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当前矛盾纠纷现状及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困难、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困难、问题、成因及对策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困难、问题、成因及对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于信访形势持续好转,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因此太平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机制,让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全乡无重大矛盾纠纷隐患。
“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农村的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问题。
近年来,中央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的矛盾纠纷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日益复杂。
如何搞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面临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走访了5个村20个村民组103户群众,了解了群众产生矛盾的根源。
现结合我乡工作中所采取的应对办法和对今后工作的构想谈点看法。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问题从我乡近年农村呈现出的矛盾纠纷来看,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具体体现在:1、农业税改革引发的争地纠纷。
在普遍实行农业税费改革后,随着全免农业税,实行良种补贴、水稻种植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原先已弃耕多年的农户,因利益冲突,要求退回让他人耕种和村委会因调整来修建乡村公路、公益事业建设等所征用的土地、山林,从而导致矛盾纠纷。
2、暗箱操作引发的干群纠纷涉农资金的发放不民主,在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中,个别村干部不按政策规定,优亲后友或暗中提留,引起群众对村干部不满,导致群众上访不断。
如:退耕还林工程中村委会及个别村干部提留指标,中饱私囊;低保、困难补助的评定等优亲厚友。
3、干部作风引起的矛盾纠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有不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在暗暗的发生了变化,办事要请客送礼或干部参与赌博时有发生,导致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大。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问题和困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这些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1. 人力资源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和辨别能力等能力。
然而,由于需要处理的矛盾纠纷众多,而相应的专业人员却往往数量不足,导致不能够高效地处理矛盾纠纷。
2. 法律法规繁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非常繁杂,对于从业人员来说,理解和应用这些法律法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3. 信息获取困难:矛盾纠纷的产生往往与信息不对称有关,因此,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于化解矛盾纠纷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关的信息获取往往存在着困难,如双方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等问题,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带来了困难。
4. 应对复杂性矛盾的难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剧,矛盾纠纷变得日益复杂化。
这些复杂性矛盾往往涉及多个方面,关系复杂,难以找到符合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
5. 代际矛盾与冲突的增多:随着社会的发展,代际矛盾和冲突逐渐凸显。
不同年龄群体之间的价值观、利益诉求等存在差异,进而引发矛盾纠纷。
然而,由于代际矛盾与冲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更加困难。
6. 社会舆论压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常涉及到各方利益,可能会引发一些敏感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舆论往往会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产生影响。
一方面,社会舆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社会舆论也可能对从业人员造成压力。
7. 适用法律规范的模糊性:在某些情况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依据法律规范来处理。
然而,由于某些法律规范的适用模糊不清,使得从业人员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缺乏具体指导,给工作带来了困难。
解决方案:为了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和困难,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 增加人力投入:加强人力资源的投入,提升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力保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和各个社会主体,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问题,影响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以期能够改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现状。
一、问题的存在1. 组织能力不足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需要组织和协调多个不同部门和机构的力量,以有效地解决问题。
然而,目前我国的组织能力存在不足的情况。
一方面,协调各方的意见和行动需要一定的能力和经验;另一方面,对于具体问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和机构来负责,目前的资源分配和人员配备不足,导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效果不佳。
2. 缺乏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产生通常是复杂而多样的,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然而,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我们常常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因素。
这种片面性的处理方式,容易忽略矛盾纠纷的本质和根源,从而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3. 缺乏专业能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
然而,目前许多从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他们在工作中往往力不从心、应对不当。
另外,由于缺乏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一些部门和机构无法合理地分配资源,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4. 缺乏监督和评估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工作成果难以得到有效评估。
一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标准,工作人员容易滥用职权或者不作为;另一方面,缺乏监督和评估机构,工作成果无法得到有效的检验和改进。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1. 体制机制不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群体的合作。
然而,由于我国的行政体制和体制机制尚未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存在困难。
2019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四篇)
工作报告参考范本2019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四篇)目录:2019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一2019年硬件工程师个人工作总结二2019年硬件工程师工作总结三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四2019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一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
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
20xx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
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
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
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2019年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成因及对策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但是由于改革的逐步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基层社会各方面也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新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不仅进一步增多,而且向深层次发展,在一些地方表现得还较为突出。
为正确分析、把握新形势下我县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及时妥善处理当前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农村,我们对当前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一、矛盾纠纷的现状及特点1、群体性增多。
基层矛盾纠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易于引起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人的共鸣,进而形成群体行为,诸如税费征收、征地补偿、资源权属、职工下岗、民师辞退、医患纠纷等问题,涉及到某些群体的切身利益,很容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和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下酿成群体事件。
2、对抗性增强。
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也存在着对抗性。
从现实情况看,过去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越级上访等,方式比较温和,现在对抗性明显增强。
如今年10月,我县周巷镇发生1起普通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处理,但当事人还是组织20多人到县政府上访。
3、长期性明显。
一些矛盾纠纷由于涉及到政治、经济和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一旦形成,就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
如村级、学校债务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化解,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4、突发性上升。
农民以独立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后,在权益归属和界定方面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不断增多。
特别是农村山林、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不易预防。
如税费改革前,我县农民进城务工多、土地荒芜多,农村税费改革后,土地产生的价值相对增多,进城务工农民纷纷回乡种地,因此引发的矛盾纠纷逾来逾多。
5、帮派势力介入。
一些地方宗族房头意识有所抬头,极个别地方地痞、地霸拉帮结派,插手村、组事务,甚至操纵基层政权,欺压群众,群众怨气很大,形成了新的社会矛盾。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组织机构内部或与外部之间处理各类纠纷、摩擦和冲突的过程,其目的是促进组织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如排查难、处理措施不当等,影响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从问题和对策两个方面来探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
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矛盾纠纷排查难。
矛盾纠纷的产生往往涉及多个利益主体,信息不对称、情况复杂,经常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资源有限、人手不足等,排查工作难以开展。
2. 信息获取渠道不畅。
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信息的获取对于问题的快速排查和准确解决至关重要,然而,由于信息获取渠道不畅,信息的获取往往不及时、不全面,影响了排查工作的效果。
3. 排查工作之间存在信息孤岛。
在组织机构中,不同排查工作往往由不同部门或层级负责,存在信息孤岛现象,信息无法共享,导致工作重复、效率低下。
4. 排查过程中存在主观认知偏差。
由于矛盾纠纷的性质复杂多样,排查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容易受到自身认知、经验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产生主观认知偏差,导致对问题的判断和处理不准确。
5. 排查工作中存在权力过于集中。
某些情况下,排查工作的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容易导致权力滥用现象的出现,进而影响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的对策1.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队伍建设。
培养一支专业的矛盾纠纷排查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起多部门、多层级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汇总、整理和传递,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流动,提高排查工作的效能。
3.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避免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信息孤岛、工作重复等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其存在的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
下面将具体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1.人员不足的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专门的人员来负责,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和心理素质。
然而,目前我们的人员不足,不能满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需求。
这导致了很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
2.工作推进不及时的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及时的反馈和处理,以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的化解。
然而,由于工作推进不及时,很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加剧了矛盾的发展。
3.缺乏科学的调查和分析方法的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科学的调查和分析方法,以便深入了解矛盾的根源和发展趋势。
然而,目前我们缺乏科学的调查和分析方法,不能准确地把握矛盾的特点和规律。
4.法律知识不足的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熟悉和了解,以便正确地处理矛盾纠纷。
然而,由于我们的法律知识不足,很多矛盾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甚至产生了新的矛盾。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我们的管理体制不完善,没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和职责,导致工作任务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同时,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工作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进一步加剧了矛盾的发展。
2.培训与学习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高素质的人才,然而,目前我们的培训与学习机制不完善,不能满足人员不断提升的需求。
这导致了我们的人员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地从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资源投入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一定的物质和人力资源的支持,然而,目前我们的资源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
这导致了很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
4.意识认识不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但是当前意识认识不够,很多地方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的推进缓慢。
2019年街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街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XX街镇在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信访、维稳工作的作用,逐人逐事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隐患,把可能越级上访的人员稳控在当地,推动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一是建立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
二是明确责任。
确定了带班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规范了重大事项上报及处理程序,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活动。
三是狠抓落实。
针对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时召开了会议,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
在辖区内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制定了摸底表,建立了定期上报制度。
二、防范在前,处理及时认真做好排查调处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健全机制,防患未然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建立健全了有效控制矛盾纠纷激化的“四项机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四、突出重点,防化结合为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XX街镇采取了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等办法,除了分阶段定期排查外,还针对各个不同时期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排查调处。
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超前介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存在问题一是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构(组织)对加大调解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预防意识有等加强,存在等的思想,只是遇到矛盾而化解矛盾,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排查矛盾,解决矛盾。
二是从全镇来说矛盾纠纷调解人员的素质还不高,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不能综合应用相关知识和全局考虑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是很多的矛盾纠纷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就如因土地、山林、水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这就涉及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林业等相关部门。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矛盾纠纷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现象,而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则是维护工作秩序和稳定的关键。
然而,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使得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并不总是顺利进行。
本文将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问题分析1.1 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在工作中,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往往不畅通,信息不对称导致矛盾纠纷的出现。
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无法及时传递工作信息,导致误解和不满的产生。
1.2 缺乏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机构:目前,很多组织并没有专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的机构,导致矛盾纠纷往往滋生和积累,最终无法有效解决。
1.3 缺乏专业的矛盾纠纷处理人员: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涉及多个方面的知识,需要具备专业背景的人员进行处理。
然而,目前很多组织的矛盾纠纷处理人员并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导致矛盾纠纷处理效果不佳。
1.4 缺乏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方法:在工作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理往往是临时性的,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
没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和流程,导致矛盾纠纷处理结果难以保证。
二、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2.1 建立健全沟通机制:组织应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包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以便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及时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
同时,还应鼓励员工之间的直接沟通和反馈,以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和准确性。
2.2 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机构:组织应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机构,负责收集、调查和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该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对矛盾纠纷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解决。
2.3 培训和提高矛盾纠纷处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为了提高矛盾纠纷处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应加强对其的培训和培养。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沟通技巧、冲突调解等方面的知识,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矛盾纠纷处理的理论和实践。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矛盾纠纷是每个组织和工作场所都难以避免的问题,特别是在复杂多变的职场环境中。
解决这些问题是组织有效运作和员工和谐相处的关键。
然而,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往往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
一、问题分析1. 缺乏沟通和信息共享在许多组织中,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是导致矛盾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员工之间或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就容易产生误解和偏见。
例如,某个部门的领导决定调整工作安排,但未向员工明确解释原因和背景,这可能会引发员工对决策的不满和抗议。
2. 角色和责任模糊在某些组织中,因为角色和责任的界定不清晰,导致一些矛盾纠纷。
如果员工不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和权力,或是与其他员工的职责存在重叠,就可能引发争执和混乱。
例如,在一个项目中,由于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之间的职责界定不清晰,就容易产生权力冲突和意见分歧。
3. 人际关系问题人际关系问题是工作中常见的矛盾纠纷来源。
人们的性格、价值观和工作方式的差异,可能会导致相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此外,如果组织中存在恶劣的工作氛围,例如欺凌、排斥和歧视行为,也会造成严重的矛盾纠纷。
4. 不公平待遇感觉被不公平对待是员工产生矛盾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
如果员工觉得自己的辛勤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或被不公正对待,就容易产生不满和不和谐的情绪。
这可能是因为工资差距、晋升机会不公平、资源分配不公正等原因。
二、解决方案1.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为了解决沟通和信息共享的问题,组织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
这可以包括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向员工发送更新和公告、建立在线平台等。
此外,组织还可以考虑开展沟通和协调能力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沟通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角色和责任明确为了解决角色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组织应该明确员工的职责范围和权力,并确保不同角色之间的界限清晰。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矛盾纠纷是工作中难免出现的问题,如何及时、科学地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了管理者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首要任务。
在工作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如沟通不畅、不公正处理、拖延处理等等。
本文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旨在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处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
一、矛盾纠纷排查中存在的问题1.沟通不畅沟通是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沟通方式不当、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导致沟通出现问题。
首先,沟通方式不当,如缺乏耐心、不尊重对方、情绪激动等,容易导致对方产生抗拒情绪,加剧矛盾纠纷的发展。
其次,沟通渠道不畅,如无法及时找到对方,无法表达自己的观点等,也会使得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2.信息不对称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一方面,各个部门之间信息流动不畅,导致相关人员不能及时了解到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上级对下级的信息反馈不及时或不全面,使得下级无法掌握全局,难以有效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3.执法不公正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执法不公正是一个相对常见的问题。
一方面,可能存在一些管理者对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公正,偏袒某一方,甚至利用职权为某一方撑腰,导致矛盾纠纷在处理中愈演愈烈;另一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员工对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公正,出于私利或私心,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导致矛盾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
4.拖延处理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会导致问题日积月累,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时候矛盾纠纷的处理被拖延,长时间没有结果甚至被搁置。
这不仅对当事人不公平,也对整个工作氛围产生负面影响。
二、矛盾纠纷化解中存在的问题1.缺乏多元化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很多时候只借助个人的智慧和力量,缺乏多元化解机制的应用。
这样一来,一些复杂和困难的矛盾纠纷往往得不到妥善解决,甚至可能导致新的矛盾纠纷的产生。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工作中常见的任务,它涉及到处理各种冲突和矛盾,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呢?本文将从不同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在一些矛盾纠纷排查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比如在处理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没有全面了解双方的情况,导致无法准确判断问题的实质。
2.主观性强:有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处理人员对某一方偏袒,容易导致公正性的缺失,进而导致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加剧。
3.解决方法有限: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复杂的问题,而解决方法却有限。
比如在处理跨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时,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复杂,导致很难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
4.缺乏专业知识:在一些特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中,我们常常会面临缺乏专业知识的问题。
比如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由于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
二、改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对策:1.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
在处理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时,可以通过采访各方、查看相关文件等方式获取全面的信息,从而准确判断问题的实质。
2.确保公正性:为了避免主观性强导致的公正性缺失,我们应该确保处理矛盾纠纷的人员公正客观。
可以通过轮流担任处理人员、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处理组等方式,确保矛盾纠纷的处理过程公正。
3.拓宽解决方法:为了解决解决方法有限的问题,我们应该拓宽解决方法的渠道。
可以借鉴其他企业成功解决矛盾纠纷的经验,例如通过专业培训、引进专业软件等方式,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提升专业知识:为了解决缺乏专业知识的问题,我们应该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
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请教专业人士等方式,提高对特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
总结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总结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一、社区基础设施不足导致排查工作难以展开社区基础设施不足是社区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它不仅会影响到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开展,还会严重影响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例如,社区缺乏专门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社区干部能力不足,导致调解效果不理想。
此外,社区监控系统不健全,也会给排查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二、社区居民对矛盾纠纷处理方式存在误解社区居民对矛盾纠纷处理方式的误解是导致排查工作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社区居民通常会认为,矛盾纠纷处理方式只能采取上访或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而对于一些比较小的矛盾纠纷,他们会不屑一顾。
这种态度不仅会导致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还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纠纷和冲突。
三、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的影响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的不断发生,也会给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例如,社会上频繁出现的骗子、抢劫等案件,不仅会引起社会公愤,也会使居民们变得警觉和敏感。
这种情况下,居民的心理压力会增加,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不配合和不理解也会变得更加普遍。
四、治理效果不佳对于一些比较顽固的矛盾纠纷,社区管理方面的力量可能无法完全解决,这种情况下,社区居民就会对社区管理方面产生不信任感,矛盾不断加剧。
同时,矛盾纠纷处理的效果不佳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例如,引发更大规模的社会事件,破坏社会稳定和和谐,对于社区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和损害。
五、对于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开展,必须得到社区干部、居民等各方面的支持和重视。
但一些社区管理部门对于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并没有为此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这样一来,社区矛盾纠纷处理工作难以真正展开,制约了社区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面临着多种多样的困难和问题,要想将其顺利地开展起来,不仅需要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基础设施的水平,还需要重视居民的参与和支持,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矛盾纠纷是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何排查和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成为每位领导和管理人员需要掌握的能力。
以下是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首先,矛盾纠纷的问题之一是信息不对称。
在工作中,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误解和不满,最终引发矛盾纠纷。
例如,公司内部的某个部门未能及时将重要信息传达给其他部门,导致其他部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
这种情况下,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建立明确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共享。
其次,工作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权益冲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益和利益追求,当这些权益发生冲突时,就会产生矛盾纠纷。
例如,公司内部的员工可能为了提高工资而与雇主产生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公平的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回报,避免权益冲突的发生。
另外,不合理的目标和压力也是矛盾纠纷的一个主要问题。
在追求高效率和高质量的工作背景下,过高的目标和压力可能导致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进而引发矛盾纠纷。
例如,公司要求员工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任务,而员工感到无法承受这种压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该制定合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鼓励员工提供反馈意见,并根据情况调整目标和压力,确保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此外,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也是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有时候,个人利益可能与团队或组织利益相冲突,引发矛盾纠纷。
例如,某个员工可能因为个人目标而忽视团队的合作和协作,导致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降低。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该明确团队和组织的目标,并促使员工理解和认同,使其个人行为与团队目标相一致。
此外,文化差异也是矛盾纠纷的一个常见问题。
在跨国公司或大型组织中,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员工往往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这可能导致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例如,某个项目组的成员可能因为对工作方式和沟通方式的差异而产生矛盾。
为了排查和化解这种矛盾纠纷,领导和管理人员应该重视文化差异,加强跨文化沟通和理解,建立相互尊重和包容的工作环境。
居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居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问题存在1.1 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频发居委会作为社区管理组织,一直在处理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但是近期发现矛盾纠纷频发,处理起来有一定困难,影响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1.2 对矛盾纠纷处理方式不够规范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操作,导致对矛盾纠纷的处理不够及时、公正,容易引起居民的不满和抱怨。
1.3 居委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居委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工作流程不够清晰,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矛盾纠纷处理工作难以有序推进,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下一步打算2.1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为了提高社区的和谐稳定水平,居委会将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及时了解社区内部存在的矛盾纠纷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
2.2 完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和程序居委会将对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视和调整,确保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能够依法、公正、及时地解决问题,让居民满意。
2.3 提高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居委会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做到负责任、耐心地处理居民之间的纠纷,让居民感受到居委会的温暖和关怀。
2.4 加强内部管理,营造和谐工作氛围居委会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职责划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确保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5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和交流居委会将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和交流,主动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增进居民对居委会的信任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区环境。
居委会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应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努力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为社区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6 加强宣传和教育居委会将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区责任感,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社区规章制度,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7 强化社区治理除了处理矛盾纠纷,居委会还将强化对社区的整体治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社区管理体系,加强对社区的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社区的整体治理水平,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
2019年当前矛盾纠纷现状及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矛盾纠纷现状及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种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引起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复杂化,关系的交织化,人民调解工作也由原来的单一的民间纠纷调解,发展成更广泛的民间纠纷、商事经济纠纷和行政纠纷等复合型与多面型纠纷的调解。
20**年至20**年,我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000多起,其中,各种新的矛盾纠纷大量增加,已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建立一个科学的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对促进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我州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近两年来,全州调处各种矛盾纠纷22039件,调处成功21492件,防止民转刑77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1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2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我州矛盾纠纷主要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和趋势:一是矛盾纠纷性质的多样化、复杂化。
因征地拆迁、库区移民、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和党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群体性、复杂性纠纷不断发生,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参与人多、调处难度大。
参与纠纷的不仅有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还有党员、转业军人等,少数地方还出现了上访“专业户”,许多群体性纠纷是经济利益与政治待遇相互交织、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互渗透,有些还是跨行业、跨地区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二是矛盾纠纷参与人数的规模化。
社会生活中的家庭婚姻、继承、赡养、扶养纠纷;生产经营中的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经济生活中的债务、赔偿纠纷,以及近年来封建宗族活动引发的坟山纠纷等层出不穷。
在接边地区,工矿与农村之间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发生。
不仅纠纷的类型明显增多,而且发生数量也居高不下,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数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是矛盾纠纷呈现组织化。
在事前和事中有较为严密的组织领导,周密的行动计划。
2019年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困难、问题、成因及对策
2019年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困难、问题、成因及对策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困难、问题、成因及对策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困难、问题、成因及对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于信访形势持续好转,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因此太平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机制,让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全乡无重大矛盾纠纷隐患。
“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农村的稳定,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问题。
近年来,中央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的矛盾纠纷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日益复杂。
如何搞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面临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走访了5个村20个村民组103户群众,了解了群众产生矛盾的根源。
现结合我乡工作中所采取的应对办法和对今后工作的构想谈点看法。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问题从我乡近年农村呈现出的矛盾纠纷来看,农村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具体体现在:1、农业税改革引发的争地纠纷。
在普遍实行农业税费改革后,随着全免农业税,实行良种补贴、水稻种植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原先已弃耕多年的农户,因利益冲突,要求退回让他人耕种和村委会因调整来修建乡村公路、公益事业建设等所征用的土地、山林,从而导致矛盾纠纷。
2、暗箱操作引发的干群纠纷涉农资金的发放不民主,在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中,个别村干部不按政策规定,优亲后友或暗中提留,引起群众对村干部不满,导致群众上访不断。
如:退耕还林工程中村委会及个别村干部提留指标,中饱私囊;低保、困难补助的评定等优亲厚友。
3、干部作风引起的矛盾纠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有不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在暗暗的发生了变化,办事要请客送礼或干部参与赌博时有发生,导致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大。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报告一、引言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及时准确地发现矛盾纠纷并加以化解,是重要的社会治理任务。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我单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思路和建议。
二、工作背景我单位是一家政府机构,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宁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更好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单位于2019年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
三、工作方法与策略为了有效地发现和排查矛盾纠纷,我单位采取了以下工作方法和策略:1. 建立信息采集平台: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起矛盾纠纷信息采集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
2. 加强社会调查力量:培养一支专业的社会调查团队,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社会矛盾纠纷背后的原因和关系,为化解提供有力参考。
3. 依法公正处理:遵循法律法规的原则,对矛盾纠纷进行公正、客观的处理,确保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4. 强化沟通与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综合利用各方资源,积极有序地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四、工作情况总结根据2019年至2021年的数据统计,我单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取得了以下成果:1. 矛盾纠纷发现数量大幅增加:通过信息采集平台的运作,我单位成功发现了大量潜在的矛盾纠纷,使得工作的针对性更强。
2. 矛盾纠纷处理及时有效:根据发现的矛盾纠纷,我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有效阻止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
3.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通过加强调解力量和平台建设,我单位成功调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
4. 社会满意度提高:通过依法公正处理矛盾纠纷,我单位稳定了社会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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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矛盾纠纷现状及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
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种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引起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复杂化,关系的交织化,人民调解工作也由原来的单一的民间纠纷调解,发展成更广泛的民间纠纷、商事经济纠纷和行政纠纷等复合型与多面型纠纷的调解。
20**年至20**年,我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000多起,其中,各种新的矛盾纠纷大量增加,已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建立一个科学的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对促进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我州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
近两年来,全州调处各种矛盾纠纷22039件,调处成功21492件,防止民转刑77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1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2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我州矛盾纠纷主要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是矛盾纠纷性质的多样化、复杂化。
因征地拆迁、库区移民、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和党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群体性、复杂性纠纷不断发生,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参与人多、调处难度大。
参与纠纷的不仅有农民、离退休干部、个体户,还有党员、转业军人等,少数地方还出现了上
访“专业户”,许多群体性纠纷是经济利益与政治待遇相互交织、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互渗透,有些还是跨行业、跨地区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二是矛盾纠纷参与人数的规模化。
社会生活中的家庭婚姻、继承、赡养、扶养纠纷;生产经营中的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经济生活中的债务、赔偿纠纷,以及近年来封建宗族活动引发的坟山纠纷等层出不穷。
在接边地区,工矿与农村之间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发生。
不仅纠纷的类型明显增多,而且发生数量也居高不下,集体上访的批次和人数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是矛盾纠纷呈现组织化。
在事前和事中有较为严密的组织领导,周密的行动计划。
有的群体性事件背后有组织者操纵指使,有的组织者用金钱或物质拉拢刺激群众,有的组织者聘请律师,寻求媒体支持,这类有组织的群体性纠纷影响大、难处理。
四是纠纷当事人行为偏激化。
主要表现在有的是直接利益的损害,导致激化;有的是因纠纷矛盾久调未决,导致激化;也有突发性的,为一两句话争吵而导致激化,造成人身财产巨大损失。
二、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是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专业化队伍。
在全州撤并乡镇前,共建司法所224个,实有工作人员216名,列编所223个,上级审批行政编239人。
但乡镇(街道)一级调解人员不能做到专职
专用,各自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使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专人管、专人抓。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专项经费。
这在农村的村、组一级显得尤为突出。
四是认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没有形成联动,往往使得一些排查出来的土地承包、山林、边界、劳资、征地、搬迁补偿等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调处。
(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不够。
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归经管部门调处,山林纠纷归林业部门调处,土地纠纷归国土部门调处,边界纠纷归民政部门调处,劳资纠纷归劳动部门调处,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归经贸部门调处。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于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三)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
乡镇(街道)、村、组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上没有,一般都是由县、(市)统一安排部署后,乡镇(街道)、村、组才组织力量集中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这样的排查调处方式,对矛盾纠纷的发生起不到预防遏制作用,也不能及时有效的对所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
(四)现有的调解队伍法律政策水平低。
目前我州乡、村两级调解队伍,由于未受过正规的业务培训和法律、政策培训,普遍业务素质差,法律、政策水平不高。
全州现有人民调解员15126人,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近6000人,占调解员总数的40%。
由于文化水平低,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很多不规范、不合格,在20**年全州调解协议书质量抽查评比活动中,发现不合格、不规范的协议书达30%。
三、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目前,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严重地影响我州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必须建立健全遏制和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有效机制,构建排查调处网络,营造“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健全责任机制。
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执行、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社情民意,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在调解过程中,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的责任,并相应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调委会对全乡(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负责,村(居)调委会对本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同时建立乡(镇)、村及政法各部门责任制度,完善调委会主任、副主任及调解人员的责任制度。
(二)健全联动机制。
要在各县(市)、乡(镇)、村(居)全面建立调解委员会,同时在村民小组成立调解小组,每10户村民推举一名村民任调解员或信息员。
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可在县一级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小组。
在县、乡(镇)直机关也相应建立调解委员会,同时在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县
与乡、乡与村之间,建立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调解联动网络。
特别是在乡镇一级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明确综治、派出所、法庭、国土、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等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
(三)健全层级管理机制。
即由乡镇调委会负责调处乡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较大的纠纷,调解小组负责调处本小组内的一般性纠纷,十户调解员或信息员提供信息,并调处简易纠纷,从而形成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调解机制度。
(四)健全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实行每月组织村调委会主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二是建立预防机制。
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同时,可以开展联片调解,即组织法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在群众家门口现场办案,依法调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起到预防作用。
三是实行包案调处机制。
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四是建立报告制度。
各级调解组织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纠纷特点、动向和规律每月向上一级调解组织报告一次,把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动权。
(五)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调解组织要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
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
对于调解员要给予相应的工资或误工补贴。
二是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
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个别培训的方式进行,提高调解员的素质,使他们善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方法,依法及时合理调处矛盾纠纷。
三是抓好经费保障。
要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联合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把“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狠抓落实。
建议通过立法,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奖励经费。
(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一是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只有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居民收入、维护基层稳定来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才能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
协调好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特别要落实好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以及财务公开的要求。
四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广大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及时分析和研究建设新农村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