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浅谈交警如何进行人性化执法
浅谈交警如何进行人性化执法2007年12月28日撰稿人:威海支队王吉航签发人:朱玉堂签发日期:2007年12月28日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交警必须坚持人性化执法。
什么是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应该是,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又要时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和服务。
人性化执法不是弱化法律,也不能一讲严格执法就不要热情服务,或者一讲热情服务就不敢严格执法了。
要通过规范、文明执法去体现热情服务,同时热情服务又为我们严格执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者之间是互相依托、辩证统一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
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人性化执法;偏重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就不是人性化执法。
交巡一中队作为城区中队是荣成市的窗口,也是政府的一面镜子。
我们的执法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城市和政府的形象。
执法和服务水平不高、能力不强,则不仅队伍形象受损,而且损害城市和政府的形象。
反之,执法和服务水平提高了,队伍形象就好,城市的形象就好,政府的公信力就增强了。
在这个良性发展的环节中,人性化执法的作用尤为关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决定了交通管理工作的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
突出人性化执法是应对新要求、新挑战的有效措施之一。
而要真正提高中队的人性化执法水平,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
不仅要学习和熟练掌握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还要多涉猎一些心理学、公共关系学、逻辑学等社会学科,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同时,要注意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并把这些经验与我们的国情、省情和地情很好地结合起来。
这样在执勤执法和做群众工作时才能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如果不学习、不提高,那人性化执法也就难以落到实处。
二、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
现在的驾驶人已经由生产型逐渐向生活型转变,交通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靠传统的经验来执法和服务,已经不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了。
论交警执法如何做到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
论交警执法如何做到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论交警执法如何做到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浅谈交通警察如何做到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文山市大队法制办周世珊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于2021年9月正式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并指出那将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的社会”。
在此背景之下,公安机关提出了人性化执法。
人性化执法理念提出以后,社会上有些人对严格执法提出了质疑,认为严格执法必然造成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对立,是对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干扰、破坏。
但实际上,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看似矛盾但却是有血肉联系的有机统一体,如何在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中糅入人性化的执法,又不失法律的威严是我们执法部门应该认真探讨的问题。
把从法治的角度来说,善良的执法者不能代替严肃的法律本身,严格依法办事,才是人性化执法的本源。
交通民警如何把握好"度",怎样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我们的人性化执法,怎样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人性化的执法。
本人结合实际的工作实际,就交通警察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之间的关系,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及意义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在法制国家,法律在人们心中既是严肃的又是神圣的。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
1如果执法不严、不公,就必然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也是对神圣法律尊严的亵渎。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的数字显示,“醉驾入刑”实施两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112起,同比下降39.3%,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37起,同比下降42.7%,酒驾和醉驾行为总量大幅下降。
酒驾的查处数与真实发生数,也许并不能完全画上等号。
但“醉驾入刑”的社会效果,却真实地呈现在我们身边。
两年前,酒桌上的一句“开车不喝酒”多半会引来一阵嘲弄。
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了“喝酒不开车”这一安全驾驶的底线。
关于如何处理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之间关系的思考(精简版)
关于如何处理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之间关系的思考关于如何处理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之间关系的思考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城市管理的执法人员是城市市容环境的维护者,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我们进行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也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
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往往很难找到最佳契合点,表现出矛盾的一面。
笔者认为,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城市管理工作的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严格执法不可避免会有许多矛盾。
在当前社会处于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转型的时期,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企业职工下岗、农民征地拆迁等失业人员增多,社会矛盾非常复杂,加上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城市谋生,造成城市困难群体增大,他们绝大多数又缺乏应有的技能,谋生手段单一,只能靠挤占城市道路来养家糊口。
而城管执法人员每天直接与这部分弱势群体打交道,必然要触及到这一群体的利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就出现了矛盾,当这部分社会群体因城市执法管理被损害到自身利益时,他们就对执法人员不满,辱骂、嘲讽执法人员,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城市管理到底是为一部分人服务,还是为绝大多数人服务,这两者之间就表现出矛盾和不相容性,这是执法者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
二、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不够。
一方面市民对城市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他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知之甚少,他们只看到执法现场对抗性的一面,而并不熟悉城管执法的反复性和艰巨性,正是因为对我们工作缺乏了解,造成他们常常对违章者抱有同情心理,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三、执法的方式、方法、技巧有待提高。
在实际执法中,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缺乏执法技巧,执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语言尖刻,甚至以教训的口吻训斥当事人,这就容易使被执法者产生抵触情绪,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矛盾激化;还有部分队员执法中存在重罚款轻教育的现象,对当事人不经过耐心的教育工作,就罚款或扣押其经营物品,引起被执法者的不满。
执法与服务
浅谈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要勤务职责,体现服务,准确把握“尺度”,合理使用权力,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
以严格执法树立威信,以文明执法赢得信任,把严格执法贯穿到文明执法的全过程,通过两者的目标统一,让消费者感受到一种人性化的管理。
二、执法要以服务为先导,营造融洽的良好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执法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要从实际工作中多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工作,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办好事,做实事。
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三、执法要与专业知识相结合,增强权威感总结近年来的执法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在大量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固然有知法犯法者,但同时也有很大一部分违法属于不了解法律法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法盲”。
这就需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服务,努力将专业知识与宣传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始终把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放在首位。
必须把宣传法律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执行,从而把服务的目标和理念融入到自身的执法工作中。
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尝试遵循这样一种工作思路:未宣传法律法规之前不处罚。
这样,就能使违法当事人清楚为什么违法、违反了哪一条法规,从而真正受到触动和教育,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训并彻底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后期不良结果的出现,保证运行品质。
四、执法要以服务为后续,要公平、公正。
执法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惩戒违法者的手段,起到教育他人的目的。
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就不能对相对人简单处罚了事,不能以罚代管,要一视同仁,多一句问候,多一份关怀,逐步消除相对人“不良”情绪,把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后续,引导相对人提高认识、转变思想,避免了相对人对我们的抵制,更好地保障执法与服务的和谐。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警务督察的指导原则
吴 永 生
( 苏警 官学 院 , 江 南京 20 1 ) 1 0 2
摘 要 : 誓务 督察 作 为一种执 法行 为 , 有严 格 实施 , 能 充分 发挥 督 察 的 惩处 与 规 范 的功 能 , 能有 唯 才 才 效强化 警察 责任 和警 察意识 。在警 察权 益 维护 机 制 尚不健 全 的前提 下 , 警务督 察 同样 应 积极 担 负起维护 警 察合 法权 益的 责任 , 为提 高督 察效 能 、 充分发挥 其保 障 与服务 功能 奠定 坚 实的人 文基础 。
文章 编号 :6 24 2 (0 6 0 —0 60 17 — ] 7 2 0 ) 30 7 —3
外 的任 何 组 织 和个 人 都 无权 行 使 警 察 职权 。在 现 实 中 , 察 在 承担 法 律赋 予 的制 度 角 色 的 同时 , 警 又
和其 他 职 业 者一 样 具 有 各 种 社 会 身 份 , 同样 具 有 自身 的利 益 追求 。这 两种 角 色 的 结 合使 警 察 队 伍
是 工作 作 风 、 纪律 意 识 , 存 在 着 明显 的差 别 。公 都 安机关 作 为武 装 性 质 的 国家 治 安 行政 力 量 和 刑 事
现 , 者 的权 力 与 后 者 的权 利 之 间 同 样 存 在 着 不 前 平 衡 问题 , 者 间 的关 系 自然也 适 用 于 上 述 的 平 两
的关 系 , 以有 效 保护 行 政 相对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可 确 保 其 即使 受 到侵 害 也 能得 到 及 时 、 效 的 救 济 , 有 从 而 体 现 出 民主社 会 中行 政 权 力 对 公 民权 利 应 有 的 尊 重 和保 护 。公 安 机关 和 人 民警 察 作 为 公 安 行 政
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石嘴山市交警支队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石嘴山市交警支队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石进虎
【期刊名称】《党建论坛》
【年(卷),期】2001(000)005
【摘要】石嘴山市交警支队下设4科5队1所1室、检测中心、标牌厂。
共有干警125人,其中女干警15人,少数民族干警13人,大中专以上学历干警71人。
担负着管辖6万余辆机动车、近7万名驾驶员和国道109线69公里、省道201
线97.83公里及市、县、乡道总计路段1600余公里的繁重的交通安全任务。
支队党总支下设1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95人,团员7人。
【总页数】1页(P55)
【作者】石进虎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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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纪实 [J],
2.消防部队如何做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 [J], 彭德弟
3.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开创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与银川市交警支队政委张华对话[J], 经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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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论消防部队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辩证关系的把握 [J], 高斯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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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
1、怎样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新时期渔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执法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不是相互孤立的,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执法是手段,秩序是根本,服务是保障。
“严格执法”的本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
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有些同志一提到执法,就想到处罚,而严格执法似乎就是严厉处罚,这是对严格执法的一种误解。
作为一名执法者,一是执法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自设权限、自行其是;二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批准许可,不得拖延或不办,而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给予准许;三是对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对情节和危害相同的违法行为处罚应当一致,不得随心所欲。
四是对渔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平公正,不能感情用事随意改变处罚标准。
只有做到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统一,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热情服务”的核心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就是服务,严格执法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好的服务,通过严格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体现的高度宗旨意识。
对执法者而言,热情服务的核心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既不能因强调服务削弱执法,也不能因严格执法淡化服务。
“提高群众满意度”重点是不断提高渔业生产者的法律和安全意识。
2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辨证统一编辑“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执法是手段。
服务是目的。
对我们管理部门而言,管理是职责,不严格执法就是失职、渎职和不作为。
而服务又是我们一切执法下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执法就背离了立法的宗旨。
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就是服务。
在执法与服务这个统一体中,离开执法只讲服务.服务就会失去特有载体,离开服务的执法,就会失去方向。
工作中如何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
正确 处理 严 格 执 法 与热 情 服 务 之 间 关 系基 本 呈 现 三种 状 况 : 当距 离 、 近 场 环 境 的 重任 ,在 日常 管 理 与 查 处违 法 适 亲
I 的关系, 使两者得到有效 的协调和统一 : l ( ) 一 、摆正执法主体 与市场主体之 { 间的位置是前提 【 由于受传统观念、特权 观念 的支配 l和影响, 一些烟草专卖执法人员, 在烟草 I专卖执法过程中总是感觉自身处于优越 I地位, 将经营者视为行政主体的附庸, 总
式,以更新的执法理念和更文明的执法 能克服 不合时宜 的想法和做法 ,在严格 样且适 当的距离。“ 热情服务” 要求执法 方式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现代社会 执法的同时体现热情服务。 是市场经济法治社会 , 求秩序 , 讲 遵循规
文 明 社 会 , 尚 自尊 , 重 情 感 , 呼 唤 崇 注 也 则 , 需要 严 格 的 执 法者 , 代社 会也 是 关 键 它 现
工作中如何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
孙 红 军
( 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河北衡 水 030 5 00)
随 着 依 法 治 国 方 略 的 不 断 深 入 推 提 供服 务 与接 受服 务 的 关 系 ,是 进 行 管 会 聚餐 ,其 他 人 就 难 免 会产 生 遭 遇 某种
如何有效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题目:如何有效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内容摘要:作为从事公安执法工作之一的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实战中,如何有效地打击犯罪、确保自身安全,减少执法过错、确保执法质量。
办案民警处于执法活动的第一线,且往往处于明处,而犯罪分子则处于暗处,在执法值勤活动中时刻面临着各类违法犯罪分子,面临着生命危险。
在实战中,尤其刑事执法办案,关乎人的权利甚至生命,“差之丝毫,谬之千里”稍有疏忽,后果不堪设想。
为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应尽快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关键词: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升如何有效提升办案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民警执法办案现状及原因分析(一)民警执法办案现状1、在实战中由于职业的特殊性, 民警执法办案面临的威胁往往是突发性和致命性的。
主要表现有:一是民警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和犯罪分子的凶残性的认识不足,对犯罪分子的警惕程度不够,在执法中缺乏应有的防止袭击的安全意识而遭到袭击,甚至造成严重的流血牺牲事件,给警察队伍造成损失。
二是民警在执法执勤中,相互保护的意识往往还比较淡薄,协同作战能力和水平较低,以致于有的民警在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就遭遇犯罪分子的袭击而发生伤亡事件。
三是一些基层民警也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对安全防范不甚了解,总担心防护行为尺度过大,造成违法违纪,甚至面对一些违法人员的大打出手,仍心存顾忌,不敢还手。
例如,警察防卫过当或防卫不适时,都容易损害执法对象权益,使警察自身陷入法律纠纷,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甚至社会的稳定。
2、有些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处理方法简单粗暴,办案效率低。
主要表现有:一是办案中刑讯逼供的情况屡见不鲜。
如在审讯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变相体罚、长时间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或者罚站、罚跪等手段逼取口供。
二是采取“跟踪”、“盯梢”等方法查处赌博、卖淫嫖娼案件,随意将当事人带到公安机关审讯等。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
对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考
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两个不同但互相配合的概念。
严格执法指的是在维护社会秩序
和法律规定方面,政府和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对违法行为予以适当的处罚和
制裁。
这种执法方式的重点在于强化法律的约束力,确保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而热情服务则是指在各种服务行业,例如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提供给人民的服
务应该充满热情、友善和专业。
这种服务方式的重点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
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对于严格执法,它是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只有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
严厉执法,才能有效遏制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稳定。
同时,严格执法还能增加对违
法者的惩罚力度,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他人不敢轻易违法。
而热情服务则是给人民提供更好的生活体验,增加社会的福祉。
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
质量的服务能够增强人民对政府和社会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热情服务还可
以促进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和旅游,推动社会的繁荣。
尽管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在概念上有所差异,但二者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
严格执法能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热情服务提供保障;而热情服务则增
加人民对法律和执法的接受度,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们应当综合考虑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重要性,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政策,在
严格执法的同时,充分重视热情服务,以实现社会的良好秩序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江泽民同志1995年10月15日为济南交警的亲笔题词。
题词既是对济南交警的高度赞誉和嘉勉,又深刻精辟地概括了济南交警经验的精神实质;既准确完整地阐明了公安交警的职责和任务,又科学辩证地指明了新时期交管工作的发展方向。
因此,正确认识和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科学内涵,对更好地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严格执法”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其本质特征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其终极目标或根本指向是为人民服务。
在交管工作中,交通秩序的好坏是通过“严格执法”来实现的。
一方面,法律如果对违法者不能严格地执行追究,法律就会形同虚设,交通秩序就会陷入混乱,交通事故就会频发,要搞好交通安全工作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对违法者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不能做到“热情服务”,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帮助和解决其实际问题,而是以管理者自居,板着一副铁面孔,动辄训人,这样虽然“严格执法”了,却达不到好的社会效果,也就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所以说,“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一个统一体,“严格执法”是国家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热情服务”是对来自人民之中的警察的必然要求。
任何将二者割裂或对立的思想都是错误的,只强调其一,而忽视其二,或者认为二者有虚有实,有轻有重,都是认识上的严重偏差。
只讲执法,不讲服务,置群众的切身利益于脑后,或只讲服务,不讲执法,处事无原则,置法律为儿戏,都将会导致滥用执法权。
特别是一些地区执法环境还不尽人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某些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阻碍和制约着交通管理法制功能的发挥。
必须强调,没有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这一前置条件,热情服务就是一句空话。
而要做到严格执法,关键是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交警队伍,公平、公正、公开办事,依法行政。
要防止以权代法,以钱代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制观念,在加强交管工作的同时,自己做守法模范。
交警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交警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公交管工作就是要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江泽民同志11年前为济南交警的题词,题词指出了交警职责和为民服务的宗旨,为交警系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11年,大队全体民警遵照题词精神,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为实现“一降双保”目标努力工作,仅2006年就取得9项省级以上荣誉。
同时,我们的辛勤工作,也促进了xx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建硬班子,带好队伍。
要做到“严格执法”就必须建硬班子,带好队伍。
胡锦涛总书记讲过“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
公安交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对于密切警民关系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尤为重要。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单位部门的工作做得如何,与这个单位部门的领导和所带的队伍有一定的关系。
交警部门当然不例外。
我大队班子充分认识到交警工作中队伍建设这个龙头的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交警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有过硬的思想,端正宗旨观念,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带领民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二是结合大练兵加强队伍建设。
首先是练思想,全体民警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政治学习充实自己,联系个人思想、纪律、工作实际查改不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做到“树公心,行公道,做公仆”。
其次是练业务,做到“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车管站针对自身“窗口”行业特点,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计算机汉字输入、机动车注册、登记办法、驾驶员考试办法和机动车道路驾驶、穿桩、复杂道路驾驶等;事故处理中队结合自身工作政策性强的特点,要求每名事故处理民警在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口语表达能力培训,坚持做到既要会“说”会“办”,又要符合法律政策。
外勤民警,练习掌握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理、警务通、测速仪、测酒仪的使用,机动车牌照、驾驶证的真伪识别,以及警体队列、交通指挥手势、擒敌拳、交通违法处罚程序和规定等业务技能。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科学的概括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指明了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的努力方向。人民满意实际上就是党在新时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其实质是要求公安机关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这是一个带有方向的原则问题,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人民警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执行职务和权利,必须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另一方面,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国家公务员,要使公安工作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就必须立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切实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过去由于受极“左”思想的影响,在一些干警中没有很好的处理和解决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比较注重公安工作钢性的一面,而对柔性的一面注意不够,或者说对专政职能强调的多,对服务职能则重视不够,致使在少数民警中出现冷、硬、横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了与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紧密的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这两个问题抓住了,就抓住了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从法学和情理的角度阐明了“执法”与“服务”二者之间的关系,要求执法者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热情服务的精神紧密结合,在热情周到的服务中始终贯穿严格执法的原则。
严格执法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应该把握的根本原则,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标准、倡导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尽最大能力做好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因此,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间密切相关,并不矛盾。
下面,结合工作中的实际体会,就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正确理解严格执法的内函,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严格执法,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办事,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只有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才能保证公众安全,才能服务好经济建设,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才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对严格执法有清楚的、全面的认识。
严格执法并不简单的对被监督者进行经济处罚或者是单一的加大执法的频率,严格执法有着著多内涵和要求,因此,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全新的角度去理解和分析严格执法的真正内函。
首先,严格执法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辩别是非、评判正误的唯一标准,使被监督者认识到自身工作上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违规行为,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执法,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达到法律上的共识。
其次,严格执法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不断地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标准,要坚持创新。
一方面,严格执法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就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法律法规有系统的学习和准确的理解。
只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自己对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才能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去开展执法工作,去说服被监督者;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普法教育的开展,加之现在是信息社会,大家都会从各类媒体中学到、看到或听到法律法规知识,如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已经逐步提高,他们都渴望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所面对的被监督者,他(她)们大多是社会上从事商业行为的人员,为了更好的维护既得和将得的利益,他们对法律知识有更深的了解,比如:部分大的企业聘请律师、法律顾问或请部分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人员为本企业服务(我们在执法检查中经常遇到),这说明,他们更希望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人为本,在公安执法中体现执法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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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在公安执法中体现执法与服务人权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尊重和保障人权,强调以人为本地执法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
公安机关能否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解决好为谁执法和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继而才能将为人民服务贯穿于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始终。
本文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谈谈在公安工作中如何体现“执法与服务”。
一、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问题,早在1995年江泽民同志视察济南交警时就提出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
以往公安机关在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认识上还有些不到位,在实践中没有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或者说没有正确认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存在着模糊认识:即是认为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立目,不讲情面,执法严格了会得罪一些群众,影响警民关系;认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是公安机关的委屈求全,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由于对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没有理解清楚,忽略了问题的本质,没有把服务当成本质问题,认为执法就是打击和处罚,忽略了为谁执法这个本质。
要搞清为谁执法,明确在执法活动中要解决什么问题,首先必须对公安机关的本职工作准确定位,在本职工作中去体现执法与服务。
公安机关要通过本职工作来体现热情服务,就应该体现在严格执法上。
执法,并不是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执法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就是对群众的服务;对个别人妨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制止,就是对大多数人利益的保护;打击杀人、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体现;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公安机关的管理部门,通过在管理中做好群众工作,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就是最好的服务。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就公安系统的公务员面试而言,其命题范围,无不围绕以下几方面的主题而展开。
一、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保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条件。
在众多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对于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而且是不容忽视的一大关系,就是和谐的警民关系。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
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但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人民警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致力于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而且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对于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公安工作有着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警民关系在某一个时期,在某一个方面还存在着不适应甚至失调的地方。
那么如何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成为各级公安系统必须要研讨的话题。
如果在面试中出现有关和谐警民关系的题目,建议考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第一,从思想方面而言,端正认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正确处理警民关系。
孟建柱部长曾经指出:“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
所以,考生在答题的时候,要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从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小事入手,怀着积极主动的态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忌唱高调,犯假而空的错误。
第二,从队伍建设方面而言,根据现实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公安系统存在的问题。
公安队伍的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就警民关系的构建方面而言,其中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公安任务繁重与警力不足的矛盾。
新时期,由于老百姓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他们对于公安机关的依赖性也逐步加强,这样就直接导致了公安干警的任务日益繁重与警力不足。
针对这种情况,考生要善于从一个理性的角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提出可行性建议,解决现实矛盾。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主题。
长期以来,少数执法人员没有正确认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存在着模糊认识:即认为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立目,不讲情面,就是打击和处罚,就会得罪行政相对人;认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降低了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
由于对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没有理解清楚,忽略了问题的本质,没有把服务当成本质问题,从而制约了我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
结合工作中的实际体会,笔者粗浅谈一下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认识。
一、执法要以服务为先导,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并不冲突,也不矛盾,二者之间是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
篇二:针对公安执法现状的分析及思考对公安执法现状的分析及思考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政府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机构,是国家的暴力工具,它的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
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水平,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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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严格”与“热情”,从字面上看似乎是一对矛盾的对立。
也的确有一人把交警工作中的“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割裂开来,认为严格执法就是铁面无私,不留情面,热情服务就是执法不严。
在这些人眼里,无论是看待“严格执法”,还是看待“热情服务”都是片面的。
他们之所以将二者割裂开来,区别对待是因为他们走了极端。
其实,对于人民交警来说,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应该是辩证统一的。
在严格执法中有热情服务的精神,在热情服务中贯彻严格执法,这样才不失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首先,热情服务要以严格执法为原则。
许多人以为热情服务就是要温和可亲,留情留面。
这种想法固然有正确的一面,但难免片面。
如果交警在执行公务当中,不分时机场合,不分事态性质,一味地追求热情服务,忽视了严格执法的原则,那势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小则折财损物,大则波及生命。
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不多见,但它的的确确作为一种现象存在着。
某交警支队新来了一位警员小王。
由于他初到工作岗位,工作热情较高。
他深信热情服务,于是在工作中深得人们的好评。
他很快赢得了当地居民的赞许,并且得到了领导们的肯定。
正当他准备鼓足干劲,大干一场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故改变了他的命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天小王正在值勤,在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位司机酒后驾车。
按理说小王应按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扣留并罚款。
然而,当小王问明原因后却放了行。
原来,司机是于送亲时多喝了几杯。
由于还有送亲的任务就不得不驱车驾驶了。
小王为一车子的送亲人员着想,不想误了别人的大事,就网开一面,放了行,并且还示意
其它车辆为送亲车让路。
结果车开出没多远,就与前面一交叉路口处一辆侧面驶来的车相撞,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这其中的责任自然有小王的一份了。
热情服务是好事,但热情服务中失去了原则,失掉了严格执法,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同小王的例子相反,这个单位的老赵在为人民热情服务的同时,不忘严格执法的原则。
当发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时,他会依法给予处理,或给予处罚、或给予扣留,完全是照章办事;但他在执行这些任务的同时,始终给人以热情,或向他们讲解交通法规的内容、或讲清违章的危害,使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处理,并在以后不再违章。
许多人在评价老赵的工作时,这样说:老赵在原则问题上是毫不退让,但他在运用原则的时候会让人感到足够的“舒服”。
用老赵自己的话说,就是在本着热情服务的原则同时,不忘严格执法,这就是他工作的“秘诀”。
由此可见,交警工作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遵守交通法规,所以,在交警为人民热情服务的同时,要以严格执法为原则,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热情服务。
其次,严格执法要由热情服务来促进。
热情服务中缺少了严格执法不行,同样,严格执法中缺少了热情服务也不行。
有些交警单位常收到这样的群众举报信,说:交警,态度生硬,工作不够热情,让人难以忍受。
当领导找到这位交警时,交警却说自己是在严格执法。
于是引发了一场关于严格执法中要不要热情服务的争论。
正如很多人印象中的一样,许多交警的形象通常都是铁板着一副脸孔,一面批评违章行人或司机,一面毫不容情地开下一张张罚单,然后走人。
这样的处理问题办法有的凑效,有的不凑效。
司机明明知道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