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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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每一个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该分部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认真审查,总监批复给承包人,按此进行施工。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施工方法、材料供应、施工操作、质量控制、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及其递交。
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单位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10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即施工单位已建立领导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落实施工人员,做到满额到位能胜任,责权明确,上通下达,遇到问题能迅速采取对策,,并附开工准备工作的附件。
(2)办理单位及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主要提交以下报表:
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施工组织及人员计划报表、工程项目负责人申报表、工人情况调查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施工质检员资质认证申报表、会议纪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工程项目划分表、合同项目开工令。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进场工程材料报验单、钢筋焊接质量检验报告单、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通知单、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资金流量计划申报表、砂石骨料质量检验报验单、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以上内容审查合格后即可签发单位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
1、进场水泥、掺和料、外加剂、金属、化工、电工、土工布、止水橡皮等材料均应在使用前进行复检,成品、半成品均应按国家标准,抽样送检。
2、凝土结构、金属结构、木结构的预制件及半成品必须事先进行鉴定。
3、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应当加盖提供者(供料商)和提交者(施工单位)的红印章和签名,应提交4份以便留备存档。
4、监理工程师必须到材料现场堆放场,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抽样。
5、承包人的材料送检员必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抽样,并做好抽样送检登记。
6、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材料送检人,送具有资质指定检测部门检测。
7、监理工程师在试验时间到后,应及时与检测部门联系查看或询问试验结果,并督促承包人索要材料试验证明书。
8、承包人报送的“进场工程材料报验单”、“砂石骨料质量检验报验单”、“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单”、“钢筋焊接质量检验报验单”等,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审后方可使用。
现场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在监理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30﹪。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及抗冻、防渗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7)砂石、骨料、化工、电工、无纺布、止水橡皮等。
8)规范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2)施工过程中,该项目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式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的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监理工程师和取样人员在《现场材料见证取样登记表》签字、盖章。并将见证登记表归入工程档案内,监理工程师和取样员应对式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3)抽样后无法封志的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与取样员共同送检,发生费用
由承包人承担。
(4)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建筑材料检验委托书》,委托单位应有监理工程师和送检人员签字、盖章。(5)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式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6)未履行上述手续,监理部将不予承认检测报告有效性。
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和施工单位执行。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必须注意的尺寸、轴线标高及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2)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等级质量要求,以及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的配合比。
(3)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程配合,工序搭接、安全操作要求。(4)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和实施措施。
(5)设计变更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的情况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10天,会同承建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1、图纸审查
(1)审查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章;审查施工图有没有违背招标图纸的原则和内容;审核图纸本身有无错误或矛盾的地方。
(2)审查图纸是否完整无误,是否存在矛盾和问题,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总平面和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2)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图与表格之间的结构和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标号、坐标、高程、尺寸、平、立、剖之间是否一致,是否有错、漏、缺。
(3)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的尺寸、规格、数量、高程是否一致。
(4)审查设计造型、选材、结构等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
(5)审查设计造型、选材、结构等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
(6)审查地质资料是否齐全,建筑材料的来源是否有保证。
(7)审查地基处理是否合理。
(8)审查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
(9)审查结果由监理部将《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呈交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