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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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大全(完整版)
监理工作制度大全本合同总监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全体监理人员应自觉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勤奋工作,诺尽职守,遵守公司和总监办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清正廉洁。
监理人员应按照颁布实施的施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其它监理依据文件,规范化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本合同总监实行监理内部会议制度。
例会包括:日碰头会(需要时)、周工作例会、月工作例会。
周工作例会对本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月工作例会对本月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月工作例会也是本合同总监办月度考评会,将按照公司贯标程序,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监理人员在现场如遇重大问题,应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重大问题请示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
为保证现场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监理人员应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监理人员外出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度,监理人员一般吃住在施工现场,以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只要承包人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监理人员考勤,考勤用公司考勤表记录。
考勤表每月报公司。
公司深知,监理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总监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还取决于现场监理部的内部管理。
所以公司十分注意加强现场监理部的内部管理,首先选好总监,要求总监不仅业务能力强,还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其次配备好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不仅专业搭配合理,还要有整体团队精神。
公司制定了一套现场监理部的管理制度以及用人制度,从监理人员的聘用、培训、使用、考核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公司还制定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用以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公司将持续改进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将公司优秀的监理人员派遣至本工程。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范文(3篇)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本监理组织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监理组织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加强监理组织队伍建设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组织内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机构内部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和考核制度等内容。
二、组织架构1. 监理组织应设立监理部门,下设工程监理、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等专业岗位。
2. 监理部门应有明确的领导和管理层,并制定工作指导和分配职责。
三、工作职责1. 工程监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理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规。
2. 质量监理部门负责建立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施工方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标准。
3. 安全监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实施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方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流程1. 实施前期准备:监理组织应与业主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参与工程前期筹备工作。
2. 开展监理工作:监理组织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现场巡视、监测、记录和报告,并协助业主单位解决工程问题和纠纷。
3. 编制监理报告:监理组织应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要求,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及时向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
4.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组织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性进行评估和检查。
5. 工程维护和管理:监理组织应对竣工的工程进行维护管理,并配合业主单位开展相关后期服务工作。
五、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监理组织应按照合同规定和业主要求,安排工作时间,并按时到岗、离岗。
2. 工作纪律:监理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保守秘密:监理组织应保守业主单位和施工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严禁泄露和滥用。
六、考核制度1. 工作评价:监理组织应定期进行工作自评和绩效评估,评价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2. 岗位晋升:监理组织应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表现,合理安排晋升和选拔优秀人才。
监理工作制度_规范
监理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监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合同为准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监理业务。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监理工作范围应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五条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复杂程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七条监理组织应设立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八条监理组织应设立监理员,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监理工作。
监理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三章监理工作程序第九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期限等事项;(二)编制监理规划,确定监理工作重点、方法和措施;(三)召开监理启动会议,介绍监理组织、职责、工作程序等;(四)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六)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七)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八)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九)组织工程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指标;(十)编制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成果。
监理工作制度和规划
监理工作制度和规划一、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召开监理组织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3)工作会议的决定应及时传达给项目监理部的全体成员。
2. 外行文审批制度(1)监理部发出的文件,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监理部收到的文件,应及时分发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重要文件应留存复印件,以便查阅。
3.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监理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
(2)监理工作日志应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虚假记录。
(3)监理工作日志应定期汇总,以便进行工作总结。
4. 监理周报、月报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监理周报、月报,反映项目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2)监理周报、月报应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虚假记录。
(3)监理周报、月报应提交给建设单位,以便及时了解项目监理工作的进展。
5. 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1)监理部应建立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2)监理部应按照要求归档各类技术、经济资料,便于查阅。
(3)监理部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并建立索引目录。
6.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1)监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监理费用预算。
(2)监理费用预算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监理部应按照监理费用预算执行,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规划1. 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1)监理规划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合同、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编制。
(2)监理规划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3)监理规划应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更新,以适应项目发展的需要。
2. 监理规划的内容(1)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等。
(2)监理目标:明确监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料归档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料归档制度一、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定义及职责监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项工作。
监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1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范要求。
1.2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1.3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安装,保证工程质量。
1.4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认定。
2. 监理组织及考核2.1 监理人员应当是具备相应职称、资质证书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监理职责,并对监理结果负责。
2.3 监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监理合同等相关文件进行。
2.4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监理人员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
2.5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监理报告及处理监理报告是监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当真实反映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工程进度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向甲方及设计单位汇报工程进度。
3.2 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对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3 工程变更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及时审查、审核、认定,并向甲方及设计单位汇报,保障工程质量。
3.4 工程结算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结算依据及过程进行审核、认定,并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
3.5 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进行监督和指导。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安装、存在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精选23篇)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精选23篇)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篇1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二、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
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监理工作制度和程序
监理工作制度和程序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
本文从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组织架构监理组织架构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合同要求进行设置。
监理单位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 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监理工作。
4. 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流程应包括监理文件的审查、现场监理、会议组织、沟通协调、整改落实等环节。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流程,并按照流程开展监理工作。
5.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应包括现场巡查、平行检验、第三方检测、关键节点验收等。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并按照方法与措施开展监理工作。
6.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制度应包括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安全物资查验制度、设计变更处理制度、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等。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程序1. 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 组建现场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0监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10监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监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是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将从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资质要求、监理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监理工作制度1.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包括监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职责划分和成员职务任免制度。
2.监理文件管理:规定监理文件的编写、审查、签发、归档等流程,明确文件存档周期和查阅手续。
3.监理报告制度:规定监理报告的编写内容、格式和提交时间,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监理情况。
4.监理工作进度:明确监理工作的进度安排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保证监理工作能够按时进行。
5.监理质量控制:设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监理工作的抽查、复核、验收等环节,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监理工作评价:建立监理工作评价制度,对监理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优秀监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
二、监理资质要求1.专业背景: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专业背景,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能力。
2.从业经验: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项目经验。
3.资格认证:监理人员需通过相应的资格认证,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4.业务培训: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三、监理人员权益保障1.职业保险:为监理人员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保障其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2.工作时间: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并有调休制度保障。
3.工资待遇:监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应与其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相匹配,保证其收入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4.培训发展:为监理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监理工作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建立监理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外部监督:接受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合作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5篇)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1、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基本原则。
2、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要树立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思想,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规定,公正处理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3、监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绝不允许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吃、拿、卡、要。
以良好的监理形象和高水平的工作质量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承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4、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起对项目监理部的领导责任,团结同志,灵活工作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激情。
5、加强团队建设,力争把每个项目监理部都设计成朝气蓬勃、团结、能打硬仗的团队。
6、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组合效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7、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检查、研究、布置监理工作。
8、建立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考勤。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2)监理组织的工作制度是指监理组织将如何规范和管理监理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监理组织工作制度中的内容:1. 组织机构:包括监理组织的组织结构、部门设置和职责分工等。
2. 人员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要求相匹配。
3. 工作流程:规定监理工作的流程和步骤,包括合同签署、项目启动、监理与业主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报告等。
4. 质量控制:规定监理人员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方式、标准和程序。
5. 安全管理:规定监理人员对施工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方式、标准和程序。
6. 文档管理:规定监理人员对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和保存方式。
7. 投诉处理:规定监理组织应对业主和其他相关方投诉进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8. 绩效评估:规定监理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以激励和激发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维护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和质量,减少工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监理安全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工程的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巡查和监督。
第七条监理人员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将其纠正。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监理工作方案。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按照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监理和报告。
第四章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复核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举报和揭发可能对工程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监理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危险行为。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限制区域。
第六章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内容。
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当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完成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监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质量监理制度(5篇)
安全质量监理制度(一)、安全责任制度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首次安全监理会议交底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安全会议,进行安全质量交底,以明确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2、安全监理例会制度(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监理会议,将安全生产纳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将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制定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3、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
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4、危险交底监控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单独编制重大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针对重大施工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审批手续。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加强监理监督,制定本监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监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从事监理业务,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保证监理服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遵守职业操守,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尊重监理人员的专业意见,配合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监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通过内部管理、质量保证和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规范监理活动,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监理部门,负责监理业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一条监理部门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监理组,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理项目。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技术培训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法务部门,负责处理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落实监理业务的工作流程,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档案,记录监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章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和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第二十条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和验收。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4篇)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监理组织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验,并对各方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沟通的机构。
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和规范,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份监理组织工作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组织的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构建和谐的施工环境,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组织。
第三条监理组织应当依法独立开展监理工作,按照工程管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
第四条监理组织应当保证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检验,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监理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方。
第五条监理组织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客户权益,不得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第七条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组织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并报告给相关方。
第九条监理组织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并报告给相关方。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等进行监督和抽检,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当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提出独立的意见,并在验收会议上出席并发表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组织应当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监督和督促,并及时报告进度情况给相关方。
第十三条监理组织应当及时处理工程安全事故和争议,并协调相关方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组织应当定期向相关方提供监理报告和工作总结,并接受相关方对工作进行评价。
第三章监理组织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监理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和检验,并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监理组织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工作,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等。
第十七条监理组织有权参与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最新14篇)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最新14篇)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篇1一、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
三、审查主要内容: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分包单位的业绩;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四、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篇2一、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质检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二、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责令整改,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
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
工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篇3一、分公司管理职责分公司按照建设职责分工,做好铁塔建设现场管理,安排随工,做好铁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验收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调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内容。
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和具体措施。
2、分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经理进行铁塔施工、生产的管理培训。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铁塔选点工作,确保铁塔基础地质结构稳定,保证铁塔有足够的倒杆距离。
工程监理的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的工作制度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对监理工作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详细的工程监理工作制度:一、监理组织制度1. 监理机构的设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特点和需求,设立相应的监理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选用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经验和资格的监理人员,并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3. 监理人员的配备: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度1. 监理规划的编制:在监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标准。
3. 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审批: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报送建设单位。
三、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1. 监理工作启动:监理机构在接到监理合同后,立即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项目情况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2. 监理工作交底:监理机构在项目启动前,组织监理工作交底会,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方面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和方法等。
3. 监理工作实施:监理机构按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跟踪检测,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4. 监理工作记录:监理机构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为工程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提供依据。
5. 监理工作总结:工程结束后,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对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四、监理工作沟通和协调制度1. 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沟通:监理机构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
2. 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沟通: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发布监理指令,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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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建立了整套完整的监理施工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地实施监理。
制度如下:1、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审核签发制度一、一般规定1.凡用于监理项目的设计文件 (含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说明等) 及图纸,应由建设单位交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后才可执行。
2.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程序1.设计单位按合同或供图协议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
2.建设单位签收设计文件及图纸后,及时将设计文件及图纸交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加盖“桂林华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用章”,将若干份(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留用一份。
三、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依据1.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2.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3.设计委托合同;4.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5.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1.本工程项目各类图纸间、各专业图纸间、平面图与剖面图间、各剖面图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
2.总平面布置图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3.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4.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与相邻工程项目设计图之间连接是否一致。
5.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是否合理、设计选用的各种参数是否合理。
6.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8.设计图纸上各种标注、数字是否有误、是否齐全。
五、对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理1.对于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
对于一般性问题,监理人员做好审核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2.施工单位应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的审阅及检查,对于发现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按上条中的规定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3.开工前,业主应根据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图纸。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认真阅读和熟悉,细致审核,重大工程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
5.图纸审核完后通知业主,由业主召集设计、监理、施工、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会审。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图纸中的各种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并要求设计人员口头或书面给予答复。
7.对到会人员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别与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会审中出现的问题等会议内容应做详细记录,会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文,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发放并存档。
8.经到会各方签字认可的图纸会审记录,可做为施工依据。
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文件和图纸,要求详细说明为实施该工程项目施工的施工总布置图、施工总进度、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主要施工材料和计划、劳动力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施工总布置图中必须标明施工占地的范围和面积,施工道路和施工管理机构的地点和范围,各施工辅助设施的地点和范围以及生活区的范围等。
二、审批程序1.施工单位按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项目监理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审批意见以书面的方式发送施工单位。
如认为可行,即批复同意执行;如认为有重大问题,则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制定后再行报送;如认为有局部地方应当修改和调整,则总监理工程师具体指出,要求报送局部调整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则在整个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此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实行监督和管理。
三、审批意见1.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修改执行”、“修改后重新送交”或“不能执行”2.退还签有“不能执行”或“修改后重新送交”的图纸和文件,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3日内)内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因故需要修改图纸或文件时,仍需重新报送项目监理部批准。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1.在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在符合开工条件下,经建设单位同意向承包商签发开工令。
2.在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批。
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监理制度一、订货前的质量控制1.选择有信誉、有质量保证的合格的供货单位。
2.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砂、石、砖、水泥、钢筋、木材、焊条、有色金属、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油漆、沥青、装饰材料等)、半成品、构配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建筑装饰材料、暖卫、通风、电力、电讯等工程的主要另配件应由供货单位提供样品,经项目监理部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验,认为合格后始可订货。
4.重要建筑装饰材料于订货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监理部共同协商(审查产品样本、考察同类产品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始可订货。
二、进货后的质量控制1.工程原材料、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如水泥、钢筋等)还应具备复试合格证明单,否则不得使用于工程。
2.各种构配件必须具有出厂批号和合格证,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
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同意后方能使用。
3.由建设单位直接供应的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其质量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在使用或安装前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会同监理人员共同检验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并作好记录。
如认为不合格时,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发出“备忘录”。
4.凡标识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抽样检验。
5.材料质量抽检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
6.施工单位应对用于开工工程的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有关材料试验报告,并申请确认。
项目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检查手续,认为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
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予以更换,并将不合格材料立即全部运出施工现场。
三、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验收1.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监理人员(必要时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共同验收。
2.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6、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2.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3.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出厂合格证;4.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5.地质资料;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7.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检查验收组织: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安全等有关人员和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等组成检查验收小组。
三、验收程序承包单位质检部门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自检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承包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申请及有关的保证资料,项目监理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参加验收。
现场检查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自检资料。
验收合格,监理人员在检查验收记录上签字,同意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对不合格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责令其处理。
承包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送监理人员现场复验,如复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通知问复单〉上签署意见,并签认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允许承包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总监验收制度一、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法规文件、技术文件、规程及标准;2.设计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3.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出厂合格证;4.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5.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6.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检查验收组织1.验收批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2.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3.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三、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质检部门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自检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2.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申请及有关的保证资料,项目监理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参加验收。
现场检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自检资料。
3.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记录上签字,同意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对不合格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责令其处理。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1.凡属设计变更,由由设计部门有关单位及负责人签认手续齐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方能生效,同时报监理工程师核验签认。
承包单位才允许施工。
2.监理工程师接到设计变更单后,应详细审查设计变更中的图纸名称、图号、变更位置、变更原因,简图或附图与原设计图有何变化.变更日期以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室主任签认和设计单位公章是否齐全,设计变更是否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有否超投资的可能,有否原材料代用和对旅工技术条件有否防碍等,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协商,如符合要求,则可签认允许承包单位按设计变更单内容进行施工。
3.凡属技术联络(或称设计联络)必须由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技术联络单,上报设计代表、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
4.监理工程师接到技术联络单后,应详细审核技术联络单的内容,并征求设计代表、建设单位意见,如技术联络单内容可行、设计代表、建设单位同意技术联络单内容,则三方签署意贝后可允许承包单位按技术联络内容施工。
5.凡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设计变更单和技术联络单,均属设计文件,是监理的依据之一,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其要求进行监理,并应把设计变更单或技术联络单归档备案,工程竣工时应进入监理竣工资料中存档。
6.凡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设计变更单或技术联络单上变更的内容,要承包单位移植际识在同号设计图纸上,并加盖图纸变更专用章.将来竣工审核时,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核图纸上移植变更的内容是否正确,并加盖监理项目专用章以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