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属高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广东省属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浅议

广东省属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浅议
科 教 动 态
广 东省属 高校 政府采 购预算管 理浅 议
刘 湘华 ( 广东工业 大学 广 州
500 ) 1 0 6
摘 要 : 着我 国 《 随 政府 采购 法》 的实施 , 高校 也 纳入政 府采 购实施 范 围, 高校采 购 的特殊 性导致政 府采 购预算 管理过程 中 出现 了许 多 问题 。如何 在新 形势 下有效地 使预 算管理 更加科 学合 理 、更 具有 可行 性 成 了当前急 需解 决的 问题 。本文从 广 东省 属高校政 府采 购部 门工作人 员角度 出发 , 结合 自身工作 实践, 预算鳊制过程 等四个 阶段 进行分析 , 出当前广 东省属 高校政府 采购预算管理在 四个阶段存 对 指 在的问题 , 针对这 些 问题 , 者提 出运 用 P C 作 D A循环 等针对 性解 决方案 。 关键词 : 高校 政府 采购 预算 管理 中图分类号 : 8 2 3 F 1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6 3 9 9 (090 () O 0-0 17 - 7 52 0 )4b- 0 9 2 . 特 既 政府 采购 预算 是指 采 购机 关根 据事 业发 将资 金拨 付给供 应商 。单 位 只见预算 数 字不 高 度重 视 , 别是 在事 后总 结 经验方 面 , 不 展计划和行政任 务 , 经过规 定程序批 准的年度 见钱 , 只见 实物 不 见钱 。这 样对 预 算资 金 的 进行 跟踪审 计 , 即使跟踪 调查 , 也是分析肤 浅 , 政府采购计 划 。 0 3 1 1 t 《 2 0 年 月 , 中华人 民共 管理 将 由价 值形 态 延伸 到 实物 形态 。 E 所 谓 的预 算指 标 考核 基本 是 走过 场 。
() 个 院( 可 以根据 本 部 门的 教学 科 1 各 系)

广东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财务工作会议

广东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财务工作会议
加重视 和加强财务工作 , 更加积极筹措 学校 资金 , 到生财 做 有道 ; 更加 严格 学校预算 管理 , 做到理 财有据 ; 更加优 化学 校资 源配置 , 到用财 有效 ; 做 更加 完善 学校 经济责任 制 , 做
罗伟 其厅 长在 讲话 中全 面 回顾 了“ 五 ” 间 广 东省 高校 十 期 财 务 工作 所 取 得 的 成 绩 , 对“ 一五 ” 省 高校 财 务 工作 作 井 十 全 了部 署 他指 出 ,十五 ” “ 时期 , 省委 、 在 省政 府的 高度 重视 和 正 确 领 导 下 , 东省 高等 教 育 实现 了历 史性 跨 越 , 广 进入 了大 众 化
பைடு நூலகம்
到管财有责 ; 更加 重视 学校财务队伍建 设 , 高财务 管理专 提
业水平 , 努力为广东省 高等教育持续 、 健康 、 顺利发展 , 供 提
更 多更好 的 财 力保 障 。
阶段 、 在这一进程 中, 广东省高校财务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绩。 主要体现在 : 一是高校经 费保持快速增长, 快于学生规模的增 长速度 , 保障能力明显提 高; 二是实行 高校生均享受综合定额
初 步 建立起 适 应公 共财政 要 求 的财 务管 理体 制 ; 四是 高校 财务 管理得 到 进 一步加 强 , 财务 管理 工 作迈 上 了新的 台阶。 罗伟 其 厅 长 强调 ,高 等教 育 是 非 义务 教 育 ,是 选择 性 教
资源 配置 效 益 。 通过 制 度 建设 、 格 审 查 、 要 严 控制 投 资 、 强 管 加
体要求。
会议 还邀请 南京 大学副校 长施建军 同志作 了精彩 的演 讲 中山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农 业大学、 东轻工职业 广 技术学院的领导分别介绍了各 自财务管理的经验和“ 十一五” 期 间对加 强财务管理工作 的展望。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篇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篇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篇为明确财务预算,保障高校的教学秩序,应订立规范的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这次帅气的我为您整理了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最新3篇,您的确定与共享是对我最大的激励。

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财务风险的紧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进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进展,足够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进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省”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进展。

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精准、完整、适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

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含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依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

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厉性,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学校依据章程和进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进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部处、直属单位。

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当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第八条学院、直属系。

学校人力资源处依据各院(系)的建设目标、岗位设置和承当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编制其人员经费的收入与支出预算,在与各院(系)沟通的基础上,报主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给学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广东省高等教育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探讨

广东省高等教育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探讨

财政厅结合财 力可 能并考虑学校 当年的增
支因素 , 与广东省 教育厅商量 、 定下一年 确
度 的 生 均 定 额 ” 。
些 问题。 如对高 等教育财 政支 出审计或
检查 的 内容 仍 只注 重 于合 法 性和 合规 性 审核 , 未转 向经 济 性 、 效率 性和 有 效性 的 评价 ; 督 工具 以事 后 审计 为 主 , 监 没有 引 入 以事 前定 目标 、 中监 督和事 后评价 的 事 效益 审计 。
量, 造成资源 的配置 和使 用效率不 高 , 绩效
不好。这种模式下 的拨 款依据是在 校学生 数量 ,生均成本实际是往 年的决 算数而非
合理 的成本。由于拨款 的标准无法体现 高 校之间的资源利用效率 与社 会效益 方面的 差别 ,在校生数量多的学校 获得更 多的拨
款 ,导 致高校在数量和层 次结构上盲 目扩
3 未 形成 有效 的 高等教 育 财政 支 出 的绩 效监控 机制 。 目前 , 高等教育 财政 对
支 出监 督制 度 的 改革 虽然 取得 了一定 进
20 0 4年 ,为调动 高校扩招 的积极性 、 扩大高校办学 自主权 、促进 高等教育 的发 展 ,广东省改革现行高校经费 基数加增长

是以办学规模 为导 向,忽 视办学质
等教育财政 支出的公共性与复 杂性 ,找到 合适 的指标 来反 映所有 的项 目难 度较 大 ; 三是评价标准如何 制定 , 即使 同属 一省 , 但 由于各类学校 的具体 情况不同 ,使得 评价
标准 的 合理 性 和可 比 性值 得 深 究 。
及 存 在 的 问题
资金使 用效 益不高。四是 生均 基准定额 四
年保持不 变,忽略 了通货膨胀 和办学成本 上升等 因素 ,使得 高等教育投入 增长有所 下降。《 办法》 明确 规定 :在编 制下一年度 “ 预算前 , 学校按要 求准确填列有 关数据 , 报 广东省教育厅 、 广东省财政厅 审核 , 广东省

中山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细则 -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中山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细则 -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中山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有效使用,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以及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中山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2〕26号)、《中山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社科〔2010〕9号)与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技经费(含理、工、医科)和文科科研经费。

按经费来源渠道,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和其他科研专项经费。

(一)纵向科研经费包括计划科技经费(理、工、医科)和规划项目科研经费(文科)。

计划科技经费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规划项目科研经费是指规划部门立项项目和有财政拨款通知的政府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包括委托科技经费(理、工、医科)和非规划项目科研经费(文科)。

委托科技经费是指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研合同方式取得的,由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出资投入的科研项目经费;文科非规划项目科研经费是指除规划项目以外的其他文科项目经费。

(三)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与国(境)外政府、学术机构等非政府组织间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取得的项目经费。

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的使用有协议按协议执行,无协议参照横向科研经费执行。

(四)其他科研专项经费,指学校科研基金、学院创收收入资助、社会捐赠等资金资助的科技经费和其他未归入本条(一)和(二)(三)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

如项目无明确管理规定或特殊约定,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参照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其他项目经费参照横向科研经费管理。

第三条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拨入学校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专用存款账户,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立项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最新版)学院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学院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经费预算管理水平,增加资金使用效益,扩大办学自主权,确保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XX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并通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和执行部门,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及相关分析工作;组织二级院系预算编制工作和分析预算方案执行情况;下达预算经费定额分配方案;其他预算管理日常工作。

各二级院系是预算管理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根据财务处下达的预算经费定额,做好本部门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费预算编制原则第四条综合预算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时,要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统筹考虑,保障内容各有侧重,合理安排。

第五条优先保障的原则。

预算安排必须优先保障学院正常运转的资金要求。

第六条择优排序的原则。

项目支出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认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择优安排。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原则。

预算执行过程实施跟踪问效,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第八条财务信息公开化原则。

学校各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向职工公布预算经费执行情况。

第九条二级院系在学校预算框架下独立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学校循序渐进适度下放财权。

第三章经费预算编制方法第十条学校经费预算采用“零基预算”,定额、定项,基础加专项评审等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综合预算。

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结合学校实际收支,由学校各部门提出预算申请,财务处审核初定,经校长审定,党委会批准,向职代会报告后执行。

第十二条党政科研、教辅、校园管理中心、学术机构预算。

采用“零基预算”和定额、定项等方法,由部门申报,分管校长审查,财务处核定,报党委会批准后执行。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2. 有效性原则:科研经费应主要用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3. 精细化原则:科研经费管理应实行项目负责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权责。

4. 透明度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应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三、经费来源及分类1. 科研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学校自筹经费等。

2. 科研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直接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间接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成本。

四、经费使用范围1. 直接经费使用范围:(1)设备费:购买、租赁、维修科研设备、仪器等。

(2)材料费:购买实验材料、消耗品等。

(3)测试化验加工费:支付给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

(4)差旅费:科研活动中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用。

(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研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

(6)出版/知识产权事务费: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费用。

(7)其他直接费用: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2. 间接经费使用范围:(1)管理费:用于项目组织、协调、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能源费:科研活动中发生的能源消耗费用。

(3)房屋租赁费:科研活动中租赁的房屋费用。

(4)其他间接费用:与科研活动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五、经费审批及报销1. 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工作。

2. 经费报销需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合同、协议等。

3. 报销流程应遵循学校财务规定,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六、经费监督与检查1. 学校设立科研经费监督小组,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项目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科研经费监督工作,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汕头大学科研处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汕头大学科研处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科研管理,使科研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科学研究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经费包括:上级批准立项下达的国家、省部、厅局、市级各类科研课题经费,各种横向合同项目研究经费。

第二条本校教职工所承担的一切科研课题都应列入学校的科研计划,一切科研经费都应汇入学校财务帐户。

严禁利用学校的仪器、设备、水电等实验室条件和人员为私自承接的项目服务。

一旦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肃处理。

第三条各类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由科研处设立经费本,由科研处、财务处实行监督。

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照“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的原则,由课题负责人根据进度掌握,确保课题按质按期完成,严禁超支。

第四条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1)科研业务费。

包括:分析测试费,计算费,差旅费(国内调研和各种学术会议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业务资料费,通讯费,论文或著作版面及印刷费,信息传播和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费,水、电、气费及其他业务科研业务费(具体内容详见第八条)。

(2)材料费。

包括:原材料,试剂、药品等低值易耗品,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及养殖费,实验模型及样品的采集加工费等。

(3)仪器设备购置或试制费。

(4)实验室改装费。

(5)协作费。

包括协作单位研究费用和邀请校外专家和合作研究人员的费用等.协作单位经费以签订合同或联合申报的经费分配方案为依据经科研处审批后转拨至协作单位。

(6)项目组织实施费。

包括管理费和劳务费(具体项目组织实施费的比例详见第六条和第七条)。

(7)横向项目经费可以开支中介费,中介费按合同约定办理,一般不超过5%.咨询服务、设计和技术转让等非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也可以参照横向项目执行。

(8)其他经过批准的必要费用.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计划开支使用,日常开支由课题负责人审批后按财务制度报账。

5000元至2万元间的开支项目,经单位分管科研负责人审查后,由科研处负责人批准;2万元以上开支项目须经科研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

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

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一、引言作为广东省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在培养人才、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费预算统计表作为评估高校财务资源配置和运营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广东省高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全面评估高校经费情况,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进行分析。

二、深度探讨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1. 总体经费规模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显示,广东省高校的总体经费规模出现了哪些变化?在总经费中,教学经费和科研经费的比例如何?如何解读这些变化?2. 经费使用情况在经费使用方面,广东高校如何合理利用经费资源?是否存在重点支出或浪费现象?高校在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如何?3. 经费来源与构成广东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哪些?政府拨款、学校自有资金、科研项目资助等所占比例如何?这些资金构成对高校整体发展的影响如何?4. 经费投入与产出广东高校的经费投入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产出情况如何?经费投入是否能够有效提升高校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三、广度探讨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1. 教育资源配置广东省各高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是否存在不均衡现象?是否有高校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如何提高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2. 科研创新支持广东省高校在科研创新方面的经费投入和支持程度如何?是否有一些创新性项目得到了有效支持,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影响?3. 社会服务与发展高校在社会服务和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经费使用情况如何?是否有重点项目得到了支持,为当地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4. 学术文化建设广东高校在学术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和成效如何?是否有优秀项目得到了支持,提升了学术声誉和文化氛围?四、总结与展望2023年广东高校经费预算统计表反映了广东省高校在财务资源配置和使用方面的情况。

通过深入探讨和广度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高校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也能看到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

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粤财预【2003】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并参照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省级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和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按指定的用途和对象编制的预算支出计划。

第四条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规范管理原则。

列入预算的项目在管理程序上需经过项目申报、审核、核定预算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四个阶段,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运作。

(二)综合预算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三)公共财政原则。

项目安排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

(四)科学论证、合理排序、量财办事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五)追踪问效原则。

省财政厅和省级部门对预算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追踪问效。

第二章预算项目的分类第五条项目按照其性质分为基本建设支出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项目三大类。

(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用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要纳入国民经济和事业发展计划,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规定的范围确定。

(二)行政事业类项目,是指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项目。

主要包括: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项目),专项业务项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和其他项目。

专项计划项目,是指经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的专项计划、基金等项目,包括科学、教育、文体、农业、水利、社会保障等事业性发展项目。

专项业务项目,是指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其职能、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中持续发生、在基本支出以外开支的特定支出项目,包括大宗印刷、专项培训、专项考察调研、专项事务管理、专用设备运转维护等项目。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4月21日以粤财教〔2014〕83号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06〕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补助的、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其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补助的生均公用经费、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用于公用经费性质用途的专项、其他收入返还用于补充公用经费等。

各地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地方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

第四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生健康体检费等。

第五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要求使用,优先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最急需、最紧迫的方面,重点安排保障教学业务费(包括实验实习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印刷资料费、体育耗材文体活动费等)、日常维持维修维护费(包括学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建筑物、道路、运动场地、设备、课桌椅、门窗的维修维护更新,校园花草树木维护费等)、教师培训和仪器设备图书购置等方面。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高校预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确保高校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规定。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高校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预算编制1. 高校预算编制的目的高校预算编制的目的是确保高校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保证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高校预算编制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高校预算编制应覆盖高校各项经济活动,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

(2)科学性原则:高校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公正性原则:高校预算编制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并运用公开透明的方式。

3. 高校预算编制的程序(1)制定预算指导意见:高校财务部门根据高校的发展规划和财务情况,制定预算指导意见。

(2)各单位编制预算计划:各高校单位根据预算指导意见和自身的需求,编制预算计划。

(3)综合编制预算:高校财务部门根据各单位编制的预算计划,综合编制高校预算。

(4)讨论和审批:高校财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预算进行讨论和审批。

(5)发布和执行:高校财务部门将审批通过的预算发布给各单位,各单位根据预算进行执行。

二、预算执行1. 高校预算执行的监督机制为了保证高校预算的合理执行,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高校财务部门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外部监督:高校预算执行情况需要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2. 预算执行的要求(1)合理使用财务资源: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合理使用财务资源,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2)精确记录预算执行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地记录预算执行情况,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3)及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单位要定期向高校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预算监控与调整1. 预算监控的内容(1)支出监控:高校财务部门要对各单位的支出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粤财科教〔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57号有关省直部门:为完善我省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推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度和合理性,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适用于省级财政投资的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可参照执行,但不受上限限制。

二、部门所辖省属高校新增的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项目预算应按《标准》编制。

试行期间,《标准》未作规定的内容或标准,学校可根据其他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编制预算。

《标准》中有关支出标准原则上作为编制预算支出的上限。

确因特殊情况个别单项支出需突破《标准》中相关标准的,学校应在编制方案中详细说明原因。

三、《标准》主要适用于预算编制。

《标准》作为省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审核依据,省级财政支出保障水平按财政管理规定核定。

预算执行中,对按照《标准》编制的预算,在不突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情况下,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调剂。

同时,学校开展基本建设要落实资金来源,避免半拉子工程。

四、《标准》于印发之日起试行,之前已批复或备案的投资计划项目可不调整。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省财政厅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对《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省财政厅2019年11月25日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管理,促进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和审核中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制定支出定额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现行造价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高校部分专业生均拨款折算系数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高校部分专业生均拨款折算系数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高校部分专业生均拨款折算系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5.15
•【字号】粤财教〔2019〕94号
•【施行日期】2019.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高校部分专业生
均拨款折算系数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省属高校(含省市共建高校)生均拨款制度,经报省领导批准,从2019年起,调整我省省属高校部分专业生均拨款折算系数,按新生新办法过渡实施。

其中,传统师范生生均拨款折算系数提高为1.25;非师范类专业修读教师教育模块学生不分专业统一按照省一般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的75%拨款;小规模艺术类院校生均折算系数提高到3.125;小规模体育高校和非通用语专业生均折算系数提高到2.5;其他专业拨款系数暂不变,研究生按就高原则安排。

请各校加强管理、统筹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国家政策,保障教职工队伍稳定,维持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转,提高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能力,切实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的健康优质发展。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5日。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科研活动所获得的各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学校出资的科研配套经费及校级课题资助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列入发展计划,由各级财政拨款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指除纵向项目经费以外获得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通过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管理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照相关科研管理办法、科研合同、委托协议的要求合理使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学校、各学院、各部门、项目负责人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校长及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校党政联席研究决定。

分管校长、科技与产教合作处、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财务处及项目负责人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监管责任。

各部门、各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

第七条学校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的要求,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科研任务,并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处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收支预算,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结项决算审核等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省属高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推进广东高等教育加速发展跨越发展,按照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按照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改革现行高校经费基数加增长的拨款方式,实行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资金的新的预算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资金,调动高校扩招的积极性,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
(一)高校经费的增长要与高校扩招的增长相适应。

(二)高校经费供给方式要与高校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高校经费需求要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改革原则
适应发展,促进改革;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四、改革内容
从开始,改革现行高校经费基数加增长的拨款方式,按照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的办法,即按学生不同层次和专业折算的学生当量,以学校不同类型的生均定额标准核定高校正常经费,清理归并现有各项专款,重新设立少量专项资金。

(一)学校范围。

省属普通高校、部委属学校和省市共建学校,不包括省属高职院校、成人院校和部门办学。

具体包括:20所省直属普通本专科学
文档仅供参考
校、3所部委属学校和5所省市共建学校。

(二)专业、层次分类和折算系数。

学生按专业分为文科、理科、工科、农林(含民族)、医学(含体育)、艺术、师范七类,各专业的折算系数以文科0.9、理科1、工科1.15、农林(含民族1.7)1.4、医学(含体育)1.25、艺术1.8、师范1.03;按层次分为留学生、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和中专生五类。

各层次的折算系数以本专科生1,留学生3、博士生2、硕士生
2、中专生0.5。

(三)计算方法。

1、省属高校(包括省市共建学校)。

鉴于各学校正常经费基数水平差距较大,为使改革工作平稳过渡,同时又逐步缩小各学校原基数之间的差距,正常经费核定实行经费基数按学制逐年递减,新增经费按生均定额核定的办法。

具体为:
(1)以为基点,即以正常经费为基数,按学校的学制逐年递减。

普通高校为四年学制,经费分四年逐年递减,年均减少四分之一;专科学校为三年学制,经费分三年逐年递减,年均减少三分之一。

(2)按学校招生人数的学生当量,以生均定额核定新增的正常经费。

学生人数指全日制在校生(不包括民办生、成教生),省市共建学校的学生人数按共建时确定的省供给的学生范围核定,按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相对应的系数折算成”学生当量”。

根据高校经费生均支出水平,并考虑省级财政的承受能力,核定新增的正常经费生
3
2020年5月2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