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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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政执法文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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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政执法文书2》第二十五条现场检查笔录,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勘验时的记录。

检查时间,到现场的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检查地点,应当写清勘验、检查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

检查内容记录,要将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准确、客观地记录下来。

第二十六条询问笔录,是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其他被询问人的询问记录。

询问笔录分为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两种。

基本情况应当记录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住址(联系地址)以及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等。

询问时间,应当写明询问的起止时间。

询问地点,应当写明具体地点。

询问内容,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

第二十七条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是要求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文书。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应当写明保存方式、保存期限、保存地点以及保存证据的有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式文件。

处理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全称,保存决定书作出的时间、文号及具体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案件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就案情事实、对所调查问题性质的认识、对当事人责任的分析、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所做的正式报告。

承办机构,指主要办理该案件的机构,如科(处、室)等。

承办人,指负责办理该案件的监督人员。

案情及违法事实,应当简明扼要,写清案件的经过和结果,违反的法律条款等。

相关证据,应当列明已经查证属实的,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

争议要点,既应当写明当事人与承办人之间对案情事实的不同观点,也应当表明承办人之间对案件的不同意见。

如无争议则写“无”。

处理建议,经过调查,据以立案的违法事实并不存在的案件,应当写明建议终结调查并结案等内容。

新执法文书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

新执法文书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

附件3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填写说明与注意事项格式1文化市场举报处置单一、填写说明(一)文号格式为:(地域简称)文举字〔年号〕第××号,如“鲁文举字〔2012〕第001号”。

(二)举报题目格式为:关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性质+的举报。

(三)举报内容载明违法行为的时刻、地址、内容等信息。

(四)举报办理人员意见举报办理人员提出的是不是受理或如何处置举报的意见。

(五)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执法部门负责人作出的同意或不同意受理举报,和肯定承办人员的意见。

(六)附件及备注列举举报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或相关证据,注明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形。

二、注意事项(一)举报信息的录入要及时、精练、准确、规范。

(二)要注意对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的保密;对不肯提供个人信息的举报人,应当尊重其意愿。

(三)举报人留有联系方式的要注明回答情形,未回答的应当注明原因。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填写说明(一)当事人信息填写当事人大体情形,当事人大体情形应尽可能翔实准确。

(二)现场负责人意见《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填写完毕后,由现场负责人阅读或向其宣读。

现场负责人同意的,紧接正文载明“上述共×页检查(勘验)笔录内容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等字样,并逐页签名或盖章。

二、注意事项(一)检查(勘验)时刻为检查(勘验)的起止时刻。

(二)现场负责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上注明情形,由现场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三)一个案件有多处现场的,应当别离制作笔录;对现场需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当制作笔录。

(四)现场采取行政强制办法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在笔录中载明采取行政强制办法的理由、依据和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形。

如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还需利用《调查询问笔录》(格式7)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意见。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精编)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精编)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精编)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监督行政处罚行为,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构建和谐药品监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原则。

同一办案机关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基本相当。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自由裁量权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在具体实施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确定自由裁量的幅度、理由、依据等内容。

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七条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处罚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判断,作出的处理决定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八条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应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的地域差异性及其他可能影响自由裁量权合理性的因素。

第二章自由裁量权基准阶次划分第九条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顶格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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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目录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3、《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案件移送函》(工商)、《案件移送书》(食药监)、《行政案件移送书》(质监))4、《案件来源登记表》(替代《案件受理记录》(食药监)、《案件受理记录》(质监))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替代三局的相关审批文书)6、《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替代原《立案审批表》(工商)、《立案申请表》(食药监)、《立案审批表》(质监))7、《协助调查函》(替代原《协助调查函》(工商)、《案件协查函》(质监)、《协助调查函》(食药监))8、《询问调查通知书》(替代原《询问通知书》(工商)、《通知书》(质监)、《询问(调查)通知书》(食药监))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药监)、《现场笔录》(质监))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14、《抽样取证单》(替代原《抽样取证记录》(工商)、《抽样取证单》(质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继续沿用原有省局文书)15、《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替代原《委托鉴定书》(工商)、《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质监))16、《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替代原《检验结果告知书》(食药监)、《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质监))17、《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1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解除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19、《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21、《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原工商文书,托运,28号令第三十七条)22、《鉴定(检验)(检测)期间告知书》(替代原《(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食药监))23、《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替代原《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工商)、《查封(扣押)延期决定书》(食药监)、《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24、《封条》(三局通用)2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财物(场所、设施)委托保管书》(原工商文书)2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原工商文书)27、《财物(场所、设施)清单》(替代《财物(场所、设施)清单》(工商)《涉案物品清单》(质监)《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查封(扣押)物品清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食药监))2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替代《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食药监)《调查终结报告》(质监))29、《案件核审表》(替代《案件核审表》(食药监)《行政案件初审表》(质监))30、《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替代原《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质监)、《案件合议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食药监))3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替代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32、《陈述申辩复核表》(新增)3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替代原《听证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3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替代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工商)、《听证通知书》(食药监)、《听证通知书》(质监))35、《不予组织听证通知书》(原质监文书)36、《授权委托书》(新增)37、《听证笔录》(替代原《听证笔录》(工商)、《听证笔录》(食药监)、《行者处罚听证笔录》(质监))38、《听证报告》(替代《听证意见》(工商)《听证意见书》(食药监)、《听证报告》(质监))39、《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替代《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质监)《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表》(食药监))40、《行政处罚决定书》(替代三局原决定书)41、《责令改正通知书》(三家都有,统一格式)42、《责令召回通知书》(原保化文书)43、《当场处罚决定书》(以工商《当场处罚决定书》为蓝本,调整了格式,内容减少为一页纸,食药监文书)44、《物品处理记录》(替代《物品处理记录》(工商)、《没收物品处理清单》(食药监)、《涉案物品处理记录》(质监))4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没收款批准书》(替代原《延(分)期缴纳罚没款批准书》(食药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质监)、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工商))46、《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替代《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工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食药监)、《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质监))47、《申请执行表》(替代原《强制执行申请书》(工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食药监)、《强制执行申请书》(质监)。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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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来源登记表精选资料,欢迎下载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精选资料,欢迎下载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检查人员:执法证件号码:检查人员:执法证件号码:当事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住所(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情况:告知情况: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当事人到场情况:(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人: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单位或者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页共页精选资料,欢迎下载(续页)检查情况: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页共页精选资料,欢迎下载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询问)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第次地点:调查(询问)人:、被调查(询问)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调查(询问)人:我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编号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调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

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被调查(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页共页精选资料,欢迎下载(续页)被调查(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页共页精选资料,欢迎下载(尾页)被调查(询问)人:本调查(询问)笔录已经本人逐一核对(已向本人宣读),无误。

(最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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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公安局:一案,经查,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现将有关资料移送你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附件:案卷册页其他文书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回执)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收到你单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监字〔〕号)案件。

收到案卷册页。

其他文书证据:(接收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市监字〔〕号:年月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监字〔〕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已于年月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送达回证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书市监字〔〕号:一案,经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印章)年月日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移送案件接收人:年月日移送案件移送人:年月日送达回证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来源登记表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市监字〔〕号:本局在处理一案中,因,特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问题:请你单位在调查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本局。

综合行政执法文书

综合行政执法文书

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目录格式1 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格式2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格式3 立案审批表格式4 责令改正通知书格式5 当场处罚决定书格式6 调查询问通知书格式7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8 审批表格式9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格式10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格式11 抽样取证凭证格式12 查封(扣押)决定书格式13 查封(扣押)物品鉴定期间告知书格式14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格式15 物品清单格式16 鉴定书格式17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格式18 案件移送书格式19 集体讨论笔录格式20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格式21 陈述(申辩)情况审核表格式22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格式23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格式24 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格式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26 送达回证格式27 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格式28 结案报告格式1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文举字〔〕第号格式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联系电话:执法人员签名: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年月日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联系电话:执法人员签名:行政处罚(强制)实施机关(印章)年月日立案审批表责令改正通知书()文改字〔〕第号:经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在,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

依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行为。

□在年月日时分前,作出如下整改:。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年月日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本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联系电话:当场处罚决定书调查询问通知书()文调通字〔〕第号:因,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下列材料:□被询问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前来,须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其他:。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年月日本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联系电话:调查询问笔录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地点:第次询问询问人(执法证号):记录人:被询问人: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住址: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签名:共页第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签名:共页第页审批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文保字〔〕第号: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定稿)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定稿)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目录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3、《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案件移送函》(工商)、《案件移送书》(食药监)、《行政案件移送书》(质监))4、《案件来源登记表》(替代《案件受理记录》(食药监)、《案件受理记录》(质监))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替代三局的相关审批文书)6、《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替代原《立案审批表》(工商)、《立案申请表》(食药监)、《立案审批表》(质监))7、《协助调查函》(替代原《协助调查函》(工商)、《案件协查函》(质监)、《协助调查函》(食药监))8、《询问调查通知书》(替代原《询问通知书》(工商)、《通知书》(质监)、《询问(调查)通知书》(食药监))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药监)、《现场笔录》(质监))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14、《抽样取证单》(替代原《抽样取证记录》(工商)、《抽样取证单》(质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继续沿用原有省局文书)15、《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替代原《委托鉴定书》(工商)、《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质监))16、《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替代原《检验结果告知书》(食药监)、《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质监))17、《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1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解除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19、《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21、《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原工商文书,托运,28号令第三十七条)22、《鉴定(检验)(检测)期间告知书》(替代原《(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食药监))23、《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替代原《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工商)、《查封(扣押)延期决定书》(食药监)、《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24、《封条》(三局通用)2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财物(场所、设施)委托保管书》(原工商文书)2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原工商文书)27、《财物(场所、设施)清单》(替代《财物(场所、设施)清单》(工商)《涉案物品清单》(质监)《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查封(扣押)物品清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食药监))2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替代《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食药监)《调查终结报告》(质监))29、《案件核审表》(替代《案件核审表》(食药监)《行政案件初审表》(质监))30、《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替代原《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质监)、《案件合议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食药监))3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替代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32、《陈述申辩复核表》(新增)3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替代原《听证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3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替代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工商)、《听证通知书》(食药监)、《听证通知书》(质监))35、《不予组织听证通知书》(原质监文书)36、《授权委托书》(新增)37、《听证笔录》(替代原《听证笔录》(工商)、《听证笔录》(食药监)、《行者处罚听证笔录》(质监))38、《听证报告》(替代《听证意见》(工商)《听证意见书》(食药监)、《听证报告》(质监))39、《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替代《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质监)《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表》(食药监))40、《行政处罚决定书》(替代三局原决定书)41、《责令改正通知书》(三家都有,统一格式)42、《责令召回通知书》(原保化文书)43、《当场处罚决定书》(以工商《当场处罚决定书》为蓝本,调整了格式,内容减少为一页纸,食药监文书)44、《物品处理记录》(替代《物品处理记录》(工商)、《没收物品处理清单》(食药监)、《涉案物品处理记录》(质监))4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没收款批准书》(替代原《延(分)期缴纳罚没款批准书》(食药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质监)、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工商))46、《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替代《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工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食药监)、《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质监))47、《申请执行表》(替代原《强制执行申请书》(工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食药监)、《强制执行申请书》(质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卫生部88号令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卫生部88号令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案件移送审批表()案移审[ ] 号案由:案件来源: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受移送机关: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经办人:年月日审批意见:主管领导: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案件移送书()案移送[ ]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初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案情简介及有关材料件。

(公章)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三联。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移送单位,第三联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举报登记表()举登[ ] 号举报人:联系方式:举报形式:时间:举报内容:记录人:年月日处理意见:负责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立案申请表()立申[ ] 号案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案件来源:案情摘要: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经办人:年月日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案自年月日起立案,由、、承办。

主管领导: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调查笔录第页共页━━━━━━━━━━━━━━━━━━━━━━━━━━━━━━━━━━━━━━━案由:调查地点:被调查人:___________性别:__ 职务:被调查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调查人联系方式:被调查人地址:调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我们是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我们依法向你调查有关问题,请予配合。

新执法文书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

新执法文书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填写说明与注意事项格式1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一、填写说明(一)文号格式为:(地区简称)文举字〔年号〕第××号,如“鲁文举字〔2012〕第001号”。

(二)举报标题格式为:关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涉嫌违法性质+的举报。

(三)举报内容载明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四)举报办理人员意见举报办理人员提出的是否受理或者如何处理举报的意见。

(五)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执法部门负责人作出的同意或者不同意受理举报,以及确定承办人员的意见。

(六)附件及备注列举举报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或者相关证据,注明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二、注意事项(一)举报信息的录入要及时、简练、准确、规范。

(二)要注意对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的保密;对不愿提供个人信息的举报人,应当尊重其意愿。

(三)举报人留有联系方式的要注明回复情况,未回复的应当注明原因。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填写说明(一)当事人信息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基本情况应尽量翔实准确。

(二)现场负责人意见《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填写完毕后,由现场负责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现场负责人同意的,紧接正文载明“上述共×页检查(勘验)笔录内容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等字样,并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二、注意事项(一)检查(勘验)时间为检查(勘验)的起止时间。

(二)现场负责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上注明情况,由现场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一个案件有多处现场的,应当分别制作笔录;对现场需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当制作笔录。

(四)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在笔录中载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

如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还需使用《调查询问笔录》(格式7)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意见。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一)--《卷内目录》的应用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一)--《卷内目录》的应用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一)--《卷内目录》的应用陈向武【摘要】2012年9月,农业部修订发布了26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为使官方兽医尽快掌握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本刊2013年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培训讲义,并在2013年第6期至2014年第3期刊出。

执法文书应用讲义刊登后,深受读者欢迎,并接到众多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求再次刊登的意见。

为了满足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需要,本刊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对执法文书讲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继续刊出。

【期刊名称】《中国动物检疫》【年(卷),期】2014(000)008【总页数】3页(P86-88)【作者】陈向武【作者单位】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851.33编者按:2012年9月,农业部修订发布了26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为使官方兽医尽快掌握并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本刊2013年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编写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培训讲义,并在2013年第6期至2014年第3期刊出。

执法文书应用讲义刊登后,深受读者欢迎,并接到众多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求再次刊登的意见。

为了满足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需要,本刊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对执法文书讲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继续刊出。

执法文书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记录和凭证,是体现执法程序的载体,同时也是衡量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本文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和使用规范,通过对具体案例执法文书应用的分析,对案例中的执法文书进行了点评,并制作了范本供读者参考。

【案情概述】2009年10月21日,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县某街道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73千克猪肉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06•【文号】国食药监食[2010]187号•【施行日期】2010.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为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五月六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与监管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格式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二章文书类型第四条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是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需要填写的文书。

第五条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是用于登记申请人向行政机关递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凭据和载明申请人身份事项、申请内容及提供的资料的文书。

第六条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是用于要求申请人补正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的文书。

第七条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是用于做出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决定的文书。

行政执法程序(1)

行政执法程序(1)

行政执法程序政策法规科王建华一、概述(一)概念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

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

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行政执法程序有多种形式,我们只讨论食品药品食品行政执法程序。

(二)程序设定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设定的主要依据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这和我们常讲的执法依据要区分开,我们目前的执法依据主要有《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等,这是我们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遵守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从法律角度上讲,都属于程序法,所以我们在实施具体行政处罚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定的次序、法定的形式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保证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问题,是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内容,如果违背了法定的、必要的次序和形式,即使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罚得当也视为违法,这是我们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牢记的。

二、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基本情况介绍(一)卫生部2012年以卫生部令88号公布了《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是目前药品执法和程序依据。

(二)在食品方面,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分别就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4年4月28日以局令第3号发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我们今天讲授以这个新的规定为准。

新的规定没有公布执法文书文本,估计一定时间后会公布,但对行政执法而言,程序必须是法定的,文书只是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反应执法过程、违法事实、权利告知等的书面凭证。

实施查封扣押不可缺少四种执法文书

实施查封扣押不可缺少四种执法文书

实施查封扣押不可缺少四种执法文书《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这一规定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安监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必须规范使用执法文书,2021年7月15日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的执法文书式样,仅仅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种,在具体操作中,还有四种文书不可缺少。

一是查封扣押审批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职权,从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行政强制应当经行政机关首长批准;对重大或者数额较大的财物实施行政强制,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即使是实施暂时查封或者暂时扣押这种即时强制措施,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也应事先报批,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事先报批时,应当在即时强制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而且在危急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取消强制措施。

《安全生产法释义》在第五十六条解读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时指出,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时,要经过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因此,实施查封、扣押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制作查封扣押审批表。

1查封扣押审批表由案件基本情况、承办人意见和领导审批意见三部分组成。

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由、当事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等),承办意见主要包括基本事实、法律依据、物品拟查封扣押地点、承办人签名、时间等,审批意见包括领导意见、领导签名以及时间等。

二是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

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实施查封、扣押这种强制措施时,在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的同时,必须当场制作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并当场将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交当事人签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06•【文号】国食药监食[2010]187号•【施行日期】2010.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续(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30.封条封至年月日(公章)年月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36.听证告知书()第号:你(单位)行为,违反了规定,依据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当事人签收:(公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4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4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范文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范文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范文篇一:0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范本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罪移〔年份〕×号×××公安局:×××(当事人)涉嫌×××(犯罪行为)一案,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查处。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将在接到你局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局。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如认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请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我局,退回有关案卷材料。

附件:(公章)×年×月×日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

抄送×××人民检察院,存档(1)。

篇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其他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XX)食药监X罪移[]X号____(公安部门):____(当事人)涉嫌(犯罪行为)____一案,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查处。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将在接到你单位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你单位。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如认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请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我局,退回有关案卷材料。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全部文书模板范本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全部文书模板范本

附件食品药品行政处分文书范本目录1.案件来源登记表2.立案审批表3.案件移送书4.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5.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6.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7.询问调查笔录8.现场检查笔录9.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12.查封〔扣押〕决定书13.封条14.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15.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17.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18.案件合议记录19.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0.责令改正通知书21.撤案审批表22.听证告知书23.听证通知书24.听证笔录25.听证意见书26.行政处分事先告知书27.行政处分决定审批表28.行政处分决定书29.当场行政处分决定书30.没收物品凭证31.没收物品处理清单32.履行行政处分决定催告书33.行政处分强迫执行申请书34.陈述申辩笔录35.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36.( )副页37.( )物品清单38.送达回执39.( )审批表40.行政处分结案报告表1食品药品行政处分文书案件来源登记表〔××〕食药监×案源〔年份〕×号案件来源:□监视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监视抽验□移送□其他当事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联络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根本情况介绍:〔负责人,案发时间、地点,重要证据,危害后果及其影响等〕附件:〔现场检查笔录、投诉举报材料、检测〔检验〕报告、相关部门移送材料等〕记录人:×××(签字)×年×月×日处理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食品药品行政处分文书立案审批表案由:×××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络方式:×××案件来源:×××案情摘要:〔简要介绍案情,指明当事人涉嫌违背法律法规详细条款〕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背了×××〔法律法规名称及其条、款、项〕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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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
(xx)食药监x解查扣[ ]x号
___________:
我局于x年x月x日,以(xx)食药监x查扣〔年份〕x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xx)食药监x查扣〔年份〕x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所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x项的规定,予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查封(扣押)。
附件:(xx)食药监x解查扣〔年份〕x号《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决定书已由执法人员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时____分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
接收人签字:
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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