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形成新户籍制度 按常居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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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调整优化主城落户条件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

其中,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包含: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物联网、机器人、石墨烯和纳米新材料、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页岩气、MDI一体化、生物医药、环保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城乡统一为“居民户口”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就是,“重庆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即,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市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按照统一城乡户口登记要求,我市将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清理完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分区居住条件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

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城市发展新区城区:本市籍转移人口,在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务工经商2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常住户口。

对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业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常住户口。

对与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有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公安部副部长:到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

公安部副部长:到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
解 决 已 经 转 移 到 城 镇 就 业 的 农 业 转 移 和 实 施 方 案 。 人 口落 户 问 题 ,稳 步 提 高 户 籍 人 口城  ̄ 1 2 0 2 0 年 ,要基本形 成 以合 法稳
镇 化水平 ,稳步推 进城镇 基本公 共服 定住 所和合 法稳定 职业 为户 口迁 移基 务 常住 人 口全 覆 盖 。 本条 件 、以经常居 住地 登 记户 口为基 记者 :加 快 户籍 制度改革 有没有 本形 式 ,城 乡统一 、以人 为本 、科 学
城 乡居 民的身份 差别 ,为消 除城 乡壁
记 者 : 最 近 , 中 央 城 镇 化 工 作 会 垒 、推进 城乡发 展一体 化创造 有利条 议提 出 “ 要 稳 步 提 高 户 籍 人 口城 镇 化 件 。 水 平 ” , 怎样 理 解 这 一 新 的提 法 ?
二是 建 立 实 施 居 住 证 制 度 , 以 黄 明 :当 前 ,我 国城 镇 化 率达 居住 证 为载体 ,建立健 全与 居住年 限 到5 2 . 6 % ,这 是 以 常 住 人 口为 基 数 计 等 条件相 挂钩 的基本公 共服 务提供机 算 的 ,但按 照户籍 人 口计 算 ,城镇化 制 ,解决 好暂不 具备 落户条件 或者不 率 只有 3 5 . 3 % 。 这 说 明有 大 量 经 常 住 愿 落户城 镇人 口的教 育、就业 、医疗 在 城 镇 的 农 业 转 移 人 口还 不 是 城 镇 户 等基 本公 共服 务保障 问题 ;建立完善 口,处于 “ 半 市 民化 ”状 态 ,也说 明 与居住 年限等 条件相挂 钩 的积分落 户 许多 地方 落户 门槛仍然较 高 ,一些城 制 度 ,为公平有 序落 户提供 阶梯式政 镇 吸 引 人 口集 聚 的 能 力 还 不 足 。 这 次 策 通道 ;同时 ,为城 市编制 经济社会 会议 提 出 “ 稳 步 提 高 户籍 人 口城 镇 化 发 展 规 划 、安 排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制 订 水平 ” ,其 目的 就是推进 以人 为核心 公共政策等提供依 据。 的城镇 化 ,逐步缩 小常住 人 口、户籍 三 是 健 全 实 际 居 住 人 口登 记制 人 口两个城镇 化率 之 间的差距 ,让符 合 条件 的农 业转 移人 口真正实 现市 民 度 。建 设 和 完 善 覆 盖 全 国 人 口 的 冈 化 , 融 人 城 市 社 会 ,提 升 居 民 生 活 水 家 人 口基 础 信 息库 ,为跨 地 区人 口

2020年内蒙古最新户籍政策

2020年内蒙古最新户籍政策

2020年内蒙古最新户籍政策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内蒙古全区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这标志着我区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随着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市区的落户条件,内蒙古户籍改革再次引起广大读者和网友的关注。

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这标志着我区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这是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今后,各类涉及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变更的审批一律停止,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原户口性质已统一转换,保存备查。

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对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但对群众主动申请的可以予以更换。

凡领取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的公民,从事有关社会活动,凭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证明身份。

呼和浩特包头放宽落户条件《意见》取消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市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落户条件,扩大了合法稳定就业认定范围,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

农村牧区籍人员在自治区内城市、建制镇合法稳定就业,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其他条件的限制。

清除障碍零门槛落户全面放开四类农牧区转移人群的落户限制,实行“零门槛”落户。

自治区内农村牧区考入区内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退出部队现役的农村牧区籍义务兵和士官,在城镇就业居住3年以上和举家在城市、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农村牧区籍人员,只要本人愿意,即可在实际居住城市、城镇申请落户。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实行“零门槛”落户,这四类人员只要本人愿意,即可在实际居住城市、城镇申请落户,坚决清除他们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户籍政策障碍。

2020西安落户政策改革怎么落户

2020西安落户政策改革怎么落户

2020西安落户政策改革怎么落户艰难西安落户路对于西安的落户制度,一直都是一个痛,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毕竟牵扯小孩上学等众多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落户利好政策,比如在西安2016年年底买房超过90平米以上即可落户等等,但是成效并不是很好,毕竟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房子,更别说还是90平以上。

前面说了很多人看重落户政策,其中最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孩子上学,随着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随之而来就是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很多学校把户口当成了门槛,外来务工人员大多不能买得起所谓的学区房,加之基本上也没有所谓的社保,所以落户、小孩教育成了难题。

那外来务工如何不通过买房落户西安呢?以下是网友针对西安落户政策变革,做出的新旧对比,以此可以看出,落户政策更加便民。

1落户单位要求变革本市依法注册并纳税旧:单位如果是分公司是不具有落户资格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才具备落户!新: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2社保要求包含外省转入社保缴纳年限旧:必须是本市交够5年社保才有落户资格新: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

也就是说你在外地上班缴纳了4年社保,之后回到西安上班交了1年社保,那么恭喜你,够5年,可以落户啦3单位公司资质只需提供目前所在单位即可旧:需要提供前公司单位的资质新:以前的单位的资质不用提供,只需要提供目前单位的4单位公司证件复印件即可旧:必须是单位证件的原件新:明确规定单位证件是复印件就可以了5房屋证明可提供购房合同、发票以及物业证明新: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能否在大城市落户的相关户籍政策,公安部也制定了相关制度,说是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重点解决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2020年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户籍制度改革出台

2020年户籍改革最新政策 户籍制度改革出台

2020年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均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根据中新网记者梳理,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6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其中,多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时间表,并明确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实施,这也将为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16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在国版意见发布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被外界解读为“里程碑式的进步”。

而在“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后,国务院最近批转的《关于20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要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记者注意到,2020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随后“地方版”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陆续出台。

德国高校绝大部分是由国家拨款资助的公立学校,这些学校一般不收或者只收取很低的学费,每学期约为500欧元。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龙源期刊网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作者: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9年第08期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体现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回应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确保党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中共中央完成党内法规和規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标志着2018年11月部署开展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中央决定,对纳入清理范围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54件,宣布失效56件,修改8件,同时,对14件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中央党内法规作出一揽子修改。

中办国办: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本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发改委: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大城市全面放开落户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公布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等在内的19项重点任务。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30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根据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幵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条件,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市的户口迁移政策。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制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规范有序,优先解决已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落户问题,有序引导更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宜城则城、宜乡则乡”落户政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相关配套改革。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

2020年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细则

2020年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细则

2020年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细则山西是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然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计划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由此拉开了该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

近日,山西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力保障,还将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的公共服务权利,然后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等权利。

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以及其他便利。

同时,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有序放开太原市和大同市城区落户限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采煤沉陷区居民、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此外,还将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动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县城先行开展“大县城”试点,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

重点发展一批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大县城,逐步减少5万人以下的县城。

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撤县改市,提高行政效率。

赋予城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允许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发展。

记者获悉,江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

这对于有序推进江西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与时间表

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与时间表

户籍制度改革的路线图与时间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部署。

为落实全会精神,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7月底,国务院正式印发实施,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路径和要求。

改革的路线图概括起来就是4句话,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明确改革的时间表,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改革涉及的对象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常住人口。

从具体人群来说,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口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统筹考虑,又要因地制宜,要顺利完成改革任务,需要遵循四条原则:一是规范有序。

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二是尊重意愿。

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让群众自主选择,不得采取强迫办法办理落户。

三是区别对待。

国家层面的《意见》只是明确总体要求,各地还应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

四是统筹配套。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户籍制度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公安部: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接受专访

公安部: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接受专访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公安部 : 2 0 2 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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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接受专访
党 的 十 八届 三 中全 会 关 于 “ 加 通 过 调 整 完 善 户 口迁 移 政 策 ,促 进 交 通 拥 堵 等 “ 城 市病 ” 问题 比 较 严 重 。 快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 的 部 署 ,受 到 社 有 能 力 在 城 镇 稳 定 就 业 和 生 活 的 常 承 载 压 力 较 大 。 中 小 城 市 和 小 城 镇 会 高 度 关 注 。 加 快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住 人 口 有 序 实 现 市 民 化 , 主 要 任 务 发展 空 间 广 阔 、潜 力 很大 ,但 产 业 重 点 和 难 点 在 哪 里 ? 需 要 把 握 哪 些 是 解 决 已 经 转 移 到 城 镇 就 业 的 农 业 支 撑 和 公 共 服 务 功 能 还 需 要 一 个 发 原 则 ?有 没 有路 线 图和 时 间 表 ? 转 移 人 口落 户 问 题 ,稳 步 提 高 户 籍 育 的 过 程 , 吸 引 人 口集 聚 的 能 力 不
有的。
人 口聚集 。这 些 城市 普 遍人 口增 长 记者 : 针对这些重点 、 难点 问题 。
加快 户 籍 制 度 改革 ,重 点 是要 与 资 源 、环 境 矛 盾 加 剧 ,环 境 污 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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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面深 化 改 革 j

项 重 大 举 措 。 刚 刚 结 束 的 中 央 城 管 理 制 度 本 身 的 改 蕈 并 不 复 杂 ,核 分 步 有 序 推 进 ,最 大 限 度 地 释 放 改
镇 化 工 作 会 议 , 明 确 提 出 要 推 进 以 心 的 问 题 在 于 许 多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革 红 利 ,维 护 好 最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人 为 核 心 的 城 镇 化 , 把 促 进 有 能 力 福 利 政 策 与 户 籍 挂 钩 , 而 且 形 成 的 合 法 权 益 。 在 城镇 稳 定就 业 和生 活 的常 住 人 口 时 间 久 , 涉 及 的 领 域 多 ,协 调 的 难 加 快 户 籍制 度 改革 确实 是 一块

廊坊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20)

廊坊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20)

廊坊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20)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20)4号)精神,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之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条件准入原则。

第三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市内迁移和本市以外常住户口居民迁入本市,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市实行区域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划分为首都周边地区和非首都周边地区。

首都周边地区的范围包括本市的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和永清县,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落户政策;非首都周边地区的范围包括本市的文安县、大城县和霸州市,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落户政策。

第二章共同区域的落户条件及手续第一节亲属投靠落户第五条子女投靠本市城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常住户口的父母,凭以下手续在居住地办理落户:(一)被投靠人申请;(二)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免予提交);(三)被投靠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免于提交);说明:离婚具有抚养权的被投靠人提交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

(四)亲属关系证明;(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说明:已投靠子女的父母在未取得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单独立户前不得申请其他子女投靠。

第六条父母投靠本市城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常住户口的子女,凭以下手续在居住地办理落户:(一)被投靠人申请;(二)被投靠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三)亲属关系证明;(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第七条未成年(外)孙子女投靠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外)祖父母的,凭以下手续在居住地办理落户:(一)被投靠人申请(经投靠人父母签字同意);(二)被投靠人、投靠人父母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三)投靠人父母双方结婚证;说明:离婚具有抚养权的投靠人父母提交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

2020年最新户口迁移政策.doc

2020年最新户口迁移政策.doc

2020年最新户口迁移政策居民转迁户口分为四大类,即有合法固定住所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引进的人才、亲属投靠类。

如果手续齐全、符合办理户口迁移申报材料规定,公安机关一概不得拒绝办理。

户口迁移落户只收相关工本费。

20xx年户口迁移有哪些新制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xx户口迁移政策新规定。

欢迎阅读!20xx年最新户口迁移政策针对城镇化推进的相关情况,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今日表示,到现在为止,27个省市区都出台了户籍改革实施方案,一些地方已经取得了一些积极突破,比如安徽已经基本放开了全省户籍管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方案》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谈及城镇化进程,胡祖才表示,从常住人口来看,进展是相当快的,"xx"时期每年有1000多万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市。

但是城镇户籍人口比例相对较低,而且各地情况差异很大,而且各地都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地探索、创新机制。

胡祖才介绍,到现在为止,有27个省市区都出台了户籍改革实施方案。

一些地方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突破,比如,安徽已经基本放开了全省户籍管制,合肥市规定凡有合法稳定工作3年、社保缴纳2年的外来人口均可以落户,落户门槛大大降低。

门槛降低以后,效果已经显示出来,到20xx年6月份,已经办理落户人员14.4万人。

重庆市也把落户门槛降得比较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很顺畅地转换成城市户籍居民。

胡祖才还指出,去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居住证制度暂行条例》,居住证制度也是针对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是解决如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七项办事的便利,实际上缩小了跟户籍人口公共服务的差距。

同时,还鼓励各地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现在有些城市已经迈出了很大的步伐,比如福建省晋江市,它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30项市民化待遇,跟当地户籍居民差异已经很小了。

山西省新型户籍制度2020年大体成立亮点抢先看

山西省新型户籍制度2020年大体成立亮点抢先看
是指: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衡宇所有权证》或本地房地产治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生意合同并实际居住的;或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和他人合法私有住房并与衡宇所有权人签定租赁住房协议,且在本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记录备案手续,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并办理了《居住证》的。
那么,在这次我省的户籍制度改革中,有哪些新亮点?3月9日,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
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完全降低落户门坎
“这次,我省户籍治理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确实是完全降低了落户的门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明,这次调整后,除太原和大同两大城市核心城区属于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地域外,其他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将全面放开。《实施意见》规定,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这确实是说,想要在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9个市的所辖城镇和太原市、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落户,只要有合法稳固居处包括租赁衡宇,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在本地申请记录常住户口。警方介绍,《实施意见》中“合法稳固居处(含租赁)”
目前,省公安厅正在起草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修订《山西省常住户口记录治理规定》,宗旨确实是进一步放宽办户政策,明确办户流程和审批权限,切实将《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省政府在2月26日召开的全省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省将依照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刻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盈利。
依照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记录常住户口。另外,我省还将以居住证为载体,成立健全与居住证相挂钩的大体公共效劳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的劳动就业、大体公共教育、大体医疗卫生效劳、打算生育效劳、公共文化效劳、证照办理效劳等权利。慢慢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效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本地持续就学年限等情形,享有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2020昆山户口迁入最新政策

2020昆山户口迁入最新政策

2020昆山户口迁入最新政策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三、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昆山落户政策最全版本购房及人才落户条件各不同户籍制度改革昆山落户政策未变但准入登记简化现在,楼市正处于“敏感期”,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引起市场情绪波动。

7月10日济南一纸文书告别限购、7月19日苏州正式对90平米以上住房全面开放松绑限购,其他城市也紧随其后,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已超30余城市不同程度松绑或取消限购。

除了取消限购,户籍准入政策的调整也是影响楼市动荡的重要元素之一。

此前,无锡就曾出台过新户籍政策,将落户面积降至60平米。

苏州也曾拟以“社保折算面积”方法调落户标准,通过多方征求意见,经会商研究,对昆山户籍准入登记流程、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简化。

购房类的户口申请,申请材料从之前的13种简化为9种。

针对户籍制度的改革、落户限制的逐步放松,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能“曲线救市”,给楼市增加大量的刚需购买力。

昆山落户政策和条件落户条件,在昆山工作3年,并交社保,有合法的住所80平方,本科在昆山工作直接可以落到人才市场然后转到你房子上,中专在昆山工作5年并交社保,有合法的住所80平方,年龄30岁以下,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意见),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三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根据昆山市政府颁布的《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用5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定意见),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主要办理流程是申请→审批→发证。

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呈现五大亮点

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呈现五大亮点

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呈现五大亮点作者:时间:2015-07-282015年4月16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3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我省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

《意见》提出4方面11条具体改革措施,其中包括:总体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

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呈现五大亮点:1、1种身份,即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全省在6月底以前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

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我省将成为历史,今后我省每一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2、2大目标,即2020年以前累计实现1000万人落户城镇和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

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3、整体推进,即总体调整、综合配套、整体构建。

一是这次《意见》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

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

这次在全省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是在国家及我省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的结果,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这次《意见》是按照中、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性配套的改革。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16•【字号】保政发〔2015〕158号•【施行日期】2015.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保山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户籍迁移政策,切实解决户口遗留问题。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推动中心城市和其他县(市、区)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

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政策引导,科学推进。

优先解决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存量,有序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切实维护公民户口登记的基本权利。

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以保障民权、增加民利作为改革措施的评价标准,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因地制宜,区分地域群体。

立足基本市情,遵循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不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差异,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基本条件、享受权益和落户诉求的不同,实施因城而异、分类有序的差别化落户政策。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0•【字号】扬府办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1亿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决策精神,按照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及省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的部署,我市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市城镇落户限制,实行农村籍大学生在城乡之间自由落户、市内市外农业转移人口相同条件落户等政策,促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取得了较好成效。

全市2018年-2019年新增城市城镇落户人口33814人,新增户数11270户。

随着相关政策的深入推进,城市配套教育、卫生、住房、养老资源供给不均衡,原农业人口进城落户后相关权益保障不足,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加大,吸引高素质人口在扬落户力度不够等问题逐步突显。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我市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进一步发挥扬州优势,吸引社会经济发展所需人口积极落户,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积极执行落户政策,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支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推广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确保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落户,确保到2020年末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一)在我市城区(不含农村)、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住房、有实际居住功能的公寓房)或有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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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哪里?需要把握哪些原则?有没有路线图和时间表?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公安部副部长黄明。

据新华社电
【改革重点】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在哪里?
黄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
民梦”的一项重大举措。

刚结束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

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改革难点】户籍附着利益较多需逐步剥离
记者: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黄明: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改革一直在进行,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解决。

一是户籍上附着的利益较多,需要逐步剥离。

户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并不复杂,核心的问题在于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与户籍挂钩,而且形成的时间久,涉及的领域多,协调的难度大,需要配套改革、协力攻坚。

二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的差别较大,需要合理引导。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市和东部城市资源优势明显,吸引大量流动人口聚集。

这些城市普遍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加剧,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问题比较严重,承载压力较大。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很大,但产业支撑和公共服务功能还需要一个发育的过程,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不足。

这就需要加强政策引导、产业引导和观念引导,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引导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逐步实现人口的合理均衡分布。

三是各类群体的诉求不同,需要统筹兼顾。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分步有序推进。

【改革原则】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被落户”
记者:针对这些重点、难点问题,改革需要把握哪些原则?
黄明:当前,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
一要尊重意愿。

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

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要分类实施。

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大家稳定的预期和希望。

三要有序推进。

要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改革目标】以合法住所职业为户口迁移条件
记者: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没有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黄明: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路径和要求。

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深入调研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并分赴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

目前,正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各地意见对《意见》稿修改完善。

总的考虑是,整个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统筹配套、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好的效果。

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

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人口管理】取消身份差别城乡户口统一登记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对此公安部有何考虑?
黄明:创新人口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目前,需要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同步,抓紧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为消除城乡壁垒、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好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建立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积分落户制度,为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同时,为城市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公共政策等提供依据。

三是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跨地区人口流动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努力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服务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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