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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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发放情况

今年来,高新区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克难攻坚,社会保险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区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依法参保缴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待遇发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险更加惠民

(一)城乡居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截止9月30日,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参保人数163154人,参保率为84.69 %。三方协议签订140220人,签订率达100%。领取待遇人数52354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31人,同比增长1.22%,发放金额4656.38万元,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10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的养老待遇也是全部使用网络发放待遇,封闭运行,不是手工发放;每年各乡镇(街道)都进行资格认证,对死亡的人员及时注销,不存在冒领养老待遇,防止基金流失。

(二)政府高度重视,推出惠民利好政策

国务院批准,2014年起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即

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0%,,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今年来我们共筹措资金6240万元,用于发放城乡60周岁以上居民养老金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切实社会保险工作

每年1月份开始,我区抓重点、攻难点,全力开展社会保险工作,今年以来,我区抢先抓早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我区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统一协调,部门配合。为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区政府坚持早动员、早谋划、早部署,在全市工作会议后,立即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部门专题会等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下达目标任务,实施压力传递,做到任务服从安排,时间服从计划。同时强化部门配合,实行领导精力、工作力量和财力保障向乡镇(街道)重点倾斜,增强参保缴费工作合力,形成联动扩面、协同作战、多管齐下的工作格局,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

2、摸清底数,有的放矢。今年我区组织力量对全社会保险工作再次进行了普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各乡镇(街道)缴费情况,以及新增缴费人数的情况,按各乡镇(街道)逐个进行分类造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楚,工作有的放矢,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区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结合实际将扩面征缴任务以文件的形式下达给教育、公安、生态工业园区等有关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参保缴费工作。同时,实行区领导联系工作制度,区政府班子领导负责跟踪督促分管联系部门的参保缴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征缴模式,实行“代扣代缴”,认真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一方面,我区在实行“代扣代缴”试点乡镇召开现场会,加强政策宣传,交流学习实行“代扣代缴”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实际成效,通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全区“代扣代缴”方式的推开。另一方面,采取板报标语、培训会和包村包户、上门现场解答等方式,深入村屯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政策,提高群众对“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便捷性和安全性的认识,为“代扣代缴”征缴模式的全面铺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经办服务,促进三方协议签订。认真组织区、乡镇社保工作人员和信用社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加强对乡村干部的业务指导,着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安全操作的高素质社保服务队伍。同时,采取日常常态化征

缴与重大节假日突击征缴的方式进行保费征缴,重点抓住春节、清明节外出务工居民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家中,主动上门服务,现场即时办理群众的参保手续,让群众不出村即可实现参保缴费,以扎实的作风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全区参保居民三方协议签订率达到了100%。

3、加强信息互通,提高扣缴成功率。在乡镇方面,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的代扣数据核对和导出工作,同时做好与信用社的对接,确保代扣数据准备无误。在信用社方面,对代扣信息错误或者是帐户余额不足的,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给乡镇、村屯,确保农户核查后进行代扣代缴。在区社保局方面,对各乡镇代扣成功上传的信息,及时做好核对工作。通过认真做好扣缴信息的反馈和沟通,及时核对扣缴数据,确保了信息数据和资金的准确代扣代缴,全区参保居民“代扣代缴”成功率达到了100%。

4、加强资格认证工作,防止基金流失。各乡镇(街道)按照高新区制定的《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进行资格认证(生存认证)工作。经过各乡镇(街道)的认真排查和资格认证,将死亡的或重复领取待遇的及时上报注销,强化社保基金的管理,防止基金的流失。

5、加强督查考评,确保工作实效。我区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定期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

调解决问题。同时,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考评”的工作制度,组成两个督查小组进行督促检查,于每月到各乡镇(街道)督查一次,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于每个季度到各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将考核的情况进行通报;在年底统一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分数,作为评优的条件之一。通过以上措施,有力促进社会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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