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传统媒体要掌握舆论主导权,更要掌握资源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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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问题 , 即原创 版权 问题 。
一
传统媒体在版权法律关系 中的定位 , 首先是作 品的传 播者, 是版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 使用他人的作品应该 尊重作者的相关权利。其次是作品的权利人 , 是版权法律 关系中的权利主体 , 报纸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 对作品的选
择 和 编排 做 出 了创造 性 的劳动 , 是报 纸 这一 汇 编作 品 的权 利人 ; 同时报纸在办报过程 中也采集创作了大量的作品, 是 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 ( 约定著作权归单位 时 )的权利人。 当前 , 数字网络技术的运用与快速发展 , 对传统版权保 护制度提 出了新的挑战, 主要体现在 “ 四个打破”上 : 一是 人人都是 “ 麦克风” , 打破了传统分工 , 改变 了中国新 闻出 版单位独享新闻资源和新闻传播的地位。二是打破了清晰 明了的作品传播生态 , 改变了传统媒体的生存环境。三是 打破 了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服务商的界限, 增强了媒体市场 竞争 。四是 打 破 了作 品 交易 点 对点 的传 统授 权 机制 , 面 临
一
、
即传播信息的最大化和满足社会信息需求的最大化 。要实 现信息传递最大化 , 必须具备信息传递 “ 高速度 、 广覆盖 、 大容量 ”的基本条件。技术 的发展运用 , 可以解决信息传 递高速度 、 广覆盖 、 大容量的问题 , 同时促进传统媒体 向更 高形 态的媒体转型升级。技术的发展和运用 , 可以解决信 息传播速度 、 覆盖和容量 问题 , 但不能直接转化为信息本 身, 信息的多寡来源于人的智力创作行为。因此 , 传统媒体 转型升级除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外 , 关键还要解决好信息资
第6 卷第 l 2 期
2 0 1 5年 6月
新 闻研 究导刊
J o u ma l o f Ne ws Re s e a r c h
Vo 1 .wenku.baidu.com6 No . 1 2
J u n e 2 0 1 5
数字时代 , 传统媒体 要掌握舆论主导权 , 更要掌握资源主导权
王 自强
着海量授权的挑战。新媒体的冲击 , 分流了市场, 抢 占了媒 体资源。
三、 如何 应对 或解 决这 些可 能存在 的侵 权行 为
需取得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例如 , 中国文化传统
文化遗产 《 四书五经 》 , 早 已进入了公共领域 , 即便对其数 字化后 以任何方式广泛传播 , 都不涉及版权问题。但如果 将发表在报刊上的当代原创作 品通过数字化后 , 不管是以 有形介质形式 , 还是无形介质形式传播都会涉及版权问题, 未经权利人授权的使用都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数字网络环境下 . 传统媒体如何应对转型升级带来 的版权问题 媒体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 报纸等传统媒体转型升 级的动因旨在顺应时代发展趋势 , 追求媒体功能的最大化 ,
( 国家新 闻出版广 电总局 政策法制司 ,北京 1 0 0 0 5 2 )
摘 要: “ 在数 字网络环境 下 , 报 刊社 等传统新 闻媒体如何 转型升 级? 除 了运 用新技 术手段 外 , 更要 注重解 决好 信 息资 源问题 , 即版权 问题 。 ”这既体现 对知识 、 对创造 者劳动成果 的尊 重, 也是对 报社 自身正 当权 益的依 法保护 。 关 键词 : 数 字 网络 ; 传 统媒体 ; 转型 中图 分 类 号 :G 2 0 6 . 2 文献 标 志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4 — 8 8 8 3( 2 0 1 5 )1 2 — 0 0 0 1 — 0 1 新 闻报道 到底有 没有版 权 近年来 , 随着网络 、 数字技术迅猛发展 , 报纸等大量原 创新 闻报道受到 网站 、 新兴媒体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问题。 那么, 报纸新 闻报道 到底 有没有 版权 问题 ? 现行著作权法所称的 “ 时事新闻” , 是指通过报纸 、 期 刊、 广播电台、 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 客观事 实) , 不是版权保护的客体。简单讲客观事实不受版权法保 护, 而 “ 新闻报道”不等于客观事实本身 , 通常是记者从不 同的视 角对客 观事 实的描 述 , 这种 描述具 有 主观选 择性 , 凝 聚着创造性 的智力劳动 , 理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要弄清数 字网络环境下传统媒体转型升级 的版权 问 题, 首先还得厘清数字网络版权问题的一些相关概念。 是关于 “ 数字技术”与 “ 数字化” 。所谓 “ 数字技 术”是指一项与电子计算机相伴相生的技术 , 即借助一定 技术设备将各种信息 ( 包括图、 文、 声、 像等 ) 转化为计算 机能够识别 的二进制数字 “ 0 ”和 “ 1 ”后进行运算、 加工 、 存储 、 传送 、 传播 、 还原的技术。而数字化 , 则是将信息转化 为一系列二进制代码数字数据 , 引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统一 处理 的过程 。 二是关于 “ 数字出版”与 “ 电子出版物”和 “ 网络 出 版” 。所谓 “ 数字出版”是指借助电子技术设备将图、 文、 声、 像等信息通过二进制数字进行存储 , 并公开传播数字化 后的图、 文、 声、 像等信息的行为。数字出版包括有形介质 ( 电子出版物 , 如光盘 、 数据库等 ) 传播和无介质 ( 有线 、 无 线网络 ) 传播两种形态 ,“ 数字出版”相对于网络出版 、 电 子出版物 。 在逻辑上是一个上位概念。 三是关于 “ 数字作品”与 “ 数字版权 ” 。数字作品与 数字版权不是法定概念 , 是社会公众在现实生活 中约定俗 成的习惯用语。数字化是存储信息的一种技术手段, 是作 品的存储方式, 而不是作品本身。任何作品都可以数字化 的方式存储 , 但数字化后 的作品不一定都受版权保护。例 如, 将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进行数字化 , 并不产生版权保护 问题 。作 品受 版权保 护 , 不 是基于 数字 化 , 而是作 者 的创作 行为。王 自强进一步解释说 ,“ 数字版权”实际上是指在 作 品数 字 化 过程 中 面临 的版 权 问题 。例 如 , 某 报 纸在 出 版 传统纸质版的同时推出光盘版 ( 数字化载体 ) , 则应重新获 取作者光盘版的复制 、 发行权; 如再出无介质的网络版 ,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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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媒体在版权法律关系 中的定位 , 首先是作 品的传 播者, 是版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 使用他人的作品应该 尊重作者的相关权利。其次是作品的权利人 , 是版权法律 关系中的权利主体 , 报纸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 对作品的选
择 和 编排 做 出 了创造 性 的劳动 , 是报 纸 这一 汇 编作 品 的权 利人 ; 同时报纸在办报过程 中也采集创作了大量的作品, 是 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 ( 约定著作权归单位 时 )的权利人。 当前 , 数字网络技术的运用与快速发展 , 对传统版权保 护制度提 出了新的挑战, 主要体现在 “ 四个打破”上 : 一是 人人都是 “ 麦克风” , 打破了传统分工 , 改变 了中国新 闻出 版单位独享新闻资源和新闻传播的地位。二是打破了清晰 明了的作品传播生态 , 改变了传统媒体的生存环境。三是 打破 了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服务商的界限, 增强了媒体市场 竞争 。四是 打 破 了作 品 交易 点 对点 的传 统授 权 机制 , 面 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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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传播信息的最大化和满足社会信息需求的最大化 。要实 现信息传递最大化 , 必须具备信息传递 “ 高速度 、 广覆盖 、 大容量 ”的基本条件。技术 的发展运用 , 可以解决信息传 递高速度 、 广覆盖 、 大容量的问题 , 同时促进传统媒体 向更 高形 态的媒体转型升级。技术的发展和运用 , 可以解决信 息传播速度 、 覆盖和容量 问题 , 但不能直接转化为信息本 身, 信息的多寡来源于人的智力创作行为。因此 , 传统媒体 转型升级除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外 , 关键还要解决好信息资
第6 卷第 l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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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研 究导刊
J o u ma l o f Ne ws Re s e a r c h
Vo 1 .wenku.baidu.com6 No .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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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 , 传统媒体 要掌握舆论主导权 , 更要掌握资源主导权
王 自强
着海量授权的挑战。新媒体的冲击 , 分流了市场, 抢 占了媒 体资源。
三、 如何 应对 或解 决这 些可 能存在 的侵 权行 为
需取得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例如 , 中国文化传统
文化遗产 《 四书五经 》 , 早 已进入了公共领域 , 即便对其数 字化后 以任何方式广泛传播 , 都不涉及版权问题。但如果 将发表在报刊上的当代原创作 品通过数字化后 , 不管是以 有形介质形式 , 还是无形介质形式传播都会涉及版权问题, 未经权利人授权的使用都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数字网络环境下 . 传统媒体如何应对转型升级带来 的版权问题 媒体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 报纸等传统媒体转型升 级的动因旨在顺应时代发展趋势 , 追求媒体功能的最大化 ,
( 国家新 闻出版广 电总局 政策法制司 ,北京 1 0 0 0 5 2 )
摘 要: “ 在数 字网络环境 下 , 报 刊社 等传统新 闻媒体如何 转型升 级? 除 了运 用新技 术手段 外 , 更要 注重解 决好 信 息资 源问题 , 即版权 问题 。 ”这既体现 对知识 、 对创造 者劳动成果 的尊 重, 也是对 报社 自身正 当权 益的依 法保护 。 关 键词 : 数 字 网络 ; 传 统媒体 ; 转型 中图 分 类 号 :G 2 0 6 . 2 文献 标 志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6 7 4 — 8 8 8 3( 2 0 1 5 )1 2 — 0 0 0 1 — 0 1 新 闻报道 到底有 没有版 权 近年来 , 随着网络 、 数字技术迅猛发展 , 报纸等大量原 创新 闻报道受到 网站 、 新兴媒体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问题。 那么, 报纸新 闻报道 到底 有没有 版权 问题 ? 现行著作权法所称的 “ 时事新闻” , 是指通过报纸 、 期 刊、 广播电台、 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 客观事 实) , 不是版权保护的客体。简单讲客观事实不受版权法保 护, 而 “ 新闻报道”不等于客观事实本身 , 通常是记者从不 同的视 角对客 观事 实的描 述 , 这种 描述具 有 主观选 择性 , 凝 聚着创造性 的智力劳动 , 理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要弄清数 字网络环境下传统媒体转型升级 的版权 问 题, 首先还得厘清数字网络版权问题的一些相关概念。 是关于 “ 数字技术”与 “ 数字化” 。所谓 “ 数字技 术”是指一项与电子计算机相伴相生的技术 , 即借助一定 技术设备将各种信息 ( 包括图、 文、 声、 像等 ) 转化为计算 机能够识别 的二进制数字 “ 0 ”和 “ 1 ”后进行运算、 加工 、 存储 、 传送 、 传播 、 还原的技术。而数字化 , 则是将信息转化 为一系列二进制代码数字数据 , 引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统一 处理 的过程 。 二是关于 “ 数字出版”与 “ 电子出版物”和 “ 网络 出 版” 。所谓 “ 数字出版”是指借助电子技术设备将图、 文、 声、 像等信息通过二进制数字进行存储 , 并公开传播数字化 后的图、 文、 声、 像等信息的行为。数字出版包括有形介质 ( 电子出版物 , 如光盘 、 数据库等 ) 传播和无介质 ( 有线 、 无 线网络 ) 传播两种形态 ,“ 数字出版”相对于网络出版 、 电 子出版物 。 在逻辑上是一个上位概念。 三是关于 “ 数字作品”与 “ 数字版权 ” 。数字作品与 数字版权不是法定概念 , 是社会公众在现实生活 中约定俗 成的习惯用语。数字化是存储信息的一种技术手段, 是作 品的存储方式, 而不是作品本身。任何作品都可以数字化 的方式存储 , 但数字化后 的作品不一定都受版权保护。例 如, 将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进行数字化 , 并不产生版权保护 问题 。作 品受 版权保 护 , 不 是基于 数字 化 , 而是作 者 的创作 行为。王 自强进一步解释说 ,“ 数字版权”实际上是指在 作 品数 字 化 过程 中 面临 的版 权 问题 。例 如 , 某 报 纸在 出 版 传统纸质版的同时推出光盘版 ( 数字化载体 ) , 则应重新获 取作者光盘版的复制 、 发行权; 如再出无介质的网络版 ,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