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基本知识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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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知识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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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知识点培训1. 担保业务概述担保业务是指债务人通过提供担保品并签订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经济活动。

担保业务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担保业务可以分为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两种形式。

信用担保是指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承诺为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债务人违约时向债权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抵押担保是债务人将其财产的所有权或占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不同担保形式的选取将根据债权人的需要和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 担保业务分类担保业务根据担保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个人担保和企业担保。

2.1 个人担保个人担保是指个人作为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个人担保通常在小额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金融业务中较为常见。

个人担保的风险较高,因此在进行个人担保时需要对担保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核。

2.2 企业担保企业担保是指企业作为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企业担保通常在企业融资、项目贷款等大额融资业务中应用较多。

相比个人担保,企业担保的风险较为可控,但需要对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以及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3. 担保合同要素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和担保人签订的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担保义务和违约责任的合同。

担保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内容:3.1 债务人信息债务人信息是指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债务人信息是判定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债务人能否履行债务的重要依据。

3.2 担保人信息担保人信息是指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担保人信息是判定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担保人能否履行担保责任的重要依据。

3.3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是指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形式,可以是信用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担保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债权人的要求进行确定。

3.4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是指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与债务合同的有效期限相同。

担保业务基础知识

担保业务基础知识

担保业务基础知识一、引言担保业务是金融领域中一种常见的信用担保方式。

它是指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履约时,由第三方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财务支持,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

担保业务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各种经济活动提供了信用保障,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担保业务的类型1. 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是最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其基本原理是担保人利用其良好的信用记录担保借款人的债务。

在这种担保方式下,担保人可以提供担保函、保证书等文件,以向债权人证明自己的担保意愿和能力。

如果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将承担债务的还款责任。

2.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担保人将其名下的财产作为担保物来担保借款人的债务。

在这种担保方式下,担保人与债权人签署抵押合同,将其财产进行抵押。

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债权人可以以担保物来代偿其损失。

3. 其他担保方式除了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担保方式,如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质押担保是指担保人将其名下的有价证券等质物作为担保来支持借款人的债务。

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人以其信用和财产担保借款人的债务。

三、担保业务的相关条款1. 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是担保业务中的核心内容。

担保人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担保人将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担保责任通常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担保合同中,以明确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2. 担保费用担保业务涉及到一定的费用,包括担保费用和评估费用等。

担保费用是指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服务费用,评估费用则是为了确定担保物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所需费用。

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通常根据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3.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担保业务中必不可少的文件,用于记录借款人、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担保合同中通常包含了担保责任、担保物、担保费用等条款,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担保合同应当经过各方的签字和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法基本知识

担保法基本知识

担保法基本知识担保是指一方在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财产或履行担保责任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担保的概念,比如房屋担保、信用卡担保等。

一、担保的分类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可以分为合同担保和法定担保两种形式。

1. 合同担保合同担保是指债权人和担保人在明确债务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来约定担保事项和责任。

合同担保主要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三种形式。

- 保证合同:担保人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抵押合同:担保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并将该财产效力与债权债务相调。

一般以房屋、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为抵押物。

- 质押合同:担保人将自己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保管,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

2. 法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担保的产生以及担保的效力不需要签订担保合同。

法定担保一般适用于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比如商业银行的信用额度和信用卡。

二、担保的法律效力1. 担保责任的承担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同担保中,担保人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明确了自己的担保责任。

在法定担保中,担保人的责任则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

2. 债权数额的确定在担保中,债权数额是确定担保责任的重要依据。

债权数额的确定方式包括确定债权主体、债权范围和债权金额等。

债权的确定需要具体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担保合同的约定。

三、担保的限制担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限制的,这是为了保护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1. 法律限制担保法规定了一些不得为担保的情形,如无偿担保、遗赠领取人为担保人等。

此外,担保法还对债权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如不得要求无限期连带担保和担保人放弃担保权益等。

2. 理性思考在决定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和担保人应该进行充分的理性思考。

担保可能会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因此双方要慎重考虑并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结语担保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在维护债权人利益和促进债务人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民法典担保知识培训内容

民法典担保知识培训内容

民法典担保知识培训内容
民法典担保知识培训内容
一、担保定义
担保,是指办理担保人向被担保人(债权人)做出保证,承担有偿的担保债务,以保护被担保人的债权的法律行为。

二、担保的定义及基本要求
1、担保的定义
担保的定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担保是指担保人向被担保人作出保证,承担有偿或无偿的担保债务,以保护被担保人的债权的法律行为。


2、担保的基本要求
(1)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必须存在。

(2)担保必须是有偿或无偿的,不能没有任何偿还责任。

(3)担保人承担的担保债务的范围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4)担保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签订协议的规定进行。

三、担保的种类及效力
1、担保的种类
根据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的不同,担保可分为: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和证物担保。

(1)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人作出保证,保证被担保人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替债务人承担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2)连带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共同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担保。

一旦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担保人便应负担全部或部分债务。

(3)证物担保是指担保人依据被担保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证物作为有偿担保的形式,给被担保人提供安全保证的担保形式。

2、担保的效力
担保的效力遵循以下原则:
(1)担保必须遵守合同约定或者协议规定;
(2)担保人必须对被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3)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以其承担的最大范围为限;
(4)担保人应当能够承受经济损失,以满足被担保人的要求;
(5)担保有效期间,担保人不能撤销担保。

担保知识总结

担保知识总结

担保知识总结担保知识总结担保的流程:(1)担保申请(2)担保初审(3)祥细评审(4)担保审批(5)签定合同(6)发放贷款(7)正式担保(8)跟踪管理(9)担保终结担保种类:⑴融资担保:间接融资担保:贷款担保:流动资金担保、固定资产贷款、银行票据贴现、个人消费贷款贸易融资担保租赁担保商业票据担保直接融资担保:债券担保、基金担保、信托产品担保、⑵交易担保:票据担保:应付票据担保、应收票据担保履约类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维修担保、质量担保、付款担保、补偿贸易担保、来料加工担保。

⑶税收担保:海关担保:海关免税担保、延期纳税担保、简化报关程序担保、转口运输报关担保财税担保:税收返还担保、纳税担保⑷司法担保:刑事类-保释金担保经济类:破产保护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⑸特别担保:与制度融资配套:公害防止措施担保、海外投资担保、科技创业担保、进出口信贷担保⑹其他担保:特殊行为:捐赠担保、雇员忠诚担保担保或准担保类型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三大类十二种可以质押的权利:即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这些权利都具有私法上的财产权、可以转让、有权利凭证或有特定机构管理等法律特征。

担保业务知识

担保业务知识

1、什么是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按照一定利率和一定归还等条件,把货币资金提供给资金需要者的借贷行为。

实际是有条件的让渡资金使用权,是借款人一定是期货还本付息的价值运动2、什么是贷款人?借款人?贷款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依法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借款人是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3、什么叫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资金供给能力,由贷款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的,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时间长短的具体限定。

4、什么叫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银行按照一定利率,解决企业对流动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5、什么叫出口信贷?是指出口国官方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以优惠利率向本国出口商、进口方银行或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6、什么叫贸易融资贷款?是指银行对进口出口商提供的与国际结算有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方便。

包括:信用证打包放款、出口议付、出口托收贷款、提货担保、信用证远期汇票贴现及应收款的买入、福费廷、国际保理、海外代付、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出口商业发票融资7、什么是信用证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在采购这笔与信用证相关的商品或生产商品时资金出现短缺,以该信用证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该出口商品的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缺口。

8、什么叫押汇?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押汇是指贷款人以买卖的货物作为抵押品的汇票贴现进口押汇,是指当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方请求开户行,向出口方开具保证付款文件,一般为信用证,并寄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寄回汇票和提货单,由进口方银行代为购入汇票和提货单,作为抵押,然后向进口商提示付款。

进口商如无力支付或拒付,银行不予交单,并有权处置货物。

出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口商按照合同向出口商发货取得各种单证,向进口商开发汇票,这事进口商不能立即支付汇票票款,出口商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将汇票和各种单证交给出口放银行,请求银行给于贴现。

担保基础知识概要

担保基础知识概要

担保项目选择的原则:1.担保业务开展的特定地区;2.担保项目所处行业;(重点分析)3.借款企业类型或特定客户人群;(产品需求方分析,客源)4.担保项目的贷款类型。

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1.支持高新技术项目及扶持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2.支持符合国家、本地区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3.支持节能、降低物耗、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市场短缺的名优新产品项目;4.支持扩大出口创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创新替代进口的项目;5.支持本地政府确定的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增加就业机会的都市型企业、社区型企业;6.支持为本地经济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科技型企业;7.支持本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

申请担保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企业必须是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2.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规范,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营运资金、经营场所及设施;3.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4.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产品销售网络或经营服务渠道,具有与融资规模相匹配的销售或营业规模、拥有稳定客户群和现金流;5.企业连续经营1年以上;6.企业的融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能形成较好的经济效益;7.企业应能够提供反担保措施。

不能提供担保的条件:1.有银行逾期贷款未还;2.偷税漏税;3.财务报表与税务报表不一致;4.申请资料弄虚作假;5.企业对外股本性投资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经国家批准的投资公司除外),所融资金用于股权性投资的(发行可转债除外);6.担保融资用于禁止领域;7.用担保套现,从事非法收入;8.超批准范围违法经营;9.资产负债率高于70%;10.信誉不良;11.涉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有结果;12.无还款能力,经营状况恶化且难以改善的企业;13.无反担保措施;14.主要领导人资信不可靠、经营管理能力低或领导班子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群体素质差;15.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或会计核算混乱;16.申请担保金额高于净资产;17.与本担保机构有逾期债务关系尚未解除风险分担:银行方面至少应当承担贷款本金10%-50%及全部利息和其他费用的风险。

担保法讲义

担保法讲义

担保法讲义一、概述1.担保的含义及方式1.1含义: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1.2 方式:担保法第2条规定: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2.反担保的含义及方式:2.1含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对为自己的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

2.2 方式:保证、抵押或者质押,不适用留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如加工承揽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方式。

3.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否认国内担保的独立性、独立担保仅限于国际经济活动中。

市高院2009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明确担保合同独立性不适用于国内担保合同。

4. 担保合同无效及法律责任4.1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法律责任a)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b) 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4.2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4.2.1 法律规定的主要类型:a)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b)担保法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注:该条文在2006年公司法中已被删除,由公司法第十六条替代:“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提示:公司业务中,应要求担保人提供最新的、备案的公司章程,以确定其是否有权对外从事担保,或其担保是否超越其限额。

c)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枪支、弹药、毒品、土地所有权等)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d)具有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境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机构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担保业务培训完整版

担保业务培训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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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担保业务基本概念与原理 • 担保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 担保业务风险识别与评估 • 担保业务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 担保机构运营管理实务 • 担保产品创新与发展趋势
01
担保业务基本概念与原理
担保定义及功能
担保定义
担保是指担保人(第三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以确保债务人履行 债务或承担责任。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模型应用与推广
将验证后的模型应用于实际担 保业务中,实现风险的量化评
估和科学管理。
04
担保业务法律法规与政策 解读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1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规定了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方式、担保合同、 担保物权等重要内容,是担保业务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 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担保业务提供了合同法律基 础。
团队建设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员工之间的 协作能力和凝聚力,形成积极向
上、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受理、审批、执行、 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规范,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
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预警、 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规范,确保担保机构的风险可控 。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 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
专家评估
借助专家经验和专业知识对风 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风险评估模型构建及应用
评估模型构建
结合担保业务特点,构建适用 的风险评估模型,如信用评分
模型、风险矩阵模型等。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的基本知识一、担保的定义: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

备注:我国法律并未对担保进行定义,因此上述定义均是学术上的定义。

二、担保的分类: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又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是指在保管、运输、承揽加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担保的表现形式:各类担保合同的条款如何,直接关系着债权人的利益,债权担保的力度及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定金给付人)的责任负担。

为避免担保实践中由于口头约定不明而导致的无谓的争议,除留置之外的各种担保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因为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也是主合同中的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债权人之间意思表示相一致的结果,而且明确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应当视为一种书面合同。

工程保证担保担保基础知识

工程保证担保担保基础知识

工程保证担保担保基础知识代伟2012.8.6一、工程保证担保的概念•定义: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

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

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监管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监管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工程保证担保发展的起源与历程•工程保证担保最早起源于美国。

1894年,美国第一家专业保证担保公司——美国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在纽约州成立。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事先取得工程保证担保。

同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认同公共保证担保制度,即以专业保证担保公司取代了个人的信用保证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一种国际惯例,是一种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使建设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风险管理机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工程保证担保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有效措施,即利用经济手段,引入担保人作为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负责,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让实力强、信誉好、担保人愿意为其提供担保或承保的企业多得工程,反之则少得工程甚至接不到工程。

三、我国工程保证担保的发展历程•工程担保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1.1980年代——海外承包买教训、世行项目作示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筑企业逐渐走向海外,不仅开始遇到工程担保这一国际惯例,而且还因为国内缺乏担保工具的支持而在海外承包中遭遇不少困难,甚至遭受到不公正索赔,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为了帮助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承包,中国银行、建行等纷纷开始涉足保函业务,初步建立起了其担保业务规程和担保产品体系。

另外,世界银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始为中国的一些大型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同时也给这些项目带来了严格的工程担保体系。

2024年担保行业基础(培训课件)

2024年担保行业基础(培训课件)

担保行业基础(培训课件)一、引言担保行业是一种金融服务行业,其主要功能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以帮助债务人获得贷款或其他信用支持。

担保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担保行业逐渐成为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课件旨在介绍担保行业的基础知识,帮助读者了解担保行业的概念、分类、功能和风险等方面。

二、担保行业的概念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或履行债务的保证。

担保可以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种形式。

人的担保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

担保行业是指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机构,包括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

担保行业的主要功能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帮助债务人获得贷款或其他信用支持,同时为债权人提供保障,降低债权人的风险。

三、担保行业的分类1.银行担保:银行担保是指银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帮助债务人获得贷款或其他信用支持。

银行担保主要包括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保函担保等形式。

2.专业担保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机构,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帮助债务人获得贷款或其他信用支持。

专业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3.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机构,通过提供保险产品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

保险公司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

4.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指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机构,通过信托计划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

信托公司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融资租赁担保、信托贷款担保等。

四、担保行业的功能1.降低融资门槛:担保机构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服务,可以帮助债务人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融资效率。

2.分散风险:担保机构可以为债权人提供保障,降低债权人的风险。

同时,担保机构可以通过风险分散机制,将风险分散到多个债务人,降低单一债务人的风险。

资信融资担保知识点总结

资信融资担保知识点总结

资信融资担保知识点总结一、资信融资担保的基本概念资信融资担保是指贷款人在放贷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第三方保证或者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

资信融资担保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常见的一种风险控制手段。

二、资信融资担保的种类1.担保物担保2.第三方保证担保3.信用保函4.各类担保综合担保三、资信融资担保的作用资信融资担保在贷款业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借款人的信用度2.降低贷款机构的风险3.保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四、资信融资担保的操作流程1.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第三方保证2.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签订担保合同3.贷款人对担保物进行评估4.贷款机构审核担保人的资信状况5.贷款机构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6.贷款机构发放贷款五、资信融资担保的风险控制资信融资担保在贷款业务中,虽然可以有效降低贷款机构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担保人资信问题2.担保物评估不准确3.担保合同纠纷4.借款人违约六、资信融资担保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资信融资担保业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严格审核担保人的资信状况2.合理评估担保物的价值3.签订明确的担保合同4.及时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七、资信融资担保相关政策为了加强对资信融资担保业务的监管,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出台担保机构监管规定2.设立风险准备金3.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估八、资信融资担保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资信融资担保业务也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资信融资担保业务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1.发展多元化的担保产品2.加大对风险管理的投入3.积极推动担保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总的来说,资信融资担保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在我国金融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贷效率,降低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融资担保常识问题

融资担保常识问题

融资担保常识问题1. 什么是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的一种担保服务,以确保债权人能够从债务人那里收回贷款。

担保人通常为银行、担保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2. 融资担保有哪些类型?融资担保通常分为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信用担保依赖于担保人的信用;抵押担保涉及将资产作为担保;保证担保则由第三方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3. 融资担保的作用是什么?融资担保可以降低债务人的融资成本,提高其融资能力。

同时,担保为债权人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降低了债权人的风险。

4. 融资担保需要哪些条件?融资担保通常需要债务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还款能力和足够的担保物。

担保人会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提供担保。

5. 融资担保的费用是多少?融资担保的费用通常以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费用取决于担保类型、担保期限和债务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

6. 融资担保的风险有哪些?融资担保的风险包括债务人违约风险、担保物价值下降风险以及担保人信用风险等。

担保人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7. 如何选择融资担保机构?选择融资担保机构时,应考虑其资质、信誉、服务范围和费用等因素。

可以通过咨询、比较和参考其他客户的反馈来做出选择。

8. 融资担保合同中应包含哪些内容?融资担保合同应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用、担保物描述、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

9. 融资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融资担保合同在双方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

如发生违约,担保人有权按照合同条款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10. 融资担保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吗?融资担保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基础知识一、基本概念民商法上的担保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上,担保是指一切能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主要表现为:物权担保、保证担保、定金担保、违约金担保及债的保全制度等。

狭义上,民商法上的担保仅指物权担保制度、保证担保制度和定金担保制度,债的保全制度是被排除在外的.因为债的保全不是针对某一项特定债而言的,在债务人的财产上设定的债,无论其种类和成立时间先后,一旦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即成为各债权的一般担保,各债权人获得财产保障的机会是均等的。

这种情形下对于先设定债权的债权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二、基本特征(1)担保关系的从属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从属于主合同,依主合同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随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消灭而消灭。

主要体现在:①担保权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权的成立必须以主合同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债权若不存在,担保权将无所附随;②担保权处分上的从属性,担保权不能与主债权分开让与,担保权不得由债权分离而为其他债权之担保;③灭失上的从属性,担保权所担保之债权如因清偿、提存、免除、混同等原因而全部消灭时,担保权亦随之而灭失。

(2)担保债权的特定性通常意义下担保债权的特定化主要表现在主债务种类、数额的特定化,而且也包括担保范围的特定化。

三、主要类型理论上,担保依据不同的标准则有不同的分类:(1)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以担保的设定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为标准进行分类,担保可分为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

我国民法规定的法定担保主要有优先权(优先权是我国民法所承认的一种先取特权,即权利人对于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于其他一切民事上的请求权而受偿的权利.优先权须有法律的规定才可享有。

我国法律规定的优先权,主要有船舶优先权和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留置担保;法定担保以外的担保方式,为约定担保,我国民法规定此类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方式。

(2)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以担保是否为民法明文规定为标准,可分为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

融资担保常识

融资担保常识

融资担保常识
1. 融资担保的定义: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2. 融资担保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留置担保等。

3. 融资担保的主体:通常包括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

4. 融资担保的法律效力:一旦债务人违约,担保人需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融资担保的设立:需要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并明确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等条款。

6. 融资担保的风险:担保人需评估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以
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

7. 融资担保的解除:债务履行完毕后,担保人可以解除担保责任。

8. 融资担保的监管:融资担保活动通常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以
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9. 融资担保的法律责任: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可能需要承担违
约责任。

10. 融资担保的注意事项:在签订担保合同前,担保人应充分了解债
务人的财务状况和还款计划,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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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点和目的的不同,非专业的担保人一般不考虑反担保问题,而担保公
司作为专业的担保人,其业务发展和延续,风险防范及化解必须依靠反
担保来实现。 (1) (2) (3)
(1)反担保环境 ------担保品种 ------担保对象 ------社会环境
(2)反担保措施 -----信用保证。有他方承
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财产物品抵押 -----质押
担保公司,就是为促进经济交易完成,应 交易双方的要求而产生的专业承担交易风险, 同时以承担风险的方式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 市场主体。
大量因交易双方缺乏信任而不能完成的 经济交易得以完成,使其分享服务对象在经 济交易中的获利具有被对象认可的合理性, 客观上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了市场 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的审计报告
14. 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15. 近期供销合同(上有采购下游销售) 16. 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7. 根据公司战场提供贷款申请相关
的股东决议
18. 还款计划
个贷客户
1. 《委托贷款担保申请书》 2. 用款计划 3. 还款计划 4. 承诺书 5. 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 6. 婚姻状况证明 7. 本人及配偶户口复印件 8. 个体工商户印业执照 9. 经营合同复印件 10. 税务登记证 11. 个人收入证明 12. 其他反映工商经营的相关资料,(如
1. 中小企业经济成分比较复杂,大部分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 制度,中小型企业家族性质比较浓,容易发生个人道德风险
2. 管理不够规范,相当部分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企业财务不实,容易失真
3. 资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差,抗风险能力弱,发展潜力不足
一.信用担保业务的主要风险表现形式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券比列清偿
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为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为登记的,按照债券比列清偿
3.质押权
根据《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 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 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①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一. 担保行业存在的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达,市场主体越来越多, 经济交易的类型和规模空前扩大,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不对 称的情况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由于难以对交易对象 的信息充分把握,市场主体在经济交易中蒙受损失的可能 性也越来越大。除 自身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以抵御风险 外,市场主体在向交易对象提出更为苛刻的交易条件的同 时,客观上也必然希望能够有第三方帮助承担交易风险, 适应这种希望或需求,担保现象应运而生。我国《担保法》 的颁布,就是对市场经济中担保现象的客观承认和确保担 保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制度保证。
4. 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 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律规定,担 保有五种方式:
1.保证 2.抵押 3.质押 定金 留置
1.保证
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而向债 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
反担保指为保证债务人之外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 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成立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 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 担保。
2. 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 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 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①主体资格:法律规定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 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不得作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 范围内提供保证。
②两中方式:
a: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政策性风险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法律风险 国家风险
担保机构内部风险
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
宏观经济周期的 影响
政策性风险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影 响
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
市场价格变动形成的风险
利率风险
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
盈利能力 净现金流量
营运能力
偿还能力
信用风险
资本结构
还款意愿
法律风险:1.法律制定的不完善性 2.社会法治观念差
㈡抵押标的
可以抵押的财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
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
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为禁止抵押的其
他财产
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 集体所以的土地使用权
贵州辰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基础知识培训
课程大纲
担保公司及其经营原则
信用担保业务经营风险管理与防范 信用担保业务的主要风险表现形式 担保的概述与方式 担保客户应收集的资料
担保公司及其经营原则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公司 作为市场主体出现,丰富 市场经济的内容,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生产经营和商品流通的 扩大,逐步发展并成为社会急切呼唤的市场 力量。
二.担保公司区别于一般市场的根本特征 担保公司的经营对象就是风险
风险是指对即将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后果存 在着劣于预期的不确定性。
风险
1.可以接受风险
(虽然存在交易结果劣于预期的不确定性,对于交易者而言 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2.不可以接受风险
(不确定性完全超越了交易者可控的范围,从而可能 给交易者造成无法承受的灾难性后果)
二. 信用担保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减少风险 损失,必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不断 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信用担保风险控制 管理措施
1.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度
1.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内控体系
2.建立担保限额审批制度 3.实行内部稽核制度
2.集体审批制度
一切反担保物的设 定,必须触动债务 人的切身利益
在设定反担保物时,应首先由业主或是法人代
表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以有 效财产做抵押,然后再以企业的房产,存单及其他 有价证劵和知识产权作抵押或质押。通过建立反担 保措施增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并对其进行有效 约束。
担保的概述与方式
一. 担保,担保法,反担保的定义 二. 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
⑶反担保措施设定原则 反担保的是的是规避和化解风险的必要措施。
------市场定价原则 ------封闭循环可流通原则 ------执行可操作原则 ------法律可追溯原则 ------债务人利益可触动原则
指担保机构应在其自身能够掌握控制的体系 和机制内,尽可能地在该体系和机制内保证 反担保物的可流通性
图1:
债权人(银行)
债权关系
担保关系
债务人
第三者(担保人)
委托关系
图2:
第三人(担保人。发生代偿变为债权人)
委托关系 债务人
反担保关系 第三人(反担保人)
担保指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的债权,以债务人 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 务的制度。
担保法指调整担保活动中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担 保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2.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
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
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㈠种类:不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 权利抵押 最高额抵押
代理证,经销许可证)
13. 装修合同及装修预算书 14. 购销合同 15. 首付款发票 16. 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建立担保业务报告制度
1.事前调查
3.担保业务“三查”制度 2.担保决策时的审查 3.担保后的检查
三.反担保措施的设定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是,可以要求债
务人提供反担保。”这里的第三人,就是指担保人。担保人可以是任何
一个法人或自然人,在承担担保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由于其出
国家风险:1.主权风险 2.转移风险
担保机构内部风险
由于经营管理不完善, 内控制度不健全,操 作规程及从业人员道 德素质,业务素质等 方面的原因,都可能 引发担保机构的内部 风险
制度性风险
操作性风险
----信息不灵,决策失误 ----风险意识淡薄 ----规章制度不健全 ----以权谋私,内部人员贪污 受贿,提供人情担保
三.担保公司的基本经营原则
担保公司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担保公 司必须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有机统 一为基本的经营原则
安全性 流动性 效益性
担保公司存在并发展的前提
担保公司保持经营能力和保 持社会信任的要求
担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取得有 利于 提升省会对于公司控制风险的 能力信任
四.实现安全性 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
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有机统一,是三 者兼顾,是任何一个担保业务中,均全面地 考虑该业务对这三个因素的影响,综合权衡 后正确地作出决策。
安全性是首要因素 反担保措施越多越好,安全性越高越好 效益越高越好
信用担保业务经营风险管理与防范
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业务中的角色分析
目前从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信贷市场的特点来看, 中小企业仍普遍存在着信用缺失的问题: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 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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