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省明年可用充值卡缴电费

合集下载

关于销售电费充值卡的通知

关于销售电费充值卡的通知

关于销售“电费充值卡”产品的通知为促进电商业务稳健发展,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现在全局各单位开展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费充值卡”销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销售时间2014年5月20日-6月27日二、内容介绍(一)产品介绍我局领取的“电费充值卡”面值分为100元、200元、500元三种。

(二)使用方法电费充值卡类似手机充值卡,买卡后进行一次性充值,客户可随时随地拨打电力公司充值电话“95598”,按语音提示实现充值购电和缴费。

(三)收入按充值卡面值的1.5%计入各单位电商专业收入。

三、奖励政策按充值卡面值的0.5%直接奖励到个人。

四、考核政策未完成月销售指标的单位,考核单位负责人绩效实得奖励的5%,最高考核15%五、相关要求(一)为了方便管理,市场部负责统一调配、领取、系统录入和与财务对账等工作,各单位只需进行销售即可,按时间上交电费充值卡销售款。

(二)要求各级销售人员严格按照充值卡面值销售,不得自行加价或降价销售。

销售一律实行现费交易,不得产生任何欠费。

(三)电费充值卡为有价实物产品,领货后即可销售。

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物产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管产品,对重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要监督检查到位,杜绝生产安全隐患。

(四)各单位销售充值卡时应与用户确认充值卡面完好无损,一经销售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五)网点在销售“电费充值卡”时如遇问题,由各单位汇总反馈市场部,市场部将及时协调解决。

(六)电费充值卡为包销产品,6月27日之前各单位必须缴款,否则会产生欠款,各单位可以进行销售调配。

业务联系人:王伟成联系电话:69043177附件:各单位月销售电卡任务指标市场部2014年5月19日。

湖南省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

湖南省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

湖南省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湖南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有关要求,顺应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变革趋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实施以下政策。

一、支持产业创新发展1.支持新车型研发、引进。

对汽车生产企业在省内研发并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新车型,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一年内销量分别达到2000辆、100辆、100辆、100辆的,按照乘用车每个车型500万元,其他种类每个车型150万元给予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单类(按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分类)产品奖励最高不超1000万元(乘用车奖励最高不超2000万元)。

对汽车生产企业从集团引进并在省内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新车型,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后一年内销量分别达到4000辆、200辆、150辆、150辆的,按照乘用车每个车型200万元,其他种类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引进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单类产品(按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专用车及改装类客车分类)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乘用车奖励最高不超1000万元)。

对氢燃料电池汽车,获得奖励销量要求降低为对应车型类别的10%,奖励标准不变。

对车辆达到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及以上驾驶自动化功能的,奖励标准在上述基础上提升20%,奖励最高额度不变。

2.支持创新能力提升。

鼓励整车生产企业提升在省内的研发创新能力,对在省内新建研发中心(含现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并在省内实际具备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研发能力且整车产能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整车生产企业,项目总投资超过2亿元的,按项目实际设备、设施投入的1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2•【字号】湘政办发[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66号HNPR-2011-01066)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湖南省《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用电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包括国家电网、地方电网)有序用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全省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四条电网企业是有序用电工作的实施主体,电力用户应配合实施有序用电。

第二章方案编制第五条根据全省实际情况,由省经信委组织省电力公司进行年度及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供需平衡预测。

第六条根据年度及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供需平衡预测结果,综合考虑各市州用电结构(特别是工业用电情况、高能耗行业用电情况)、调煤保电任务完成及国家有关政策,由省经信委会同省电力公司及时确定全省年度有序用电调控指标下达给各市州经信委(工信委)、电网企业,并报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各市州经信委(工信委)应当组织本市州电业局根据下达的全省年度有序用电调控指标编制本地区的年度有序用电方案。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2008年9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于2008年9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9月28日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已建和在建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三条电力设施受法律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破坏供用电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并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打击、防范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安全运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意识。

第七条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包括电力企业和用户)应当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义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个人对危害电力设施和破坏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09•【字号】湘发改价调规〔2021〕773号•【施行日期】202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773号各市州发改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为健全和完善我省电网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近年来有关电价政策调整的要求,我委对《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全省销售电价分类的通知》(湘价电﹝2014﹞107号)进行了修订,将销售电价按用电性质分类调整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三类。

现将各类销售电价具体适用范围通知如下:一、居民生活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包括城乡居民家庭住宅生活用电(含城乡居民家庭租赁住房生活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监狱监房生活用电。

1、城乡居民住宅生活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宿舍的生活用电。

2、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二次供水水泵、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物业管理、集中供暖或制冷设施以及为居民服务的非经营性用电。

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学校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

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及残疾人技能培训机构;(7)党校行政学院、电大、函大、职大、夜大等非经营性成人高等教育机构。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居民生活用电量将分成三档,分档计价日期: 2012-08-03 08:45 株洲网□前言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湖南省物价局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七月二十日,湖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自下发通知之日起,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量将分成三档,分档进行计价。

居民阶梯电价试行范围为全省由供电企业(含地方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通知执行时间自2012年7月1日用电量(8月抄见电量)起,通知规定的阶梯电价办法试行时间为一年。

居民用电分成三档电量和电价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及以内的用电量。

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

3、4、5、9、10、11月为春秋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3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350千瓦时以上;1、2、6、7、8、12月为冬夏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4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450千瓦时以上。

鉴于供电企业抄表周期与日历月不一致,当月抄表电量实际为上一个月周期的用电量,因此,按抄表月份的季节划分为:春秋季为4、5、6、10、11、12月,冬夏季为1、2、3、7、8、9月的抄见电量。

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其中省电网居民用户现行基准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10千瓦时。

供电企业以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数据(包括用户清单和有效时间)为依据进行减免;免费用电量纳入第一档分档电量。

供电企业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对尚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合表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16元。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07.11•【字号】湘价重[2006]97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重(2006)97号2006年7月11日)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76号),对我省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水平进行了相应调整。

现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全面取消超发电价,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将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1.85分钱。

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875元;安装脱硫设备燃煤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上网电价在此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为每千瓦时0.4025元。

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我局将相应取消其脱硫电价。

(二)适当提高电价偏低燃煤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有关电厂提高后的上网电价详见附件一)。

(三)取消湖南省超发电价,发电企业在省内销售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规定的上网电价水平。

(四)将省电网统调水电标杆电价水平调整为每千瓦时0.301元。

三板溪水电站湖南落地价按我省水电标杆电价执行。

我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由每千瓦时2分钱降低到0.5分钱,具体征缴办法待国家明确后另行通知。

(五)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标杆电价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省电网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省电网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省电网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3.05.16•【字号】湘价重[2003]84号•【施行日期】2003.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省电网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通知(湘价重[2003]84号)各市州物价局:我局湘价重[2003]46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在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中反映了一些情况和问题。

为确保省电网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按规定实现同网同价,防止农村用电中的乱加价、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现就进一步落实省电网城乡居民用电同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省电网及省电网代管县、代管农场供电区域内(具体名单见附件一),电力部门已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一律按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即不满1千伏的0.548元/kwh,1千伏及以上的0.543元/kwh。

不论是否“网改”或户表改造、或交纳户表改造费,只要是已抄表到户包括“两改”前乡镇电管站已抄表到户的,均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对已抄表到户的用户,凡发现有退回由村、组或企事业单位转供以及个人承包加价的要严惩。

尚未抄表到户的,供电所要在今年内抄表到户。

二、为确保未抄表到户的农村居民的到户电价顺利执行同价前基价,供电所供给变压器台区的居民用电,按同价前基价减合理费用及正常损耗的倒扣办法,由市州物价局在每千瓦时0.46元以内核定具体价格。

三、对尚未进行户表改造,或已进行户表改造但尚未按规定标准交纳户表改造费的农村用户,电表及表以下进户线安装材料费,仍按湘价重字[20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标准及收取办法由各市州物价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省电网及省电网代管县、代管农场供电区域内,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其他各类用电,仍按[1998]湘价重字第2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2]16号文件确定的最高限价的规定执行。

湖南阶梯电价标准

湖南阶梯电价标准

湖南阶梯电价标准湖南省是我国一个重要的电力消费大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引导居民和企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湖南省实行了阶梯电价政策,即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分为不同的阶梯,每个阶梯对应的电价也不同。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湖南省的阶梯电价标准。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发布的文件,截至目前,湖南省的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五个阶梯,分别是,0-220千瓦时、220-400千瓦时、400-600千瓦时、600-800千瓦时和800千瓦时以上。

对于不同阶梯的电量,对应的电价也不同,电价逐渐增加。

而对于工商业和其他用电用户,也有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具体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其次,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对于居民和企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对于居民来说,通过阶梯电价政策,可以激励他们节约用电,提高用电的效率。

比如,一些家庭可能会因为没有意识到用电的浪费而浪费大量电力资源,而通过阶梯电价政策,他们可以更加理性地使用电力,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阶梯电价政策也可以促使他们更加注重节约用电,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再者,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也有助于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

通过提高高用电量的电价,可以引导用户在能源利用上更加注重节约和高效。

这对于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需要广大居民和企业的积极配合。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遵守阶梯电价政策,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效果,实现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的目标。

总的来说,湖南省的阶梯电价政策是一项有益的政策,对于引导居民和企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希望在今后的实践中,这一政策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为湖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物业一台变压器一张卡关于代收电费的情况说明

物业一台变压器一张卡关于代收电费的情况说明

物业一台变压器一张卡关于代收电费的情况说明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物业与变压器的关系
2.代收电费的流程
3.卡片的作用
4.关于代收电费的注意事项
正文
物业一台变压器一张卡关于代收电费的情况说明: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了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公司不仅要保证居民的生活质量,还需负责管理小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其中包括变压器。

物业与变压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变压器是保障居民用电的关键设备。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代收电费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方便居民,物业公司会采用一张卡来实现电费的代收。

这张卡是一种电费充值卡,居民可以通过购买这张卡来充值电费。

这样一来,居民就不需要亲自到电力公司缴纳电费,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代收电费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居民购买电费充值卡,然后将卡中的金额充值到对应的电表中。

接下来,物业公司会定期读取电表的读数,根据读数来计算居民的用电量。

最后,物业公司会向居民收取相应的电费。

卡片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卡片中的金额可以实时更新,居民可以随时了解自己卡内的余额。

同时,卡片也可以记录居民的用电情况,方便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关于代收电费的注意事项,物业公司需要提醒居民以下几点:
1.购买电费充值卡时,请确保卡的金额足够支付当月的电费;
2.充值时,请确保将卡插入到正确的电表中,以免充值失败;
3.居民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电费的代收工作,避免因为拖欠电费而影响日常生活。

总之,物业公司通过一台变压器和一张卡,实现了电费的代收工作,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湘发改价调规〔2021〕848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84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地方电网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切实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一)调整执行范围。

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监狱生产企业及城镇供水企业生产、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医院等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外,大工业用电和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分时电价。

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生产、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可自行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确认后保持一年不变。

(二)优化时段划分。

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具体时段划分如下:高峰:11:00-14:00、18:00-23:00平段:7:00-11:00、14:00-18:00低谷:23:00-次日7:00(三)拉大峰谷价差。

高峰、平段、低谷电价比调整为1.6:1:0.4。

工商业用户平段电价由市场交易购电价格(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农业生产用户平段电价按目录售销电价执行。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5•【字号】湘政办发〔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5日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纲要新型电力系统是“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和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湖南省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特制定本发展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双碳”战略目标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国家新型电力体系布局规划(2023—2030年)》为引领,基于湖南地域特色、资源特性和电网特质,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特征,坚持先立后破、整体谋划、集中布局、要素协同、清洁低碳、安全发展的原则,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二、发展基础与面临挑战(一)发展基础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在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新型电力系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能源供需形势总体平稳。

“十四五”以来,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2.3%,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949万吨标准煤,对外依存度两年下降3.9个百分点,能源产销供需态势持续好转。

二是能源低碳转型加快推进。

“十四五”以来,湖南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7%,目前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8%,节能降碳发展成效显著。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湘政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基本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进一步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按照“规划引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的原则,坚持“依托市场、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长株潭都市圈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其他市州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

到2025年底,全省充电设施保有量达到40万个以上,保障全省电动汽车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包括必要的土建设施、供电容量、设备位置、电缆桥架等,达到接桩即可用,下同),供配电设施参照湖南省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最新要求。

已建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要和场地建设条件,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支持业主自建自用充电设施。

鼓励采用有序充电模式。

鼓励在新建和既有小区设立电动摩托车充电区域,规范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

鼓励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同业主共同参与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选择一批新建和已建成小区,推动创建“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6•【字号】湘政办发[2013]53号•【施行日期】201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6日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3〕27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3〕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与原则(一)试点目的。

通过直接交易试点,扶持省内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电企业合理有序增加用电,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省内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直接交易试点,立足我省实际,以公平开放电网、合理确定输配电价为基础,以供需直接见面、市场形成交易电量电价为主要特征,培育市场主体,建立新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节能减排,优化配置,扩大效益。

将试点工作与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促进改革发展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

试点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实现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扩大试点综合效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趸售电价与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趸售电价与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趸售电价与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湘发改价调〔2022〕251号•【施行日期】202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趸售电价与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2〕251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地方电网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以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0】83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84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稳妥做好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趸售电价改革以及分时电价衔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趸售电价(一)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地方电网与省电网结算电量中,居民、农业电量仍按照湘发改价商〔2019〕481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趸售电价(详见附件1)执行,工商业电量按"综合趸售电价+燃煤发电市场交易度电上浮价格"执行。

(二)2022年4月1日起,取消综合趸售电价。

居民、农业电量按照湘发改价调规〔2020〕833号文件规定的趸售目录电价执行(详见附件2);工商业电量由各地方电网企业通过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方式获得, 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接入省级电网企业对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电费充值卡在居民电费收缴中的应用

电费充值卡在居民电费收缴中的应用

电费充值卡在居民电费收缴中的应用
黄宇恒
【期刊名称】《科技创新与应用》
【年(卷),期】2011(000)022
【摘要】电费的回收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维持其生产连续性的重要保障。

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传统的电费收缴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

电费充值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电费收缴的效率,缩短了收缴的周期,降低了成本,因此非常适合推广和使用。

文章对电费充值卡在居民电费收缴中的应用进行了探索。

【总页数】1页(P104-104)
【作者】黄宇恒
【作者单位】广东电网惠州龙门供电局,广东惠州516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M933.4
【相关文献】
1.电费充值券管理系统在电费回收中的应用
2.供电企业对居民客户电费收缴方式的思考
3.电费充值卡在居民电费收缴中的应用
4.电费充值卡技术在电费回收中的应用
5.供电企业对居民客户电费收缴方式探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9•【字号】湘政办明电[2003]218号•【施行日期】2003.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3]21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为了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严格实行计划用电。

由于持续干旱少雨,全省水电出力大幅减少,而火电受燃煤供应紧张的影响,且发电机组长时间高负荷运行,部分机组不得不安排停机检修,难以稳发满发,外省入湘电力已达输送极限。

虽然从11月5日起省电网实行计划用电,采取拉闸限电措施,但电力供应仍存在较大缺口。

随着气温降低,元旦、春节的到来,电煤供应将更加紧张,冬季取暖及生活等各种用电需求不断增加,电力供应的缺口将进一步加大。

在当前电力供应紧张时期,要科学合理安排好用电指标,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党政机关、新闻媒体、高新工程、标志性工程、电气化铁路、机场、车站、医院、监狱等重要用户用电,保障保安用电和重点煤矿的生产用电。

合理安排好有市场、效益好、能耗低的企业用电。

严格控制宾馆、酒家和娱乐场所等空调取暖用电。

坚决停止对小铁合金、小电石、小电解锰、小电解锌、小电解铜、小钢铁、小冶炼、小煤矿、小水泥、小氮肥和小化肥等生产供电。

停止景观广场、商业性广告等用电。

二、发电企业要克服困难,争取稳发多发。

要加强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认真落实省下达的发电计划任务。

各级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应做好耐心、细致、优质的供电服务,加强与电力用户的联系和沟通。

各电力用户要按市州安排的电力电量计划指标合理组织生产,错峰用电,把供电紧张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凡是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和地方电厂要保证机组的稳定运行,千方百计多发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省明年可用充值卡缴电费2010-11-05今后,居民缴纳电费也可以像用手机充值卡一样方便!省电力公司11月4日透露:新型电力缴费工具——电费充值卡已在衡阳首发。

今年至明年,电力部门将在全省陆续发行、推广电费充值卡。

电费充值卡是一项集计算机电话集成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多项技术为一体的网络化综合服务业务,适用于一户一表的城镇居民用户。

面额分50元、100元、200元和500元四种,用户可以通过拨打4006695598的24小时服务自助语音充值电话的方式,随时随地轻松缴纳电费。

用户也可以持电费充值卡到电力营业大厅由营业员充值。

电费充值卡将于明年年底之前,在全省全面发行,并将大量投放于宾馆、超市、邮政报刊亭、小区物业,方便客户购买、充值,让客户随时、随地、随心轻松缴费。

省电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充值卡管理系统功能,在开通现有电话充值、营业厅充值的基础上,还将开通短信充值、网上充值等功能。

吉林地区首家电费充值卡收费业务开通2010-11-13 16:52: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0 条手机看新闻“咱农村交电费也可以用充值卡啦,像手机充值卡一样方便!”连日来,在吉林省舒兰市各乡镇刚刚买到电费充值卡的老百姓逢人便夸吉林供电公司刚刚推出的电费充值卡业务,一种类似于手机充值卡的“电费充值卡”引起了广大用户的极大兴趣。

11月2日,吉林地区农电系统首家电费语音充值系统在吉林供电公司舒兰市农电有限公司顺利开通。

电费语音充值系统是集计算机电话集成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交互式语音应答技术、文本转语音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为一体的网络化综合业务服务平台,是一种新型的电费缴纳业务。

用户可以在各营业厅自行购买50元、100元、200元面值的充值卡,也可向辖区的抄表人员直接购买,只需拨打95598电话服务热线,按照语音提示操作,就能随时随地进行电费缴纳。

另外,该充值卡也可实现异地缴费,让出门在外的客户也能轻松缴纳电费。

电费语音充值系统是该公司农电系统继窗口缴费、自助缴费机和银行代收电费后的又一多元化缴费方式,它的开通改变了以往偏远地区用户缴费难问题,客户可以随时随地缴费,使垮供电区域缴费成为了现实。

据吉林供电公司有关人员介绍,随着“电费充值卡”的推广与应用,将进一步拓宽用电客户的电费交费渠道,使广大用电客户能享受到更加实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衡阳市民缴电费也可以像用手机充值卡一样方便啦!记者10月19日从衡阳电业局了解到,一种电费充值卡的新型缴费方式即日起正式启用。

该缴费方式属于全省首创,衡阳电力营销服务工作展现新风貌,更重要的是这张小小的电费充值卡,方便了广大市民。

电费缴纳不方便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抱怨,经常有市民在缴纳电费时向电业局工作人员提议是否可以把交电费变得像交电话费一样方便。

为有效解决客户缴费难题,从2004年起,衡阳电业局便积极推行“非现金”缴费方式改革,先后推出了银企互联批量代扣、金融机构代收、邮政代收代扣、自助缴费终端自助缴费、网上缴费、手机缴费等多种方式,大大方便了客户。

但在150万农电客户中,大部分仍采取传统的现金缴费和由台区收费员上门走收,客户在缴费时不时需要排长队等候,一些偏远地方客户交一次电费要跑很多路。

“以前我们缴纳电费都是有人上门收缴的,后来改成自己去电力营业厅缴费,我们农村交通不方便,加上也不一定有时间,常因为没及时缴费而停电,现在有了充值卡,买几张放家里,应急的时候就充值将很方便。

”家具偏远山区的李先生称。

基于此,衡阳电业局将开发电费充值卡业务列为方便用电客户、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了解,这种由衡阳电业局自发研制的电费充值卡具有随时购买、随时缴费的特点,其操作简单,用户购卡后只要按照使用说明,拨打自助充值服务电话按步骤操作,即可轻松实现缴费。

目前发行的电费充值卡的面值有50元、100元、200元、500元四种。

衡阳电业局局长许奇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道,电费充值卡的推出是个双赢的选择,对客户而言,多了一种全新的电费缴纳方式,使他们搭上了便捷缴费的“直通车”;对公司而言,丰富了电费的回收渠道,减轻了供电营业人员的工作量,有效保证了电费回收和资金安全一、系统简介:电费充值卡缴费方案是集计算机电话集成(CTI)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交互式语音应答(IVR)技术、文本转语音(TTS)技术、信息安全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为一体的网络化综合服务平台。

是一种新型的电费缴纳业务。

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使用简单便捷。

广大用电客户只需购买相应面值的充值卡(采用标准PVC卡,卡上印制序号、卡号、金额、充值卡密码与充值方法说明,充值卡密码采用覆膜保护,充值卡面值为固定金额,面额可以分为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等,并采用单次充值方式,即全额充值),充值卡由供电部门发行,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充值方式即可完成自动充值,实现足不出户就能缴费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电费充值卡适用于一户一表直接供电的城镇居民客户,客户购买电费充值卡后可以随时随地缴纳、充值。

客户充值成功后,若客户存在欠费,将直接冲抵等值电费;若无欠费,将存入该户名下作为预存电费,系统在以后的电费结算期优先在预存电费中扣除电费。

这种全新的缴费模式比较适用于观念新、时间观念强,思想活跃的中青年客户,他们对新事物接受快,并且对电话、网络、短信的应用非常熟练。

三、电费充值卡使用方式:1、语音充值:拨打电费充值特服号码——按“1”号键选充值——输入户号,按#确认——输入密码,按#确认——输入充值卡卡号,按#确认——输入充值卡密码,按#确认——充值成功。

2、短信充值:编辑短信“卡号#密码#户号#用户所属供电局代码#”至电费充值介入号码;系统会及时返回充值信息。

3、网上充值:用电客户可以到供电公司网站的“缴纳电费”菜单下,根据提示输入用户编号及其充值卡号、密码,返回充值信息。

4、柜台充值:用电客户可以持电费充值卡到营业大厅坐席充值。

四、系统的优、缺点:优点:“电费充值卡”系统的建成,对客户而言,又多了一种全新的电费交纳方式,极大地方便了那些无暇缴费的客户,使他们搭上了便捷的缴费“直通车”。

对公司而言,丰富了电费的回收渠道,增加了市场容量;大大减轻了供电营业人员的工作量,保证了现金回收和资金安全;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尽可能缩短电费回收的时间差,引导电能使用从传统的“先消费、再缴费”到“先缴费、再消费”或“边消费、边缴费”的转变。

缺点:因为电费充值卡的应用一般通过操作电话来完成,对于那些不是经常使用呼叫中心的老年人来讲,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按键操作,就会常常出现失误,所以应用电费充值卡对某些人群来讲反而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综上所述,任何一个新系统的投入使用都需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使客户对使用方法耳熟能详,那样就可以真正的把方便于民、真诚服务落实到实际中作中来。

并且"电费充值卡"缴费方式是电力预付费系统的一种重要形式,不需要投巨资安装预付费电表,就可以达到“先付费,后用电”的目的。

福建电力公司统一推广全省通用电费充值卡2009年12月22日09:30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条“以前交电费,要找时间去银行,到了银行还得排队,有时出差在外,一不小心就有了滞纳金,费时费心。

现在有了电费充值卡,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轻松交费啦。

”12月16日,家住福州市蓝山四季小区的代先生,用电费充值卡交完电费时高兴地说。

创新服务便利客户交费,布局长远完善收费渠道。

经过科学论证和先期试点,日前,福建公司开始全力推广全省通用的电费充值卡。

“这既是福建电力公司落实优质服务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创新服务手段、方便群众交费、实施便民服务的有效手段,将进一步推动福建公司优质服务形象的整体提升。

”福建电力公司营销部电价与电费管理主办林女贵说。

据介绍,以往,在电费收取中存在着收费网点偏少、收费渠道不畅等问题。

尤其是农村收走电费还有一定难度,为此,福建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收费渠道,目前福建公司电费交费方式已有营业窗口交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托收、POS机刷卡等多种方式,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满足客户交费方式的多样化需求,早在2007年,福建电力公司就在泉州电业局试点开发了电费开发充值卡系统,随后,共12个供电单位独立印制、发行、使用电费充值卡。

随着福建公司SG186营销系统的逐步完善,该系统已经覆盖了全省75个供电单位,并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一体化的营销生产作业平台和客户服务支撑平台,为全省统一印制发行电费充值卡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在此基础上,福建电力公司确立了“省公司统一印制、发行电费充值卡,实现用电客户跨供电营业区购买电费充值卡并进行异地充值交费”的管理模式,并制定了《电费充值卡管理规定》,规范电费充值卡的管理职责分工,安全与数据、卡的订购、验收、库存、销售、交费及版面管理等内容,该公司财务部也下发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费充值卡业务账务处理规范》,明确电费充值卡的帐务处理,有效解决了控股县公司和直观单位的财务结算问题。

今年9月份,福建电力公司将统一印制的电费充值卡,发放到泉州、龙岩、宁德进行试点,共发行充值卡91000张,发行金额1686万元。

11月底,该公司面向全省在全省统一推广电费充值卡2759500张,发行金额3.56亿,并一次性取消以往基层单位独立发行的电费充值卡。

现在,客户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购买面额为20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等7种充值卡,可通过拨打95598客服电话,按照语音提示,便可以轻松交电费、预存电费了。

据了解,电费充值卡主要针对的是福建省一户一表直接供电的低压用电客户。

截至12月10日已售卡7956元,预收电费612448.41。

接下来,同时将在城市个社区、城乡结合部进行销售。

“作为一种全新的交费方式,电费充值卡可有效地改变交费难的现状。

新一代的电费充值卡的推广,将进一步解放客户交费必须到银行、电力营业网点等地域和时间上的束缚,进一步满足客户交费方式的多样化需求。

”林女贵说。

(来源:福建省电力公司)本网讯通讯员曲影报道黑龙江省佳木斯富锦县供电局现有16个农村供电所,7.43万农民客户,由于购电营业厅都设在各供电所内,长期以来令农民头疼的购电问题让该所人员萌发了自主研发电费充值卡的想法。

经过近半年时间的试验、完善,富锦县供电局与联合通信公司合作,共同解决了系统网络连接、技术攻关、财务帐目、人员协作等难题,过两个月的试运行,富锦县供电局在黑龙江省率先实行了“电费充值卡”购电方式。

富锦县供电局是“电费充值卡”采用标准PVC卡,卡上印制卡号、金额、充值卡密码与充值方法简介,充值卡密码采用覆膜保护,充值卡面值为固定金额,并采用单次充值方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