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紫石路、黄河路(未中标单位)、人才公寓(未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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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金海、绿地集团济南新奥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路金海、绿地集团济南新奥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路金海、绿地集团济南新奥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5.19【案件字号】(2022)鲁01民终25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尹腾闵雯焦玉兴【审理法官】尹腾闵雯焦玉兴【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路金海;绿地集团济南新奥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路金海绿地集团济南新奥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路金海【当事人-公司】绿地集团济南新奥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郁树岭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侯梦溪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郁树岭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侯梦溪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代理律师】郁树岭侯梦溪【代理律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路金海【被告】绿地集团济南新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绿地新奥置业公司对路金海主张的8万元款项是否负有返还责任。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重大误解撤销表见代理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绿地新奥置业公司对路金海主张的8万元款项是否负有返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就路金海主张的8万元款项,系路金海签订案涉合同前交纳,案涉8万元款项收据加盖的系优润公司公章,路金海认可其与优润公司签订了认购书,且对收据的真实性并无异议,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大额资金的流向及用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

Z建设集团人才公寓分配方案

Z建设集团人才公寓分配方案

Z建设集团人才公寓分配方案Z建设集团公司人才公寓分配方案为激励优秀青年人才积极为企业做贡献,解决青年职工住房实际困难,留住和引进企业所需的优秀人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集团总公司分配我司的甘肃建投青年人才公寓(以下简称青年人才公寓)以成本价面向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青年职工进行统一分配。

根据集团总公司甘建总发[2012]120号文件精神,现制定甘肃*建人才公寓分配方案。

第一条青年人才公寓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3号楼,其中分配给我司3套。

第二条申请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为集团公司内所属单位的正式在册职工,取得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满三年;或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满一年(计算至2012年8月31日)。

2、申请人未购买住房(截止至2012年8月31日)。

3、青年人才公寓只限集团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正式职工,男女双方均在公司的只限一套。

4、原则上为集团公司参加工作十年以内的优秀青年职工。

第三条分配评分规则1、学历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成人、自考、电大、函授、夜大)分别计算。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计10分,全日制本科学历计7分,全日制大专学历计4分,全日制中专学计2分;通过非全日制教育取得更高学历的,在全日制学历分支基础上再按取得的学历累计加分,研究生加3分,本科加2分,大专加1分。

但同一类别的双学历不重复加分。

2、工龄分:集团总公司系统内工龄每年计1分,集团总公司系统外工龄每年计0.5分。

3、管理职务分:正科级计10分,副科级计8分,业务主管计3分。

4、技术职务分:副高级计10分,中级计8分,助理级计5分,员级计3分。

5、职业资格分:一级建造师计10分,二级建造师计5分,全国造价师计10分,甘肃省造价师计5分,安全、质量工程师计3分;其他职业资格可根据重要性另行确定分值,但不得超过10分。

6、先进荣誉分:获得集团总公司级先进荣誉计5分,获得集团公司先进荣誉计3分,获得两次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其中最高的一项计算一次。

孟令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孟令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孟令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8【案件字号】(2020)豫13民终47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白丞博王妮吴霞【审理法官】白丞博王妮吴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孟令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当事人】孟令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孟令玺【当事人-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亚楠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乔春生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亚楠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乔春生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亚楠乔春生【代理律所】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河南宛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孟令玺【被告】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孟令玺自2016年11月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邓州市服装产业园的工地上工作,2018年2月离职。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人证言证据交换自认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孟令玺自2016年11月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邓州市服装产业园的工地上工作,2018年2月离职。

孟令玺在庭审中认可由陈建民对其发放工资,该自认与四川达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资表显示内容一致,可以印证孟令玺2018年2月1日从陈建民处领取8个月工资且工资已付清的事实。

陈建民在工资表上注明“以上员工工资情况属实,与中建六局和项目部无关",表明孟令玺的工资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无关。

孟令玺在涉案工地工作期间还与其他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孟令玺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也未能提供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其支付工资的证据,无法证实其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审法院未认定孟令玺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社旗颐龙泽物业招标结果

社旗颐龙泽物业招标结果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社旗颐龙泽小区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社旗颐龙泽小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二、招标基本情况1. 招标项目:社旗颐龙泽小区物业服务2. 招标范围:小区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安全防范、社区活动组织等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 招标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5. 招标地点:社旗颐龙泽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6. 招标文件领取:有意参与招标的单位请于招标时间内到社旗颐龙泽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三、招标评审情况1. 评审委员会组成:由社旗颐龙泽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

2. 评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3. 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以下中标单位:中标单位: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中标单位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 法定代表人:XXX3. 注册资本:XXX万元4. 营业执照号:XXX5.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安全防范、社区活动组织等6. 业绩:近年来,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多个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取得了良好的业绩,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

五、中标单位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2. 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3. 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的精神文化生活。

4. 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 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六、公示及异议处理1.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2. 异议处理:如有对本次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社旗颐龙泽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

3. 业主委员会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予以答复。

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工程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档案

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工程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档案

编号:
连云港市市级优质结构工程档案工程名称:徐圩新区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赛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卷案目录
连云港市市级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
工程名称: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一期工程
申报企业: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申报日期:2014年6月25日
连云港市建设局
连云港市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创优目标和创优措施
本表由施工企业填写,报当地质监站和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公室
优质结构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表
优质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表(一)
检查人员:日期:
优质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表(二)
检查人:年月日
优质结构工程观感检查表(三)
检查人:日期: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一)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二)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三)
检查人:日期:
优质结构工程实体抽测表
检查人:日期:
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汇总表
汇总人:日期:
主体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检查表。

人才公寓存在问题

人才公寓存在问题

关于江北区人才公寓存在问题及后续管理的汇报2015年07月29日,我公司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对江北区人才公寓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有以下问题,汇报如下:1、小区整体环境差;小区公共区域装修简陋,基本以涂料为主,档次较低;小区绿化及公共配套设施没有达到人才公寓应有的标准,2、安全隐患问题:电梯内木板没有固定,存在安全隐患;几幢房子走廊没有防台、防雨措施,上次台风来时,狂风暴雨吹进走廊里,把走廊里的顶棚都掀翻了,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希望建设单位尽快整改;3、户型难利用:我公司购买的房子很多套型十分不好,四十几平米的套型太小,九十几平米的套型很多都是两个小套型并起来的,很难利用,这对我公司以后的出租及销售会带来很大的压力;4、装修未达标;小区的地砖、灯具装修、装饰等未达到精装修的标准,像公寓的地面一律采用抛光砖,经走访已入住业主,都表示要全部或部分敲掉重新铺设木地板;5、质量有待检测;据已入住业主反映,小区房子存在部分质量问题,具体要等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后再做定论;以上情况只是我们公司现场查看以后发现的表面现象,至于具体的安全、质量深层次问题目前还不清楚。

我公司购买房子的房款已经全部付清,目前尚有200万左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还未支付。

由于我公司是大批量的购买该房子,并且前期没有参与管理,所以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做引进一家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我公司所购买的房子进行安全、质量检测,对于未通过检测的房屋暂缓过户;宁波市江北城投公司二0一五年八月四日尊敬的宁波市市长:不知道怎么才能联系上您。

希望万能的东论能把我们的心声传递给你。

我们已经走投无路,盼望您能为我们做主。

解决我们的难题.我们是宁波江北人才公寓的准业主。

2013年江北区政府面向江北区企业以及在江北区工作,无房的本科以上的人才们推出人才公寓。

当时宣传人才公寓为政府主导的非盈利性项目,为品牌化精装修房,厨房有煤气灶、抽油烟机,集成橱柜、双槽水龙头,卫生间有淋浴房、浴霸等,交房时可实现拎包入住。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北京科技大学
服务校级招标成交公告
10
BMCC-ZC22-0261 北京科技大学雄 安校区绿色生态专项规划编制咨询
北京科技大学
服务校级招标成交公告
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1009.4 1008.4
公告时间 2023-03-07 2023-04-03 2023-01-03 2022-09-16 2022-11-17
2022-09-30 2023-05-25 2023-05-25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3 / 22
6 中国工程院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工 中国工程院 程设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7
昌平区天通中苑 BG 区主楼 5.1 米 层高户型整体装修改造项目(设计)
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河校区整体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林景观方案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9
BMCC-ZC22-0265 北京科技大学雄 安校区智慧校园专项规划编制咨询
TOP9
东营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全过 程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管理局
TOP10 哈尔滨 2 个统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结果公示(2023-JQSSSY-G2020)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750.0 721.0
2022-11-30 2023-05-15
1.4 地区分布
1
亦庄城乡世纪广场调整改造项目 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司
1596.0
计、建筑师负责制)中标结果公告
2 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方 中国农业科学院 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许某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

许某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

许某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苏行终44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黎臧静吴晓玲【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许文亮;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许文亮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许文亮【当事人-公司】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许文亮【被告】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泉山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限期督办单》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督办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行政监督合法违法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内部行为)管辖合法性证据不足审判程序【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泉山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限期督办单》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督办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首先,从《限期督办单》的发文对象来看,是发送给桃园办事处,并非发送给上诉人,上诉人并非该《限期督办单》的行政相对人;其次,从《限期督办单》的内容来看,是要求桃园办事处对群众举报的相关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拆除,否则将依照徐泉委[2015]62号文件要求进行通报和处理。

这种监督方式属于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履行的层级监督、内部管理行为。

最后,上诉人已就桃园办事处拆除其所建房屋行为另案提起行政诉讼,该强制拆除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是否予以赔偿的问题,可在该案中予以审查,本案不予理涉。

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的诉请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明确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督促履责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许文亮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某市某区创业人才公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某市某区创业人才公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目录1 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和建设单位 (1)1.2建设单位简介 (1)1.3编制依据 (1)1.4项目建设背景 (1)1.5项目概况 (2)1.6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2 评估意见 (4)2.1关于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建设规模的评估意见 (4)2.2关于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的评估意见 (6)2.3关于建筑方案的评估意见 (9)2.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估意见 (13)2.5关于消防与劳动安全卫生的评估意见 (14)2.6关于建筑节能的评估意见 (15)2.7关于项目实施进度的评估意见 (19)2.8 关于项目组织管理与招标方案的评估意见 (22)2.9关于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的评估意见 (24)2.10关于财务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价的评估意见 (28)3 评估结论与建议 (46)3.1评估结论 (47)3.2建议 (47)附件:单人间、双人间、四人间、小套型公寓家具设备配置预算表1 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和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某市某区创业人才公寓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某市某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1.2建设单位简介某市某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位于某区行政中心,是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的机构。

法定代表人***。

1.3编制依据(1)相关文件①区发改综【2008】254号:《关于创业人才公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②某市规划局高新分局用地红线及设计要求;③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区办简复第08035号;④某市人民政府府办简复第B20081463号;⑤某市建委:关于加快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的若干意见。

(2)方法参数依据①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1.4项目建设背景随着产业的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某市政府对人才引进工程非常重视,制定了《某市大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中石化人才公寓项目环评简本pdf

中石化人才公寓项目环评简本pdf

中石化人才公寓租赁房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一、总论1、项目概况中石化人才公寓租赁房及配套项目拟建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北区,该区域位于八达岭高速路以东、北沙河以北,是卫星城的行政管理、商业金融、文化和教育中心。

其主要的城市功能是居住、教育科研和高科技产业用地。

本项目项目,为市政府扩大内需和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已经列入绿色审批通道。

项目于2011 年12 月30 日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1 规条供字0226 号),确认了项目的建筑控制规模和用地性质。

中石化人才公寓租赁房及配套项目位于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北区C1地块内,建设用地17.14ha。

总建筑面积65.916万㎡(含地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万㎡,地下建筑面积25.916万㎡。

人才公寓租赁房位于C-1西部,将建设12栋住宅楼,该部分建筑面积总计632160㎡(含地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000㎡,地下建筑面积257160㎡。

配套用房位于C-1东南部,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商业设施等配套用房,该部分总建筑面积27000㎡(含地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00㎡,地下建筑面积2000㎡。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50.03亿元。

2、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与相邻的地表水体为东沙河和北沙河,依据《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水体功能类别的划分,属于IV类水体,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噪声限值为55dB(A),夜间为45dB(A);项目南侧顺沙路为交通主干道,根据《昌平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和环境噪声管理规定》(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2号)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夜间为55dB(A)。

共青城市人才公寓项目公示

共青城市人才公寓项目公示

共青城市人才公寓项目公示一、背景介绍共青城市人才公寓项目是一个为优秀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公共服务项目,旨在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该项目由共青城市政府出资建设,并且在建设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项目概述1. 项目位置:共青城市新区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亿元。

3. 项目功能:提供优质住房保障,包括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两种类型。

普通住房面积约为60-80平方米,高档住房面积约为100-120平方米。

4. 项目配套:小区内设有商业街区、儿童游乐场、健身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

三、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 具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4. 在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不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5. 在当地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请流程1. 申请人填写《共青城市人才公寓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2. 项目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3. 候选人参加公开摇号,确定购房顺序;4. 获得摇号资格的候选人签订《共青城市人才公寓购房合同》。

五、公示内容1. 项目建设方案和规划图纸;2. 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3. 候选人名单和摇号结果;4. 购房合同样本和相关政策法规。

六、公示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在此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项目管理部门:共青城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XXXX-XXXXXXX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XXXXX八、结语以上是关于共青城市人才公寓项目的公示内容,希望有需要的优秀人才能够通过本次公示获得优质住房保障,并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城市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吴中人才公寓总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吴中人才公寓总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吴中人才公寓总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一、工程概述吴中人才公寓总包工程标段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占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是为了满足区域内人才住房需求而建设的综合性住宅项目。

该项目包含多栋住宅楼、配套设施以及公共空间,计划分为多个标段进行施工。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吴中人才公寓总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住宅楼施工:包括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修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 公共设施建设:包括公共空间、停车场、楼道、电梯等设施的施工。

3. 环境景观建设:包括绿化、园林、景观喷泉等设施的施工。

4. 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包括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路灯等设施的施工。

三、招标要求1.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合法营业执照;2. 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经验,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者优先考虑;3. 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能按照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4. 具备足够的财力和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顺利进行;5. 具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材料资源,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资质证明文件;(2) 近期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文件;(3) 技术方案说明书;(4) 施工进度计划;(5) 投标报价单;(6) 其他相关合法证明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 文字材料要求清晰、准确、完整,表述规范;(2) 所有文件都要加盖公司公章;(3) 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并提交。

3.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逾期提交的文件视为无效。

五、招标评审与合同签订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分为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2. 评标标准: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的比例为70:30。

3.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结果进行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4. 未能中标的投标人将被退回其投标保证金。

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合同3篇

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合同3篇

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合同3篇篇1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合同合同编号:XXXXX甲方(出租方):南山区住房管理局乙方(承租方):XXX(身份证号:XXXXXXXXX)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南山区租住人才住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内容1.租赁房屋地址:南山区XXX街道XXX小区X栋XX号2.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3.租金:乙方每月应支付的租金为XXX元(大写:叁仟元整),自XX日起至XX日止,于每月XX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4.租金递增方式:每年租金递增XX%,递增后的租金在每年签订合同前通过书面通知乙方变更。

5.押金: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XXX个月租金的金额,押金在租期满且租赁关系终止后,经过房屋检查确认无损坏、欠租等情况,甲方将在XX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6.房屋维修:租赁期间,房屋内部设施如电器、卫生设备等出现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但因乙方私自拆装、改装或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损坏,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7.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在未按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XX日内搬离房屋。

8.其他约定:(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约定)二、合同签订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生效,补充协议与原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生效后无须再次签订。

甲方(出租方):南山区住房管理局(盖章)乙方(承租方):XXX(签字)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期满终止。

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书面补充协议。

任何未经书面确认的口头协议均无效。

本补充协议自XX年XX月XX日生效,至XX年XX月XX日终止。

南山区住房管理局XXXX年XX月XX日(正文完)篇2南山区人才住房补租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南山区人才住房管理中心乙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二、合同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南山区人才住房,住房地址为(具体地址),房屋面积为(平方米),租金为(金额)元/月,租赁期限为(月/年),起止时间为(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

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

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

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原创实用版】目录1.标题: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2.项目概况3.中标结果4.中标单位介绍5.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正文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根据我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告,北安人才公寓项目已经完成了招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本项目旨在为北安市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项目概况北安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北安市核心区域,占地面积约为 5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50,000 平方米。

项目包括公寓楼、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停车场等。

公寓楼共分为若干栋,每栋楼高约为 18 层,共计约 1000 套公寓。

项目总投资约为 20 亿元人民币,预计建设工期为 3 年。

中标结果经过严格的招标评审程序,北安人才公寓项目最终由北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

该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绩,相信能够为北安人才公寓项目提供优质的建设及运营服务。

中标单位介绍北安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一家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经营等。

成立以来,公司秉承“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理念,成功开发了多个高品质住宅小区和商业项目,受到了广泛好评。

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本次中标公示期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

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方式: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邮箱:*************。

宁波江北人才公寓(子衿公寓)申请

宁波江北人才公寓(子衿公寓)申请

宁波江北人才公寓(子衿公寓)申请今天上午,我得知江北区的第一个人才公寓项目“子衿公寓”获得预售许可证。

这意味着,这个人才公寓小区现可申请购买。

“子衿公寓”位于三鼎实业公司以东,总用地面积1.8万平方米,由5幢高层组成,一共有住宅615套,套型面积在45-90平方米之间,主要面向工业区所属企业,解决工业区所属企业的人才住房难问题。

人才公寓都是品牌化带装修的,厨房有煤气灶、抽油烟机,集成橱柜、双槽水龙头,卫生间有淋浴房、浴霸等,交房时可实现拎包入住。

小区还同步配设了人才俱乐部,里面有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健身中心等设施。

按照预售计划,“子衿公寓”销售均价每平方米7580元,具体销售价格根据楼层、朝向进行浮动,一房一价。

不过,人才公寓对购买者的自身和工作单位都有一定要求。

首先,企业须是在江北区注册并进行纳税,上一年度的实缴税收(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在50万元以上。

其次,企业已经入驻各类公共创业的创新平台。

再有,还须是区政府重点支持发展企业。

企业满足以上三点条件后,个人还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六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大榭开发区范围内没有住房,申请时也未在该区域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另外,本人还需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在以上两项条件都符合后,可向所在街道(镇)、工业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购,经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后续审核,确定资格后才能购买。

“子衿公寓”自房产证办理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转让给同样符合入住对象条件的购买者。

企业购买人才公寓后只能供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未经批准不能有擅自转租、调整居住对象或调整用途等违规行为。

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

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

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挥好人才引领发展的驱动作用,为人才汇聚和价值实现创造更好的宜居条件和安居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南1眸专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践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南北转型〃发展要求,推动建立与职住平衡相适应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安居体系,将〃分层次、有梯度〃的人才住房政策作为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抓手,推动我区建设各类人才安居置业优选地。

二、基本原则1.人才需求导向。

紧扣金山区功能布局调整和经济结构升级需求,按照〃智造集聚、文旅赋能、门户枢纽、生态宜居〃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社会事业等各类人才安居需求,推动区域职住平衡。

2.坚持租购并举。

以稳定就业、改善居住为导向,稳妥有序推进满足人才刚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营造人才安居宜居住房环境,保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3.系统谋划推进。

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统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系统谋划产业发展、人才建设和住房服务等多方面工作,突出产城融合,强化条块结合和部门协作,合力推进人才安居宜居。

=.主要内容1.加大人才租赁房源供应。

通过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非居住房屋改建转化、企业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房源,重点在产业集中、商务集聚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的区域选址布局。

到〃十四五〃期末,争取全区人才公寓房源规模达到1万套以上。

4.深化人才租购补贴制度。

聚焦重点行业,实行人才积分认定管理,对符合一定积分标准的人才分类给予租房补贴;聚焦高层次人才,实行分等定级管理,对符合一定认定标准的人才分类给予购房补贴。

5.优化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政策。

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区域职住平衡,结合城镇布局、产业规划和转型需求,划定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政策实施范围。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侯晓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侯晓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侯晓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9【案件字号】(2020)黑04行终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郭培君刘延霞顾立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侯晓东;姚来存;鹤岗市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侯晓东姚来存鹤岗市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侯晓东姚来存【当事人-公司】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岗市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高平黑龙江盛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高平黑龙江盛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高平【代理律所】黑龙江盛名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侯晓东;鹤岗市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姚来存【本院观点】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管辖第三人质证合法性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认定的事实与原审查明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网签时,开发商已经取得了预售证,且购房者也满足购房资格,完成选房,签订合同之后,在售楼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门完成,未取得预售证或其他证明的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无法进行网签。

而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

开发商备案是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商品房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

购房合同备案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以此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本案中所涉及的备案是购房合同备案,备案时间是签约之日起30日内,交易双方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

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

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一、引言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住房问题成为许多城市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解决人们的住房需求,政府和开发商积极推进公共住房项目的建设。

本文将重点介绍北安市人才公寓中标公示的情况,探讨该项目的背景、目标和意义。

二、背景2.1 北安市人才公寓项目简介北安市人才公寓项目是为解决城市人才住房问题而启动的一项重要工程。

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旨在提供优质的住房资源,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2 人才公寓的意义人才公寓的建设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提高人才的生活质量,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生活设施。

其次,人才公寓可以吸引优秀的人才来到北安市工作和生活,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最后,人才公寓的建设也有助于缓解城市的住房压力,提高城市的住房供应。

三、项目中标公示3.1 中标公示的目的中标公示是为了保证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合格的开发商能够获得项目的建设权。

通过中标公示,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布项目的中标结果,增强项目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2 中标公示的流程中标公示的流程包括项目招标、评标和公示三个阶段。

首先,项目方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参与投标。

然后,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并选出最终的中标单位。

最后,中标结果将通过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3.3 北安人才公寓中标公示的结果根据北安市人才公寓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为XX开发商。

该开发商具有丰富的住房建设经验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按时、按质完成人才公寓项目的建设。

3.4 中标公示的意义中标公示的意义在于保障项目的公正和透明。

通过公示中标结果,可以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进展和结果,增强公众对项目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中标公示也可以为其他开发商提供参考,促进行业的竞争和发展。

四、人才公寓建设的挑战与对策4.1 建设资金的筹集人才公寓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城市财政有限,如何筹集足够的资金成为一个重要挑战。

关于聚贤花苑人才住房销售等有关问题的

关于聚贤花苑人才住房销售等有关问题的

关于聚贤花苑人才住房销售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为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集聚,进一步做好人才住房的销售和交付工作,1月5日,县长助理孙哲君召集县府办、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建管(房管)局、城改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名单附后),就“聚贤花苑”人才住房的销售交付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协调,现将会议明确的事项纪要如下: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聚贤花苑”住宅小区房源性质。

“聚贤花苑”位于稽山路以西、钱陶公路以南,总住宅面积132459平方米,住房1237套,在第一批人才住房销售时已出售204套。

会议明确,“聚贤花苑”住宅小区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销售价格,专门供给相关人才的政策性经济适用房。

今后该小区不再安置城中村改造拆迁户,若人才住房销售后仍有少量余房,将以公开拍卖的形式面向社会销售。

二、会议要求加快人才住房的销售工作。

为加快开展第二批人才住房的申报销售工作,解决更多人才的住房困难,吸引人才集聚,会议同意,将《绍兴县人才住房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县委办…2006‟76号)文件中人才住房的部分申购对象和上市交易时间等规定作如下调整:1、引进人才,指出生地在本县和越城区以外的,引进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 1 —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县内取得)的人才;2、本地人才,指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人才;3、购买的人才住房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第一批也按此执行)。

三、会议明确,凡符合申购条件的人才,直接购买住房,价格按第一批人才住房的销售价格执行。

同时,为解决部分人才购房资金不足的困难,由县城改办在“聚贤花苑”住宅小区内,提供一部分中小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宅,供符合申购条件的人才租住。

租住住宅为毛坯房,由租房户自行装修,县城改办负责做好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的开通工作。

租金一年一定,按柯桥同类出租房屋市场价的50%计算(具体由县城改办确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
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青政发[2014]21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07
【实施日期】2014.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青政发〔2014〕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7日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满足本市人才住房需求,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实现限价商品住房与人才公寓房源互补,结合《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在优先面向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资格家庭销售结束(根据分配实际情况保障家庭已无需求,或者需求极小且已预留充足房源)6个月以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应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申请调剂互补,经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公寓建设办)确认后可调剂用于人才公寓。

第三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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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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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万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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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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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城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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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未中标单位)
南通市泉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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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未中标单位)
南通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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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龙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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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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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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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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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百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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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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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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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世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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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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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7日投标保证金退付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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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石路
江苏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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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通市第三市政工程公司
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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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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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顺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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