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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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使用管理规定

枪支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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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使用管理规定
1、严格枪支的保管,使用和查验制度,对枪支的平安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
在枪支检验情况表上如实登记。

2、对配发枪支的民警,必须做到随身携带,严禁将枪支存在家中或他人代为
保管,严禁携枪酗酒和随意摆弄枪支。

3、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保养规定使用枪支,严禁用配发的枪支打猎;严
禁在城市、集镇、居民点、交通要道以及其他不准鸣枪的地方鸣枪严格
将枪支交给他人使用。

4、对配发的枪支要经常擦拭保养防止损坏锈蚀,使之保持在良好状态。

5、因私离岗位3天以上者,应将枪支交局治安队,严禁带枪支休假探亲以及
其他非警务活动,严禁借用枪支、出租枪支。

〔六〕配枪人员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严格携枪进入娱乐场所,一经发现将收回配枪交局内处理
〔七〕严格遵守枪支管理和使用领存制度,确保警务用枪平安。

注:文章转自枪柜生产厂家。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枪支安全,依法履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枪支的管理一、枪支统一归公务用枪管理部门所属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领用、归还、交接、库存登记等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二、枪支存放应设专用枪柜,必须牢固、结实,防火效果良好。

枪柜应有防盗和防潮功能,并随时保持干燥通风。

三、枪支存放地点应设有门禁控制系统,非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设施,确保枪支安全。

四、枪支的领用、归还应经过严格登记,由专人负责核验。

领用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签署领用单,经过批准后方可领用。

归还时,应当进行核验,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枪支的装备和配件应按规定进行安装、更换,必须保证枪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三章枪支的使用一、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照职责范围和权限进行,严禁滥用、超范围使用。

二、公务用枪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三、公务用枪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公务用枪的射击训练应按照计划进行,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辅助训练。

五、公务用枪的弹药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带离岗出差,发现有丢失、损坏等情况要立即报告。

第四章枪支的维护和保养一、公务用枪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清洗、润滑、检验,确保枪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二、公务用枪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强行使用。

三、公务用枪的保养记录应详细记载,同时保留维修维护的相关凭证和文件。

第五章枪支的报废和调拨一、公务用枪达到报废期限或者经鉴定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废,报废枪支必须进行封存和销毁,严禁私自买卖、私分、私藏。

二、公务用枪调拨必须经过合法程序,严禁私自调拨或转让。

第六章监督检查一、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应实行层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枪支、弹药管理制度

枪支、弹药管理制度

枪支、弹药管理制度
一、枪支、弹药实行专人保管,专库存放。

二、枪支、弹药存放要求分库存放,配备专用枪柜,专用弹药柜,
实行“三铁一器”,确保安全。

三、枪支、弹药武器库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不得随意脱
岗。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武器弹药、钥匙
等交接记录清楚。

五、取用枪弹时,需经队领导同意,方可取出,并要有领用人,枪
械员在领取。

清退登记本上签名。

六、枪支弹药要定期保养,保持良好的战备性能,执行随用随保养制度,确保不生锈,不损坏武器装备。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1. 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安全管理需求,特制定本枪支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获准配备枪支的人员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3. 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枪支的保管、发放、使用监督和培训等。

二、枪支保管
1. 公司应设立专用的枪支存储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存储室的安全。

2. 所有枪支必须登记造册,并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3. 未经授权人员,严禁进入存储室及接触枪支。

三、枪支发放与回收
1. 枪支仅在工作时间发放给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持枪资格的员工。

2. 员工领取枪支时,需填写领用登记表,并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

3. 任何时候,员工不得将枪支带离工作场所或用于非工作目的。

四、使用规范
1. 员工在使用枪支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2. 严禁在无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开枪。

3.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严格按照预案操作,并立即报告上级和相关执法机构。

五、培训与考核
1. 公司定期组织枪支使用和管理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对配备枪支的员工进行定期的理论和实操考核,以确保其资质符合要求。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枪支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解雇等处分。

2. 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三篇)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三篇)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加强枪支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务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使用的枪支。

第三条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可靠、严格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务用枪的管理、申领、发放、归还和保养等工作。

第五条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应逐步实现信息化,建立健全公务用枪管理系统,及时获取枪支使用情况,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条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滥用、私自买卖、私藏、私用公用枪支。

第七条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公务用枪时,应强调枪支使用规范和枪支使用的临界情况判断能力的培养。

第二章公务用枪的管理第八条国家工作人员申领公务用枪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工作需要使用枪支;(二)通过专门的培训,取得枪支使用证书;(三)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第九条国家工作人员申领公务用枪应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

第十条国家工作人员持枪上岗前,应经过详细的身体检查和心理评估,确保其适宜从事枪支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公务用枪前,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枪支的基本使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重点培养其判断枪支使用情况的能力。

第十二条申领公务用枪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公务用枪负有保管责任,遵守枪支存储、使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公务用枪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枪支使用记录和档案,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

第十四条公务用枪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使用公务用枪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考核。

第三章公务用枪的使用第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时使用公务用枪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使用枪支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二)使用枪支的场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使用枪支的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

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使用公务用枪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坚决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听从指挥;(二)使用枪支前要进行合理判断和慎重决策;(三)使用枪支时要确保周围环境安全,杜绝误伤他人;(四)使用枪支时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做到装弹、瞄准、射击、放置等动作规范;(五)使用枪支后要及时做好封存、清理、维护和保养工作;(六)对于使用枪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公安局用枪管理制度

公安局用枪管理制度

公安局用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局用枪管理,加强枪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安局用枪管理应当遵循合法、科学、严格的原则,确保枪支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公安局用枪管理应当依法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公安局用枪管理应当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使用枪支,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服从指挥,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枪支的配置和管理第六条公安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配置枪支。

第七条公安局应当建立健全枪支档案和枪支登记台账,清晰记录枪支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全面排查枪支,对所有枪支进行分类登记、排查核查,确保枪支的合法、正规。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枪支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枪支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枪支的保养和维护,确保枪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枪支使用和射击训练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作战需要,合理安排执法人员的射击训练计划和场地。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射击训练规章制度,强化射击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射击水平。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射击考核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的射击技能进行考核评定。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执法人员进行射击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枪支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枪支使用记录和统计制度,及时了解枪支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枪支的保管和防盗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枪支保管制度,对枪支进行分级保管、密钥管理,确保枪支安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枪支防盗制度,加强枪支库房的防护设施,防范盗窃。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枪支库房、枪支运输车辆等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确保枪支的安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枪支使用后的归还和交接制度,保障枪支的完好无损。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的管理,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第三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的保管、携带、使用等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严格按照授权使用,拒绝非法行动。

2.遵循枪支安全使用原则,确保枪支不被盗抢、遗失。

3.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培养,保障枪支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对枪支的保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枪支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交给他人或借给他人。

2.必须确保枪支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

3.不得将枪支放置在易受侵犯的地方,如人员密集的场所等。

第五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对枪支的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格按照工作需要使用枪支,不得非法使用。

2.只能在犯罪威胁明显的情况下使用枪支。

3.在使用枪支时,必须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4.在使用枪支后,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并进行相关记录。

第六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对枪支的检查和维护,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定期对枪支进行检查,确保枪支的保养和使用状态良好。

2.如发现枪支存在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并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维修。

3.不得私自对枪支进行拆卸、修理或改变枪支结构。

第七条对违反本条例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1.对于轻微违规的,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

2.对违规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对于严重违规的,给予开除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的管理,必须加强监督和考核。

1.上级单位对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枪支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对于违规行为的专业守护押运人员,将从严加以处罚。

3.对于表现良好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将予以嘉奖和激励。

第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相关单位负责执行。

总结:本条例主要为了加强对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的管理,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如下:
1. 公安机关是合法使用枪支的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公务用枪。

2. 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规范公务用枪的申领、上报、调配、存储、使用和交接等工作。

3. 公安机关必须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公务用枪的类型、数量和规格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和获取公务用枪。

4. 公安机关必须制定公务用枪使用方案,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时间、使用对象、使用地点和使用方式等,并按照方案合理使用枪支。

5. 公安机关必须对公务用枪进行专门设备检查和保养,确保枪支的安全性能和使用状态良好,并及时修理和更换有故障或老化现象的枪支。

6. 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公务用枪的存储管理,采取物理和电子两种方式,确保枪支的安全存放,防止被盗、丢失或非法使用。

7. 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公务用枪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公务用枪的申领、使用和归还情况,并定期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枪支的合法使用。

8. 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公务用枪使用规范,不得将公务用枪借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擅自使用公务用枪进行违法活动。

9. 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公务用枪的监督和抽查工作,定期检查公务用枪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和管理的有效性。

10. 公安机关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公务用枪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使用人员具备合格的枪械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

以上是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操作细则和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要求进行具体执行。

枪支安全管理制度

枪支安全管理制度

枪支弹药管理规定一、公司配置的枪支弹药是押运员在执行运押钞任务时的专用武器,任何人严禁他用。

二、公司专门设立枪弹库,用于存放枪弹,枪弹库要落实“三铁两器”,即: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

三、枪弹库设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双锁禁止一人掌管钥匙,并不得与其它钥匙同串。

四、枪弹库内枪弹分开保管,零散弹药要简易密封入柜上锁,枪弹库值班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严禁私藏子弹。

弹药消耗如实登记,不得有帐外子弹,任何人不得以少耗多报,以弹药拉关系、做人情。

六、严格登记和交接制度,枪支、弹药要详细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按序存放。

对领用枪支人员姓名枪支型号和号码,配发子弹数,使用枪证等,要严格进行登记和办理签收手续。

保管员交接时,由大队长参加监督,履行交接手续,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并更换门锁。

七、枪支、弹药必须定期擦拭,维护保养,至少每周一次,下雨天使用要当即擦拭,以保持枪弹处于良好状态。

八、严格落实检查制度,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武器弹药保管、擦拭保养、使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技术状态,对管理制度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追究使用人、保管员的责任。

武器使用规定一、押运员在接到押运指令后,由班长统一带领逐人领取固定使用的武器、持枪证,并到验枪区验枪,执行押运任务时要同出同归,不得擅自活动。

建立严格的领取、交还制度。

二、使用枪支人员必须申领持枪证,持枪证随车签领,持枪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枪,非专业人员禁止使用枪支。

三、使用枪支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后要验枪,不准玩弄枪支,不准枪口对人,不准随意鸣枪,严禁将枪支弹药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

四、严禁携带枪支旅游、探亲访友和外出办私事,严禁携带枪支饮酒、枪弹离身、非特殊情况子弹不得上膛,严禁无任务携枪外出。

五、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枪支丢失、损坏或枪走火造成人身伤亡,对当事人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使用枪支的条件执行押运守卫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规定,当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经口头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07.05•【文号】主席令第72号•【施行日期】1996.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6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枪支的配备和配置第三章枪支的制造和民用枪支的配售第四章枪支的日常管理第五章枪支的运输第六章枪支的入境和出境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枪支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枪支管理,适用本法。

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装备枪支的管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

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工作。

第二章枪支的配备和配置第五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枪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枪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枪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枪支弹药的管理,确保枪支弹药的安全,防止枪支弹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等单位的枪支弹药安全管理。

第三条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枪支弹药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枪支弹药管理部门,明确枪支弹药管理负责人,负责枪支弹药的采购、保管、使用、维修、检查、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枪支弹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枪支弹药管理档案,记载枪支弹药的种类、数量、型号、购销、维修、报废等情况。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对枪支弹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枪支弹药的保管和使用第七条枪支弹药应当存放在专用库房或者专用保险柜中,实行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八条枪支弹药的保管应当实行编号管理,建立枪支弹药保管账,记载枪支弹药的种类、数量、型号、领取、归还等情况。

第九条领取枪支弹药的人员应当经过审批,领取时应当进行身份验证,领取后应当立即进行枪支弹药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使用枪支弹药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枪支弹药的使用规定,做到文明使用,防止枪支弹药的丢失、损坏或者滥用。

第四章安全检查和维护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枪支弹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枪支弹药的安全。

第十二条枪支弹药的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枪支弹药的性能和安全。

第十三条枪支弹药的报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销毁或者随意丢弃。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枪支弹药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枪支弹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枪支弹药安全负总责,对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涉枪单位管理制度

涉枪单位管理制度

涉枪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涉枪单位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条例》和《涉枪单位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枪单位包括具有合法持有枪支的单位,以及依法委托保管或使用枪支的单位。

涉枪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枪支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枪支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涉枪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枪支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其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涉枪单位应当加强对涉枪人员的管理,依法对涉枪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具备持枪条件的人员熟练使用枪支、掌握安全使用枪支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涉枪单位应当建立因时因地制宜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枪支安全使用。

第六条涉枪单位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枪支使用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

第二章枪支管理第七条涉枪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枪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持枪人员的基本信息、持枪许可证和枪支购买登记证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涉枪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枪支管理制度,包括枪支的购买、领取、保管、使用、交接、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九条涉枪单位应当建立枪支专用库房,并配备专门人员对枪支进行保管和管理。

第十条涉枪单位应当定期对枪支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枪支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一条涉枪单位应当建立枪支使用登记制度,对持枪人员的枪支使用行为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涉枪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枪支使用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枪支使用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范、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涉枪单位应当加强对持枪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持枪人员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涉枪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持枪人员进行实际射击训练,对枪支的使用技能和射击精准度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涉枪单位应当建立枪支使用安全演练制度,定期组织涉枪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辅导:枪支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辅导:枪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警能严格遵守《枪⽀安全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完善各项枪⽀管理制度,以杜绝各种涉枪事故的发⽣,我院⾏政科特制定了新的枪⽀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如下:
⼀、枪⽀弹药⼀律实⾏由当地⼈武部门代为存放、集中保管的办法。

⼆、枪⽀弹药的使⽤必须严格出⼊库制度,严格履⾏领导审批、领⽤、交接⼿续。

三、严禁任何⼈员在⾮执⾏公务期间佩带枪⽀。

⽤枪⼈员执⾏公务完毕,枪管⼈员必须及时将枪⽀弹药催收⼊库。

四、定期对本院枪⽀弹药保管情况进⾏检查,确保枪⽀弹药完好⽆损。

五、如果⽣枪⽀丢失、被盗涉枪事故,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在24⼩时内报告中级法院,同时采取⼀切必要措施进⾏查找和补救⼯作。

阳信县⼈民法院执⾏局。

枪支安全管理制度

枪支安全管理制度

枪支弹药管理规定一、公司配置的枪支弹药是押运员在执行运押钞任务时的专用武器,任何人严禁他用。

二、公司专门设立枪弹库,用于存放枪弹,枪弹库要落实“三铁两器”,即: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

三、枪弹库设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双锁禁止一人掌管钥匙,并不得与其它钥匙同串。

四、枪弹库内枪弹分开保管,零散弹药要简易密封入柜上锁,枪弹库值班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严禁私藏子弹。

弹药消耗如实登记,不得有帐外子弹,任何人不得以少耗多报,以弹药拉关系、做人情。

六、严格登记和交接制度,枪支、弹药要详细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按序存放。

对领用枪支人员姓名枪支型号和号码,配发子弹数,使用枪证等,要严格进行登记和办理签收手续。

保管员交接时,由大队长参加监督,履行交接手续,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并更换门锁。

七、枪支、弹药必须定期擦拭,维护保养,至少每周一次,下雨天使用要当即擦拭,以保持枪弹处于良好状态。

八、严格落实检查制度,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武器弹药保管、擦拭保养、使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技术状态,对管理制度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追究使用人、保管员的责任。

武器使用规定一、押运员在接到押运指令后,由班长统一带领逐人领取固定使用的武器、持枪证,并到验枪区验枪,执行押运任务时要同出同归,不得擅自活动。

建立严格的领取、交还制度。

二、使用枪支人员必须申领持枪证,持枪证随车签领,持枪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枪,非专业人员禁止使用枪支。

三、使用枪支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后要验枪,不准玩弄枪支,不准枪口对人,不准随意鸣枪,严禁将枪支弹药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

四、严禁携带枪支旅游、探亲访友和外出办私事,严禁携带枪支饮酒、枪弹离身、非特殊情况子弹不得上膛,严禁无任务携枪外出。

五、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枪支丢失、损坏或枪走火造成人身伤亡,对当事人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使用枪支的条件执行押运守卫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规定,当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经口头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枪支。

枪支管理工作制度

枪支管理工作制度

枪支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枪支管理,确保枪支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枪支管理原则1. 枪支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

2. 枪支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3. 枪支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枪支安全,防止枪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滥用。

三、枪支管理机构与职责1. 公安机关是枪支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枪支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2. 公安机关应当设立枪支管理部门,负责枪支的保管、查验、登记、统计等工作。

3. 公安机关应当设立枪支使用管理部门,负责枪支使用的审批、监督等工作。

4. 单位内部的枪支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枪支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四、枪支的配备与领取1.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人民警察等因工作需要,可以向国家枪支管理部门申请配备枪支。

2. 配备枪支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枪支管理制度,明确枪支管理责任人,定期对枪支进行安全检查。

3. 领取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身份验证和培训,具备枪支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领取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签署枪支安全责任书,承诺遵守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枪支安全。

五、枪支的保管与使用1. 枪支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枪支库房或者保险箱(柜)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 枪支保管应当实行双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

3. 枪支保管应当建立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枪支的型号、数量、领取人、领取时间、使用情况等信息。

4. 枪支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使用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5. 枪支的使用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携带、转移、出租、出借或者销毁。

6. 枪支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上交并妥善保管。

六、枪支的检验与维修1. 枪支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确保枪支的性能和安全。

2. 检验枪支应当由专业的枪支检验人员负责,并做好检验记录。

公司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枪支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维护公司安全,确保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公司枪支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在公司范围内持有或使用枪支的行为。

二、枪支管理的基本原则1. 枪支持有和使用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 枪支应该妥善保存,严格控制出入。

3. 枪支使用人员应该接受专门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 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枪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5. 枪支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确保公司安全。

三、枪支管理的责任人1. 公司负责人应该制定枪支管理制度,并确保执行。

2. 枪支管理委员会应该负责监督和检查枪支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本部门枪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4. 安全员要负责对枪支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5. 枪支使用人员要按规定使用,确保安全。

四、枪支的管理和使用1. 公司应该配备专门的保险柜来存放枪支,只有授权人员可以取用。

2. 枪支使用人员应该接受专门的培训,了解枪支的使用方法和安全知识。

3. 枪支使用人员在携带枪支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

4. 枪支使用人员在使用枪支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能随意开枪。

5. 枪支使用后要及时清理和保养,确保使用寿命。

五、枪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负责人要定期召开枪支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改进管理。

2. 枪支管理委员会要定期检查各部门枪支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枪支的存放情况,确保安全。

4. 安全员要每天对枪支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枪支管理的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枪支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对于积极参与枪支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枪支管理制度的完善1. 公司要与当地警方合作,确保枪支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2. 公司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八、附则本公司枪支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负责人审批。

认真履行枪支管理制度范文

认真履行枪支管理制度范文

认真履行枪支管理制度范文枪支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枪支的使用、持有、交易和管理所进行的规定和监管。

枪支是一种具有极大杀伤力和危险性的武器,任何的滥用、泛滥和失控都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安全风险。

因此,认真履行枪支管理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枪支管理的重要性、枪支管理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加强枪支管理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枪支管理制度的背景枪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由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过渡的产物。

在古代社会,枪支是军队和武装势力使用的主要武器,其使用和管理主要由国家军队承担。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枪支的用途和扩散范围逐渐扩大,不仅仅限于军队,而是涉及到公共安全、治安维护、狩猎、射击运动等多个领域。

同时,由于枪支具有杀伤力和危险性,如果管理不善,就可能导致枪击案件、火器事故等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和公共秩序,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枪支管理制度,加强对枪支的管理和监管。

二、枪支管理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安全枪支如果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就能够成为犯罪行为的工具。

枪击案件和暴力事件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因此,认真履行枪支管理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全的基础和前提。

2. 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枪支的滥用和失控可能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国家要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就必须加强对枪支的管控,防止恐怖分子和犯罪团伙利用枪支实施恐怖活动和犯罪行为。

3. 防止火器事故枪支是一种具有极大威力和危险性的武器,如果管理不善就可能发生火器事故。

火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还可能波及到周围的人群和环境。

因此,认真履行枪支管理制度,是预防和控制火器事故的重要手段。

三、枪支管理的现状和问题1. 现状目前,我国的枪支管理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也比较完善。

枪支管理制度范文

枪支管理制度范文

枪支管理制度范文枪支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枪支管理,维护社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枪支管理。

第三条枪支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使用、机关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枪支管理机构,负责枪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枪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枪支管理规程,明确各项管理事项。

第六条枪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枪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与管理能力。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枪支时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枪支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枪支的管理第八条枪支的购买、持有、使用、运输和销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枪支。

第九条枪支的购买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需要提供购买需要和购买理由。

第十条购买枪支的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备相关专业训练。

第十一条购买枪支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需要枪支用于公共安全工作,具备相关专业训练。

第十二条持有枪支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枪支的使用必须在许可范围内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枪支。

枪支的使用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获得使用资格证。

第十四条枪支的运输必须经过审批,需要提供详细的运输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枪支的销售必须经过授权的销售机构进行,销售的枪支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三章枪支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枪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枪支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枪支的存放、保养、检查等。

第十七条枪支的存放必须由专人负责,存放地点必须设有专门的枪支库房。

第十八条枪支的保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清洗、润滑、检查等。

发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修理。

第十九条枪支的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第二十条枪支必须配备相关的安全装置,包括防盗、防误伤、防丢失等。

第二十一条枪支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开枪或者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

枪支保管制度

枪支保管制度

枪支保管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对枪支的制造、销售、持有、使用等方面实施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枪支的非法流通、减少枪击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枪支保管制度:
1.枪支登记制度:实行枪支登记制度可以监测枪支的来源和去向,了解枪支数量和持有者
的身份信息,避免枪支被非法使用。

大多数国家都有枪支登记制度,例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

2.枪支许可证制度:实行枪支许可证制度可以限制持有枪支的人群,确保他们具备合法的
资格和背景,并对他们进行背景调查、心理评估等措施。

例如欧洲国家就普遍采用了枪支许可证制度。

3.枪支弹药数量限制:限制枪支弹药数量可以减少枪支的杀伤力,降低枪击案件的威胁和
伤害。

例如美国有一些州规定了每人每月购买枪支弹药的数量上限。

4.枪支收购回收制度:实行枪支收购回收制度可以通过政府或社会组织对枪支进行回收,
避免非法枪支的流通和使用。

例如澳大利亚成功实施了一项大规模枪支回收计划,并在此后减少了枪击案件的数量。

总的来说,枪支保管制度是确保枪支合法使用、防止暴力犯罪和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国需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情的枪支保管制度,并加强管理和执行力度,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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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一、公司配臵的枪支弹药是押运员在执行运押钞任务时
的专用武器,任何人严禁他用。

二、公司专门设立枪弹库,用于存放枪弹,枪弹库要落实“三铁两器” ,即: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

三、枪弹库设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双锁禁止
一人掌管钥匙,并不得与其它钥匙同串。

四、枪弹库内枪弹分开保管,零散弹药要简易密封入柜
上锁,枪弹库值班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严禁私藏子弹。

弹药消耗如实登记,不得有帐外子
弹,任何人不得以少耗多报,以弹药拉关系、做人情。

六、严格登记和交接制度,枪支、弹药要详细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按序存放。

对领用枪支人员姓名枪支型号和
号码,配发子弹数,使用枪证等,要严格进行登记和办理签
收手续。

保管员交接时,由大队长参加监督,履行交接手续,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并更换门锁。

七、枪支、弹药必须定期擦拭,维护保养,至少每周一
次,下雨天使用要当即擦拭,以保持枪弹处于良好状态。

八、严格落实检查制度,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主要
检查武器弹药保管、擦拭保养、使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
实情况及技术状态,对管理制度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追究使
用人、保管员的责任。

武器使用规定
一、押运员在接到押运指令后,由班长统一带领逐人领
取固定使用的武器、持枪证,并到验枪区验枪,执行押运任
务时要同出同归,不得擅自活动。

建立严格的领取、交还制度。

二、使用枪支人员必须申领持枪证,持枪证随车签领,
持枪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枪,非专业人员禁止使
用枪支。

三、使用枪支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后要验枪,不准玩弄枪支,不准枪口对人,不准随意鸣枪,严禁将枪支弹药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

四、严禁携带枪支旅游、探亲访友和外出办私事,严禁
携带枪支饮酒、枪弹离身、非特殊情况子弹不得上膛,严禁
无任务携枪外出。

五、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枪支丢失、损坏或枪走火造成人
身伤亡,对当事人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使用枪支的条件
执行押运守卫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规定,当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经口头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枪支。

1、保卫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
力袭击、破坏,紧急危险时。

2、持枪人员所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时。

3、执行任务的各类人员遭到暴力行凶劫持,危及个人生命安全时。

4、非开枪不能有效制止时。

遇到上述情况使用枪支时,一般应先鸣枪警告,如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时,可直接使用枪支。

七、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枪支。

1、实施犯罪的人员为孕妇或儿童时。

但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2、犯罪分子处在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有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时,但不使用枪支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八、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1、犯罪分子主动终止犯罪行为时。

2、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时。

九、使用枪支应注意的事项:
1、使用枪支前应判明情况,在有效制止犯罪分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的射击其非要害部位。

2、使用枪支造成无辜群众伤亡时,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单位领导报告。

3、因制止暴力犯罪开枪射击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勘察
现场、检验枪支。

严禁在公安机关未到达之前自行擦拭枪支。

使用枪支射击后,由保卫部门适时将使用射击经过写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十、持枪的程序
1、押运员持抢程序:
( 1)穿好防弹衣,戴好钢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岗位;
(2)办理枪弹及有关证件,申领手续(每执行一次任务,办理一次手续),清点子弹,按规定验枪;
(3)枪弹结合,子弹不上膛,关上保险;
(4)押运期间枪不离身,手枪应入枪套携带,系上保险带;
(5)完成任务后,按规定进行验枪、擦拭保养、办理交接手续。

2、守库员持枪程序。

(1)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岗位;
(2)按规定验枪、办理交接枪弹等有关手续;
(3)按规定携带枪弹,坚守岗位,做到枪不离身;
(4)下岗时按规定验枪,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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