、土硫磺,要按征收标准的三倍至五倍收费。

第四条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后,并不免除其承担污染治理、赔偿损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排污费按月征收。

排污单位每月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监测方法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

监测手段不完备者,可采用物料衡算方法提供数据,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核实后,作为收费的依据。

如限期内不报,按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征收。

排污单位申报的数据,如与环保部门复核实查数据不符,按环保部门的数据缴纳排污费。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1•【字号】晋政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1〕2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焦化行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焦化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9〕7号),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紧迫性我省焦化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结构逐步优化,实力逐步增强,在全国商品焦市场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随着全国焦化上下游产业结构的调整,我省焦化行业存在的问题愈来愈凸显,焦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

当前,全省上下必须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焦化行业的兼并重组,以期合理利用资源,发挥规模效应,保护生态环境,延长产业链,提高我省焦化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兼并重组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尊重焦化行业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指导相结合、控制总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淘汰落后与产业升级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进度与相对稳定就业相结合、行业内重组与跨行业重组相结合、焦炭生产园区化与化产品延伸配套相结合等原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升素质、循环利用”的要求,采取淘汰落后、关小上大,同业重整、上下联合,产业聚集、化产引领等多种途径,推动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妥善处理好力度与节奏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市场推动和政府引导的关系,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做强做优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2•【字号】晋政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1〕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近年来,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初步建立,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省44%的市、县建设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

但是,与我省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相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设施运营水平不高、市场化程度较低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提高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宜居城市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紧紧抓住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机遇,针对我省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全省的目标任务和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职责,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以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为保障,大力推进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发展产业化进程,抓好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建设两个重点环节,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省建立起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县城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并将部分有条件的镇纳入其服务范围;太原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其他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7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质量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晋政发[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2〕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我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新的产业革命、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围绕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优化能源结构,努力增加碳汇,加快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

要充分认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一方面,“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经济总量翻番、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关键时期,能源资源需求必将保持刚性增长,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将进一步增大。

另一方面,我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刚刚起步,机制体制尚不健全,开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形势十分严峻。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下大决心、用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推动我省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总体工作布局,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工作。

山西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技术现状_范文虎

山西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技术现状_范文虎

山西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技术现状范文虎,刘翠玲(山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山西太原030001)摘要:介绍了焦炉煤气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途径、技术进展及发展方向,针对山西省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焦炉煤气;燃料;化工;天然气;工艺技术中图分类号:TQ54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397(2012)05-0046-05收稿日期:2012-05-16作者简介:范文虎(1964—),男,山西静乐人,2002年毕业于炮兵指挥学院军事指挥专业,山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山西省是全国最大的炼焦用煤资源基地,炼焦用煤资源探明储量1493亿t ,占全国的60%,占全省煤炭资源探明储量的57.5%。

依托丰富的焦煤资源,山西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焦炭产量最大、输出量最多的生产基地。

焦炉煤气是炼焦过程中产出焦炭和焦油产品的同时得到的可燃气体,是炼焦副产品。

每生产1t 焦炭,约副产400m 3焦炉煤气,除一半用于焦炉自身加热外,还会剩余约200m 3。

2010年山西焦炭产量8476.3万t ,可供综合利用的焦炉煤气产量高达160亿m 3,若不合理利用,既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又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及排放法规的日益严格,如何合理、高效、无污染地利用焦炉煤气,已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2010年山西省有关领导指出,充分利用山西省丰富的煤层气(瓦斯)、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和过境天然气等“四气”清洁能源,不仅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同时可以大幅降低温室气体排放;2010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气化山西、“四气合一”的发展规划;在山西省“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焦炉煤气利用也成为煤化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充分、合理利用焦炉煤气是发挥资源优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建设绿色山西和气化山西的现实选择。

1焦炉煤气的组成及利用途径焦炉煤气是混合物,随着炼焦煤配比和操作工艺参数的不同,其组成略有变化。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0•【字号】晋政办发〔2020〕105号•【施行日期】202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10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0日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为全力攻坚全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4年全部改造完成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19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全省需完成改造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4438公里。

用4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市政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有效解决汛期污水溢流直排和城市积水内涝等问题,全省城市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一)2020年任务太原市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全省共完成约650公里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

合流制排水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2021年任务全省共完成约1763公里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

1.设区城市:太原市城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全部改造完成;汾河流域晋中、临汾、运城3市改造完成剩余量的7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

2.县级市及县城:沿黄及汾河流域县城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50%以上。

其他县级市及县城城区改造完成剩余量的33%以上。

(三)2022年任务全省共完成约1365公里城镇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4.01施行日期2011.04.01文号晋政办发[2011]19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2011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省直有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认真按照我省重点工程管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为重点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2011年省重点工程项目名单一、省重点工程项目(240项)(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类(7项):1、全省廉租住房工程2、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工程3、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4、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5、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含煤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6、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程7、全省限价商品住房工程(二)水利基础设施类(14项):1、万家寨引黄工程北干线2、黄河给水工程大同净化水厂及配水管线3、黄河给水工程朔州净化水厂及配水管线4、禹门口提水东扩工程5、晋中市松塔水电站工程6、汾河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7、张峰水库工程8、泽城西安水电站工程(二期)9、柏叶口水库工程10、龙华口水电站工程11、柏叶口水库龙门供水工程12、晋中东山供水工程13、汾河清水复流北赵联接段工程14、坪上应急引水工程(三)铁路项目类(19项):1、大同-运城-西安铁路客运专线2、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3、准格尔至朔州铁路4、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线5、运城至三门峡铁路6、太原至兴县铁路7、吕梁至临县铁路支线8、北同蒲铁路增建四线工程9、侯西复线电气化扩能改造10、太原铁路南站及相关工程11、和顺至邢台铁路12、邯长铁路改造13、嘉丰至南陈铺铁路14、张礼至台头地方铁路15、大秦铁路4.5亿吨应急配套改造16、太中银铁路代建项目17、阳涉铁路电气化改造18、阳泉北至阳泉铁路19、全省铁路战略装车点(四)公路项目类(44项):1、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西段2、祁临高速公路临汾市北环段3、灵丘(晋冀界)至山阴高速公路4、临汾至吉县(壶口)高速公路5、忻州至保德高速公路6、高平至新乡高速公路高平至陵川段7、大同至浑源高速公路8、京昆与青兰两条国家高速公路山西境临汾联络线9、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段高速公路10、河津至运城高速公路11、天镇至大同高速公路12、广灵至浑源高速公路13、朔州环线西南段高速公路14、太原至古交高速公路15、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16、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17、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和顺段18、运城解州至陌南(黄河桥头)高速公路19、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山阴至平鲁段20、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21、浑源王庄堡至繁峙高速公路22、繁峙至原平大营高速公路23、忻州环城高速公路24、阳泉环城高速公路25、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26、岢岚至临县高速公路27、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28、吕梁环城高速公路29、五台山至盂县高速公路30、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东段31、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西段一期32、高平至沁水高速公路33、青兰高速公路山西境黎城至长治拓宽改造工程34、青兰高速公路长治至临汾段35、运城三门峡公路铁路黄河大桥及连接线36、太原公路主枢纽武宿货运中心37、京新高速公路山西境内段38、原平大营至神池高速公路39、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40、左权至黎城高速公路41、吉县至河津高速公路42、太佳黄河公路大桥43、芮城黄河公路大桥44、临猗黄河大桥(五)文教、卫生、机场和公益建筑类(30项):1、运城学院扩建工程2、山西省招生考试基地项目3、晋美工商管理专修学院4、山西体育中心训练基地5、山西省太原航空运动学校尧城机场6、国资委监管企业总部基地项目7、省农科院迁建项目8、吕梁民用机场9、运城机场改扩建工程10、大同机场扩建工程11、山西高校新校区工程包括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学院、山西传媒与艺术学院、山西中医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职工医学院、山西煤炭学院新校区12、太原电力专科学校朔州校区13、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新校区14、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迁建工程15、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16、山西工商职业学院新校区17、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新校区18、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楼19、太原理工大学新建教学楼20、山西省戒毒康复基地、禁毒教育基地项目21、太原铁路南站站前广场项目22、大同市文体中心项目23、太原茂业天地项目24、晋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项目25、忻州名嘉广场项目26、运城市东郊城镇化建设项目27、长治市上党城镇群路网改造项目28、五台山旅游服务基地项目29、临汾飞机场复航改造工程30、军民合用五台山飞机场扩建工程(六)产业结构调整类(44项):1同煤60万吨甲醇项目2太钢集团公司调产项目包括热连轧生产线改造、光亮板产品结构调整、烧结配套原料场、冶金除尘灰回收利用、哈斯科钢渣利用项目、高炉矿渣超细粉工程和废水零排放工程3太钢集团公司袁家村铁矿工程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包括太重煤机项目、高速列车轮对组成关键件国产化项目、自移式破碎站开采成套设备项目、高速列车齿轮箱国产化项目、万吨铝型材挤压机项目5潞安年产240MW太阳能光伏垂直一体化产品项目6太原铁路货车造修基地建设项目7山西能源工业国际分销港8山西杏花村酒业集中发展区项目9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工业园区项目10吉天利科技实业公司循环经济低碳工业示范园项目11山西同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氧化铝项目12大同市装备制造业园区项目13大同市南郊区塔山工业园区项目14大同市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项目15潞安万吨级多晶硅项目1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车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7中国电科集团年产100MW太阳能电池硅片及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18山西紫林食品有限公司食醋工业园建设项目19山西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科鸿基平遥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20山西新天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β-内酰胺抗生素中间体产品项目21吉利汽车(一期)22山西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重卡生产线项目(二期)23山西成功淮海发动机有限公司车用发动机技术升级、扩产技改项目24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高性能液压产品自主化产业基地项目25山西晶都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太阳能用单晶硅项目26山西日盛达太阳能光伏玻璃及电池组项目27平鲁润百生物质能源项目28高平唐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容量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29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环己酮10万吨己二酸技改项目30孝义市乐百利特LED照明产业项目31洪洞县飞鸿微纳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芯片制造项目32安泰集团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项目33介休市新泰钢铁有限公司120万吨/年H型钢项目34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河津10万吨钢帘线一期项目35高平市融高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年产500兆瓦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36富士康精密光机电及配套设施项目37晋煤集团金鼎煤机制造项目38晋煤集团宏圣现代煤炭加工综合利用配送中心39山西华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西水洋物流园区40太原地区货运(物流)中心项目41美特好农产品物流园区42兰花国际物流园区43山西(太原)国际陆港方略保税物流中心44太原六味斋实业有限公司新建熟肉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系列加工产品项目(七)电力类(28项):1国电霍州电厂2×600兆瓦工程2国电长治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含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3国投晋城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4中电投临汾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5山西瑞光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6平遥热电厂2×200兆瓦工程7山阴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8右玉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9阳城煤矸石热电厂2×135兆瓦工程10柳林联盛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1交城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2同煤怀仁煤矸石电厂2×200兆瓦工程13河曲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4河坡电厂改扩建2×300兆瓦工程15大唐太原二电厂七期2×300兆瓦工程16大唐集团风力发电项目包括浑源、凌云口、岢岚、左权风电项目17山西福光风电公司宁武盘道梁、平鲁二期风电项目18山西云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新荣二期、神池三期风电项目19运城风力发电项目20山西电网输变电工程包括山西电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220千伏输变电工程、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特高压输电项目21中电投侯马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22华电朔州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23朔州神头发电公司平鲁“上大压小”2×600兆瓦工程24华能左权电厂一期2×600兆瓦工程25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荣光伏发电项目26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27华能新能源山西风电分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包括偏关、原平、天镇、神池、繁峙等10个风电项目28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广灵月明山、天镇大梁山、阳高长城风电项目(八)煤炭能源类(37项):1中煤平朔东露天煤矿2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4阳煤集团新元煤矿5潞安集团高河煤矿6太原煤气化龙泉煤矿7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8山西保德王家岭煤矿9同煤集团东周窑煤矿10山西焦煤斜沟煤矿11潞安集团李村矿井12阳泉南煤集团西上庄煤矿13同煤集团麻家梁矿井14山西右玉元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鑫磊集团煤电化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16山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包括怀仁--原平、洪洞--长子、神池--五寨--岢岚、灵丘--广灵、原平--代县--繁峙、定襄--五台和盂县至阳泉输气管道项目17山西能源煤层气控股有限公司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18中阳荣欣高家庄煤矿19汾西集团中兴选煤厂20焦煤集团三交河矿改造项目21潞安集团常村煤矿改造项目22中煤平朔能源公司刘家口选煤厂23山西浑源百川煤业公司整合改造矿井24山西山阴金海洋五家沟煤业公司整合改造矿井25山西煤炭进出口旧县露天煤业公司整合改造矿井26山西汾西瑞泰正行佳新能源公司整合改造矿井27山西华晋吉宁焦煤公司整合改造矿井28山西左云长春兴煤业公司整合改造矿井29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公司整合改造矿井30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业公司整合改造矿井31山西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公司整合改造矿井32山西华瑞煤业露天煤矿整合改造矿井33山西煤层气集输有限公司输气管道建设项目34山西省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永济--风陵渡输气管道及全省LNG加气站项目35山西燃气产业集团公司煤层气输气管道及吕梁、太原煤层气加气站项目包括临县--柳林、阳曲--太原、太原--离石、原平--五台等输气管道,临县煤层气液化,陕京三线支线项目36山西国际能源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煤层气输气管道及寿阳煤层气压缩母站项目包括和顺--长治、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37兰花集团110平方公里煤层气开采项目(九)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类(8项):1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大同市以十里河流域、阳泉市以桃河流域、长治市以浊漳河流域、晋城市以丹河流域、朔州市以桑干河上游、忻州市以南云中河流域、吕梁市以三川河流域、晋中市以潇河流域、临汾市以涝巨河流域、运城市以涑水河流域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2五台山景区清水河流域综合生态治理项目3大同市文瀛湖和御河两岸景观绿化工程4国能神州年处理20万吨高铝粉煤灰项目5平朔年产20万吨粉煤灰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6柳林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园区项目7 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新型建材项目8中煤金海洋循环经济园区(十)省城十大建筑(9项):1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2太原铁路客运南站3山西大医院4山西科技馆5山西图书馆6山西大剧院7山西体育中心8太原美术馆9太原博物馆二、重点预备项目(55项)1大同至张家口铁路客运专线2大同至原平铁路客运专线3石太铁路扩能改造项目4忻州至五台山铁路5太原至焦作铁路客运专线6五寨至沙泉镇铁路7准格尔至神池铁路8离石至隰县高速公路9隰县至吉县高速公路10黎城至霍州高速公路11神池至岢岚高速公路12右玉至朔州环线高速公路13朔州环线至神池高速公路14高平至晋城、晋城至阳城运煤通道15新建朔州飞机场16长治飞机场迁建17禹门口一级站改扩建工程18北赵引黄灌溉工程(二期)19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晋祠新校区20太原科技大学新校区21山西省歌舞艺术中心22太钢医院住院综合大楼23山西湖滨会堂改造工程24新建山西广播影视中心25山西省群众文化艺术中心26山西省美术馆27运城名嘉广场28华宇商业中心29太原市高新区三维虚拟现实综合服务平台30漳泽电厂扩建2×1000兆瓦工程31山西国际能源东光热电2×350兆瓦超临界空冷供热项目32文水金地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33京能长治欣隆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34永济热电厂2×30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35河津热电厂2×350兆瓦工程36大唐国际沁州发电厂2×1000兆瓦工程37同煤集团马道头矿井38同煤集团梵王寺煤矿39潞安集团古城矿井40山西东辉集团小回沟煤矿41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光明煤矿42山西金海能源公司大宁金海年产300万吨矿井43同煤集团聚甲醛项目44山西日发年产3万台环保高效发动机项目45山西凌云龙盟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环保纸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46山西国际电力和惠生化工朔州煤制天然气项目47山西中岚国际物流园区项目48晋城芹池化工循环经济园项目49山西“华鑫”循环经济工业园项目50东方希望集团公司铝工业循环园项目51孝义市千万吨级新型工业园区建设项目52中铝山西分公司河津氧化铝生产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53中航集团新能源专用车生产项目54潞安集团煤变油项目55华泰汽车工业园项目——结束——。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共175项,其中产业转型项目109项,涵盖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先进,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引领带动作用强;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66项,前期工作成熟,投资规模较大,是我省补短板的标志性项目。

现将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有效性,释放有效需求,稳定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发展。

二、充分发挥省重点工程的引领性和导向性。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要结合推进“六大工程”,采取有力扶持措施,切实抓好实施。

各市要确定50个左右的产业转型项目作为2017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在全省形成促进转型升级的合力。

要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补短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三、主动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计划新开工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开工建设,形成有效投资;已开工项目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要规范项目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

四、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

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机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十一五”期间,我国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同时,污泥产生量也显著增加。

但多数污泥未得到妥善处置,随意抛弃、倾倒现象普遍存在,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问题已不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抵消了部分“污染减排”的成果。

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出发,充分认识污泥环境管理的重要性。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污水处理厂主体责任。

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含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和混合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是污泥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

污水处理厂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制定并落实污泥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确保污泥妥善处理处置,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二、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

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

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设施(污泥稳定化和脱水设施)应当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

不具备污泥处理能力的现有污水处理厂,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内建成并运行污泥处理设施。

三、加强污泥环境风险防范。

鼓励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

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2008年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认真按照我省重点工程管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为重点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2008年重点工程项目名单一、国家重点工程(3项)1.阳泉新元煤矿2.山西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3.张峰水库二、省重点工程(60项)1.太原机场改扩建工程2.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3.山西体育中心4.山西大剧院5.山西省图书馆6.山西科技馆7.山西大医院8.山西省地质博物馆9.漳山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0.兆光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1.塔山电厂2×600兆瓦工程12.轩岗电厂2×600兆瓦工程13.大同二电厂三期2×600兆瓦工程14.古交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5.平遥热电厂2×200兆瓦工程16.平朔煤矸石电厂二期2×300兆瓦工程17.山西省风力发电项目包括右玉、平鲁、宁武、神池、新荣等风电项目18、国家西电东送项目包括晋东南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示范工程,府谷电厂至河北、神木电厂至河北、侯村至石家庄北、大同至房山、神头至保定500千伏输变电新建和串补工程,宁东至山东、晋城至江苏直流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山西段19.山西电网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①古交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②阳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③吕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④朔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⑤稷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⑥西龙池水电站送出工程⑦塔山电厂送出工程⑧兆光电厂送出工程20.阳城至翼城高速公路21.晋城至济源(省界)高速公路22.运城南环高速公路23.闻喜至济源高速公路24.五保高速公路(五台山至忻州段、忻州至保德段)25.灵丘至平鲁高速公路(灵丘至山阴段、山阴至平鲁段)26.临汾至吉县高速公路27.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28.阳泉至盂县高速公路29.太原公路主枢纽武宿货运中心30.山西能源工业国际分销物流港31.山西岢岚至瓦塘铁路32.太焦与侯月铁路连接线33.山西大同大学34.山西医科大学新校区35.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36.吕梁学院扩建工程37.运城学院扩建工程38.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新校区39.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40.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41.五台山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工程42.天然气和煤层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43.西山晋兴斜沟煤矿44.潞安高河600万吨/年矿井45.大同麻家梁矿井46.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47.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示范厂48.晋城高硫无烟煤合成油示范厂49.太钢集团公司调产项目①太钢自备电厂②清洁工厂项目③5万吨无缝钢管改造④精密带钢技术改造50.山西焦化90万吨/年焦炉技改项目(干熄焦)51.山西瑞恒2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52.太原南方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53.万家寨引黄工程北干线54.坪上应急引水工程55.运城北赵引黄工程56.夹马口北扩工程57.龙华河水库枢纽工程58.引沁入汾和川枢纽工程59.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大同、霍州、汾西、晋城、潞安采煤沉陷区项目60.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同煤集团等)三、省重点预备项目(27项)1.五台山飞机场2.吕梁飞机场3.吴家庄水库工程4.柏叶口水库工程5.松塔水库6.汾河中下游加固疏浚工程7.石太高速铁路周边绿化工程8.太原东山瑞光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9.国投晋城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0.河曲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1.临汾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2.山阴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3.右玉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4.大唐太原二电厂七期2×300兆瓦工程15.王曲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6.晋煤集团晋城赵庄电厂2×600兆瓦工程17.晋能朔州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8.太中银铁路吕临支线19.太原煤气化公司龙泉矿井20.潞安集团多晶硅项目21.霍州化工公司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联产项目22.太钢吕梁500万吨/年特种钢项目23.同煤集团10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24.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25.高平至陵川高速公路26.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27.大同至呼和浩特高速公路大同至右卫段——结束——。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任务分解指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任务分解指标
附件三:关于分解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工作的意见》任务分解指标
序号
1 2 3
指标Biblioteka 内容责任单位
总量处 总量处 总量处 总量处 信息中心 监测中心站 规划与财务处 总量处 排污权交易中心 总量处 监察总队 总量处 污防处 监察总队 总量处 总量处 总量处
责任人
侯正伟 侯正伟 侯正伟 侯正伟 张保会 裴永强 张晓东 侯正伟 张保会 侯正伟 李义贤 侯正伟 王志朝 李义贤 侯正伟 侯正伟 侯正伟
分管领导
刘西丹 刘西丹 刘西丹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牵头做好全省污染减排工作 编制污染减排规划与计划,提出全省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相关对策建议,组 织、指导各地开展污染减排工作。 牵头分解落实污染减排任务,考核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省级有 关部门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绩效。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污染减排考核、统计、监测体系。
7 8 9 10
4
刘西丹 刘向东 刘四龙 刘西丹 刘大山 刘西丹 刘大山 张广勇 刘西丹 刘西丹 刘西丹 刘西丹
5
会同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完善环境保护税费政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6
负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负责推进重点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提效改造、废水深度治理,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和 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负责对各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的技术核查,建立污染减排相关基础档案。 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业务培训和交流。 负责提交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工作报告和预测分析报告。定期编制主要污染物减排 形势分析和工作报告。

太原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太原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增加值(亿元) 180.16 131.51 63.09 22.68 22.26 20.50 20.27 15.41 13.69 12.45
比 2009 年增长(%) 14.3 1.4 25.0 4.7 28.3 28.2 13.0 55.1 -4.1 40.9
全年工业产品销售率为 98.3%,比上年下降 0.2 个百分点。其中:国
单位 万吨
万重量箱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台 台 万吨 万吨 万吨
产量 525.57 190.93 677.92 849.92 271.64 846.70
5.40 1695 363 7.69 11.52 6.06
比 2009 年增长(%) 15.5
-37.3 -6.1
1.3 9.5 2.4 21.7 72.8 65.0 3.8 24.1 -10.1
4.4
0.9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 476.13 636.05 736.78 675.54 798.49 374.44 44.4
7.6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546.31 636.08 766.40 841.14 948.19 492.85 80.5
12.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335.74 497.59 581.12 470.14 577.65 295.33 56.9
统计公报
太原市 2010 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太原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
2011 年 3 月 18 日
2010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太原市委、市政府团结 带领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健 康发展。经过一年的奋力拼搏,全市经济摆脱了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 回归平稳较快增长轨道,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为促进经济社会 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山西省物价局、建设委员会关于太原市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晋价工字[2000]第138号

山西省物价局、建设委员会关于太原市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晋价工字[2000]第138号

山西省物价局、建设委员会关于太原市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建设委员会关于太原市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晋价工字[2000]第138号2000年4月11日)太原市物价局、城建委:你们《关于太原市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请示》(并价工字[2000]17号)收悉。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征收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1999]5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在太原市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消费性用水每立方米0.25元;经营性用水中,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40元,其它用水每立方米0.60元。

城市污水处理费不计征公用事业附加。

二、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用户用水量计征。

城市供水企业具体承担对各类用水户、各种取水方式(包括从城市供水企业、自备井及江河湖泊和水库取水)城市污水处理费的统一代征。

城市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由市物价局和城建委协商确定。

对于已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后的排放标准)排放的单位,不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三、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主要用于补偿城市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成本。

在确保已建成投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将一定比例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用于补充政府对在建(含改扩建)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资金。

污水处理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四、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要全面清理城市排水环节的各种收费,取消在排水环节征收的建设费、运行费、增容费和建设性基金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1•【字号】晋政办发[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持续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解决好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对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和人民群众期盼,制定了《山西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1日山西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一、空气质量改善的迫切性环境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同时还会对社会生产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治理大气污染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抓手,有利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发展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生活质量的改善,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支撑作用。

国家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颁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域实施了一系列新举措。

近年来,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好转,但是同时也应看到,11个设区的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污染依然突出,O3和PM2.5等二次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灰霾天气逐渐增多,复合污染问题已逐渐成为首要问题,在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下,大部分设区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县级城市达标率也将显著下降。

短期内我省以煤为基的发展方式仍然难以转变,污染物排放仍将处于较高水平,同时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带来的污染控制压力也将持续增加。

受PM2.5、O3新增指标及NO2和PM10等原有指标加严的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面临严峻考验。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3]3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3]3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9.29施行日期2013.09.29文号晋政发[2013]35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3]3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70项。

其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部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项(子项目),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2项,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6项。

现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略)2.省政府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略)3.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略)4.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略)山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29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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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
生活COD减排指标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0]48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24
【实施日期】2010.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生活COD减排指标任务的通

(晋政办发〔2010〕48号)
各市人民政府:
加快全省各市、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营,是实现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COD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

年初,省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生活COD减排作出了安排部署。

为了确保我省“十一五”生活COD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明确细化各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时间以及新增生活COD减排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实行严格奖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0年各市新增生活COD减排指标任务具体分解如下:太原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2780.4吨;大同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1145.6吨;朔州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437.4吨;忻州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3611.2吨;阳泉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806.4吨;吕梁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3705吨;晋中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3754.3吨;长治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2864.4吨;晋城市完成新增生活COD减排量1002吨;临汾市完成新增生活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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