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八种行为和教师八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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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和日常行为“八不准”

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和日常行为“八不准”

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和日常行为“八不准”
一、教育教学行为“八不准”
1、不准利用节假日上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不准不备课、无教案上课。

2、不准无故不上课、课上擅离岗位或下课拖堂。

3、不准歧视和赶走后进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各课作业布置要适量,不准用加大作业量来惩罚学生。

5、不准只布置作业不批改或不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不准让学生代替、马虎潦草、不负责任。

6、不准擅自利用自习课时间讲课,不准挤占其他学科或学生自学时间。

7、不准向学生摊派各种教辅资料,或巧立名目随意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8、不准随意组织学生统考统练,不准单纯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据此实施奖罚。

二、日常行为“八不准”
1、上课期间不准抽烟;
2、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
3、上课、办公期间不准会客、干私活、随便进出教室;
4、上课期间不准坐着讲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工作期间男教师不准穿短裤、拖鞋、背心,女教师不准穿超短裙;
6、任何时间不准在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打扑克、打麻将、下棋,不准进行变相赌博性的娱乐活动;
7、不准教师在宿舍内辅导学生;
8、任何期间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中学生活老师工作八不准

中学生活老师工作八不准

中同学活老师工作八不准思洋中同学活老师工作八不准一、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及带领同学外出购物;二、不准打骂,体罚同学;三、不准对同学挖苦、讽刺或歧视后进同学;四、不准对同学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五、不准对同学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迁就或降低要求标准;六、不准找同学家长帮助办私事、借款、借物或接受家长;同学礼物及钱财;七、不准对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状况假设明假设暗,必须掌握及时、全面、准确、并及时做工作;八、不准对同学的各种问题隐瞒不报,对家长、学校汇报同学状况须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凡违反"八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经济处罚、除名等处分。

篇2:洋思中同学活老师工作使命思洋中同学活老师工作使命一、教育同学按时起床、就寝,搞好内务,严守宿舍纪律1、催促同学按时起床,及时整理床铺,打开窗户。

2、晚睡必须盘点人数,发现缺人,查明原因,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学校。

催促同学宁静就寝,并随时检查、记载。

3、睡前指导同学做好防蚊等工作,并按时熄灯,关门。

晚上巡回检查到十一点,同学全部睡好后,方可入睡。

4、负责组织同学上好早锻。

二、教育同学文明用餐1、一日三餐,指导同学分餐,教育同学文明进餐。

2、催促同学保持餐前洗手,教育同学用餐时不要讲话。

3、催促同学吃完饭菜,要求同学不吃零食。

三、教育同学养成合格的卫生习惯和负责同学的安全工作1、负责好卫生和安全工作。

2、指导和催促同学勤换衣、袜、勤剪指〔趾)甲,培养同学合格的卫生习惯。

3、指导学主洗涤小件衣物和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大件衣服帮助洗涤。

4、按规按时间,催促同学洗脸洗脚,教育和制止同学不要在寝室、走廊高声喧哗和打闹,培养同学的文明行为。

5、校外活动节假日协助班主任做好安全工作。

四、教育同学爱护公物1、随时教育同学爱护公物,确保宿舍公物完好无损,做好宿舍财产登记,学期结束要全部负责盘点领取物品。

五、指导同学勤俭节约,不攀比不赶时髦。

1、催促同学不浪费食物,不损坏餐具,培养同学养成勤俭节约的合格习惯。

师德师风八不准

师德师风八不准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严谨治学,避免误导学生。
3.教师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不准擅自改变教育教学计划
1.教师应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
2.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七、不准懈怠教育教学工作
1.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懈怠、敷衍塞责。
2.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教师应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不得忽视学生的教育引导。
八、不准参与迷信活动
1.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得参与迷信活动。
2.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迷信思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3.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抵制迷信活动。
九、不准歧视或偏袒学生
1.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因个人喜好、性别、民族、家庭背景等原因歧视或偏袒学生。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保证机会均等,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2.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
3.教师应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
六、不准规参与学生评价
1.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
2.教师不得违规参与学生评价,不得泄露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十一、不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师八要八不准

教师八要八不准

教师八要八不准
八要:
一、要为人师表,严谨治教;
二、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三、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要加强个别辅导,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五、要加强管理,严格收费制度;
六、要自尊自重,规范言行;
七、要尊重学生家长,理解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制度;
八、要严守法纪,廉洁自律。

八不准:
一、不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二、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差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三、不准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话;
四、不准布置重复和惩罚性作业;
五、不准自行让学生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和自立名目收费;
六、不准举止粗俗,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
七、不准动辄让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
八、不准利用家访或工作之便在学生家喝酒、收受礼品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四、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

五、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八、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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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一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谩骂、侮辱、调戏、猥亵学生。

二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为学生有偿补课(含有偿家教)。

三是严禁向学生推荐非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公布的教辅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具。

四是严禁参与赌博。

五是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填报、篡改学生报考志愿或有偿招生推介生源。

六是严禁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和酒后进入课堂教学。

七是严禁编造、传播谣言中伤他人危害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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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
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岐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不准以教师工作便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
四、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五、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六、不准随意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七、不准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八、不准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

渭南市中小学教师“六不准”
一、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
二、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准举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课班和提高班(学校利用双休日举办各类艺术班,须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不准擅自滥编、滥发辅导读物,复习资料和推销学习用品;
四、不准从事第二职业和请人代教;
五、不准索要或变相向学生家长收取谢礼;
六、不准辱骂、体罚学生。

八不准八项规定六条禁令

八不准八项规定六条禁令

松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八不准”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侮辱和当众讽刺、挖苦学生;不准随意将学生逐出课堂,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不准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准违规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费用;不准指责、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

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具体内容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四、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

五、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八、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一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谩骂、侮辱、调戏、猥亵学生。

二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为学生有偿补课(含有偿家教)。

三是严禁向学生推荐非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公布的教辅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具。

四是严禁参与赌博。

五是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填报、篡改学生报考志愿或有偿招生推介生源。

六是严禁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和酒后进入课堂教学。

七是严禁编造、传播谣言中伤他人危害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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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纪律八不准

教师工作纪律八不准

教师工作纪律八不准为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不准私自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二、不准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到上述机构任课。

三、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准私自有偿发放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复习资料、各类考试模拟试题(卷)、考试辅导资料等。

五、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学生家长。

六、不准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场所及便利条件。

七、不准以各种名义和形式收受或索要学生家长财物。

八、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违反上述第一、三、七条的,全额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上述第二条有非法收入的,退还学生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上述第四条的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违反上述第五条的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伤害,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上述第六条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上述第八条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直接领导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且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行政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共产党党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在给予政纪处分的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规定适用于金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

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

《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
四川省教育厅制定了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要求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以此为戒,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为:
1、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
2、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和训斥、羞辱学生家长;
3、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4、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5、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通信工具;
6、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7、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
8、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制有偿补课。

省教育厅明确规定,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并不得参加评优、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和正常晋升工资;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依法撤消其教师资格,并按师德师风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丧失教师资格,并按师德师风责任制的规定给予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1、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3、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4、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5、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7、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8、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教师八不准

教师八不准

一、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二、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不准训诉、羞辱学生家长;四、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五、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通讯工具;六、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七、不准向学生推销省级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它商品;八、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行有偿补课。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好老师的形象。

做好老师,是每一个老师应该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也是每一个老师的理想和追求。

我想,好老师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各有千秋、各显身手,但有一些共同的、必不可少的特质。

第一,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

陶行知先生说,教师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老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

正确理想信念是教书育人、播种未来的指路明灯。

不能想象一个没有正确理想信念的人能够成为好老师。

唐代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 “传道”是第一位的。

一个老师,如果只知道“授业”、“解惑”而不“传道”,不能说这个老师是完全称职的,充其量只能是“经师”、“句读之师”,而非“人师”了。

古人云:“经师易求,人师难得。

”一个优秀的老师,应该是“经师”和“人师”的统一,既要精于“授业”、“解惑”,更要以“传道”为责任和使命。

好老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

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好老师的理想信念应该以这一要求为基准。

广大教师要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的职责。

要注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教师八不准师德师风

教师八不准师德师风
十、师德师风建设与社会家庭协同
1.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营造有利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环境。
2.定期开展家长开放日、家访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十一、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
1.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3.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
4.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损害教师形象。
6.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违反教育教学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师德师风建设措施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政策法规,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素养。
八、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
1.学校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方案。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师德师风建设新途径。
3.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九、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相结合
2.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引导教师重视职业道德修养。
3.为教师提供更多专业发展机会,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和学术交流,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
二十、师德师风建设的总结与展望
1.定期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工作提供借鉴。
2.结合教育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策略,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红河州用“八不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红河州用“八不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红河州用“八不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09年第10期本刊讯(红河州教育局报道) 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造就一支“社会信任、家长满意、学生崇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树立教书育人的崇高形象,促进全州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红河州教育局于近日出台了“教师履职八不准”。

“教师履职八不准”内容包括:不准违规收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不准在教育教学中消极怠工,敷衍塞责;不准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准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准酒后上课和在课堂上吸烟、使用手机;不准言谈粗俗,行为轻浮,穿奇装异服;不准以权谋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红河州还将把以上规定纳入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和履职考核,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查处。

昆明市召开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整体推进工作会议本刊讯(昆明市教育局报道) 10月13日,昆明市教育局召开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整体推进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截至2009年9月底,昆明市12个县(市、区)开展了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及国内发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和强化青少年英语口语教学的工作,13个县(市、区)上报了教育招商引资项目,开展教育招商引资工作。

4个县(市、区)对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上等级的民办学前、高中阶段学校给予奖励。

3个县(市、区)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进行同步考核和表彰奖励,对年审考评优秀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奖励。

其中,寻甸县通过招商引资,使民办教育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中等职业学校中,民办学校学生比例达90%;学前教育中,民办学校学生比例达71%。

西山区民办教育起步较早,现有民办学校138所,占学校总量的58%,民办学校在校生达4万余人。

昆明市教育局局长宋栋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昆明市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整体推进工作意见》精神,针对目前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的路子,努力扩大招生规模,鼓励做大做强;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人事制度,解除教师后顾之忧,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规范管理,依法治教。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省教育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潭丘中心小学现已翻印,请各位教师认真贯彻执行。

具体如下:
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准参加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四、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

五、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不准无故迟到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八、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省教育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潭丘中心小学现已翻印,请各位教师认真贯彻执行。

具体如下:
一、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三、不准参加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四、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

五、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不准无故迟到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八、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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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教师八种行为
1.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生为本”,坚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严谨治学。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形成自己教学特色。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6.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7.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8.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提高自身修养,发扬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附件2:
教师八个不准
1.不准打骂、讽刺、歧视、体罚学生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不准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和其他同事。

3.不准无备课上课、不批改作业或衣冠不整进学校、进课堂。

4.不准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

5.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违规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6.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牟取私利。

7. 不准在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以及其他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8.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迷信活动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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