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应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检查中屡查屡犯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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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应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检查中屡查屡犯问题再次发
生
摘要:文章围绕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屡查屡犯”问题的成因开展分析,提出纠正“屡查屡犯”问题的对策建议,促进信用社内部审计履职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屡查屡犯;成因分析
从近年来信用社内部审计情况看,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屡查屡犯”问题普遍存在,有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信用社职能的有效履行,应引起高度重视。
所谓“屡查屡犯”,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过多次审计发现某些问题在同一营业网点重复出现;二是审计发现类似的问题不同年份里在不同网点间重复出现。
前者是某些具体网点被查出问题而不改过,性质很严重;后者则是指一些现象具有普遍性,今天这里审出差错,明天那里又审出同样的毛病,是带有共性的问题。
笔者就信用社“屡查屡犯”问题的成因和防范对策作一探讨。
一、“屡查屡犯”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1.制度制定和执行不到位。
一是部分网点内控合规意识不强。
有些网点负责人和柜员认为高频低危的问题只要不产生资金损失,操作上马虎点无所谓,重复的业务操作使柜面人员责任心下降,风险防范意识淡化。
长期与同事、客户接触,碍于情面,觉得不好意思太较真,久而久之会出现以信任代替制度、以习惯代替规章、以感情代替法则的现象。
比如:挂失业务不合规、授权不规范、印章使
用不合规、主任、会计主管检查流于形式等。
二是制度制定与实际业务脱离。
有的联社拿着省联社、办事处的文件照抄照搬,造成制度重复制定,没有将制度细化,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业务操作不合规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考核制度不够全面和细化。
目前的考核机制更多地将业务指标与机构、员工绩效挂钩,对业务操作质量虽有要求,但具体的量化指标较少,只是出现了重大差错事故或案件时才会影响到机构、员工的绩效,在趋利导向上形成了员工重任务指标,轻质量、轻风险防范的现状。
2.考核机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考核管理的力度不够。
内控制度建设质量主要依靠干部职工的认知程度和内部管理力度,虽然联社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和综合考核办法,但在具体操作时,由于怕得罪人,对违反内控制度规定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大,威慑力不强,违规问题依然发生,降低了制度的约束力。
二是考核机制建设不够完善。
考核机制还不很科学,注重惩处,忽视激励,不能有效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没有突出对各级领导的管理责任。
对各级领导的履职问责跟不上,一旦出现问题,主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而忽略了各级领导的领导、监督、检查责任,这样,各级领导的对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难以提升,员工思想也容易产生波动,甚至出现对立情绪,影响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度办法的约束力、执行力大打折扣。
3.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
一是目前审计工作仍停留在“查帐审计”和“制度审计”的阶段,没有真正实施以风险导向的监督评
价。
审计工作还是着重于事后监督和静态检查,没有完全实现对事前、事中及事后经营的全过程监督。
二是审计工作实施中,还存在人情顾虑、说情照顾的现象,审计发现问题查的多、报的少,甚至个别还存在审计检查走过场的现象,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三是对违规问题督导整改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导致问题查而不纠、屡查屡犯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二、纠正“屡查屡犯”问题的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抓住问题要害一是从管理层做起,增强合规风险责任意识。
各级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权力观和荣誉观,对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全员依法合规经营理念。
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全员爱岗敬业精神,规范全员诚实守信职业操守,让全体员工明白“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守法就是信誉”,为克服“屡查屡犯”问题打牢思想基础。
三是强化行为监督,严守案件防范“高压线”。
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果断处理,确保员工的行为自觉服从制度,把合规、守规成为每一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完善内控机制筑牢案防基石。
要彻底治理屡查屡犯问题,最直接的办法还是要在强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
首先要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完善内部基础制度体系。
要把“科学、规范、精细、实效”贯穿于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中,完善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内部控制,建立制度管理的高压线,逐步形成层次清晰、流程规范、制度健全、机制灵活的科学管理体系,增强员工按制度办事的自觉
性。
其次要建立检查辅导工作制度,努力实现三个“结合”。
做到“检查、辅导、报告与整改”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防范相结合,提高检查辅导效能,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
再其次要强化岗位流程制约,构建案件防范体系。
通过制定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明确岗位权力、义务和责任,建立岗位自我约束防线。
规范各岗位间的工作衔接程序,明确同一流程前后岗位监督职责,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制约防线。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也是彻底消除“屡查屡犯”问题的关键一环。
3.加大追究力度。
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及时发现业务操作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将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程序服从需要的原则,能够如实反映发现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是建立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监测台账,注重问题整改措施落实。
全面记录各类检查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改情况。
通过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记录和流程化管理,确保每一个违规问题从发现到整改都有账可查、有据可循、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业务有序发展。
对严重违规违纪和屡查屡犯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重罚,确保从根本上解决“屡查屡犯”这个顽固性难题,使各项工作在合规合法的轨道上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