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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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精选】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精选】

建议各级政府建立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协调危重孕产妇、危急重症儿童救治,建立保障母婴安全专项经费,完善“危重孕产妇、危急重症儿童救治”络和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欢迎借鉴!按照《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708号)和《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要求,下发了《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卫计办函〔〕89号)文件,对全市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有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卫生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

我省人大常委会也于1998年11月21日正式通过《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999年1月1日颁布施行。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全面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条例》作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母婴保健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将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把母婴保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贵州省母婴保健法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母婴保健工作,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加强了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把母婴保健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计划。

一是成立由省至县的政府妇女儿童专门工作机构,二是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即“两纲”,母婴保健的各项工作是“两纲”的重要内容,“两纲”将“一法一条例”进一步目标化、规划化;三是各级政府按照“两纲”要求,把实施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完整】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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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完整】文档2篇Report on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of maternal and infa nt health care technology [complete] document编订:JinTai College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完整】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报告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汇报的内容包括近一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段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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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人大常委会也于1998年11月21日正式通过《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999年1月1日颁布施行。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全面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条例》作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母婴保健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将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把母婴保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贵州省母婴保健法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母婴保健工作,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加强了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把母婴保健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计划。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我司负责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总体情况本年度,我司全面负责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行政许可工作,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母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工作内容1.审查申请材料:根据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2.实地考察:对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加工、仓储等场地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设施设备、操作流程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技术评估:组织专业人员对母婴保健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进行评估,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风险评估:结合市场监管要求,对申请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等进行风险评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5.许可决定:根据评估结果和审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行行政许可决定,并及时向申请人下发许可证书。

三、工作亮点1.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行政许可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保障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和帮助,提前告知申请人所需的材料和要求,减少了审核过程中的沟通和反复,提高了工作效率。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更新和共享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生产要求,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四、存在问题1.人手紧张:由于工作量较大,加之专业技术要求高,人手方面存在一定缺口,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信息更新滞后:虽然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但由于相关部门的信息更新滞后,导致我们往往需要主动搜集或咨询才能得到最新的标准和要求。

3.工作监督不足:缺乏有效的工作监督机制,导致一些不合格的申请通过了审批,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

五、改进措施1.增加人员配备:争取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备,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2.加强信息协调: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行业的最新标准和要求,确保工作的准确性。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报告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母婴保健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为了全面提高母婴保健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进展1. 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网络我国已基本建成了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网络。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为妇女儿童提供婚前、孕期、产时、产后和新生儿保健等服务。

同时,加强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基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2. 提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实施母婴保健技术规范、推广母婴保健新技术等手段,提高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同时,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母婴安全。

3. 强化母婴保健宣传教育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母婴保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母婴保健知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

4. 保障母婴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母婴安全,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作为重要目标。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孕期管理,提高产前诊断水平,规范产时和产后保健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5.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母婴保健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通过参加国际会议、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项目、引进外资和技术等方式,提高我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三、存在问题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虽然我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但资源分布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均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您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高我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母婴保健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我们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我们高度重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1.加强基层母婴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我们加大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力度,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能力。

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的母婴保健服务网络。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我们加大对母婴保健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引进人才等多种途径,提高母婴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加强孕产妇保健工作。

我们深入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强化孕期保健,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提高孕产妇生命质量。

4.加强儿童保健工作。

我们加强对儿童的营养、心理、行为、视力等方面的保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三、强化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母婴保健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母婴保健意识。

2.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我们加强对母婴保健服务的监管,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3.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们推进母婴保健信息化建设,实现母婴保健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收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母婴安全面对新冠疫情,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深入推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体系的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能力。

2.加强母婴保健人才队伍建设。

母婴保健技术报务工作情况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报务工作情况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报务工作情况报告母婴保健技术报务工作情况报告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报务工作情况报告根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报务技术项目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我院严格管理,以病人为中心,依法执业,不断加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及管理,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好评,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管理1、我院妇产科总人数20人,都分别取得了执业医师证、助产技术服务合格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合格证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证和从业人员证书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审批,并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我院制定了B超室规章制度,并在B超室醒目处张贴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标识和制度,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天监控。

3、业务院长分管临床工作,质控办每月对业务情况进行质量管理。

4、每年组织开展三基考核二次,根据临床业务发展需要组织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二、专业技术管理1、医院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医护人员熟悉执业医师法和母婴保健法,全体人员持证上岗。

2、科室设有医疗质控小组负责科内业务质控,制定切实可行1 的诊疗常规,三级转诊、会诊制度落实较好,建立疑难病历及死亡病历讨论制度。

3、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按规定进行并实名登记,成效显著,无差错和事故。

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2扩展阅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妇幼保健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尊敬各位领导、专家:大家好,欢迎各位来***妇幼保健院检查、指导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妇幼保健院创办于1974年,是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三级优秀妇幼保健院,也是国际爱婴医院。

承担着***新生儿疾病筛查,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等工作。

我院秉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核心制度》等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培养引进人才、设置科室、添置设备,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一、工作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对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实施严格监管。

近年来,我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医疗机构不具备合法资质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

二、工作目标1. 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保障母婴安全。

2. 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3. 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管理,提升专业素质。

4. 提高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流程。

三、工作措施1. 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确保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资质。

2. 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素质。

3. 定期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4.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5.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6. 建立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

四、工作成效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得到有效规范,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现象得到遏制。

2.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母婴安全得到保障。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得到提高,服务满意度上升。

4.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提高,审批时限缩短,服务水平提升。

5. 社会各界对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程度提高。

五、存在问题1. 部分地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根据《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行政许可工作。

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背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服务,为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保障母婴安全,我局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行政许可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三、工作内容1. 审查申请材料:我局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设备设施情况等。

2. 现场勘验: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现场进行了勘验,包括医疗机构的产科门诊、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组织管理、临床咨询、实验室技术、超声等现场情况逐一细致审查。

3. 专家评审:我局邀请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组对申请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设备设施情况、人员配备、组织管理、临床咨询、实验室技术、超声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了现场提问。

4. 意见反馈:评审组对申请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申请机构负责人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表示将以本次评审为契机,持续提升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水平。

四、工作成效通过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提高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保障了母婴安全。

五、工作建议1. 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定期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2. 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认识和信任度。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事业的发展。

六、工作展望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母婴保健技术报务工作情况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报务工作情况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根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报务技术项目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我院严格管理,以病人为中心,依法执业,不断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

现将我院如下:一、组织管理我院高度重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培训、指导开展工作,并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二、人员配备我院注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培训。

现有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共50人,其中医生20人,护士30人。

我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同时,我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资格考试,现有20名医生和15名护士获得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证书。

三、设备设施我院配备了先进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设备,包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胎心监护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等。

同时,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实验室检测系统,能够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唐氏综合症筛查等检测项目。

我院还设有专门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用房,包括产房、新生儿监护室、手术室等,为母婴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

四、服务内容我院开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产前检查、产时监护、产后康复、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唐氏综合症筛查等。

我院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对每一位就诊的孕产妇提供全程、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五、质量管理我院建立健全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我院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我院积极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评价活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六、宣传工作我院积极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宣传工作,通过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册、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母婴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

同时,我院加强与社区、学校等单位的联系,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扩大服务覆盖面。

202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202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202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2024年度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XX省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办公室的XX,现就2024年度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做一份报告。

一、工作回顾2024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办认真履行了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2024年,我办注重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同事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加强岗位轮岗,使同事们能够全面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改进工作流程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我办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导,优化各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严格审核标准在2024年,我办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估和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审批决定,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工作展望2024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服务于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深入宣传政策我办将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和认识,增加申请人的知晓率。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宣传渠道宣传和推广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提高社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优化工作流程2024年,我办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整体工作的协调性和高效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我办将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审批决定,增强行政机关的自律性和责任感。

202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202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2024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一、工作概况2023年,我国母婴保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确保母婴保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本年度我部门共受理了大量的行政许可申请工作,并完成了各项审批任务。

全年受理许可申请5500件,其中包括申请新设备及技术的许可、产品注册许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

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推动母婴保健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确保婴幼儿的健康。

二、审批工作亮点(一)优化审批流程为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我们对行政许可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

通过建立电子审批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实现了审批材料的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和在线查询。

优化后的审批流程使得审批时间大大缩短,提高了审批的效率。

(二)强化风险评估在审批过程中,我们注重对申请人的资质和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所申请的技术和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许可后的技术和设备正常运行,我们加强了对许可企业的监督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我们对企业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安全。

三、工作亮点与成效(一)促进技术创新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母婴保健技术的创新发展。

通过审批一批新设备和新技术的许可,推动了母婴保健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的积累和转化,推动了母婴保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信息共享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我们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通过加强与医疗机构、研究机构等的合作,我们获取了大量的技术信息和实践经验,为审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为提高申请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组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我们向广大申请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了申请人的合规性和自觉性。

母婴许可工作总结

母婴许可工作总结

母婴许可工作总结
母婴许可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母婴健康和安全的保障。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需要关注母婴的营养、健康、安全等方面,确保他们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保护。

首先,母婴许可工作需要对母婴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

这包括对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确保他们在怀孕期间和出生后能够得到适当的营养和医疗照顾。

同时,还需要对母婴的生活环境进行评估,确保他们的生活环境安全卫生。

其次,母婴许可工作需要对母婴进行健康教育。

这包括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帮助她们了解孕期的注意事项和饮食调理。

对新生儿的护理知识也需要进行宣传和教育,帮助家长们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宝宝。

最后,母婴许可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

通过对母婴健康状况的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还需要建立家长和社区的反馈机制,让他们能够及时反馈母婴健康方面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总的来说,母婴许可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在母婴健康和安全方面做出全面的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确保母婴得到最好的照顾和保护。

【最新】201X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实用word文档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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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许可表格三、行政许可对象1、凡在扬州市区范围内开展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2、凡在扬州市范围内开展婚前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四、行政许可条件(一)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1、符合扬州市城区区域卫生规划要求;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获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3、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和设备;5、婚前医学检查由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建设标准的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承担。

6、开展母婴保健法规定的结扎、终止妊娠手术服务由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建设标准的县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承担。

7、分别符合《江苏省婚前医学检查评审细则》、《扬州市结扎终止妊娠手术评审细则》、《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扬州市助产技术评审细则》等要求。

8、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的医师应具备国家认定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相应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主检医师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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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人大常委会也于1998年11月21日正式通过《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999年1月1日颁布施行。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全面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条例》作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母婴保健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将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贵州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把母婴保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贵州省母婴保健法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母婴保健工作,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加强了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把母婴保健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计划。

一是成立由省至县的政府妇女儿童专门工作机构,二是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即“两纲”,母婴保健的各项工作是“两纲”的重要内容,“两纲”将“一法一条例”进一步目标化、规划化;三是各级政府按照“两纲”要求,把实施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201X-201X年,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防治等项目目标纳入了目标考核内容。

多年来在省政府的工作报告中,都提出了要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等要求。

“一法一条例”和“两纲”的实施,使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既得到法律保证,又得到政策措施保证。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一、工作概述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许可管理,以确保母婴保健技术的安全可靠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我单位在过去的一年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加强了许可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二、工作内容1. 许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为了确保许可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单位与母婴保健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沟通,制定了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的相关标准和指南。

同时,针对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也及时修订了现有的许可标准,确保其与国家最新政策的一致性。

2. 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核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制度,及时受理并审核了各类母婴保健技术的许可申请。

在受理过程中,我们对申请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查,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与申请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指导,鼓励其整改后重新申请。

3. 许可决定的发布和公示为了确保许可决定的公开透明,我们及时发布了各类许可决定,并在我单位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解答各类关注和疑问,并接受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监督和建议。

4. 许可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了许可证书,并建立了许可证书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了随时可查。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许可证书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及时吊销了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许可证书。

5. 定期检查和评估为了保证许可单位和个人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我们组织了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通过实地走访、材料审查、数据统计等多种方式,对许可单位和个人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确保了许可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展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许可标准和程序的理解和掌握还需加强。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第一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妇幼保健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尊敬各位领导、专家:大家好,欢迎各位来***妇幼保健院检查、指导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妇幼保健院创办于1974年,是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三级优秀妇幼保健院,也是国际爱婴医院。

承担着***新生儿疾病筛查,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等工作。

我院秉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核心制度》等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培养引进人才、设置科室、添置设备,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现就我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普法教育,规范依法执业行为全面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避免违法乱纪;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医疗安全教育常态化,组织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条例,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现象。

无无证人员单独执业。

二、注重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一)注重学科建设,三年内建设儿保,妇保两个省级重点专科;妇产,新生儿、检验三个市级重点专科。

围绕重点专科建设添置设备、培养引进人才、开展科研。

(二)开展母婴保健适宜技术和项目:积极申报产前诊断机构、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负责全市新生儿筛查工作,加强院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筛查率达100%,认真落实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发现听力障碍患儿及时转诊。

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职责。

妇保门诊积极开展免费增补叶酸服务项目,有效降低了我市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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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母婴保健技术行政许可工作报告全文,欢迎借鉴!
一、行政许可事项
扬州市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认定
二、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五条;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于1997年4月30日施行)第三十三条。

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许可表格
三、行政许可对象
1、凡在扬州市区范围内开展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
2、凡在扬州市范围内开展婚前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符合扬州市城区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获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3、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和设备;
5、婚前医学检查由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建设标准的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承担。

6、开展母婴保健法规定的结扎、终止妊娠手术服务由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建设标准的县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承担。

7、分别符合《江苏省婚前医学检查评审细则》、《扬州市结扎终止妊娠手术评审细则》、《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的基本条件》、《扬州市助产技术评审细则》等要求。

8、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的医师应具备国家认定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相应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从事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主检医师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从事助产技术人员应具备国家认定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相应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或助产士)资格;通过助产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有接生30例以上新生生儿的经历。

3、掌握相关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技术;
4、经过扬州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岗前培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者;从事助产技术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理论考试合格后,并通过扬州市级助产技术实践技能考核。

5、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免予专业培训和考核: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5年以上;三年内无医疗事故。

6、符合审批:五、申请材料(一)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或者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2、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文件;
3、相应技术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4、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

(二)申请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医护人员,应统一由其所在单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或《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免试资格审批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执业医师证书》或《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3、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4、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不包括助产技术免试对象);
5、申请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还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接生30例以上经历的证明文件。

六、审批程序
1、申请者提交材料,办理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据。

2、材料符合规定要求,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许可受
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充材料通知书。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基妇处负责对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派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评审小组,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对审核合格者,及时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注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机构的级别;经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机构。

4、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基妇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对合格者,应当及时颁发从事相应《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经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5、相关材料最后统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窗口领取。

七、收费标准(一)工本费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含副本)10元;2、《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5元(二)收费依据:苏财综(1996)139号
苏价费(1996)361号
八、办理期限:申请人申请母婴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在提供全部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人申请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在提供全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执业许可有效期限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十、校验制度(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实行年度校验制度。

(二)申请校验时间:各相关机构应当在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三)校验提交材料: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一式叁份);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影印件及副本;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影印件;
4、相关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名单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影印件;
5、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年度工作总结。

(四)校验程序:同上述审批程序。

(五)校验期限:同上述办理期限。

(六)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本审批程序和办理期限向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卫生窗口重新申请延续;未申请延续的,对该许可予以注销。

十一、其他事项
1、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护人员三年有效期内应接受市或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或
委托其他机构组织的相关技术继续教育,并不少于18学时。

2、批准开展的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变更机构名称、、法人代表等,必须到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请变更
服务许可项目,应当依照本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终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遗失后,应当及时报告原发证机关,并自发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的手续。

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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