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2篇)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一、引言本规定是为了加强董事会秘书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保障董事会会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及时性的制定。
二、岗位职责1. 组织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日程的制定、材料的汇总和分发、会议场地的安排等;2. 转达董事会决议,确保决议的正确并及时落实;3. 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主席反馈执行进展;4. 整理和归档董事会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5. 负责处理董事会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6. 协助董事会进行决策和规划,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参考意见;7. 总结和分析董事会决策的效果和影响,提出改进意见;8. 协助董事会主席组织董事会内外部会议,并负责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准备工作;9.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完成董事会工作的其他安排。
三、职责要求1.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推动董事会工作的落实;2. 具有出色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准确转达决策意图;3. 具备敏锐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4. 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保密意识,能够对董事会文件和信息进行妥善管理;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迅速熟悉公司业务和董事会工作流程;6.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公司内外部各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7.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够在紧张的工作环境下正确处理各项事务;8. 具备较好的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水平,能够严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底线。
四、工作流程1. 收集和整理与董事会会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2. 制定董事会会议日程表,并通知与会人员;3. 安排董事会会议场地和设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4. 汇总与会人员的参会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决策材料;5. 向董事会主席汇报会议准备工作的进展和问题;6. 准备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董事会决议;7. 跟踪和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及时反馈;8. 定期归档和整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提高秘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常设机构,依法管理董事会文件、记录和信息,并向董事会提供秘书服务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要坚持服务董事会、服务公司、服务全体股东的原则,维护公司合法、合规运作,保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章程、公司业务和公司治理实践,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专业素养和沟通表达能力,保守秘密,忠诚职守。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对本规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备,并组织培训、提升秘书的专业素质。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职责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保管、管理董事会文件、记录和信息,建立董事会档案,维护董事会的决策记实和决策执行情况;(二)负责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的规定、规则和决策的落实,合法合规发放和通知董事会文件、记录和信息;(三)协助董事会召开会议,组织会议文件的准备工作,记录会议纪要,起草决议,并按时将会议文件送达董事会成员;(四)协助董事会组织会议的决策执行,跟踪董事会决策的实施情况,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档案;(五)协助董事会进行公司治理工作,配合董事会履行职责,处理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事务;(六)协助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工作计划和议程,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组织决策事项的准备工作;(七)提供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和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和建议,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有权向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查询、申请和了解有关董事会工作的信息和文件,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工作流程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流程。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召开前应当预先了解本次董事会的议题和决策内容,做好提供文件、资料、信息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有序地协助主席召集董事会会议,编制会议议程,并及时通知董事会成员。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提高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工作助手,担负着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法定职责和其他任务。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严守企业机密,忠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书处理能力,且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守机密,遵循纪律规定,勤勉尽责,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董事会的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向董事会报告并征得董事会的确认。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当遵循董事会决议,且应当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协助董事会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决议和相关文件;(二)负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落实,并及时报告董事会;(三)管理和维护董事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其完整、准确、方便查阅;(四)协助董事长、执行董事或其他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五)组织和协调董事会的委员会和工作小组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六)协调和处理董事会的事务,及时反馈董事会的意见和建议;(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企业章程等文件的研究、解读和执行;(八)承办董事会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享有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和条件的权利;(二)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享有对董事会办公区域的监控和管理的权利;(三)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加董事会的会议,并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四)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参与制定和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的权利。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董事会工作中知悉的机密事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滥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不得从事与董事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董事会秘书规定
董事会秘书规定董事会秘书规定(二)一、会议组织和准备1. 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应遵循以下程序。
2. 主席应确保会议的议程明确,并提前分发给与会人员。
3. 会议材料应提前准备并发送给与会人员,以确保其充分了解会议议题。
二、会议之前的准备1. 与会人员应提前阅读会议材料,并在会议之前准备相关问题和意见。
2. 参会人员应提前确认是否能按时参加会议,并提前通知主席如有无法出席的情况。
3. 主席应确保会议室的场地和设备已经做好准备,并检查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会议的进行1. 会议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2. 主席应保证会议的秩序和纪律,确保每位与会人员的发言机会公平公正。
3. 会议记录员应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和重要决议,并及时发送给与会人员和董事会成员。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1. 会议决议应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跟踪执行情况。
2.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决议的要求,及时采取行动并报告执行进展。
五、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送给与会人员和董事会成员。
2. 会议纪要应包含会议的重要讨论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
六、会议效果评估1. 会议结束后,应进行会议效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2. 相关人员应提供对会议效果的反馈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违规行为应实行严肃查处,维护董事会秘书工作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原有规定。
2. 如对本规定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董事会秘书提出并及时处理。
以上为董事会秘书规定的内容,用以规范会议组织和准备的程序、会议进行的方式、会议决议的执行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等。
请各位与会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职责和职能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管理,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协助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长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提供信息、参与决策、安排日程等各方面。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情况。
1.2 管理董事会文件董事会秘书需要保管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确保这些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机密性。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对文件及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1.3 组织和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需要负责组织和记录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向董事们发送会议通知和材料,并确认与会人员。
在会议后,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记录整理出正式内部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1.4 协调董事会委员会当董事会需要进一步分工和委任委员会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管理董事会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做好董事会和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并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1.5 提供董事会指导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相关指导,以确保其工作有效推进。
2. 工作方法为了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董事会秘书应该按照以下工作方法:2.1 沟通董事会秘书需要与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与各委员会联系,并关注董事会工作的实时进展。
2.2 定期更新董事会秘书需要定期更新董事会工作的重点、进度和所需的工作计划,以向董事会展示和报告工作成果。
2.3 管理文件为了确保董事会文件安全和机密,董事会秘书应该使用机密文件柜、密码保护、加密等措施,有效地保护董事会的文件和资料。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审查文件和资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载入有关文件中。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应该收集和分析与会者的反馈意见,以便领导层对会议进行评估。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文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文董事会秘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提高董事会秘书的专业水平,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董事会工作的协调、组织与实施,以及其他董事会授予的任务。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良好的素质与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理解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运用能力等。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尊重公司利益、遵纪守法、恪守职责、保守秘密的原则,维护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任职要求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任职要求:(一)具有正式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三)熟悉公司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四)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五)具备优秀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能准确表达董事会意图并起草决议和决定;(六)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人际交往能力;(七)具有一定的财务和会计基础知识。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参加中华全国董事会秘书协会的培训和考试,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基本职责是:(一)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与安排,起草会议议程并分发给董事;(二)协调董事会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协助董事长进行工作落实与监督;(三)整理、保存和归档董事会的文件和决议,保管重要文件及密件;(四)协助董事长落实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按时汇报;(五)负责董事会议事录的书写和整理,确保会议纪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六)为董事会提供各类信息、数据和分析报告,并提出专业建议;(七)协助董事会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八)负责董事会文件的发放与传递,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负有直接责任,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对其合理要求和合理工作任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文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文董事会秘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提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效率,加强董事会秘书的能力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指由董事会聘请的协助董事会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业务道德准则,忠实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执行工作;(二)负责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归档和通知工作;(三)负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追踪工作;(四)负责董事会议题的整理和分发工作;(五)负责相关文档和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翻译工作;(六)协助董事会主席和董事长开展日常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文件的整理工作;(七)负责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八)完成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对董事会决议和相关事务保密,不得将董事会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建立健全自己的知识体系,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应时刻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董事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董事会的工作需求。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应与公司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协同效应,共同推进公司治理的稳定和提升。
第二章权责规定第九条董事会秘书的权利和权责应由董事会决定,并在董事会秘书工作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配备相应的工作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有权要求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需求。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有权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调。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在工作中应遵循秘书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指南,确保工作的高效、规范和专业。
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在遇到工作上的问题和困难时,应及时向董事会主席或董事长汇报并请示处理。
董事会秘书处工作制度范本(2篇)
董事会秘书处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职责1. 负责董事会安排的各项会议组织工作,并制定会议日程、会议议程等相关文件;2. 确保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材料的准备、发送、跟进等;3. 协助董事会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包括邮件、文件处理、日程管理等事宜;4. 协调公司各部门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的传递畅通;5. 负责起草和整理董事会决议、议题、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并进行存档、归档工作;6. 协调董事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事宜,并保持与相关机构的良好沟通;7. 组织和协调董事会的培训工作,提升董事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8. 完成董事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1. 会议筹备阶段:a. 根据董事会工作计划,制定会议安排,并与董事会成员确认;b. 协调与会董事的日程安排,确保会议时间的吻合;c. 制定会议议程,并发送给与会董事,征求意见;d. 收集与会董事提出的议题,整理并准备相关材料;e. 将议题和相关材料以电子和纸质的形式发送给与会董事。
2. 会议进行阶段:a. 进行会议前的签到和注册工作,确保与会人员的出席;b. 协助董事会主席主持会议,保证会议的有序进行;c. 记录会议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和决议,确保准确性;d. 及时向与会人员发送会议纪要和决议草案,征求确认意见;e. 整理并存档会议材料、会议纪要和决议草案等相关文件。
3. 会议后处理阶段:a. 根据与会人员的确认意见,修订并最终确定会议纪要和决议草案;b. 确认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c. 开展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工作,保障董事会决议的落实;d. 对董事会决议、议题和会议记录进行存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e. 协助董事会主席开展相关工作,包括邮件回复、文件处理等。
三、工作要求1. 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安排董事会工作;2. 具备优秀的文书撰写技巧,能够准确表达董事会决议和议题的内容;3.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能够保守董事会及相关信息的机密性;4.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及时了解并掌握相关法规和政策;5.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2017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17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任职资格 (2)
第三章职责 (3)
第四章任免程序 (5)
第五章法律责任 (7)
第六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2017年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17年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选任 (2)
第三章职责 (4)
第四章培训 (6)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职责和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是本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分管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的工作。
第二章选任
第五条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1范围本规定的范围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职权范围、法律责任及其他。
本规则只使用于公司。
本规则适用于对证券事务代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二OOO年)、《公司章程》3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3.1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3.2 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3.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灵活的处事能力;3.4 以下人员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3.4.1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4.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4.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3.4.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3.4.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3.4.6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3.5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
4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4.1 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同意推荐;4.2 董事会聘任;4.3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通过资格考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合格证书;4.4 通过公共传播媒介向社会公众披露,同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4.5.1 公司董事会推荐书。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法律、证券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一)信息披露工作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3、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1、协助董事长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包括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的发送、会议记录的整理等。
2、负责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文件保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1、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2、组织筹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高公司透明度。
(四)股权管理1、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股东名册的管理、股权变动的登记等。
2、协助董事会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治理相关工作1、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培训。
(六)其他职责1、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董事会秘书处工作制度范本
董事会秘书处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董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及其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董事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董事长和董事会全体成员履行职责,是董事会决策和规范运作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处的工作原则是法定、公开、公正、高效、保密、服务。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处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董事长和董事会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处需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处设立职位,包括董事会秘书,副秘书,助理秘书等职位。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秘书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向董事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秘书处全体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副秘书是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重要人员,负责分管具体业务工作。
第十条助理秘书是董事会秘书处的工作骨干,负责全面协助董事会秘书和副秘书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包括起草会议纪要、准备会议文件、安排会议日程、记录会议决议等。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包括协助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履行职责,跟踪落实决议结果。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董事会工作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董事会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和公示工作,包括制作公告通知、发布公告内容、保存公告材料等。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董事会文书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包括决议草案的起草、文件材料的整理、文件合法性的审核等。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处工作遵循下列流程:1. 董事会会议筹备:董事会秘书处根据董事会工作计划,协助董事长确定会议主题和议题,起草会议纪要,准备会议文件。
2. 会议组织: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日程,通知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并准备会议材料。
董事会秘书规定
董事会秘书规定
是指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一些法规、制度或政策。
具体规定可能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例如协助董事会主席组织会议、准备会议文件等。
2.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例如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流程和程序:明确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前、会议期间和会议后的工作流程和程序,例如会议议程的编制、会议记录的撰写等。
4. 保密和保护信息的规定:规定董事会秘书在工作中需遵守的保密义务,以及保护董事会机密信息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5. 冲突利益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秘书需遵守的冲突利益规定,例如在处理与董事会成员及其利益相关的事务时需保持中立和客观。
6. 处分与奖励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处分措施,对董事会秘书因工作失职或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同时也可以设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对表现出色的董事会秘书进行激励。
需要注意的是,董事会秘书规定可能因不同的组织和国家而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制度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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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标准细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旳职责权限,充足发挥董事会秘书旳作用,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及我司章程旳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办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旳记录和会议文献、记录旳保管等事宜旳公司高档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当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档管理人员规定旳义务,享有相应旳工作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旳任罢职规定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雇。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旳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旳任职资格如下:(一)具有以上学历,有一定财务、法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旳知识;(二)具有行政、管理等任职经验;(三)具有良好旳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四)《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旳人员及其她法律、法规严禁旳人员不得担任;(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旳工作经验;(六)其她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旳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二)公司现任监事;(三)公司聘任旳会计师事务所旳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旳律师;(四)近来三年受到有关监督部门惩罚旳;(五)公司章程或有关部门认定旳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旳其她情形。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旳任免程序:(一)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二)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规定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波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旳信息除外;(三)董事会秘书若提出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并提交书面申请。
(四)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旳离任审查,在监事会旳监督下移送有关档案文献、正在办理旳事项以及其她待办理事项;(五)董事会解除对董事会秘书旳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董事会应当向全体股东报告并阐明因素。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责任和提高工作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选任第二条董事会秘书必须经上海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
对于没有合格证书的,经上交所认可后由董事会先聘任,再经上交所培训和考核。
董事会秘书依《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的履行职责;(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金融、股权事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并从事上述工作三年以上;(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四)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监事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二)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三)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六)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七)最近三年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证券交易所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七)上交所和公司董事会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秘工作规则
董秘工作规则(模板)(共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董秘工作规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管,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依照本细则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符合以下任职条件:(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二)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三)熟悉公司及公司子企业的主营业务;(四)具有一定的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公司现任监事;(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与董事会有关的各项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暂缺时,由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权利第八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准备、起草及向出资人递交出资人所需要的涉及法人治理的文件及材料。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标准版本(2篇)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标准版本
一、负责处理董事会议和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二、根据董事会议的决定起草董事会文件。
三、负责董事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董事会与学院及校院内有关部门之间、董事会与董事单位及各董事之间、学院与董事单位及各董事之间的联络和有关通讯工作。
五、根据董事会、董事及董事单位的提议和建议整理董事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领导及有关会议审议。
六、负责来校董事和董事单位代表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向有关单位或人士解释董事会章程,介绍董事会工作情况。
八、负责董事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工作。
九、编印董事会会刊并寄送各董事和董事单位,及时向董事介绍学校进展和董事会工作情况。
十、编撰董事会年鉴,负责董事会文件的整理归档和汇编。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标准版本(二)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并起草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应当昆担负的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八、处理公司与证管部门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九、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责。
十、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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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第一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由董事会委任。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者需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且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3、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本公司现任监事;
5、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每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