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业绩波动性——基于新三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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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总结

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总结

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总结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新三板市场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寻求融资和发展的重要平台。

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来说,董监高人员的任职资格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总结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董监高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诚实守信,不得有重大失信记录。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二、董监高人员的专业要求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公司的财务、法律、市场等方面的知识,能够应对公司运营中的各种问题。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战略规划、决策分析、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董监高人员的道德要求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诚信度。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时应当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监高人员的监管要求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管机构的规定,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的重大事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监高任职资格的要求非常严格,需要满足基本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新三板挂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新三板挂牌企业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及相关行为,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特定行业挂牌公司,或者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份回购以及股票终止挂牌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对优先股、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品种的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根据本规则和全国股转系统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对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挂牌公司根据公司所属市场层级适用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定,但可以自愿选择适用更高市场层级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六条除依法或者按照本规则和相关规则需要披露的信息外,挂牌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或者按照本规则和相关规则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七条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本规则和相关规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企业家能力、信息披露质量与上市公司绩效——基于CCEI^BNU指数的实证研究

企业家能力、信息披露质量与上市公司绩效——基于CCEI^BNU指数的实证研究



引 言
作 为经济运行的微观主体 , 企业是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基础 , 企业家能力则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
的关键 。因此 , 企业 家 能力 一直 是众 多学 者 的研究 热 点 。进人新 世 纪 以来 , 特别 是后 金 融危 机 时代 以 来, 伴 随着 中国的 经济 转型 、 产业 结 构升 级 、 技 术 创新 和市 场机 制 的完 善 , 企业 家 能力 问题 再 次 为学 界 广 泛关 注 。 那 么 企业 家能 力 的本 质 内涵 是 什么 ?它 对公 司绩 效有 何直 接 和 间接 影 响 ?关 于企 业家 能力 的 内
涵与维度构成 , 现有文献并未达成一致意见。许爱玉( 2 0 1 0 ) …指出, 企业家能力并非某一种能力 , 而 是多种能力的集合 , 即企业家能力其实是一种“ 能力束 ” ; I b r a h i m和 S o u f a n i ( 2 0 0 2 ) 认为 , 成功 的企 业 家应 该具 备 战略 能 力 、 现金 流管理 能力、 财 务 计 划 能力 、 管理技 能 、 授 权 技 能 和 网络 技 能 ; J i a o等 ( 2 0 1 0 ) L 3 ] 构建的企业家能力测量指标体系包括了概念能力 、 人际能力、 领导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个维度
本 文将 在梳 理相关 文献 的基 础上 , 以2 0 1 1年 中 国上 市公 司 的 相关 数 据 为 样本 , 从 企 业 家 人 力 资
本、 关 系 网络 能力 、 社会 责任 能力 和战 略管 理 能力 四个 维度 实 证 分析 企 业 家能 力 、 信息 披 露 质 量 与 l 市 公 司绩 效之 间 的关 系。本文将 采 用北京 师范 大学 公 司治 理研 究 中心 最 新 开发 的 “ 2 0 1 2中 国 市 公 司企业 家能力 指数 ( C C E I ) ” , 该 指数 的 生成 全 部 采用 企业 家及 所 在上 市 公 司 的各 种公 开数 据 , 不包 含任 何 主观判 断 因素 , 具有 客 观性 、 透 明性 和 真 实性 的特 点 , 因 而有 助 于增 强 研究 结 论 的 客观 性

公司治理小论文

公司治理小论文

上市公司公司结构治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摘要: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在现代公司制度下,用来协调公司内部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文化、习惯、制度等的统称。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自愿性的信息披露有着积极作用,我国当前的公司治理缺陷严重影响这我国上司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本文本文从理论上讨论我国上市公司在强制性披露之外进行自愿性披露的原因,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水平的影响,并且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对自愿性信息质量的影响, 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关键字: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董事投资者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原因自愿性披露信息是指除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之外,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回避诉讼风险等动机主动披露的公司财务和公司发展的其他方面相关信息。

由于上市公司进行披露是自愿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因此,我们可以从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有效市场理论等对上市公司治理进行自愿性信息的原因进行分析。

1.委托代理关系上市公司的基本特征是所有权的经营权分离,由此形成上市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委托代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往往不能直接观察到的,监督代理人会发生担保成本、剩余成本、监督成本等,这些成本由代理人承担,这会降低代理人的薪金、分红和其他报酬,为了避免同公司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代理者必须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为了降低代理成本,便会通过财务报表等形式向委托人报告受托的情况,如果代理人的成本越高,公司的管理者越通过自动自愿信息披露降低代理成本。

重要的信息公开披露对保证代理契约的执行、减少代理成本都是必要的,因此,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契约将促使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2.信号传递理论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拥有大量高质量投资机会信息的经理,可以通过资本结构或股利政策的选择向潜在的投资者传递信息。

自愿性信息披露与高管薪酬关系实证——以深交所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例

自愿性信息披露与高管薪酬关系实证——以深交所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例

自愿性信息披露与高管薪酬关系实证研究刘娜洪友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高管薪酬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

本文以2008年至2010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

发现高管薪酬对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有积极影响:高管薪酬与信息披露水平呈显著正相关,高管薪酬越高,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高管薪酬上市公司作者简介:刘娜(1985-),女,湖北咸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洪友卫(1988-),男,河南濮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以深交所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例一、引言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是保证资源有效配置、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关键。

一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够减少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减少投资者进行决策与监督等交易成本,进而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另一方面,其对改善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公司的声誉和形象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信息披露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十分关键的角色。

按是否受到管制,信息披露可以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

其中,自愿性信息披露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话题。

虽然目前我国学者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并在其度量、动机及影响因素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较少研究信息披露行为的后果。

例如,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将对其公司的高管薪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问题有待研究。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信息披露水平和高管薪酬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研究分析高管薪酬与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间是否存在密切的关系。

二、文献综述(一)自愿性信息披露相关文献(1)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度量。

Botosan(1997)借助于构造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而董锋和韩立岩(2006)则采用深圳交易所对深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评价。

也有少数研究用其他方法来度量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如汪炜和蒋高峰(2004)以上市公司临时公告与季报数量作为衡量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指数。

股权激励行为、激励水平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后上市公司非平

股权激励行为、激励水平与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基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后上市公司非平
越 高。上述 发现表 明股权激励 在 降低公 司所 有者和代理 人之 间 的信息 不对称程度 方面 的积极 作用 。
关键 词 : 权激 励 ; 股 激励 水 平 ; 自愿 性信 息披 露 ; 市公 司 上
中图分 类号 : 8 0 9 文 献标 识码 : F 3. 1 A 文章 编 号 : 6 2—3 9 2 1 ) 4 0 9— 4 17 4 X( 0 1 0 —0 7 0
第2 4卷 第 4期 2 1 年 O 月 01 7
唐山学院学报
J u n l fTa g h n Colg o r a n s a l e o e
Vo . 4 No 4 I2 .
J 12 1 u. 0 1
股 权 激 励行 为 、 励 水 平 与公 司 自愿 性 信 息 披 露 激
中国上市 公 司 自愿 性信 息披 露 程度 的影响 。发 现 :1 股权 激励 行 为能 显著提 升 管理 者 自愿性 信息 ()
披 露 的程度 , 实施股 权 激励 后 , 管理 者 自愿性 信 息披 露 的 数量 和 质 量都得 到提 升 ;2 激励 水平 与公 ()
司 自愿性信 息披露之 间存在 显著 的正相关关 系 , 激励水 平越高 , 司 自愿 性披 露 的数 量和 质量水 平 也 公
HE F n a
( p rme to o o is De a t n fEc n m c ,Trd a e& M a a e n fSc u nColg fE u ain,Ch n d 1 0 1 h n ) n g me to ih a l eo d c to e e g u6 0 4 ,C ia
Ev de e o s e m p ni s i nc fLit d Co a e ’U n a a c d Pa lDa a a t rt mplm e a i n b l n e ne t fe he I e nt to o gu a i n o se Co fRe l to fLit d mpan e i s’St c o k Opto o i ato i n M tv i n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研究表明,高管股权激励可以有效激发高管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促使他们更加关注企业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

高管股权激励并非银弹,其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对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对于深化对这一激励机制的理解,更好地指导企业管理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系统研究,探讨其实施的机制、影响因素以及实证效果,从而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对高管股权激励的深入研究,可以为企业高管激励机制的优化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揭示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具体作用路径,进而为企业提供科学的管理决策依据。

具体目的包括:探讨高管股权激励制度对激励高管提升绩效的有效性和途径,深入剖析高管股权激励机制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包括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方案和条件下的绩效表现,为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政策时提供决策建议;通过案例分析等实证研究,验证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效果,总结不同企业的实践经验,为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提供借鉴和参考。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企业高管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提高企业绩效和竞争力。

1.3 研究意义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可以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激励机制提供理论依据。

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涉及到公司治理、激励机制、员工激励等多个领域,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也可以为投资者、监管部门、企业管理者等多方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制定决策。

深入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对于推动企业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公司治理与伦理规制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的研究

公司治理与伦理规制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的研究

公司治理与伦理规制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的研究摘要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经营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市场良性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对于信息披露的实施效果常常会因公司治理和伦理规范的程度而受到影响。

本文从公司治理和伦理规范两个维度入手,分析了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响,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强化公司治理和伦理规范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维护市场的公正与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司治理;伦理规范;信息披露;上市公司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arket economy, listed companies must operate and disclose information in an open and transparent manne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s an importa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listed companies,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investors and promoting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However, the implementation effect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ten depends on the degre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ethical nor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act of volunta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from two dimension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ethical norms, and proposes suggestions for further improving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The 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strengthen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ethical norms is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and maintainingthe justice and transparency of the market.Keywords: corporate governance; ethical norms;information disclosure; listed companies一、研究背景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树立良好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摘要:本文以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分析方法,探讨了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研究发现,创新投入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高管激励在调节创新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发挥重要作用。

这一研究结果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绩效水平。

关键词: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企业绩效;民营上市公司;实证分析1. 引言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在不断变革的市场环境中,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才能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同时,高管激励作为管理工具之一,可以激发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创新活动。

因此,研究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对于探索企业创新驱动模式和提高企业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创新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同时考虑了高管激励对这一关系的作用。

通过实证研究,旨在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关创新投入和高管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和机制的重要参考。

2. 文献综述2.1 创新投入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之前的研究表明,创新投入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影响。

创新投入可以带来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利润水平。

同时,创新投入还可以促进企业的组织学习和知识积累,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2.2 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高管激励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可以通过激发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创新活动,提高企业绩效。

研究发现,激励机制的合理设计可以激发高管团队的创新活力,提高企业的创新水平和绩效。

3. 研究方法本文选取了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收集了相关的财务数据和高管激励数据。

通过回归分析,探讨了创新投入、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3.1 变量选择本文选择创新投入、高管激励和企业绩效作为主要研究变量。

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绩效

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绩效

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绩效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绩效摘要:管理层权力的运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和企业绩效是现代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管理层权力如何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并进一步分析两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通过对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的综合分析,我们发现管理层权力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影响,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绩效也有正向影响。

因此,企业管理层应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以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绩效。

关键词: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企业绩效;监督;长期发展一、引言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和企业绩效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议题。

管理层权力的合理运用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则能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企业绩效则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反映了企业在不同层面上的经营情况和表现。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管理层权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和企业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建议。

二、管理层权力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管理层在企业中拥有很大的权力,这些权力的运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

首先,管理层的权力可以决定哪些信息被披露,以及披露的程度。

如果管理层拥有较大的权力,并且缺乏透明度和监督,那么他们可能会选择性地披露信息,从而影响信息披露的质量。

其次,管理层权力的滥用可能导致信息的虚假披露。

如果管理层拥有过大的权力,并且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他们可能会以损害企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从而选择虚假披露信息。

因此,合理运用管理层权力并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对于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至关重要。

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良好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任度,进而提升投资者和股东的信心。

这将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投资和资金,从而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的有效工具——自愿性信息披露

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的有效工具——自愿性信息披露

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的有效工具——自愿性信息披露作者:赵阳,李依霖来源:《理财·经论版》 2016年第4期赵阳①李依霖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获取,主要通过在大众媒体上阅读各类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与日趋成熟,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水平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强制性信息披露已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信息需求,需要更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在原有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为了增加市场有效性而进行的补充披露。

一、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含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可以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

强制性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必须披露的信息。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除强制性信息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基于各种动机主动披露的信息。

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主、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辅。

我国证券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这些自愿性信息披露包括上市公司对核心竞争能力、前瞻性财务和非财务业绩指标、公司治理效果、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等信息的披露。

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价值从上市公司的角度讲,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公司整体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的在于加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的沟通,将有关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信息传达给投资者,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有的或潜在的竞争优势,从而对管理层的能力和公司的未来更具信心。

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够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可以使投资者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发展状况、核心竞争力等信息。

自愿性信息披露能有效改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

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向投资者传递更多关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前景及公司重要投资事项的进展变化信息,提高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以获得投资者的支持。

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披露质量的好坏,是事关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问题。

高管宏观认知与管理层预测基于MDA文本信息的经验证据

高管宏观认知与管理层预测基于MDA文本信息的经验证据

在模型验证阶段,我们采用独立的测试集对模型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基于 信息披露文本的信用风险预警模型具有较高的预测精度和稳定性,其AUC值达到 了0.75左右。这表明该模型能够较为准确地识别出上市公司的潜在信用风险。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次演示的研究结果表明,基于信息披露文本的信用风险预警方法具有较高 的有效性和可行性。通过深入分析中文年报中的MD&A文本信息,我们可以提前预 警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为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价值的参 考依据。
然而,另一方面,过度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可能会对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竞争 优势产生威胁。因此,企业在进行数据资产信息披露时需要权衡其与商业利益之 间的关系。
为了研究这种关系,我们采用了文本分析的方法。具体来说,我们首先收集 了一系列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文本分析。在这个过程中, 我们运用了一系列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指标,如词频、关键词、情感分析等,来 对报告的内容进行量化。
此外,我们的研究也对于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 策时,应该企业数据资产信息披露的情况以及分析师的盈余预测结果。同时,投 资者也应该意识到过度的信息披露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而更加全面地评估投资的 价值和风险。
在未来的研究中,我们计划进一步探讨数据资产信息披露与盈余预测之间的 关系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是否存在差异。例如,对于高成长性企业、新兴产业或 者处于特殊行业的企业来说,这种关系是否会有所不同?此外,我们还将考虑使 用更复杂的数据分析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文本分析的精度和效率。
二、文献回顾
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指标和信用风险的关系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 者开始信息披露文本在信用风险预警中的作用。MD&A是上市公司年报中最重要的 信息披露部分之一,它涵盖了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状况、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 要事项的讨论和分析。因此,MD&A文本信息可能包含丰富的信用风险预警信号。

管理层过度自信影响了自愿性业绩预告行为吗?——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管理层过度自信影响了自愿性业绩预告行为吗?——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管理层过度自信影响了自愿性业绩预告行为吗?——基于中
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李楠;聂晓
【期刊名称】《金融与经济》
【年(卷),期】2018(000)001
【摘要】本文以2005~2016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从行为金融学视角,探讨了管理层过度自信对业绩预告行为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管理层过度自信与自愿发布业绩预告负相关,过度自信的管理层更倾向于发布乐观但精确性低的业绩预告.鉴于管理层过度自信与业绩预告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使用分析师跟踪数量作为管理层过度自信的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回归的结果表明,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进一步研究发现,过度自信的管理层发布自愿性业绩预告降低了公司的投资收益敏感性.结论表明,管理层过度自信会影响上市公司业绩预告行为,且这种过度自信也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
【总页数】8页(P70-77)
【作者】李楠;聂晓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0;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相关文献】
1.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积极业绩预告:利公还是利私——基于大股东减持的经验证据 [J], 鲁桂华;张静;刘保良
2.管理层权力对上市公司分红行为的影响——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郭红彩
3.产权和资本异质性、管理层过度自信与企业创新\r——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J], 刘小飞;宋晓华
4.财务信息可比性与管理层业绩预告精确度\r——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J], 万鹏;陈翔宇
5.管理层业绩预告误差与盈余管理——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J], 郭娜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企业家精神与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基于新三板信息技术企业

企业家精神与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基于新三板信息技术企业

企业家精神与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基于新三板信息技术企

谢雪燕;常倩倩
【期刊名称】《财会月刊:综合版》
【年(卷),期】2017(000)010
【摘要】从企业家特征的四个方面(创新性、竞争性、管理能力、冒险意识)选取指标构建企业家指数,进而以新三板市场信息技术行业2015年1513家企业为样本,对企业家精神对该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结果表明:企业家精神能显著提高企业绩效,研发投入、企业家竞争性、企业家冒险意识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而高学历的企业家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投入效率,从业时间较长的企业家会降低研发投入效率。

【总页数】8页(P51-58)
【作者】谢雪燕;常倩倩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4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4
【相关文献】
1.基于PE/PB的我国新三板信息技术企业价值评估 [J], 金辉;金晓兰
2.企业家精神与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基于新三板信息技术企业 [J], 谢雪燕;常倩倩
3.股背景、高管特征与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中关村“新三板”的场外交易信息披露 [J], 刘玉春
4.制度环境变化与创业企业绩效——基于新三板企业的实证研究 [J], 李维光; 徐二明
5.企业家精神、企业绩效与区域经济增长
——基于新三板中小企业的微观考察 [J], 张莉;耿素娟;章刘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

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

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近年来,我国股市改革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其中新三板作为重要的市场组成部分,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行为,增强市场透明度,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

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的发布,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要求企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充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实事求是地及时披露公司经营、财务和风险等相关信息。

企业应当全面透明地披露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相关的信息。

同时,企业应当注意将信息披露与股东权益保护、内幕交易禁止、信息不对称等相关规定结合起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对于区分信息披露的主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企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权结构,明确披露责任主体,确保信息披露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同时,准则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程序和责任分工。

进一步地,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还对信息披露的时机和方式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信息披露的需求和市场公开的要求,合理选择信息披露的时机和方式。

同时,企业应当确保信息披露的平等性和公平性,不得利用信息披露给特定投资者带来不公平竞争和不合理交易。

最后,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违法与处罚。

对于违反准则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监管和处罚。

企业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总之,新三板法意披露准则的发布进一步加强了新三板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当深入学习准则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为投资者提供完整、真实、及时的信息,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新三板市场的监管,确保准则的有效实施,为市场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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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卷第8期 Vol . 32 No . 8统计与信息论坛Statistics & Information Forum2017年8月Aug . , 2017【统计应用研究】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业绩波动性—基于新三板公司的实证研究李慧云1,谭文惠1,张红璐1,杨哲源2(1.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北京100081;2.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财经会计系,伦敦WC 2A 2AE )摘要:选取2010年至2014年新三板挂牌公司共330个观测值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公司业绩波动性多 元回归分析模型,实证检验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对高管权力强度与公司业绩波动性关系的调节作用。

研究结果显示:高管权力强度越大,公司业绩越高,公司业绩波动性也越大,高管权力的提高对新三板企业来 讲“利弊参半”,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能够削弱高管权力强度对公司业绩波动性的影响。

关键词: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业绩波动性中图分类号:F 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007 — 3116(2017)08 — 0039 — 08一、引f在公司管理层中,高管®位于公司治理机制“权 力金字塔”的顶端,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和战略发 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

高管权力强度的提高会影响高管的风险意识,使其 在实施权力进行管理过程中采取冒险行为[1],进而 增加公司业绩产生波动的风险。

但是,高管权力的 实施要受到内外控制系统的约束,自愿性信息披露 可以有效降低强制信息披露严格执行条件下仍存在 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起到对高管权力进行外部控制 的重要作用[2]。

自愿性信息披露可以有效弥补强制 信息披露的缺陷,披露管理层对公司战略的规划、社 会责任、环境保护、前瞻性信息、公司治理信息等,有 助于外部市场对公司进行合理评价,促进企业向公 众展示自身特色,增强与其他企业的区别度,从而有 利于企业市场声誉的提高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在 信息披露战略中占有独特的地位[3^]。

此外,自愿 性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能够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强内外信息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减少委托代理成 本[5]。

自愿性信息披露使高管在行使权力影响公司业绩波动性的过程更多地暴露在公众的监督之下, 给公司治理和公司业绩波动带来一定影响。

那么, 高管权力强度对公司业绩波动性产生怎样的影响? 自愿性信息披露作为信息披露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对高管权力强度导致的企 业业绩波动风险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近年来新三板市场发展迅速,国内这一新兴资 本市场具有不同于其他资本市场的显著特点,挂牌 公司多为处于发展期与成长期的中小微、高科技企 业,经营管理面临较大的风险,外部市场面临较大不 确定性,高管权力对公司生死存亡、业绩波动性起到 重要作用。

新三板企业多为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 由于国家对新三板市场的披露监管还不是很完善, 技术与运营模式的创新等新三板公司的商业机密极 易被强制性披露,从而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 企业出于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很可能披露失真或前 后不一致的信息。

在此情况下,企业自愿性信息披收稿日期:2017 — 04 — 2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军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特征及重大影响的统计研究》(13ATJ 0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及监管研究》mi 40006);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项目《基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碳信息披露发展现状与影响因素研究“([JP ]〇〇7);北京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资助;作者简介:李慧云,女,北京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经济统计研究。

①本文中高管指总经理/总裁/CEO 。

39统计与信息论坛露就发挥着沟通企业内外环境的重大作用,因而研 究新三板市场企业高管权力强度及自愿性信息披露 与公司业绩波动性的相互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已有相关文献多研究高管权力强度对企 业业绩的影响,忽略高管权力强度对企业业绩波动 性的影响,而公司业绩波动性更能反映公司运行过 程中的风险弊端,对业绩波动性较高的新三板企业 更具参考价值;同时,研究者较少区分自愿性信息披 露与信息披露的差异,忽视自愿性信息披露在企业 内外信息沟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此外,研究者多采 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为样本进行相关研究,较 少关注企业业绩波动性相对较大、高管影响更为显 著的新三板市场[6]。

为此,本文以新三板企业为样 本,从高管权力强度及企业业绩波动性的角度出发,实证检验自愿性信息披露对高管权力强度及企业业 绩波动性相关关系的调节作用,丰富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与业绩波动性三者关系的研究,同时弥补以往研究对新三板市场企业的研究缺失,并 试图为相关监管机构对新三板市场公司自愿性信息 披露的规范与要求提供理论支持。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一)高管权力强度与公司业绩波动性根据个人决策理论,当企业高管权力增加时,高 管在进行决策时不易受到企业多方面的牵制,决策 时间少、效率高,具有很高的创新性。

新三板市场发 展迅速,挂牌企业多为成长型企业,公司外部环境不 明确、机会转瞬即逝,高管权力强度的提升能够发挥 巨大的决策作用,因而,高管权力强度加大有助于公 司在竞争激烈的新三板市场中快速、灵活决策,抓住 企业快速成长的机遇,有利于公司取得竞争优势,使 公司的业绩得到稳定的提升[7]。

然而,群体决策理 论却认为:随着群体决策数目的升高,企业能够更好 地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避免企业做出最差的决 策。

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下,高管权力强度降低,企 业内部控制发挥及时修复作用,保证内控的有效运 行,致使企业在进行决策时有效提高决策质量,避免 经营业绩出现极端值,从而有利于新三板企业的健 康稳定发展。

所以,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讲,高管权力 被制衡,高管权力强度降低,企业往往有利于做出更 加稳健性的决策,避免了因高管的冒险行为而对企 业业绩产生的波动,从而降低公司绩效波动性。

由此可见,个人决策理论与群体决策理论分别从不同 的决策角度阐述高管权力强度与公司业绩波动性之 40间的影响路径,但却得到互相矛盾的结论。

国内外学者对高管权力强度与公司业绩波动性 关系的研究也存在不同的结论。

国外学者一致认 为,公司高管的权力越大,其相应的业绩波动性也越 大。

A dam s等基于群体决策思路,选取1992 —1999 年财富500强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高管权力 强度和公司业绩波动性存在正相关关系,即一家公 司的高管的权力强度越大,这家公司业绩的波动性 也越大[8];John R. G raham及C heng的研究也得出 了和A d a m s的研究基本相同的结论[£«°]。

国内学 者的研究却未得到一致的结论,一部分学者认为高 管权力强度和公司业绩波动性呈正相关关系,如刘 美玉等以深市中小板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高管权力 强度对高管薪酬差距与公司业绩波动的关系的影响 机制,研究发现高管权力强度的提高会扩大薪酬差 距与公司业绩波动的影响[11];另一部分国内学者认 为高管权力强度和公司业绩波动性呈负相关关系,如韩立岩和李慧通过对2001—2006年沪深两市A 股上市共223家公司C E O权力强度与财务危机的 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当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时,C E O等高管权力的降低会促使公司危机的加重,使 企业业绩产生巨大波动,而当企业经营业绩稳定时,C E O等高管权力的增大有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 定增长,有效降低公司陷入财务危机、发生业绩波动 的可能[12];吴卫华等人认为C E O权力与上市公司 冒险倾向之间负相关,当C E O等高管权力降低时,上市公司会存在较高的冒险倾向,企业的业绩也就 越有可能产生巨大波动[13]。

综上分析发现,对于新三板市场企业,由于公司 外部环境的高度不确定性,致使高管对企业的运行 至关重要,公司业绩也面临着较高的波动风险,而相 关研究对高管权力强度对公司业绩波动性影响的方 向性并未达成一致结论,故本文提出两个对立假设:假设1-a:高管权力强度与公司业绩波动性显著 正相关假设1-b:高管权力强度与公司业绩波动性显 著负相关(二)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业 绩波动性根据信号传递理论,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够主动 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实现企业内 部与外部信息的有效沟通,进而降低信息不对称所 带来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自愿性信息披露反映出 企业积极面对周围的环境,不是被动地接受外部环李慧云,谭文惠,张红璐,杨哲源,等:高管权力强度、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业绩波动性境的压力,而是通过适当披露优势信息来引导周围 环境的监督控制,从这一层面上来讲自愿性信息披 露着重于自主和生存之间的权衡,是公司积极地面 对外部治理的内在体现[2]。

此外,根据委托代理理 论,企业的经营者的目标是增加权力自由度、休闲时 间等,而企业所有者的目标是增加分红、提高股份价 值等,两者之间存在一定利益冲突。

为缓解企业经 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上市公司有动机向 公司所有者自愿披露信息。

自愿性信息披露能使上 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增加,缓解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 之间的冲突,又能对高管权力形成外部市场压力和 声誉激励,使得高管更加谨慎地使用其权力去影响 公司战略和经营;同时,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够有效降 低委托代理的监督成本,提升高管对公司治理的效 率。

由此可见,从理论层面上来讲,在高管权力强度 对公司业绩波动性的影响中,自愿性信息披露可能 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国内外学者对自愿性信息披露调节作用的研究 相对较少。

Vahideh A和Solmaz D选取德黑兰证 券交易所2009 —2013年125家上市公司数据研究 自愿性信息披露、C E O薪酬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 系,结果显示C E O薪酬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关系,而高质量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够限制C E O薪酬与 公司价值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全面的自愿性信息披 露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利益相关者对C E O等高管层 的监督效率[14]。

对于新三板市场,市场并不对企业 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价,允许不同经营状 况的企业进行挂牌,因此该市场挂牌企业质量参差 不齐,投资者无法借助市场评价对投资公司进行判 别,只能依靠新三板市场上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评 判[15],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比其他资本市场投资者需 要更丰富、更全面的信息进行参考分析,自愿性信息 披露便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信息传递作用。

在此环境 下,高管在行使权力影响公司业绩波动性的过程更 多地是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传递给在新三板市场利 益相关者,使得高管在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作用下,谨 慎行使其自身权力,从而减少因高管权力提升给公 司业绩波动性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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