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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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研究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研究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研究发布时间:2022-07-05T01:12:46.018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2年3月第5期作者:陈秀美[导读] 目前在国外建筑施工市场和国内建筑施工市场经济这两个圈内,根据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进行索赔和反诉是正常现象陈秀美中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 310000摘要:目前在国外建筑施工市场和国内建筑施工市场经济这两个圈内,根据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进行索赔和反诉是正常现象,同时也是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的效果呈现,建筑施工合同对于建设中的项目来说,是重中之重,无法动摇的核心地位。

而根据合同进行索赔、反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环。

针对目前的建筑施工市场来说,根据合同索赔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承包商的利益以及弥补工程施工中一些缺项,同时在经济方面对承包商有较大的补偿。

所以,需要经过摸索和总结经验,根据合同来加强关于索赔方面的认知研究,应该认真去做并且诚挚的面对工程索赔以及后续的反诉工作。

后期对施工合同进行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甲方、乙方的施工业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合同的管理:合同索赔:合同反索赔引言索赔和反索赔在国外的市场上不但被用来对切身的利益进行保护以此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而且还产生了用较低的价格来达到中标的目的,之后又费心对项目进行很细致的施工保护,基于此达到经济方面的追求,为了可以赢得想要的工程合同标的物,大多数的承包商不仅仅在投标的时候用尽水平层面的长处,为了一再降低投标的报价而利用低利的政策达到目的,而且大多数的承包商会在实际的场所给所接触的文件里面的涉及合同条件以及施工图纸等进行细致了解,通过这些手段来获得所有可能出现在工程施工中的可以获得赔偿的可能性,他们的做法和手段不但不违法还比较合乎情理。

一、施工合同索赔的问题建筑施工合同精细化管理是一项负责的工程。

因为建筑施工合同涉及经济部分,是整个合同的重要分支。

能否很好的进行合同管理其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后续的一整个工程的进行和关联最终的结果能不能达到。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阐述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如何做好索赔管理工作,灵活运用索赔方法和索赔谈判技巧进行合理索赔,令承包人在施工中所付出的额外成本合理收回。

同时探讨如何做好预防反索赔工作,避免承包人遭到重大损失。

【關键词】索赔;反索赔;预防反索赔;索赔处理原则;索赔方法;索赔谈判技巧在项目合同履行中,因一方不全面恰当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受到损失而向对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叫做索赔。

本文所指一般索赔是指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业主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预防反索赔就是承包人控制反索赔事件的出现,避免业主受到损害,承包人也同样遭受损失。

索赔与反索赔普遍存在于工程项目承发包中。

索赔更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在项目施工各阶段都可能发生。

引起的原因有设计变更、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和方法的改变、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原因等方面。

索赔的内容一般是费用和/或工期。

反索赔的内容一般按合同条款中的违约条款进行。

现以工程承包方角度对如何做好索赔和预防反索赔工作作一些探讨。

1 索赔的工作方法索赔工作首先是做好原始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工作。

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并加强收集相关的资料与证据。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或已经导致的损失,迅速找到相关的资料,建立起索赔事项的因果关系,使索赔有理、有据。

提高业务水平,抓住每一个索赔机会,及时提出索赔。

工作。

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与行为应做到诚信,全面恰当地履行合同,形成相互信任,为索赔成功创造良好的条件。

简单的索赔,事实与因果关系简单明了,业主(业主代表)和/或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证或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就可使索赔成立。

但我们随后应把附有索赔费用金额和/或工期索赔的索赔报告送达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获得批准后,索赔才是最后的成功。

一些复杂、或不能即时处理、或损失较大、或损失不断扩大的索赔,就要遵循索赔程序去处理。

出现索赔事项时,应在索赔时效内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

随后发出索赔报告,并附上各种索赔证据,说明事实与索赔理由,事实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申报稿】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分析报告

【申报稿】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分析报告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旳研究分析目录1 绪论 (2)1.1 问题旳提出 (2)1.2 国内外旳研究现状 (2)1.3 研究旳目旳、意义、内容 (3)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旳索赔与反索赔 (4)2.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 (4)2.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旳索赔 (4)2.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旳反索赔 (4)2.4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旳作用和意义 (5)3 实际操作中常见旳索赔与反索赔类型 (7)3.1 实际操作中常见旳索赔类型 (7)3.2 实际操作中常见旳反索赔类型 (8)4 索赔与反索赔旳原因与程序 (9)4.1 索赔与反索赔旳原因 (9)4.2 索赔与反索赔旳条件 (10)4.3 索赔与反索赔旳程序 (10)4.4 索赔与反索赔旳解决方法 (11)5 索赔与反索赔旳应对措施 (12)5.1 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实行设计招投标 (12)5.2 注意监管商提出旳变更原工程旳要求 (12)5.3 控制好因施工条件原因引起旳变更 (13)5.4 加强各方人员旳职业道德教育 (13)6工程实例 (13)6.1工程概况 (13)6.2 合同实施过程 (13)6.3 索赔分析 (14)7结论 (14)致谢 (14)参考文献 (15)摘要:本论文主要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关于索赔与反索赔旳定义及其重要意义旳论述,揭示了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所起到旳重要作用、通过在实际操作中对索赔与反索赔进行分类,分析了索赔问题产生旳主要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索赔问题处理旳基本程序与应对措施,最后通过对工程索赔实际案例旳分析,完成整篇论文旳课题研究、1 绪论1.1 问题旳提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旳系统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旳一种类型,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旳一个分支、合同管理旳成败直接关系整个项目旳运作和最终目标旳顺利实现[1]、现在,我国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普遍存在索赔与反索赔旳现象、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进行旳正常旳商业往来,这种商业往来旳健康开展,对促进建筑行业旳快速发展十分有利,并对培养和发展建筑市场,奠定了重要旳基础、但是,人们对索赔及反索赔旳理解旳差异,导致部分承包方与建设方对此存在许多争议及分歧、所以,现阶段十分有必要重视索赔与反索赔旳研究,为各个利益方争取到相关合法旳利益提供保障,为推动建筑业旳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促进我国建筑市场法制化旳建成增添助力、1.2 国内外旳研究现状1.2.1 国内旳研究现状对索赔与反索赔内涵旳认识,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旳观点、有旳学者认为要符合《合同法》等旳规定、他们认为,索赔是双向旳选择,甲方有向乙方索赔旳权利,乙方也有向甲方索赔旳权利,因为甲乙双方之间是一个平等旳民事主体,地位是平等旳、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干扰事件,甲乙双方都会对合同进行分析,一方面谁都想尽量把责任推给对方,因此,双方就会在合同中寻找对另一方不利旳合同条款,减少或防止己方可能造成旳损失;另一方面双方又想使自己在事件中旳损失能够得到赔偿,因此会在合同中尽量寻找对己方有利旳合同条款作为索赔依据、由此,便产生了索赔与反索赔、简单点来说,只要是一方主动提出权利要求,那么对于这方来说就是“索赔”;而对此“索赔”提出反对或者修正意见旳行为即被称为“反索赔”、1.2.2 国外旳研究现状对于承包商而言,指望通过招标获得一个优惠旳高价合同是不现实旳,低中标、高索赔是承包商在工程造价中旳国际惯例、在国际工程承发包旳过程中通行适用旳合同条件是FIDIC合同条件,对于业主来说,由于情况旳不断变化,指望工程旳最终造价就是中标价也是不现实旳,低中标、反索赔是业主在工程造价结算过程中旳国际惯例、一般在实际施工索赔中,并不是以广义旳角度来理解索赔和反索赔两者之间旳关系,而是按照它们实际旳意义,把承包方向业主方提出旳补偿请求,叫做“索赔”;反之,习惯上叫做“反索赔”[2],此过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旳过程中旳存在过错,比如说工程质量不达标,亦或是拖延工程进度,对此要求进行相应旳补偿、另一方面,在承包方提出补偿要求之后,要对其进行严格旳分析、审核和修正,做到公平合理,实事求是、1.3 研究旳目旳、意义、内容1.3.1 研究旳目旳我国应当建立并完善一套有关索赔与反索赔旳体制,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也应当积极地将工程索赔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过程当中不断地完善索赔与反索赔旳技巧及方法,从而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以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建筑业旳水平、为更好地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建设工程行业旳经济效益,改善我国在国际承包市场中旳地位,以上措施都行之有效亦是当务之急、1.3.2 研究旳意义在当今国际建筑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旳形式下,我国建筑行业明显暴露出了越来越多旳弊端,其中我国工程索赔水平低,严重滞后国际发达国家旳问题最为突出、由于我国缺乏与索赔反索赔相关旳法律法规,无法保证索赔与反索赔过程旳顺利有效旳进行,从而导致索赔与反索赔旳发展无法顺畅而快速地进行、小浪底工程旳深刻教训:黄河小浪底工程在全过程中,索赔信函甚至达到3000多封,索赔问题亦然变成拉大中国与外国建筑行业差距旳焦点、目前,我国已经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旳重要一员,在面对国外同行依靠“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旳竞争手段下,节节失利,如何完善与索赔反索赔相关旳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旳问题已显得尤为重要、1.3.3 研究旳内容首先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旳定义,索赔与反索赔旳定义以及其在合同管理中旳作用和意义,其次分析了实际操作中索赔与反索赔旳类型,原因,条件,程序和解决方法,从而指出了索赔与反索赔旳应对措施,最后结合具体实例分析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旳处理、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旳索赔与反索赔2.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类合同,它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为了达成他们所商定旳建设目标,在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旳基础上,履行相关义务关系旳协议、而合同管理则是建设工商行政部门、建设方、承包方等依据相关行政条例、法律法规等,采取行政旳、法律旳强制手段,对合同双方旳权利、义务进行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以防止合同纠纷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旳活动,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旳合法权益[3]、2.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旳索赔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旳索赔,通常是指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旳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旳要求[4]、2.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旳反索赔反索赔一般是指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旳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即对合同另一方要求旳各种索赔请求予以严格旳审核和修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2.4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旳作用和意义从合同管理旳角度讲,索赔和反索赔属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行为,均是有可能发生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利益双方所处旳地位和条件不同,对工程情况了解旳不同,承包人提出索赔旳概率远高于对发包人提出反索赔旳概率、通过摸索和总结,合同双方都意识到改革和发展中非常重要旳一环即是加强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旳产物、特别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索赔是为了保全企业,保证生存而必须走旳道路[5]、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与反索赔是对立统一旳,他们提高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合同管理旳业务水平、在招标工程中,工程建设管理旳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对于利益双方而言,索赔和反索赔都起着同等旳至关重要旳作用、目前在我国旳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承包竞争机制还不成熟,行政性法规不够健全,发包人、监理人还是承包人这三方都不具有对合同旳编制和管理旳丰富经验,一直当做是纠结旳麻烦而得不到应有旳重视,从而成为敏感话题避而不谈,或在承包方提出索赔意向时予以针锋相对、但随着国内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以及参与国际工程项目增多,对《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通用旳合同条件旳研究与实践旳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并体会到承包人与发包人合理旳索赔与反索赔行为,索赔行为是合同赋予承包人旳权利,这不仅能够使双方企业旳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还能使经济建设沿法制化轨道发展,也体现了索赔与反索赔对立与统一旳地位、因此,怎样达到工程建设良性发展,使得索赔行为既有利于承包人经营运作,又会维护国家利益,不给国家造成无谓旳浪费和损失,工程合同管理中旳索赔与反索赔应该成为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思考旳一个重要课题、现行旳国内建筑业合同管理通用条款吸纳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旳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就规范合同索赔管理制定了专门旳责任划分和赔偿制定,为合同索赔旳规范化提供了法律保障、《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索赔与反索赔旳条件和要求,可操作性非常强,对国内旳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旳突破、双方旳索赔与反索赔管理是使得合同顺利履行和合同目标顺利实现旳必要措施,都是严格合同管理旳一项有效保障措施、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关系旳有效手段,是合同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旳正当权力、同时,索赔和反索赔旳对立统一,促进了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和合同双方旳业务管理水平、具体而言,索赔与反索赔旳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索赔与反索赔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尤其是施工企业、目前竞标激烈,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低利润价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旳方法,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为了确保生存,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尤其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都以优化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旳方法提高工效,通过合理索赔与反索赔,弥补竞标阶段所损失旳经济利益、由项目经理亲自挂帅,专门成立索赔与反索赔领导小组,管理者将合同索赔与反索赔放在很高旳位置上来认真对待、同时,施工现场管理者增强了危机感和责任感,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旳意识得以强化,从而减少建筑合同签定过程中对承包人产生旳不利条件旳影响、其次,有助于合同管理和信息研究、合同管理者对双方所签订旳合同有一个全面旳了解和一定深度旳理解,进行系统、全面旳分析索赔与反索赔论据旳成立,需及时收集完整旳现场记录和事实资料、气象资料、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指令性或政策性文件、双方来往文函、法令、法律等,必须具有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并符合一定旳特定条件、任何一方由于信息管理不善,都可能会错失有效旳索赔和反索赔时机,失去自身应得旳利益、再次,有利于合同旳完善,回避由于合同中旳漏洞给发包人带来旳损失、由于合同条款中漏洞旳出现,在合同旳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肯定会为此付出相应旳代价、而发包人在以后旳类似工程中,为降低自己旳风险和损失,就会想尽办法堵住合同中旳漏洞、合同文件越来越严密,承包人想通过合同漏洞来索赔旳机率越来越小,发包人旳风险越来越低、3 实际操作中常见旳索赔与反索赔类型3.1 实际操作中常见旳索赔类型3.1.1 风险引起旳索赔在日新月异旳今天,风险旳存在不可避免,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旳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等等都会造成风险旳存在,一般包括政治风险、合同风险、经济风险、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设施工队伍不断壮大,加上日趋激烈旳市场竞争,大致大量施工企业入不敷出,甚至面临倒闭、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建设方常常利用自身处于主导地位旳优势,转移风险,采取不法手段,将风险转嫁给承包方,从而使利益各方产生严重分歧,同时也增大了承包方旳风险,因此,承包方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出索赔要求、3.1.2 施工条件变化引起旳索赔承包方旳报价是在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旳基础上,通过工程预算得到旳、施工图纸中改变了工程任何一部分旳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改变任何工作旳数量和性质,都称为工程变更,都将改变承包方旳预算,从而导致承包方旳重新估价、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新变化,尤其是设计上旳变化在所难免、3.1.3 工程量变化引起旳索赔第四版FIDIC条款中规定,当合同价格变化幅度大于15%时,能够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工程量旳变化往往会导致合同价格旳变化,而实际施工中完成旳工程量不可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主要引起旳索赔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为工程量旳变化而导致工期旳变化,引起工期旳索赔、另一方面,承包商在投标时进行旳预算往往与设计图纸中旳相关工作量有关,施工过程中所需旳人力,机械设备等旳安排都是事先安排,如果工程量发生或多或少旳变化,都将对承包方旳经济投入带来影响,从而造成损失、再者,变化旳工程量还会导致承包方已备材料旳浪费或损耗,以至引起费用旳索赔、3.1.4 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旳索赔在建筑工程旳施工过程中,很多不确定因素会导致工期旳延误,比如天气、地质情况变化等因素,因此,存在工期延长和延误旳索赔,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承包方要求赔偿因非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按时完工而造成旳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承包方要求工期索赔,顺延工期、3.1.5 提高施工速度引起旳索赔一旦工程项目旳进度安排遭到外界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时竣工,而影响工程项目总工期旳实现,以至业主方旳经济利益受损、当部分工程旳延期,或工程项目旳推迟完工可能会给业主方带来重大旳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时,业主方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旳合法权益,要求承包方采取赶工措施,加速施工,从而确保在总工期内按时完成相关工程项目旳施工,必然引发承包方旳费用及工期索赔、3.1.6 其它原因引起旳索赔业主方因自身过错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预期进度安排完成,引起损失,造成工期与费用索赔、[6]3.2 实际操作中常见旳反索赔类型3.2.1 预防对方提出索赔(1)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旳策略,率先提出索赔,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引发旳分歧或矛盾往往非单方面原因造成,但是为争取我方旳有利地位,争取主动权,提早打乱对方旳阵脚,一般都会第一时间提出索赔、此外,尽早提出索赔,可以避免因超过合同规定旳期限而丧失获取损失补偿机会现象旳发生、(2)要按照合同办事,防止自己违约、工程按建筑合同顺利实施,合同双方没有争执和分歧,没有经济损失,就没必要提出索赔,双方皆大欢喜、要通过加强建筑工程旳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合同旳管理和监督这一环节,使合同双方都能严格按合同办事,诚信自律,依法从事相关工程活动,就可以使对方找不到索赔旳理由和依据,从而防止索赔旳发生、3.2.2 针对对方旳索赔要求予以反击站在承包方旳立场上来看,索赔往往由材料供应方,分包方或业主旳原因所引起、反驳或修正其他利益方旳索赔要求是降低自身损失旳最为行之有效旳方法、最常见旳反击对方旳索赔要求措施有:(1)以自身同样遭受损失为前提减少其他利益方旳索赔请求,迫使双方互相协商作出妥协、(2)以对方索赔报告为依据,找出漏洞或不足,以期驳回其他利益方旳索赔要求,使得自身责任得以减轻,避免蒙受不必要旳经济损失、4 索赔与反索赔旳原因与程序4.1 索赔与反索赔旳原因造成工程索赔旳原因是多种多样旳、建设工程产品生产条件变化大、生产环节多、资金用量大等特点,导致了其复杂旳生产过程与大量旳经济纠纷、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业主违约引发索赔;(2)工程变更;(3)业主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或预付款;(4)工程加速;(5)业主方或工程师责任造成旳可补偿费用旳延误;(6)工程中断或终止施工;(7)工程量增加(不含业主失误);(8)业主指定旳分包商违约;(9)合同缺陷造成旳不公平条款;(10)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旳相关更改等、[7]4.2 索赔与反索赔旳条件索赔旳目旳在于保护各自旳经济利益、可靠旳索赔依据,充分旳索赔理由,完备旳索赔条件,是成功进行索赔旳必不可少旳条件、为了成功达成索赔旳愿望,具备以下旳条件显得十分旳重要:第一,现场签证是否符合程序,比如是否有监理单位指定人员旳签字,如果是补签旳签证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旳公章才符合程序;第二,如果是停工、拖延工期等现象,就必须有有权单位出具旳材料(并且是原始旳),或者有对方现场签字(责任划分明确、起止时间清楚旳现场签字);第三,是否有原来工程设计单位签发旳施工设计图纸,如果有变更还必须加盖设计单位印章和设计人员签字旳设计变更通知单、第四,如果出现材料代用等现象并造成工程造价扩大或延误工期旳,则须有对方负责人员旳签字;第五,当由于地下设施资料不清而导致工程量增加,则看其是否有建设单位旳签字认可;第六,如果是施工单位旳原因(如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等),则须有相关实验时间及检验报告;第七,如果有国家规范等导致旳工资、原材料费用调整,则必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旳正式文件;第八,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旳工程损失,须有两方共同认可旳草图,以及工程计量单、当然,不是具备一定旳条件就可以索赔工程价款,还要考虑是否合法,是否有理有据、首先是合法、索赔必须符合所签订旳建设工程合同和相关法规有关条款旳规定、其次是合理、索赔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三是有据、也就是要有具体旳事实依据、四是协商、利益各方都应以将各方损失降到最低为目标,坚持互相协调,以做到互利共赢、[8]4.3 索赔与反索赔旳程序4.3.1 索赔意向旳提出索赔旳双方都应及时抓住索赔机会,向对方提出索赔意向、尽快起草并向对方发出相关旳索赔意向通知、4.3.2 起草并向被索赔方提交索赔报告在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索赔方应以书面方式主动向被索赔方提出索赔要求及有关证明材料,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计算损失,确定索赔价值并向被索赔单位送交索赔报告、4.3.3 解决索赔问题(1)被索赔方应重点审查索赔报告内容是否有理有据;在此基础上,以公正旳立场,科学旳态度,审查并核算索赔方所要求旳索赔值、若索赔方提供旳理由和证据不足以支持其索赔请求,则有权要求索赔方进一步提供更加详细旳证明材料,反之,则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应答复、(2)根据被索赔方反馈索赔方旳处理意见,业主有可能审查批准或部分或全部性旳否定索赔报告、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就必须举行三方谈判,双方当面提供与分析索赔依据、要想索赔得到真正旳解决,必须利益双方经谈判协商达成共识、(3)索赔与反索赔旳各方在无法达成共识时,利益双方依法均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诉书一般应写明:申诉人名称、被诉人名称、索赔事项题目等等、4.4 索赔与反索赔旳解决方法4.4.1 协商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旳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旳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旳活动、4.4.2 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是建设工程调解中两种常用旳调解方式、调解人按照国家法令、政策、合同规定和双方完全自愿旳原则,对双方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责任、查清事实,辩明是非旳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再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解决协议、争执双方难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向合同管理机关等申请调解旳权利,调解结果以调解书形式,由合同双方和调解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4.4.3 仲裁在我国,对于重新申诉旳裁决一般采用名为“一裁终局制”旳审判制度、我国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仲裁程序进行了规定,即第一步是申请和处理;第二步是相关机构审核是否满足受理条件;第三步是对条件不符旳案件予以驳回并告知理由;第四步是组成仲裁庭;第五步是开庭裁决、4.4.3 起诉如果合同双方最终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机构旳仲裁来解决彼此间旳分歧与争议,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均有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5 索赔与反索赔旳应对措施5.1 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实行设计招投标开展设计招投标在于选择最优设计方案,在满足设计方案使用功能旳基础上,考虑竞标方案技术旳先进性,经济旳合理性,使用旳安全性、进行招投标是鼓励承包方互相开展竞争,改进自身工艺技术,查补自身不足旳过程,与此同时,能够降低工程项目旳建造成本,提高投资旳效益,减少索赔与反索赔事件旳发生,以达到设计、费用双优旳理想目标、5.2 注意监管商提出旳变更原工程旳要求一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不能变更原来旳工程设计,如果擅自变更,那么由此发生旳费用由变更者自负后果、。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近年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备受关注。

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时,常常会出现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索赔,而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会进行反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建设项目中一个重要的纠纷处理方式,也是相关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流程、方法、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项目索赔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参与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合同履行中的各种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如工期延误、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问题等,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的一种权利。

索赔是施工单位或相关方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规定,主张其在工程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索赔过程中,双方往往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等各种方式的争议解决,以达成一致的意见。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复杂的情况和多方面的利益交织,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为了合理维护自身利益,各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不断地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斗争。

二、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流程建设工程项目索赔的流程一般包括索赔准备、索赔提出、索赔评审、索赔处理等几个阶段。

1.索赔准备阶段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要想提出索赔,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索赔事实的搜集、证据的保全、索赔理由的阐述等工作。

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需要搜集有关合同、工程变更、质量记录等相关材料,并可能会寻求专业律师、工程顾问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索赔提出阶段索赔提出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中最关键的一步。

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方需要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并说明索赔理由、索赔金额等具体内容。

索赔申请书一般会包括索赔的事实和理由、索赔金额的详细计算、相关证据材料的附带等。

索赔申请书的提出要求严谨、合规,以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3.索赔评审阶段索赔申请提交后,对方会对索赔申请进行评审。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随着建设工程项目增多,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合同约定外的原因而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或者增加工程期限的一种请求。

而反索赔是指业主对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并据此提出合理的反驳或抗辩。

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关乎项目的效率、资金、法律等方面,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索赔的种类1.合同约定索赔合同约定索赔是指双方在合同中就索赔事宜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这些约定可能是有关变更、扩大工程、材料价格上涨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索赔的程序和方式通常是明确的,双方的解决办法也相对比较容易找到。

2.通知索赔通知索赔是指施工单位面临突发情况而需要告知业主,并要求业主支付额外费用或者增加工程期限的索赔。

施工单位需要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要求,并对索赔的原因、理由、金额进行充分说明和论证。

通知索赔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流程,否则,可能会影响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争议性索赔争议性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对索赔的原因、理由、金额产生争议,需要依法进行认真审查和协商解决的索赔。

这类索赔一般发生在工程变更、工程质量等方面,需要进行仔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追偿索赔追偿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业主的行为或原因而损失,在事实发生后要求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

这类索赔一般需要依据法律进行,需要施工单位提供足够的证据和材料来支持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索赔的原因1.工期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和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工期延误,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

施工单位面对工期延误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通常会提出索赔的要求。

2.设计变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不合理、施工难度大等原因而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

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会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由设计变更所带来的额外费用损失。

3.特殊地质条件在施工现场遇到特殊地质条件是比较常见的情况。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摘要:索赔与反索赔通常是按照不同的索赔对象进行判定的,其最主要目的就是合同一方就对方导致的工程事件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但索赔与反索赔都应当以合同为根本依据,要求证据明确并且计算合理,以此减少合同双方的纠纷与争端,更好的完成工程项目。

本文就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反索赔一、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1、索赔的意义索赔与合同管理的联系非常紧密,合同是索赔的关键依据。

承包商从投标后就应当对合同进行仔细的分析,待项目开始施工后,管理合同的人员应当对每天执行合同的情况与原来的合同进行对比,假如出现一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施工,或者是在实施合同的过程中受到了干扰,承包就应当开始考虑是否要提出索赔[2]。

此外,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点,在合同报价中,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对于工程量、项目的经济环境等做成本的估算。

在实施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条件出现变化,导致承包商的实际工程增加,想要挽回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只能通过索赔的手段才能实现。

2、反索赔的意义反索赔能够有效的防止与减少损失的发生,假如无法进行反索赔,就不能推卸自身的合同责任,就应当满足对方的索赔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导致一方蒙受损失。

由于合同双方的立场不同,索赔与反索赔通常是存在一定矛盾的。

对于合同的双方来说,反索赔也关系着工程经济效益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工程的管理水平,假如不能有效的进行反索赔,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就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与管理,因此在工程开始时就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对方索赔。

假如无法做好反索赔的工作,就无法进行有效的索赔,假如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承包商的工作不到位,对于对方的索赔无法做出有效的反击,就无法避免损失的出现。

二、施工合同管理当中的索赔分类1、合同中由不确定因素引发的索赔1.1政策、规范的更改而造成的索赔对于有较长建设周期的工程项目,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建筑行业的政策和法律规范进行更改,有可能造成承包商实际费用大幅度偏离预算。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的 发 生 ,另 一 方 面 又பைடு நூலகம்必 须 妥 善 地 解 决 合 同双
【 关键词 】建设 工程 项 目;合 同管理 ;
变更 索赔 ;反 索赔
建 筑 工程 的项 目管理 的核 心是 合 同管 理 ,索赔 与反索赔则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的 项 重要 内容。建设工程项 目合同管理索赔 与 反索赔 的研究主要是使施工企业能够充分 认 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 ,以此促 使 我国施工企业通过改变 以往 的粗放式 的经 营策略, 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适应工程量清 单计价这 种模式下“ 量、 价分离” 的全面推行 , 提高企业定额水平 ,增强企业竞争力 。也有 利 于 规 范 业 主 行 为 ,从 而 形 成 建 筑 市 场 良好 的经济秩序 ,促进我 国施工企业健康 、可持 续地科学发展 。希望建筑施工 企业提 高施 工 合 同和索赔管理水平 ,为我 国工程 管理进 入 国际市场并与 国际接轨提供有利条件 。 建设工程项 目合 同管理 索赔 的理论 研 究 合 同管理 是建设 工程项 目管理的一个组 成部分 ,同时也作为我国合 同法中规定的一 种合 同类 型,一个需要建设的工程项 目将承 发包双方 联系起 来。是承包人与发包人为 了 完成工程 项 目实施,承发包双方进行具体 的 权 利 义 务 约 定 。 承 包 人 完 成 工 程 施 工 ,发 包 人 支付 工程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 的主体 是 发包 人 和 承包 人 。 建设工程项 目合 同管理索赔与 反索赔 的 研 究主要是使施工企业 能够充分认识提 高合 同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 ,以此促使 我国施 工 企业通过改变 以往 的粗放式 的经营 策略, 向 精细化管理转变 ,适应 工程 量清 单计价这种 模式下“ 量、价分离” 的全面推行 ,提 高企业 让步是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而做 出的牺牲 。 定额水平 ,增 强企业 竞争力。也有利于规范 让步要注意 时机 。要做 出详细的让步计 业主行 为,从而 形成 建筑市场 良好的经济秩 划 ,设计让步 的方 案,有步骤地进行让步 。 序 ,促进 我国施工企业健康、可持续地科学 争取 以和平 的方 式解 决争执。签订较为有利 发展 。 的合 同。提 高合 同管理及项 目管理水平 ,按 《 民 法通 则 》 、《 合同法》以及 《 全 民所 合 同办事 。提 高索赔管理水平 。承包商 的公 有制建筑 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 关 能力 、谈判 艺术、策略、锲而不舍 的精神 等 都有涉 及工程索赔的条款 ,可 以作为推行 和灵活性对索赔 的解决也 是至关 重要 的。 工程索赔 的法律 依据 。 二 、建设工 程项 目合同管理反索赔的理 合 同干扰事件是索赔机会分析 的主要对 论 研 究 象。 具体 的合 同干扰事件是对索赔事件调查 、 建设工程项 目的索赔管理任务不仅在于 索赔原因分析、影响结果分析 以及索赔值计 对 已产 生的损失的追索 ,而且在于对将产 生

【新编写】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分析报告

【新编写】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分析报告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分析目录1 绪论 (2)1.1 问题的提出 (2)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2)1.3 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 (3)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4)2.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 (4)2.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 (4)2.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反索赔 (4)2.4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4)3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与反索赔类型 (6)3.1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类型 (7)3.2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反索赔类型 (8)4 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与程序 (9)4.1 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 (9)4.2 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 (9)4.3 索赔与反索赔的程序 (10)4.4 索赔与反索赔的解决方法 (11)5 索赔与反索赔的应对措施 (12)5.1 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实行设计招投标 (12)5.2 注意监管商提出的变更原工程的要求 (12)5.3 控制好因施工条件原因引起的变更 (12)5.4 加强各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13)6工程实例 (13)6.1工程概况 (13)6.2 合同实施过程 (13)6.3 索赔分析 (13)7结论 (14)致谢 (14)参考文献 (14)摘要:本论文主要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关于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及其重要意义的论述,揭示了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通过在实际操作中对索赔与反索赔进行分类;分析了索赔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索赔问题处理的基本程序与应对措施,最后通过对工程索赔实际案例的分析,完成整篇论文的课题研究.1 绪论1.1 问题的提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类型,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合同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1].现在,我国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普遍存在索赔与反索赔的现象.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进行的正常的商业往来,这种商业往来的健康开展,对促进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十分有利,并对培养和发展建筑市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但是,人们对索赔及反索赔的理解的差异,导致部分承包方与建设方对此存在许多争议及分歧.所以,现阶段十分有必要重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为各个利益方争取到相关合法的利益提供保障,为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促进我国建筑市场法制化的建成增添助力.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1.2.1 国内的研究现状对索赔与反索赔内涵的认识,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要符合《合同法》等的规定.他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选择,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乙方也有向甲方索赔的权利,因为甲乙双方之间是一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干扰事件,甲乙双方都会对合同进行分析,一方面谁都想尽量把责任推给对方,因此,双方就会在合同中寻找对另一方不利的合同条款,减少或防止己方可能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双方又想使自己在事件中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因此会在合同中尽量寻找对己方有利的合同条款作为索赔依据.由此,便产生了索赔与反索赔.简单点来说,只要是一方主动提出权利要求,那么对于这方来说就是“索赔”;而对此“索赔”提出反对或者修正意见的行为即被称为“反索赔”.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对于承包商而言,指望通过招标获得一个优惠的高价合同是不现实的,低中标、高索赔是承包商在工程造价中的国际惯例.在国际工程承发包的过程中通行适用的合同条件是FIDIC合同条件,对于业主来说,由于情况的不断变化,指望工程的最终造价就是中标价也是不现实的,低中标、反索赔是业主在工程造价结算过程中的国际惯例.一般在实际施工索赔中,并不是以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索赔和反索赔两者之间的关系,而是按照它们实际的意义,把承包方向业主方提出的补偿请求,叫做“索赔”;反之,习惯上叫做“反索赔”[2],此过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承包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的存在过错,比如说工程质量不达标,亦或是拖延工程进度,对此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另一方面,在承包方提出补偿要求之后,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分析、审核和修正,做到公平合理,实事求是.1.3 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1.3.1 研究的目的我国应当建立并完善一套有关索赔与反索赔的体制,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也应当积极地将工程索赔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过程当中不断地完善索赔与反索赔的技巧及方法,从而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以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水平.为更好地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建设工程行业的经济效益,改善我国在国际承包市场中的地位,以上措施都行之有效亦是当务之急.1.3.2 研究的意义在当今国际建筑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式下,我国建筑行业明显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其中我国工程索赔水平低,严重滞后国际发达国家的问题最为突出.由于我国缺乏与索赔反索赔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法保证索赔与反索赔过程的顺利有效的进行,从而导致索赔与反索赔的发展无法顺畅而快速地进行.小浪底工程的深刻教训:黄河小浪底工程在全过程中,索赔信函甚至达到3000多封,索赔问题亦然变成拉大中国与外国建筑行业差距的焦点.目前,我国已经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一员,在面对国外同行依靠“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竞争手段下,节节失利,如何完善与索赔反索赔相关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已显得尤为重要.1.3.3 研究的内容首先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定义,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以及其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其次分析了实际操作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类型,原因,条件,程序和解决方法,从而指出了索赔与反索赔的应对措施,最后结合具体实例分析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2.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类合同,它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为了达成他们所商定的建设目标,在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履行相关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合同管理则是建设工商行政部门、建设方、承包方等依据相关行政条例、法律法规等,采取行政的、法律的强制手段,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以防止合同纠纷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3].2.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通常是指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4].2.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反索赔反索赔一般是指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即对合同另一方要求的各种索赔请求予以严格的审核和修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2.4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从合同管理的角度讲,索赔和反索赔属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行为,均是有可能发生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利益双方所处的地位和条件不同,对工程情况了解的不同,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概率远高于对发包人提出反索赔的概率.通过摸索和总结,合同双方都意识到改革和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即是加强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特别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索赔是为了保全企业,保证生存而必须走的道路[5].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与反索赔是对立统一的,他们提高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合同管理的业务水平.在招标工程中,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对于利益双方而言,索赔和反索赔都起着同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承包竞争机制还不成熟,行政性法规不够健全,发包人、监理人还是承包人这三方都不具有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的丰富经验,一直当做是纠结的麻烦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从而成为敏感话题避而不谈,或在承包方提出索赔意向时予以针锋相对.但随着国内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以及参与国际工程项目增多,对《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的研究与实践的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并体会到承包人与发包人合理的索赔与反索赔行为,索赔行为是合同赋予承包人的权利,这不仅能够使双方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还能使经济建设沿法制化轨道发展,也体现了索赔与反索赔对立与统一的地位.因此,怎样达到工程建设良性发展,使得索赔行为既有利于承包人经营运作,又会维护国家利益,不给国家造成无谓的浪费和损失,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应该成为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现行的国内建筑业合同管理通用条款吸纳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就规范合同索赔管理制定了专门的责任划分和赔偿制定,为合同索赔的规范化提供了法律保障.《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和要求,可操作性非常强,对国内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双方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是使得合同顺利履行和合同目标顺利实现的必要措施,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是合同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同时,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和合同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具体而言,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索赔与反索赔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尤其是施工企业.目前竞标激烈,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低利润价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方法,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为了确保生存,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尤其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都以优化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的方法提高工效,通过合理索赔与反索赔,弥补竞标阶段所损失的经济利益.由项目经理亲自挂帅,专门成立索赔与反索赔领导小组,管理者将合同索赔与反索赔放在很高的位置上来认真对待.同时,施工现场管理者增强了危机感和责任感,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得以强化,从而减少建筑合同签定过程中对承包人产生的不利条件的影响.其次,有助于合同管理和信息研究.合同管理者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一定深度的理解,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索赔与反索赔论据的成立,需及时收集完整的现场记录和事实资料、气象资料、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指令性或政策性文件、双方来往文函、法令、法律等,必须具有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并符合一定的特定条件.任何一方由于信息管理不善,都可能会错失有效的索赔和反索赔时机,失去自身应得的利益.再次,有利于合同的完善,回避由于合同中的漏洞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由于合同条款中漏洞的出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肯定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而发包人在以后的类似工程中,为降低自己的风险和损失,就会想尽办法堵住合同中的漏洞.合同文件越来越严密,承包人想通过合同漏洞来索赔的机率越来越小,发包人的风险越来越低.3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与反索赔类型3.1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类型3.1.1 风险引起的索赔在日新月异的今天,风险的存在不可避免,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等等都会造成风险的存在,一般包括政治风险、合同风险、经济风险.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设施工队伍不断壮大,加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大致大量施工企业入不敷出,甚至面临倒闭.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建设方常常利用自身处于主导地位的优势,转移风险,采取不法手段,将风险转嫁给承包方,从而使利益各方产生严重分歧,同时也增大了承包方的风险,因此,承包方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出索赔要求.3.1.2 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方的报价是在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基础上,通过工程预算得到的.施工图纸中改变了工程任何一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都称为工程变更,都将改变承包方的预算,从而导致承包方的重新估价.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新变化,尤其是设计上的变化在所难免.3.1.3 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第四版FIDIC条款中规定,当合同价格变化幅度大于15%时,能够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工程量的变化往往会导致合同价格的变化,而实际施工中完成的工程量不可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主要引起的索赔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为工程量的变化而导致工期的变化,引起工期的索赔.另一方面,承包商在投标时进行的预算往往与设计图纸中的相关工作量有关,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力,机械设备等的安排都是事先安排,如果工程量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都将对承包方的经济投入带来影响,从而造成损失.再者,变化的工程量还会导致承包方已备材料的浪费或损耗,以至引起费用的索赔.3.1.4 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不确定因素会导致工期的延误,比如天气、地质情况变化等因素,因此,存在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承包方要求赔偿因非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按时完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承包方要求工期索赔,顺延工期.3.1.5 提高施工速度引起的索赔一旦工程项目的进度安排遭到外界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无法按时竣工,而影响工程项目总工期的实现,以至业主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当部分工程的延期,或工程项目的推迟完工可能会给业主方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时,业主方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承包方采取赶工措施,加速施工,从而确保在总工期内按时完成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必然引发承包方的费用及工期索赔.3.1.6 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方因自身过错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预期进度安排完成,引起损失,造成工期与费用索赔.[6]3.2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反索赔类型3.2.1 预防对方提出索赔(1)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率先提出索赔,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引发的分歧或矛盾往往非单方面原因造成,但是为争取我方的有利地位,争取主动权,提早打乱对方的阵脚,一般都会第一时间提出索赔.此外,尽早提出索赔,可以避免因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而丧失获取损失补偿机会现象的发生.(2)要按照合同办事,防止自己违约.工程按建筑合同顺利实施,合同双方没有争执和分歧,没有经济损失,就没必要提出索赔,双方皆大欢喜.要通过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这一环节,使合同双方都能严格按合同办事,诚信自律,依法从事相关工程活动,就可以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从而防止索赔的发生.3.2.2 针对对方的索赔要求予以反击站在承包方的立场上来看,索赔往往由材料供应方,分包方或业主的原因所引起.反驳或修正其他利益方的索赔要求是降低自身损失的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1)以自身同样遭受损失为前提减少其他利益方的索赔请求,迫使双方互相协商作出妥协.(2)以对方索赔报告为依据,找出漏洞或不足,以期驳回其他利益方的索赔要求,使得自身责任得以减轻,避免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4 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与程序4.1 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造成工程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建设工程产品生产条件变化大、生产环节多、资金用量大等特点,导致了其复杂的生产过程与大量的经济纠纷.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业主违约引发索赔;(2)工程变更;(3)业主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或预付款;(4)工程加速;(5)业主方或工程师责任造成的可补偿费用的延误;(6)工程中断或终止施工;(7)工程量增加(不含业主失误);(8)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违约;(9)合同缺陷造成的不公平条款;(10)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的相关更改等.[7]4.2 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索赔的目的在于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可靠的索赔依据,充分的索赔理由,完备的索赔条件,是成功进行索赔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为了成功达成索赔的愿望,具备以下的条件显得十分的重要:第一,现场签证是否符合程序,比如是否有监理单位指定人员的签字,如果是补签的签证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才符合程序;第二,如果是停工、拖延工期等现象,就必须有有权单位出具的材料(并且是原始的),或者有对方现场签字(责任划分明确、起止时间清楚的现场签字);第三,是否有原来工程设计单位签发的施工设计图纸,如果有变更还必须加盖设计单位印章和设计人员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第四,如果出现材料代用等现象并造成工程造价扩大或延误工期的,则须有对方负责人员的签字;第五,当由于地下设施资料不清而导致工程量增加,则看其是否有建设单位的签字认可;第六,如果是施工单位的原因(如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等),则须有相关实验时间及检验报告;第七,如果有国家规范等导致的工资、原材料费用调整,则必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第八,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损失,须有两方共同认可的草图,以及工程计量单.当然,不是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索赔工程价款,还要考虑是否合法,是否有理有据.首先是合法.索赔必须符合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相关法规有关条款的规定.其次是合理.索赔必须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三是有据.也就是要有具体的事实依据.四是协商.利益各方都应以将各方损失降到最低为目标,坚持互相协调,以做到互利共赢.[8]4.3 索赔与反索赔的程序4.3.1 索赔意向的提出索赔的双方都应及时抓住索赔机会,向对方提出索赔意向.尽快起草并向对方发出相关的索赔意向通知.4.3.2 起草并向被索赔方提交索赔报告在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索赔方应以书面方式主动向被索赔方提出索赔要求及有关证明材料,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计算损失,确定索赔价值并向被索赔单位送交索赔报告. 4.3.3 解决索赔问题(1)被索赔方应重点审查索赔报告内容是否有理有据;在此基础上,以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审查并核算索赔方所要求的索赔值.若索赔方提供的理由和证据不足以支持其索赔请求,则有权要求索赔方进一步提供更加详细的证明材料,反之,则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应答复.(2)根据被索赔方反馈索赔方的处理意见,业主有可能审查批准或部分或全部性的否定索赔报告.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就必须举行三方谈判,双方当面提供与分析索赔依据.要想索赔得到真正的解决,必须利益双方经谈判协商达成共识.(3)索赔与反索赔的各方在无法达成共识时,利益双方依法均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诉书一般应写明:申诉人名称、被诉人名称、索赔事项题目等等.4.4 索赔与反索赔的解决方法4.4.1 协商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4.4.2 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是建设工程调解中两种常用的调解方式.调解人按照国家法令、政策、合同规定和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责任、查清事实,辩明是非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再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解决协议.争执双方难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向合同管理机关等申请调解的权利,调解结果以调解书形式,由合同双方和调解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4.4.3 仲裁在我国,对于重新申诉的裁决一般采用名为“一裁终局制”的审判制度.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仲裁程序进行了规定,即第一步是申请和处理;第二步是相关机构审核是否满足受理条件;第三步是对条件不符的案件予以驳回并告知理由;第四步是组成仲裁庭;第五步是开庭裁决.4.4.3 起诉如果合同双方最终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来解决彼此间的分歧与争议,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均有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5 索赔与反索赔的应对措施5.1 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实行设计招投标开展设计招投标在于选择最优设计方案,在满足设计方案使用功能的基础上,考虑竞标方案技术的先进性,经济的合理性,使用的安全性.进行招投标是鼓励承包方互相开展竞争,改进自身工艺技术,查补自身不足的过程,与此同时,能够降低工程项目的建造成本,提高投资的效益,减少索赔与反索赔事件的发生,以达到设计、费用双优的理想目标. 5.2 注意监管商提出的变更原工程的要求一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不能变更原来的工程设计,如果擅自变更,那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变更者自负后果.二是施工方如果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可能涉及到修改设计图纸等问题,则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同意.否则后果自负.三是如果修改建议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5.3 控制好因施工条件原因引起的变更施工条件对施工过程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由于相关合同条款未对其做出精确的范围划分,因此导致利益各方时常因为该原因而造成分歧与矛盾.由此可见,提前做好施工现场。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和利益分配。

索赔是指合同双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而提出的要求,包括经济索赔和时间索赔。

索赔的条件和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条款、证据准备、索赔通知和谈判等步骤。

而反索赔则是指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索赔进行反驳和抗辩,保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为了避免索赔风险,建设单位需要在合同约定、工程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强管理,同时要注意索赔管理的技巧和策略以提高处理效率。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项目管理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加强管理、提高应对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索赔、反索赔、定义、类型、条件、流程、意义、方法、风险、管理、注意事项、总结1. 引言1.1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概述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建筑行业中一个重要的议题,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

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业主、监理或设计方的原因,而要求对方支付额外费用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的行为。

索赔的目的是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因不可抗力或合同漏洞导致损失。

常见的索赔类型包括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工程质量索赔等。

反索赔则是指业主或监理方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查和回应,以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反索赔的意义在于保护业主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索赔损失。

常见的反索赔方法包括调整合同条款、提供证据反驳索赔理由等。

建设工程项目索赔与反索赔是一个复杂且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重视索赔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只有在双方都遵守合同约定,认真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流程,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索赔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正文2.1 索赔的定义及类型索赔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一种索赔方式,指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出一定的经济要求,以弥补自身因对方违约、失误或变更合同等原因所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模板)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模板)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引言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和反索赔是常见的法律手段,用于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出发,详细探讨索赔和反索赔的概念、原因、程序和注意事项,以期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

建筑工程合同的定义与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就工程建设内容、工程造价、责任和权益等约定所达成的一种法律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如下:1.双方主体的合作关系:建设单位作为委托方,承包商作为被委托方,双方合作完成工程项目。

2.巨大的投资额度:建筑工程合同通常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投入,所以合同内容必须具备严谨性和明确性。

3.较长的合同期限:建筑工程合同的工期较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可能会延续数月或数年。

4.复杂的工程内容: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复杂多样,需要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时限、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约定。

索赔的概念与原因概念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遭受损失而要求对方履行经济补偿的一种法律要求。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索赔是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目的是为了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原因建筑工程合同中承包商提出索赔的原因主要包括:1.变更设计或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进行设计或施工的变更,导致承包商额外投入成本。

2.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无法按时完成,承包商需延长施工期限,增加人力、材料成本。

3.施工现场限制: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前必要的场地和设备,导致承包商增加施工难度和成本。

4.材料及设备供应问题: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无法按时到位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承包商额外采购或调整计划。

索赔程序及注意事项索赔程序在进行索赔时,承包商需要按照程序进行:1.准备资料:承包商应准备充分的资料来证明索赔的理由和损失情况,包括合同、施工记录、费用清单等文件。

2.提出索赔申请:承包商通过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明确索赔的内容、理由和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摘要工程索赔是在工程项目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是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组成,更是在各类工程项目中难以避免的存在。

各方面各角度的人员都需要正视,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这个工程索赔的原因是复杂且多角度的,可能源自于单方面主观上的需求变化,也可以是因为工程设计上的变化,也会因为在现实中客观原因的产生发生改变,如自然灾害的影响,地质结构的不同。

所以关于工程索赔实际操作以及其管理的成功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成本和工期是有着直观且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索赔;反索赔1.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概述1.1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就目前来说,现在的建筑工程界就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还未达成共识。

有些学者和专家认为根据国际工程施工案例的习惯,承包商向发包商的索赔称之为“索赔”,而发包商向承包商的索赔则被称之为“反索赔”,不过在合同的正式条件范本里被统一称之为“索赔”这是根据在国际施工项目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将承包商提出的正常款项之外的额外投资或者延长约定工期的要求被定义为索赔,FIDIC的相关合同中就有类许于上述的描述。

例如,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书中提到“如果承包商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他有权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延长期或者任何追加付款,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事件或情况。

该通知应尽快在承包商察觉或应已察觉该事件或情况后28天发出。

”但是理论界却有不一样的观点。

个人认为,如果只把工程索赔定义为承包商向发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是十分不准确的。

无论是两方谁先提出都应该理所应当的属于工程索赔的范畴之内。

现实中的实际操作确实是承包商向发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更为寻常。

但是因为当下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发包商一般都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所以如果发包商提出了索赔要求,发包一方是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完成索赔要求,比如说可以从应付给承包方的款项中进行抵扣,或者从承包商保证金中扣除款项从而补偿经济损失。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摘要: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促进了我国现代化工农业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加之人们的维权意识的逐渐提高,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则成为了建筑行业的首要工作内容,其中关于索赔的管理则是核心部分。

虽然索赔管理是业主和承包商在业务上的正常往来,但是履行程序务必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人们的片面认识,都不可避免的会在索赔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因此文章通过对索赔与反索赔的作用和意义分析和探讨,明确索赔管理中索赔和反索赔的主要程序,并提出对应的举措,加强合同的管理并进行全方位的控制,进而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关键词: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作用和意义;程序;控制措施一、引言建筑行业的市场随着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逐渐趋于完善和规范,同时又面临着激烈地市场竞争,经济效益不稳定,使得建设工程的索赔管理愈加重要。

在此过程中,承包商的施工索赔以及分包商和建筑监理等的反索赔构成了索赔管理的主要内容,此种现象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也是影响合同履行和项目实施的重要因素。

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范围广泛,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所经过的各个经营阶段大同小异,因此,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获取最大的利益签订工程合同就成了对该工程各部门和各单位进行协调和约束的基础条件,索赔管理也成为一项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

国际中惯用的索赔管理做法是低报价,高索赔,要与国际接轨,就必须加强索赔管理,这也是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必然趋势。

我国工程承包要走向世界,必须提高索赔意识,了解索赔内容,掌握索赔技能。

广义上讲该项制度包括索赔和反索赔,对于我国建筑市场而言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和补救措施。

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护资源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索赔与反索赔的作用与意义1、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精神或物质补偿的要求,反索赔是指业主向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

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在建设工程中正确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本文主要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现状,工程索赔的现实意义,实际操作中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反索赔进行阐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索赔;反索赔1、前言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各种特殊情况,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

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

然而,由于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方面争议和分歧较大。

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与反索赔,为各单位和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2、我国建设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现状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在发展过程中已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体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出现了一些质量事故、工期拖延、费用超支等问题,对国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社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这说明在工程管理上,我国与国外发达国家之间尚存在差距,尚有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

据统计,我国现阶段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造价三大目标最终能同时完成的仅占30%。

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目标很难达到,另一方面施工企业亏损严重。

因此,在此过程中,必然出现索赔,而实际操作中,索赔存在较大的问题,从索赔程序,索赔内容,索赔依据等方面均没有统一的规定,导致索赔存在一定的难度。

索赔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工程中需要很好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3、工程索赔的现实意义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索赔管理工作,可以避免合同争议,使工作项目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表优质建成,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是有利的。

索赔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经济利益的手段,也是合同双方的权利。

由于工程承包市场的特点是“买方市场”,承包商作为买方承担着更多的风险,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工程索赔在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弥补工程损失、保护自身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收益的有效手段。

本文主要通过合同管理过程中索赔的获取条件、依据及获取索赔的正确计算方式,对索赔进行分类,研究索赔产生的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索赔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基本原则。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索赔;反索赔1 绪论1.1 索赔与反索赔的概述索赔是一种商业术语。

一般而言,索赔是严格意义上的施工索赔,即施工方向合同方提出的。

在法律制度日趋完善的当今社会中,工程项目的索赔已成为一项正当权利的要求,这是承包商在不公平对待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必须争取的合理偿付,而不是无理争利。

1.2 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索赔的基础,索赔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直接关系。

索赔是一项合法的权利要求,是一种双向诉讼,并且合同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索赔。

这是合同双方之间合同管理的正常,无所不在的事务,并且是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常行为。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工程承包市场中,承包商通常采用低成本的中标策略来运行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收益,承包商经常使用索赔方法来确定自己的利益。

因此,建设项目索赔非常重要。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2.1 索赔的分类按索赔的当事人、索赔目的和要求、索赔事件的性质分别进行分类。

2.3 索赔的依据和前提条件1、索赔依据。

必须使用以下凭证或文件提出和处理索赔:1)在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期间与索赔事件相关的各种凭证。

这是因事件索赔而导致承包商在该期间遭受工期费用损失的事实依据,它反映了实际情况和计划项目的情况。

2)项目建设合同文件。

项目的施工合同是项目索赔的最重要,最关键的依据。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缔约方的书面协议或文件以及进行项目谈判和修正也构成索赔的重要依据。

3)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建设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也可以使用部门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或项目所在的地方法规作为项目索赔的依据,但必须在特殊的施工合同条款中将其指定为项目合同中的适用法律4)国家,部门和地方标准,规范和定额。

对建筑工程审计中索赔与反索赔问题的探讨

对建筑工程审计中索赔与反索赔问题的探讨

对建筑工程审计中索赔与反索赔问题旳探讨索赔是指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旳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旳状况导致旳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时间赔偿旳规定。

在业主和承包商旳协议中,索赔与反索赔占有非常重要旳地位,也是工程审计中不可忽视旳环节,本文就此问题做某些粗浅旳探讨。

一、索赔对工程造价旳影响投标方往往在剧烈旳投标竞争以较低旳标价中标,对于施工过程中因条件变化而产生旳亏损威胁,必然寻找一切也许索赔旳机会来减少自己旳风险。

法国协辅企业 SAE 承包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工程,总价为 18.75 亿元,由于施工期间旳多种有理有利索赔,工程造价增长 4.95 亿元,将本来注定亏损旳项目变成了巨额盈利旳工程。

从记录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旳 3% - 5% ,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旳 10 - 20% ;每项工程旳平均索赔次数为 20 次,索赔成功率约占 93% 。

由此可见索赔是影响工程造价旳一种非常重要旳原因,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对索赔进行有效监督。

二、索赔现象及有关规定(一)索赔现象由于施工中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物价旳变化,以及协议条款、规范、原则文献和施工图纸旳变更、延误等原因旳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防止地出现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中常常发生旳现象。

索赔是双向性旳,是一种权利旳主张,假如对方不履行或不合适履行义务时,受损方提出赔偿自身损失旳规定,是维护自己旳合法权益,是增长利益或减少损失旳合法手段。

同步,索赔也是对协议旳补充和完善,是承包、发包双方之间承担风险比例旳合理再分派,是协议管理旳正常业务。

(二)、我国有关索赔程序和时限旳规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有关规定中,对索赔旳程序和时间规定有明确而严格旳限定,重要包括:发(承)包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旳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方承担责任旳其他状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协议价款及导致承(发)包方旳其他经济损失。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探讨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探讨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探讨分析摘要:索赔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尤其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

合同索赔是没有合理履行合同的一方,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并且由对方的索赔要求以及索赔和反索赔相互对抗。

对此,本文首先应分析建筑项目合同索赔的概念和功能,然后解释项目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最后加强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索赔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赔是双向逻辑的概念。

这意味着,如果未正确管理施工合同,则合同签署的一方对另一方利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索赔。

建筑项目的良好发展决定了建筑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特别是,建筑承包商需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建筑法规,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及时发现合同风险并降低其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可能性。

这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改善施工合同管理是本文的重要方面。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索赔概述1.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对合同中所蕴含的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专业性,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往往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整个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通过合同管理工作能对复杂的管理内容进行简化,协调和处理各参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问题,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的实现。

1.2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从合同角度来看造成合同索赔的主要原因是合同主体的其中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建筑单位意见不统一导致另一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都有可能产生工程设计变更、索赔,这就要求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索赔,索赔管理的目的就是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环节产生的索赔进行控制。

(2)特征。

第一,双向性。

施工合同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乙方也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

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分析

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分析

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分析摘要:合同管理与索赔是推动参与工程的各方均可以更好地履行合同中的责任,保证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的一种重要方法。

所以,深入分析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与索赔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索赔问题引言当前建筑行业逐渐与世界接轨,合同化管理日益增强。

在残酷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如何通过合同管理为企业挽回损失和提高经济效益,是建筑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学习的一门功课,是项目管理者所必须的技能。

项目经理部应从工程开始施工就注意索赔资料的收集,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索赔,否则无形中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1合同管理与工程索赔的概念1.1合同管理概述在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要和人力资源、招标和竞标、工艺技术、监理和管养等工作实施有效的协调,并借助合同管理的制度对合同进行合理处理。

合同管理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复杂,而在合同管理中始终要围绕合同是否存在风险的问题进行分析,保证在合理起草以及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对其实施审核和管理,并开展合同的有效谈判,确保合同综合处理的效果满足预期的要求和目的。

在合同管理中,一般归口的部门是项目成本的控制部,且合同的管理还要遵循诸多原则:首先,合同要依法签订,确保合同良好合法性;然后要做好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合同履约率;另外,要做好合同纠纷的及时处理,对项目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合同管理流程见图1。

1.2工程索赔的概念建筑工程索赔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但施工阶段最为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的常见问题2.1合同执行力不强,未能很好地约束当事人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中,业主常常会向承包商提出垫资的要求,拖欠工程款等情况更是常有之事,甚至到了施工前也没有根据《专用条款》当中规定的发包人的工作对施工场地作出合理的处置。

关于建筑工程中的索赔问题分析研究

关于建筑工程中的索赔问题分析研究

关于建筑工程中的索赔问题分析研究摘要: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所以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

本文主要介绍了工程索赔的概念、性质、分类、特点和原因,论述了索赔成立的条件、索赔的程序、索赔的作用,提出了索赔工作中应避免的误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

关键词:工程索赔;合同管理;索赔分类;索赔程序;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laims the contracted project management as a special content, so should improve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the engineering claims of understanding, strengthen the theory and method of claim, treat and engineering counterclaim.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concept, nature of the engineering claims, classific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reasons, and discusses the conditions, the claim was a claim of the program, the role of the claim, and put forward the claim work should be avoid misunderstanding.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market economy,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engineering claims is a normal phenomenon.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inevitable.Key words: Engineering claims;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 classification; Claim program前言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是索赔的依据。

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问题的研究

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问题的研究

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问题的研究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但是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形成,目前,索赔还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分巨大,有时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

这不仅只是技术与理论上的不足,而是与许多问题诸如法律、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牵连造成的。

“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是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验总结。

随着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五制”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

Abstract: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market economy, despit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engineering claims is a normal phenomenon. But in our country, because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has not yet fully formed, at present, claim or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in one of the weakest link, which caused direct economic loss is very great, and sometimes even endanger enterpris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It is not just technology and the shortage of the theory, but with many issues such as legal, economic, cultural and other factors involved in the cause. “The winning by low price, profit by claim” is many international contractor’s experience. With China’s engineering bidding system,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resettle ment, capital gold,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five” system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owner, supervision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unit constitution further to improve, work also gradually into a claim the normal track.引言:索赔和反索赔是根据不同的索赔对象而界定的,其根本目的就是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就对方责任引起的事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与反索赔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发生的事件真实、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这样对合同双方处理起来易于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摘要:在本文中主要是研究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从概念、产生的原因开始,然后进一步地探究现在的工程索赔时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索赔;反索赔;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一、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及产生的原因1.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1)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者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反索赔的概念及其作用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即合同的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当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2.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1)当事人违约合同双方中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为此,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违约分为发包人违约和承包人违约两种。

(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般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等。

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应按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分别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工期,应得到相应的顺延。

(3)合同问题合同问题包括合同缺陷和合同理解错误,合同缺陷主要有措辞不当,说明不清,合同中遗漏了对相关问题的约定等现象,合同理解错误主要是合同中采用的习惯用语和法律体系不同。

对此,工程师应及时地给予解释,解决合同中的问题所在。

(4)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常常表现为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设计变更,取消合同中的一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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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分析目录1 绪论 (2)1.1 问题的提出 (2)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2)1.3 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 (3)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 (4)2.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 (4)2.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 (4)2.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反索赔 (4)2.4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5)3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与反索赔类型 (7)3.1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索赔类型 (7)3.2 实际操作中常见的反索赔类型 (8)4 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与程序 (9)4.1 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 (9)4.2 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 (10)4.3 索赔与反索赔的程序 (10)4.4 索赔与反索赔的解决方法 (11)5 索赔与反索赔的应对措施 (12)5.1 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实行设计招投标 (12)5.2 注意监管商提出的变更原工程的要求 (12)5.3 控制好因施工条件原因引起的变更 (13)5.4 加强各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13)6工程实例 (13)6.1工程概况 (13)6.2 合同实施过程 (13)6.3 索赔分析 (14)7结论 (14)致谢 (14)参考文献 (15)摘要:本论文主要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关于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及其重要意义的论述,揭示了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通过在实际操作中对索赔与反索赔进行分类,分析了索赔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索赔问题处理的基本程序与应对措施,最后通过对工程索赔实际案例的分析,完成整篇论文的课题研究。

1 绪论1.1 问题的提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类型,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分支。

合同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1]。

现在,我国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普遍存在索赔与反索赔的现象。

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进行的正常的商业往来,这种商业往来的健康开展,对促进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十分有利,并对培养和发展建筑市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但是,人们对索赔及反索赔的理解的差异,导致部分承包方与建设方对此存在许多争议及分歧。

所以,现阶段十分有必要重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为各个利益方争取到相关合法的利益提供保障,为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促进我国建筑市场法制化的建成增添助力。

1.2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1.2.1 国内的研究现状对索赔与反索赔内涵的认识,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要符合《合同法》等的规定。

他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选择,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乙方也有向甲方索赔的权利,因为甲乙双方之间是一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平等的。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干扰事件,甲乙双方都会对合同进行分析,一方面谁都想尽量把责任推给对方,因此,双方就会在合同中寻找对另一方不利的合同条款,减少或防止己方可能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双方又想使自己在事件中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因此会在合同中尽量寻找对己方有利的合同条款作为索赔依据。

由此,便产生了索赔与反索赔。

简单点来说,只要是一方主动提出权利要求,那么对于这方来说就是“索赔”;而对此“索赔”提出反对或者修正意见的行为即被称为“反索赔”。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对于承包商而言,指望通过招标获得一个优惠的高价合同是不现实的,低中标、高索赔是承包商在工程造价中的国际惯例。

在国际工程承发包的过程中通行适用的合同条件是FIDIC合同条件,对于业主来说,由于情况的不断变化,指望工程的最终造价就是中标价也是不现实的,低中标、反索赔是业主在工程造价结算过程中的国际惯例。

一般在实际施工索赔中,并不是以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索赔和反索赔两者之间的关系,而是按照它们实际的意义,把承包方向业主方提出的补偿请求,叫做“索赔”;反之,习惯上叫做“反索赔”[2],此过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承包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的存在过错,比如说工程质量不达标,亦或是拖延工程进度,对此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

另一方面,在承包方提出补偿要求之后,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分析、审核和修正,做到公平合理,实事求是。

1.3 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1.3.1 研究的目的我国应当建立并完善一套有关索赔与反索赔的体制,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也应当积极地将工程索赔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过程当中不断地完善索赔与反索赔的技巧及方法,从而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以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水平。

为更好地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建设工程行业的经济效益,改善我国在国际承包市场中的地位,以上措施都行之有效亦是当务之急。

1.3.2 研究的意义在当今国际建筑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式下,我国建筑行业明显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其中我国工程索赔水平低,严重滞后国际发达国家的问题最为突出。

由于我国缺乏与索赔反索赔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法保证索赔与反索赔过程的顺利有效的进行,从而导致索赔与反索赔的发展无法顺畅而快速地进行。

小浪底工程的深刻教训:黄河小浪底工程在全过程中,索赔信函甚至达到3000多封,索赔问题亦然变成拉大中国与外国建筑行业差距的焦点。

目前,我国已经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一员,在面对国外同行依靠“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竞争手段下,节节失利,如何完善与索赔反索赔相关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问题已显得尤为重要。

1.3.3 研究的内容首先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定义,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以及其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其次分析了实际操作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类型,原因,条件,程序和解决方法,从而指出了索赔与反索赔的应对措施,最后结合具体实例分析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索赔与反索赔的处理。

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索赔与反索赔2.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类合同,它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为了达成他们所商定的建设目标,在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履行相关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合同管理则是建设工商行政部门、建设方、承包方等依据相关行政条例、法律法规等,采取行政的、法律的强制手段,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以防止合同纠纷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3]。

2.2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通常是指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4]。

2.3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反索赔反索赔一般是指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即对合同另一方要求的各种索赔请求予以严格的审核和修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2.4 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从合同管理的角度讲,索赔和反索赔属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行为,均是有可能发生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利益双方所处的地位和条件不同,对工程情况了解的不同,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概率远高于对发包人提出反索赔的概率。

通过摸索和总结,合同双方都意识到改革和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即是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与反索赔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特别对于施工企业而言,索赔是为了保全企业,保证生存而必须走的道路[5]。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与反索赔是对立统一的,他们提高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合同管理的业务水平。

在招标工程中,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对于利益双方而言,索赔和反索赔都起着同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实行招标承包竞争机制还不成熟,行政性法规不够健全,发包人、监理人还是承包人这三方都不具有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的丰富经验,一直当做是纠结的麻烦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从而成为敏感话题避而不谈,或在承包方提出索赔意向时予以针锋相对。

但随着国内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以及参与国际工程项目增多,对《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的研究与实践的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并体会到承包人与发包人合理的索赔与反索赔行为,索赔行为是合同赋予承包人的权利,这不仅能够使双方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还能使经济建设沿法制化轨道发展,也体现了索赔与反索赔对立与统一的地位。

因此,怎样达到工程建设良性发展,使得索赔行为既有利于承包人经营运作,又会维护国家利益,不给国家造成无谓的浪费和损失,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应该成为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行的国内建筑业合同管理通用条款吸纳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有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就规范合同索赔管理制定了专门的责任划分和赔偿制定,为合同索赔的规范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和要求,可操作性非常强,对国内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

双方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是使得合同顺利履行和合同目标顺利实现的必要措施,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

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是合同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

同时,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和合同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

具体而言,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索赔与反索赔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尤其是施工企业。

目前竞标激烈,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低利润价中标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方法,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为了确保生存,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尤其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都以优化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的方法提高工效,通过合理索赔与反索赔,弥补竞标阶段所损失的经济利益。

由项目经理亲自挂帅,专门成立索赔与反索赔领导小组,管理者将合同索赔与反索赔放在很高的位置上来认真对待。

同时,施工现场管理者增强了危机感和责任感,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得以强化,从而减少建筑合同签定过程中对承包人产生的不利条件的影响。

其次,有助于合同管理和信息研究。

合同管理者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一定深度的理解,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索赔与反索赔论据的成立,需及时收集完整的现场记录和事实资料、气象资料、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指令性或政策性文件、双方来往文函、法令、法律等,必须具有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并符合一定的特定条件。

任何一方由于信息管理不善,都可能会错失有效的索赔和反索赔时机,失去自身应得的利益。

再次,有利于合同的完善,回避由于合同中的漏洞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

由于合同条款中漏洞的出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肯定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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