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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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服分开放置。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易清洁、不渗
水、耐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 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实验室中的厨柜和实验台应牢固。厨柜、实验台彼此
之间应保持一定 距离,以便于清洁。 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应有适当的消毒设备(高压、浸泡或煮沸)。
5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辨 色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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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验设备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2 实验设备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条件下,
便于维护、清洁、消毒与校准,并保 持整洁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实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定(加 贴标识)、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工作 性能和操作安全。 4 实验设备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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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 2、人员 3、设备 4、检验用品 5、培养基和试剂 6菌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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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环境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实验室工作区域与办公区域明显的分开 实验室工作面积与整体布局应满足检验工作的
需要,实验室布局应满足单方向工作流程,避 免交叉污染。 实验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 清洁度应符合工作要求。 一般样品检验应在清洁作业区进行,清洁区域 应有明显标识。 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安全生物实 验室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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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的名称和类型 配制日期和配制人员的标识 配制体积 分装体积 成分、每个组分物质的含量、制造商,批号 PH(最初和最终)值 无菌措施,包括实施的方式、时间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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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原始记录 高压灭菌记录 废液处理记录 培养箱温度监控记录 无菌室消毒灭菌记录 无菌室温湿度监控记录 无菌室环境卫生监控记录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 环境不受其污染的目的,防止实验材料污染。 依据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国家标准 GB 1948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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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特殊选址,普通建筑物即可,但应有防止节肢动 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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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验用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已灭菌与 未灭菌的用品应分开存放并明确标识。
6 灭菌检验用品应记录灭菌/消毒的温度与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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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 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按照GB/T 4789.28的
规定执行。 试剂 检验试剂的质量及配制应适用于相关检验。对
检验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试剂应进行适用性 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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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规检验用品主要有接种环(针)、酒精灯、 镊子、剪刀、药匙、消毒棉球、硅胶(棉)塞、 微量移液器、吸管、吸球、试管、平皿、微孔 板、广口瓶、量筒、玻棒及L形玻棒等。
2 、检验用品在使用前应保持清洁和/或无菌。 常用的灭菌方法包括湿热法、干热法、化学法 等。
3 需要灭菌的检验用品应放置在特定容器内或 用合适的材料(如专用包装纸、铝箔纸等)包 裹或加塞,应保证灭菌效果。
8
①样品的保护 ②操作者保护 ③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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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育、微生物专业培 训经历,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 施检验。
2、 检验人员应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 知识和消毒知识。
3、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与卫 生,防止人为污染样品。
4、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 施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7
满足BSL-1的要求,如有缓冲区更好。 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有
可视窗。 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
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应戴乳胶手套。 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 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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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规范的实验室设计建造、实验设备的配置、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硬件)、严格遵从标准 化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规程等(软件)。确保操 作生物危险因子的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的伤 害,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确保实验因子 保持原有本性所采取综合措施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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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5
1.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 2.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 3.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规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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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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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耐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 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实验室中的厨柜和实验台应牢固。厨柜、实验台彼此
之间应保持一定 距离,以便于清洁。 实验室如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应有适当的消毒设备(高压、浸泡或煮沸)。
5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辨 色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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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验设备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2 实验设备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条件下,
便于维护、清洁、消毒与校准,并保 持整洁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实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定(加 贴标识)、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工作 性能和操作安全。 4 实验设备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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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 2、人员 3、设备 4、检验用品 5、培养基和试剂 6菌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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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环境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实验室工作区域与办公区域明显的分开 实验室工作面积与整体布局应满足检验工作的
需要,实验室布局应满足单方向工作流程,避 免交叉污染。 实验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 清洁度应符合工作要求。 一般样品检验应在清洁作业区进行,清洁区域 应有明显标识。 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安全生物实 验室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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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的名称和类型 配制日期和配制人员的标识 配制体积 分装体积 成分、每个组分物质的含量、制造商,批号 PH(最初和最终)值 无菌措施,包括实施的方式、时间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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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原始记录 高压灭菌记录 废液处理记录 培养箱温度监控记录 无菌室消毒灭菌记录 无菌室温湿度监控记录 无菌室环境卫生监控记录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 环境不受其污染的目的,防止实验材料污染。 依据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国家标准 GB 1948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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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特殊选址,普通建筑物即可,但应有防止节肢动 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每个实验室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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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验用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和清洁,已灭菌与 未灭菌的用品应分开存放并明确标识。
6 灭菌检验用品应记录灭菌/消毒的温度与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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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 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按照GB/T 4789.28的
规定执行。 试剂 检验试剂的质量及配制应适用于相关检验。对
检验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试剂应进行适用性 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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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规检验用品主要有接种环(针)、酒精灯、 镊子、剪刀、药匙、消毒棉球、硅胶(棉)塞、 微量移液器、吸管、吸球、试管、平皿、微孔 板、广口瓶、量筒、玻棒及L形玻棒等。
2 、检验用品在使用前应保持清洁和/或无菌。 常用的灭菌方法包括湿热法、干热法、化学法 等。
3 需要灭菌的检验用品应放置在特定容器内或 用合适的材料(如专用包装纸、铝箔纸等)包 裹或加塞,应保证灭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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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样品的保护 ②操作者保护 ③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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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育、微生物专业培 训经历,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 施检验。
2、 检验人员应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 知识和消毒知识。
3、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与卫 生,防止人为污染样品。
4、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 施的规定,保证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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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BSL-1的要求,如有缓冲区更好。 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有
可视窗。 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
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应戴乳胶手套。 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 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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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规范的实验室设计建造、实验设备的配置、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硬件)、严格遵从标准 化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规程等(软件)。确保操 作生物危险因子的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的伤 害,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确保实验因子 保持原有本性所采取综合措施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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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 2.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 3.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规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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