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中县农经站学员来信答复

合集下载

2018年项目基础表

2018年项目基础表

县级资金支出 计 省专项 21165.7
21165.7 160 1560 600 520 320 80 1200 880 960 200 880 600 400 600 450 800 1400 450 200 550 600 250 150 850 650 100 600 500 250 136 239.1 300 50 2.7 5.4 4.32 10.26 4.86 18.36
市级安排 1843
1843
县级安排 3143
3143
县级资金 乡镇、部 结余 门结余 48.99
48.99
总结余
是否已 完成
备注
26151.7
26151.7 160 1560 600 520 320 80 1200 880 960 200 880 600 400 600 450 800 1400 450 200 550 600 250 150 850 650 100 600 500 250 136 239.1 300 50 2.7 5.4 4.32 10.26 4.86 18.36
0
0 0 0 0 0 0
湟中县2018年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财政扶贫资金 项 序号
40 41 43 44 45 46 47 49 海子沟乡2018年新增返贫及属性调整贫困户 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共和镇2018年新增返贫及属性调整贫困户 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李家山镇2018年新增返贫及属性调整贫困户 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鲁沙尔镇2018年新增返贫及属性调整贫困户 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上新庄镇2018年新增返贫及属性调整贫困户 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田家寨镇2018年新增返贫及属性调整贫困户 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土门关乡2018年新增返贫及属性调整贫困户 到户产业扶持项目 低保兜底户补助资金 8.64 25.92 给予73户255人2018年新增、返贫贫困 户及属性调整到户产业扶持项目资金 用于发展种养殖、交通运输、服务等 产业扶持项目; 20.82 10.8 29.7 10.8 7.02 此项目未实施,37.7万元调整用于产 业扶持项目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修建农家 小院370座,集中安置点配套水电路等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017年易地搬迁项目 水务局2017年易地搬迁项目护坡工程 县环保局2017年易地搬迁项目上阿卡 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县交通局2017年易地搬迁项目道路配 套工程 农牧局市场准入项目40.7万,项目支 出费12.24万元元共计52.94万元、县 水务局改善灌区配套设施项目经常性 费用76.3万元、县扶贫办中藏药材种 植项目资金30.96万元,项目支持费用 4万共计34.96万元、县妇联妇女培训 项目0.6万元,项目支持费用5.6万元 共计6.2万元 62.3 8.64 25.92 20.82 10.8 9.82 0 0 0 19.88 10.8 7.02 62.3 8.64 25.92 20.82 10.8 29.7 10.8 7.02 62.3 0 0 0 0 0 0 0 0

网上信访系统_培训手册(信访局版)

网上信访系统_培训手册(信访局版)

青海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手册〔信访局版〕太极计算机股份目录系统访问及硬件配置 (3)系统访问 (3)硬件配置 (4)1. 系统配置 (4)1.1 机构管理 (4)人员录入 (5)2. 办理平台主要功能 (8)2.1 办理效劳 (8)信访事项办理 (8)上级交转件 (14)综合信息查询列表 (15)2.1.4 自定义信息查询列表 (18)复查复核 (19)督查督办 (23)案件督查 (23)2.4 矛盾排查 (24)矛盾排查录入 (24)2.4.2 矛盾排查化解 (25)2.4.3 综合查询和自定义查询 (26)统计分析 (27)报表统计 (27)人民建议 (29)满意度评价 (30)满意度统计 (31)3. 信访大厅管理功能 (32)系统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用户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角色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站点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栏目与专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青海省草地围栏建设现状浅议

青海省草地围栏建设现状浅议

青海草业QINGHAI PRATACULTURE第29卷第1期2020年3月Vol.29.No.lMar.2020文章编号:1008 -1445 (2020) 01 -0061 -03青海省草地围栏建设现状浅议唐炳民打徐有学J 许谨2(1.青海省草原总站,青海西宁810008;2.青海省农牧业项目管理中心,青海 西宁810008)摘要:草地围栏建设是恢复草原植被,促进草地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有效措施,具有显著的经济、生态 和社会效益。

本文对青海省草地围栏的建设背景、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关建议,以期推动全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关键词:草地围栏;草原生态保护中图分类号:S817.8+3文献标识码:A1草地围栏建设背景草原是青海省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同时也是野生动物主要的栖息生存地区。

长期以来,由于草原超载过牧和气候因素的影响,青海省草 地退化严重。

为切实加强草原保护建设,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青海省从内蒙古引进草地围栏技术,很快在全省牧区得到推广应用。

为了规范草 地围栏生产、加工,确保建设质量,1988年青海省在参照农业部草原围栏建设行业标准,借鉴周边省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青海省环扣 式镀锌钢丝网围栏企业标准》,之后经广泛征求各地意见,于2003年修订并发布了《青海省草原围 栏建设地方标准》DB63/T437 - 2003,对围栏的材 料质量、规格、生产、安装及检验等进行了规范。

同时,在近年来实施的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以及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中,充分考虑到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需要,制定了 草地围栏建设规划并严格予以执行。

2草地围栏建设成效实践证明,草地围栏在保护草原生态、提高草 原生产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畜牧业发展, 减少草原纠纷、维护牧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方面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青海省在“防灾基地建设”项 目中全面推广草地围栏技术,受到牧民群众的喜爱。

青海湟中县农经站学员来信答复

青海湟中县农经站学员来信答复

青海省湟中县农经站学员来信答复————————————————————————————————作者:————————————————————————————————日期:青海省湟中县农经站学员来信答复:出嫁女承包地分配及征地补偿问题一、相关材料董兰系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城东村村民:女,现年52岁,1983年元月结婚,嫁给湟中县自来水公司职工任明虎,国家职工。

董兰第一轮承包时有承包地,但后来的当地政府出台政策,出嫁的姑娘、去世的人、将地调出来分给出生的孩子,新娶的媳妇,不管户口迁出或保留,因这一政策董兰和女儿任文晶均未参加第二轮土地延包,没有承包地。

只有董兰的父亲董成祥参加了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承包地0.9亩,有承包合同书,因董成祥无力耕种承包地,租给了本社村民杨林国。

口头协议每年报酬50公斤面粉,2002年8月董成祥去世。

2004年本社村民抢分了董成祥的承包地。

1、董兰请求要本人和女儿的承包地。

2、董兰主张要本社抢种父亲董成祥承包地0.9亩。

3、董兰要求发放父亲董成祥土地经营权证。

1、经多巴镇政府主管土地承包镇长调查,董兰是1983年出嫁的,本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主张自己和女儿的承包地,村里也没有分给母女二人承包地。

现在村委和镇政府不主张给她土地承包地。

2、董兰出嫁为1983年,当时的政策,出嫁女在小调整中不管户口迁不迁,嫁给农民,嫁给国家职工当居民,都得将承包地扒出来调整给他人。

董兰的承包地早就扒出了,承包给他人。

3、本社无机动地可调可分。

4、现在村委和镇政府不管董兰这件事。

5、现在因建设工业园区,拆迁人口盖楼居住,征地经济利益在里面。

董兰申请主张要父亲0.9亩承包地。

6、董兰虽然在1983年元月结婚,但户口在本村,女儿任文晶户口也在本村。

我站亲自调查情况与上述一样。

二、参考答复:(一)争议问题1、“出嫁女”(及其子女)承包地分配问题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3、未获得承包地的村民的征地补偿费分配问题(二)相关法规1、问题1涉及的法规(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浅谈湟中县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的措施

浅谈湟中县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的措施

大 力建设现代农 业示 范园区 ,总体 建成现 代高效 农业 示
范、 高原露 地蔬菜生 产 、 绿色农产 品生产 、 食 用菌种植 、 农产 品 加工五个 功能 区 , 形成 连接 “ 五 区” 产 业的物 流带 、 连接 各景 点 的快捷 旅游观光 带 、 新 农村 建设居住带 和生态林 带 , 积 极 申报
狠抓 项 目建设及各项增 产增收 措施 , 促进了农业 生产较好 的发 展。2 0 1 1年 , 湟中县粮 、 油、 蔬菜总产量分别达到了 1 3 . 4 7万吨 、 4 . 3万吨 和 2 8 . 1 万吨 , 与2 0 0 6 年相 比 , 五 年来分 别增加 0 . 7 5万
吨、 0 . 6 2万吨 和 1 9 . 1 7万吨 , 分 别增长 5 . 9 %、 1 6 . 8 %和 2 1 4 . 7 %, 种
浅脑 山地 区为主的杂交油菜种植带 、 以半浅 半脑地区为主 的马
铃薯 种植带 、 以川水地区 为主的优质 蚕豆 种植带 、 以交通沿 线 为主的蔬菜种植带 。
二、 蔬 菜 产 业 发 展迅 速

措施, 积极推 进农 业生产和农 业经济发展 , 努 力 解 决 生 产 中遇 到 的 困难 和 问题 ,使 湟 中县 农 业 生 产 保 持 了较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
品精 深加工和农业服务产业 。二是加快培育壮大 龙头企业 , 推
进 蔬菜产业基地建设 。制定政 策 , 创造环 境 , 选择 优势项 目, 扶 持壮 大一批规模较大 、 知名度高 、 辐射面广 、 带动能 力强的现代 农业 龙头 企业 。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 , 通过“ 基地 +农户 + 企业 ” 的合作形 式 , 推进蔬菜产业 化经营 。三 是实施品牌战略 。

如何小调整:第二轮承包到期之际农村土地延包的试点实践

如何小调整:第二轮承包到期之际农村土地延包的试点实践

如何小调整:第二轮承包到期之际农村土地延包的试点实践目录一、内容概要 (2)1. 背景介绍 (2)2. 研究目的和意义 (3)二、农村土地延包政策概述 (3)1. 延包政策定义及内容 (4)2. 延包政策实施的目的与原则 (6)3. 延包政策相关法规及文件 (7)三、第二轮承包到期现状分析 (7)1. 承包土地现状 (9)2. 农民对土地延包的期待与担忧 (10)3. 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11)四、试点实践案例研究 (12)五、农村土地延包政策的小调整建议 (13)1. 完善延包政策相关法规 (14)2. 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15)3. 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提高农民积极性 (15)4.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17)5. 加强基层组织实施能力,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18)六、结论与展望 (19)1. 研究结论 (20)2. 展望与建议 (21)一、内容概要本文档主要围绕“如何小调整:第二轮承包到期之际农村土地延包的试点实践”进行阐述。

文章首先介绍了当前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随后详细分析了试点实践中采取的小调整策略。

这些策略包括如何平稳推进土地延包政策、如何处理农民的土地权益、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等。

文章还讨论了试点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案。

对农村土地延包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强调了小调整策略的重要性,以确保农村土地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试点实践的经验,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有益参考。

1. 背景介绍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农村实施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使用权分配给农民,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承包期限逐渐到期,农村土地延包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中央政府决定开展农村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以探索和实践土地延包的新模式和新路径。

青海省湟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状况调查[论文]

青海省湟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状况调查[论文]

青海省湟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状况调查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6-00033-0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自2003年底在全国推行至今,各地新农合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当然运行过程中新农合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缺陷,比如:财政补贴与自愿参与挂钩,易形成逆向转移支付;保大不保小,增加了逆向选择风险和推广难度等。

本文以青海省湟中县为例,通过对湟中县新农合实施状况的实证分析,找出新农合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决策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制度提出相应建议。

一、数据来源与方法本文的数据来源于河北联合大学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李龙山同学于2012年寒假期间年所做有关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拦隆口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卷调查的结果。

拦隆口镇地处湟中县北部,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县16个乡镇中属于中等水平,农户主要以务农为生。

拦隆口镇下辖44个自然村,总人口2.9万人,共8800农户,共有人口2.9万人。

由于我国农民通常以户为单位进行决策,所以将该镇8800个农户视为总抽样框,采取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5个自然村,由熟人介绍找到主要村干部获取该村常住户主名单,即为每个村的样本框,根据抽样框的大小,再次采取单纯随机抽样法,每村抽取100个农户(不足100户者全部抽取)进行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450份,回收415份,有效回收率92.22%。

二、结果与分析(一)调查对象参加新农合的基本情况(1)被访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情况询问农民“是否知道本地开展了新农合工作”,有76.84%的被访者选择知道,但仅有22.22%的人表示对新农合制度“基本了解”,13.89%的人“完全不了解”。

对于更为具体的问题,当被问及“是否知道本村新农合基金的经费来源”,有近四分之三的农民表示“不知道”;对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方式,三分之一强的被访者表示“不知道”,更有10.33%的被访者错误的选择了“知道,是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

湟中县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湟中县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维普资讯
工 作研 究
现 代 农业 科技 )0 8年第 1期 20
湟 中县扶贫开发工作 中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李 海基
( 青海 省 湟中 县 畜 牧 兽 医 工 作 站 , 海 湟 中 8 10 ) 青 16 0
摘要 由于受地 理 、 自然 、 史和经 济社 会发展 水 平等诸 多因素 的影 响 , 历 导致 湟 中县是 全 省 的一 个 贫 困面广 、 困人 口多、 困程度 深 贫 贫 的 县 .0 2年 4月 , 国务 院确 定 为新 一轮 扶 贫 开发 工作 重点 县 。 20 被 总结 了湟 中县扶 贫 工作 现状 , 湟 中县扶 贫开发 工 作存在 的问题 进行 了 就 初 步分析 , 对今后 的扶 贫工 作提 出对 策 。 并 关键 词 扶 贫 开K : 作 ; r - 存在 问题 : 策; 对 青海 湟 中 中图分类 号 F 2 . 1 47 文献标 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97 . 万公 顷 。 6 全县现 有 贫 困人 口 1. 万人 , 6 1 如何 基 本解 决和 稳 定解 决 1. 万 人 的温 饱 问题 , 6 1 是今 后 几 年 湟 中县扶 贫 开
发 工作 的首要 任务 。 1 湟 中 县 扶 贫 工 作 的 现 状 11 扶 贫 开 发 项 目资 金 逐 年 增 加 .
1 0 — 7 9 2 0 )1 2 2 1 0 7 5 3 ( 0 8 0 —0 0 一O
湟 中县位 于 青 海 省东 部 农 业 区 湟水 流 域 中 上 游 , 属 隶 西宁 市管 辖 , 县 共 有 1 全 5个 乡镇 ,9 3 3个 村 民委 员 会 ,07 1.2 万农 户 ,2万 农 业 人 口 ; 地 总 面积 2 4 土 7万 公 顷 , 地 61 耕 .3 万公顷 , 人均 1 0 m2有天 然草 场 1 、 0 。 4 22万公 顷 , 利用 草场 可

湟中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经验

湟中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经验
!"#$ 年,县。自股份权能改革工作开展以来, 我县始终坚持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作为,主动 改革,努力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湟中路子”。
#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具体做法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在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以发展多种形 式股份合作为路径,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完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推动股份权能改革工作稳步向前。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县上成立了农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 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各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的 组织机构,负责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政策落实,保障了改革 工作的有序推进。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湟中 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 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区域布局、方法步骤、保障 措施等。目前,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清产核 资工作,全县界定成员 '&%$( 万人,核实资源性资产 (')%!$ 万亩、经营性资产 *+,$ 亿元、公益性资产 ,%*' 亿元。 &%!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 积极借鉴外省改革经验,出台《湟中县关于进一步确认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湟中县农村集体资 产产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等,各改革村结合实际编制了实 施方案和《集体资产清理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 份界定管理办法》、《土地入股操作规程》等,为扎实有序推 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强化乡镇 “三资”管理力量,招聘乡镇“三资”监管员 '* 名,实施“村财 乡管村使用”办法,为改革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人员保 障。 &%(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我县先后派遣 ' 批 !- 人次分赴四川、重庆、北京、福建 和宁夏等地考察学习,举办县、乡、村三级培训班 &-** 余 期。通过学习,帮助各级业务干部全面掌握权能改革工作要 点,有效提升了干部业务水平。委托第三方开发建设“湟中 县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信息系统”,搭建“三资”管理平台 并开发 .// 客户端,建立了各经济组织、成员、三资等数据 库,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自动化处理,有效地提高了数据利 用率。 &+' 完善工作程序,确保改革实效 我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基准日确定、集体组织成员 身份界定、清产核资等方面因村制宜,实行一村一策,力求 改革内容和改革程序适合村情、体现民意;对有争议的事 项,由村民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定,经公示无异议

湟中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

湟中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

湟中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管理使用,保障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自主发展和自主保障能力,根据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通知》《关于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农牧区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使用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资金、县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等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所实施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多巴20MW 光伏项目。

第二条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是指村“两委”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通过集体股份分红、盘活集体资产、利用集体资源、推进土地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发展物业经济、开展服务创收等方式产生的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第三条贫困村村级联建光伏电站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按照《湟中县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湟政〔2018〕345 号)执行,另利用资产、资源以及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利用资产、资源和各类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资金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实施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由各类财政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按比例确权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产生收益按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提出的年度收益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六条多巴20MW 光伏项目产权归青海方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收益分配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收益管理第七条贫困村、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多巴20MW 光伏项目收益管理按照“村级研究、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程序确定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分级管理模式:县政府: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分配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发改、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扶贫、监委、组织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

青海福若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湟中县西堡镇人民政府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青海福若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湟中县西堡镇人民政府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青海福若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湟中县西堡镇人民政府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3【案件字号】(2020)青01行终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爱萍祁小芹丁笑曦【审理法官】金爱萍祁小芹丁笑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青海福若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湟中县西堡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青海福若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湟中县西堡镇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青海福若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湟中县西堡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杨婷婷、赵立冬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婷婷、赵立冬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婷婷、赵立冬【代理律所】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青海福若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被告】湟中县西堡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经法律授权、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经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当事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查封拒绝履行(不履行)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25日上诉人福若瑟公司与湟中县西堡镇堡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厂地租赁合同书》,在没有补办土地审批、规划许可审批的情况下,租用该村土地30亩用于保温建材生产经营。

2017年6月13日西堡镇政府要求福若瑟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

自2017年7月7日至9月14日县住建设局针对福若瑟公司未自行拆除事实,先后作出并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告》等法律文书,其中向上诉人分别告知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李岩与西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受理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岩与西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受理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岩与西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受理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8【案件字号】(2020)青01行终6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爱萍祁小芹丁笑曦【审理法官】金爱萍祁小芹丁笑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岩;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当事人】李岩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当事人-个人】李岩【当事人-公司】西宁市农业农村局【代理律师/律所】王程远青海智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程远青海智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程远【代理律所】青海智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岩【被告】西宁市农业农村局【本院观点】本案二审首先要解决的是:李岩向西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案涉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

虽然《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但一是本案中不存在不可抗力事由;二是审判实践中将当事人被羁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应从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或对于民行衔接的案件,当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实质争议相同时,当事人采用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而未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认定为“其他正当理由"。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受理合法基本原则复议机关证据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首先要解决的是:李岩向西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案涉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湟中县农村初中教育改革见成效毕业生回乡务农不再受『冷遇』

湟中县农村初中教育改革见成效毕业生回乡务农不再受『冷遇』

湟中县农村初中教育改革见成效毕业生回乡务农不再受『冷遇』周虹艳
【期刊名称】《青海教育》
【年(卷),期】2001(000)001
【摘要】@@ 在我省一些农村,老百姓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初中毕业生回乡务农,"
种田不如老子,理家不如嫂子,挣钱没有路子,致富没有点子".记者日前在湟中县采访,
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情形:当地农村初中在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依据学生的不同爱好
和特长,举办不同形式的技能特长班,实施初中分流教育,使学生毕业后"升学有基础,
务农有技术",深受当地农民的欢迎.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周虹艳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
【相关文献】
1.2004年北京市属高师毕业生不再受回原籍的限制 [J],
2.做缩小三大差别的自觉战士——记哲学系志愿回乡务农的应届毕业生孔玉兰 [J], 沈黎洋
3.一心要和农民划等号——记师院毕业生周承国回乡务农的事迹 [J], 无
4.展翅高飞——记七二届毕业生赵凤杰回乡务农的事迹 [J], 无
5.湟中县农村初中教育改革开始启动 [J], 周虹艳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商务部对青海省请求支持解决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商建函[2007]3号

商务部对青海省请求支持解决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商建函[2007]3号

商务部对青海省请求支持解决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正文:----------------------------------------------------------------------------------------------------------------------------------------------------商务部对青海省请求支持解决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商建函〔2007〕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据2007年3月8日XXX部长、高虎城副部长与骆玉林副省长的会谈精神,对你省提出希望我部支持解决的有关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支持2007年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创办以来,搭建了藏毯业的国际交流平台,提高了藏毯、藏毯企业和青海的知名度,对增加藏民收入,推动西部地区开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部将继续支持2007年藏毯会,安排部领导参加今年展览会。

关于请我部作为展览会主办方的问题,目前我部正在根据国务院要求对参与主办的展会进一步集中资源,进行整合,因此暂时不能以我部名义作为藏毯会主办单位,我部直属单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将继续作为藏毯会的主办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给予青海藏毯产业2000万元扶持发展资金近两年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资金规模不断缩小,因此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下新设立专项支持资金的难度较大。

为促进西部地区外经贸事业发展,我部会同财政部设立了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截至2006年底,已累计拨付你省西部促进资金11,88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青海商务事业的发展。

2007年,我部将力争保持2006年资金支持规模,并考虑适度扩大。

建议你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好资金,支持藏毯产业发展。

三、关于支持青海外经贸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重建根据现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中央部门的预算资金仅能用于本部门,不能拨付地方部门使用,中央对地方的所有转移支付均由国家财政统一安排。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97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97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9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3•【文号】农办议〔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97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77号夏吾卓玛、阿生青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青海省农牧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在全面总结12316“三农”综合服务热线经验基础上,我部于2014年在10个省份22个县开展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2015年试点范围扩大到26个省份116个县,2017年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并在辽宁等10个省开展整省推进示范,2018年新增天津等8个省份开展整省推进示范。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以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为着力点,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公益性服务资源和经营性服务资源,为农民提供农技推广等公益服务、水电缴费等便民服务、农产品出村等电商服务以及新技术新品种培训体验服务,实现让农民进一个门办百样事,已经成为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截至2018年5月底,全国已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20.4万个,培训村级信息员63.3万人次,为农民提供公益服务8250万人次、便民服务2.9亿人次。

青海省也已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工作,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截至5月底,全省已建成益农信息社361个,培训村级信息员5000人次,为农民提供公益服务30万人次、便民服务20万人次,为带动牧区信息化发展、方便农牧民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益农信息社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不断健全为农综合信息服务能力。

一是关于加大投入,优化投资结构。

中央财政自2017年起安排奖补资金,对整省推进示范省益农信息社进行奖补。

依法收贷 成效显著──湟中县鲁沙尔城市信用社依法收回一笔逾期贷款

依法收贷 成效显著──湟中县鲁沙尔城市信用社依法收回一笔逾期贷款

依法收贷成效显著──湟中县鲁沙尔城市信用社依法收回一
笔逾期贷款
马文龙;金作鑫
【期刊名称】《青海金融》
【年(卷),期】1997(000)005
【总页数】1页(P6-6)
【作者】马文龙;金作鑫
【作者单位】人行湟中县支行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7
【相关文献】
1.湟中县鲁沙尔镇马铃薯品种试验总结 [J], 梁玉玲;耿生玲
2.保护和开发青海农村文化资源探析——以湟中县鲁沙尔镇的民间手工制造业为例[J], 梁玉金
3.鍥而不舍金石为开——巢湖地区建行收回一笔长达六年的逾期贷款 [J], 张诗红;
4.浅谈城市信用社如何控制逾期贷款 [J], 常翠莲;付军伟
5.采取有力措施,收回原生产队贷款——关于隆安县支行收回原生产队逾期贷款的调查 [J], 黄成能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乡镇农经管理工作问题与建议

乡镇农经管理工作问题与建议

·156·
山西农经 / 2022 年 5 期
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但乡镇农经工作者 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开展监管工作缺乏权威性,导 致乡镇农经工作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无法正常履行 现有农经职能[4]。二是大部分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属于 “双重”管理体制,这些部门在行政上属于当地乡镇管 理,但是在业务上由上级农业部门进行指导。乡镇机 关与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情况普遍,造成农经管理 人员除了本职工作外,还需要从事当地乡镇政府部门 安排的疫情防控、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基层农 经队伍不稳定,人员兼职过多,更换频繁。个别乡镇人 员不足,农经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5]。同时,该部分人 员的聘用制度、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制度不完 善,乡镇上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不够完善,导致基 层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难度较大,上升通道难以 打开,严重影响了农经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2 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专业人才缺乏
3 对策建议
3.1 完善基层农经管理体制 做好基层农经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就是要确保有
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一是要增加农经 管理单位编制,有效充实农经管理队伍力量,为实现 农经管理职能完善、 力量下沉提供有力人力保障。按 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人走”的原则,捋顺人员 编制,确保队伍力量集中,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二要
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努力搞好全镇农民负 担监管工作,制止面向农民的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行为,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六是 加强指导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工作,逐步 推进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七是稳定和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村土地 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 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 调处,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的合 法权益,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 理开发利用荒地等资源;八是负责定期对村组财会人 员的业务培训,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 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 值;九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 省、市、县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 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高产补贴、种粮农户补 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登记、核验、上报、兑现等工作, 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 民负担; 十是指导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开 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指导,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 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 和组织实施;十一是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 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海省湟中县农经站学员来信答复:出嫁女承包地分配及征地补偿问题一、相关材料董兰系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城东村村民:女,现年52岁,1983年元月结婚,嫁给湟中县自来水公司职工任明虎,国家职工。

董兰第一轮承包时有承包地,但后来的当地政府出台政策,出嫁的姑娘、去世的人、将地调出来分给出生的孩子,新娶的媳妇,不管户口迁出或保留,因这一政策董兰和女儿任文晶均未参加第二轮土地延包,没有承包地。

只有董兰的父亲董成祥参加了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承包地0.9亩,有承包合同书,因董成祥无力耕种承包地,租给了本社村民杨林国。

口头协议每年报酬50公斤面粉,2002年8月董成祥去世。

2004年本社村民抢分了董成祥的承包地。

1、董兰请求要本人和女儿的承包地。

2、董兰主张要本社抢种父亲董成祥承包地0.9亩。

3、董兰要求发放父亲董成祥土地经营权证。

1、经多巴镇政府主管土地承包镇长调查,董兰是1983年出嫁的,本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主张自己和女儿的承包地,村里也没有分给母女二人承包地。

现在村委和镇政府不主张给她土地承包地。

2、董兰出嫁为1983年,当时的政策,出嫁女在小调整中不管户口迁不迁,嫁给农民,嫁给国家职工当居民,都得将承包地扒出来调整给他人。

董兰的承包地早就扒出了,承包给他人。

3、本社无机动地可调可分。

4、现在村委和镇政府不管董兰这件事。

5、现在因建设工业园区,拆迁人口盖楼居住,征地经济利益在里面。

董兰申请主张要父亲0.9亩承包地。

6、董兰虽然在1983年元月结婚,但户口在本村,女儿任文晶户口也在本村。

我站亲自调查情况与上述一样。

二、参考答复:(一)争议问题1、“出嫁女”(及其子女)承包地分配问题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3、未获得承包地的村民的征地补偿费分配问题(二)相关法规1、问题1涉及的法规(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3)《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2、问题2涉及的法规(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三)初步分析以上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内容:首先,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及其取得方式。

农户是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实践当中一般以户籍作为认定标准,因此,只要具有本村户籍,就应该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取得方式由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签订合同形式取得;其次,加强了对妇女及新增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保护。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妇女而言,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出嫁后只要尚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应该保障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而对于新增人口而言,新增人口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承包地,立法目的旨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保障新增人口的承包权益;再者,明确了土地承包法施行前承包的效力,即认可在土地承包法施行前的承包的效力,即认可土地承包法施行前基于国家有关规定(政策为主)进行确定的承包关系。

最后,明确了承包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权利以及被征地农民获得补偿的权利。

就本案而言,由于董兰出嫁时土地承包法尚未施行,因此董兰及其子女承包地的取得应以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进行确定,而依据材料提供的关于该政策的规定,董及其子女不能请求分配承包地,基于该政策的效力以及土地承包法对其施行前承包关系的认可,为维护承包关系的稳定,董及其子女不能请求分配承包地。

董兰父亲承包地取得合法有效,依法享有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对侵犯其承包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由以上对法规的分析可以认为,董兰在其父亲死后作为本村村民可以继续承包其父亲的承包地。

但是,依据《物权法》之规定,董兰及其子女作为本村村民,符合被征地农民的身份,在土地征收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且,由于其之前并没有分配承包地,根据民法之公平原则,在土地补偿费分配时可适当予以照顾。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____《论语·子罕篇》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____《论语·季氏篇》君子不器。

____《论语·为政篇》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____《论语·八佾篇》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____《论语·里仁篇》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____《论语·微子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

____《论语·八佾篇》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____《论语·里仁篇》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____《论语·子路篇》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____《论语·述而篇》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

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____《论语·卫灵公篇》不患无位,患所以立。

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____《论语·里仁篇》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____《论语·雍也篇》德不孤,必有邻。

____《论语·里仁篇》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____《论语·里仁篇》知者乐水,仁者乐山。

知者动,仁者静。

知者乐,仁者寿。

____《论语·雍也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____《论语·为政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____《论语·子路篇》未知生,焉知死?____《论语·先进篇》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____《论语·里仁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____《论语·为政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____《论语·颜渊篇》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____《论语·述而篇》益者三友,损者三友。

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____《论语·季氏篇》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____《论语·公冶长篇》从心所欲不逾矩。

____《论语·为政篇》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____《孙子兵法·九地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____《论语·为政篇》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

____《论语·颜渊篇》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____《论语·为政篇》欲速则不达。

____《论语·子路篇》朝闻道,夕死可矣。

____《论语·里仁篇》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____《论语·子罕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____《论语·学而篇》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____《论语·为政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____《论语·泰伯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____《论语·子路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____《论语·为政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