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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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须知】hr容易忽视的违法用工的13种行为

【老板须知】hr容易忽视的违法用工的13种行为

HR容易忽视的13条违法用工行为1、不发工资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工资结构和福利构成,企业不提供给员工工资条的,属于侵犯劳动者知情权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一张完整的工资条,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员工姓名、员工工号、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五险一金、个税、扣除工资、实发工资等等。

如果和公司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凭借工资条证明员工的收入明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公司实行996、大小周或单休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的工时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从劳动法的工作时间规定内容来看,法律是允许周六工作的,如果每天上班7.5小时,那六天就是45小时了……那如果是“996”工时制,都已经超出了法定的标准工时了。

3、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条、银行记录;2、考勤记录、工牌;3、社保缴纳记录;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5、公司往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

4、公司拖欠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 、劳动合同签完却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方可被调整工作岗位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方可被调整工作岗位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方可被调整工作岗位调岗问题在用工过程中比较常见,也是用人单位感觉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因为一旦单方实施调岗,往往会引发劳动争议,法院判公司调岗违法的案件很多。

调岗的类型多样,有强行调岗、有协商调岗、有法定调岗、有约定调岗。

一、不能胜任工作情况下的调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上述条文虽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实际上也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法律依据。

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或者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不能胜任工作情况下的调岗是否需双方协商一致法律给了用人单位调岗的依据,那么岗位变更是否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表述看,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调岗,条文中并无调岗前需协商一致的要求。

关于这个问题,原劳动部曾经对此做过一个解释。

劳动部《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规定,按照《劳动法》第17条、第26条、第31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抛开上述依据,从常理上我们也可以做出判断无需取得劳动者同意。

2020年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

2020年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

2020年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公司调岗安排,就意味着劳动者与公司不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

这时,公司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你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2017年劳动法岗位调动规定的相关问答1:调岗时能否调薪如果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也可以同时调整其劳动报酬?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如果变更劳动报酬也需双方协商一致。

既然在具备“充分合理性”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那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意味着也可以对劳动报酬进行单方调整呢?工作岗位调整后,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整劳动报酬,应如何处理?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付出劳动换取相应对价(即薪酬待遇)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的工作岗位往往对应不同的薪酬待遇。

工作岗位与劳动报酬就像是一辆车的两个车轮,从来都是结伴而行的。

可以说,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调控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否则,对用人单位而言,工作岗位的调整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笔者认为,劳动报酬的变更应当附随于工作岗位的变更。

岗位变更的,相对应的劳动报酬也可以进行变更。

劳动者的岗位调整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新岗位所处的岗位和薪酬体系的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但不得任意降低。

2017年劳动法岗位调动规定的相关问答2:不接受能否视为旷工实践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调岗不服,有些是直接不去单位上班,还有一些则是每天到单位打卡,但是仍然呆在原岗位上。

那么劳动者的上述行为能否认定为旷工,实践中一直有争议,各地司法实践中的仲裁或者判决结果也并不一致。

对第一种情形,在实践中存有两种观点。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动者不服调岗和拒不出勤没有必然关系,法律没规定不服从调岗就可以不出勤,劳动者有其他救济途径而不能不上班,因此,即使用人单位的调岗不合法,劳动者也应到单位上班而不能拒不出勤,否则就可以认定为旷工。

劳动法岗位调动规定

劳动法岗位调动规定

劳动法岗位调动规定1、调岗时能否调薪?假如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也可以同时调整其劳动酬劳?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劳动酬劳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因此,在一般状况下,劳资双方假如变更劳动酬劳也需双方协商全都。

既然在具备“充分合理性”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展调整,那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意味着也可以对劳动酬劳进展单方调整呢?工作岗位调整后,假如劳动者不同意调整劳动酬劳,应如何处理?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付出劳动换取相应对价(即薪酬待遇)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的工作岗位往往对应不同的薪酬待遇。

工作岗位与劳动酬劳就像是一辆车的两个车轮,从来都是结伴而行的。

可以说,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肯定程度上就是为了调控劳动者的劳动酬劳。

否则,对用人单位而言,工作岗位的调整就失去了现实意义。

劳动法岗位调动规定2劳动合同法对于调岗并没有一个详细地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因此,这就对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需与员工协商全都,否则变更无效。

依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以下状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1、劳动合同中明确商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商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担当证明责任。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局部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它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有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进展。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拒绝公司调岗千万别这么干

拒绝公司调岗千万别这么干

拒绝公司调岗千万别这么干案情简介颜先生于2015年5月入职宁波某公司,从事业务员岗位,双方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

2017年9月初,该公司负责人找颜先生谈话,表示因经营战略调整,公司将撤销宁波的业务,将经营重心转至杭州,计划将颜先生调往杭州工作。

因当时公司未出具调岗通知书,颜先生仅向负责人口头表示自己前往杭州工作存在难处,希望公司能够考虑涨工资或发放租房补贴。

9月末,公司正式向颜先生出具《调岗通知书》,将其调岗至杭州工作。

颜先生收到通知书后,对调整后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待遇不满,未向公司提交针对调岗的书面意见,也未再到单位上班。

之后,公司向颜先生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颜先生认为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赔偿金。

那么问题来了,公司的做法真的违法吗?争议焦点1、公司的单方调岗是否有效?2、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旷工?案件评析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单位在超出原劳动合同约定范畴对员工做出调岗等变更合同的行为时,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则企业不能单方面变更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需注意:一、公司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劳动合同,虽然与职工沟通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此时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双方仍应受原劳动合同的约束。

二、公司在正式出具《调岗通知书》后,职工如果未针对调整后的岗位发表不同意见,而是采用擅自连续多日不到单位上班这种消极拒绝的方式进行抵抗,将被直接认定为旷工,公司可以以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操作劳动者如何应对单位调岗:一、用人单位超出合同约定范畴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表达自己不同意调岗的意向,并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坚持在原岗位上班。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口头形式通知调岗,且劳动者已经在新岗位履行劳动义务超过一个月,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也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的情形,当事人将无法以未采用书面形式或未经协商一致为由主张工作岗位调整无效。

员工不配合调岗怎么办

员工不配合调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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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配合调岗怎么办
作者:
来源:《人力资源》2014年第12期
Q ;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其岗位为营销部主管,但由于在上季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按公司制度需要对其进行调岗。

由于营销部门没有其他空缺,只能给他调整为行政部的行政助理。

该员认为调岗不合理,拒不到岗。

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A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公司可以不经员工同意对其进行单方调岗。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任意调岗。

一般来说,公司对于员工调岗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件:
1.公司确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
2.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技能匹配,具有合理性;
3.调整后的岗位对员工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因此,贵公司将该员工从营销部主管的位置单方调整到行政助理岗位,并不完全符合上
述三要素。

营销部和行政部分属于两个不同领域,与员工擅长的工作技能不相匹配,不具有合理性,有欠妥当。

建议贵公司重新考虑其工作岗位的设置。

假设贵公司重新给员工安排了新的工作岗位,且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员工仍然不服、拒
不到岗的话,公司则可以认定为“旷工”,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若达到严重违纪的行为,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调岗调薪制度模板范文

公司调岗调薪制度模板范文

标题:公司调岗调薪制度模板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公司特制定调岗调薪制度。

以下为制度模板范文,请大家予以了解和遵守。

一、调岗规定1.1 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可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求,与员工协商一致进行岗位调整。

1.2 书面形式:岗位调整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3 拒绝调岗:如员工不同意调岗,劳动合同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1.4 不胜任工作:如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公司有权进行单方调岗。

但需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2)给予员工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3)如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调薪规定2.1 绩效考核:员工的薪酬调整将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2.2 岗位晋升:员工晋升至更高岗位时,公司可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给予相应的薪酬调整。

2.3 特殊贡献:员工为公司作出特殊贡献,公司可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薪酬调整。

2.4 市场调查:公司会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调整员工薪酬水平,以保持竞争力。

2.5 生活成本变化:如遇生活成本变化,公司可适时调整员工薪酬,以保障员工生活水平。

2.6 调薪申请:员工如有调薪需求,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三、调岗调薪的程序3.1 申请:员工向公司提交调岗调薪的书面申请。

3.2 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政策、岗位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

3.3 面试:如申请调岗,员工需参加新岗位的面试。

3.4 通知:公司根据审核结果,通知员工是否同意调岗调薪。

3.5 签订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调岗调薪协议。

四、其他规定4.1 保密:员工在调岗调薪过程中,应对公司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

4.2 遵守规定:员工在调岗调薪过程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定,服从公司安排。

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怎么处理

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怎么处理

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怎么处理现在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老员工或者新员工的工作效率太低,往往会受到公司安排调岗降薪处理,让更优秀的人才来取代原本的职位,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员工都同意调岗降薪的,想了解它的处理方法可以来看看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调岗降薪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必须无条件服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注意保留证据)。

三、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拒绝调岗,如何应付公司单方调岗!

员工拒绝调岗,如何应付公司单方调岗!

员工拒绝调岗,如何应付公司单方调岗!调岗是个大难题,无论合理不合理员工大都不同意,而且不出意外调岗都会陷入僵局对于调岗,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调岗是很多HR都感觉比较闹心的问题。

在实际的工作中,调岗又涉及到一些很复杂的情况,导致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变得非常僵硬。

郭某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广州某区,但没有对调岗作出相关约定。

签订合同后一年,公司由于在另外一个区的销售点缺少相应的业务员,将郭某调至该区,同时发出公告,要求郭某准时到新岗位报到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郭某不接受甲公司的调岗结果,未到新岗位报到,而是仍在原岗位工作。

随后,公司以郭某连续旷工5日,让郭某动离职。

请问该公司的处理方式合法吗?不合法扣【1】,合法扣【2】如果员工拒绝调岗,消极对抗,作为HR该如何解决?木先森:市内,待遇,工作内容条件情况变化不大,看回劳动合同是否有配合调动条款。

旷工5天不至于可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法规支持。

先出调动通知,邮件,信函;出工会通知;没有规定是旷工可以解除规定,做好考勤,以严重为纪依据用来去仲裁时,作为解析理由。

纷飞:工作地点发生改变,员工不接受的话,员工可以不去的,而且员工有原工作地上班,企业当旷工不合法,不是工资水平与原岗位相当就可以了的,对员工的生活有没有造成影响,如果有,员工是可以提出不去的。

我们公司上个月从因解散城区项目,从城区调一批员工去镇区上班,所有人岗位不变,工资增长200元一个月,没有一个去的,最后全部按N+1的方案解除劳动合同。

凤凤:工作地点为广州某区,但没有对调岗作出相关约定。

签订合同后一年,公司由于在另外一个区的销售点缺少相应的业务员,将郭某调至该区,(工作地点变了,就证明劳动合同变了,得协商,公司不能单方面调)北栅:调动之前需要跟员工沟通好,不能强制调岗。

该案例中公司发出公告后,郭某也提出来不接受调岗结果并且也在原岗位继续工作,怎么能算旷工呢。

涓涓细流:公司不存在恶意调岗行为,工作安排上有自主权,如果正常工作调动都能拒绝且不承担后果,那公司还怎么经营。

调岗,究竟谁说了算

调岗,究竟谁说了算

调岗,究竟谁说了算作者:张倩茹来源:《人力资源》2015年第11期企业的日常管理中,由于种种原因,时常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但是,调岗并非易事,难免会遇到各种阻力,由此而引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许多企业因此产生困惑,调岗究竟谁说了算?企业能否单方调岗?员工能否拒绝调岗?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解决。

下面,我们将通过三个案例,对单方调岗的情形和有关法规进行分析,以期帮助企业正确理解调岗的法律规定,便于企业合理使用自身的用工自主权。

案例一: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员工同意单方调岗么?2013年3月5日,陈某入职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陈某任公司销售部经理。

2014年3月,公司认为陈某没有完成绩效合同的岗位业绩,未能通过绩效考核,不能胜任销售部经理的工作。

与陈某协商:将其职位调整为销售主管。

但陈某表示不能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当年10日,该公司仍然向陈某发送了《调岗通知》,并向全体员工宣布,免去陈某销售部经理一职,将其工作岗位调整为销售主管。

陈某在该《调岗通知》上签字确认收到,但对公司未经自己同意单方做出的调岗决定十分生气,认为公司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劳动合同法》,所以,不配合工作交接等事宜。

随后,向劳动仲裁申诉要求撤销该公司的调岗决定,恢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职位。

公司认为,对陈某做出的调岗决定,完全是因为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要求而做出的。

公司在陈某入职时与其签订了绩效合同,约定了相关业绩指标,并且也向陈某出示过岗位职责。

陈某入职一年,多次未按要求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也未能实现绩效合同中的业绩指标,当年的KPI被评定为“不合格”,其工作表现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公司的整体业务运作。

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公司提交的《岗位职责》和《绩效合同》,都表明公司与陈某就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约定,并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了考核和评估。

陈某知悉自己的岗位职责,却未能依约完成工作任务,系“不能胜任工作”的表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服调岗连续旷工,公司解雇却被判赔偿20个月工资

员工不服调岗连续旷工,公司解雇却被判赔偿20个月工资

员工不服调岗连续旷工,公司解雇却被判赔偿20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实践中,企业有一定的用工自主权,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单方对员工进行调岗,包括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企业转产、调整生产经营项目等情形,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或者是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对员工调岗,应当发送书面的调岗通知书,载明调岗的缘由,调整后的具体岗位、薪酬待遇以及考核指标、工作目标要求等,并给予劳动者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机会。

无理由调岗、降低薪资待遇、有侮辱惩罚性质、岗位不明确或调整后会给员工带来重大不便,员工拒绝调岗不算违纪,企业解雇将可能面临违法解除赔偿。

【案例】(2021)苏02民终7007号王鑫宏2010年7月入职江苏某新材料公司,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轧机岗位。

2020年1月,公司召开会议,宣布停止生产原来产品,转型生产制造机械及相关零部件。

春节后公司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王鑫宏不同意调岗到新岗位,就没有再到公司上班。

王鑫宏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75280元。

仲裁委审理后未支持王鑫宏的请求,王鑫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98400元。

【法院审理】公司主张,在2020年1月13日员工大会上,宣布公司将整体转型为机械制造及相关零部件行业,并已告知员工,转产后工资与原工资差不多,并且工作时间由原来的12小时缩短为8小时,但王鑫宏不愿意去尝试新岗位,后来公司在多次催促返厂未果的情况下,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的调岗必须合理、合法,不得损害劳动者利益,原则上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公司转型为机械制造,原工作岗位整体消失,系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公司仅仅就调岗事实向劳动者进行了概括性介绍,对于调整后的具体岗位、薪酬待遇以及考核指标、工作目标要求等未予以明确并给予劳动者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机会,也未采取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吗

用人单位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吗

用人单位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吗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您有权拒绝。

1、如果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根据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并不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您有权拒绝,如果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延伸阅读
什么是事业单位核编岗位合同工
事业单位核编岗位合同工是指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务员)的合同工,属于核编定员,比编制内待遇相对差一些。

核编定员依据和标准为核编定员是根据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在现有管理架构的基础上,结合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处所担负的职责、管理层级和范围、项目规模、服务需求,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编制、岗位、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并通过定编、定岗、定责,合理分配人力资源,构建科学的岗位管理体系,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运行效率,减少人力不必要的浪费,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与工作主动性。

从办公室调到仓库工作,员工可以拒绝吗?

从办公室调到仓库工作,员工可以拒绝吗?

从办公室调到仓库工作,员工可以拒绝吗?企业实行轮岗制度,就可以随意调换员工岗位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劳动合同。

司法实践中,因员工不服从企业单方调岗而产生的劳动争议非常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员工不服从企业调岗,企业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合同;2.员工不服企业单方调岗,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3.员工不服企业调岗安排,不到新岗位上班,被企业以旷工为由解雇;4.员工不服调岗仍在原岗位上班,企业取消员工的工作条件;因员工不服调岗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无论是企业单方解雇,还是员工要求经济补偿,哪方胜诉关键在于企业调岗的合理性。

调岗的合理性体现在:是否事先约定、调岗的必要性、是否给员工带来不便、是否降低薪资待遇、是否带有侮辱惩罚性质、是否有协商过程等。

【案例】企业安排员工轮岗,员工能拒绝吗?李闻(化名)2006年入职东莞某电器公司,岗位为综合管理员,工作内容涉及对外采购、报销等。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基本劳动条件的前提下,有权调整其职级、职责而无须获得员工确认。

2018年12月,公司发布《岗位轮换管理规定》,为了控制腐败风险,对公司敏感岗位或管理岗位强制执行计划性轮岗,轮岗期限从一个季度至两年。

根据轮岗文件规定,李闻的工作岗位需要轮岗到仓管员。

李闻原来的岗位是综合管理员,在办公室有专座、专用电脑,几乎都是坐着办公。

而仓管员的工作地点是仓库,没有专座也不提供电脑,上班时间都是站着的,两个岗位的工作环境相差极大,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也不相同,所以李闻拒绝轮岗。

李闻多次拒绝轮岗后,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至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李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件审理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公司制定《岗位轮换管理规定》,该规定虽然由公司单方面作出,但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而非仅针对李闻一人。

调岗过程常见问题汇总

调岗过程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履行的最佳状态是“有效订立,到期终止”,但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性,合同内容随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变化而产生变更往往在所难免,从现实情况看,调岗调薪已成为劳动争议高发地带,以下为调岗纠纷九大常见问题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问题一: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员工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缔约当初的“平等”地位转化为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使劳动者一方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劳动法将单位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问题二: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推荐下载】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调岗八大常见问题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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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调岗八大常见问题辨析
下面是一篇用人单位调岗八大常见问题辨析,劳动合同履行的最佳状态是“有效订立,到期终止”,但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性,合同内容随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变化而产生变更往往在所难免。

 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调岗八大常见问题辨析
 问题一:
 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
 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员工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缔约当初的“平等”地位转化为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使劳动者一方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劳动法将单位变更合同的权利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问题二:
 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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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岗降薪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技巧三_副本

员工调岗降薪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技巧三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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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合法调岗降薪 (一)企业在哪些情况下涉及到调岗降薪 1、法定情况 (1)不胜任岗位调岗降薪;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企业实际情况 (1)因公司自身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岗位的(平级/降级); (2)员工因重大过错,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降职调岗处罚。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公司对不胜任员工直接调岗并降薪,合法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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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合法调岗降薪
(二)案例一 【案例解析】本案中,贺女士的仲裁请求会得到支持。 M公司在对贺女士调岗调薪之前,应该证明其不胜任人力资源经理岗位。M公司 在对贺女士调岗之前没有与其进行协商沟通,但是M公司既没有界定贺女士的岗位 职责,也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考评的标准,也没有调岗调薪的流程,导致无法 证明其贺女士不胜任岗位,因此,调岗调薪没有合理性。在与贺女士协商调岗时, 应去得贺女士的认同,如果贺女士不认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相 应的经济补偿。另外,因为公司行政主管的工资低于贺女士的约定工资,也应该协 商沟通。因此,公司在没有任何规章制度,也不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的 调岗调薪行为,是不合法,也是无效的。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岗位说明书/ 目标责任书);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在此过程中,用人 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签发告知书,并由劳动者书面确认知悉。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 “可根据需要对员工 岗位进行调整”。此约定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此约定对双方有(二)企业权限
4、如何依法调整工作岗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不接受调岗辞退有赔偿吗

不接受调岗辞退有赔偿吗

不接受调岗辞退有赔偿吗在现实⽣活中,有很多⽤⼈单位会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调整,⽽调岗应该要由⽤⼈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处理的,如果单⽅调岗的,很多劳动者是不接受的,那么不接受调岗辞退有没有赔偿?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不接受调岗辞退有赔偿吗⽤⼈单位单⽅调岗,劳动者不接受后⽤⼈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单位要承担⽀付经济赔偿的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书⾯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本由⽤⼈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份。

第四⼗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劳动合同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调岗后降薪怎么办(1)劳动者⾸先可与⼈资部门沟通,了解此次调岗降薪的具体原因,应该看到这次是否符合当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违背的地⽅,⽐如⼯作内容、⼯作地点、⼯作薪资等等,企业应该的流程,应该会提前通知员⼯,这样也可以做好现在⼯作的交接,到新的岗位⼯作。

最终确定⽤⼈单位是不是有违法⾏为存在。

(2)如果⽤⼈单位系想通过调岗降薪的⽅式达到让劳动者⾃动离职的⽬的,劳动者更应当谨慎。

因⼯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发⽣变化,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协商不成,也不能单⽅辞职。

(3) 如果⽤⼈单位在未予劳动者协商的情况下,单⽅作出调岗降薪决定,劳动者可以实名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

劳动法关于调薪的规定都有哪些

劳动法关于调薪的规定都有哪些

劳动法关于调薪的规定都有哪些(一)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劳动报酬的约定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由此可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二)单方变更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及相关规定,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这一条是基于以岗位调整合法为前提,岗变薪变的原那么。

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身体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两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以上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得到相应地调整。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分的这条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存在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的程序,比方经过民主程序,除此以外,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

其次,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

3、采取结构性浮开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开工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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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2016/3/29 唐律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刘某入职某精密机械公司担任模具部工程师,合同期限为三年。

2014年10月30日,公司发出内部人员借调通知,指派刘某至相关单位担任成型部主任。

刘某表示反对,认为公司无权单方调动其工作岗位,而且本次调动不仅是岗位调动,连工作单位也进行了变换。

公司遂向其发出《执行工作安排通知书》,刘某收到通知书后未按要求前往新岗位报到,而是每天仍旧出现在原岗位,从事原工作。

随后,公司以其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在收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后,立即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争议焦点
公司单方调动员工岗位,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刘某认为,双方签署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岗位为模具部工程师,主要从事模具设计及维修工作。

而公司调动其前往相关单位担任的是成型部主任岗位,主要从事塑料件生产管理工作。

首先,工作单位进行了变换,其次两个岗位之间不具有相关性,其从未从事过塑料件生产管理工作。

因此,公司单方调岗属于违法行为。

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公司方认为,在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调岗条款:“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或岗位设置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乙方对此可提出异议,但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公司调整刘某的岗位也属于公司用工自主权的表现,刘某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裁判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本案中,公司方在未与刘某进行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对刘某的工作岗位进行变更,而且此次变更明显不具有合理性。

作为员工,刘某有权拒绝。

因此,公司以刘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唐毅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公司因员工不服从岗位调动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

调岗,顾名思义就是岗位调动。

从劳动法意义上说,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变更工作岗位势必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变更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才属于合法变更。

工作岗位调整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情况,每个用人单位都希望物尽其用,将最适合的员工安排在最合适的岗位。

可是工作岗位作为双方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
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将调岗分为两种:约定调岗和法定调岗。

约定调岗,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进行书面变更,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律理应尊重双方的选择。

法定调岗,是指在一定情形下法律给予用人单位单方调岗的权利,这些情形均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分别是: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另行安排工作;员工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进行调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提到的约定调岗及法定调岗,其他形式的岗位调整一般不会得到法律认可。

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碰到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单方调岗条款,就如本案中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岗位进行单方调整是否会得到支持?这其实涉及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就业选择权的平衡问题。

我们认为,在一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岗位和薪酬,但必须受到合理性原则的制约,不能滥用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于调岗合法性、合理性的举证责任。

调岗合理性可从客观必要性、员工对变更岗位的适应性、变更岗位的工作强度及待遇的适当性以及变更时限等方面综合判断。

从举证的角度来说,对用人单位有较高的要求。

对员工来说,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并不是没有底线的。

如果用人单位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合法合理的范围时,员工有权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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