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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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

国际私法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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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 反致的形式及其产生的条件 ( 一 ) 反致的形式 广义上的反致包括反致 、 转致 、 间 接反致 、 包含转致的 反致 、 双重反致等几种形式 。 1. 反致 这里的反致是特指狭义上的反致 , 为 了 与广 义上的 反致相 区 别 , 有时又称为 “ 一级反致 ”。 2. 转致 转致又称为 “ 二级反致 ”, 是指甲国法院在 处理某一国 际民事案件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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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反致理论的分歧与立法实践 ( 一 ) 反致的理论分歧 关于反致制度 , 在国际私法理论上存在赞成与 反对两种对立的观点 。 1. 赞成反致的主要理由 赞成反致制度的学者 , 主要提出了以下几方面 的理由 : 首先 , 适用反致制度 , 是尊重外国法律完整 性的表现 。 其次 , 采用反致符合尊重国 家主权的 原则 。 再次 , 采用反致可使各国 法律对同一国际民事 案件做出 相 同 判决 , 是保证国际民事关系稳定性 的重要手段 。 14
( 二 ) 反致产生的条件 反致的产生 , 是下述三个条件相互作用的结 果: ( 1 ) 有关的国际民事关系依法院地国冲突 规范应当适用 外国 法律 。 ( 2 ) 法院地国将本国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外 国法理解为实体法和冲突法的总和 , 并且法院在 实践中避开该外国的实体法而适用了该外国 的冲 突规范 。 ( 3 ) 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与其指向的外国 法中的冲突规范对同一国际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 “ 系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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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识别的意义 在国际私法实践中 , 识别具有以下意义 : ( 1 ) 识别决定所应适用的冲突规范 。任何 一种国际民事关系都是由一系列具体的事实构成的 , 而在国际私法的立法上 , 冲突规范的 “ 范围 ” 却 表述为 一个较为抽象的法律概念 , 如 “ 权 利能力 ”“ 行为能力 ”“ 侵权行为 ”“ 合同之 债 ”“ 动产 ” “ 不动产 ”, 等等 。 ( 2 ) 识别决定所应适用 的准据法 。 准据 法是经冲突规范 “ 系 属 ” 的 指引 , 用来确定 国际民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

国际私法第四版知识点整理..

国际私法第四版知识点整理..

国际私法1、司法协助的定义、内容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应另一国法院或主管机关的请求,代为或协助履行某些与诉讼有关的行为。

内容:协助送达诉讼文书;传讯证人;搜集证据;对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2、国际私法的概念、规范类型国际私法是以统一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我国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类规范:①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②冲突规范③国际统一实体规范④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3、法律冲突的定义和产生原因法律冲突是指因各法域法律规定不同又同时调整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

法律冲突的产生条件:①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不同;②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③内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而且这种民事法律地位与内国人相比大致相当。

④各国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⑤这四个条件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

4、领事婚姻的定义和要件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一国驻国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婚姻的制度。

要件:①驻在国不反对;②由一国驻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办理;③.必须为本国侨民办理;④必须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5、识别的相关知识识别的含义:是指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根据一定的法律理念,对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定性”和“归类”,以确定对其适用哪条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其目的是正确适用冲突规范。

产生的原因:①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如未达婚龄者征求父母同意问题;②不同国家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部门法中,如程序、实体问题的识别;③相同法律术语内涵不同,如何谓“动产”等;④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术语。

识别解决方法及我国的态度:①理论——通论:法院地法②实践中把握的原则是有利于促进国际民事交往,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案件处理,普遍依法院地法,但特殊情况也特殊处理。

自学考试“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四)

自学考试“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四)

20. 1998年初,英国芳薇公司与宁波城市建设开发公司拟在宁波市某公园南⼤门合资兴建综合娱乐场所“宁波⼤世界”。

开发公司遂要求赴英国就芳薇公司投资的设施性能等进⾏考察,费⽤可由芳薇公司垫付,待合作后补偿。

为此,芳薇公司于1998年11⽉15⽇、1999年1⽉6⽇两次向原告发出邀请函,允诺在英国逗留期间⾷宿及交通等将予承担。

双⽅经协商,于1999年2⽉5⽇达成《关于开发公司赴英考察事宜协议》。

协议约定:(1)开发公司派以王某为⾸的五⼈⼩组赴英国考察,由芳薇公司发邀请函。

(2)在英国期间费⽤暂由芳薇公司⽀付,待合资后从利润中提取弥补。

如不能合资,开发公司以其它形式弥补芳薇公司所垫付的资⾦。

(3)根据市政府意见,开发公司在1999年5⽉动⼯兴建。

(4)由芳薇公司协助办理考察⼿续及签证,考察时间为15天,芳薇公司代理⼈丁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宋某分别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1999年3⽉17⽇,⾼某等⼀⾏5⼈赴英国实地考察,共花⾷宿、咨询等费⽤12397英镑。

同年3⽉28⽇,双⽅当事⼈在英国伦敦市签订了合资兴建“宁波⼤世界”合同。

考察回国后,该合同报批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未获批准。

嗣后,双⽅协商,由开发公司以宁波市富锦⼩区⼀套⼆室商品房偿付该出国考察费⽤。

因开发公司未兑现,芳薇公司遂向宁波市中级⼈民法院起诉称:我⽅与被告开发公司洽谈在宁波市建设⼤型游乐设施期间,开发公司要求我⽅发函邀请其赴英国考察,并垫付在英国期间的⼀切费⽤,待合资后从利润中提取相应资⾦⽀付,或以其它形式给予补偿。

被告开发公司赴英国考察后,拒付在英期间由我⽅垫付的费⽤12397英镑,要求被告开发公司履⾏协议,偿付垫付的资⾦。

开发公司答辩称:与芳薇公司签订的合资项⽬合同未批准,应视为⽆效合同,不发⽣违约,赴英国考察费⽤亦不能全部承担。

请问:l)本案的性质是什么? 2)本案应适⽤哪国法律? 答:1)本案双⽅当事⼈为在中国境内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商签订了中⽅去英国考察、外⽅提供在英国期间的考察费⽤的协议,并已实际履⾏。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的四种学说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的四种学说

国际私法四种学说: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里的最密切联系说拉夫拉尔的“较好的法说”贝克斯特的“比较损害说”(一)利益分析说美国法学家布朗勒德﹒柯里提出。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比卡佛斯的理论更为激进。

柯里认为,应该抛弃冲突法规则,而采取他的“利益分析”(interest analysis)的方法,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直接作出选择。

他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藏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使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因此,冲突法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在于如何调整或解决不同州之间的利益冲突,1、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州的法律发生冲突时,法院首先要查明各有关法律所体现的政策,查看各有关国家运用这些政策维护某种利益是否合理的各种情况。

2、他还与卡佛斯一样,认为法律冲突存在着“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两种情况。

如果一个州对适用其法律有利益,而其他州并无利益时,他认为这是一种“虚假冲突”,应该适用与案件惟一有利益关系的法律。

3、假如认定有关各国均对案件适用其法律存在“政府利益”,这就存在着“真实冲突”,便应适用法院地法或那个更大利益的国家的法律。

4、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其中一国为法院地国,则无论如何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使外国的利益大于法院地国的利益;5、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而法院地国家为无利益的第三国时,则可以适用法院地法,也可以适用法院行使自由裁量以后认为应适用的法律。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价值在于,它解释了法律冲突的终极目标是要解决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

但该学说要求抛弃传统冲突法的主张过于激进,也不现实。

此外概说具有明显的适用法院地法的倾向。

而“利益”的认定则不仅是要看本州居民有无利益损害,还要看相关的立法目的有无实现,对本州的经济和法秩序有无违背。

美国学者柯里创立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g ov ernmenta l interest analy sis) 要求法院在处理冲突法案件时考虑到相关各州的利益, 只要法院地州有利益就只适用法院地法。

地大《国际私法》第四章与冲突规范适用有关的制度课堂笔记

地大《国际私法》第四章与冲突规范适用有关的制度课堂笔记

地大《国际私法》第四章与冲突规范适用有关的制度课堂笔记◆主要知识点掌握程度在本章中我们要学习国际私法特有的一些制度: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外国法内容的查明。

通过学习,帮助我们建立起国际私法的思维模式,明确适用外国法的基本制度,并学会理论分析的方法。

本章内容重在理解,不能满足于死记硬背基本概念。

◆知识点整理第一节先决问题的解决一、先决问题的含义先决问题(Preliminary question)又称为“附随问题”,是相对于冲突法中的“主要问题”而言的。

它是指确定涉外民事案件中主要争议或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时,必须首先解决的独立的从属性争议。

二、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确定目前在各国的国际私法实践中没有一致的作法,在理论上也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主张。

一种主张认为: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当依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另一种主张则认为: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当依据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来确定。

第二节识别一、识别的含义和作用国际私法上的识别(Qualification),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对有关事实和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的冲突规范,并对有关冲突规范进行解释的过程。

识别的过程包括两个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内容:其一,对有关的法律事实或问题进行识别,从而确定应援用的冲突规范。

其二,是对冲突规范本身的识别,即对冲突规范“范围”和“连接点”中的有关法律概念进行解释。

识别制度的基本作用在于保障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正确地适用冲突规范,正确地确定适用于特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识别在客观上还具有另一个作用,即识别实际上具有限制和解释内国冲突规范,从而限制或排除有关外国法适用的作用。

二、识别的依据识别的依据指依何国法律或何种法律观念进行识别的问题,是识别问题的关键所在。

概括起来有下列不同主张:1、依法院地法;2、依分析法学和比较法学的方法;3、依准据法;4、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依据进行识别。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的四种学说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的四种学说

国际私法四种学说: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二次)里的最密切联系说拉夫拉尔的“较好的法说”贝克斯特的“比较损害说”(一)利益分析说美国法学家布朗勒德﹒柯里提出。

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比卡佛斯的理论更为激进。

柯里认为,应该抛弃冲突法规则,而采取他的“利益分析”(interest analysis)的方法,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直接作出选择。

他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藏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使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因此,冲突法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在于如何调整或解决不同州之间的利益冲突,1、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州的法律发生冲突时,法院首先要查明各有关法律所体现的政策,查看各有关国家运用这些政策维护某种利益是否合理的各种情况。

2、他还与卡佛斯一样,认为法律冲突存在着“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两种情况。

如果一个州对适用其法律有利益,而其他州并无利益时,他认为这是一种“虚假冲突”,应该适用与案件惟一有利益关系的法律。

3、假如认定有关各国均对案件适用其法律存在“政府利益”,这就存在着“真实冲突”,便应适用法院地法或那个更大利益的国家的法律。

4、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其中一国为法院地国,则无论如何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使外国的利益大于法院地国的利益;5、如果两个国家都有合法利益,而法院地国家为无利益的第三国时,则可以适用法院地法,也可以适用法院行使自由裁量以后认为应适用的法律。

政府利益分析说的价值在于,它解释了法律冲突的终极目标是要解决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

但该学说要求抛弃传统冲突法的主张过于激进,也不现实。

此外概说具有明显的适用法院地法的倾向。

而“利益”的认定则不仅是要看本州居民有无利益损害,还要看相关的立法目的有无实现,对本州的经济和法秩序有无违背。

美国学者柯里创立的政府利益分析说( g ov ernmenta l interest analy sis) 要求法院在处理冲突法案件时考虑到相关各州的利益, 只要法院地州有利益就只适用法院地法。

《国际私法》第四章-准据法确定中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国际私法》第四章-准据法确定中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第四章准据法确定中的几个一般性问题第一节反致1.反致的概念反致,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做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规范,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作准据法,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

广义的反致还包括转致、间接反致。

转致,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规范,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作准据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作出了判决。

间接反致,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法律(包括冲突规范),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丙国法律(包括冲突规范),丙国的冲突规范却制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作准据法。

2.反致产生的原因(1)法院地法认为,其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既包括实体法规则,又包括程序法规则。

(2)相关国家关于案件争讼问题的冲突规则不一致,彼此存在冲突。

(3)致送关系没有中断。

即针对同一个具体案件,有关国家的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消极冲突,他们根据各自的冲突规范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从而出现了法律指定上的致送关系。

第二节先决问题1.先决问题概念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讼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把该争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

2.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1) 依照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主要问题的准据法必须是外国法。

(2) 先行解决的问题具相对独立性,可作为一项单独争议向法院提出,并且另有冲突规范可供援引。

(3) 依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则确定的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和依法院地国冲突规则确定的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其内容各不相同,且会形成结论相反的判决。

第三节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不考)第四节区际、人际与时际法律冲突的解决1.概念法域,指具体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称为法域。

国际私法第四章_主体解读

国际私法第四章_主体解读
国际私法 第四章
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
2019/2/14
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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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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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案例:诺特波姆案(列支敦士登 诉危地马拉案 国际法院,1955)
案情:诺特波姆于1881年9月16日生于汉 堡,以出生地主义取得德国国籍。1905年 去危地马拉经商,定居该国,并把危地马 拉作为其商业活动中心,拥有商业、银行 和农场等数种事业。他与德国一直在事业 上有联系并常因事去德国,他有兄弟多人, 有在德国,有在危地马拉,也有一个在列 支敦士登。1931年,他曾数次到列国去探 望他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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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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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国法人的认许
含义:内国根据自己的法律对外国 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承认并允许其在 内国从事涉外民事活动的过程。 (1)外国法人依有关外国法律是否已 有效成立 属人法 (2)对于依外国法有效成立的外国法 人,内国法律是否也承认它是法 人,并允许其在内国活动 内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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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籍的冲突
国籍积极冲突:采血统主义 国家的公民在采出生地主义 国家所生子女双重国籍 国籍消极冲突:采出生地主义 国家的公民在采血统主义国家 所生子女无国籍
血统主义
出生地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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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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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籍冲突的解决:积极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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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25日,危地马拉颁布一项法令,宣布 没收所有具有曾与危地马拉作战的国家的国籍的 个人或公司、或在1938年10月7日以前具有这些 国家的国籍而后来又取得另一国国籍的个人或公 司在危地马拉的财产。根据这项法律,诺特波姆 的财产被没收了。诺特波姆于是请求列支敦士登 以其国籍国的身份为他行使外交保护。列国于 1951年12月17日向国际法院递交请求书,状告 危地马拉违反国际法侵害其国民诺特波姆的人身 及其财产,要求危地马拉给予赔偿。

国际私法第四章习题

国际私法第四章习题

• 31.当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的冲 突规范的指定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时, 如法院无法查明该外国法,当事人也不能 证明该外国法时,一概以推定外国法与本 国法相同而适用内国法的有( ) A.中国 B.奥地利 C.美国 D.英国 E.德国
• 32.我国立法中对于反致( ) A.明确反对 B.明确接受 C.在合同领域不接受反致 D.在其他领域没有明确的反对或接受 E.统一采用反致制度
• 12.最早在合同法律适用上,提出意思自 治原则的法学家是( ) A.萨维尼 B.巴尔 C.杜摩兰 D.戴西
• 13.在时际法律冲突解决的问题上,对于 当事人所选的法律事后发生变更应如何适 用法律的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我 国学者一般主张( ) A.适用选择时的法律 B.原则上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准据法的变更 问题 C.适用新法 D.适用旧法

• • • •
7.我国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凡借公共秩序 保留排除某外国法适用之后,应适用( ) A.国际惯例 B.国际条约 C.外国法中的相近规定 D.中国法中的相应规定

• • • • •
32.下列各项中,属于属人法的准据法 表述公式(亦称系属公式)的有( ) A.当事人自主协议选择的法律 B.(当事人的)国籍国法(或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当事人的)营业所所在地法 E.(当事人的)习惯居所地法
• 29.明确地提出了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 秩序的的概念,并认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 秩序属于“国际公共秩序法”的第二类强行法 的著名学者是( ) A.瑞士学者布鲁歇 B.法国学者巴蒂福 C.德国学者萨维尼 D.英国学者莫里斯
• 30.在国际私法上,主张以“规则选择”或“结 果选择”来替代“管辖权选择”的学者是( ) A.库克 B.凯弗斯 C.萨维尼 D.戴西

法考国际私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四)

法考国际私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四)

2018法考国际私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四)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国际私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一、多项选择题1、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

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依仲裁条款向C仲裁委提起仲裁,但B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A公司请求C仲裁委作出决定,B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依据《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依据《仲裁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因此,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

2、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的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双方就在丙国境内发生的侵权纠纷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B.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C.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丙国法D.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赵相林《国际私法》(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十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圣才出品】

赵相林《国际私法》(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十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圣才出品】

第十章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10.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概念及法律冲突(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一国专利主管部门根据该国法律的规定,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

(2)各国专利权冲突各国专利权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客体的冲突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各国专利法关于专利权客体的种类和范围的规定不尽相同。

②授予条件的冲突各国专利法通常规定,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专利的发明与实用新型所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但认定标准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③申请原则的冲突申请原则主要解决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应归属于谁的问题。

④审查制度的冲突各国专利机关在受理专利申请之后如何进行审查和批准,各国专利法对此规定不同,大致有形式审查制、实质审查制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三种不同的制度。

⑤保护期限的冲突各国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规定不同,这也是涉外专利权产生法律冲突的原因之一。

2.专利权的法律适用解决与专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问题的主张:(1)专利权的成立、内容和效力,适用专利申请地法;(2)专利权的保护,适用专利权原始国法;(3)专利权的保护,适用专利证发出国或专利申请地国法;(4)专利权的创立、内容和消灭,适用权利行为或侵权行为发生地法;(5)对于涉外专利权的法律冲突,根据其特点,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即法律适用上的“分割论”。

二、商标权1.商标权的概念及法律冲突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等。

商标权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为:(1)获取原则的冲突各国对此主要有三种做法:①注册在先原则该原则按照申请注册的先后顺序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

《国际私法》第四章 冲突规范的运用

《国际私法》第四章 冲突规范的运用
(一)定义:法院依据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 实体法时,因其适用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 (包含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拒 绝适用的一种制度。
(二)作用:直接而彻底地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一般情况下,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后果是以法院地法取
而代之。
Oppenheimer v. Cattermole
二、行使公共秩序保留的标准
1、主观说:从外国法的内容上进行判断。
如: 婚姻
一夫多妻制国家法律
2、客观说:既从外国法的内容上进行判断,也看
该外国法实施的结果是否违反法院地国家的公共 秩序。
❖ 国际条约对某些法律概念进行统一解释。
六、中国立法与实践
❖ 《法律适用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 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二节 Renvoi 反致
Case 1. 法国 • Forgo
法国法:私生子旁系亲属无继承权 巴伐利亚法:私生子旁系亲属可以继承
法国冲突规范(本国法)
巴伐利亚法
法国实体法 (住所地法)
总结案例分析: ——反致制度发生的领域
❖ 身份、能力、婚姻家庭和继承。
综合考查:反致产生的偶然性很大,但是,没有客 观存在的一些事实,比如连结点的差异,这种偶 然并未见得能够发生。
❖ 因为连结点多,所以合同和侵权领域排除反致。
二、产生的原因
1. 有关国家冲突法冲突;
例如: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
中国立法与实践
1、民通司法解释第193条、涉外合同法律适用9条: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 “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过适当的途径均不能查明外
国法律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

[法学]国际私法第四章

[法学]国际私法第四章
2019/2/24 15
• (2)所指向的外国法是指外国法的全部, 包括实体法和冲突法——总体指引。 • 存在反致问题。 • 意大利国际私法改革法案:在以下条文 中指向外国法时,对外国国际私法指向 另一国家现行法律的反致应予考虑。
2019/2/24 16
• 2、在同一个民事案件中,对同一涉外民事 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接点(如国籍、住所地、 物之所在地等) (法律条件) • 3、致送关系没有中断---消极冲突的存在。 (客观条件)
广义的反致包括 (直接)反致(一级反致) 转致(二级反致) 间接反致 另:双重反致(英国特有)
2019/2/24 7

反 致 的 概 念 和 种 2019/2/24 类
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 国的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 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应适用 甲国法:如果甲国法院适用了内国法(实体 法),便构成所谓的直接反致。(狭义的反致) 甲国(法院地国) 乙 国
实体法 冲突法
实体法 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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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致 的 概 念 和 种 2019/2/24 类
瑞士公民特鲁福特在法国有住所, 在英国有动产,有一独生子。特 鲁福特死在法国,遗嘱将英国的 全部财产给其子。其独生子在英 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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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的继承依被继 承人的住所地法,因而指向法国法;而 法国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的继承依被继 承人的本国法,因而指向了瑞士法。按 照瑞士的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 女享有全部遗产的十分之九的应继份。 最后,英国法院适用瑞士的法律判决此 案,使特鲁福特的独生子的要求得到满 足。
冲突规范运用中 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反致
先决问题和区 际、人际及时际 法律冲突的解决

国际私法形考四答案

国际私法形考四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题目1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B. 协议选择仲裁裁决C. 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D. 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协议选择仲裁裁决题目2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3个月B. 6个月C. 18个月D. 12个月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18个月题目3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无条件国民待遇B. 互惠待遇C. 最惠国待遇D. 有条件国民待遇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有条件国民待遇题目4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B.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 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院D. 中国海运仲裁委员会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题目5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享受部分豁免B. 享受豁免C. 若设备为中央电视台购买,可享受豁免D. 不能享受豁免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不能享受豁免题目6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最惠国待遇B. 不歧视待遇C. 国民待遇D. 普遍优惠待遇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国民待遇题目7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B.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C. 对法院的法律效力D. 对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题目8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专属管辖B. 属人管辖C. 协议管辖D. 平行管辖E. 属地管辖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属地管辖题目9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伯尔尼公约》B. 《巴黎公约》C. 《世界版权公约》D. 《美洲国家间版权公约》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世界版权公约》题目10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B. 收养、监护、抚养纠纷C.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D. 行政争议纠纷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题目11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不允许B. 允许C. 原则上不允许D. 立法中未作规定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原则上不允许题目12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只享有豁免权,不享有外交特权B.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C. 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D. 法院有权决定其是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题目13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不经审查直接由我国法院发出执行令B. 看成同我国法院的判决一样,直接由当事人履行C. 重新起诉再作一份判决D. 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题目14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 法院地法C. 行为地法D. 当事人属人法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当事人属人法题目15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B. 录音制品完成之日起20年C. 录音制品完成之日起50年D. 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50年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题目16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外交部B. 司法部C. 公安部D. 最高人民法院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司法部题目17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纽约公约》B.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公约》C. 《关于承认仲裁条款的日内瓦议定书》D. 《华盛顿公约》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纽约公约》题目18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使用在先原则B. 注册在先原则C. 混合原则D. 审查在先原则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注册在先原则题目19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B. 被告住所地法C. 法院地法D. 原告住所地法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题目20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A. 18个月B. 3个月C. 6个月D. 12个月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6个月标记题目信息文本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题目21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B. 不动产纠纷案件C. 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D.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不动产纠纷案件, 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题目22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法院地法律B. 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 转让人住所地法律D.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题目23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民事保留B. 互惠保留C. 协议保留D. 商事保留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商事保留, 互惠保留题目24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司法管辖的豁免B. 强制执行的豁免C. 司法文书送达的豁免D. 诉讼程序的豁免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司法管辖的豁免, 诉讼程序的豁免, 强制执行的豁免题目25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B. 非内国标准C. 领域标准D. 国际标准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领域标准, 非内国标准, 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题目26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我国国内立法B. 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C. 互惠原则D. 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 互惠原则, 我国国内立法题目27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非婚生子女申请B. 父母事后婚姻C. 父母对子女的认领D. 法院判决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父母事后婚姻, 父母对子女的认领, 法院判决题目28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B. 深圳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D.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题目29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B. 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C. 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D.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题目30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与被执行人缔结的合同的合同履行地B. 与被执行人缔结合同时的合同缔结地C. 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D. 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被执行人的住所地, 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题目31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司法部B. 国务院C. 最高法院D. 外交部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司法部, 外交部, 最高法院题目32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B. 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C. 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D. 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题目33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时间性B. 地域性C. 确认性D. 专有性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专有性, 地域性, 时间性题目34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对哪些案件内国法院可以行使审判管辖权B.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应适用特别的期间C. 外国人民事诉讼法律地位的确定D. 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在内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对哪些案件内国法院可以行使审判管辖权,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在内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外国人民事诉讼法律地位的确定题目35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自动保护原则B. 国民待遇原则C. 独立保护原则D. 最低限度保护原则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国民待遇原则, 自动保护原则, 独立保护原则, 最低限度保护原则题目36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商标注册条约》B. 《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公约》C. 《世界版权公约》D.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世界版权公约》,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题目37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作品的国籍B. 作者的国籍C. 销售单位的国籍D. 出版单位的国籍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作者的国籍, 作品的国籍题目38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B. 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C. 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D. 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题目39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B. 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C. 调解必须是自愿的D. 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调解必须是自愿的, 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 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 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题目40标记题目题干选择一项或多项:A. 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B. 中央机关送达C. 邮寄送达D. 司法官员直接送达反馈你的回答正确The correct answers are: 邮寄送达, 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标记题目信息文本三、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题目41标记题目题干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

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国际私法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欢迎阅读。

第一节冲突规范概述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冲突规范本身并未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而只是指明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

冲突规范的特点:(1)与一般实体规范不同,冲突规范是法律适用规范(2)与一般诉讼程序规范不同,冲突规范是法律选择规范(3)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它需要与其所指引的某种实体规范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综上,冲突规范既不是程序规范,也不是实体规范,而是一类特殊的法律规范。

冲突规范的性质(1)冲突规范属于国内法(2)冲突规范既非实体法规范,亦非程序法规范,而是一种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起间接调整作用的特殊的法律适用规范。

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组成。

“范围”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要处理的法律问题;“系属”则是调整这一民事关系或处理该法律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

例:不动产的物权(范围)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系属)。

冲突规范的类型(一)单边冲突规范明确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规范。

从以往的情况看,单边冲突规范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的比较多见。

(二)双边冲突规范其系属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接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

(三)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所指引的准据法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

1 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任意选择)2 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依次选择)(四)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同时适用)其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接点,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国际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

赵相林《国际私法》(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十五章 国际民事诉讼)【圣才出品】

赵相林《国际私法》(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十五章 国际民事诉讼)【圣才出品】

第十五章国际民事诉讼15.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概述1.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1)概念辨析①国际民事诉讼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

国际民事诉讼包括文书域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国家间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②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一般包括下列内容:管辖权、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诉讼期间、送达、保全、证据、诉讼时效、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2)区别与联系①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关系密切。

在英美法系,国际私法由三部分范围组成,分别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问题、法律冲突问题、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对管辖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做出了规定;19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诉讼程序法》将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合并规定。

②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a.调整对象不同国际民事诉讼法以国际民事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用来解决管辖、送达、取证等程序问题;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解决法律适用问题,进而寻找确定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b.调整方法和调整规范不同国际民事诉讼法主要采用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规范,国际私法则以间接调整方法和冲突规范为主。

c.法律性质不同国际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但国际私法兼有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性质。

2.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各国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

各国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国内立法较为复杂,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规定:(1)《民事诉讼法》中专章或专编规定国际民事诉讼法:我国《民事诉讼法》就是采用这种方式,专设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规定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仲裁、司法协助等,共5章25条。

(2)在国际私法法典中将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或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合二为一作出规定: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就有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2001年《韩国国际私法》中也有管辖的规定;1982年《土耳其国际私法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则是两法合一的典型代表。

自考国际私法第四章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私法第四章复习重点

国际私法第四章1,反致,转致,间接反致的概念a)反致:狭义的反致,这种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因使用甲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实体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

许多国家只接受“一级反致”。

i.案例,中国国籍的人死在日本,其亲属在日本的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在中国的动产。

根据日本冲突规范,因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即中国法,而中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适用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即日本法,这时,日本法院按照中国冲突法的指引,又适用回了自己的继承法,这就是反致。

ii.相关,促进反致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得到广泛讨论的是法国的“福果案”。

b)转致:专制是反致的另一种形态,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乙国法因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实体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做出判决,这称为转致。

i.案例,一中国公民,在德国有住所,未留遗嘱死亡,在英国遗留有动产,其亲属为此项动产的继承而在英国法院起诉,依照英国的冲突规范,动产的继承因适用死者的住所地法,即德国法,但依照德国的冲突规范,继承应适用死者死亡时的本国法,即中国法,如果英国最终适用中国继承法判案,就构成了转致。

也成为二级转致。

c)间接反致:反致的第三种形态,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包括冲突法在内的)丙国法,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甲国实体法作为准据法,最后甲国法院依据本国实体法判决案件的情况。

i.案例,一住所在中国的秘鲁人,死于中国,在日本留有不动产,其亲属就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起诉,依据日本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死者本国法,即秘鲁法,但秘鲁冲突规范规定适用死者最后的住所地法,即中国法,而中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结果日本法院最后适用了日本的继承法判决案件,这就构成了间接反致。

第三学期国际私法学第四章

第三学期国际私法学第四章

第三学期国际私法学第四章第三学期国际私法学第四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从内容上讲任何一个双边冲突问题范围都可以分解为两个对立的口A、单边冲突规范国・B、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V C、重叠性冲突规范屢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2、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通常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回|A、行为地法窗B、法院地法口C、旗国法二D、物之所在地法3、极力反对传统冲突法而主张依政府利益分析方法选择法律的是厂A、斯托雷厂B、库克口C、里斯 C D、柯里4、继承受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支配,只要他那时也是该国的公民这一冲突规范属于厂A、无条件的双边冲突规范B、有选择性冲突规范匚C、有条件或有限制的双边冲广D、平等的双边冲突规范突规范5、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法规范属于典型的何种冲突法规范?Q A、选择性的B、单边的旷C、重叠性〔D、双边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冲突规范的结构包括A、规范适用的条件S!B、范围C、概括的行为模式D法律后果IO E、系属2、冲突规范的类型有叵臥单边冲突规范口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性冲突规范IO D选择性冲突规范口E、强制性冲突规范3、下列属于静态连结点的有口A、婚姻举行地E!B、国籍□ C、法人的管理中心地巨I D法人登记地IO E、侵权行为实施地4、行为地法派生的系属公式有巨1A、合同缔结地法叵!B、婚姻举行地法叵・c、合同履行地法IO D侵权行为地法H E、立遗嘱地法5、下列属于常见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主要有S!A、属人法EB B、属物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口E、旗国法1. A2. C3. D4. C5. D1. BE2. ABCD3. ADE4. ABCDE5. ACDE 三、1. 对2. 错3. 对4. 错5.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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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总分复核人题 号一二三四五六总 分题 分20520251020合分人得 分得分评卷人复查人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在国际私法包括的各类规范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 )A .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B .冲突规范C .统一实体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2.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82条之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 )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其住所B .其居所C .其有最密切联系D .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3.对英国国际私法做出最大贡献,并且以自己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里程碑的英国著名学者为 ( )A .戴西B .戚希尔C .萨维尼D .柯里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这是一条 ( )A .单边冲突规范B .双边冲突规范C .选择性冲突规范D .重叠性冲突规范5.自1878年福果案后,下列哪一种制度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下来 ( )A .识别B .反致C .先决问题D .公共秩序6.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 ( )A .法院地法B .合同准据法C .不动产所在地法D .不动产所有人住所地法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原则是 ( )A .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B .优先权原则C .强制许可原则D .保护独立原则8.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 )A .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B .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C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D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2011年1 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495401国际私法0024954019.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 ( )A .萨维尼B .巴丁C .杜摩兰D .戴西10.对于外国法人,在下列各项中,能适用内国的外国人法的是 ( )A .该外国法人是否已有效成立及其性质B .是否允许该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及活动范围与限制C .该外国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D .该外国法人的解散或合并时的债权债务的继承11.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当事人营业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连结点,但如当事人无营业地,视为营业地的是 ( )A .合同履行地B .法院所在地C .惯常居所地D .最密切联系地12.1974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将时效期限统一规定为 ( )A .2年B .3年C .4年D .5年13.在我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依最密切联系凉则,一般适用( )A .法院地法B .转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C .受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D .合同签订地法14.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标准和以事件的种类为标准,国际民事管辖可分为 ( )A .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B .平行管辖和合并管辖C .普遍管辖和特别管辖D .强制管辖和协议管辖15.在监护问题上,下列哪一个国家首先是从管辖人手的,即如果其法院对某一涉外监护案件有管辖权,它便只适用本国法 ( )A .日本B 。

泰国C .英国D .南朝鲜16.特征履行说或特征债务说为下列哪个国家的学者所首倡 ( )A .美国B .德国C .瑞士D .法国17.对于涉外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应适用( )A .设备安装运转地法B .合同缔结地法C .供应方住所地法D .法院地法18.《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A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B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C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D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19.《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 )A .20年B .50年C .25年D .15年20.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住所为 ( )A .营业中心所在地B .开发利用中心地C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D .章程所规定的地方得分评卷人复查人2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缔结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 )( )( )( )( )A .遵循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的基本原则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分)在下列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有二至五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全部选出,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B.平等互利的原则C.适用统_原则,顾及不同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利益,减少法律障碍的原则D.国家主权原则E.意思自治原则22.为了在国际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上创造一个更宽松的环境,在对传统的僵化的冲突规范进行改造时,较多采用的方法有()( )( )( )()A.增加单边冲突规范的数量B.增加重叠性冲突规范的数量C.增加双边冲突规范的数量D.增加选择性冲突规范的数量23.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对动产遗嘱的方式允许适用()( )( )( )()A.立嘱人立嘱时所在地法B.立嘱人立嘱时或死亡时的本国法C.立嘱人立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D.立嘱人立嘱时或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E.缔约国法律规则承认的其他法律24.1989年海牙《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主要特点体现在( ) A.采用“同一制”继承制度B.遗产继承中的意思自治原则C.公约接受反致D.承认转致制度E.承认间接反致制度25.《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为( )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优先权原则D.强制许可原则E.保护独立原则得分评卷人复查人三、判断题改错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

共20分;对的打“√”,错的打“×”并改正)26、识别是法院审理任何案件必经的程序。

()27、程序法可以成为准据法。

()28、英国的“外国法院说”是一种特殊的反致制度。

()29、大陆法系国家强调委托代理合同和代理权的区别,前者是代理的内部关系,后者是代理的外部关系。

()30、我国的现行立法对反致问题没有作出明文规定。

()31、我国对国家豁免问题采取限制豁免论的主张。

()32、解决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方法主要有冲突法方法和实体法方法两种。

()33、系属公式与冲突规范的涵义是一致的。

()34、行为地法包括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婚姻举行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以及法院地法。

()35、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地位是由各个主权国家自行决定的,但各国必须考虑其承担的国际义务及当时的国际关系和有关的国际惯例。

()得分评卷人复查人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36.简述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得分37.简述电子商务合同的准据法选择。

得分38.简述构成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必须满足的条件。

得分39.中国对域外取证有哪些规定?得分40. 简述我国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得分得分评卷人复查人五、论述题(本题10分)41.试述我国有关与外国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规定。

得分得分评卷人复查人六、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2.2002年,中国丁公司原与美国×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将合同卖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由瑞士G公司承担。

G公司于2003年先后数次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2003年3月31日”等,要求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最终提取了货款。

丁公司久不见货到,乃于2004年向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货款及赔偿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

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基本上满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请求。

瑞士G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

其理由主要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而中国已加入1958年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问:(1)若你作为中国丁公司委托的律师,你将如何辩护?(2)若你作为瑞士G公司委托的律师,你将如何辩护?43.1998年12月,香港某银行A贷款给香港某公司B,B公司的贷款用于在广州的投资。

A与B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受中国法支配,发生争议后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后因B公司无力偿还贷款,香港银行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请求返还贷款的诉讼。

B公司承认违约的事实,但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受中国法支配”这一约定产生歧义,A银行认为合同中的“中国法”实际上指的就是香港法,而B公司则认为是指内地的法律。

问:法官在此案中应该如何选择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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