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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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要求:

一、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二、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三、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四、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部门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会议。

第四条、会议计划与统筹

一、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二、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五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通知参会人员。

2.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口头/电话以及邮件通知。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行政人事部负责。

3.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大会议室的,应向行政主管以邮件的形式提出,由其统筹安排。

第六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准备好相关资料;周会会议周报应于每周五11点之前,报送到主持人及行政人事部工作人员处。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报送周报的,应向会议主持人及行政人事部说明。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本部门另一位未与会的人员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参会者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签到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负责会议签到记录,并报会议主持人核准。

五、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发放、传阅、归档:

1.公司级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

2.各部门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同时将一份副本送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备查;

3.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照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级会议的保密

一、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

二、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需要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三、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做出相应处罚。

第八条、管理权责和处罚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二、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三、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参会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四、乐捐

1.周会周报报送无故超过11点的,捐献扶困基金20元。无故未报送周报的,扶困基金100元。

2.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内则捐助扶困基金20元,10分钟以上捐助扶困基金50元。

3.无故缺席每次捐助扶困基金200元。

4.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应捐助的扶困基金由传达人承担。

5.会议过程当中手机铃声响一次的,每次捐助扶困基金20元。

6.会议过程中抽烟的,每次捐助扶困基金20元。

7.所有捐助的扶困基金均进入“一缕阳光”基金。

第九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由总裁办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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