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的实施方案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实施方案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一些医院医疗乱象却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秩序。
为了解决医院医疗乱象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治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
1.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规范医疗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2. 完善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医院医疗服务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1.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2. 加强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医务人员素质培训。
1.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树立良好的医务人员形象。
2. 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四、规范医疗行为。
1. 严格执行医疗行为规范,杜绝医疗乱象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 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收费现象。
五、加强医患沟通。
1.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对医疗知识的了解和自我保健意识。
2. 加强医患沟通,增强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任和理解,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六、加强监督检查。
1. 建立医疗服务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医院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服务中的问题。
2.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服务的监督,共同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以上是我们针对医院医疗乱象制定的整治实施方案,希望通过全面落实这些措施,能够有效解决医院医疗乱象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让医疗乱象成为过去,让医疗服务更加温暖人心。
县卫生监督所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精简版)
县卫生监督所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县卫生监督所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带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NN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NN市进一步带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卫监督63号)要求,我县从20XX年11月-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制订方案,职责明确县卫生局对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十分重视,及时成立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QQ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内容和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分工,公布了举报电话。
进一步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QQ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医疗秩序任务,制定了宣传活动计划,动员全体卫生监督员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普及了群众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有进一步认识,同时对非法行医者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集中行动,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我县把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此次专项打击活动重点。
集中整治阶段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基层前哨作用,将非法行医监督哨点移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社区服务机构等基层一线。
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监督检查,在全县进行了拉网式清查。
同时,并从群众投诉举报信息中获取信息,对全县无照行医进行摸排踩点并进行详细记录,摸清底数。
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检查,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非法行医治理工作方案(二篇)
非法行医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整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___关于“提高公共卫生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不断提医疗服务水平高,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
二、___领导成立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卫生局检察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计生局监察局广播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卫生局,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进行招摇撞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规范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出让或变卖医疗执业许可证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
自查摸底阶段(年月上中旬)。
各乡镇场配合县卫生局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责令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
集中整治阶段(月下旬—月)。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各乡镇,以县城塘渡口镇等为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药店坐堂行医、无证诊所等进行集中整治。
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游医”、“假医”,要加大惩治力度,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和自治区卫计委八厅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市卫计局、综治办、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决定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硬手、出重拳,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形成严打严防合力。
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持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和满意度,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县级医院全覆盖。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尊重医者良好风气,营造新时期医患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
二、主要内容(一)依法严厉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1、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制止,特别是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毁坏医疗设施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要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重点打击、依法查处“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了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全州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整治目标对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医疗____审批及依法执业管理,打击医疗行业违法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行业自律,健全医疗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或逾期未校验、换证,以及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医护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注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执业资格游医和假医。
2、规范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3、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执业地址行为;规范医疗广告范围及内容,重点查处性病、肝病、不孕不育、专科医疗广告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4、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5、依法取缔药店非法“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6、查处及纠正超权____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
7、检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____部颁发的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标签标识、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保存登记资料;医疗废物是否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是否交送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是否按规定消毒毁形。
四、工作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我们制订了本实施方案。
该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通知以及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
一、整治容一)就医不方便。
主要表现为挂号难、候诊难问题,门诊挂号信息不透明、实施挂号方式单一,医院诊疗流程不科学、不规,候诊设施不完善、就诊无序等问题。
二)不合理用药。
主要表现为临床用药方法不合理、用药剂量不合理、给药时间不合理、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等违规用药现象。
三)检查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大型检查指征不强、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检查结果不准确、检查阳性率不高、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四)治疗不规。
主要表现为临床治疗不合理、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五)违规执业。
主要表现为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无证执业、超围执业等行为。
六)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主要表现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七)咨询冷漠,投诉处理不积极。
主要表现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提问爱理不理、冷漠,对投诉及纠纷的处置不热心、不积极、采取拖与推的办法予以应付。
八)不尊重病人隐私权。
主要表现为诊室、检查治疗室等暴露病人身体隐私的地方无保护性设施,医生未实行“一对一”诊治,人性化、保护性医疗执行不到位。
二、整治措施一)治理就医不方便问题。
1.推进预约诊疗。
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中间环节,实行门诊诊疗服务“一卡通”。
全县二级医院全部实行诊疗服务“一卡通”,缓解群众挂号难、候诊难问题,全县二级医院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建立网上预约诊疗平台,实行预约、短信预约及自助预约模式,方便患者挂号就诊。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x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
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最新
在当前社会,无证行医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打击无证行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最新的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无证行医的监管力度。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建立健全无证
行医的监测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医务人员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
其次,我们将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
对于发现的无证行医行为,将依法
予以严厉打击,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同时,对于涉及的医疗机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行为。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加强对医务人员
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源头上减少无证行医的发生。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无证行医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无证行医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医疗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到无证行医的伤害。
综上所述,我们的打击无证行医实施方案将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加
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宣传和教育等多种措施,全面有效地打击无证行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二O一二年八月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秦卫发(2012)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通知》(甘卫发监函2012 361号)和《天水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天水市函2012 10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活动。
(二)清理整顿超地点、超范围行医,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坚决打击发布非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广大患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工作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药店无证“坐堂医”。
依法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机构。
查处以“义诊”、“免费检查”、“专家咨询”、“讲座”等名义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以及借助虚假广告,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行为。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街道“迎亚运,创平安”综治联席会议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街道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达到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和治安隐患,确保亚运安全。
结合x府办下发[2010]78号《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和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xx体育馆周边永新、朝东、镇安辖区的非法行医活动,使我街道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亚运安全。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无证药店,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市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用药安全。
(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证药店”,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销售假药的行为,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
(二)清理村委会、村民小组物业及村民出租屋,对提供非法行医场所的出租屋主进行教育,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依法进行处罚。
三、组织领导由区卫生局、xx街道综治办、xx街道派出所、区药监局、区卫生监督所、xx街道医疗卫生管理组和xx街道朝东、镇安、永新村综治工作站联合成立“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
成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xx综治工作站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
四、职责分工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作为当前“迎亚运,创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8页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治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厉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违法医疗药品及器械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违法医疗药品及器械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违法医疗药品及器械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旨在打击和整治违法医疗药品及器械经营
行为,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
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的内容:
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医疗药品及器械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行为举
报机制,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管工作。
2. 加强执法力量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增
加执法力量和资源投入,加强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3. 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毫不手软地处理违法经营者,对
于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4. 严禁非法销售和提供虚假宣传:加强对医疗药品及器械销售环节的监管,禁止无资
质的销售行为,严禁提供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者。
加大对销售渠道的监管,规范销售
行为。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医疗药品及器械违法行为。
加强与相
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合作交流,分享经验与信息,加强对跨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违法医疗药品及器械经营行为的整治,提高违法成本,切实保
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衡阳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卫生局《衡阳市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一)就医不方便。
主要表现挂号难、候诊难问题,门诊挂号信息不透明、实施挂号方式单一,医院诊疗流程不科学、不规范,候诊设施不完善、就诊无序等问题。
(二)不合理用药。
主要表现为临床用药方法不合理、用药剂量不合理、给药时间不合理、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可编辑修改用药指征不明确等违规用药现象。
(三)检查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大型检查指征不强、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检查结果不准确、检查阳性率不高、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四)治疗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临床治疗不合理、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五)违规执业。
主要表现为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六)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主要表现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七)咨询冷漠,投诉处理不积极。
主要表现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提问爱理不理、冷漠,对投诉及纠纷的处置不热心、不积极、采取拖与推的办法予以应付。
(八)不尊重病人隐私权。
主要表现为诊室、检查治疗室等暴露病人身体隐私的地方无保护性设施,医生未实行“一对一”诊治,人性化、保护性医疗执行不到位。
二、整治措施(一)治理就医不方便问题。
1.推进预约诊疗。
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中间环节,实行门诊诊疗服务“一卡通”。
打击非法行医
打击非法行医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部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整治医疗市场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疏堵并举的整治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督执法,使全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市场秩序全面规范。
二、整治背景由于无证诊所特别是口腔诊所不纳入卫生部门医疗质量等日常规范管理,其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差、设备简陋、未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等,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经血液途径传播风险高,对公众健康危害较大。
非法行医者大部分由于医学技术不高、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医疗质量不保障,医疗安全风险极高,群众意见较大。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势在必行。
三、工作目标巩固近几年来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开展、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整治重点(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特别是无证口腔诊所、无证医疗美容诊所等;(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或个人利用b超等技术开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环行为;(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清理整顿违法发布的各类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六)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重点检查传染病漏报、瞒报等行为;(七)查处医疗机构在购买、储存、使用麻醉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和精神药品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行为;(八)开展以“诚信医疗,规范服务”为主题的民营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民营医疗机构聘请的“假医生、冒牌专家”和乱挂牌子、乱设中心(科室)、超范围开展性病、肝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违法行为;(九)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十)查处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药品的行为。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精品范文权威资料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1精品范文权威资料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卫生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三、工作目标(一)按照文件要求时限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四、工作内容(一)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活动。
2精品范文权威资料(二)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违法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四)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公立医疗机构以各种合作形式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磁县中医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惜民副组长:张俊会成员:苗树凯吝汝利索用文贾桂玲毕树强张爱芬磁县中医院打击非法行医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我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优化医疗环境,确保医疗安全。
使医疗机构设置达到规范,医务人员执业合法,无超范围执业行医,无非法外出会诊、义诊、坐诊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照县局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惜民,副组长:张俊会,组员:苗树凯、吝汝利、索用文、贾桂玲、毕树强、张爱芬。
二、组织学习宣传动员为搞好这次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院领导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由上到下逐级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进行宣传动员。
特别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各级人员,进行了专题专项学习、教育和动员,使其提高认识,认清当前形式,自觉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行律已,要进行自查自纠、自报,认真填写打击非法行医自查自纠调查表,并写出本人保证书,进行自我约束。
三、进行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自我保证1、对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进行摸底,填写了打击非法行医自查自纠调查表,由本人自己填写,全院36名执业医师,另加2名麻醉人员,全部填表。
2、对有执业医师资格的36名人员和2名麻醉人员进行了签定个人保证书,进行自我约束。
应做到:①保证不在院外私自开设诊所;②保证不到黑诊所坐诊行医;③保证不与他人联手非法开设诊所,非法到他院及乡村诊所做手术、麻醉、接生、检查等;④保证不私自非法出诊、会诊、义诊、搞体检;⑤保证不超范围行医。
以上各条如有违犯,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处罚。
3、依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县卫生局(2006)56号通知,县人员政府(2007)55号通知,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严格加强执业医师管理,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要做到合法行医、合理用药、制度化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摘要:坚处暗示或要“红包”、乱收费、滥检、处方、以谋取私利目送或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行,县卫生局制定《开展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责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关印发〈桐梓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知》(桐群组发〔0〕)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坚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深化医改心任和我县卫生工作实际现就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坚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央、省、市、县关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要按照标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感、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顽症痼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严管严严惩着力规医疗行着力整顿和规医疗秩序坚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利益结合深化医改健全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不正风长效机制二、重任()围绕规医疗行开展专项治理按照深入开展“三满”活动要进步改进流程优化医疗机构部功能布局简化就诊流程努力实现医疗供给省、便捷、高效;进步改善就医环境净化环境卫生美化院容院貌努力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就医环境;进步完善各项便民措施真正体现“以病人心”理念要力整治处方、乱检等行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认真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和诊疗操作规程落实医疗质量责任倒追究制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严格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院感染与医疗废物管理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水平责任领导袁惠责任科室医政股(二)围绕巩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加强督导检进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及办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加处罚力严厉打击违法行努力人民群众创造良、和谐、安全就医秩序和环境充分履行卫生行政部门法定监管职责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建设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执业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基医疗卫生责任领导袁惠责任单位县卫生监督所(三)继续做药品集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基药物目录制严禁允许擅超围采购药品乡镇卫生院严禁购置非基药发现将严肃处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基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宣传力提高基药物使用和知晓率切实老姓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和和型设备采购必须院班子或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实行招投标购置责任领导王铁弹责任科室药械股(四)严肃处行业不正风从严处医疗机构和医人员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接受生产、营企业或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或提成行;坚处暗示或要“红包”、乱收费、滥检、处方、以谋取私利目送或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行责任领导邓怀翌责任科室人教股、医政股、药械股四、方法步骤()动员部署阶段(0年0月下旬)县卫生局制定《开展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各实际做动员部署工作(二)纠阶段(0年月上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安排认真排梳理问题对发现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及整改到位对纠阶段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督和指导及掌握情况(三)督导检阶段(0年月上旬)纠基础上各级卫生部门将下而上进行全面检和重抽对整治不力、效不明显、群众不满单位要督促“补课”、“返工”并列续“回头看”重单位(四)评价总结阶段(0年月下旬)由市卫生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重推广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验化规制并纳入常性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责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分工协调工作遇到矛盾和问题(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县卫生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相配合积极稳妥推进专项工作坚纠正行业出现侵害群众利益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稳定保持正常医疗秩序(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将整治工作情况向群众公布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要利用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及报道工作做法、验和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营造良舆论氛围桐梓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年0月3日。
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以非法手段进行医疗行为的违法行为。
非法行医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严重地威胁了患者的生命健康。
因此,针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和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遏制非法行医行为,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势在必行。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疗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才能从事医疗活动。
对于非法行医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对非法行医的强大震慑力。
其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医疗机构是医疗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运营,杜绝非法医疗机构的存在。
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要立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外,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医疗从业人员是医疗活动的主体,他们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
因此,要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审查,严格规范医疗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医疗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医疗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活动。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要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对非法行医的宣传力度,普及医疗知识,提高患者的医疗安全意识,增强对非法行医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依法合规从事医疗活动,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针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和整治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才能有效遏制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希望各方能够高度重视,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而努力。
打击非法行医的公告
关于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清理整顿医疗市场行动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县医疗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地方由于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非法行医等问题出现严重反弹现象。
他们不仅从事非法诊疗活动,而且非法从事B超胎儿性别鉴定、非法接生及选择性终止妊娠等违法活动;不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扰乱了当地医疗市场秩序,影响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推动全县医疗服务秩序持续不断好转,根据2005年《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和2007年《卫生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清理整顿医疗市场行动作如下通知:一、工作重点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五项重点工作(即打击无证行医、打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打击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基础上,增加以下三项工作重点:一是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工作要求(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医疗卫生事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针对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加强配合,部门联动,增强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颍上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颍政办[2006]34号)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卫生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监察、公安、工商、计生、质监、广电、科技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工作,加大联合办案、联合执法的力度。
县卫生行政部门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县卫生行政部门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XX根据自治区开展“两非”专项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20XX年以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及打击“两非”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打击“两非”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我县卫生行政部门,坚决执行国家三部委(人口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20XX〕8号令的精神,以及区、市有关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方案,我县坚持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相互协作,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治理措施,初步遏制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开展。
县委、县政府重视,于20XX年成立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升高及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办公室,人员从计生局(2人)、卫生局(1人),药监局(1人)抽调4名人员专职组成专门从事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及打击“两非”专项活动。
我卫生行政部门也成立了以XXX局长为组长的打击“两非”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及督查工作。
2、调查摸底,掌握实情。
我局为了掌握全县实情,对全县B超机、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单位的资质情况、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情况、进行孕情跟踪管理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备案。
通过调查掌握了全县共有B超机68台,其中卫生部门46台,计生系统22台,B超机操作人员96名,其中卫生系统62人,计生系统34人,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单位有24个,其中计生系统1人,有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有32个,其中医疗部门24个,计生系统1人,医药批发企业2个,全县共有154个药店,有86家私人诊所,通过调查摸清了底子,工作有目标。
3、合理规划,建章立制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及《XX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方案》及《XX县关于开展关爱女孩、关注未来,关心下一代成长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协调县计生部门、药监部门相应地制订全县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申报审批制度、B超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出生婴儿死亡报告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把这些制度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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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医疗卫生安全的实施
方案
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形势,维护全县医疗市场秩序,优化县域卫生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就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党为公、执正为民”的宗旨,重拳打击非法行医、药店“坐堂医”等扰乱全县医疗市场秩序行为,加大整治村卫生所“一证多点”工作力度,确保全县人民医疗
卫生安全,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做法
(一)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卫生监督所要对全县医疗市场秩序负主要责任,必须把此项工作做为20XX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此文件下发10日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科室分工和奖惩措施,并立即落实。
1、与县电视台协调,在电视台开通常年公益广告,下大力度对非法行医、药店“坐堂医”的主要形式、社会危害、法律规定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2、制定严密、合理的群众举报、作证的奖励机制,并通过电视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3、加强稽查队人员和执法工具的配备,充分发挥稽查队的稽查作用。
稽查队除完成常规稽查任务外,要随时随地准备在不通知卫生监督所任何领导的情况下,接受局法监疾控股的调遣,对所有卫生监督员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对大案要案进行处理。
4、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2)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3)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4)给患者造成伤害;
(5)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6)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凡查有实据的非法行医案件,符合以上七款中任何一款规定的,一律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能够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的,一律予以没收,罚款金额不得低于9500元。
对于此类案件,任何人均不得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卫生局将不定期采取调阅案卷或走访知情人的方式对此类案件进行稽查,一旦发现有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是行政领导的,要对其职务进行调整;是普通工作人员的,要
将其调动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是借调人员的,要责令卫生监督所将其退回原单位;是多人共同决定的,分别给予处理。
5、今年年底,卫生局将组织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对卫生监督所所有卫生监督员进行评议,对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有案不查、查而不严或违纪监督执法,不能很好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一律按上述第4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今年6月1日至年底,卫生局将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队,率稽查队进行不少于15天的不定期稽查,15天内如共查获5起以上(含5起)非法行医案件,则视为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不具备领导能力,卫生局将对其班子进行调整。
(二)聘任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提高打击非法行医效率。
为建立农村医疗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执法尤其是打击非法行医效率,卫生局聘任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防疫医生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壮大执法队伍,切实将医疗卫生监督的触角伸向农村,覆盖全县。
1、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2)在辖区内加大力度开展对非法行医,特别是对药店开展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3)加大卫生院内部各岗位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把法制管理纳入到卫生院的日常管理中;
(4)遏制卫生系统人员开办或参与开办药店履禁不止的问题。
对已经开办或参与开办药店的卫生系统人员要与卫生监督所共同做好说服动员工作,使其做出明确选择,或者退出药店经营,或者辞去工职。
年内及以后年度辖区内不准再出现卫生系统在职人员新开药店问题,否则对辖区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所主要、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按上述第(一)项第4条进行处理。
(5)协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6)承担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2、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的聘用与管理:
(1)兼职医疗卫生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