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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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

国际私法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有关制度

( 二 ) 反致产生的条件 反致的产生 , 是下述三个条件相互作用的结 果: ( 1 ) 有关的国际民事关系依法院地国冲突 规范应当适用 外国 法律 。 ( 2 ) 法院地国将本国冲突规范所指向的外 国法理解为实体法和冲突法的总和 , 并且法院在 实践中避开该外国的实体法而适用了该外国 的冲 突规范 。 ( 3 ) 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与其指向的外国 法中的冲突规范对同一国际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 “ 系属 ”。
6
2. 准据法说 该学说为法国学者德帕涅和德国学者沃尔夫所 主张 。 3. 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 此说为德国学者拉沛尔和英国学者贝克特所倡 导。 4. 折中 说 加拿大学者福尔肯布里奇 ( Falconb ridge ) 试图在法院地法说和准据法说这两 个极端之间寻求一种折中方案 。 5. 个案识别说 这是苏联学者隆茨和德国学者克格尔等人的主 张。
5
( 2 ) 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是一种简便易行 的方法 。 由 于法官最熟悉自己国家的法律 , 诉 讼当事人为了 便于诉讼也大都了解了一些有关法 院地法的 内 容 。 ( 3 ) 识别是进行法律选择的前提条件 。 在未对冲突规范进行识别 前 , 法院地国家之外的 法律不可能得以适用 , 因此 , 除法院地法以外 , 不可能有其他国家的法律作为识别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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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间接反致 间接反致又称为 “ 大反致 ”, 是指甲国法院 在处理某一国 际民事案件时 , 根据甲国冲突规范 应当适用乙国法律 , 而乙国法律中的冲突规范规 定该案件应当适用丙国法律 , 但丙国法律中的冲 突规范又规定该案件应当 适用 甲 国 法律 , 结果 甲国法院适用甲国实体法处理该案的情形 。

国际私法(四)

国际私法(四)

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在国际私法包括的各类规范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 )

.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冲突规范

.统一实体规范 .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根据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条之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 )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其住所 .其居所

.其有最密切联系 .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

.对英国国际私法做出最大贡献,并且以自己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里程碑的英国著名学者为 ( )

.戴西 .戚希尔 .萨维尼 .柯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这是一条

( )

.单边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

.选择性冲突规范 .重叠性冲突规范

.自年福果案后,下列哪一种制度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下来 ( )

.识别 .反致 .先决问题 .公共秩序

.我国《民法通则》第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 ( )

.法院地法 .合同准据法

.不动产所在地法 .不动产所有人住所地法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原则是 ( )

.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优先权原则

.强制许可原则 .保护独立原则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 )

.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

.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 ( )

年 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第四版知识点整理..

国际私法第四版知识点整理..

国际私法

1、司法协助的定义、内容

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应另一国法院或主管机关的请求,代为或协助履行某些与诉讼有关的行为。

内容:协助送达诉讼文书;传讯证人;搜集证据;对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2、国际私法的概念、规范类型

国际私法是以统一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我国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类规范:①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②冲突规范

③国际统一实体规范④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3、法律冲突的定义和产生原因

法律冲突是指因各法域法律规定不同又同时调整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

法律冲突的产生条件:①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不同;②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③内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而且这种民事法律地位与内国人相比大致相当。④各国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⑤这四个条件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

4、领事婚姻的定义和要件

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一国驻国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婚姻的制度。

要件:①驻在国不反对;②由一国驻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办理;③.必须为本国侨民办理;④必须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5、识别的相关知识

识别的含义:是指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根据一定的法律理念,对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定性”和“归类”,以确定对其适用哪条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其目的是正确适用冲突规范。

国际私法形考四答案

国际私法形考四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题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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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选择一项:

A. 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B. 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C. 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 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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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题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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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选择一项:

A. 3个月

B. 6个月

C. 18个月

D.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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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18个月题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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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选择一项:

A. 无条件国民待遇

B. 互惠待遇

C. 最惠国待遇

D. 有条件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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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有条件国民待遇题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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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选择一项:

A.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B.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C. 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院

D. 中国海运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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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题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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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选择一项:

A. 享受部分豁免

B. 享受豁免

C. 若设备为中央电视台购买,可享受豁免

D. 不能享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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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不能享受豁免

题目6

标记题目

题干

选择一项:

A. 最惠国待遇

B. 不歧视待遇

C. 国民待遇

D. 普遍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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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国民待遇题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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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选择一项:

A. 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B.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C. 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D. 对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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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题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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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选择一项:

A. 专属管辖

B. 属人管辖

C. 协议管辖

D. 平行管辖

E. 属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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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属地管辖题目9

标记题目

题干

选择一项:

A. 《伯尔尼公约》

大学国际私法-第四章 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几种

大学国际私法-第四章 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几种

20XX年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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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冲突规范的运用

本章共涉及在适用冲突规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五个一般性的问题。

一、识别(适用冲突规范的前提)

♦反致

二、排除准据法适用的几种制度公共秩序保留

♦法律规避

三、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第一节识别

♦动产的取得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在涉外案件中,要确定应当适用哪条冲突规范,就需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与归类,这一过程叫做识别。从冲突规范的角度,也可以理解为对范围的解释。

一、识别的概念(Qualification/Classification)

♦概念: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概念,对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条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

♦识别的意义:

♦(1)对确定管辖权的意义;

♦(2)对法律适用的意义。

♦(例:合同与侵权的竞合)

♦识别是对冲突规范的“范围”的认识。

♦应将对“连接点”的解释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

二、识别冲突

国际私法研究识别问题的特殊视角

♦(一)含义:识别冲突是指法院,采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就会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最终导致适用不同准据法的结果。所以,对于法院地国家而言,识别冲突就是依内国法识别和依有关外国法识别之间的冲突。

♦人物:

♦20XXXX91年康恩(德国)提出“隐存的冲突”;

♦20XXXX20XXXX年巴丹(法国)称之为“识别冲突”

古典案例: 20XXXX20XXXX年英国Ogden v. Ogden

♦背景:在英国结婚

国际私法第四版知识点整理

国际私法第四版知识点整理

国际私法

1、司法协助的定义、内容

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应另一国法院或主管机关的请求,代为或协助履行某些与诉讼有关的行为。

内容:协助送达诉讼文书;传讯证人;搜集证据;对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2、国际私法的概念、规范类型

国际私法是以统一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我国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类规范:①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②冲突规范

③国际统一实体规范④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3、法律冲突的定义和产生原因

法律冲突是指因各法域法律规定不同又同时调整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

法律冲突的产生条件:①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不同;②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③内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而且这种民事法律地位与内国人相比大致相当。④各国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⑤这四个条件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

4、领事婚姻的定义和要件

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一国驻国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婚姻的制度。

要件:①驻在国不反对;②由一国驻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办理;③.必须为本国侨民办理;④必须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5、识别的相关知识

识别的含义:是指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根据一定的法律理念,对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定性”和“归类”,以确定对其适用哪条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其目的是正确适用冲突规范。

2011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第四章试题及参考答案(4)

2011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第四章试题及参考答案(4)

多项选择题:

1、在国际私法实践中,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和克服适⽤外国法过程中发⽣的困难⽽形成的适⽤外国法的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规避

D.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正确答案:A,B,C,D

2、下列选项中关于国际私法的转致和反致的结果,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A.反致和转致的结果相同,都适⽤法院地法

B.反致和转致的结果相同,都适⽤第三国法

C.反致和转致的结果不同,反致适⽤法院地法,转致适⽤第三国法

D.反致和转致的结果不同,反致适⽤第三国法,转致适⽤法院地法

正确答案:A,B,D

3、⼈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适⽤的外国法律,⼈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A.由当事⼈提供

B.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正确答案:A,B,C,D

4、我国法院在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依照法律规定的⽅法仍⽆法查明时,不能直接采取下列哪些做法?

A.驳回当事⼈的起诉

B.适⽤我国法律

C.适⽤法学原理

D.适⽤与其最近似的其他外国法

正确答案:A,C,D

5、根据我国⽴法规定,下列哪些场合可以适⽤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

A.经冲突规范指引适⽤外国法时

B.订⽴涉外合同时

C.承认与执⾏外国仲裁裁决时

D.承认与执⾏外国法院判决时

正确答案:A,B,C,D

6、公共秩序保留中的公共秩序在我国法律中是指( )

A.国家主权

B.社会公共利益

C.国家安全

D.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A,B,C,D

7、下列关于法律规避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国际私法第4章 国际私法主体

国际私法第4章 国际私法主体
根据我国1980年参加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第11条的规定,我国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油污损害发生地的缔约国 法院的管辖豁免。
(5)如果外国国家无视我国主权,对我国或我国财产强 行行使司法管辖权,我国保留对该国进行报复的权利。 (6)我国在外国法院出庭主张豁免权的抗辩不得视为接 受外国法院管辖。
4.我国对国家豁免问题的立场 : (1)坚持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国际法上的一项原则,反 对限制豁免和废除豁免论。 (2)坚持国家本身或者说以国家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享 有豁免,也就是说坚持绝对豁免论。 (3)在对外贸易及司法实践中,我国把国家本身的活动和 国有公司或企业的活动区别开来因而,中国坚持的绝对 豁免论与原来意义上的绝对豁免论不同。 (4)赞成通过协议来消除各国在国家豁免问题上的分歧。
(三)优惠待遇 优惠待遇(Preferential Treatment)是指一国为 了某种目的给予外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的优惠的 一种待遇。 优惠待遇和国民待遇不同:
(1)优惠待遇是在条约或国内立法中所规定的几个有限领域给 予外国和外国人的优惠,而国民待遇则是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 中概括性地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同等的待遇。(2)待遇的水平 不同。优惠待遇给予外国人的待遇水平既可以高于本国人所享有 的待遇,也可能低于本国人所享有的待遇,而国民待遇只能与本 国人的待遇标准相同。
思考题 1.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研究国籍的出发点,后者的目的在 于消除国籍冲突现象,前者则是在国籍冲突的情况下,研 究如何确定当事人的属人法。 2.确定一个自然人是否具有某国国籍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 事情,因此,国籍的冲突很难解决。 3.惯常居所在许多领域已取代了住所,因为确定惯常居所 不需要确定当事人的主观意图。 4.对于国籍的消极冲突,各国一般主张以当事人住所地国 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5.外国法人的认可是内国根据该外国的法律对外国法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 6.我国对国家豁免问题采取限制豁免论的主张。

地大《国际私法》第四章与冲突规范适用有关的制度课堂笔记

地大《国际私法》第四章与冲突规范适用有关的制度课堂笔记

地大《国际私法》第四章与冲突规范适用有关的制度课堂笔记

◆主要知识点掌握程度

在本章中我们要学习国际私法特有的一些制度: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外国法内容的查明。通过学习,帮助我们建立起国际私法的思维模式,明确适用外国法的基本制度,并学会理论分析的方法。本章内容重在理解,不能满足于死记硬背基本概念。

◆知识点整理

第一节先决问题的解决

先决问题(Preliminaryquestion)又称为“附随问题”,是相对于冲突法中的“主要问题”而言的。它是指确定涉外民事案件中主要争议或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时,必须首先解决的独立的从属性争议。

二、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要有以下两种主张。一种主张认为: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当依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另一种主张则认为: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当依据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来确定。

第二节识别

国际私法上的识别(Qualification),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对有关事实和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的冲突规范,并对有关冲突规范进行解释的过程。

识别的过程包括两个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内容:

其一,对有关的法律事实或问题进行识别,从而确定应援用的冲突规范。

其二,是对冲突规范本身的识别,即对冲突规范“范围”和“连接点”中的有关法律概念进行解释。

识别制度的基本作用在于保障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正确地适用冲突规范,正确地确定适用于特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识别在客观上还具有另一个作用,即识别实际上具有限制和解释内国冲突规范,从而限制或排除有关外国法适用的作用。

《国际私法》第四章 冲突规范的运用

《国际私法》第四章 冲突规范的运用

外国法适用错误的补救措施:
❖ 适用冲突规范错误;
❖ 适用冲突规范错误等于适用内国法错误,可以上诉补救。
❖ 适用外国实体法错误;
❖ 主要表现为对外国实体法进行了错误解释或适用 ❖ 从而造成错误判决
❖ 各国理论与实践有差异
第四节 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 公共秩序保留
一、概念界定:
假设案件:
住所:中国
国籍:秘鲁
不动产遗产:日本
日本法
国籍国法
物之所在地法
秘鲁(冲突)法 住 所 地 法
中国(冲突)法
示图:
甲国
乙国
丙国
冲突法
A
实体法
冲突法
实体法
冲突法
B
实体法
C
(三)Indirect Remission间接反致
❖ 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根据其本 国冲突规范的指引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冲突 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但丙国冲突规范又规定 适用甲国法,最终甲国法院根据这一系列指引适 用了本国法的情况。
示图:
甲国
冲突法 实体法
乙国
A 实体法
B
冲突法
一、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的概念
(一)Remission反致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 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 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终 甲国法院按此规定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

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国际私法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国际私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欢迎阅读。

第一节冲突规范概述

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冲突规范本身并未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而只是指明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

冲突规范的特点:

(1)与一般实体规范不同,冲突规范是法律适用规范

(2)与一般诉讼程序规范不同,冲突规范是法律选择规范

(3)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它需要与其所指引的某种实体规范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综上,冲突规范既不是程序规范,也不是实体规范,而是一类特殊的法律规范。

冲突规范的性质

(1)冲突规范属于国内法

(2)冲突规范既非实体法规范,亦非程序法规范,而是一种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起间接调整作用的特殊的法律适用规范。

冲突规范的结构

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组成。“范围”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要处理的法律问题;“系属”则是调整这一民事关系或处理该法律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

例:不动产的物权(范围)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系属)。

冲突规范的类型

(一)单边冲突规范

明确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规范。从以往的情况看,单边冲突规范

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的比较多见。

(二)双边冲突规范

其系属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接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

自考国际私法第四章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私法第四章复习重点

国际私法第四章

1,反致,转致,间接反致的概念

a)反致:狭义的反致,这种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

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因使用甲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实体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许多国家只接受“一级反致”。

i.案例,中国国籍的人死在日本,其亲属在日本的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在中国的动产。根据日本冲突规范,因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即中国法,而中国的冲突规

范规定,“动产继承适用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即日本法,这时,日本法院按照中国冲突法的指引,又适用回了自己的继承法,这就是反致。

ii.相关,促进反致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得到广泛讨论的是法国的“福果案”。

b)转致:专制是反致的另一种形态,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乙国法因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冲突规

范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实体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做出判决,这称为转致。

i.案例,一中国公民,在德国有住所,未留遗嘱死亡,在英国遗留有动产,其亲属为此项动产的继承而在英国法院起诉,依照英国的冲突规范,动产的继承因适用死

者的住所地法,即德国法,但依照德国的冲突规范,继承应适用死者死亡时的本

国法,即中国法,如果英国最终适用中国继承法判案,就构成了转致。也成为二级转致。

c)间接反致:反致的第三种形态,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

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包括冲突法在内的)丙国法,

国际私法04任务

国际私法04任务

04 任务_0003

剩余时间:57分54秒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决定。

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满分:2 分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 )申请。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60分钟 1. A. 法院地法

B. 当事人属人法

C. 行为地法

D.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2. 满分:2 分

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 )。

A. 看成同我国法院的判决一样,直接由当事人履行

B. 重新起诉再作一份判决

C. 不经审查直接由我国法院发出执行令

D.

3. 满分:2

分 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

)。 A.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B. 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院

C. 中国海运仲裁委员会

D.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4. A. 最高人民法院

B. 高级人民法院

C. 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A.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B.收养、监护、抚养纠纷

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D.行政争议纠纷

满分:2

分 6.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仲裁程序,虽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但最终起制约或支配作用的还 A.仲裁地法

B.法院地法

C.合同缔约地法或履行地法

D.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法

满分:2 分

7. 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C. 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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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总分

复核人题 号一二三四五六总 分

题 分20520251020

合分人得 分得分评卷人复查人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在国际私法包括的各类规范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 )

A .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B .冲突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2.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82条之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 )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其住所

B .其居所

C .其有最密切联系

D .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

3.对英国国际私法做出最大贡献,并且以自己的既得权说标志着国际私法里程碑的英国著名学者为 ( )

A .戴西

B .戚希尔

C .萨维尼

D .柯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这是一条 (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选择性冲突规范

D .重叠性冲突规范

5.自1878年福果案后,下列哪一种制度在法国判例中确定下来 ( )

A .识别

B .反致

C .先决问题

D .公共秩序

6.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 ( )

A .法院地法

B .合同准据法

C .不动产所在地法

D .不动产所有人住所地法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原则是 ( )

A .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 .优先权原则

C .强制许可原则

D .保护独立原则

8.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 ( )

A .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

B .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C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

D .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

2011年1 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495401国际私法002495401

9.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则的是 ( )

A .萨维尼

B .巴丁

C .杜摩兰

D .戴西

10.对于外国法人,在下列各项中,能适用内国的外国人法的是 ( )

A .该外国法人是否已有效成立及其性质

B .是否允许该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及活动范围与限制

C .该外国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D .该外国法人的解散或合并时的债权债务的继承

11.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当事人营业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连结点,但如当事人无营业地,视为营业地的是 ( )

A .合同履行地

B .法院所在地

C .惯常居所地

D .最密切联系地12.1974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将时效期限统一规定为 ( )

A .2年

B .3年

C .4年

D .5年

13.在我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依最密切联系凉则,一般适用( )

A .法院地法

B .转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 .受让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D .合同签订地法

14.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标准和以事件的种类为标准,国际民事管辖可分为 ( )

A .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B .平行管辖和合并管辖

C .普遍管辖和特别管辖

D .强制管辖和协议管辖

15.在监护问题上,下列哪一个国家首先是从管辖人手的,即如果其法院对某一涉外监护案件有管辖权,它便只适用本国法 ( )

A .日本

B 。泰国

C .英国

D .南朝鲜

16.特征履行说或特征债务说为下列哪个国家的学者所首倡 ( )

A .美国

B .德国

C .瑞士

D .法国

17.对于涉外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应适用( )

A .设备安装运转地法

B .合同缔结地法

C .供应方住所地法

D .法院地法

18.《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

A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D .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9.《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 )

A .20年

B .50年

C .25年

D .15年

20.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住所为 ( )

A .营业中心所在地

B .开发利用中心地

C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 .章程所规定的地方

得分评卷人复查人2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缔结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 )( )( )( )( )

A .遵循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的基本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分)在下列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有二至五个正确答

案,请将正确答案全部选出,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

题干的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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