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6.04
•【字号】津政办规〔2021〕9号
•【施行日期】2021.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4日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天津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产业体系。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5.17
•【字号】东丽政办〔2019〕10号
•【施行日期】2019.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管理
正文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7日
东丽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园林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57号)、《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津分类办〔2018〕2号)、《2019年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津分类办
〔2019〕1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垃圾不落地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本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负责、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全区“创文”“创卫”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前言
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
心要素生活垃圾清运量,无害化处理厂总数,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焚烧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
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
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无害化处理厂数量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指标分析 (3)
一、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现状统计 (3)
三、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占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比重统计 (3)
四、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天津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同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天津市市容建设和城市绿化
天津市市容建设和城市绿化“十二五”规划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011年4月
目录
一、“十一五”时期回顾和现状情况 (1)
(一)环境卫生行业 (1)
(二)城市绿化行业 (3)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 (5)
(一)总体指导思想 (5)
(二)规划总体目标 (6)
三、主要规划内容、范围、期限和依据 (7)
(一)主要规划内容 (7)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7)
(三)规划依据 (7)
四、规划战略内容和重点任务 (9)
(一)环境卫生行业 (9)
(二)城市绿化行业 (14)
五、保证措施 (18)
(一)环境卫生行业 (18)
(二)园林绿化行业 (18)
六、附件 (27)
天津市市容建设和城市绿化“十二五”规划
天津市市容建设和城市绿化“十二五”规划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五个下功夫、见成效”、“四个着力于”等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城市、构筑生态宜居高地为目标,结合天津市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节约集约。该规划为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载体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一五”时期回顾和现状情况
(一)环境卫生行业
1、“十一五”主要成效
(1)逐步更新环卫专业车辆,提高环卫作业能力。
(2)加快了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垃圾收运、处理能力提高。
(3)加大公共厕所建设步伐。
(4)启动市区粪便和餐厨垃圾逐步正规处理。
(5)环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现状概况
(1)生活垃圾清运量。
根据天津市市容委2010年统计数据及分区调研结果,2010年天津市生活垃圾平均清运量约为5680吨/日。其中市内六区平均清运量为2582吨/日,滨海新区平均清运量为1182吨/日,环城四区平均清运量为1006吨/日,五区县平均清运量为910吨/日。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2008年03月26日 16时04分 74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环境保护
“生活废弃物”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津政令第1号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2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生活废弃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市容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生活废弃物的产生、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生活废弃物行业管理部门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市容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经济、卫生、质量监督、园林等有
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单位生活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商业摊点垃圾、集贸市场垃圾、餐饮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第五条本市对生活废弃物的治理,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实行分类收集,推行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处置,促进生活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
第六条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本市生活废弃物治理规划。
年鉴2016全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指标: 分地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情况 (2015年)
5320 3909
25770 1200 2385
3600 9060 2200 5200
1210
2124.6 380.3 159.8
433.9 797.1 251.7 334.1
1388.0 354.6 69.3
285.6 517.7 226.4 146.5
17591 5061 1930 3990 9205
45
40
5
832.2
41
28
11
2
638.2
32
30
2
无害化 处理能力 (吨/日)
卫生填埋
焚烧
其他
无害化 处理量 (万吨)
卫生填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76894
344135
219080
13679
18013.0
11483.1
23821 10200 22864 13971 11253
8621 5100 12104 9529 9803
1460
613.2 1456.1 1322.2
489.7 603.1 311.0 1377.5
329.2 407.3 548.9 287.8 237.1 311.0 749.8
24307 22826 21233
19457 10480 19633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正式版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正式版
简介
该条例旨在规范和管理天津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提高环境保护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垃圾分类
根据该条例,居民应根据垃圾的不同种类进行分类投放,并且确保垃圾袋外包装清晰标注垃圾类型。垃圾分类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并配备相应的垃圾运输工具和设备。收集的垃圾应经过再处理后妥善处置,确保对环境和人民健康无害。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天津市将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同时要求垃圾处理设施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处罚和奖励措施
对于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将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同时,对于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将会给予
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执法和监督
相关执法机构将加强对该条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其有效
实施。居民和单位可以举报违规行为,并配合执法机构进行调查。
总结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3)的正式实施将推动垃圾分类和
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营造清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这将促
进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天津市的形象和生活质量。
天津 违规投放生活垃圾 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天津违规投放生活垃圾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作者: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20年第08期
7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天津市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条例》倡导、规定绿色生活方式,不仅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同时规定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条例》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且严格。如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应当受到该项罚款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社区服务活动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天津市垃圾清运费标准
天津市垃圾清运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1. 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xx元,按年收取。
2. 对于面积超过xx平方米的住宅,每平方米加收xx元。
3. 对于非住宅物业,每平方米加收xx元。
4. 对于特殊用途的物业,如医院、学校、机关等,每平方米加收xx 元。
5. 对于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如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每平方米加收xx元。
二、收费方式
1. 垃圾清运费采取按年收取的方式,业主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垃圾清运费缴纳至物业公司。
2. 对于新入住的业主,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并缴纳当年的垃圾清运费。
3. 物业公司应向业主提供正规的发票,并出具收费明细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
4. 业主对收费明细清单有疑问的,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查询或要求解释。
三、收费范围
1. 垃圾清运费收费范围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公共区域,以及业主的住宅物业。
2. 对于小区内自建的商业设施或独立使用的停车场等,不包含在垃圾清运费的收费范围内。
3. 对于小区内未使用的空地或未开发的土地,不收取垃圾清运费。
4. 对于公共区域内的停车位,按照每个车位每月xx元的标准收取停车管理费。
四、优惠政策
1. 对于低收入家庭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减免垃圾清运费的申请。
2. 对于符合政府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的家庭,如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灯具等,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减免垃圾清运费的申请。
3. 对于业主委员会成员或志愿者等为小区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减免垃圾清运费的申请。
4.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业主,物业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减免幅度和审批流程由物业公司自行制定并公示。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城市管理工
作总结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1.28
•【字号】津城管办〔2022〕10号
•【施行日期】2022.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总结
的通知
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2021年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总结》业经委党组第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总结好本部门各项重点任务,确保2021年工作收好尾、2022年工作开好头。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2021年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总结
2021年,市城市管理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秉承“民生办、民心办”的功能定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破解了一批城市管理难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城市更具温度和品味。
一、持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形象更加干净整洁、大气洋气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迎接建党百年为契机,紧密结合创文创卫工作,深入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干净、整洁、靓丽、大气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水平,助推天津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扮“美”。加强沿街建筑立面外檐安全隐患排查,整修老旧沿街建筑外立面破损、松动、锈蚀、缺失的窗套、线角、檐口线、空调罩等建筑附属元素和设施12.92万余平米。深入开展市政设施维护,对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及附属设施进行检修维护,高质量完成804条道路、109座桥梁维修养护,道路小修量70万平方米,对389处桥下空间隐患进行整治提升。开展城市“家具”维护,对全市建成区内各类果皮箱、公交站牌、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整清洗,对破损锈蚀的进行更新或油饰,累计清洗、油饰、更新和维护各类城市“家具”2.59万余处;开展交通设施维护,清洗、油饰及更新各类交通设施8584处,施划标线1.9万平方米,城市环境实现明显改观。重大节假日期间,在友谊路、宾水道、马场道等23条道路升挂国旗2.1万余面、道旗1.32万余面,更换过街天桥公益广告80余面、设置街景主题造型171余处,形成节点组团、点线相连、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d m s cw s a ad f e ra n c ie i j u n e e o f 2hFv — e r l nn a a i u. o et a t h z r—r e t t a it s n a i d r gt r do t i — a Pa ig s  ̄ e o t i e — e t me f l i i T n n i h p i 1 eY n w e d Ke r s i j i ;d met at ;w s e t e t a it ;pa nn ywo d :Ta i c y o s cw s nn t i e at t am n cly l ig er f i n
第 1 卷 第 3期 9
8-20 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处理:分地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情况(全国与各省级,2007-2018多年数据分析对比)
207.5
1.4
4200
954.0
501.6
409.3
43.1
125
824.1
508.9
311.5
3.7
1764
3031.6
1739.4
1241.7
50.4
粪便 清运量 (万吨)
粪便无害化 处理量 (万吨)
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率
(%)
99.0
100.0 94.5 99.8 99.8 99.8
99.6 87.2 86.9
7350
11
6
31397
14847
12350
6
2
wk.baidu.com
26647
16222
10300
37
8
107304
51668
53872
其他
无害化 处理量 (万吨)
卫生填埋
焚烧
其他
28102
22565.4
11706.0
10184.9
674.4
5550
750 298
975.1 278.5 754.2 478.1 348.6
3350
3
2
26903
22229
2780
6
11280
5678
5602
5
1
天津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厂废气处理工艺设计
天津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厂废气处理工艺设计
专业:环境工程
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申请学位级别:学士
论文提交日期:年月日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摘要
垃圾焚烧废气是一种排放量较大、种类很多、排放较集中的废气,垃圾焚烧废气中含有多种污染物,其中包含酸性气体、颗粒物,重金属及其二恶英。垃圾焚烧废气的特点为具有腐蚀性,能见度低,气味难闻,致癌。这种废气如果不及时治理,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存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
本设计采用焚烧工艺脱硝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湿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床工艺综合治理废气。采用焚烧工艺,能使的排放量达到排放标准,而且排放的二恶英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利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可以有效的处理废气中的二恶英,重金属及颗粒物。利用干式脱酸湿式脱酸,高效脱酸。活性炭吸附床吸附未处理干净的二恶英,氮氧化物以及硫化物等,导致综合的处理效率更高。
本设计采用的废气处理工艺为:首先采用焚烧工艺,然后向焚烧炉喷尿素脱硝,接着进入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回收,再进入降温塔,使温度降低到℃左右,防止二恶英的再生成及使下列反应更高效,再接着向烟道内喷入消石灰粉和活性炭粉末,此时烟气到达了布袋除尘器,除颗粒物、重金属及消石灰和活性炭粉末,后面就是湿式反应塔进行二次除酸,最后到达了活性炭吸附床进行最后的尾气处理。此刻,气体排放的浓度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处理后,降低对空气的污染,对国家经济的发展与改善天津当地的空气环境都是很重要的。
关键词:垃圾焚烧废气;脱酸;二恶英;废气处理;活性炭吸附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2.27
•【字号】津城管废〔2019〕273号
•【施行日期】2019.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委:
为贯彻落实好“一制三化”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行政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及关闭、闲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天津市关闭、闲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天津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
1. 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
监管实施细则
2. 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3. 天津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4. 天津市关闭、闲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
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分析
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分析
1、餐厨垃圾规范管理提振市场需求, 产能缺口显著发展前景向好
餐厨垃圾的特点包括有机物含量高, 含水率高, 易腐烂变质, 易发酵、发臭, 主要是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堆肥和饲料化工艺等生物法进行处理. 其中厌氧消化工艺能最大化回收油脂, 无害化程度高, 并能够充分地对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资源化回收和利用, 已经有超过70%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使用这条技术路线, 是现阶段的主流工艺路线.
典型的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工艺:餐厨垃圾经过分选后, 提取塑料等杂物进行回收, 浆料进行进一步的固液分离并提油, 毛油外售, 脱油后的料液全部进入厌氧发酵罐进行厌氧消化, 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 沼液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沼渣则经脱水后外运填埋或者焚烧.
慷慨向上, 厨余垃圾的处理也是采用厌氧消化的技术路线, 但是与餐厨垃圾相比, 厨余垃圾的含油率低、有机物含量低、含杂率高. 因此若彻底照搬餐厨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除油后全部进入厌氧发酵罐), 将大大增加项目投资额(以上海为例, 上海每天的餐厨垃圾量约为2500吨, 而经过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的量将超过8000吨), 相对较低的有机物含量会降低厌氧发酵的效率, 较高的含杂率影响厌氧罐的稳定运行, 因此厨余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会略有差别:经过预
处理后, 通常会直接压榨, 仅有液相进入厌氧消化罐进行厌氧消化, 固相不进入厌氧消化系统, 直接脱水后焚烧或者填埋. 厨余垃圾的产气率、提油率较低, 而外运处理的固渣(沼渣)较多, 因此成本略高于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工艺
天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及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管理原则与目标】本市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提高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确定全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综合协调、资金投入和其他保障机制。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保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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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和区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从暂存点分类收集后的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