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若干思考
关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几点思考精
关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几点思考精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中人口越来越多,住房问题逐渐凸显。
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和新市民,由于经济实力有限,很难承担高昂的居住开支,这就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为他们提供廉租住房。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对如何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行思考。
一、加大投入力度廉租住房的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作为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社会福利,政府在投资建设时应该逐步增加其资金占比。
同时,在资金分配上要注重平衡,不能只优先满足高端住房的需求,而忽视低收入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
另外,可以尝试引入社会资本,鼓励民间投资,多渠道的筹集资金,从而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投入力度。
二、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
在建设规划上,要结合城市规划和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廉租住房园区,满足居民的就近居住需要;在土地利用上,要采用多种形式,如集体土地建设、国有土地出让、土地租赁等多种形式,满足廉租住房的土地供给。
三、科技先进与绿色环保在建设住房时,要注重运用先进科技和建筑理念,采用符合绿色环保的建材和设备。
此外,廉租住房建设要充分考虑居住环境,合理规划园区内规划绿化带、共享公共设施,提高居住群体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四、政策激励与住房补贴为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购房能力,政府在廉租住房建设中可以考虑配套出台住房补贴政策,帮助有经济困难的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此外,在建设过程中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政策激励,如减免税费等措施,鼓励其参与廉租住房建设。
五、完善管理与维护廉租住房建设后,要加强对其的管理和维护。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对其进行日常监管和管理。
另外,可以考虑建立廉租住房居民委员会,让居民在平等、民主的基础上,参与住房园区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居民归属感和满意度。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廉租住房建设不仅仅是社会福利的实施,更是国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的重要支撑。
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投入,多措并举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摘要】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缺乏长效机制、城乡差距明显、未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等。
为了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加强政府角色与市场机制的协调,采取多元化的供给方式,并完善配套规划和服务。
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实现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政策、发展、问题、长效机制、城乡差距、多样化需求、可持续发展、建议、政府角色、市场机制、供给方式、配套规划、服务。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住房问题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居民的住房困境,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这些问题包括缺乏长效机制、城乡差距明显、未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等。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现状,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以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
1.2 问题意识在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的进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这些问题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力,另一方面也凸显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挑战。
保障性住房发展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广大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幸福感,也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加强保障性住房发展,解决存在的问题,是当下我国社会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缺乏长效机制、城乡差距明显以及未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等方面。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效果,也限制了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和完善。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这些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服务。
浅析我国廉租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企业导报2015年第15期作者简介:杨光(1988-),男,籍贯:陕西省榆林市;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浅析我国廉租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杨光(陕西省延安大学政法学院,陕西延安611300)摘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显得日益突出,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我国实行了相关的住房保障制度,廉租房制度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廉租房制度存在的问题,其次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廉租房制度的经验,对我国廉租房制度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廉租房制度,发挥廉租房制度的功能。
关键词:廉租房;制度;对策一、廉租房制度的涵义“廉租房”,又名公共住宅(public housing),顾名思义就是廉价出租的房屋。
它不以赢利性为目的,是由国家自筹资金建设的具有齐全设备,适当规格,拥有一定保障性的租住用房。
廉租房制度是住房体系的保障制度,国家以租金略减、住房租赁、实物廉租住房等方式向无力购买住房的困难家庭和需要其他保障的特殊家庭而提供的一种最低住房保障制度1。
二、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的廉租房制度是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之一,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在廉租房的开发和运作中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不能很好的发挥的廉租房制度的功能。
主要表现在:(一)资金来源单一。
我国廉租房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几个部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财政预算;直管公房出售或出租收入;社会捐赠等。
实际过程中,公房和社会捐赠少之又少,公积金也作用不明显,主要靠财政预算的方式则无疑显得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廉租房建设属于公益性建设,对于政府来讲是基本没有经济收益的,政府只投资无收益的买单方式无疑给政府带来了很大的财政压力。
总体来说我国每年都面临着廉租房建设资金的缺位,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水平落后的地方政府来说,廉租房建设更是面临资金困难,致使廉租房建设无法正常开工,廉租房发展相当缓慢。
关于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与对策探讨(1)
关于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与对策探讨(1)论文摘要:廉租房制度是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住房保障的重要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有效解决我国城镇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虽然我国的廉租房制度实施有几年了,但由于各种原因,廉租房制度步履维艰。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我国逐步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居住权利,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廉租房;问题;对策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是我国目前住房保障体系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我国城镇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失业、城市移民和城中村改造等形成大量的城市弱势群体,收入很低是他们显著的特征。
显然后两种住房保障制度无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在制度失衡的市场背景下,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这部分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无疑是行不通的。
因此他们住房问题的解决政府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1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现状及原因分析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廉租房制度非常重视,也配套出来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政策,许多地方也推行了针对性的地方性廉租房政策。
在政策制度的指引下,各地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廉租房制度。
但囿于种种因素制约,廉租房制度依然躺在襁褓之中。
困扰廉租房建设踌躇不前有其深刻的制度原因:土地和资金瓶颈制约廉租房制度实施廉租房建设一般有两个条件,一是土地,二是资金,这二者构成了廉租房建设的瓶颈。
就土地而言,城市用于建设的用地总量是确定的,为了降低成本,用于建设廉租房的土地必须是划拨而不是出让,但是如果用于建设廉租房的土地划拨多了,那么用于出让而获得财政资金的土地就会减少。
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一个两难问题。
政府面临着是急于取得城市各项发展急需的资金,把这些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加快本地区的GDP增速,还是放弃这个利益,给老百姓无偿建房,同时又贴进去更多资金的两难处境。
我国廉租房保障制度的研究与建议
我国廉租房保障制度的研究与建议【摘要】本文在分析我国廉租房保障制度的历史及现状的基础上,从政府的态度与行为、管理方式体制、资金来源等方面阐述了目前廉租房政策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从社会公平与效率角度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完善我国廉租房保障制度。
【关键词】廉租房住房保障社会公平一、我国廉租房保障的沿革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在这一过程中,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一直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包括廉租房制度、公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体系等。
其中,作为向城镇低收入群体提供低租金住房的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首次提出最低收入家庭可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廉租房可从腾退的旧公有住房中调剂解决,也可以由政府或单位出资兴建;廉租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承租廉租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2003年12月,建设部、民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就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分工、廉租住房房源、租金标准、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申请审批制度、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2005年7月,建设部和民政部再次颁布第122号令《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对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环节做了更详细的规定。
我国又在2006年出台了“国六条”来保障廉租房的建设,并在2007年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尤其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都体现出我国廉租房制度的不断完善。
从1998年国家出台廉租房政策至今,我国的廉租房保障经历了一个从试点城市探索到全面范围实施的过程,在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缓和社会矛盾方面做出了贡献,在提高社会效率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公平,由于廉租房价较格低,减轻了低收入人群住房方面的经济压力,让一部分低收入家庭获得了实惠。
关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几点思考(精)
关于嘉鱼县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几点思考朱华坤住房问题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十七大报告也提出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近三年来,我在平时廉租房的建设管理的实践中逐步发现,廉租房建设还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和探索。
一、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现状嘉鱼县自2008年正式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分四年申报四期建设任务共1310套。
围绕全县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逐步建立租金补贴、实物配租一整套保障体系,使得管理工作逐步规范,较好地实施了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
一是政策规定逐步完善。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的若干意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等国家的规定要求和本县困难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逐步健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政策、机制,扩大受益群体,保障范围从困难家庭向低收入家庭扩展,配租标准从人均8㎡扩大到13.5㎡,实物配租对象扩大到所有困难持证家庭及部分低收入家庭,较好地缓解了城镇困难家庭住房难的问题。
二是保障措施逐步到位。
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由县统筹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调配,县房管局审核并提供廉租住房房源,县房管局保障办、公房管理办对房源实行经租管理,协调和住户日常管理,申请人申请材料由社区、街道及房管、民政部门初审上报。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采用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和租金核减等三种形式解决住房困难。
目前,福源小区400套已分配到户,南门400套已准备就绪等待分配。
三是服务配套逐步完善。
本着服务于民、方便为民的原则,政府部门及街道、社区竭力做好廉租房房源及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加强政策宣传,简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实现“应保尽保”。
二、廉租房与保障对象的管理问题从本质上看,廉租房是一种国有资产,如果越建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这部分与日俱增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
关于我国住房保障模式选择的思考
实用的原则 针对当前廉租 房供应分
配方面存在 的覆盖 面小 , 主体确定难 ,
房源和 资金 渠道不稳定等问题 重点 做好 以下工作 :严格界 定廉租 房供 应
对象 即建 立 双 困 准入机 制 完善
房 40 ,相 当于 2 8套 个人 就拥有一套
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和设备 的现代化 程度反映 了居住质量 的高低 。据 19 90
在 瑞典 住房的现代化 不仅提高 最低 收入和居住面积 不足规定标 准的
理全国的公有住房 ,公房公 司不以赢 了住房建筑 的造价 而且房租和 自有 城镇 居民作为保障对象 并通过对不 包括维修 费用 同收入 的居 民进行划分 确 定住房保 利为 目的 地方政府 以无息 或低 息贷 住房的 日常维持 费用 ( 款提供全部建 设投资 , 司只计建 房 以及水 电、燃料 的消耗 )都很 昂贵 。 公 成本 S B A D现有成员 30多家 , 0 为 据 20 年初 的数字 ,在瑞典 01 约 8 万低 收入 者 解决 了住 房 问题 。 0
维普资讯
立和完善住房 保障制度 ,是深化住房
制度 改革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 的重要 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一项 重要任 务。但是作为一种新 的制度安
排 ,住房保障制度的构建不仅具有社
会性 和政 策性 强、涉及 面广等特 征 , 而且受现有财力、体制等因素的制约 . 因此我们既不可盲 目推进 ,又不能 期 望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 ,而应 立足 我 国实际 ,设 计和选 择符合我国国情
障的范围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 建 立
套 3室 经济适用房 、廉租 房两个层次有机 结 应分配体系。具体 包括以下内容 :
1
.
带厨房的公寓房每月租金平均为 4 1 合 辅 以货币化 补贴 的保障型住房供 10 经济适用房供应分朗 室带厨房的平均为 5O 克朗。 4 1O 有两种 :一种是给退休人员补贴 金 额有时达到全 部住宅费用。瑞典大约 有 3% 的退休补贴 以住房费用为基 0 础 再根据家庭收入和子女数量来 调
关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几点思考精
2023-10-30
contents
目录
• 廉租住房建设现状 • 建设廉租住房的必要性 • 廉租住房建设的主要措施 • 廉租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廉租住房建设现状
当前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政府高度重视
各级政府把廉租住房建设作为 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的重要任务,投入了大量财政 资金和资源,加快了建设步伐
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各相关机构能够及时获取和 更新廉租住房的相关信息。
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方便申请家庭了解廉租住房的 分配、租金等相关信息。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廉租住房建设应注重规划
在城市规划和住房政策中,应将廉租住房建设作 为重要考虑因素,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以满足 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3
鼓励政策创新
政府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 使用权优惠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廉租住 房建设。
制定合理的租金标准
考虑居民收入水平
01
租金标准应与居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不得过高或过低,确保
承租家庭能够负担得起。
动态调整租金
02
根据市场变化和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租金,确保租金
水平与房屋价值相符。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范围有待拓展
目前关于廉租住房建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策制定和实 施方面,对于如何通过创新模式提高廉租住房建设和运 营效率的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入。
缺乏实证研究
现有研究多以理论探讨为主,缺乏对实际建设项目的深 入调查和分析,今后应加强实证研究,为政策制定和实 施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论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
论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住房问题逐渐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解决住房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措施来缓解住房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廉租房制度。
然而,目前我国的廉租房制度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1. 廉租房分配不公廉租房的分配一直是一个争议点,存在分配不公的情况。
比如,有些部门的职工、公务员等可以优先获得廉租房,而大多数普通百姓则只能排队等待。
这种不公的现象不能只因为职务不同而优先享有廉租房。
2. 廉租房建设速度慢廉租房的建设速度相对较慢,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有些地区由于建设投资不足、用地不足、规划不足等原因,导致廉租房建设速度缓慢,长期以来不能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
另外,由于建设计划和审批程序相对繁琐,许多项目被耽误或被取消,这也限制了廉租房的建设速度。
3. 管理问题在廉租房的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廉租房小区长期以来缺乏足够的管理,无法解决噪音、卫生等问题,影响了居住的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对策1. 完善分配机制对于廉租房的分配问题,可以完善相关的机制,落实公平原则,增加透明度,确保廉租房分配不偏不倚。
根据客观条件和需求情况,提高建设面积质量,加大对普通群众的倾斜力度,避免特权现象的出现。
2. 提高建设速度为解决廉租房建设速度慢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力度,适当减缓审批程序,督促各地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和协同配合,提高建设效率。
建议政府在建设廉租房时结合新型建筑技术,增加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以扩大廉租房供应。
同时,必须注意廉租房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3. 改善管理对于廉租房小区管理问题,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确保廉租房小区的管理能够规范、公正、有序地进行。
廉租房小区应该成立自己的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引导居民自觉维护小区环境、治安和文化卫生,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和探索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和探索李中华住房保障制度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设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是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弥补了市场经济的缺陷和不足,对市场经济中弱者和低收入者提供帮助和救济。
这一制度提高了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效率,体现了社会公平和人道主义精神,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的助推器。
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对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和救助的一种住房政策措施的总和。
它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设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是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弥补了市场经济的缺陷和不足,对市场经济中弱者和低收入者提供帮助和救济。
这一制度提高了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效率,体现了社会公平和人道主义精神,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的助推器。
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社会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的关键环节。
从暂时性的角度看,可以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维护社会稳定。
从长期看,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体系加速中低住房市场的发展,将使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局面更加合理和健全。
一、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业呈现出明显的四个特点:(一)两个市场并存,以售为主。
房屋买卖市场活跃,房屋租赁市场疲软。
除少量未售的公有住房和因住房需求升级而产生的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民房外,可供租赁的房屋严重不足。
公房改革也一样,应该是租售并举,却因房屋售价过低,变成以售为主。
(二)两个主体并存,以市场供应为主。
政府在住房供应中的作用明显弱化,房地产开发企业成为住房的主要供应者。
尽管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但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性住房严重不足。
(三)两种思维并存,以拥有产权为主。
上世纪九十年代大量出售公房后,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比例大幅度提高。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和探索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和探索住房问题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石。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探索成为了当务之急。
在这篇文章中,将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和探索进行探讨。
首先,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需要充分认识到住房的战略地位。
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人们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
良好的住房环境不仅能够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还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住房问题必须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对住房保障制度的投入和力度。
其次,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需要注重多元化和差异化。
在城市化进程中,住房需求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因此,住房保障制度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
在城市中,可以通过提供廉租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方式,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同时,也要为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群体提供多元化的住房选择,鼓励市场参与,推动住房供给侧。
再次,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需要加强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政府在住房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应该加大对住房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房价过高和房地产泡沫的形成。
同时,也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金融支持等方式,为住房保障提供必要的支持。
此外,市场机制在住房保障中也起到重要作用,可以通过租赁市场的发展和住房金融的创新,提高住房的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
最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需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
住房问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问题,需要长期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因此,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注重长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强化住房保障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确保住房保障制度的长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和探索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
需要充分认识住房问题的战略地位,注重多元化和差异化的发展,加强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以及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
只有全面深入地思考和探索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才能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自从1998 年实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至今,我国基本上已经建立起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启动较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1.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规定不合理,实际的供应对象存在偏差首先,很多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对供应对象都要求具有本地的非农户籍。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地推进,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也越来越多,比起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职工,他们的收入普遍更低,居住条件更差,更应享受住房保障。
但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却将他们排斥在外,每年春节中国特有的返乡大潮在某种程度上对现行住房制度的一种反映。
其次,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未能覆盖部分中低收入者,供应对象存在政策空白区,形成夹心阶层。
这些阶层主要是指其收入水平和住房标准超过了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而又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
这部分人主要包括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不够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等。
此外,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发生偏差。
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应该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但由于我国目前对居民的收入没有确切的统计资料,加上相关的法律以及监督机制不完整,以及相应的腐败问题,导致部分高收入者和投机者进入经济适用房市场,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发生严重偏差。
因此,常常会有开着高档汽车前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发生。
2.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导致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程度的加剧。
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过程中往往采取集中建设,这将造成城市居住空间的贫富隔离,会导致不同阶层间的对立与冲突更加显现,造成同一地区社会认同、社会参与、社会整合的困难,加剧低收入阶层的弱势地位。
3.廉租房制度建设缓慢,覆盖范围小在廉租房的供应方面,政府对兴建廉租住房的投入过小,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愿意承建廉租房,这导致了廉租房的建设过为缓慢,远不能覆盖到所需要的人群。
关于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与对策探讨引言廉租房制度是我国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廉租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廉租房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廉租房制度。
问题一:廉租房供应不足在城市化进程中,低收入群体对廉租房的需求逐渐增加,但廉租房的供应却很有限。
这导致许多低收入群体无法得到合适的住房,不得不选择高昂的市场租房或者居住在不符合居住条件的简陋房屋中。
针对这一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 增加廉租房建设的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财政支持,提高廉租房的供应量。
- 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
政府可以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增加廉租房的供应,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水平。
- 建立廉租房管理机构。
建立专门的廉租房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廉租房,确保廉租房的供应能够适应低收入群体的需求。
问题二:廉租房管理不规范廉租房管理的不规范也是当前廉租房制度存在的一个问题。
一方面,廉租房的租赁管理参差不齐,导致一些廉租房被非低收入群体占用;另一方面,廉租房的维护和管理不到位,导致房屋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住户的基本需求。
为解决廉租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加强廉租房租赁管理。
建立健全廉租房租赁管理制度,明确低收入群体的入住条件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租期限制和租金标准,确保廉租房被真正需要的低收入群体所使用。
- 加大廉租房的维护和管理力度。
加强廉租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维修房屋设施设备,确保廉租房的质量和安全,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
问题三:廉租房分配不公目前,廉租房的分配方式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一些地方存在关系户、权利寻租等问题,导致一些真正需要廉租房的低收入群体无法享受到廉租房的权益。
为解决廉租房分配不公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 建立公平透明的廉租房分配制度。
关于解决廉租住房保障问题的几点思考
宝山区把解决城镇低 收入住房 困难作 为改善民生的重要 内容 ,着手对低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 房保 障等
廉租保障的范围。 ( )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和房源筹措的工作力度 四
一
方式实施廉租救助 工程 ,受到较好 的成 效。但从总体 情
况来看 ,解决廉租住 房保障的问题与上级 的要求和居 民
一
三 、对 今后廉租 住房保 障 的一些建议
解决低收入 家庭住房 困难是重要 的民生问题 ,是实行
保 障性住 房的重要 内容 ,各级政府部 门应予 以高度重视 ,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 以研究 解决 。 ( )要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益面 一 目前 商品房销售价格仍处 于高位 必然有不少居民
的 期 盼还 有 较 大 的 差 距 .有 些 还 处 于 起 步 和 摸 索 阶 段 , 需要 不 断加 以研 究和 改进 。
方面 宝山区每年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列入步加大资金的投入 ,现 已累计补贴资金 22 .3 4 85 万元。另一方面,广挖潜力 .筹 措房源,对特殊对象的群体进行 了实物配租 ,主要针对少 数残疾、军烈属 、复员军人和政府照顾的特殊保障家庭 , 虽然数量极少 ,但居 民比较满意 社会反响很好 。 ( 五)及时向社会和居 民宣传廉租住房政策 根据廉租住房准入条件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传播住 房保障信息 ,并及时定期 向社会公布住房保障政策 。一旦 进入实施阶段 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展开工作 ,提供便捷通 道和各种服务 ,迅速落实政策措施 ,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 制 ,切实把不 断扩大受益面的政策落实好 。
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及对策探析
2008.11(下)LegalSystemAndSociety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及对策探析王悦摘要廉租住房制度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本文剖析了我国廉租住房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廉租住房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廉租房资金来源管理机制退出机制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8)11-196-01一、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自1998年提出廉租房制度构想,至今已经进行了近十年,各地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廉租房制度建设,并在一些城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国来看,廉租住房制度的推行仍然十分缓慢。
我国廉租房制度在推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一)廉租住房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国有关廉租房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与廉租房有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层级低,2007年新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是部门规章,较之已废止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廉租房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尚不能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
(二)没有建立稳定、规范的廉租房制度资金渠道《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9条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从试点城市的做法来看,主要有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社会保障和捐赠。
然而由于对地方财政无益,地方政府普遍缺乏支持廉租房的积极性,经济欠发达地区更是无法提供充分的资金用于廉租房;若选择银行信贷融资,地方政府需直接或间接介入担保,住房租金回收周期长也易引发期限错配风险。
(三)廉租房房源不足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物配租的廉租房主要包括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公房、社会捐赠的住房等。
政府新建住房已经在多个城市进行了试点,此方式维修费用较低,操作简便,但成本过高;腾退公房虽不需投入大量建设资金,但由于房改、许多公房居住者已购买产权等原因,可用于腾退的公房极少;社会捐赠住房属于特殊情况,但毕竟是极少的,也无法成为廉租房的主要来源。
对我国廉租房制度问题的思考
99《商场现代化》2009年10月(中旬刊)总第590期骤开展农村人口转岗培训,增强农民发展二、三产业和务工经商、进城谋生的技能和本领。
通过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使走出去的劳动力有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农村劳动力能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增强他们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能力,成为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同时,政府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鼓励和支持农民走向城市,并通过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鼓励那些学有专长的进程农民回乡创业。
二是要注重大力培养广大农民的科学发展理念,通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的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农民的节约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3.不断创新道德教育形式,引导农民良好思想道德习惯养成。
道德教育是提高道德素质、培养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道德风尚的重要手段,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离不开对农民的道德教育。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其是要注意引导农民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
针对农民不同群体的不同特点,农村道德教育要区分层次,把道德教育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结合起来,既要使基本的普遍性的道德得到认同,又要确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价值导向作用,从而带动整个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道德进步。
与此同时,农民道德教育要和道德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和农民热心参加的社群组织活动形式开展道德教育,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户”、“十星户”、“好儿媳”、“好孝子”等评选活动,使群众明白应当提倡什么、学习什么,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
此外,还要不断创新农村道德教育方式,以互联网作为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的有效载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要注意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自觉抵制网上不良道德思想和行为,促进农民良好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关于我国住房保障体系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住房保障体系问题的思考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但也要看到,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
面对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我国一部分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难以通过一般的房地产供求市场得以实现。
本文将从这一现象出发,对我国的现行住房保障体系进行分析,并对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提出一点看法。
标签:保障性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制度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前三种主要采取审核和抽签的原则确定受保障群体,后者还在试点之中,采取排队原则确定。
一、住房保障体系的涵盖对象1、廉租房保障对象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必须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并且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更具体的标准要由各地根据当地的整体经济情况、住房情况制定。
国家的廉租房政策对住房条件有严格控制,受保障家庭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2、经济适用房的受益人群3、住房公积金的涵盖对象住房公积金只涉及部分居民,而且主要是收入水平较高的居民。
住房公积金主要在全民所有制实行,涉及到的职工只占城镇从业从员的小部分。
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约2亿,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3000多万,国有企业4000多万,其中许多国有企业还因效益不好,未能实行和健全这项制度。
从收入水平看,全民所有制单位特别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收入,往往高于社会平均工资。
这种情况说明,住房公积金难以用来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基本需要。
二、健全现有住房保障体系1、完善政府廉租房与租房补贴政策(1)要多渠道筹措资金。
当前影响廉租住房推进的最主要障碍就是资金瓶颈。
关于我国廉租房建设的思考(一)
关于我国廉租房建设的思考(一)摘要]住房问题已成为困扰中国居民的三大难题之一,住房困难说明我国当前的住房制度存在缺陷。
改善中国住房保障的核心是大规模的廉租房建设,其关键是要解决好建设资金问题。
在廉租房建设中政府不应是唯一的出资主体,可通过信用担保、租金回收和兑现利息的形式吸引社会的闲置资金流入。
同时政府还须在廉租房建设中充当房产权的拥有者、资金信用的担保者、廉价土地的提供者和疏通各种联系的协调者等多种角色。
关键词]廉租房;有效需求;闲置资本;准公共品一、廉租房建设的特点1.规模大、周期长。
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在他的二元结构模型中提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应是城市工业部门的扩张和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过程。
在我国的城市化过程中,这些刚进入城市工业部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本上都属于低收入阶层,他们和城市已有的低收入人群一起组成廉租房的主要需求者。
根据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2003年)预计,20世纪最后10年的中国城市化,平均每年城市人口比重提高1%,到203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66%。
2005年城市人口达到5.3亿,到2010年会增加到6.2亿,到2015年会增加到7.1亿,到2020年会增加到8.1亿,平均每年转移2千万人次。
如果每人的住房建筑面积为城市居民的3/5,即12平方米标准,每年新增加的城市人口住房需求大约为2.4亿平方米(这不包括城市现有人口的需求)。
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000元,基础设施配套每平方米300元,住房建设需要的直接投资3120亿元,加上征地拆迁,总投资可达5000亿元以上,实际数字应高于此。
在这每年增加的房产投资里,政府至少需要承担其中的一半(大部分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带来的需求),也需要数千亿元以上的资金。
我国要达到中等收入国家城市化水平(城市人口为总人口60%),大概需要2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廉租房的建设作为—项巨大而又长期的工程,它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政府必须从战略上进行考虑,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
对我国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若干思考
Thinking about Housing Safeguard Way of China 作者: 高峰[1]
作者机构: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191
出版物刊名: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259-262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2期
主题词: 住房;保障;廉租;实物配租;货币补贴
摘要: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货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地区小户型房源不足,又引发了人们对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诸多异议。
分析我国目前不同住房保障方式的利弊,因地制宜地选择廉租房的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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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卷 第2期2010年3月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Wuhan U niversity Journal (Philosophy &Social Sciences) V ol.63.N o.2Mar.2010.259~262 作者简介:高 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北京100191。
[文章编号]167227320(2010)022*******对我国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若干思考高 峰[摘 要]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货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地区小户型房源不足,又引发了人们对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诸多异议。
分析我国目前不同住房保障方式的利弊,因地制宜地选择廉租房的保障方式。
[关键词]住房;保障;廉租;实物配租;货币补贴[中图分类号]C913.31 [文献标识码]A一、当前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及实施情况(一)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1.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提出。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首次提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1999年,根据国发[1998]23号文件精神,建设部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0号),提出了廉租住房政策的基本框架。
2.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初步形成。
200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形成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实行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
同年,建设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颁布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0号令),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3.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建立。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同年,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各地也相应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标志着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1.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即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具体的收入标准和住房面积标准等,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2.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此外,对承租直管公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还实行租金核减的保障方式。
3.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市县财政预算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3卷 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八条渠道。
(三)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1.廉租住房保障户数。
2008年当年新增保障户数191.2万户。
其中,租赁补贴162.7万户,实物配租16.2万户,租金核减9.8万户,其他方式2.5万户。
截至2008年末,累计保障户数294.8万户。
其中,租赁补贴229万户,实物配租26.2万户,租金核减34.1万户,其他方式5.5万户。
2.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收支情况。
2008年各地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0.7亿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补充资金28.9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69.5亿元,市县预算拨款105.5亿元,省级预算补助18.8亿元,中央专项补助57.4亿元,中央投资补助55.3亿元,社会捐赠0.4亿元,其他资金44.9亿元。
2008年各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支出237.8亿元。
其中,租赁补贴资金36.6亿元,实物配租房源购建资金201.2亿元。
另外,租金核减15.9亿元,廉租住房维护、管理及其他资金6.3亿元。
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地累计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03亿元。
二、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利弊分析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货币补贴”方式和“实物配租”方式。
从理论分析及实践证明来看,这两种保障方式各有利弊,但总的来看,“货币补贴”方式利多弊少。
(一)“货币补贴”保障方式的利弊分析“货币补贴”的好处:一是少花钱多办事。
货币补贴对于当期的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小,在资金相对紧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较多的情况下,通过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可以将更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二是退出机制灵活。
当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提高,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政府可以停止发放货币补贴,使其退出保障范围,减少政府资金的支出,在管理上政府掌握充分的主动权。
三是保障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居住地点。
保障对象在获得政府货币补贴资金后,可以根据工作、生活、就学、就医等需要,在住房市场上自主选择宜租住房,确保保障对象“住得称心、住得舒心”。
四是行政管理成本较低。
政府免除了建设廉租住房的项目选址、招标、建设及后期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只需集中精力做好货币补贴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和对保障对象收入的动态管理,因而行政管理成本较低。
五是有利于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够发达和规范,地下出租情况比较普遍,租金与房价相比偏低,货币补贴方式有利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但是,“货币补贴”也有弊端:一是在市场小户型房源不足、货币补贴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保障对象领取了货币补贴却租不到合适住房的情况。
二是保障对象与房屋出租方之间关系可能不够稳定,搬家现象可能随时发生。
三是部分保障对象将货币补贴用于改善生活,而不用于改善住房条件,失去廉租住房保障的本意。
(二)“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利弊分析“实物配租”的好处:一是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由政府新建或购买小户型住房,以低廉的租金提供给保障对象居住,可以减少低收入家庭对商品房市场的需求,缓解住房市场部分供需矛盾。
二是保障对象负担较轻。
保障对象只需负担市场租金水平1/10左右的租金支出,经济负担较轻,且可以长期居住。
三是能够充分体现政绩。
由政府新建或购买小户型住房,以低廉的租金提供给保障对象居住,能够使保障对象直接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充分体现政府工作成效。
但是,实物配租弊端也十分明显:一是投资成本较高。
政府购建廉租住房,需要一次性投资成本高,可提供的廉租住房有限,因此,保障的范围也有限。
二是退出机制不灵活。
保障对象一旦入住廉租住房,很难在其收入提高后退出廉租住房。
对于不退出廉租住房的,除了提高租金标准以外,没有其他有效手段。
三是容易形成社会问题。
政府集中购建廉租住房,容易形成“贫民窟”,可能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在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分散购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难以负担高额物业费、供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也会引发社会矛盾。
四是后续行政管理成本大。
政府购建廉租住房,不但要花费大量精・062・ 第2期高 峰:对我国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若干思考力进行项目选址、招标、建设等工作,而且后续管理和维修、维护等费用也相当庞大。
三、关于对廉租住房房源的分析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争论的背后是房源问题。
最近,有人提出当前我国廉租住房房源不足,因此建议廉租住房保障应主要采取实物配租方式,主张政府大量投资建设廉租住房,对此,应当进行分析。
(一)正确理解廉租住房房源的概念首先,从廉租住房的政策含义来看,所谓“廉租”,是指对保障对象而言仅需支付比较低廉的租金,但住房本身完全可以按照市场租金出租,这二者之差即为政府要负担的货币补贴。
因此,廉租住房房源绝不局限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主要应当包括市场上适合保障对象租住的小户型住房。
与其说是廉租住房房源不足,不如说是小户型房源不足更为恰当。
其次,是否全国所有地方都存在小户型房源不足问题?这恐怕还需要各地区进行具体的调查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最后,对于确实存在小户型房源不足的地方,是否就意味着必须由政府投资建设廉租住房?这是一个更加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增加廉租住房房源的途径比较国发[2007]24号文件明确要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货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
”之所以要求“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是因为对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而言,实物配租方式比货币补贴方式更为适宜;之所以要求“主要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是因为实物配租方式弊端比较明显,有诸多的“后遗症”。
但是,上述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市场上存在相当数量的小户型住房,从而使多数低收入家庭领取货币补贴后,能够承租到合适的住房。
因此,要切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特别是小户型房源短缺的地区,关键问题是增加小户型房源,使得保障对象真正有房可租。
在一些地方小户型房源不足的既定前提下,从投资主体而言,增加廉租住房房源有两条途径:一是政府投资建设,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二是通过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机构投资建设,房屋产权归社会机构所有。
前一条途径的优点在于直截了当,可以快速见效,但如果大量通过这种途径,势必形成以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为主的结果,其弊端如前文所述,是不言而喻的。
相比较而言,虽然后一条途径的政策设计有一定难度,政策效果可能也不会立竿见影,但一旦建立起这种机制,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廉租住房房源不足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有效防止大量实物配租住房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和“后遗症”。
因此,如何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机构投资建设小户型租赁房是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
四、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的几点思考(一)因地制宜选择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综上所述,“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各有利弊,因此,各地应当在深入调查了解本地区小户型房源状况、掌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际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选择采取“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保障方式。
对于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流动人口不多、房租水平较低、小户型房源较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愿意领取“货币补贴”的地区,应当主要采取“货币补贴”的保障方式,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自主在市场上选择宜居住房;而对于一些经济比较发达、流动人口较多、房租水平较高、小户型房源相对短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愿意“实物配租”的地区,由政府购建一定规模廉租住房用于“实物配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