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科研积分计算办法细则
科研积分
二、自然科学类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为了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进行教师科研工作的考核及其奖励,特制定《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本办法包括科研项目、经费、成果、专利、科技成果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参加学术活动等。
按表中所列记分标准如下:
(一)科研项目类记分表
说明:
1、记分经费额为当年实际到校科研经费;
2、我校参加的合作项目以实际到校经费计算;
3、横向项目经费扣除合同规定的成套设备费(实际发生额扣除)计算;
4、无经费的专项项目不记分,若企业提供经费的按横向项目计算;
5、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的,最后一年不记分;
6、记分标准按照项目级别、权重、评审难度、经费等进行记分;
7、课题组成员第3名以后出现空缺时,余下分值由主持人以外的其他成员按比例分配。
(二)专利、成果、获奖类记分表
说明:署名成员第3名以后出现空缺时,余下分值由主持人以外的其他成员按比例分配。
(三)正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记分表
说明:署名成员第3名以后出现空缺时,余下分值由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他成员按比例分配。
通讯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算。
科研绩效工作量计算办法
批评外,其科研考核以零分计。 第八条 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成果一律不予认定,已经
发放的奖励给予追回。 第九条 本办法由科研考核工作组解释。 附件:1. 阜阳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2. 阜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单位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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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C 级
120
研成果奖励办法》
SCI 收录四区、EI 收录、MEDLINE
4.会议论文以会议论文集(全文)为准,SCI、
收录、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
80
EI 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按相应论文积分的
日报(理论版)、文科论文 D 级
一半计分
二类,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
5.集刊参照相应类别期刊计分
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一、二、三 等奖)
80/60/40 (一、二、三
等奖) 40/30/20 (一、二、三
等奖) 1000
360
180
60
20 1000
1.成果获奖分类标准参见《安徽省普通本科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资格条件(试行)》(以 下简称《条件》) 2.成果获奖人前 5 名分别按标准分的 100%、 40%、30%、20%、10%计分 3.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社科界学术年会论 文奖等只对第一获奖人计分
第二条 考核分为教职工个人科研绩效考核和教学科研单位 科研工作考核两类。
第三条 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单位,每年年终统计、核算一次; 每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第四条 教职工个人科研绩效考核按《阜阳师范学院科研工 作量计算办法》(附件 1)计分。由个人如实填写《阜阳师范学 院科研业绩年度考核表》,经所在单位考评后,统一报送科研考 核工作组审定。
科研记分标准及细则
科研记分标准及细则一、记分标准二、记分细则(一)科研成果1.论文类:(1)记分范围:省级及其以上综合性、专业性报刊(含以书代刊,不包括增刊、专刊)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的论文集(收录多篇文章的,只记一篇)。
(2)档次划分:记分标准中的第一档为SCI收录的1区、2区期刊论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历史研究》、《求是》、《管理世界》、《计算机学报》上发表的论文;第二档为第一档论文以外,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05版)中三、(五)范围的论文(另有规定者除外),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的3区、4区期刊论文及EI(期刊)、SSCI、AHCI收录的论文;第三档为CSSCI来源(不含扩展版)期刊、CSCD来源(核心库)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另有规定者除外)、EI(会议)和ISTP 收录的论文、外文重要期刊论文;第四档为其他在省级及其以上报刊和国际会议论文集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
(3)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记满分;低于该字数要求,减半记分。
同一报刊同一年份发表多篇论文的,只按2篇记分(另有规定者除外)。
(4)《商业时代》、《生产力研究》、《时代文学》、《职业时空》、《商场现代化》、《山东文学》等6期刊发表的论文按第四档论文记分,且每年总计只记1篇,聘期内总计只记2篇。
《价格理论与实践》发表的论文,每年总计只记1篇。
公开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载的论文(含EI、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每年总计只记1篇,聘期内总计只记2篇。
(5)合作论文只对前二名记分。
第一作者记满分,第二作者减半记分。
2.著作类:(1)记分范围: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
(2)档次划分:记分标准中的第一档为承担国家级课题的著作成果,博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成果,或我校认定的重要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成果;第二档为承担省(部)级课题的专著成果,或省社科规划出版基金、省教育厅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成果;第三档为校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成果,或自选题目的专著成果;第四档为一、二、三档以外的著作成果。
学院教研科研积分奖励办法
学院教研科研积分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教研科研、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办学水平,根据《XX学院XX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XX学院XX学院教研科研积分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第二条紧密结合“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独立学院”的办学定位,依照重点奖励高水平和高层次的项目、平台和成果,鼓励团队建设和协同创新的基本原则,对教职工的教研科研和科技研发业绩、进行量化积分和奖励。
第三条参与教研科研积分的业绩必须有效标明“XX学院XX学院”或其下属单位。
第四条未列入本《奖励办法》规定的各类出版物出版的论文等不予积分奖励;非部门学术性组织的竞赛、比赛活动获奖者按照对应级别的下一级奖励级别予以积分奖励,无法辨认级别者一律按院级级别积分奖励,《奖励规定》已经明确规定者除外;各类非学术性团体或者商业企业组织的竞赛、比赛活动获奖,不予积分奖励;非业务性竞赛、比赛获奖(如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不在《奖励办法》范围);组织单位或者获奖名称与本《奖励办法》规定名称不一致者,不予积分奖励;项目类中凡属学院配套经费或者学院专项资助经费,均不计经费分,只计算项目积分(本《奖励规定》另有规定除外)。
第二章教研科研积分计算第五条论文类(一)论文刊物级别及积分表1刊物级别及积分2.7级刊物只对第一作者进行积分。
1-6级刊物的论文对前三位作者进行积分:论文作者单独撰写的按对应积分标准的100%进行积分;论文作者有两位的,排名第一的作者按对应积分标准的70%积分,排名第二的作者按对应积分标准的30%积分;论文作者超过两位的,排名第一的作者按对应积分标准的70%积分,排名第二的作者按对应积分标准的20%积分,排名第三的作者按对应积分标准的10%积分。
3.若有论文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分两人积分和。
4.若第一作者是学生,且论文标明为“大创项目”或“攀登计划项目”成果,指导老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则按对应积分标准的100%积分,如有2位及以上的指导老师署名,所有指导老师均分对应积分。
淮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指标体系
1.本学科各培养方向学术带头人个人基本情况及学术水平(5分)
带头人要有正高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课题。
2.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位结构情况(按研究方向)(4分)
一级学科拥有年龄结构、学历学位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各方向至少有2位教授;二级学科各方向至少有1位教授;专业学位点师资队伍中要包含校外行业部门的兼职导师,各研究方向师资力量配置均衡。
平均生师比在9:1之内。
3.5学术
训练
(4分)
本学科内部组织学术沙龙、学术讨论的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训练情况、保证制度、经费支持等(4分)
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能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实践时间不少于国家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规定,有制度保障和经费支持。
3.6学术
交流
(3分)
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本情况(3分)
学术交流内容和形式广泛;每年至少有20%的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3.7分流
淘汰
(2分)
主要考察研究生分流情况,提供研究生分流淘汰相关数据(2分)
具有中期考核分流相关措施。
3.8论文
质量
(10分)
1.国家和安徽省学位办对学位论文抽检的情况(2分)
抽检论文全部合格。
4.特色优势
(5分)
办学特色及优势
(5分)
主要考察学位点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办学特色(学术前沿性、机制体制创新、产学研教合作、管理模式创新)以及在促进区域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5分)
总分
2.论文评审情况: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是否规范;学校抽查盲审学位论文情况(5分)
论文送审及答辩管理规范,学校抽查盲审不合格比率低于2%。
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xx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一、科研项目业绩(M1)(一)纵向科研项目业绩(M—1 —说明:(1)纵向科研项目是指通过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或签订合同—2 —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常设的财政科研项目。
(2)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按立项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认定等级,其中国家级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社规划办(包括各类专项中的国家级课题)下达的科研项目;省部级项目主要包括省级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除国家科技部以外的其他国家部委(盖部委公章)下达的部级科研项目;厅局级项目主要包括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地级市科技局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国家部委相关司局下达的科研项目。
国家级重大项目子项目视为国家一般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子项目视为省部级一般项目。
本办法所称子项目是指立项部门发文公布或在项目申报书(或计划任务书)中明确设立的项目。
(3)纳入计分的纵向科研项目需以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除本类别第(9)条说明外),且只计分1次,并按研究周期平均分配年度业绩分。
(4)外单位转入的在研项目按到账经费占立项经费比例记分,按剩余年限平均分配年度业绩分。
(5)以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多次获得下列纵向科研项目的按—3 —(6)同题滚动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每滚动资助1次在原有业绩分基础上上浮20%计分,最高上浮不超过50%。
(7)获得不同部门同题立项的项目,按就高原则计分。
(8)立项但无经费进入学校账户的纵向科研项目按50%计分。
(9)与外单位联合申请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我校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或我校教师为项目负责人但由企业(或其他单位)牵头申报的,均按以下规则计分:到校经费占项目财政补助总经费比例≥30%的降一档计分,在10%~30%的降二档计分,<10%的不计分。
(10)项目被撤销,则在撤销当年度追扣全部业绩分。
(二)横向科研项目业绩(M—4 —说明:(1)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以我校名义并通过科学研究院签订合同,按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项目。
淮北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7号)和《关于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兼顾效率与公平,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
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岗位津贴、超额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等)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科研积分管理办法
项目启动时的初始积分称之为立项积分,当项目完成之后,将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最终得到实际完成积分,简称为科研积分。
4.2.1.立项积分组成
立项积分=工作量指数(1~120)*技术难度系数(1~1.5)*时间紧迫系数(1~1.2)
备注:当工作量指数最大、技术难度最复杂、时间最紧迫时,项目总得分为216分(120*1.5*1.2=216满分)
4.2.2.1.1.4.项目接收部门意见
项目接收部门意见(0~10分):由项目接收用户核定,通常为制造中心。
4.3.科研积分的作用
每个科研项目的实际完成积分(以下简称科研积分)可以反映出参与公司研发工作的技术人员对公司研发工作的贡献,每个项目在完成之后其科研积分将根据工作任务书中明确的分项任务权重分配给所有参与项目开发工作的人员,并计入个人档案。一般来说,以下人员具有直接参与分享科研积分的权利: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项目硬/软件工程师、项目助理工程师和结构设计人员。
参与研发的直接设计人员,可将其过去三年的所有科研积分总和与参与奖金分配,由技术管理部负责核算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发放。
公司每年年终根据企业当年盈利情况对公司研发中心派发年度经营成果科研分享奖。项目开发的辅助部门--测试部和技术管理部,以部门身份参与分享年度经营成果科研分享奖。每年年终将年度经营成果科研分享奖的5%分配给测试部,7%分配给技术管理部。集体分享部门,由部门经理负责制定分配方案,报行政人事部核准,财务部执行发放。
4.2.1.1.工作量指数
工作量指数是指:在现有公司技术平台(包括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完成项目所需要的工时数的反眏。
4.2.1.2.技术难度系数
技术难度系数是指:在现有公司的技术平台(包括现有产品技术基础)上开发项目所蕴含各种技术复杂程度的反映,比如一般产品改进项目难度系数通常为1,其他工作根据项目的具体复杂程度核定(最高上限为1.5)
淮阴师范科研量化、奖励与资助办法
淮阴师范学院科研量化、奖励与资助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管理,并配合《淮阴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计算、奖励与资助范围(一)公开出版的学术类著作(专著,编、译著);(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四)获得国家正式批准的职务发明专利;(五)获奖的科研成果;(六)立项的科研课题。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记分类型科研工作量记分分为Ⅰ、Ⅱ、Ⅲ三种类型:Ⅰ类分指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性专著、编(译)著;被SCI(E)、EI收录论文;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A)等具有重要影响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项目资助等。
Ⅱ类分指在一般出版社出版学术性专著、编(译)著;在核心期刊(B、C类)上发表学术论文等;获得省厅及市级项目资助等。
Ⅲ类分指在一般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等。
第四条学术著作说明:1、权威出版社:指由我院认定的权威出版社;其它出版社: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
2、表中所列分值是指该著作的总分。
3、多人合作的专著由第一整理根据各人承担字数比例分配得分。
4、多人合作的编著只计主编,译著只计第一译者。
第五条学术论文说明:1、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淮阴师范学院。
2、我院教职工在岗位津贴规定的任期内以独立或第一整理的身份在我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上发表的论文,每篇按科研Ⅱ类分30分计算(不予奖励和资助),聘期三年内该类论文科研Ⅱ类分每人累计不超过60分。
3、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收录,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
4、每篇论文要求在两页以上(A4)或3000字以上方可获得科研分及奖励与资助。
5、合作论文按整理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计分(第四名及其以后整理不计分),资助只计第一整理。
第六条职务发明专利成果第七条科研成果鉴定第八条科研成果获奖说明:1、附加奖励是指除科研分以外的追加奖励(下同)的额度如不足该项奖励奖金的2倍时,按照2倍发放;2、国家优秀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均指学术著作类。
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2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更好地落实学院绩效工资改革,推动我院科研和教学建设工作,提高学院科研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多出高质量的科研和教学建设成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核对象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为教学及科研岗位的人员(即所有享受专业技术职称待遇的人员)。
非此类人员的科研成果按照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参照本细则第七条(附则)计算科研绩效工资。
第三条计分办法科研成果实绩记分按照附表中的具体项目及所赋分值计算。
第四条计分规定1.计分的科研项目【如课题(包括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各类子课题等)、专利、教学成果、教材等等】,必须是正式立项或签有正式合同,并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资料需事先经科研处认可备案,否则不予计分。
所有计分的科研项目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如申报书、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计分。
2.同一项成果不重复计分,按分值高的计算。
各级纵向课题我院须为第一承担单位才能按纵向项目计分,且须出具学院财务处的课题经费到账证明,并上缴8%的科研管理费。
本院教职工参与校外纵向课题研究不计分;参与的横向课题,研究经费如果入学院财务的按经费的多少计分,并交纳5%的科研管理经费。
3.课题项目的计分以结题为准,没有结题的课题不予计分,但国家级课题、国家级建设项目及专著除外。
4.校内教职工合作课题分值的分配办法由课题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其中课题组负责人的分值不低于50%,也不能高于70%,并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供全部参加者分值分摊的清单。
5.本院教师因在有关院校担任访问学者,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公开发表的论文、作品等,未署学院名发表的按实际分值的50%计分。
6. 教学及科研岗位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科研成果应与其专业研究或从事的工作具有关联性,否则按50%计分。
7.教学建设项目按科研成果进行奖励,计分的教学建设项目以学院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为准,奖励分值可抵充科研量不足,具体项目奖励分值见附表。
淮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模板】
为加强学科建设,规范科研管理,提高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依据《**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设立**大学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制订本章程。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授权设置的专门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统筹行使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相关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和自身章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交经其审议通过事项的备案材料。
学校将充分发挥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并为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材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委员名额,保证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校可根据需要礼聘校外专家担任本委员会的特邀委员。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二) 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三) 关心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参预学术议事的意愿;(四)能任满一届,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按照委员当选条件,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味议选举产生。
特邀委员由校长、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表决允许后确定。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由不超过 21 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2-3 人。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成果
D 获 奖 成 果 ︹ 政 府 奖 ︺
c. 地(市、厅)级鉴定成果
a.国家级科 学技术奖、 社会科学 奖、教学研 究成果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一等奖
b. 国 家 级 二等奖 其他奖种、 三等奖
优秀奖
c. 省(部) 级 科学 技 术奖、社会 科学奖、教 学 研究 成 果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25 分/ 篇
论
d.IV 类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10 分/ 篇
e.V 类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文
f. 有公开发行刊号的论文集
5 分/篇 6 分/篇
g. 有省内刊号的内部刊物 (本院学报每年不超过 两篇,同期计一篇)
3 分/篇
a. 全国性每五年一届的综合性大展参展作品 G
b. 每两年或不定期全国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艺
j. 省级教科研单项评估
k. 省级专业带头人验收合格 建
l.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合格
m.院级精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验收合格 设
n. 院级精品课程验收合格
o. 院级专业带头人验收合格
L 学术
p. 院级合格课程验收合格 q. 新增专业 a. 正高职称
b. 副高职称
专利权属学院 20 专利权属个人:
分 / 项:
b. 编著、学术性译著、古籍整理 E
著
c. 国家级高职规划教材
3 分 / 万字 主审 15 分 / 本
4 分 / 万字 主编加记 0.3 分/ 万字 主审 20 分 / 本
作 d. 公开出版的教材
和 e. 公开出版工具书、科普类书籍和培训教材
教
材
f. 校本教材
2 分 / 万字 主编加记 0.15 分 / 万字 主审 10 分 / 本 1. 5 分/ 万字 主编加记 0.1 分 / 万字 主审 8 分 / 本 1 分 / 万字 主编加记 0.08 分 / 万字 主审 5 分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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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科研积分计算办法细则
一、科研教研项目积分计算
注:
(1) 项目级别定义见《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资格条件(草案)》。
立项以下文时间为准,积分按研究期限分年度核计。
(2) 积分和科研奖励只能选择其一,积分当年有效,不跨年度计算(下同)。
(3) 双主持人的项目,按项目积分的1/2计算。
(4) 我校独立主持的重大科技项目若分成N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的分值为:项目总分的1/N计算。
(5) 我校主持有协作单位或我校为协作单位的项目,按到位经费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计分。
我校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外单位的项目不计算科研积分。
(6) 横向项目是以学校名义正式签订《技术合同》的项目,以实际到位经费计分。
二、成果鉴定和科技成果积分计算
三、专利成果积分计算
四、获奖成果积分计算
(1) 获奖科研成果积分计算
(2) 获奖艺术作品积分计算
注:
(2)省级:由省文化厅主办。
(3) 获奖教学成果积分计算
五、学术论文、咨询报告积分计算
注:1
2、被收录或被转载的论文就高只计一次。
收录的论文以权威检索机构(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证明为准。
六、学术著作、教材积分计算
著作积分=万字×10×著作类别系数
算,不能明确参著者撰写字数的,按所有参著者均摊。
七、附则
(1)本办法由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相关文件中科研积分计算办法同时废止。
表3 科研奖励分类表
表4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
表5教学成果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