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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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出售定
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拟购买公司部分非i5传统机床业务板块资产和负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1876号),关于本次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如下: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独立于委托方,符合独立性要求;评估人员具备胜任本次评估工作的能力;评估方法选取考虑了被评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理由较为充分;具体工作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按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前提假设合理、评估参数选取恰当。

由于交易标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1,114.90万元,为负值;资产基础法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980.41万元,亦为负
值。

出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实际行动支持帮助上市公司调整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减少亏损负担、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的,本次交易定价1元。

因此,本次交易定价依据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特此说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二零一零年二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子公司、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

各分公司、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公司要自计盈亏),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总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层的考核,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子公司经营层的考核。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分、子公司的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

中国十大倒闭的央企

中国十大倒闭的央企

“重组后,我们从国企变成央企,好事。

”11月18日,*ST沈机(4.550, 0.04, 0.89%)内部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11月18日,*ST沈机(000410.SZ,下称“沈阳机床”)如期复牌,一字涨停,收报7.12元/股。

11月19日,沈阳机床再度涨停,收报7.48元/股。

连续两天涨停与这家公司三天前发布的一系列公告有关。

根据11月16日公布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通用技术集团”)将投入18亿元控股沈阳机床,持股比例为29.99%。

“机床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

装备制造业是通用技术集团的业务板块之一,这项重组整合有利于通用技术集团的发展,也有利于沈阳机床的发展,对发展装备制造业是利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许保利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沈阳机床等来了通用技术根据沈阳机床披露的重整计划,沈阳机床将引入通用技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人。

按照计划,沈阳机床应于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11月18日晚间,沈阳机床发布公告称,沈阳市中院裁定批准沈阳机床的重整计划申请。

根据协议,通用技术集团将投入18亿元资金用于整体重整沈阳机床,其中7亿元由沈阳机床作为重整沈阳机床旗下的银丰铸造和优尼斯装备的投资款,剩余资金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清偿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重整完成后,通用技术集团将借助自身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帮助沈阳机床提升盈利能力,保障广大债权人和职工的权益。

此外,沈阳机床拟集中剥离与未来业务规划方向存在偏离的资产,加速不匹配资产的出清,为公司业务转型奠定坚实的良好基础。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沈阳机床还将通过公开处置的方式进行资产剥离,变现所得的资金将按照本重整计划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与此同时,沈阳机床重整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以沈阳机床现有总股本7.65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合计约9.19亿股。

ST沈机:董事长辞职公告

ST沈机:董事长辞职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公告编号:2020-2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董事长赵彪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将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另有任用。

截至本公告日,赵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赵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尽快增补董事并完成选举新董事长的相关工作。

赵彪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及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赵彪先生任职期间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公告编号:2012-1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1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规定,经过认真分析,公司拟计提坏账准备11,954.7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742.6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3.16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510.52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不涉及到关联交易。

表1.计提准备明细表单位:万元一、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情况1.本公司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表2.按账龄计提比例表(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方法: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一致。

2.本报告期,公司提取坏账准备11,954.73万元。

(1)应收账款本年转回951.92万元;(2)应收账款本年核销98.08万元;表3.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明细表单位:元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重组后的沈阳机床将何去何从

重组后的沈阳机床将何去何从

视点Monthly Review重组后的沈阳机床将何去何从12月20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与沈阳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沈阳机床重组落地揭牌仪式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标志着经过一年多运作筹备,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正式重组沈阳机床。

在入主沈阳机床后,通用技术相关人士对于未来的产业布局表示,一定会进行内部整合,进行专业化分工,不能每个企业什么都做,互相掐架。

譬如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和沈阳机床下属的中捷机床厂、昆明机床厂都做重型机床,需要分工。

"技术研发也要协同。

北京机床所会成为研发、创新的平台,在解决共性基础技术和追踪前沿技术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大连机床与沈阳机床正在对接,做应用"i5”系统的前期技术协调。

”另外,沈机的i5机床数控系统也有望应用在通用技术公司其他机床产品上。

通用技术集团是1998年在6家原外贸部直属企业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起初以对外贸易为主,后来逐渐成为包含先进制造与服务咨询、医药医疗健康、贸易与工程承包三大核心主业的国务院国资委直管骨干企业。

2018年的年报显示,其2018年资产总计1732亿元,利润总额68.8亿,净利润49.2亿。

在制造板块,通用技术集团已有机床业务。

入主沈阳机床之前,它先后收购了北京机床研究所、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哈尔滨量刃量具集团和大连机床等四家国内机床行业里的知名企业。

沈阳机床董事长关锡友也对通用技术公司接手持乐观态度,这有利于解决推进i5商用时面对的资金和市场验证问题。

同时他认为,企业需要建立市场化的机制,才能吸引优秀人才。

但也有观点称,通用技术公司本身是央企,同样会存在体制机制问题。

通用技术有关人士对此回应说,通用技术下属企业市场化程度非常高,内部收入差距很大,足以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

"机床行业是基础行业,和IT、互联网行业不同,未来不太可能有爆发式增长,这种情况下要给科研人员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才能让他们安心从事基础研发。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庆忠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庆忠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庆忠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8.25【案件字号】(2022)辽01民终90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晨光刘风霞郝梦思【审理法官】马晨光刘风霞郝梦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庆忠【当事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庆忠【当事人-个人】王庆忠【当事人-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代兴亮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陆宇晨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代兴亮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陆宇晨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代兴亮陆宇晨【代理律所】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王庆忠【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的问题。

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在微博发表不实言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但其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微博系被上诉人所发,其上诉所称因微博事件而报警,被上诉人承认案涉微博为其所发并签下悔过书等亦未提供证据证明。

被上诉人不认可微博系本人所发,在现有证据的情况下,上诉人以被上诉人发表不实言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缺乏充分事实依据,一审据此认定上诉人系违法解除并无不当,上诉人主张合法解除证据不足,对其不予支付赔偿金的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上诉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沈阳机床:关于摘牌收购沈阳机床(集团)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0-07-30

沈阳机床:关于摘牌收购沈阳机床(集团)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0-07-30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0-38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摘牌收购沈阳机床(集团)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2010年7月20日,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已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公开挂牌转让持有沈阳机床(集团)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80%股权。

经2010年7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通过摘牌收购成套公司80%股权。

本次收购前公司不持有成套公司股份,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构成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锡友先生、张伟明先生、孙纯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内容与情形。

本次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8号注册资本: 155,64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关锡友设立日期: 1995年12月18日公司经营范围: 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技术贸易;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资产及经营情况表 (集团) 单位:万元项 目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主营业务收入 822,390 907,125 837,245净利润 17,034 27,991 29,206总资产 1,530,068 1,597,561 1,350,821股东权益 409,551 393,082 376,596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集团公司持有我公司42.27%股份,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各位股东代表: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以上意见,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1、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3、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附一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建议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宏智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宏智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宏智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8.18【案件字号】(2022)辽01民终90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晨光刘风霞郝梦思【审理法官】马晨光刘风霞郝梦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宏智【当事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宏智【当事人-个人】董宏智【当事人-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代兴亮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陆宇晨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代兴亮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陆宇晨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代兴亮陆宇晨【代理律所】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董宏智【本院观点】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应当以董宏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应当给付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主张。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应当以董宏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应当给付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主张。

一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开始安排董宏智放假待岗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2021年1月13日),而董宏智工资卡交易记录载明2020年1月以后的多个月份应发工资低于沈阳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为几十至几百元不等,如果按照董宏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董宏智的平均工资标准,不足以反映董宏智工资的真实情况。

一审法院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按照董宏智正常提供劳动情况下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数额并无不当,对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该项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沈阳机床: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7-24

沈阳机床: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7-24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10]092号致: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机床”)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沈阳机床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2010年7月7日召开的沈阳机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

2010年7月8日,沈阳机床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上述公告还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并对审议事项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000410ST沈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000410ST沈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公告编号:2021-4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董凌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凌云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总经理职务,董凌云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董凌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董凌云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收到刘春时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春时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刘春时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刘春时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刘春时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董凌云先生、刘春时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董事会对董凌云先生、刘春时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王选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王选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王选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8.30【案件字号】(2022)辽01民终84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晨光刘风霞郝梦思【审理法官】马晨光刘风霞郝梦思【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某某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王某某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某某良【当事人-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裴慕荣辽宁普达律师事务所;代兴亮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裴慕荣辽宁普达律师事务所代兴亮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裴慕荣代兴亮【代理律所】辽宁普达律师事务所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王某某良仲裁请求为补交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金,但其一审诉讼请求与仲裁请求均不一致,故上诉人王某某良一审诉讼主张未经仲裁前置程序,人民法院不应予以审理。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侵权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告庭审中提供《劳动合同制工人录用登记表》三页复印件,根据该登记表记载,原告原工作单位为沈阳第三机床厂,沈阳第三机床厂在该登记表录用单位意见处加盖“沈阳第三机床厂人事工资处”印章。

原告庭审中表示其在1995年以前的工作单位为沈阳第三机床厂。

另查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1996年5月10日作出(1996)沈经初字第2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沈阳第三机床厂(含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破产还债。

根据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记载,沈阳第三机床厂的企业目前状态:吊销,未注销。

再查明,原告于2020年11月26日,因与被告就“补交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金”事宜产生争议,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当日作出沈开劳人仲不字〔2020〕555号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后,原告不服,诉至一审法院。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邮政编码:100007电话:(8610)8408-5858传真:(8610)8408-5338致: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09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2009年5月22日上午10时,本次股东大会依前述通知所述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如期召开,受公司董事长委托,会议由公司董事车欣嘉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名,持有公司股份231,522,8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4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本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依法具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与启示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与启示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与启示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也逐渐变多。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进行财务造假,财务造假的手段也愈发的多样化,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危害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给许多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本文以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16年的财务造假行为作为案例,对它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研究分析。

分析其财务造假的过程和动因,得出其有着虚计收入、少计费用和虚假披露信息的违规行为。

其造假动因主要是为了避免退市、经营不善和股权过于集中,内控失衡。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在公司内部应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调整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外部审计机构,应该加强自身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在立法方面国家要健全相关法律,加大处罚力度。

关键词:财务造假;舞弊动因;对策;昆明机床一、前言(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区域到全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

政府等相关部门为了确保资本市场的秩序和公平,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发达的证券市场直接或间接的推动了上市公司的大量诞生,不过这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而不断演化,一些上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业绩不达标而在管理层的授意或威胁下联合多部门进行财务舞弊,试图掩盖不尽如人意的重大财务信息,这些造假行为一方面给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在调查这些造假行为时还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极大的浪费了国家的资源,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因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探讨和防治措施的改良需持续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不但具有理论意义,现实意义也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以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子,对其财务造假活动进行详细分析。

对案例公司进行总结,得出相关启示,提出可行的防范我国企业财务造假的具体举措,力求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中国证监会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1998.01.04
•【文号】证监上字[1998]14号
•【施行日期】1998.01.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8]14号1998年1月4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

根据沈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配股方案上报复审的报告》(沈证监发[1997]49号)和《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60,348,730股普通股。

其中向国有股股东配售34,789,330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77,000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9,182,40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6,200,000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最迟不得晚于1998年3月31日。

三、你公司向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企业信用报告_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6)1.4 主要人员 (14)1.5 联系方式 (14)二、股东信息 (15)三、对外投资信息 (15)四、企业年报 (17)五、重点关注 (20)5.1 被执行人 (20)5.2 失信信息 (20)5.3 裁判文书 (21)5.4 法院公告 (23)5.5 行政处罚 (27)5.6 严重违法 (28)5.7 股权出质 (28)5.8 动产抵押 (28)5.9 开庭公告 (28)5.11 股权冻结 (33)5.12 清算信息 (34)5.13 公示催告 (34)六、知识产权 (34)6.1 商标信息 (34)6.2 专利信息 (36)6.3 软件著作权 (40)6.4 作品著作权 (40)6.5 网站备案 (40)七、企业发展 (41)7.1 融资信息 (41)7.2 核心成员 (41)7.3 竞品信息 (43)7.4 企业品牌项目 (45)八、经营状况 (46)8.1 招投标 (46)8.2 税务评级 (50)8.3 资质证书 (50)8.4 抽查检查 (53)8.5 进出口信用 (54)8.6 行政许可 (54)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210131000004037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243406830Q法定代表人:安丰收组织机构代码:24340683-0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68,403.5944万(元)注册时间:1993-05-20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营业期限:1993-05-20 至 2043-05-20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进出口贸易(持证经营);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卖、专控除外)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设备租赁;珠宝首饰及黄金饰品加工、销售;黄金销售。

沈阳机床以全面预算化解危机

沈阳机床以全面预算化解危机

沈阳机床:以全面预算化解危机随着危机的深入,行业巨头的动态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除了利益相关和猎奇心理外,对于企业管理层而言,更多的是想从中获取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

???在沈阳郊区一个像花园般整洁的巨大现代化工厂里,一群肤色各异的人员正在忙碌着,有的熟练地操作着机器,有的则在与厂区的销售员工畅快交谈着。

这是国内机床行业的领军企业--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的三大生产基地之一。

沈阳机床拥有员工1万多人,资产总额115亿元,去年机床产量和数控机床产量在我国同行业中居于首位。

???沈阳机床所在的行业也是全球金融危机的受害者之一,机床的直接下游行业是机械制造业,遗憾的是,这一行业的多数企业都感受到了寒冷。

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机械制造企业用户对数控机床需求量大幅减少,直接造成国产数控系统在这几个销售重点地区的销量下降,机床业的产量也自然随之下降。

???下游企业遇冷,加上原材料上涨、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基本上所有机床企业都遭遇市场销售下滑、库存增加的难题。

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车床分会的统计,车床分会所属企业的数控车床月产量从2008年3月的4674台开始逐月下降,到2008年9月降为2383台,下降幅度达到49%。

???与其他机床企业一样,沈阳机床的普通机床和经济性数控机床产销大幅下降,面对这种情况,部分企业纷纷加大对普通机床销售的支持力度,但沈阳机床却采取了相反的对策。

???“逐步限制和淘汰落后产品即普通车床的生产,将新一代数控机床、普通镗床更新换代、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四类高档数控机床产品作为本轮调整的重点”。

沈阳机床反而决定借势危机,“舍弃”普通机床,进行产品的战略调整。

???对于这样的调整,一些企业并不看好。

“限制对普通机床的做法,很有可能造成企业断层效应,高端机床没有跟上,普通机床市场又大幅萎缩。

”某企业相关负责人认为。

???如果时间回到几年前,沈阳机床内部也会有类似的担忧,但现在他们却有足够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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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公告编号:2014-4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15∶00至2014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18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回购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7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2日
6、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0
2、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沈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 年
8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
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沈阳机床2014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7届1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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