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车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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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河工业园区车辆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管委会车辆管理,根据《青山河工业园区管委会事务管理制度》,结合园区日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车辆使用调度
1、车辆以服务工作为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不设专人专车。
2、办公室安排车辆,按照“先急后缓,先上后下,先远后近”的原则。
3、园区领导上下班乘车,分管的部门工作同志随车;部门用车随分管领导用车安排。
4、车辆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驾驶;专职驾驶员请假,车辆停开。
5、严格出车管理。凡因工作需要外出用车者,必须凭办公室填写的《派车通知单》方可出行。
6、未经办公室安排出车、工作时间之外用车,按私自出车处理。油耗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用车人承担;驾驶员以50元/次的标准扣发奖金,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擅自出车的视为工作不称职,并解除聘用合同。
7、驾驶人员要节约用油。每月审核,由车队队长统计公里数和用油量,公布百公里耗油情况,经办公室审核,每月集中报销一次。
车辆每月公里数=县城至管委会单程公里数×每月来回次数+派车单核定里程数+园区内用车公里数
二、车辆安全维护
8、车辆到园区,统一停放;回当涂,要按指定位置停放,并做好防盗等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督促所乘车辆驾驶员按规定安全停车;综合办及车队随时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出现三次车辆不在规定停车位置,园区解除该车驾驶员的聘用合同。
9、驾驶人员要精心保管爱护车俩,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车内外整洁美观和车辆性能良好。车辆需要修理、换件、保养时要按规定由车队队长签字同意(外出时因故障进行修理、换件需电话联系并征得同意),报办公室填写书面报告单,注明维修项目、原因,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修理。修理、换件费用,要附明细清单,并将更换的原有零配件带回验收。
三、严格奖惩制度
10、驾驶人员要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每月安全无事故,发放出车安全补助200元;发生事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除50—200元出车安全补助,当月200元扣完为止。由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1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需要作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做到随时待命、及时发车。不能及时出车、不听调度的,每次扣发出车补助50元。
12、驾驶员要严守工作秘密,积极主动为分管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及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当涂青山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乘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