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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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职称晋升与评审管理制度

职员职称晋升与评审管理制度

职员职称晋升与评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的职员职称晋升与评审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发展动力,提高公司的绩效和竞争力,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职称晋升与评审管理,包含职称评审条件、晋升程序和相关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职称评审条件第三条晋升各级职称的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娴熟掌握本职工作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业绩和专业素养; 2. 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和职业道德,乐观致力于个人的专业成长和提升; 3. 在公司任职期间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

第四条不同职称晋升的具体条件如下: 1. 初级职称:工作经验满1年,能够独立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取得肯定的工作成绩; 2. 中级职称:工作经验满3年,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本领和业务本领,有肯定的技术功底和管理经验; 3. 高级职称:工作经验满5年,在本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和专业造诣,具备较高水准的技术本领和管理经验; 4. 特级职称:由公司董事会或高层管理层授予,工作经验满8年以上,在本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具备杰出的业绩和领导才略。

第五条职称评审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将依据公司业务特点、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职称晋升程序第六条职员职称的晋升程序包含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员工依照规定填写职称晋升申请表,附上个人简历、业绩料子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2. 料子审查:人力资源部将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申报审核:人力资源部将评审通过的申请料子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估; 4. 面试考核:依据评审委员会的看法,确定进行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考核工作; 5. 职称评定:评审委员会依据申请料子、面试考核结果等综合评定,确定职称晋升名单,并向董事会或高层管理层提交报告; 6. 审批批准:董事会或高层管理层依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审批职称晋升名单,并下发职称晋升通知; 7. 职称晋升:经批准晋升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证书和薪酬调整。

事业单位评职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评职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在编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和业绩,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

第二章职称评审条件第四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符合岗位要求;4. 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和业绩,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工作;5. 通过专业技术水平测试或评审。

第五条申报不同级别的职称,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助理级职称: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专业技术水平;2. 副高级职称: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水平,且在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研究成果或贡献;3. 正高级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水平,且在相应专业领域有显著研究成果或贡献。

第三章职称评审程序第六条职称评审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评审答辩、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和审批等环节。

第七条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业绩证明、论文著作等。

第八条资格审查: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第九条评审答辩:组织评审答辩,申报人陈述个人工作情况和业绩,答辩委员会进行提问和评分。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答辩情况和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

第十一条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审批: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四章职称管理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称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和考核。

职称管理规定

职称管理规定

职称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立职称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旨在促进企业内部人才的培养和提升,以及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职称评定和管理。

二、职称管理体系1.职称分类:–初级职称:初级职称包括“初级工程师”、“初级设计师”等。

–中级职称:中级职称包括“中级工程师”、“中级设计师”等。

–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设计师”等。

2.职称评定标准:–初级职称评定标准: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能够独立完成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成绩。

–中级职称评定标准:在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并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高级职称评定标准:在中级职称的基础上,具备出色的专业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并能够对企业的战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职称评定程序:–提交材料:员工需按照职称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初审:法务部门进行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评定要求。

–学术评审:法务部门将材料提交给相应的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综合评审:学术评审结束后,法务部门将根据学术评审的结果及其他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职称评定结果:法务部门将评定结果通知员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企业人事档案中。

三、职称评定标准1.初级职称评定标准:–岗位胜任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岗位职责并取得一定成绩。

–业务知识掌握: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并能够较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团队合作能力:善于与同事合作,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工作并发挥作用。

2.中级职称评定标准:–专业能力卓越:在基本业务基础上,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复杂问题。

–团队协作与领导能力:在团队中发挥重要的协作和领导作用,并能够有效地推动团队目标的达成。

–职业操守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高级职称评定标准:–专业能力卓越:在中级职称的基础上,具备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能够在企业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员工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二)公正原则:评审标准统一,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三)公开原则:评审结果及时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四)激励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称评审,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评审范围:(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二)职业资格评审:包括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评审条件:(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二)职业资格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通过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考核鉴定;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评审程序分为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和颁发证书五个阶段。

第七条申报:(一)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审申请;(二)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第八条审核与评审:(一)公司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审;(三)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公示:(一)评审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颁发证书:(一)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为通过评审的员工颁发相应证书;(二)证书作为员工晋升、加薪、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
1. 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制定明确、客观、公正的职称评价标准,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的评价,避免过度强调学历和资历。

2. 强化评审过程的公正性:确保职称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立评审专家库,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管理,防止评审中的人为因素和不正之风。

3. 严格职称评聘程序:规范职称评聘的程序和流程,明确各级职称的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评聘办法,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审查,确保评聘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加强监督和问责:建立职称评聘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评聘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职称评聘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职称评聘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5.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与职称评聘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对于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6.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职称评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通过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可以提高职称评聘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成就进行评价、认定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发展中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其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下面是一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的具体内容:1.职称评审:评审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的核心环节。

评审过程通常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是否授予相应职称的建议。

评审标准通常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发表等多个方面。

2.职称申报:申报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第一步。

申报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著作等。

申报人还需要填写职称申报表,对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

3.职称授予:授予是职称评审的最后环节。

经过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估和推荐,由相应的职称管理部门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最终决定是否授予申请人相应的职称。

授予的职称级别和名称通常与申请人的专业领域和水平相符合。

4.职称管理:管理是对已授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后续管理和服务的过程。

管理内容包括对职称证书的发放、保管、变更和注销等,以及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等。

同时,还需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晋升、职称转换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总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是一个系统性、规范性的工作,旨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和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

通过科学的评审标准和管理制度,可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为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确保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具有评审权的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职称评审标准和程序,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内,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

第二章组建第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组建评审委员会时,应明确开展职称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层级、评审范围等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高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同专业低层级职称。

第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或授权组建,并按高、中、初级实行分级管理。

(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或授权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组建;(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相关部门或授权相关单位组建。

有评审权的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可组建本部门(单位)主体职称系列(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三)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或授权相关单位组建。

有评审权的省级和市(州)有关部门、单位可组建本部门、本单位主体职称系列(专业)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八条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职称评审专家,每年有一定的评审工作量;(四)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各项政策,能够制定引领行业发展、客观科学的评审标准;(五)具有开展职称评审的能力,评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完善的管理制度,评审制度完备,监督管理严格。

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职称评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职称评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统一和优化职称评定工作,公正、客观地评价职称申报人的专业水平和业绩,科学合理地确定职称评定等级。

本制度依据《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称评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资格条件、评审程序、评定标准、评委组成等方面。

第二章:申报资格条件2.1 职称分类和条件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业发展需要,将职称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四个等级。

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助理工程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两年以上;(2)工程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五年以上;(3)高级工程师: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七年以上;(4)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十年以上。

2.2 资格审核申报人须向公司人事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人事部将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审程序3.1 组织评审委员会公司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申报人的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审查和决策。

3.2 材料评审职称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评审,确保申报人的资料齐全合规。

3.3 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岗位特点和业绩表现,确定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将根据评定标准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能力等进行评定。

3.4 初评和复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后,将公示初评结果,并接受申报人的复评意见。

根据申报人的复评意见和专家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等级。

第四章:评定标准4.1 职称评定等级标准(1)助理工程师: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为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水平;(2)工程师: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工作任务,并提出创新性建议;(3)高级工程师: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够指导和培养其他工程师;(4)专业技术人员:在特定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业内的技术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的管理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人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利和机会。

2.统一标准原则: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的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的标准,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严格监督原则: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的管理必须严格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不正之风,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管理内容1.资格管理:对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道德品质。

2.培训管理:对职称评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评审能力,确保其掌握最新的评审政策和标准。

3.工作纪律管理:制定并执行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规定,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4.考核管理:对职称评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工作绩效和职业道德表现,及时表彰优秀工作人员。

5.档案管理:建立职称评审工作人员档案,记录其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等信息,为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四、选拔任用1.选拔标准:选拔任用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依据,择优录用。

2.任用程序:任用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

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回避制度: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发生。

五、监督检查1.监督主体:监督检查工作由上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监督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工作纪律、选拔任用等各个方面。

3.举报处理:对于举报投诉事项,上级管理部门应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果,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不良记录: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上级管理部门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职称评聘管理制度职称评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事业单位中员工的职称评定和职称晋升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规范员工的职称评审流程,提高评聘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从而激励员工的进取心和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一章评委会的构成与职责评委会是职称评聘管理制度中的核心机构,其构成及职责如下:1. 评委会的构成评委会由高级职称员工组成,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评委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命,任期一般为两年,并可以连任。

2. 评委会的职责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流程,并依据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委会还负责对职称申请者进行面试和论文答辩,最终评定职称等级。

第二章职称评审的程序与要求1. 申请条件员工在申请职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工作年限、学历要求等。

同时,员工需要在申请材料中详细陈述自己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以及取得的成绩。

2. 评审流程员工在提交申请后,评委会将组织面试和论文答辩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论文答辩则要求员工对自己的专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和表达。

3. 评审标准评委会将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创新能力、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具体包括职称要求、培训情况、科研成果等。

第三章职称晋升的激励机制为了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职称评聘管理制度中还设有激励机制,以鼓励员工的进取心和积极性。

1. 薪酬激励职称评聘结果将影响员工的薪酬待遇,获得较高职称级别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薪资提升。

2. 职称津贴高级职称的员工将享受额外的职称津贴,以认可其在岗位上的优秀表现和专业能力。

3. 培训机会评聘制度将优先考虑具备较高职称级别的员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以提升其职业发展能力。

第四章评聘结果的公示与申诉评聘结果将及时公示,以保障评聘工作的公开透明。

同时,为了确保评聘结果的公正性,员工有权利提出申诉。

1. 评聘结果的公示评委会将在指定的公示板等场所公布评聘结果,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评定情况。

职称管理工作制度

职称管理工作制度

职称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称管理工作,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提高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称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体现职称评审的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职称管理工作应涵盖职称评审的各个环节,包括职称评审的组织、申报、评审、公示、授证等。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职称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职称评审组织第五条职称评审组织应按照职称系列和专业设置,分级负责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职称评审组织应建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担任评审组织和被评审对象的职务。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应设立秘书处,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包括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评审安排等。

三、职称申报第九条职称申报对象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和业务能力,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申报。

第十条职称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职称申报表;(二)身份证复印件;(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四)工作证明;(五)业务成果和业绩证明;(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合规,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四、职称评审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职称评审标准,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可采取面试、答辩、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充分体现申报人的业务能力和实绩。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公示无异议的,评审委员会应出具职称评审报告,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五、职称授证第十七条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颁发相应级别的职称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7.25•【文号】人社部发〔2024〕56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7月25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管内容第三章监管方式第四章监管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管,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监管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管。

职称评审监管要依法有序进行,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职称评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监管。

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职称评审领域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监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公正高效。

职称评审监管要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正常职称评审活动的干扰,减轻职称评审主体负担。

第三条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个人,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进行监管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9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纪南2019年7月1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大全五篇]》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大全五篇]》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大全五篇]》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建立和规范公司职称体系及其评审管理办法,鼓励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的员工专精所长,以企业发展目标引导员工在竞争环境中丰富知识、强化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外聘技术类员工不适用。

第二章职称申报1、评审委员会与评审小组: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经营层成员与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组成,下设不同职称类别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由人力资源部成员和公司范围内相关专业的最高级职称员工组成。

主要职责为:①针对不同职称制定详细职称评审细则,并公布各岗位标准职称及报考相关要求;②与职称考核评审相关机构对接,了解职称申报具体要求,组织公司一年一度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③负责职称相关证书的审核与存档备案,统一管理公司职称评定工作。

2、职称申报程序①职称申报工作为一年一度,由评审委员会及评审小组公示年度现岗位职称申报类别、考试/评审时间与注意事项,申报人按公示所示材料进行申报准备;②申报人以职称类别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相应的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统一报送至职称考试、评审机构;③申报人因故不能参加或错过参加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可在自行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后主动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应的评审小组进行考核和复审,也可参加下一年度职称申报。

3、职称申报费用与资格证书管理。

由公司组织的一年一度职称申报工作均为现岗位所需职称,申报人在通过现岗位职称申报后可由公司全额报销报名费及指定科目的教材费。

申报人所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需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保管,离职或不享受本职称相应待遇时可取回。

第三章职称评定1、评定原则:①因岗评定原则。

以工作岗位对应职称评定,非岗位职称暂时不予评定。

②公开公正原则。

职称评定过程公开透明,评定结果公平,待遇与结果挂钩。

③诚实信用原则。

职称申报与评定过程中,申报人与评审小组均需保证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聘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职称评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竞争择优、注重实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职称评聘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职称评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贡献。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七条职称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个人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1. 职称评审申请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职称证书复印件。

4. 工作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单位推荐应对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

第十条专家评审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且与申报人员无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评审标准第十二条职称评审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专业理论知识水平。

2.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3. 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

4. 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情况。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职称评聘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的评审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指对在职人员根据其所具备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鉴定,以确定其职称等级的一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职称评审工作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职称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具体成员人数和组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职责,对评审工作产生的任何问题,负有监督和处理的责任。

第六条职称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者在评审过程中得到保护和公平待遇。

第七条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鉴定,形成评审结果。

第九条职称评审结果应当由专业组织或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向申请者公布。

第十条职称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十一条职称评审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须重新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将评审工作的情况向职称评审单位及时通报,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其他评审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和发展。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可以通过申诉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职称评审工作的费用由申请者承担,其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职称评审管理权限

职称评审管理权限

职称评审管理权限一、背景介绍职称评审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进行评定和认定的过程,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是指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权力,包括制定职称评审规则、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审核评定结果等。

二、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机构或部门,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可分为以下几类:1.政府部门: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全国性的职称评审规则和标准,统筹协调各地区、各行业的职称评审工作,并对各地区、各行业的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2.高等院校:高等院校负责制定本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规则和标准,组织实施本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并对本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3.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规则和标准,组织实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并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4.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负责制定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规则和标准,组织实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并对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具体内容1.制定职称评审规则和标准:根据不同机构或部门的需要,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职称评审规则和标准。

政府部门应该考虑全国性的因素,高等院校应该考虑教学科研特点,企事业单位应该考虑自身经济实力和发展需求,行业协会应该考虑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2.组织实施职称评审:根据制定好的职称评审规则和标准,组织实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这包括了组织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等过程。

3.审核评定结果:对于完成了申报、初审、复审等环节后得出来的最终结论进行审核。

这一环节是非常关键的,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处理职称评审异议:如果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异议,需要对其进行处理。

这一环节需要对异议进行认真核实,找出问题所在,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案。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工作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工作

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为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提高评聘质量,推进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的有效运转,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流程管理,提升评聘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职称评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激励干部教师积极进取,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下面从制度建设、流程管理、评聘标准、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探讨如何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1.建立完善的评聘管理制度。

应明确职称评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评聘工作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明确评聘的各项规定,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建立健全的评审专家库。

应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评审专家队伍,及时调整专家库的构成,保证评审专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评审质量。

3.规范评审流程和申报程序。

应明确评审程序和要求,规范评审流程,确保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

4.严格实行考核制度。

应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评聘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评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优化流程管理1.加强信息化建设。

应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评聘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简化评审程序。

应简化评审流程,减少繁琐手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评审效率,确保评审质量。

3.加强沟通协调。

应加强与各部门之间、评审专家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评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提升评聘标准1.严格评审标准。

应严格执行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提高评审水平。

应加强评审专家的培训和交流,增强专业水平和辨识能力,提高评审质量。

3.完善评审指标。

应不断完善评审指标体系,及时调整各项评审指标的权重,确保评审工作符合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

四、加强监督检查1.建立监督机制。

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职称评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内部人才评价机制和晋升途径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它涉及到学校内部的职位晋升、人才选拔和激励等多个方面,是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制度目的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评审程序和标准,公正、公平地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能力以及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贡献,以便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各种专业人才的支持。

三.制度原则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评审过程应该公正公开,遵循一定的评审标准,确保每一个教师都有机会参与评审,并且享受公平对待。

2. 客观、科学:评审标准应该具备客观性和科学性,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估教师的职业能力和贡献。

3. 灵活、适应性:制度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特点,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

4. 激励、激励性:评审制度应该能够激励教师积极工作,鼓励教师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和素质。

四.评审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教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科研和服务学校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学校人事部门将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专家评审:学校将邀请一些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4. 部门审核:学校各部门会根据评审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对教师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制定晋升计划。

五.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职称评审的核心内容,对于评审结果的公正和科学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评审标准可以包括教学、科研、服务和师德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每个方面都有具体的指标和评分方法。

六.评审结果的应用评审结果对于教师的晋升和激励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晋升计划和薪资待遇,激励教师持续提高职业能力和贡献。

七.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评审标准的设计可能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难以核实等。

职称评审工作制度

职称评审工作制度

职称评审工作制度
职称评审工作制度是一种规范和管理职称评审工作的制度。

它包括评审流程、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内容,旨在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透明。

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评审流程:包括申报材料准备、评审材料的提交、评委考核、评审结果的公示等环节。

2. 评审标准:制定职称评审的专业标准,明确各级别职称的条件和要求。

3. 评审程序:规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

4. 评审人员的要求:确定评审人员的资格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评审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公正性。

5. 评审结果的处理: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通知,并设立申诉制度,对不满意的结果进行审查和处理。

职称评审工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客观和透明,避免权力滥用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它也能够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的机会和平等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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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管理篇
1. 什么是职称?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名称的总称,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标志,其特点带有称号的性质。

2. 什么是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也称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需要具有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才能履职的工作岗位。

3. 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达到的程度,能够担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标志。

4. 为什么要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专业技术资格是由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业绩进行评价和认定后赋予的资格,具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

通过职称评审,可以为国家和用人单位使用、培养、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依据;进一步确立、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和价值,为企事业单位树立形象;并使专业技术人员正确认识和审视自身状况,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激励各类人才刻苦钻研、奋发拼搏,不断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更加显著业绩,攀登新的科学高峰,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5. 职称工作服务的对象?
从传统的人事管理体系看,职称工作服务的对象是技术干部;按照当前人才工作管理的范畴,职称工作服务对象的主体是专业技术人员。

技能型专业人才(技术工人)虽不属于职称工作服务的主体,但技能型专业人才只要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要求,均可申报评审职称(要按照梯次逐级晋升)。

6. 现行的职称制度?
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以岗位聘用为基础的职务任职评价制度。

内容包括职称评审(含考试取得的职称资格)和聘任及管理。

(二)是以行政许可为基础的职业资格准入评价制度。

包括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包括执业和从业资格,执业资格相当于中级职称,从业资格相当于初级职称。

(三)是以社会通用为基础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主要是社会通用类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以考试形式为主。

如社会工作者水平考试、广告专业水平考试等。

7. 现行的职称管理方式及权限?
我国现行的职称管理模式:由各级政府职称职能部门或获得授权的相关部门(机构)统一管理。

管理权限:高级职称的评审及管理权在省(部)级(少数正高级在国家),中级在市(厅)级,初级在县(处)级。

8. 如何区分职称的等级?
职称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五个档次,即:高级(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含助理级、员级)。

晋升职称必须按梯次逐级申报评审。

正高级职称如:研究员、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主任医师、一级演员、研究馆员、资深翻译、播音指导、编审、高级记者、国家教练、正高级经济师等。

副高级职称如: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二级律师、高级讲师、高级会计师等。

中级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讲师、馆员、助理研究员、主治医生、农艺师等。

助理级职称如:药师、四级演员、助理记者、助理工程师等。

员级职称如:技术员、医士等。

有关职称系列(专业)的具体分类、级别及名称可登录“南通职称网”(网址:www. )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栏目查阅或下载“职称分类一览表”。

9. 职称有哪些效用?
(一)职称的效用:获得职称资格的人员,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学术)水平、能力。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获得职称资格并被单位聘任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企业或单位自主聘任的除外—未按照相关规定经评审获得职称资格)。

(二)职称资格的效用有局限性:在哪个区域(系统)评审的职称(指按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经评审获得的职称资格,不含地方职称),就在哪个区域(系统)内有效。

因人才流动等原因跨区域(系统)调动后,须按照所在区域(系统)规定,重新申报评审确认职称。

目前,江苏省及“长三角”区域对外区域(系统)的职称一般都予以认可(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及时办理资格确认审批手续)。

10. 职称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职称的分类包括三个层次:
首先,按行业的不同来区分系列(专业)。

如工程技术、农业技术、财经类、医药类、文化类、艺术类、教育类、科研类、司法类等行业类别。

各系列(专业)的命名权由国家统一确定,目前,全国职称共分29个系列(专业)。

其次,在各系列(专业)之下分专业。

如工程技术系列分为建设专业、机械专业、纺织专业、交通专业、石油化工专业、电子信息专业等。

专业的命名权由各省或部、委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统一确定。

目前,江苏省工程技术系列有建设、机械、纺织等30多个专业
第三,在各专业之下分学科。

如建设工程专业内有: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结构、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等学科。

学科的分类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行业内技术的进步和发展而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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