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申请便捷式复查换证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填写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畜产品2010版)填写说明及申报材料要求(2010-7-1)一、申请书填写说明1、封面(1)材料编号:申请人不填写,由省级认证工作机构填写。
(2)申请认证产品:名称要与《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畜牧业产品)》一致,不得填商品名称。
(3)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两者要一致)。
(4)法人代表: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5)申请日期:填写申请书的日期。
2、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1)空格处填写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同首页)。
(2)法人代表一定要手签;申请人处加盖公章。
(3)日期:同申请日期。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一)(1)申请人全称:申请人全称不得简写,应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印章一致(申请人为个人的应与身份证一致)。
(2)法人代表: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人代表姓名,其他填写负责人姓名。
(3)单位性质: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按企业(国有、集体、股份制、私人)、事业、社团、个人填写。
(4)注册商标:填写已正式注册的商标,正在注册受理中的商标、无商标的均填写“无”。
(5)申请人类型:在所列类型的口内划√。
(6)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填写熟悉情况并负责申报的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注明区号。
(7)通讯地址:应填***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通邮的详细地址。
(8)邮政编码:填全国统一的邮政编码。
(9)职工人数、管理人员数、技术人员数:均填写与申请产品生产相关的人员数。
(10)经营范围:应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登记证书规定相一致。
(11)固定资产(万元):指申请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总和。
(12)年总利润(万元):指所有申请认证产品年利润之和。
(13)年总销售量(吨):所有申请认证产品全年销售总量。
(14)年总销售额(万元):所有申请认证产品全年销售总额。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申请书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申请书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产地名称:原证书编号:原证书起止日期:申请日期:年月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目录一、甘肃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申报函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申请书(申请人及产地变化基本情况说明要详细填写)三、产地现场核查情况四、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五、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六、无公害内检员证书(复印件)七、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八、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九、申请人有变更的证明材料八、电子文本甘肃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申报函甘肃省农牧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委员会:对甘肃省无公害产地申请复查换证,现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和其它相关材料,请予以审定。
并特意申明:1、本单位愿意向认定委员会提供一切与申报工作有关的数据和材料,并接受检查和复核。
2、本单位对申请书内所填报内容及相关材料中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差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人(盖章):20 年月日申请人及产地基本情况产地现场核查情况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1、本产地申请产地认定复查换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
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产地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国家限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地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接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产地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有关的检查及资料复核。
申报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20 年月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规范》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规范》的通知【法规类别】绿色食品【发文字号】农质安发[2005]6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5.05.26【实施日期】2005.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规范》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规范》的通知(农质安发[2005]6号)各无公害农产品省级承办机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复查换证工作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做好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复查换证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规范》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规范》。
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复查换证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规范第一条为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以下简称产地复查换证)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产地复查换证是指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和个人(统称申请人)在证书有效期满,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提出重新取证申请,经确认合格准予换发新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的过程。
第三条申请产地复查换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申请书》(附件 1-1);(二)产地变化情况说明(包括区域范围、生产规模、环境状况、质量控制措施等);(三)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附件1-2);(四)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表和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填写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表和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填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7.10•【文号】农质安函[2007]70号•【施行日期】2007.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表和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填写的通知(农质安函[2007]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产地认定备案和产品认证信息资料的填写,更好地适应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统计和证书发放工作需要,我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申报表》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填写内容进行了规范,同时对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新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增加了“省份”、“产品种类”、“申报类型”三栏内容,将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手机号)”、“认定产地名称”栏分别变更为“法人电话”、“联系人电话”、“认定产地地址”。
修订后的格式样本和填写说明附后。
电子版本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下载。
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与我中心审核处联系。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申报表》样式及填写说明2、新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样式及填写说明二○○七年七月十日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申报表》样式及填写说明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申报表》样式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申报表注:1、产地认定备案申报表为Excel格式文档,表格中的单元格不得合并。
2、按照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分开填写。
每项填写的信息独立在一个单元格内,不得有漏项、缺项。
填写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3、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应在每月的10日前将上一月认定的产地(包括复查换证的产地)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备案申报表》形式报部中心备案,纸质文本加盖报送单位印章后寄出,电子表格发送到************.cn。
【推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认证审查,是指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核查、确认)等方式,对申请人资质能力、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所实施的技术评价活动。
认证审查包括:受理、预审、初审、复审、终审。
其含义是:受理,指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的接受审理。
预审,指地市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确认审查。
初审,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初步审查。
复审,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属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部直分中心”)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复核审查。
终审,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通过召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专家评审会议形式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综合性和合法性审查。
便捷式复查换证审查按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各级工作机构应建立“及时审核,适时检查,按时报送”的审查报送机制,未经上级工作机构批准,不得超时限积压申报材料。
审查中经确认未能在规定时限(原则上为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补充或整改任务的,相应工作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套申报材料退回原报送工作机构或申请人处理。
第五条从事认证审查工作的人员,应获得部中心注册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资格,审查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科学规范、保证质量和效率的原则,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第六条各省级工作机构可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本规范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认证审查细则,统筹安排县、地市级工作机构审查工作内容。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09•【文号】农质安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3.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总站)、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2003年4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启动以来,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确保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范和消费安全,现就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先培训后认证制度。
严格的内部管理和熟悉质量安全的内检人员,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基础的保障。
从2009年9月1日起,将拥有经培训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作为申报单位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资质条件之一。
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工作由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
凡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尚不具备内检员的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应当选派人员参加有关培训,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内达到内检员资质条件要求。
二、严格界定认证申请主体资质。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主体应当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
从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非生产性的农技推广、科学研究机构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
三、明确限定申报产品范围。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范围,严格限定在农业部公布的《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编制及要求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表一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全称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注册商标
申请人类型
□自产自销型 □公司+农户型 □混合型 □其他
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经营范围 固定资产(万元)
管理人员数
技术人员数
年总利润(万元)
年总销售量(吨)
年总销售额(万元)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报审查流程简图
整改或补充材料
申请人申请
整改或补充材料
县级工作机构
受理申请、形式审查
地级工作机构
符合性确认、受委托实施现场检查
产品检测 环境检测
整改或补充材料 整改或补充产 地备案、初审、代颁产品证书
部直分中心
需要时现场核查、复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材料(1)—— 申请书
申请书的规范声明必须签字盖章。 表一到表四必须填写完整,特别是农药、 肥料的登记证号必须填写完整。
材料(2)——质量控制措施
包括农产品质量控制的组织管理措施、技术措施、 投入品管理、产品检测、产地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文件 和制度。
——规范有效的管理和生产控制手段及能力
材料(3)——生产技术规程
——产品、过程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和运行有效。(验证、保证、查 询、依据)
附报材料(9)——《产品检验报告》
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的有该产品检测能力 的检测机构,依据标准抽样检测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 件或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
——质量安全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附报材料(10)——其他材料
•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
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的通知日期:2011-12-02 作者:来源:审核处农质安发[20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认证审查,是指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核查、确认)等方式,对申请人资质能力、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所实施的技术评价活动。
认证审查包括:受理、预审、初审、复审、终审。
其含义是:受理,指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的接受审理。
预审,指地市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确认审查。
初审,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初步审查。
复审,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属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部直分中心”)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复核审查。
终审,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通过召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专家评审会议形式对申请材料及前环节审查意见的综合性和合法性审查。
便捷式复查换证审查按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无公害农产品初审及复查换证所需材料清单(畜禽养殖业)新
无公害农产品初次认定材料(《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第二、三章)一、申请人材料:(一)《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除营业执照外,畜牧业产品还应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三)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基地位置、水土气情况、环境保护措施);(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技术制度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基地图、基地及农户清单、土地所有权证明或合作协议);(五)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复印件;(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应包括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内检员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畜牧业产品企业按国家规定还应提供有关资格证书);(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二、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一)《产地环境调查报告》(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二)《产地环境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后由申请人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三)《产品检验报告》原件(现场检查后由申请人委托的检测机(四)《产品抽样单》。
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材料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检测报告和抽样单暂不提供,其余资料按照新申请资料准备。
具体如下:一、申请人材料:(一)《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除营业执照外,畜牧业产品还应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三)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基地位置、水土气情况、环境保护措施);(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技术制度体系文件(包括基地图、基地及农户清单、土地所有权证明或合作协议);(五)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复印件;(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应包括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内检员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畜牧业产品企业按国家规定还应提供有关资格证书);(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材料清单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材料清单
1.申请首次认定的,须报以下材料:
(1)《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
(2)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3)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SC证等);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操作规程;
(5)基地行政区划图、基地位置图和地块分布图;
(6)土地所有权证明:包括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合同等;
(7)涉及农户的还应提供基地及农户清单、合作协议;
(8)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复印件;
(9)无公害内检员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0)《产地环境检验报告》、《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省级工作机构选定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原件;
(11)《产品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12)《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含现场检查通知单)原件;
(13)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信息登录表(电子版);
(14)其他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申请扩项认定的,材料须提交(1)、(2)、(8)、(11)、(12)、(13)、(14)及已获得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申请复查换证的,材料须提交(1)、(2)、(9)、(12)、(13)、(14)及原《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注:请在申请书表3地市、县(区)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处请作无事故说明,畜牧业产品还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抽检报告或检验证明。
2.申请材料只需1份正本,统一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作为封面,须
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报至省中心。
3.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信息登录表(电子版)在金农系统尚未完善的情况下通过
农民信箱或QQ发送。
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04•【文号】农质安函[2005]62号•【施行日期】2005.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05]62号)各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随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逐步推进,认证产品数量随之增多,《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持有者要求变更证书内容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变更所需材料申请变更《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内容,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原件)(三)与申请变更内容对应的其他材料:1.申请更正产品名称的,应提交产品检验报告;2.申请变更注册商标的,应提交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3.申请变更申报主体(申请人)的,应提交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协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4.申请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5.申请变更批准产量的,应提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及单产水平的有效证明文件;6.申请更正生产基地的,应提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变更《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的申请,统一由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受理。
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证书内容变更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将申请表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直接报送我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三、其它说明(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完成材料核实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即可将材料传真至我中心审核处先行办理变更手续。
(二)申请表可从. cn或网页上下载。
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
闽绿[2011]18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各设区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8号)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农质安发[2009]17号)要求,结合我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需要,我们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重新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制定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现予以印发,报送我中心的申请材料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第一部分:种植业产品申报材料要求一、首次认证申报材料要求(各报送一份)(一)报送省级材料要求1、认证申请报告;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3、材料目录;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5、《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6、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7、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8、最近生产周期农药、化肥等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出入库、使用及产品销售等农事活动的记录,加工产品须有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9、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及环境评价报告;10、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11、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体和公司+农户形式申报的,提交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植或养殖规模);12、农药、化肥等生产投入品的标签(复印件);13、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申请认定产地环境区域示意图(山地须为等高线地形图)、土地使用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14、《无公害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及申请人相关简介;注:《无公害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及简介须在产地环境抽检的同时报至有关检测机构。
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需提交材料
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需提交材料第一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需提交材料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需提交材料(一式两份)1.《申请和审查报告》;2.《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不用填只打印)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4.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5.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6.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7.原产品证书复印件;8、其他材料第二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申报材料填报说明附件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复查换证申报材料填报说明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分为产地复查换证和产品复查换证两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查换证申报文本见“附件1”(二)产地复查换证申报材料填写说明: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书》① 用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或用A4纸打印均可, 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②《申请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栏目不得空缺,如没有填写内容的应填“无”。
③ 表三产地产品与上次对比变化情况应包括生产主体、注册商标、区域范围、生产规模、环境状况、操作技术规程、质量控制措施、产品种类、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变化内容。
2、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3、在产地证书有效期内,生产主体、注册商标等发生变化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①种植业:包括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病虫害防治措施,农药使用管理措施,肥料使用管理措施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
②畜牧业:包括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
③渔业:包括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的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场区卫生控制、投入品控制、病害防治以及捕捞与运输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27•【文号】•【施行日期】2011.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适应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要求和形势需要,我中心对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部分内容作了修订。
修订的重点包括:一是封面的申报类型中增加了整体认证选项;二是更新了申报说明;三是将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调整为承诺;四是增设内检员签名和填表人签名项。
详见附件。
新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从2011年12月1日起启用,其电子文档请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无公害农产品→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新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材料编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申请人(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首次申报□产品扩项申请□整体认证□申请日期:年月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申报说明1.申请材料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完整真实,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2.申请书填写:种植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五、六、七;畜牧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三、四、七;渔业产品不需要填写表三、四、五、六。
3.申报材料清单:(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2)附报材料目录(含页码)(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证、屠宰证等)(4)《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6)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7)最近生产周期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的生产记录(复印件);(8)《产地认定证书》或者《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9)《产品检验报告》(10)土地使用权证明(整体认证)(11)三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整体认证)(12)生产基地图(整体认证)(13)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5.13•【文号】农质安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到期复查换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决定对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定、从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的无公害农产品,在证书有效期满申请复查时推行便捷式换证手续。
现就实施便捷式复查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便捷式复查换证程序只适用于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定、从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的获证无公害农产品。
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产品的复查换证仍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二、调整内容(一)简化申报材料。
将目前正常程序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需要提交的5份材料简化为2份材料。
复查换证申请人只需对省级工作机构印发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录表》(附件1,简称《信息登录表》)中的产品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便可向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提交《信息登录表》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和审查报告》(附件2,简称《申请和审查报告》),即完成复查换证的申请。
(二)减少审查环节。
将目前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实质性审查工作由原来的“县级-地市级-省级-部直分中心-部中心”5个环节简化为“县级-地市级-省级”3个环节。
省级工作机构依托地、县两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完成复查换证的审查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对于通过审查的产品,按照规定要求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产品《信息登录表(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申请和审查报告》按规定报部中心审批、颁证和产地备案。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有关问题说明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有关问题说明作者:管立来源:《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8年第07期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印发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格式和编码规则》。
这一改革将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生哪些要求及变化,是目前工作机构、申报主体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笔者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改革变化、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核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改革变化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六大变化。
变化一:简政放权审批下放。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精神,权力下放。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审核、专家评审、颁发证书和证后监管等工作全部权限下放到省工作机构,部工作机构不再负责。
变化二:产品产地两证合一。
为加快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间,将原省工作机构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部工作机构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合二为一,实行由省级统一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
变化三:取消订标规范用标。
新规定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删除了“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农产品”。
获证单位不再强制订标,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标志,但不得变形、变色地标图案。
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也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变化四:申报材料更加严格。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07•【文号】农质安发[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农质安发[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局、站、办)、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8号)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农质安发[2009]17号)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中遵照执行。
原《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一体化认证申报材料目录》(农质安发[2007]8号)同时废止。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二Ο一Ο年五月七日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一、首次认证申报材料要求(一)申请鲜蛋类产品、活畜禽类产品、生鲜乳产品类认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②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公司加农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的,需提供申报主体或至少2个养殖户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③已注册商标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④《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包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指南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指南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编写说明(一)、封面1、材料编号:由省级认证单位填写。
2、申请人:申请人名称要与公章一致,个人的签名需加盖私章。
3、法人代表: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私章;其他填写负责人姓名(个人的也要签名盖私章)。
4、首次申报或产品扩项申请的选择:同一无公害产地、同一申请人第一次申报产品的,选择首次申报;该产地增加新产品(产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申报的不论多少个,都为扩项申请。
5、日期:为填表日期。
作为判断无公害产地环评报告(2年内)及产品检测报告(1年内)是否有效的一个依据。
(二)、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1、空格处:填写同一产地所申报的所有产品的名称。
2、法人代表和申请人:法人代表要手签盖私章,申请人要盖公章。
3、日期:填表日期。
(三)、表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申请人全称:要与封面申请人填写一致。
2、法人代表:要与封面申请人填写一致。
3、单位性质: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按企业(国有、集体、股份制、私人)、事业、社团、个人填写,乡镇政府填写行政管理。
4、注册商标:填写已注册的商标,没有的写“无”。
5、申请人类型:在所列类型前划√。
6、联系人、联系电话(要写区号)、手机、传真:必须是熟识情况并负责的人。
7、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必须是平常邮寄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份、全国统一的邮政编码。
8、职工人数、管理人员数、技术人员数:均填写专职人员数。
9、经营范围: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10、固定资产:填写申请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总和。
11、年总利润:填写所有申请认证产品年利润之和。
12、年总销售量(吨)及年总销售额(万元):所有申请认证产品全年销售总量及其全年销售总额。
13、年出口总量(吨)、年出口总额(万元):有则填写实际数,没有则填“无”。
14、主要销售地区:填写申报产品主要销售地。
15 、产地名称:与产地认定证书的名称相一致。
无公害农产品网上便捷式复查换证申请
无公害农产品网上便捷式复查换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按照本程序重新办理。
便捷式复查换证程序只适用于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定、从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的获证无公害农产品。
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产品的复查换证仍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便捷式复查换证程序简化了申报材料和减少审核环节,将目前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实质性审查工作由原来的“县级―地市级―省级―部直分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5个环节简化为“县级―地市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4个环节。
一、审批内容:1、无公害农产品的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请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3、申请产地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生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农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二、法律依据:1、12号公告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4、《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5、《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三、办事条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与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申请和审查报告》《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记表》《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信息登记表》中内容变更情况说明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其中材料1~5申请人提供,材料6由县级、地级、省级、分中心和部中心共同填写完成。
四、办理程序1、申请材料受理。
申请人首先提交复查换证申请材料到县级工作机构,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通过则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地级工作机构。
2、地级工作机构审查。
地级工作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确认,若通过则将申请上报给省级工作机构。
3、省级工作机构接受地级递交的申请材料,首先对产地认定审核,通过则制作并颁发产地证书。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复查换证推荐认定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盖章)
福建省农业厅印制
保证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标准和规范
声明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管理规定,自愿申请复查换证,将原获证的
产品继续推荐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并郑重声明如下:
1.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复查换证推荐认定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和申请复查换证时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和有效,如有虚假、不实,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2.在证书有效期间,保证严格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生产和销售。
接受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推荐认定检查和企业年度监督检查。
3. 我公司知道产品生产者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和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愿接受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的决定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重信誉、讲诚信、守承诺,不制假、不售假,共同规范产品市场秩序,我公司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表一复查换证企业概况(一)
填表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表二复查换证企业产品和产品原料概况(一)
表二、复查换证产品及产品原料概况(二)
表三包装、仓贮、运输情况
填表人(签字):
表四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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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申请便捷式复查换证材料真实性和执行
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1、本单位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
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单位在生产玉米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程),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和产品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定、从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的获证无公害农产品,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4、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