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如何解?
法律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题是法学教育中常用的一种题型,旨在考察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回答这类题目时,考生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以下将从分析案例、阐述法律依据、论证过程和总结等方面,详细阐述法律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思路。
二、分析案例1. 仔细阅读案例,了解案情。
首先,考生要全面阅读案例,抓住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关系等关键信息。
2. 确定案件类型。
根据案情,判断案件属于哪个法律领域,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3. 分析案件争议。
明确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找出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析争议点。
4. 确定案件性质。
根据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判断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行政争议还是刑事案件。
三、阐述法律依据1. 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
根据案件类型,找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
2. 分析法律条文。
对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逐条分析,理解其含义和适用范围。
3. 判断法律适用。
根据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判断哪些法律条文适用于本案。
四、论证过程1. 提出观点。
根据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明确自己的观点。
2. 论证观点。
结合法律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a. 法律事实。
根据案件事实,分析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阐述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b. 法律依据。
结合适用的法律规范,逐条分析其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论证观点。
c. 案例分析。
结合类似案例,对比分析本案与其他案例的异同,进一步论证观点。
d. 理论依据。
引用相关法学理论,从法理层面论证观点。
3. 针对反方观点进行反驳。
在论证过程中,针对反方观点提出合理的反驳意见,确保观点的严密性。
五、总结1. 总结观点。
简要概括自己的观点,强调论点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2. 指出不足。
承认自己在论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3. 建议措施。
针对案件中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以解决争议或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六、注意事项1. 注意答题结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正确答案】:B,C,D
19、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 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3、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A.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
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
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27、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2、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法律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概述法律案例分析题是法学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它要求考生结合具体的案例,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对案件的事实、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这类题目不仅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考察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下是针对法律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二、案例分析题答题步骤1. 仔细阅读案例,把握案件事实在答题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案例,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包括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实经过、争议焦点等。
这一步骤是答题的基础,只有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才能进行后续的分析和判断。
2. 分析法律关系,找出法律依据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要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找出相关的法律依据。
这一步骤是答题的关键,考生需要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条文,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
3. 运用法律思维,分析法律适用在找出法律依据后,要运用法律思维,对法律适用进行分析。
考生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判断法律规范是否适用于该案件,以及适用法律规范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4. 确定答案,进行论证在分析法律适用后,要确定最终的答案,并对答案进行论证。
考生需要结合法律条文、案例分析、法律理论等,对答案进行充分论证,使答案具有说服力。
三、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1. 理解法律概念和原则在答题过程中,考生需要准确理解法律概念和原则,这是分析案件的基础。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提高对法律概念和原则的理解:(1)掌握基本法律概念:对法律概念进行梳理,理解其内涵和外延。
(2)熟悉法律原则:了解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果。
(3)结合案例:将法律概念和原则与具体案例相结合,加深理解。
2. 熟悉法律条文考生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条文,以便在答题过程中能够迅速找到法律依据。
以下是一些建议:(1)重点记忆:对重点法律条文进行重点记忆,以便在答题时能够快速找到。
(2)归纳总结: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知识体系。
(3)查阅资料:在遇到不熟悉的法律条文时,要及时查阅相关资料,加深理解。
法律案例分析题解题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中常见的一种题型,旨在通过分析具体的法律案例,考察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对法律案例分析题,如何有效地进行解题,成为许多学生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法律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思路。
二、解题步骤1. 仔细阅读案例,了解案情首先,要认真阅读案例,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案件性质等。
通过阅读,对案件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为后续分析奠定基础。
2. 提取关键信息,梳理案件脉络在阅读案例的过程中,要善于提取关键信息,如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争议焦点等。
梳理案件脉络,明确案件的争议点,为后续分析提供依据。
3. 分析法律问题,运用法律知识针对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分析。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分析思路:(1)法律关系分析: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劳动关系等。
(2)权利义务分析:分析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判断是否存在权利滥用或义务履行不到位的情况。
(3)争议焦点分析:针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论证,阐述自己的观点。
4. 评价案例,提出解决方案在对案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评价,提出自己的观点。
针对案件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调解方案:在符合法律和事实的情况下,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2)仲裁方案: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3)诉讼方案:在调解、仲裁无效的情况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5. 总结反思,提高法律素养在完成案例分析后,要对整个解题过程进行总结反思,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提高法律素养。
以下是一些总结反思的方法:(1)回顾知识点:回顾自己在解题过程中运用到的法律知识点,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2)分析错误:分析自己在解题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找出原因,避免在今后的学习中再次犯同样的错误。
(3)积累经验:总结解题经验,为今后遇到类似案例提供借鉴。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解析---精品管理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定有因果关系。
关于A项。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
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
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
因此,A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关于B项.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与被害人资金被骗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出资人(即被害人)的动机,则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产生任何影响(当然,出资人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
2015年刑法案例题考点分布、真题解读和答题技巧 (2)
2015年刑法案例题考点分布、真题解读和答题技巧一、历年考点分布及2015年考点预测二、真题解析【2014年真题(本题22分)】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
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
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
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2013年真题(本题22分)】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
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
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
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
(事实一)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
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
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
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
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
试卷四 试卷三 解析 2015 司法考试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试 卷 四本卷重点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查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考生答出的其它观点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学原理,符合法律规定,说理充分的,也可作为评价参考。
一、参考答案(要点):(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 (二)从立法环节来看,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
要完善立法体制机(三)从执法环节来看,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和法律的权威均在于实施。
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 (四) 从司法环节看,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参考答案:(一)高某的刑事责任1.高某对钱某成立故意杀人罪。
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 答案一:虽然构成要件结果提前发生,但掐脖子本身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能够认定掐脖子时就已经实施杀人行为,故意存在于着手实行时即可,故高某应对钱某的死亡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 答案二:高某、夏某掐钱某的脖子时只是想致钱某昏迷,没有认识到掐脖子的行为会导致钱某死亡,亦即缺乏既遂的故意,因而不能对故意杀人既遂负责,只能认定高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2.关于拿走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的行为性质,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死者的占有。
2015年司法考试——你会分析真题吗?
2015年司法考试——你会分析真题吗?2015年司法考试——你会分析真题吗?2015年的日历已经翻开了新的一页,众多朋友也已开始了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
在众多的复习资料当中,历年真题无疑是每个人都会用到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好的。
下面我就跟朋友们聊一聊历年真题的分析,希望能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一个根本的方法就是要做到知已知彼,分析历年真题就是知己知彼最主要的方法。
对于司法考试来说,分析历年真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分析历年真题的题型,因为不同的知识点适合用不同的题型考试,不同的题型也有不同的命题规律和应试方法。
通过对比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的题型分布,我们不难发现,不定项选择题的增多,这也意味着考试难度的增大。
法律教育网二、分析考试的重点。
在考试中,大家会发现,有一些知识点会不断的重复考试,这些内容,就是重点中的重点,重复做这些历年真题,记不住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对于司法考试来说,命题首先要考察法务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规;其次要考察大家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这在案例分析题所占分数中体现出来);最后,哪些知识点适合考什么题型,也要很好地安排。
法律教育网网校实验班的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密切结合真题讲解知识点,潜移默化当中便让我把我了考试的重点所在。
三、分析命题规律。
要出好一份历年真题,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而是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这些原则,就是命题规律。
从命题者的角度,进行复习通过做真题和总结命题的规律。
四、分析答题思路和技巧。
其实,很多人往往忽视这一环节,但我们在这里特别提醒的是,这一环节才是应试中最为重要的地方。
在这点上,法律教育网网校的老师做了很好的示范,让我受益匪浅。
有些人走出考场,感觉考得不错,但等到分数下来,发现差距很大,原因即在于此。
在复习过程中,只关注知识的掌握,而忽略了解题思路的培养,更谈不上技巧的运用。
说到底,我们复习备考学到的知识,最终要通过灵活的运用方能转化为分数。
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
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
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
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
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
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
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
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
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
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
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
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
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
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
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
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
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
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是记忆能力。
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
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
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
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
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
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
司考案例题与分析题答题步骤和技巧
司考案例题与分析题答题步骤和技巧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
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因题找法”。
其基本步骤可以分为:1.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
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详细分析案情。
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4.浏览所有的问题,揣摩命题思路。
5.根据“因题找法”的思路,迅速地在脑海中找到每个问题对应的法条。
6.统筹考虑全部案情和问题,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
分析题的出题特点1.分析题属于开放性的出题方式,因为题目没有为考生设置具体的小问题,考生无法直接往里面套东西,而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
2.出题者在设置分析题时,并非要求考生简单的分析案例,而是要求考生能够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全面、准确地分析理由,并用比较规范的语言表述出来。
显然,要达到此种要求,不仅需要相当的法学思维(尤其是逻辑思维),而且需要相当的语言功力(即用比较规范的语言将考生所要表述的内容表述清楚)。
分析题的复习思路第一,由于分析题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对具体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较高,宜于在考生复习到相当阶段后再进行练习。
第二,分析题的练习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建议考生不要贪求过多的练习。
第三,考生在作答每一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来,而后再对照参考答案,看一看自己正确在何处,错误在何处,不明白的地方可参考答案部分的解释。
最后,对照参考答案所体现出来的解题思路检讨一下自己分析题目的思路有无重大偏差,以求下次作答类似题目时不再重蹈覆辙。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引导语:司法考试正在备考当中,大家在看书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做一些习题巩固所学的知识。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欢迎测试!经济法集中复习重点法条这部分内容既涉及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也包含国家行政权力的内容,具有“公”、“私”交融的特征。
这种特征使经济法在司法考试中成为涉及法律法规最多、考点和分值最为分散的一部分。
在试卷一中,考核的经济法相关法律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
包括的法规和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证券公司检查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
虽然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但从往年考试来看,经济法部分考核点比较集中,所以建议大家集中重点内容复习。
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和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拍卖法》的拍卖规则(即瑕疵请求规则;价高者得规则;保留价规则;禁止参与竞买规则等);《招标投标法》的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和分包人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和争议解决的特定规则;《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责任与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纠纷解决程序;《实体税法》的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免、减;《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税收保全与强制措施和税收的退还与追征;《商业银行法》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监管和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证券法》的证券发行(承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结合《公司法》第4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5章“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收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出让与划拨)和房地产交易;《土地管理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形态;《劳动法》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争议的解决途径)等。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 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6、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最新2015年司考考试案例分析题拿分技巧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2、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
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
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3、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
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5、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6、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7、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法律案例分析题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中的一种重要教学手段,通过分析具体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原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阐述法律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思路,旨在为法学学子提供参考。
二、阅读案例,提取关键信息1. 阅读案例,了解案情背景。
首先要对案例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争议焦点等。
2. 关注案件中的关键信息。
关键信息包括: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依据、争议焦点等。
3. 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
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
三、梳理法律关系,确定法律依据1. 根据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查找相关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
2. 分析法律依据,确定法律适用范围。
判断法律法规是否适用于该案件,以及适用的具体条款。
3. 分析法律依据的效力。
了解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四、分析争议焦点,提出观点1. 明确争议焦点。
在案例分析中,找出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或事实认定存在分歧的问题。
2. 针对争议焦点,提出自己的观点。
根据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结合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对争议焦点进行分析。
3. 论证观点。
运用法律法规、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论证,使观点具有说服力。
五、总结案例,提炼经验教训1. 总结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梳理案例中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依据等,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问题。
2. 提炼经验教训。
从案例中总结出在类似情况下如何处理法律问题的经验教训。
3. 提高法律素养。
通过案例分析,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为今后的法律实践打下坚实基础。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题思路示例:【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货款。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辩称,甲公司支付的50万元货款中,有10万元为预付款,不应计入违约责任承担的范围。
法考备考中的案例分析解题思路
法考备考中的案例分析解题思路案例分析是法考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解析和分析,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下面将介绍一种适用于案例分析解题的思路。
首先,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案例,并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准确定位。
在阅读案例时,建议进行以下步骤:1. 清晰理解案例背景:了解案例中的相关人物、时间、地点等背景信息,对整个案情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 确定案件争议焦点:通过阅读案例材料,找出其中的法律问题或争议点,明确需要解答的具体问题。
3. 分析案例细节:仔细阅读案例中提供的具体细节,包括各方当事人的主张、行为、相关法律规定等,确保对案例的理解全面准确。
在对案件细节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开始进行解题。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解题思路:1. 法律适用:根据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判例,分析适用的法律条文、原则或理论。
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可以尝试结合相关法律原则进行推理和判断。
2. 判断事实与法律关系:将案例中的事实与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对照,分析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确定案件当事人是否符合适用法律的条件。
3. 因果关系分析:对于涉及因果关系的问题,要仔细分析案例中的行为和结果之间的联系,确定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并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4. 引用法条和判例:在解答过程中,合理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判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同时,要注意将其与案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有机结合,以增强解答的说服力。
5. 综合分析与权衡:对于复杂的案例,可能存在多个适用的法律规定或判例,此时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并在解答中权衡不同的法律观点,给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6. 结论陈述:在解答的最后,要对问题进行准确明确的陈述。
结论应该简明扼要地回答问题,并突出重点。
通过以上的解题思路,我们可以在法考备考中更好地完成案例分析题。
在实际备考过程中,还需要多做案例分析题的练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祝愿所有的法考考生能够顺利备考,取得优异的成绩!。
法律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题是法学教育中常见的一种题型,旨在考查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回答此类题目时,考生需要遵循一定的答题思路,以确保答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探讨法律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思路。
二、审题与理解1. 仔细阅读题目,明确问题背景、涉及的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
2. 分析案件事实,提炼出关键信息,如时间、地点、人物、行为、后果等。
3. 根据案件事实,明确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4. 理解法律规范的具体含义,包括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
三、分析问题1. 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分析问题,判断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联系,如因果关系、条件关系等。
3. 分析争议焦点,明确各方观点和立场。
4. 运用法律逻辑,对争议焦点进行推理和论证。
四、论证与论据1. 选取合适的法律规范作为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2. 分析论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确保论据的合理性。
3. 运用法律术语和概念,使论证更具说服力。
4. 注意论据的充分性,避免论证过程中的漏洞。
五、结论1. 根据分析结果,明确案件的法律适用。
2. 总结案件争议焦点,阐述各方观点。
3. 针对争议焦点,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4. 结合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得出结论。
六、注意事项1. 保持客观公正,尊重事实和法律。
2. 注意答题结构,使答案层次分明。
3. 语言表达清晰、准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语。
4. 注意时间分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题,以及相应的答题思路: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乙,乙支付房款后甲将房屋过户给乙。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房款,但甲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过户。
乙认为甲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题思路:1. 审题与理解:明确案件背景、涉及的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焦点(甲拒绝过户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Page 1-----------------------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 题,每题1 分,共50 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 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定有因果关系。
关于A 项。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
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
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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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如何解?
千千万万的考生如当年的我一样选择了司考之路。
司法考试过关的那一天,心中却是感慨良多。
作为半路出家的非法律专业考生,能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确属不易。
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确实给我助了一臂之力!下面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几点心得,望能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裨益。
第一,“审题”。
很多考生都普遍认为第四卷时间不够用,原因有三,一是题干太长,有的题干长达数百字;二是法律关系、事实关系错综复杂;三是论述题的增加。
这种情形下,审题一定要有目的性,先看问题,然后根据问题来阅读题干,这样可以省去题干中很多不必要事实的干扰,节省时间。
二是根据部门法的考试特点来审题,比如刑法案例主要集中于考查三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构成该罪。
因此审题可以带着这三个问题来筛选有关的素材。
第二,先“析题”后动笔。
一般而言,案例分析中所交代的信息都是有用的,有的从正面提供解答线索,有的从反面提供干扰信息,因此对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不能放过。
有些考生读完题后就匆匆动笔,贸然作答,显然不对。
司法考试中出现综合性大案例分析的可能性不大,一般都是若干小问题,每个问题之间或层层递进,也有的属于大杂烩。
如果考生答完前面题目后才发现后面的题目与前面的答案相矛盾,这时容易慌乱,造成心理压力,浪费时间,影响卷面整洁,直接导致失分。
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老师们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也传授了不少实用的案例分析题解题思路和方法,令我受益良多。
大家不妨也联系一下试试看吧!析题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首先,确定案例内容涉及的知识点。
以刑法为例,考查的内容从大方面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点:
1、总论,包括: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犯罪停止形态中彼此的认定与区分;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并罚;罪数形态。
当初经过独角兽司考网校杨艳霞老师的一番讲解和梳理,对于这部分内容便了然于胸了。
记得那段时候我特别喜欢听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课,把网校的所有视频都看了一遍,有些老师讲课速度快,但是,我在看视频时,都有同步字幕,帮我省了不少时间,学习效率也提高了。
2、各论,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这些都是基本的考察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其次,清楚题型,抓重点。
仍以刑法为例,案例分析题目的提问方式包括:
1、是否构成犯罪。
2、构成何罪。
3、对犯罪人如何处理。
4、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如何处罚。
对第一种类型的题目,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全面分析。
只有完全符合了这四个构成要件,才可以确定行为人构成了犯罪。
第二种类型需要考生根据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找到他们之间相区别的根本标准。
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一般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形。
应当注意,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问题,我们都必须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所提问题,就处理的合法性、事实根据作出充分的论述,给出具体的方案、结果和法律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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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全面考虑问题,理清思路。
我们不可能希望某一道案理分析题只是考察总则或分则某一个知识点。
这种题目考的就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
因此,面对任何一个案例分析题,我们应该树立全局观念。
即对待一个行为、一个罪名不能仅仅凭借对法条和某个概念的简单记忆来应付。
另外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明确地串连组织起来。
第三,“答题”。
考取高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组织答案,二是法言法语。
“组织答案”需注意并非多多益善。
一来考试时间不允许,二来会使得阅卷人厌烦。
案例分析题一般采点给分,因此对任何一个问题的解答应力求全面简明。
我们总结了三个部分,一为结论,针对问题直接作答,简洁明了,千万不能答非所问。
第二要列出法条或原理,案例分析考查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每题都是根据法条或原理编出来的,所以考生在解答案例题时,一定要分析出这个题背后的法条或原理时什么,当然对法条的回答不需要一字不差列出原文,只要答出基本意思即可。
第三部分是分析说理,把法条或原理分析,说明,结合案例的实际情况,反衬前面的结论。
而这些都不是靠着三两天的突击可以解决的,需要较多的练习和较长时间的积累。
这也就是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强调,复习备考中对于主观题加强实战演练的原因所在吧。
答题时一定要用法律的语言解答。
考试中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考生把道理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就是得不到高分,因为判卷人不能判断出这个考生到底懂不懂法律。
任何一个人,只要面对问题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不懂法也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尤其是民法本来就源于生活,对民法问题的判断往往根据生活常情就能做出。
但懂法的人就可以说出“法话”来,比如不安抗辩权、侵权责任等,只有你说出来,阅卷人才能把你与普通人区别开。
第四,“查题”这部分依具体情况而定。
朋友们,司法考试虽不能投机取巧,但我们却可以以巧取胜!祝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