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1一、目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2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做到计划进货,尽量保证食品原料或食品的新鲜。
二、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匠,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持期限的;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做好采购情况的记录以备查。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追溯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等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九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食品储存记录:包括储存条件、期限、库房温度、湿度等信息;(三)食品运输记录:包括运输方式、时间、温度、运输工具等信息;(四)食品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五)食品检验记录:包括检验项目、方法、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食品销售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场所、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电商平台等。
三、具体内容1. 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销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
2.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的全员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 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及时退回或处理。
4. 食品储存和保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和保管制度,规定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定期对冷藏和冷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
5. 食品包装和标签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包装,并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确保食品包装和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6. 食品销售环境和设施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卫生,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无害生物不得进入销售环节。
同时,应做好食品销售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7. 食品销售员培训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销售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储存和销售食品。
8. 食品追溯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进货、销售、退货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和上报程序,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加工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销售制度、食品卫生操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3.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
6.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8.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 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 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
5. 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6. 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食品原料采购制度1. 采购员应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具备辨别劣质、变质、有害食品的能力。
2. 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0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0条)第一条本制度旨在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以下简称食品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食品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食品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六条食品单位应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食品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第八条食品单位应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九条食品单位应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条食品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生产环境、设备、工具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食品单位应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适宜,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二条食品单位应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十三条食品单位应加强销售管理,确保食品摆放、储存、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单位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召回。
第十五条食品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食品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食品单位应依法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食品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十九条食品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食品单位应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听取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食品单位应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销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适用于全部食品销售企业,包含食品生产、包装、运输、仓储以及销售等环节。
2. 基本原则2.1 合法合规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合法合规。
2.2 防备为主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应采取防备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避开食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2.3 全员参加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够参加到食品安全管理中来。
2.4 责任追究原则: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追责,不能推卸责任。
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3.1 食品安全组织架构:食品销售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2 食品安全培训:食品销售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销售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掌控和管理。
3.4 食品安全监控: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对生产环节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掌控。
3.5 食品追溯体系: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以追溯到生产源头,以便追踪和掌控食品安全问题。
4. 生产管理要求4.1 原材料子采购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子采购台账,确保采购的原材料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加工操作规范:食品销售企业应订立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加工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卫生要求等,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4.3 设备设施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避开设备设施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
4.4 卫生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工作,保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乾净。
4.5 包装和存储管理:食品销售企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料子,并建立包装和存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包装和存储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对食品销售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核对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采购进口食品时,应当查验商检证、卫生证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保存进货查验记录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特点和保质期限,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损坏或者变质。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标识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标签,核对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当在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品安全事故损失。
二、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食品,购进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不得购进无证、无照、无标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溯源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被鼠、虫、鸟等动物污染。
食品安全法销售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销售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责任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采取措施,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不得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三章食品安全生产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
第四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不合格或者变质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食品;(二)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经营者责任1. 食品经营者应具备健康证明,并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2. 食品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可追溯。
4.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仅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保存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仔细检查食品包装,确保食品包装完整无损。
三、食品保存与储存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清理过期食品,并及时报废或重新采购。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防潮、防鼠、防虫。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重视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确保原料、加工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加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食品经营者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销售环境卫生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3.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配送车辆符合卫生要求,食品配送过程中避免污染。
以上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供应等相关活动的食品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第七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材料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第八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科学、公开、透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第九条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材料等的安全标准,以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第十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科学、合理、可行,符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测与信息发布第十一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测情况等。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四条
第一条: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主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三条: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流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五条:确保食品包装、标识合规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食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六条:严格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每样食品留样,确保食品安全追溯。
第七条:加强食品检验检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十条: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责任。
第十二条: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奖惩机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奖惩机制,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学校食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零售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零售门店)。
第三条零售门店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零售门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门店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七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和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应当分类、分区域存放,生熟食品、肉类与非肉类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冷藏、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保持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食品应当放置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销售区域,不得在店外摆放。
第十六条零售门店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第六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七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标识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包装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八条食品包装标识应当包含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内容。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企业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二、从业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符合健康要求。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三、食品采购和进货查验第八条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
第九条食品企业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商,认真查验其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来源合法。
第十条食品企业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食品企业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并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第十二条食品企业应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第十三条食品企业应详细记录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四、食品储存和运输第十四条食品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五条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制度,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五、食品加工和生产第十六条食品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和生产。
第十七条食品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
第十八条食品企业应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添加剂。
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现场制售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现场制售食品应当遵循食品安全、卫生、诚信、公平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现场制售食品活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管理,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保证食品销售过程卫生,防止食品变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管理,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运输管理,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保证食品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管理,保证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工具、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预防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明确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管理层级,确保各级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责任。
2. 食品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明确食品采购的程序和标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供应协议,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3. 食品储存与保管管理:规定食品的存储条件、温度控制、保质期管理等要求,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4. 食品加工和生产管理:规定食品加工的标准操作程序(SOP),包括原料选择、加工工艺、加工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等要求,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5. 售卖与销售管理:规定食品陈列、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标准,包括食品的包装、标签和溯源等要求,确保消费者对食品的了解和安全。
6. 食品安全事件的管理:规定食品安全事件的上报、调查和处理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应对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7. 培训与教育:规定企业的员工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而言,是保障食品安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同时,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也是政府监管食品行业的重要依据,对于实现食品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食品经营者为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所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资质管理:食品经营者需要依法获取和保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审核。
2. 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经营者需要了解和掌握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确保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
3. 食品采购管理:食品经营者需要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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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并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予以明示。
没有健康证明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原发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3.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有计划地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证其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培训档案。
4.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售食品,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不得采取更改生产
日期或者保质期、重新加工、更换包装等措施后重新销售,不得退回供货者或者生产者。
凡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主管部门。
6.食品贮运销售、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运输、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7.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即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翻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并通过记录、存档、复印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属专利性质商品的专利证书;商品进入该地区销售的许可证:商品检验报告;并通过记录、存档、复印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8.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按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9.问题食品销毁制度:
对于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标准但又需自行销
毁处理的食品,应当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无害化处理,可以焚烧、掩埋等方式进行有效销毁,确保销毁残余物不污染环境,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建立问题食品销毁专用场地,与食品经营场所隔离,对问题食品的清点、存放、销毁均应在专用场地内进行。
做好销毁记录,包括销毁的品种和数量,销毁时间、原因、方式,销毁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等内容。
销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销毁过程应当视频录像,视频录像资料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30天。
对于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对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1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有发生食品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11.食品召回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凡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主管部门。
由予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由食品经营者召回。
食品经营者未依照法律规定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
申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x
2016年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