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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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煤矿采掘接续紧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最新煤矿三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范煤矿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实施程序和要求,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生产。

第二章重点监管第四条三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瓦斯、煤尘和温度三项重点监管,其中:(一)瓦斯:煤矿瓦斯是最主要的安全隐患,应当加强瓦斯的监测和相关管理措施,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二)煤尘:煤尘是煤矿爆炸的主要诱因,必须加强对煤尘的管理和控制,防止煤尘爆炸发生。

(三)温度:煤矿内部温度对矿井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有重要影响,应当加强对矿井内部温度的监测和管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三量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由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要保证瓦斯、煤尘和温度的监测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七条生产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量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作业,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监测数据和生产情况。

第四章巡检监测第八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三量巡检监测制度,对瓦斯、煤尘和温度开展定期巡检监测。

第九条巡检监测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对煤矿内部瓦斯、煤尘和温度进行检测,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条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矿井,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矿井内部的瓦斯、煤尘和温度处于安全状态。

第五章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对于瓦斯浓度超标的矿井,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瓦斯,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于煤尘浓度超标的矿井,要加强通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尘浓度,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温度异常的矿井,要加强通风设备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畅通,并进行必要的降温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三量”管理制

煤矿“三量”管理制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矿井 三量 管理制度

矿井 三量 管理制度

矿井三量管理制度一、瓦斯三量管理制度1. 瓦斯情况的三量在矿井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气体,一旦达到一定的浓度就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必须建立瓦斯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抽采,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标准。

(2)矿工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瓦斯浓度检测,确保作业安全。

(3)矿井内设置瓦斯检测仪,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 瓦斯事故的处理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灭火。

同时,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及时改进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瓦斯三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瓦斯情况的三量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矿井瓦斯情况,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矿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瓦斯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二、煤尘三量管理制度1. 煤尘情况的三量煤尘是另一种常见的危险因素,一旦浓度过高就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因此,必须建立煤尘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内部进行清扫,清除煤尘积聚。

(2)矿工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煤尘检测,确保作业安全。

(3)设置煤尘监测仪,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 煤尘事故的处理一旦发生煤尘火灾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灭火。

同时,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及时改进管理制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煤尘三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煤尘情况的三量管理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煤尘危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三、温度三量管理制度1. 温度情况的三量在矿井中,温度的变化对于矿工的工作和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温度情况的三量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定期对矿井内部的温度进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2)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矿工的工作安全。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V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 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为合理地进行采掘布置,保证均衡生产,最大限度地利用煤炭资源,根据《储量管理规程》及有关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三量”的可采期限必须保证符合以下要求:
开拓煤量:可采期3-5年
准备煤量:可采期1年以上
回采煤量:可采期4-6个月
二、矿井“三量”的可采期限若少于上述标准要求,说明目前采掘失衡,要及时调整采掘布置方式,保证均衡生产。

三、在生产过程中,若遇地质构造,要尽量采取措施通过,避免资源浪费。

储量出现增减现象时,要及时更改储量报表。

四、每月月底,地测科要根据生产技术科提供的原煤产量、采煤工艺等参数,计算动用储量,进一步核实“三量”可采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五、每季度末,地测科要根据每月所计算的储量,重新进行核实,填报交换图纸,报送国土资源部门及总公司。

六、每年年底,地测科必须根据本年度生产情况,进行年度储量核算,编制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报表及年度储量统计表并上报。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量”定义及管理规定

“三量”定义及管理规定

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定义一、开拓巷道是为井田开拓而开掘的基本巷道。

一般来说,开拓巷道是为全矿井、一个开采水平或若干采区服务的巷道,服务年限较长,多在10--30a或以上,如主副井、主要石门、阶段运输大巷、阶段回风大巷和风井等。

开拓巷道的作用在于形成新的或扩展原有阶段或开采水平,为构成矿井完整的生产系统奠定基础。

二、准备巷道为准备采区而掘进的主要巷道。

如采区上下山、采区车场、区段集中平巷等。

三、回采巷道回采巷道是形成采煤工作面及其服务的巷道。

如区段运输平巷、区段回风平巷和开切眼。

回采巷道的作用在于切割出新的采煤工作面,并进行生产。

四、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三量可采期的计算: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万吨)/年设计或计划生产能力(万吨/年);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准备煤量(万吨)/平均月设计或计划生产能力(万吨/月);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万吨)/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煤量(万吨/月)。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煤矿三量管理制度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3号)⽂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产,实现矿⼭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程师成员:各安全⽣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及相关专业技术⼈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责任⼈;总⼯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常⼯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程师开展⽇常三量的技术管理⼯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作,对在矿井⽣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的煤炭资源损失⼈员的责任。

(⼆)总⼯办必须对矿井、⽔平、采区、⼯作⾯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的采掘⼯作⾯接续;监督井巷⼯程按设计施⼯,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员应了解⽣产现场情况,按采煤⼯作⾯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提⾼资源回采率,要加强⼯作⾯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架加⼤采⾼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作⾯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三量管理制度
1、三量的管理工作由地测科提供设计,资料及图纸并由技术科负责具体实施。

2、及时了解三量的准备状态,并及时反映采掘工程的进度和资源准备的合理性。

3、贯彻“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保证采掘关系平衡,并做好三个煤量的合理配置。

4、按照统一的原则对三量进行圈定和计算,及时反映三个煤量的合理程度。

5、在一定时期内,使掘进工程构成的煤量达到生产接替的资源准备最佳状态,平衡好采掘接替关系指标。

6、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工作协调状况,技术科每月按采区、水平的施工进度,工程准备及回采进度,以三量可采期来核定、审查采掘接替关系,确保工作面均衡生产。

7、工作面提前十天准备,采区提前准备时间为一个月,水平提前准备时间为一年。

8、技术科经常平衡采掘关系,定期进行三量计算,保证采掘接替正常。

9、地测科要按一定的格式和程序逐级填报三个煤量报表,并有相关的图件和文字说明。

10、三量的准备要有适应的生产计划安排,符合开采程序,针对采掘现状,研究矿井生产,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地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

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文件精神,保证矿井采掘计划接续正常和煤矿的安全生产,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煤矿《三量管理制度》:一、三量管理领导机构设置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安全生产副总、调度室、机械化科、生产技术科、规划科、总工办、地质测量科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设三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科长二、三量管理职责的划分矿长是三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三量管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井三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矿井三量图纸、报表的审批工作。

地质测量科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日常三量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三量图纸、报表的编制工作。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三量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三个煤量图纸、报表的计算和上报工作,对在矿井生产中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协助相关生产科室调整采掘计划,确保矿井三量可采期符合国家规定。

(一)矿各级领导对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采率和保证矿井各类回采率指标达到计划要求负责。

负责决策矿井各煤层开采的配比、支架选型,负责追究由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的煤炭资源损失人员的责任。

(二)总工办必须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设计回采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推进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合理留设各种煤柱;编制或修订不少于24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接续;监督井巷工程按设计施工,若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损失,由设计部门负责。

(三)规划发展科人员应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按采煤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合理制定采、掘计划指标,确保采、掘计划的制定符合现场生产实际。

(四)机械化科人员要合理分析现场资源回收与安全的关系,督促区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要加强工作面验收,合理分配煤量;配备与煤层厚度相匹配的架型,研究提高支架加大采高的可能性,为合理开采和多回收煤炭资源创造条件;对采煤工作面加强技术管理,尽可能提高资源回采率。

煤矿三量管理

煤矿三量管理

煤矿三量管理一、矿井三量管理的意义矿井生产的准备工作包括水平开拓、采区或工作面和开切工作面三个阶段。

在一个生产水平、采区或工作面采完之前,必须准备好下一个接替水平、采区或工作面,否则就不能保证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造成产量下降甚至生产停顿。

因此,在矿井生产中把握回采和掘进相对平衡十分重要。

在开拓、采区准备和回采工作面开切阶段掘进的巷道分别称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而由这三种巷道圈定和构成的可采储量分别称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简称三量。

通常用三量来反映矿井采掘工程效果、生产准备情况和采掘关系。

所以搞好三量管理是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接续、稳产高产的重要环节。

二、三个煤量的划分及计算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如下:1、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2、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三量管理办法

三量管理办法

1、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对于大中型井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年、1年、4个月;而针对于小型煤矿,则为不少于2年、8个月、3个月。

2、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绘制三量的分布范围、煤炭损失的分布范围。

分煤层绘制损失量图。

也可以以台账绘制成表格形式,把煤损进行反映。

3、损失量台账按照永久煤柱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煤柱台账、护巷煤柱台账、三下压煤量台账分类。

4、煤炭损失分类。

按照损失形态分类分为落煤、面积、厚度损失。

按照引起煤炭损失的原因分为开采损失、非开采损失。

按照计算范围分为全矿损失、采区损失、工作面损失。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加强矿井储量管理是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之一,正确地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映生产矿井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情况,是煤炭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根据原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1275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新颁《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有关业务部门职责范围一、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积极贯彻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时处理报损储量,制定提高回采率的有关技术措施,具体提供矿井生产各种作业规程,确定各种煤层计划采高,改进采煤作业方法,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

二、地质测量部门主要负责:1、合理圈定各级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的范围,正确地测量、计算其数量,并分门别类地整理成台帐、图表、卡片等资料;2、对储量的变化、转出、转入、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按照规定进行测算,申请核减报批。

三量管理办法

三量管理办法

三量管理办法1、煤矿三量是指: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的意义。

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

对于大中型井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年、1年、4个月;而针对于小型煤矿,则为不少于2年、8个月、3个月。

2、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绘制三量的分布范围、煤炭损失的分布范围。

分煤层绘制损失量图。

也可以以台账绘制成表格形式,把煤损进行反映。

3、损失量台账按照永久煤柱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煤柱台账、护巷煤柱台账、三下压煤量台账分类。

4、煤炭损失分类。

按照损失形态分类分为落煤、面积、厚度损失。

按照引起煤炭损失的原因分为开采损失、非开采损失。

按照计算范围分为全矿损失、采区损失、工作面损失。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页脚内容1第1条加强矿井储量管理是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之一,正确地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映生产矿井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情况,是煤炭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根据原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1275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新颁《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有关业务部门职责范围一、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积极贯彻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时处理报损储量,制定提高回采率的有关技术措施,具体提供矿井生产各种作业规程,确定各种煤层计划采高,改进采煤作业方法,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

二、地质测量部门主要负责:1、合理圈定各级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的范围,正确地测量、计算其数量,并分门别类地整理成台帐、图表、卡片等资料;2、对储量的变化、转出、转入、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按照规定进行测算,申请核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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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三量”管理
一、“三量”的意义
“三量”是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的简称。

这是为了保证开采水平(阶段)、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续,以便及时掌握采掘关系动态的指标。

二、矿井生产前的三个阶段
1、基本巷道的开拓阶段
2、采区主要巷道的准备阶段
3、形成回采工作面的回采巷道切割阶段
三、“三量”的具体定义
1、开拓煤量
从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大巷、主要石门、采区石门等是开拓巷道,完成这些开拓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开拓煤量。

2、准备煤量
如采区上山、采区机电硐室、采区溜煤眼、采区车场等为一个采区服务的巷道为准备巷道,完成这些巷道获得的可采储量,称为准备煤量。

3、回采煤量
在采区范围内为一个回采工作面服务的运输、通风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工程,完成这些工程获得的可采煤量,称为回采煤量。

一般来说,“三量”越大,对正常接续回采工作越有保障。

从经济
而言,“三量”过多意味着开掘巷道工程就越多,这将增加巷道的维护费,造成投资过早和浪费资金的后果。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出最经济而又能保证正常接续所必须的“三量”可采期。

四、“三量”的计算
生产矿井“三量”可采期按一下公式计算:
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当年计划年产量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不包括计划掘进煤量)
五、“三量”的规定
我国规定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3~5年以上,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为4~6月以上。

六、改善接续紧张
应努力提高掘进机械化程度和掘进速度,加强地质工作,减少无效进尺,改进开拓方式和巷道布置,改革采煤方法,降低掘进率,保证矿井持续地实现稳产高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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